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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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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真经传卷之四

吴郡陆希声传

经:治民事天,莫若啬。夫惟啬,是谓早复。早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蒂,长生久视之道。

传:夫治民事天之要莫如於啬。啬也者,俭约之至也。啬於事则素约,於理则质,质以事天,则天降休佑,所谓诚则能着也。素以治民,则民跻富寿,所谓俭则能广也。夫唯能守质素,则速反淳德,是以早复也。早复者,斲雕成朴,化浇为淳,是谓重积常德。重积常德,则可以有为,故无所不克。无所不克,则可以无为,故莫知终极。莫知终极,则殁身不殆,故可以有国者也。有国者所以治民事天之本,皆在於啬,故啬为有国之母焉。能守有国之母,则其道可长,其德可久。以为国本则根深而不可拔,柢固而不可掘。以为国命则生长而不知夭绝,视久而不昏懵。

经: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者,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传:夫治万乘之国若烹肤寸之鲜,虽调其水火,要在不挠之。挠之则鱼伤,鱼伤则糜斓於鼎矣。以道莅天下亦若是已,虽和其政教,要在不扰之。扰之则民伤,民伤则溃乱於国矣。然则圣人之治天下,其要在於不伤人,如此则鬼神皆感圣德,亦不敢伤於人。今举以道莅天下,乃言其鬼不神者,夫利物於明者莫如圣,害物於幽者莫如鬼,故举其极睽而求其反合,所以究幽明之故也。在《易□睽》之上九曰: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此之谓也。夫不伤之德自圣人始,今先言其鬼不神,盖欲反归於圣人耳。夫鬼以害物为神,今所以不能害物者,以明神之不伤人故。鬼不能为神,所以不伤人者,以圣人不伤人故也。夫圣人不伤人,故鬼神亦不伤人。今既先举鬼神不伤人,故反言圣人亦不伤人。夫圣人者,岂唯致鬼神不伤人,亦使人不伤鬼神,人神相依,两不相伤,则幽明之感皆归德於圣人,故曰德交归焉。

经:大国者下流,天下之交,天下之交牝。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而下大国,则取大国。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两者各得其所欲,故大者宜为下。

传:大国者,众国之所归。下流者,众流之所会。众流之所会,故为天下之交;众国之所归,故为天下之牝。牝之为言,以卑静自守,而为众牡所悦者也。夫牝之所以常胜於牡者,非以其柔且静、复能为物之下乎?然则雌静卑下之卫,果可以胜躁动强梁者也。故大国之君得此术则取小国,小国之君得此术则取大国。大国下小国,是道之动,故曰或下以取。小国下大国,是道之用,故曰或下而取。大国之意不过欲兼畜小国,以成其大;小国之意不过欲入事大国,以存其小。将使小大各得其所愿,则大国之君宜先下小国,小国之君必欣然而入於大国。夫如此,则真所谓天下之交牝矣。夫小国而下大国,不过自全而已,大国以下小国,则天下归之,是以大国宜先下也。

经: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璧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日求以得,有罪以免耶?故为天下贵。

传:道者广大包容,故为万物之渊奥。善人得道之用,若怀其宝。不善人赖道以全,故为所保护。夫美其言者可以市於众,尊其行者可以加於人,况道之微妙玄奥,无所不可。善人得以为宝,不善人得其所保,如之何善则贵之,不善则弃之也。老氏以至慈为心,故举而叹之。夫不善之人,何弃之有乎?所以立天子、置三公,正以教不善者耳。若善则贵之,不善则弃之,则不善之人无复迁於自新之善,长见弃於世矣,又安用天子三公之教化哉?由是言之,虽奉其合拱之璧,先以驷马之乘,徒遑遑而求贤才,不如安坐而进於此道也。然则自古及今所以贵此道者,何哉?不日求之必可得,有罪可以免耶,何为其然?夫道在近而人求诸远,则不可得矣。故求道不远,在知其反,能反诸身心,则求而斯得矣,岂非求之必可得乎?然人之所以多罪恶者,以不知道也。苟能知道之体,得道之用,则解纷挫锐,攻坚胜强,而人莫与争,物莫能害,岂非有罪可以免乎?故《记》曰:道也者,不可须臾离,可离非道也。自非若此之善,又安足以为天下之至贵哉?

经: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

传:夫体道之士微妙玄通,应世之为而本无为,应时之事而本无事,应物之味而本无味。其体虽大而朴甚小,其用虽多而要甚少,其术在於澹泊清静,不为万物所挠耳。夫唯如此则无欲,无欲则无私矣。夫恩者,私之所畜。怨者,恩之所萌。唯圣人能无私,无私故无私恩,无私恩故无私怨。众人则不然,以其有私,故有恩怨。然则天下有怨,圣人以德德之;人之不善,圣人以善善之。故民用和睦,而上下无怨矣。以德报怨,此之谓乎。《记》所谓宽身之仁者,盖以众人言之耳。仲尼曰:行满天下无怨恶。曾谓圣人而有怨於物者乎?

经:图难於其易,为大於其细。天下难事必作於易,天下大事必作於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矣。

传:夫枢机之发,天下之至易也,及其动天地,天下之至难也。诚明之至,天下之至细也,及其致悠久,天下之至大也。故欲动天地者,叉以慎言为要;将致悠久者,必以致曲为本。秉要执本,而天下之理得矣。皆始於易者小者,而成乎难者大者,是以圣人终不为大,而能成其大也。夫轻於然诺者又寡於期信,由始多容易则终多艰难,故与其有诺责也,宁有己怨,与其言浮於行,不若行浮於言。如此者,虽圣人犹难之,而况於众人乎?夫唯其始不易,是以其终无难,故始不轻诺则终不寡信,必然之理,可不勉乎。

经: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破,其微易散。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乱。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层之台,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传:天下尚安则易持其盈,家国已危则难定其倾;奸心未兆则易谋消灭,恶状已形则难图泯绝;蘖芽尚脆则其患易破,枝干既成则其祸难挫;悔吝尚微则其忧易散,凶咎既彰则其孽难追。故圣人为之於未有,则其恶不萌;治之於未乱,则害不生。是以圣人之治,无知无欲,见其机,慎其微,使百姓日用而不知。若不豫为之防,早为之治,其犹植木始於毫末,足可搔而绝,及其合抱以至於不可伐;筑台起於累土,足可蹶而圯,及其九层以至於不可毁;远行始於足下,足可踵而旋,及其千里以至於不可还。《易》曰:履霜坚冰至。此之谓也。

经: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於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传:夫位者,圣人之大宝。国者,天下之神器。神器者不可取而为之,取而为之者必败。大宝者不可执而有之,执而有之者必失。故圣人之享天下也,乐推而不厌,故无所取为。无所取为,故无败。圣人之据大宝也。功成而不居,故无所执有。无所执有,故无失。凡民之情则好於有为,有为则多事,多事故有败。故其从事於世也,常於垂成而败之。何为其然?不慎其始故也。苟能慎其始,虑其终,则莫若於少欲,少欲则少事,少事则无败。以其慎始之於始,则能终无败事。本其慎始之心,故使慎终无败事。所以两举败与无败者,以明凡圣之相远。然则众人之所欲者,货色也。所不欲者,清静也,圣人则欲其所不欲,是以不贵难得之货。众人之所学者,事迹也。所不学者,无为也。圣人则学其所不学,所以反众人之所过。厚其所以然者,将以辅万物之自然耳。故不敢为,不敢执,是以能无败无失也。

经: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理,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楷式。常知楷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传:夫古之善为道以治天下者,非以发民聪明,使益其巧智也,将以涂民耳目,使反於愚拙也。是何也?夫民之所以难治者,以其多智也。若又发其聪明,则智益多而巧愈甚,故所务塞其兑,闭其门,使无知无欲而已。苟发其聪明则奸诈渐作,奸诈既作则必为法令以禁制之。法出而奸愈生,令下而诈愈起,以至刑罚不足畏其意,杀戮不能服其心,於是乎天下大乱,此民以智知国之贼害也。苟能涂其耳目,则奸伪不生,而乱贼不作,民跻富寿之域,斯乃天下之福,此民不智知国之福善也。能知民以智知国之为贼,则绌聪明以愚之;能知民不以智知国之为福,则敦朴厚以镇之。是乃稽古之法式。能知稽古之法式,则是玄妙之常德。常德深远,与物俱反,然后天下各复其性,以至於大顺矣。

经: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欲上。人,以其言下之;欲先人,以其身后之。是以处上而人不重,处前而人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传:《易》曰: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桥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谦之为德,卑以自牧,故江海以谦为德而为百谷所归往,圣人以谦为德,故为天下所先上。圣人岂欲先上哉?天下乐推而不厌耳。所以言欲先上者,举圣人以劝众人耳。然则圣人之处先上者,岂争而得之耶。《书》曰:汝唯不争,故天下莫与汝争能;汝唯不矜,故天下莫与汝争功。此之谓也。

经: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我有三宝,保而持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夫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今舍其慈且勇,舍其俭且广,舍其后且先,死矣。夫慈,以战则正,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

传:天下皆以老氏道德广大,不显明智,似乎不肖之人。老氏自以为唯我道至大,故能似彼不肖。若使人世以为肖,则吾道之细也久矣,又安得称为大哉。《传》所谓宁武子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盖近之矣。然吾道虽似不肖,而其所宝可三,保而持之可以为治,则慈与俭、不敢为天下先是矣。夫慈愍於物者,必能勇於拯救,所谓仁者必有勇也。俭约於用者,必能广於振施,所谓节用而爱人也。不敢先於天下,则必能成器用之长,所谓用九,见群龙无首,吉也。今世之所谓肖者,则不然,舍其慈愍,而苟为勇义以陷物,则过涉灭顶矣。舍其俭约,而苟为广施以费用,则伤财害民矣。舍所以后其身,而苟欲先於天下,则犯上作乱矣。夫如此者,皆不合於道,自取灭亡者也。然此三宝最以慈为贵,夫慈於物则忧爱之矣。爱人者人亦爱之,忧人者人亦忧之。人忧之则助之,故以阵则行列自正;人爱之则保之,故以守则城池自固。是知天将救斯人也,必以慈爱赋之。人有慈爱则阵必正,守必固,是以慈爱为卫也。《易》曰:自天佑之,吉无不利。此之谓也。天将弃斯人也,则必以凶德厚之,人有凶德则阵必乱,守必亡,是以凶德为蹶也。《语》曰:天厚其恶,恶厚将崩。此之谓也。

经: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争,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也。

传:善治士卒者,慈以爱人,不先犯物,故不为刚武。善於战斗者,唱而后应,不好凌敌,故不至威怒。善於胜敌者,不以利动,因势而取,故不为先举。善於用人者,卑身损己,与下者齿,故常为之下。用师则以和而克,故为不争之德;使民则悦以犯难,故为用人之力。如此者,所谓天道自然,其间无巧,乃可以克配上帝,乃古者之至极。

经: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执无兵,仍无敌。祸莫大於轻敌,轻敌则几丧吾宝。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传:老氏痛当世用兵,以好杀为本,故举古之军志以明不得已之征。夫用师之法,为主者以起戎为谋,为客者以应敌是务,进虽少渐近於杀,退虽多转近於生,故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犹勇於敢则杀,勇於不敢则活也。故将前趾於顺行则若无行可列,将奋臂而先登则若无臂可奋,将操其兵则若无兵将引。其敌则若无敌,常以慈爱为本,不乐杀人,人感其慈爱,争为之用,若手之救头,若子之救父,卒至无敌於天下。夫无敌於天下者,是战而胜也。战而胜者必多杀人,多杀人者莫大之祸。夫如此,则近於丧吾所宝之慈矣。既多杀人,不慈甚矣,而曰几亡吾宝者,何也?我本以慈爱,不乐杀人,不得已而至无敌,非吾志也。既非本志,则为丧矣,犹未大失,故曰几亡。由此言之,则举兵相加,若胜负未定者,能爱其民则铃全其胜矣。何者?夫爱其民者,必哀其死,民知君之哀民之死,必反哀君之亡,故相率用命,以政其胜。始以爱民为本,终以哀死致胜,故曰哀者胜焉。

经: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事有君,夫唯无知,是以不吾知也。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怀玉。

传:老氏言,吾所言之言必有物,故甚易行,而天下之人昏於欲,故莫之能行。然吾所行之事铃有君,君谓理也。夫唯天下之人无能知此者,是以不知我也。若夫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则知我者希矣。夫唯人所不识,而我独能有之,则在我者贵矣。是以圣人被褐以晦其外,怀玉以贞其内。经所谓质真若渝,此之谓也。

经: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矣。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传:明白四达,若不知者,其知尚矣。不知此明白四达者,其知病矣。夫唯能病其所病,是以其病不能病。圣人所以不为知所病者,以其能病其知之病,是以其知不能病也。

经:民不畏威,则大威至矣。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传:《易》曰:小人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戒,此小人之福也。故曰:屦校灭趾,无咎。小人以小恶为无损而弗去,故恶积不可掩,罪大不可解。故日:荷校灭耳,凶。此民不畏威则大威至之谓也。夫小人之所以不畏威而弗去恶者,心之过也。大威至而不可解者,身之祸也。圣人则不然,知其心所以去其过,爱其身所以畏其祸,故能养其生而全其形矣。夫心者,神之所常居也。无以嗜欲亵之,则不狎矣。神者,形之所以生也。无以多事劳之,则不厌矣。夫唯人不厌神,是以神不厌人,则所谓知其心,有过则去之,不自见能养其生也。自爱其身,有祸则畏之,不自贵能全其形也。若贵能全其形,若见能养其生,是教民以非道养生,非理全形矣。故去彼见贵,取此知爱。

经:勇於敢则杀,勇於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传:勇於果敢,杀之道也。勇於不果敢,生之道也,此两者俱勇而所施各异,勇於敢则害物之命,勇於不敢则利物之生。然则天之所恶其勇敢乎?其强梁乎?勇敢者杀物,强梁者杀己,谁知天恶勇敢强梁者之故,能以巽顺柔弱为用乎?《书》曰:高明柔克。故天以柔弱为德也。何以明之?天不与万物争而万物自伏,此善胜也;不与百姓言而百姓自信,此善应也;不与四时期而四时自至,此自来也。虽有三德,不为物先,然而垂象见吉凶,知之於未兆,福善祸淫不差毫发,可谓善谋者矣。故天之禁网虽恢恢然疏缓,而反道败德者未尝失之。《书》曰:为善天降之百祥,为不善天降之百殃。此之谓也。

经: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人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而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希有不伤其手矣。

传:天下之民常为利欲所陷,虽之於死而犹不止,如之何当世之君作为严刑酷法,趋欲以死惧之哉。若使民常惧死,吾得奇邪者杀戮之,则人当谁敢更为奇者。今虽得杀之,而为者不已,则知民不畏死亦已明矣。然则作为严刑酷法,既不可以威众,则天下有罪者,宜付之於至当。故圣人法天明威,以制五刑,主至当之刑谓之司杀者。《书》曰: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故刑期无刑,惟刑之恤。若世主不使司杀者以至当之理议谳罪人,而苟任其情自专杀戮,是犹代大匠斲朴矣。夫不善於斲而苟以代人,则必齾斤析指而功用不就,则所谓希有不伤其手者矣。故管仲曰:人君修官上之道,而不言其中,故人君下及官中之事,则有司不任,无代马走,无代鸟飞。此之谓也。

经: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於贵生也。

传:古者公田籍而不税,后世什一而税,亦天下之中也。今之在上取民食税之多,则民不得不饥矣。古之在上者,无为无欲,是以其民少事,各遂其性。今也其上有为有欲,是以其民多事,不得安其生,故至於难以致治也。民之生也,盖有常理,不可厚也。苟厚其生,必过於理,过理生生,必得其死。是以轻至於死,由於生生。夫唯无以其生为生者,是以外其身而身存也。外其身而身存,则贤於贵其生者远矣。

经: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共。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传:夫生则柔弱,死则坚强,人与万物同归於此,是以圣人守柔弱,恶坚强。故兵强於众,则诸侯共加其国矣;木强於干,则枝叶共生其上矣。故强干大本常处於下,柔条弱枝常处於上。木犹如此,况於人乎?况於国乎?

经:天之道,其犹张弓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奉有余。孰能以有余而奉於天下?其唯有道者乎。是以圣人为而不恃,成功而不居,其不欲见贤耶。

传:《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阳主升,阴主降。阳升极天则降,阴降极地则升。此则抑高举下,盖张弓之象也。天道盈虚,一章七闰,损日之有余,补月之不足。人道则不然,损其不足之民,而奉有余之君。孰能法天之道以为人道,损己之有余,以奉天下之不足?其唯有道之士乎。在《易》损下益上曰损,损上益下曰益,以下为本也。是以圣人能为之而不恃其事,能成功而不居

其所。以其不欲见贤於人,故天下谓之似不肖,皆损有余奉不足之旨也。

经:天下柔弱莫过於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故柔之胜刚,弱之胜强,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故圣人言: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故正言若反。

传:夫溜之细可以穿石,是用其柔弱,无物可以易之,则知柔弱胜刚强,其理明矣。天下莫不明知其如此,而莫能效而行之,故老氏举圣人之言以劝之,盖亦《三坟》之遗文也。能受国之垢污乃可为社稷之主,能受国之不善乃可为天下之王,斯言甚正而观之若反。《传》曰:山泽纳污,国君含垢。盖近之矣。

经: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於人。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传:夫上下相亲,民则无怨。民之不亲,大怨作矣。虽能和之,其伤不复,既有余怨,安足以为善哉,必也使无怨乎?古者结绳为约而民不欺,破木为契而民不违,何者?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故圣人之心与百姓心犹左右契耳。契来则合而不责於人,故上下相亲,怨用不作。后世不能执左契以应物,而守常彻以轨民,用此求和,必有余怨。是知有德之君则司心契以无怨,斯得善矣。无德之君则司彻迹以和怨,安足以为善乎?夫天道无所私,唯善人是与,犹圣人执左契,唯以与物为心也。

经: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传:夫小国寡民,势不足以自存者。使有道莅之,犹能使民虽有什伯之器,终不用之於戎事,故民乐其生而重其死,安乎土而不转徙。不远交以求援,故虽有舟舆,无所乘。不近攻以取利,故虽有甲兵,无所陈。上下相安,幽明不欺,使民复结绳之约用之而不违。嗜欲甚寡,故甘其粝食,美其俭服。征税甚薄,故安其常居,兴其淳俗。与国比邻相望於远近,鸡鸣犬吠相闻於都鄙,如此其密迩也。然而无欲无求,各得其所,有以至老死而不相往来者,治之极也。老氏所以陈道德之教,其志於此乎。

经: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无积,既以为人#1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传:信实之言不必美者,以其质也。美好之言不必信者,以其华也。善於心者不必辩,本乎朴也。辩於口者不必善,贵乎言也。知其要者不必博,少则得也。博於事者不必知,多则惑也。圣人唯善是与而无私利,故无所蕴积。尽以善为人,而己得善斯愈有也;尽以利与人,而己得利斯愈多也。天之道,春夏生之畜之,秋冬成之熟之,是利而不害。圣人之道,顺物之理,而不与物争,盖法天而然也。

道德真经传卷之四竟

#1为人:原本作『与人』,据指海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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