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肇论疏卷第六
姑苏尧峰兰若沙门 遵式 述
△二即离同时答。文二。初章名。
妙存第七
妙谓微妙不可思议也。存谓在也。涅盘之道。在乎不出不在之间。而不可以出有无。在有无思议故。曰微妙矣何也。涅盘妙道。非有无而不离有无。非有无故。不变真常。即有无故。随缘起灭。虽随缘而常不变故。不在有无。虽不变而常随缘故。不出有无。不出有无故。应化即真。不在有无生灭非实故。曰微妙之道。存乎不即不离之间矣。
△二正答。文四。初显超言念三。初叙名相有无。
无名曰。夫言由名起。名以相生。相因可相。
此叙有也。可相者。执相也。徧计执之故。有有无相。生由相立名。因名致言故。可以言而求名相也。
无相无名。无名无说。无说无闻。
此叙无也。若离徧计则相灭。名亡无名可说。以何为闻。则有名者。求闻於道殊。不知道无可说。以何为闻也。
△二陈涅盘超绝。文二。初引经。
经曰。涅盘非法。
非即有无法故不在也。
非非法。
非离有无法故不出。
无闻无说。非心所知。
合云。无说无间。取文□故。不可以是有无。非有无而说之故。无声名句□可闻。亦非解心所知。所谓言语道断。心行处灭也。
△二陈意。
吾何敢言之。而子欲闻之耶。
理圆言偏。言生理丧。论主既不敢致言。难者欲何可闻。
△三明假言显旨。
虽然。
拟议之辞虽然理绝言诠。
善吉有言。众人若能以无心而受。无听而听者。吾当以无言言之。
此明假言诠示也。梵云须菩提。常途三译。一云善吉。无心而受等者。受言无执。心听言无闻。惑此二句。似同而别。闻听属耳识。执受属意识。此则耳识及同时意识闻教。受义无执。滞於断常故。曰无心而受无听而听也。受法之机。无惑说法之者。可以寄言。既以无言之言而说。无受之受而听。则说者听者。同符玄默。净名亦云。夫说法者无说。无示其听法者。无间无得。斯之谓欤。
庶述其言。亦可以言。
庶望也。汝既欲闻。吾於无言之中。亦且寄言。
△二正示妙存。文三。初引经标宗。
净名曰。不离烦恼而得涅盘。天女曰。不出魔界而入佛界。
此标妙存之义宗。并引维摩诘经。前即阿舍利弗章全文。次则观众生品意。彼云。天女曰。佛说淫怒痴性。即是解脱。烦恼者。根本有六。随有二十。魔者。具云魔罗。此云杀者。即淫怒痴等。杀慧命故。界者。性义。佛此云觉。然三乘教。皆须伏断根随烦恼。种习俱离。方证无为真理。永断淫怒痴性。方入佛性。斯则离妄为真。未得一切解脱故。今欲令其人究竟灭度。则了烦恼实性。本无生灭故曰无为。又邪魔正觉。体性无异故。不出淫怒痴邪性。证入真觉正性。性无邪正故也。然净名据事理不二。天女约真妄体同故。此二文语异而意同。观其大旨。正在妙存。谓烦恼魔界。是有无所摄。今既得涅盘。入佛果故。不在有无也。又涅盘不离烦恼。佛界不出魔界。即不出有无也。是则涅盘佛界。犹是对妄之真。不出不在。真妄两亡。方曰妙存玄道矣。
△二释经玄旨。
然则玄道在於妙悟。
玄道当以微妙而了悟。不可以情计而测度。
妙悟在於即真。
悟微妙则在於即事而真。
即真则有无齐观。
齐观者。有无即真故。不出与不在齐观也。
齐观则彼己莫二。
出有无曰彼圣也。在有无曰己凡也。即出而在。即在而出故。彼己不二。
所以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
天地万物。皆有无所摄。我者涅盘妙理。非有无也。玄道在於不出不在之间故。天地万物与我涅盘同。不二之根体。
同我则非复有无。异我则乖於会通。
万物同真。则有无自尽。有无与非有。非无有异故。乖於会通之道。
所以不出不在。而道存乎其间矣。
释成妙存。此则理事存泯。同时方为正解也。
△三重征再释。
何则。
何谓不出不在道存乎其间。
夫至人(寄人显法)虚心冥照。理无不统。
虽有能证之人。无别所证之体故。能照之心。虚而冥寂。即所证理。不二之理。无不统摄。
怀六合於胸中。而灵鉴有余。镜万有於方寸。而其神常虚。
怀藏也。胸中内也。六合者。四方及上下也。灵鉴心也。有余者。庄生云。恢恢焉犹有余地者哉。盖美道之无际也。且六合已无边表藏於灵鉴妙心。而灵鉴之心。犹有遗余。此则绝待之体。无处不周。非谓大有一物。都包六合。而更有余镜喻也。方寸与神。皆心也。镜现万象而常净。心现万有而常虚。上句释天地同根。此句释万物一体。
至能拔玄根於未始。即群动以静心。恬淡(上)渊默。妙契自然。
上标至人。此显能德能如是证也。拔取也。涅盘玄根无始无终。唯圣人得之。群动者。二死两障。是群数扰动之物。即此契於寂静妙心故。淡默之理。本自如然。方曰妙契。故曰妙存。
所以处有不有。居无不无。
此则即不出。而不在有无也。
居无不无故。不无於无处。有不有故。不有於有。
此则即不在。而不出有无也。
故能不出有无(有无即真故)而不在有无(真非有无故)者也。
结成也。
△三述成真旨。
然则法无有无之相。圣无有无之知。
理事平等。为所了境。真俗不二。为能了智。故智无有无知。境无有无相境。即前第一义谛智。即前般若无知耳。
圣无有无之知。则无心於内(智体本无妄想)法无有无之相。则无数於外(第一义谛本无名相)於外无数(名相即无如如)於内无心(妄想即正智)此彼寂灭。物我冥一。
正智如如。不二理智。冥无二体。故无如外智。能证於如。亦无智外如为智所证故。曰物我冥一。
怕尔无朕。乃曰涅盘。
怕谓寂怕。无理智之朕迹。平等无二。故曰无为涅盘。无名正解。圆於此矣。
涅盘若此图度绝矣。
图量测度也。在有无出有无俱不可量度。此则言语道断。心行处灭。
△四结责前非。
岂容可责之於有无之内。
前核体中。以有无名相。推责涅盘真体故。今责之。
又可征之於有无之外耶。
又前征出中。出有无求涅盘真体。今亦责之。又搜玄中。双问不出不在之旨故。今双遣之。是知妙道存不出不在之间。而不可以不出不在而求故。曰妙存此。上就真应明等解竟。
△次四对三乘明等行。文二。初通对三乘行。二别对菩萨行。初中三。初对三会一。文二。初解一疑三。问又二。初章名。
难差第八
难谓难问也。差谓差异。即三乘及菩萨。有诸位差别。此因上说物我冥一。乃曰涅盘则平等一味。更无高下。何故修证此法。人有三乘。位有高下。此则以解中法。一难行中人差也。
△二本。文三。初牒前法一。
有名曰。涅盘既绝图度之域。则超六境之外。不出不在。而玄道独存(牒前也)斯则穷理尽性。究竟之道妙一无差。理其然矣。
结成法一。易云。穷理尽性。已至於命。今於心境诸法。穷缘性理。极於真性。真性平等。人法不二。方为究竟妙一之道。境智无差之理。定当如是故。前曰物我冥一乃曰涅盘。
△二别叙人三中二。初通疑三乘。
而放光云。三乘之道。皆因无为。而有差别。
此经亦同。金刚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声闻缘觉菩萨。因证无为。而有浅深故。有三乘差别。
△二别疑菩萨。
佛言。我昔为菩萨时。名曰儒童。於然灯佛所。已入涅盘。儒童菩萨时。於七住初获无生忍。进修三位。
梵云摩衲婆。此曰儒童。经说。释迦因中。实经三阿僧祇劫。初劫满遇宝髻佛时。位在初地。次劫满遇然灯佛时。位在七地。后劫满遇胜观佛时。位在十地。今据次劫满时。故曰七住。初在然灯佛所也。七住即七地。古多此译。若以七住。约下贤位第七。即合云进修三十三位。又初劫尚未满。非值然灯时故。知即七地也。又仁王。以五忍配位。无生忍在七地位中得故。言已入涅盘者。证无为理也。若约始教。初地已来分证无为。若约终教。初住证真。今约七地说证者。据获无生忍深证悟说。非谓前地未证无为。以七地已前。未得纯无相观。七地已后。有相有为永不现前。故说七地已后入纯无相观。於无相观。进修八九十之三位。如顺流舟。自然流入萨婆若海。据斯深证。故曰已入涅盘。言获无生忍者。华严七地云。菩萨住此地。善净无量身语意业。无相行故。得无生法忍光明。今引佛意。但欲明证法之人。证一味法。何有诸位差别。
△三以一难三。
若涅盘一也。则不应有三。
人得平等法。不应有三乘。及三位高下故。
如其有三。则非究竟。
人既得法有三。则知法非究竟一味。
究竟之道。而有升降之殊。
升降即高下。若皆得究竟一味。何以有升降殊异。
众经异说。何以取中耶。
中正也。若以众经之说。与论旨有异。取何为正义也。此下先答三乘。至第十四章再问三位。
△二开一成三答。文二。初章名。
辨差第九
以涅盘法一。辨别三乘人差别。皆即一而三。三皆即一。故曰辨差。然既一而三之义。正为开显三乘即一佛乘。不碍存三乘。断证行相故。教义章云。一切三乘本未悉是彼一乘法。何以故。以三乘望一乘有二门。谓不异不一也。初不异有二。一以三即一故不异。二以一即二故不异。二不一者。此即一之三。与上即三之一。非一也。今论正用彼不异门中二义。此章是一即三故辨差。□是三即一故会异。既一乘不待泯三乘故。后章明渐广有句义。如该摄门明之。
△二正答三。初领前法一。
无名曰。然究竟之道。理无差也。
以三乘归一佛乘。方为究竟之道。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故理无差。然此一乘体。即一心法。本具智慧德相。为佛正因。故起信云。摩诃衍者。总说有二种。一者法。二者义。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依於此心。显示摩诃衍义。贤首疏云。法者出大乘法体。义者辨大乘名义。又云。出其法体。谓如来藏心。具三大义故。名为大也。有二运转。故名乘也。是知究竟大乘法体名义。全依具德一心。故理无差也。
△二开显三乘。文二。初开一为三。文二。初引经显。
法华经云。第一大道无有两正。
古译经文。最上无过故云第一。无涯融通故云大道。绝待无二故无两正。非独超越诸乘故云第一。实由一乘体外。无别诸乘。方称第一也。
吾以方便。为怠慢者。於一乘道。分别说三。
正辨差也。为对三乘之机。故说一乘以为三乘。即无差而差也。吾我也。即佛自指。方便者。权方宜便故。怠慢者。慢有多种。心不能速进曰慢。怠谓懈怠。但机劣根钝。不能直进一佛乘。皆曰怠慢之者。分别说三。三转四谛。为声闻乘。十二因缘。为缘觉乘。四心六度。为菩萨乘。故法华云。为求声闻者。说应四谛法等。然此三乘。能乘是智。智有单。双。所乘是理。理有偏圆。谓二乘但得生空智。见生空理。但除我执。断烦恼障。自求灭度耳。於中根稍利者。能观三世因果。十二因缘。名为缘觉。根钝者。唯观现在因果。名曰声闻。若菩萨者。得二空智。见二空理。双除二执。双断二障。双行二利。名曰大乘。故法华云。内有智性。自求涅盘。是名声闻乘。求自然慧。乐独善寂。深知诸法因缘。是名辟支佛乘。求一切智。利益人天。是名大乘。此则全一成三。皆方便教也。
△二引喻指。
三车出火宅。即其事也。
秦译法华有三车喻。长者於火宅中。告诸子言。羊车鹿车牛车。今在门外。而三车无实。故贤首云。界内示三车为教。出为义。而教义无体。故今指云即分别说三之事也。
△二开三为一。
以俱出生死。同称无为。
三乘人俱出三界生死。各得无为自果。法华云。但尽生死。其实未得一切解脱。如诸子得出火宅。到无畏处。而未得车。故清凉大疏。以始教名三乘同教。谓同出生死。同坐解脱床。即此中文意。
所乘不一。故有三名。
乘六波罗蜜十二因缘四谛理不一。故有三乘。如诸子虽同出火宅。而求车有异。
统其会归。一而已矣。
统摄会归也。三乘皆一乘之方便。究竟皆得一切种智故。此显差即无差也。如宅内三车。皆为赐白牛大车之方便。到露地已。等与大车故。贤首云。若先以三乘。令其得益。后乃方便得一乘者。属同教摄。亦名回三入一教。如法华说。又清凉疏。终顿教名一乘同教。谓同归一乘。即今文意。
△三答前所问四。初牒前正答。
而难云。三乘之道。皆因无为而有差别。(牒前也)此以人三。三於无为。
方便教中由人三故。说三乘各证无为有三也。
非无为有三也。
遣疑。非谓所证无为本性有三差别。是知宗本法体。不失常恒一相也。
△二引经证答。文二。初引经。
故放光云。涅盘有差别耶。答曰无差别。
一乘大道理无二故。
但如来结习都尽。声闻结习不尽耳。
结谓结使。有五利五钝。依无明起。即二障现行。习谓习气。即二障种子。或种子之后开习气。俱是微细。但开合有异。声闻但断烦恼结习。未断所知故。结习不尽。唯佛如来金刚道中。二障种子。方毕竟尽。或云。声闻断结不断习。故云不尽人。以声闻断惑最浅。望佛断惑最深。以例中间三乘贤圣。皆由断惑差别。故涉理有浅深。非谓无为理性有三。此则开三会一。皆大乘同教义矣。
△二立喻。
请以近喻。以况远旨。(近取其事。以况深理)如人(喻三乘人)斩(喻断也。刀喻三乘智)木(喻二障惑)去尺无尺。
去一尺木得一尺无。喻如来以二空智。伏断二障双得二空。
去寸无寸。
去一寸木得一寸无。喻声闻伏断烦恼。单得我空。此上喻人有差别。
修短在於尺寸。不在无也。
修长也。约断木有尺寸。故说得无有尺寸差别。且所得尺寸之无。即太虚空。不可言其短长也。故知三乘人。断惑不同。故说证有高下。若以三乘所证之理。即真心之空。则无为本无差别。
△三叙根行答。文二。初正叙有差。
夫以群生万端。
万是大数。端者绪也。此句总言。下别明。
识根不一。
识心明则根利。暗则根纯。於利钝中。熏习有邪正。於正熏中。复有多种。故云不一也。
智鉴有浅深。
由熏习不一故。从闻思而发智鉴。答有深浅。照理亦异。所谓生空及二空故。
德行有厚薄。
德得也。行之所招曰德。鉴生空者。多行自利。鉴二空者。兼四心六度。双行二利。自利者行劣德薄。二利者行大德厚。此皆由利钝熏习所致。故有三乘不同也。
△二释成无差。
所以俱之彼岸。
梵云波罗蜜。此云到彼岸。生死为此。无为为彼。三乘所证。理实无二。故曰俱之。
而升降不同。
观现在苦集空者下乘也。了三世因缘空者中乘也。达我法二空者上乘也。故於空理。有升降也。
彼岸岂异。异自我耳。
真空理性则无异。但由三乘人。见有差别。若会浅深之见。俱到无差理性。即三而一故曰同归。此则不待泯三。而一乘现矣。故演义云。若约三乘理行。即是一理佛因。则会取昔三。为今之一。若约教果。即癈三立一。则会於昔三。归今之一。今明会取。废立自显故也。
△四结会众经。
然则众经殊辨。其致不乖。
前云。何以取中。今中诸经所说三乘。必归一致。此理不乖。斯为正义。
△二推三得一。文二。初一异无三问。文二。初章名。
责异第十
责问也。异者三乘人异。谓疑能证所证。一亦无三。异亦无三。责问三乘因何有异。然前难差。但约人法一体。法一不合人三。今问一异。俱无三乘。此欲令知会权归实之教。不坏三而常一。特为此问。
△二正问三。初法喻定难。
有名曰。俱出火宅。则无患一也。
喻也。无患者。到门外也。
同出生死。则无为一也。
法也。三乘同出界内生死。证真理一也。
而云彼岸无异。异自我耳。(牒前文)彼岸则无为岸也。我则体无为者也。
定前名义。前说彼岸。是所证无为理。前云我。是体究能证之人也。
△二正陈疑难。文二。初开两关。
请问(有名者。请问无名家)我与无为。为一为异。
前说法一人三。未审人法为同一体。为各有体。
△二立二问中二。初难同。
若我即无为。无为亦即我。
人即法。法即人。更无二体。
不得言无为无异。异自我也。
人法既一。如何说法一人三耶。此以妙存中物我冥一难。辨差中法一人三也。
△二难异。
若我异无为。
人法有异体者。
我则非无为。
则三乘人。不以无为为体。
无为自无为。
法自是一无为理。
我自常有为。
三乘人。异无为法。自属有为也。
冥会之致。又滞而不通。
冥契也。会合也。则一切圣贤。皆证真之义。滞而不通。何名物我冥一。曰涅盘耶。此但翻前难也。
△三结三乘无由。
然则我与无为一亦无三。
此中正责异也。人法体一。法定一则人无三矣。
异亦无三。
人与法异。则非圣贤。何有三乘也。
三乘之名。何由而生也。
由因也。未知三乘名字因何而有。
△二人法一异答。文二。初章名。
会异第十一
会谓会融。异则三乘殊异。前问人法一异俱无立三乘之由。今明一中有三。非异中有三也。此则一乘是立三乘之由。谓一无为法。巧顺三机。故今融会三乘。即一而异。故曰会异。如即水之波波异。今会波归水曰会异。前教章。以三即一故不异。即此章明之。
△二正答五。初正答问。
无名曰。夫止此而此。适彼而彼。
此立迷悟二门。止住也。适造也。此即生死。彼谓无为。迷真理则住生死。而曰此岸。悟真理则造无为。而曰彼岸。是知理无高下。人有悟迷。今明真理。随迷悟二缘故。有圣凡二相。下明随缘之义云。
所以同於得者。得亦得之。同於失者。失亦失之。
真理随悟缘。则同三乘之得者。则三乘得者。皆得於无为。真理随迷缘。则同凡夫之失者。则凡夫失者。迷失於无为。此则迷悟得失在人。人有多端。凡夫失者。尚不离真。况三乘圣贤。岂离真而有异也。
我适无为。我即无为。
我者三乘人也。三乘皆造无为法。则三乘皆即一乘。故曰物我冥一。
无为虽一。何乖不一耶。
法虽是一。证有浅深。故不妨三。故曰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也。此同法华中开显三乘即一乘。而不待泯三之意。故云何乖不一。彼云。汝等所行是菩萨道。渐渐具足悉当成佛等文。
△二举喻答。
譬犹三鸟出网。同适无患之域。
三鸟在网喻凡。出网喻圣。既出网鸟。空空无患碍。
无患虽同。而鸟鸟各异。
三鸟在空。必有远近之异。喻三乘证一理。有浅深不同。
不可以鸟鸟各异。谓无患亦异。
不可以鸟三。而说空有三。喻所证一理无差。
又不可以无患既一。而一於众鸟。
又不可以空一。而一於三鸟。喻能证三乘自异。
然则鸟即无患。无患即鸟。无患岂异。异自鸟耳。
此结喻也。由三鸟冥虚故说同。空有远近。以喻三乘契理一。理有浅深也。
△三法合答。
如是三乘众生。
合上三鸟。
俱越妄想之樊。
樊谓樊笼。合上出网。
同适无为之境。
同得无为之法。合上同到太虚。
无为虽同。而乘乘各异。
法本自一。人根有三。
不可以乘乘各异。谓无为亦异。
不可执权教三乘。而废一实。以理无二故。
又不可以无为既一。而一於三乘也。
又开显一实。不待泯三乘。以根有优劣故。
然则我即无为。无为即我。
三人同证一理。一理随根有三。此则答前物我冥一也。
无为岂异。异自我耳。
法自一。人自三。此答前彼岸岂异异自我耳。前则异中辨同。此则同中辨异。
△四释所以。
所以无患虽同。而升虚有远近。
释喻也。
无为虽一。而幽鉴有浅深。
释法也。理虽一味。二乘但以生空智鉴。曰证生空真如。菩萨以二空智鉴。曰证二空真如。则人有利钝。鉴有浅深。而所证理等无高下。
△五结成答意。
无为即乘也。乘即无为也。
结人法不异也。
此非我异无为。以未尽无为故有三耳。
结一乘不待泯三。非谓人三异於法一。但於一法未能究尽。故有三乘。
△就一明三。文二。初法同人异问中二。初章名。
诘渐第十二
诘难也。渐阶次也。因闻上法同而人异。故今诘难。既同证一法。何以人有三种之渐次耶。
△二正问三。初明断证同。文二。初泛陈迷悟。
有名曰。万累滋彰。本於妄想。
迷也。惑障不一故云万。皆能缠缚有情曰累。滋多也。彰显也。妄想者无明也。由迷至理。妄念忽动。万惑俱兴也。
妄想既祛。则万累都息。
悟也。三乘同证无为。破妄出缠。只合等无高下。此以三乘俱破惑出离。同证一理。疑三乘人未尽无为之渐也。
△二正叙所同三。初智同。
二乘得尽智。
即生空智。我生已尽故。
菩萨得无生智。
即二空智。推检我法。四俱无生。谓不自不他。不共不无因故。生之与法无生故空。又清凉五地疏云。尽无生智者。无生是灭。因亡曰尽。即尽智也。后果不起。名为无生。即无生智。此尽无生。是其灭体。无学之智。如是而知。意在取灭为灭谛道。据斯所释。则二乘但以因亡取灭曰尽智。菩萨兼果丧为灭。曰无生智。乃道谛中智有上下。取灭有浅深。故分二名也。
△二断同。
是时妄想都尽(本除)结缚永除。
末丧也。是时者。三乘到无学之时也。言妄想都尽者。惑除也。三乘无学。俱无发业润生。故曰结缚永除。
△三证同。
结缚既除。则心无为。
三乘既无十使系缚。则障尽智圆。同契无为真理二乘以我空证。菩萨以二空证也。然三界系缚。正在烦恼障。能发业润生故。所知障即无此能。但以菩萨入假利生。恐障法空理。故须双伏双断。今就三乘出离证真。俱约烦恼障论。故云结缚永除。则心无为也。
心既无为。理无余翳。
三乘心契无为。於理更无余障。
△二引证同义。
经曰。是诸圣智不相违背。不出不在。其实俱空。
此引证智同也。虽所了生空与二空不同。而能了智不相违背。大悲菩萨了三界故不出。一切二乘离三界故不在。其实俱证空理故同也。
又曰。无为大道平等不二。
此引证所证理同故也。
既曰无二。则不容异二。
再定理智同一之义。既曰所证理无二。则知能证心不可说异也。
△三正诘渐次。
不体则已。体应穷微。而曰体而未尽。是所未悟也。
体者解也。三乘起智断证既同。同证空理。本合归一。不解则止而不论。解则必臻微妙。何以前云未尽无为故有三耳。未晓此旨也。此一章为乍闻实教谈一理无差之人。未晓权中差别之旨。便欲坏三立一。而不知实教接权。但就三会一。非独即三而一。亦不妨即一而三。不知此者。未为得旨耳。
△二就法显人答。文二。初章名。
明渐第十三
明辨也。辨别同归一乘之人。从权入实。本有三乘之渐次。既知全一成三。故明三乘之渐次也。
△二正答三。初领前法一。
无名曰。无为无二。则已然矣。
人虽於理有偏圆。理本无二。是故究竟真实。同归一乘无二之法。理当如是矣。
△二责前人同。
结是重(平)惑。而可谓顿尽亦所未喻。
此约方便教中三乘显然。以机不等故。结者二障。分别俱生即用也。惑是无明即体也。无明体上重重之结。故云重惑。二乘但伏断烦恼。菩萨伏断二障。三乘五位。位位渐除。而前曰妄想都尽。结缚永除故。亦未晓此旨。是知即实而权。则三乘显然。即权而实。理同一味。但谓一理无差。便泯三乘修证渐次者。未为知悟也。
△三正答渐次四。初法喻正答。文二。初引喻。
经曰三箭中(去)的。
的谓红心。三箭同中一的。喻三乘同证一理。
三兽渡河。
象马兔三兽同渡一河。喻三乘同断三界结惑。
中渡无异。而有浅深之殊。
同中一的。同渡一河则无异。喻同断结惑。同证真理。而三箭到的有浅深。三兽入河。有深浅各别。喻三乘断惑有深浅。证真有渐次。
者为力不同故也。
为者由也。由为三箭三兽力有大小故。入水中的有浅深之三。非为河的有异也。
△二法合。
三乘众生(合三箭三兽)俱济缘起之津。
济渡也。津河也。缘起则十二因缘。以法兼喻也。合上渡河。
同鉴四谛之的。
合上中的。然四谛十二因缘三乘别说。互不相通。如前引法华云。为求声闻者说应四谛等。若约互通。自有二义。一通观义。如经云。上智观苦。得菩萨菩提。中智观苦。得缘觉菩提。下智观苦。得声闻菩提。上上智观苦。得佛菩提。则知二乘同观四谛。通离十二因缘三世因果。但智用利钝不同。二互观义。说合十二因缘中。过现五支因为集谛。现未七支果为苦谛。则声闻观苦集。已了十二因缘。辟支观十二因缘。已了苦集证灭修道。二乘皆然。但不如菩萨大悲行愿。长行六度尔。菩萨五六双修。圆证二空。岂不达三世因果。具道灭耶。此则三乘行门互具。故缘起四谛。通三乘断证。今论本意。正约断证二门。以缘起是三世因果。不出惑业苦三。则三乘通断。故云俱济缘起之津。四谛是谛审世出世因果。如实真理。不过二空。三乘通证。故云同鉴四谛之的。三乘既通名出世证真故。不约别分行相也。
绝伪即真(合上渡无异)同升无为(合上中无异)。
三乘人同离三界生死。同到无为彼岸也。
然其所乘不一者。亦以智力不同故也。
所乘不一者。指三乘智行不同也。声闻乘我空四谛出。缘觉乘我空十二因缘出。菩萨乘二空六度出。何故如此。下云。谓智力有大小不同故也。合上浅深之殊。为力不同也。故知。诸佛本意。普欲令其如我无异。为彼智力未及。教有渐次也。
△二校二乘智量。
夫群有虽众。然其量有涯。
群者不一之谓。万有也。言其万有则通一切有境。若在佛智。必尽无边。
正使智犹身子。辩若满愿。
梵云舍利弗怛罗。此云身子。弟子中智慧第一。梵云富楼那。此云满愿。亦云满慈。弟子中辩才第一。
穷才极虑。莫窥其畔。
穷极二声闻辩才智虑。不能窥度群有之边畔。
况乎虚无之数。重玄之域。其道无涯。欲之顿尽也。
虚无重玄。即一佛乘。真常妙道。横竖无涯。如何欲令二乘尽证。有边事相尚未尽知。况无边法体岂能尽证。则知二乘浅智力劣。故有阶渐也。
△三引外书明渐。
书不云乎。为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
书是道经。今借文用。为者修义。学者敩也。道者履於性也。修学者。日益於见闻知解。修道者。履於自性也。则日损於知解惑结。吾教有学有修。止在於等觉。
为道者。为於无为者也。为於无为。而日日损。此岂顿得之谓。
修无为者。解惑渐除而无为渐现。此非顿得之言谓。
要损之又损之。以至於无损耳。
此三句。位位皆有。即诸位中。入住出之三心。即加行正行胜进行之三行。如断初地惑。在地前要损。名加行入心。要者欲义也。入初地时又损即正损。名正行住心。至於无损。求进二地。名胜进行出心。则地地皆有此三行三心。至於无所损者。方惑亡解丧。心境一如。故地地皆证一分真如。又要损在三贤。又损在地上。至於无损。在妙觉也。此则约始教断实惑说。若约终教。无断而断。虽惑本自真。而真随惑缘。亦能随断缘。亦不妨断。故楞严云。理虽顿悟。承悟并消。事非顿除。因次第尽。若无惑可断义。即归顿矣。
△四引经结智用。
经喻萤日智用可知矣。
净名谓富楼那云。无以日光等彼萤火。萤光喻二乘。曰光喻菩萨。此据三乘对辩。则知智有优劣也。
△二别对菩萨。文二。初一乘诸位问。文二。初章名。
讥动第十四
讥者责也。动谓进修之心。此问再叙前难差中疑。此则通疑证真之人。既心境冥合。何故更有进动。若据始教法相宗。初地已得证真。今约七地难者。就三乘教论。菩萨乘中。至七地时。入纯无相观。得无生忍。深证真平等法。人既即法。亦无心境二相。所谓物我冥一。绝於图度。何故更进后地三位。别有所求。七地尚尔。况前地耶。此以人法同寂。讥责於进动。
△二正问三。初牒经动寂。
有名曰。经称法身已上。入无为境。
此即前引儒童。於然灯佛所。已入涅盘。涅盘此云无为。法身者。法谓法性。身者依也。以法性为依。则证真者之通称。今约七地已上曰法身者。谓纯无相观。常依真理。以法为依。以真为体故。又纯无漏功德法分积聚故。
心不可以智知。
无分别心。非分别智可知。
形不可以象测。
法身非质碍故。形象不测。
体绝阴入。
所得法体。离五阴六入。
心智寂灭。
能证心智。纯无漏观。无功用道。寂灭无相。如顺流舟也。此即前所谓物我冥一也。
而复云进修三位。积德弥广。
即前云於七住初获无生忍。进修三位。更胜进后地。慕广大功德也。
△二以动难寂。
夫进修本於好尚。积德生於涉求。
生好尚心。动涉求念。
好尚则取舍情现。涉求则损益交陈。
取后位。舍前位。弃损无明。增益功德。
既以取舍为心。损益为体。而曰体绝阴入。心智寂灭。
以上动用疑寂灭义。
△三结成相违。
此文乖致殊。而会之一人。无异指南为北。以晓迷夫。
既动寂文义殊乖。而会同七地一人。岂了动寂之异。有似以南为北。岂能指迷者令晓。南北殊方也。
△二位位寂灭答。文二。初章名。
动寂第十五
动是用。寂是体。谓行人修因契果。断惑证理。皆以前般若为能修也。谓以无知之般若。修即真之因。契如实之果。断不异真之惑。证寂灭之理。是则能所断证即寂灭相。动而常寂。故曰动寂。故清凉云。良以非真流之智。无以契真。何有饰真之行。不从真起。此据实教入住已来。直至究竟。始终如此。非谓七地已后方得动寂不二。此论一乘正行。在此章显示。
△二正答四。初显所修之行。文三。初引经总标。
无名曰。经称圣人。
引经通标证真起实行之人。
无为而无所不为。
为者作也。三慧中属修慧。谓若称真。则无惑可断。无理可证。无行可修。无位可得。故曰无为。心虽明了。力不自由。见有幻相未除。空尘不说。当以如幻之智。断幻惑。证幻理。修幻行。求幻位。故曰无所不为。直须断至无断。证至无证。方曰究竟。今就因门。从解起行。则无断而断。无证而证。故曰无为而无所不为。寂而常动。动不乖寂也。大意如是。故曰总标。
△二释成大意。
无为故。虽动而常寂。
释上寂义。修即无修。是即动之寂。
无所不为。故虽寂而常动。
释上动义。无修而修。是即寂之动。
虽寂而常动。故物莫能一。
无修中起修。能所修相不一。
虽动而常寂。故物莫能二。
修即无修。能所一相。
物莫能二。故逾动逾寂。物莫能一。故逾寂逾动。
逾过极之。义言不二则能所同寂。此乃即至动而见至寂。言不一则二相宛然。即至寂而见至动。上则即随缘同不变。次乃即不变而不坏随缘。故动寂二名。言之似异。义实同时。
△三结示所以。
所以为即无为(进修即寂灭)。无为即为(寂灭即进修)。动寂虽殊。而莫之可异也(事理二行名殊义一也)。
△二明能修之心五。初引经标义。
道行云心。
能修之心。体是本觉。用即是智。位位各具入住出三心。通根本后得。
亦不有。亦不无。
心体真实。本非有无。亦无能所修相。泯同平等故。华严亦云。无有如外智。亦无智外如。今正约照用。不滞二边空有之病。非唯所修之行为无为不二。能修之心。照与无照。亦乃同时。故云亦也。
△二释经大意。
不有者。不若有心之有。不无者。不若无心之无。
寂照同时。非有无二心。故经曰不有不无。
△三逆顺推释。文二。初问。
何者。
问上不若有无之义。
△二释。文二。初反释责非。
有心则众庶是也。
众庶者不一也。指三界众生心皆有作攀缘。释上有心也。
无心则太虚是也。
释上无心也。
众庶止於妄想。太虚绝於灵照。岂可止於妄想。绝於灵照。标其神道。而语圣心者乎。
进修所谓动。此是以妄想语圣心。又谓入无为是寂。此是以太虚标神道。焉可以邪而求正道。
△二顺释正理。
是以圣心不有。不可谓之无。
闻说不有寂而常照。不可执无。
圣心不无。不可谓之有也。
闻说不无照而常寂。又不可执有。此遣随言执也。
不有故。心想都灭。
想谓取像。能证之心既无取着。故经曰不有也。
不无故。理无不契。
无不契者。尽契真理。能契之心非无故。经曰不无也。
理无不契。故万德斯弘。
弘大也。万德者。称性之德不一。故起信云。如来藏具足无量性功德故。心能证理。则称理之德。一一广大无涯。故曰斯弘。
心想都灭。故功成非我。
须菩提云。我不作是念等。况大乘菩萨能所一相。心想都亡。岂有我心。成就功行。故曰非我。
△四结成所以。
所以应化无方。未尝有为。
达俗不妨证真。动而常寂。
寂然不动。未尝不为。
证真而常达俗。寂而常动。
△五引经证义。
经曰。心无所行。(平)无所不行。信矣。
行者断惑证理。修因契果。皆名曰行。行能行之心。动寂同时。斯可信矣。
△三引前结示三。初正引二。初引前经。
儒童曰。
世尊因地为菩萨。名曰儒童。前难者但见文违。未见意顺。故今亦就儒童所说。引不二之义。令彼信悟故。
昔我於无数劫。以国财身命。施人无数。
七地二僧祇劫满。故说昔。曾以国位财宝舍身分或尽命。以此内外财行施。不可知其数量。
以妄想心施。非为施也。
妄想不一。所谓求佛果。进上位。要行满。欲因圆。但有能所修相。皆曰妄想。并非称实之行也。
今以无生心。五华施佛。始名施耳。
智虚无生。为能修心。五华施佛。体即无生。为所修行。能所同真而不坏。以华施佛。始名称实之施。岂动寂有异也。言五华施佛者。经说佛因中昔名摩衲婆。此云儒童。买五茎优钵罗华。即青莲华。施然灯佛。此时心诣无生。三轮同寂。故然灯与记释迦牟尼。金刚亦云。以实无有法得菩提故。然灯受我记也。
△二引别经。
又空行(去呼)菩萨入空解脱门。
入者证也。解脱门有三。一空。二无相。三无愿。今举初摄后。故言解脱。谓离系缚。根本智为能入三解脱为门户。由此故能於一切法证真如性。故曰入空解脱门。此则以智契理耳。
方言。今是行时。非为证时。
方者始也。菩萨但行三解脱行。不求证三解脱相。此则正行。行时不见行相也。非独儒童空行。菩萨亦尔。
△二结成。
然则心弥虚行弥广。终日行不乖於无行者心也。
结上也。弥极也。既以至虚之心造行。则行亦寂灭。尚无二相。岂有行耶。
△三广示。
是以贤劫称无舍之檀。
贤劫经也。梵云檀那。此云施。即六度之一也。三轮同寂。虽无舍而施行弥勤。故曰之檀。
成具美不为之为。
成具经也。此通一切并皆无作而作。
禅典唱无缘之慈。
禅经也。能缘所缘。理同一味。故无二相。而大慈拔济不息。即四无量之一也。
思益演不知之知。
思益经也。能修之智。无知而知。此即根后二智。此四句经。古人多配六度。唯初后义现。二三两句文引难对。今但随文释之。此皆即真之行。行行全真。菩萨造修必当如是。故起信发心。先信真如及三宝故。
△四责非玄悟。文二。初责其所执。
圣旨虚玄。殊文同辨。
圣教旨趣。虚寂玄微。唯智可了。非情所测。动寂之文有殊。不二之义同辨。
岂可以有为便有为。无为便无为哉。
责前闻动执有为。闻寂执无为。
菩萨住尽不尽平等法门。不尽有为。不住无为。即其事也。
此引净名经。香积诸来菩萨向佛求法。当还本土。佛告曰。有尽不尽。平等法门。汝等当学何。谓尽。谓有为法。何谓不尽。谓无为法。则菩萨当住平等。不住二边。不尽有为即有而无。不住无为即无而有。即菩萨动寂不二之行。故云即其事也。
△二斥其非喻。
而以南北为喻。殊非领会之唱。
南北之方定异。寂动二行常一。将定异而喻常一。岂能领解也。已上显等行毕。
△后二就人法示等证。文二。初明人法同异。文二。初先后穷源问。文二。初章名。
穷源第十六
穷谓推穷。源谓本源。前章已知一乘正行动寂同时。今则行成必证未晓。证法之人。人法谁先谁后。先者为源。二俱有过。故推穷之。
△二正问二。初先人。后法过。
有名曰。非众生。无以御三乘。
御者进也。先有人方可进。御三乘因。行理合云御一乘。今约从凡入渐。渐必归实。据昔曰三乘也。又问者多约权难实故也。
非三乘。无以成涅盘。
非三乘行人。无以成就一无为法。
然必先有众生。后有涅盘。
此则人在先法在后。以人为源也。下出过去。
是则涅盘有始。有始必有终。
有为有始终。无为无三世。岂容有始终耶。
△二先法后人过。
而经曰。涅盘无始无终。湛若虚空。
竖穷三际。故无始终。横徧十方。故湛若虚空。
则涅盘先有。
涅盘体常。故先有。下出过云。
非复学。而后成者也。
无为既本有。何假学者解行。成就此果耶。难者谓。人在先则违经旨。法在先则坏前解行。故今穷之。
△二平等同时答。文二。初章名。
通古第十七
通谓融通。古即时分。上因以人证法。故穷先后之源。盖未明法性甚深之旨。犹以三乘灭妄证真。问之。今明法性真常。融通今古。由此随缘方成万法。今行人了万法。以会真常。乃名证入。岂同三乘先人后法。而有得证耶。又真理虽则本有。既能随缘成事。何碍事。能显理之解行耶。以法性真常。融通古今。诸法即事显理而答之。故曰通古。
△二正答三。初明人法不异。文三。初正明。
无名曰。夫至人。
寄极证人。显深玄法故。
空洞无象。
无为妙性。寂而空洞。体绝诸相。故曰无象。此约至人体性寂之又寂。即明不变义也。
而万物无非我造。
造者作也。圣凡依正。心境万物皆由真理。随缘而有。即不变而以显随缘。全法成人。依理成事。义法本真常。故经曰。无始无终也。
会万物以成己者。其唯圣人乎。
会契也。凡夫不能即事契真。故轮回不息。三乘灭妄求真。故积行不息。今即诸法而契不变真常者。故曰一乘。圣凡一源。唯独圣人能即事契理。不历僧祗而成道。以显全人即法。法虽本有。不废解行。契会之相。既非新得。故异三乘也。
△二推释。
何则。
推也。何以会万物。以成己者。其唯圣人耶。下释。
非理不圣。非圣不理。理而为圣者。圣不异理。
释上即事圣理方为圣人也。先反释。后顺明。然虽人法无二。要由即事契真。方证不二之道。故由前解行。成此证入也。
△三引释。又三。初释智由理起。
故天帝曰。般若当於何求。
大品经。释提桓因此云能天主。问须菩提也。般若圣智。如何可求也。
善吉曰。般若不可於色中求。亦不离色中求。
色是法相之首。今举例一切也。於一切法不即不离之间。而妙契真常。为般若故。此则契理。方为明智。释上理而为圣。
△二释理由智显。
又曰。见缘起为见法。见法为见佛。
见并证见为者是也。缘起是事。由见事体空。是了法之真实。故云见法。真法即真觉体。故曰见佛。此则由智方即事契真。释上圣不异理也。
△三结理智不二。
斯则物我不异之效也。
结上也。物即理也。我者智也。以上二经证之。则理智相。由不异之效。可见此结成。即事会理。唯在圣智。故须解行之人证人法融通之性也。
△二显妙契即真三。初正显。
所以至人。
蹑上物我不异。今显至人妙契之相。
戢玄机於未兆。
戢敛也。玄机者智也。未兆者。无朕迹也。此则收敛智用。即於觉体而无智照之迹。以智即理故。方为至人之妙契也。下诸句例此释之。
藏冥运之即化。
藏覆也。冥运者。寂然运用。即化者。即今万化也。藏覆冥寂之体。运用於即。今万化之间。此即体不离用。理即於事。以为妙契。
总六合以镜心。
以镜喻心。心本澄净。故四方上下皆不离心而有。故以心而总之也。此句收现在。
一去来以成体。
过去未来同归一体。此句泯过未融。三际一体。
古今通。终始同。
古今终始。一法通之。更无异相。
穷本极末。莫之与二。
理曰本事曰末穷极理事义一名异。
浩然大均。乃曰涅盘。
浩然者。无边涯也。均平也。以理融事。即理而大均。故平等无涯。乃曰无为。
△二引证。
经曰。不离诸法而得涅盘。
净名云。不离诸法而得涅盘。是为晏坐涅盘。以诸法性常寂故。不离相而证理。此即理事不二。
又云。诸法无边。故菩提无边。
诸法体无边涯。菩提觉体亦无边涯。此即能证智。与理不二。上二经以明理事智三名异义一也。
△三结成。
以知涅盘之道。存於妙契。
虽理事常融。要由妙契即真。方曰证道。故人法不二。不废解行证入也。
妙契之致。本乎冥一。
契则万法一致。
然则物不异我。我不异物。物我玄会。归乎无极。
人法不异。契会玄微。同归一道。更无过极。
△三结非先后。文二。初正结。
进之弗先。退之弗后。岂容终始於其间哉。
不二之道。进退求之。不见先后之相。岂容终始可得也。
△二引证。
天女曰。耆年解脱。亦何如久。
净名经。舍利弗问天女曰。止此室。其已久如。天曰。如耆年解脱。舍利弗言。止此久耶。天曰。耆年解脱亦何如久此。盖身子以久近问之。天女以无久近而答。身子再审其久近。天女以绝久近责之。耆年者。指舍利弗。曰耆宿也。意谓汝证解脱时。我止此室。今取责无久近之言。以证涅盘绝先后始终之相。
△一明得法有无。文二。初有无乖得问。又二。初章名。
考得第十八
考谓推究。得者证也。以前章明物我不异之道。要由契会之人。未知能契之人。如何证此平等之法。此则将邻证位。余疑未决。
△二正问二。初引经双立问。
有名曰。经云。众生之性。极於五阴之内。
此约界内众生。随缘妄性。体是无明。色心依此而有妄心。又依色心而住。故曰极於五阴之内也。此明住有则失。
又云。得涅盘者。五阴都尽。譬犹灯灭。
灯灭者。膏明俱竭。喻色心灭。此约相宗定性二乘入无余涅盘义也。此明同无曰得。
△二得失俱非问。文二。初住有不能证。
然则众生之性。顿尽於五阴之内。涅盘之道。独建於三有之外。
顿尽者。尽同其中。故众生在三界。无为非三界。此即事理迢然也。
邈然殊域。非复众生得涅盘也。
邈远也。人有法无。理事相隔。故知众生与涅盘殊别。人无得法之分。
△二离有无能证。
果若有得。则众生之性。不止於五阴。
果决也。决定有人得法。则须性离五阴。绝妄契真矣。
必若止於五阴。则五阴不都尽。
五阴不尽。则与涅盘相隔。
五阴若都尽。谁复得涅盘者也。
若尽五阴。灰身灭智。则无众生。既无能证之人。将何得所证之法。此明能证之人。有无俱不能证涅盘。未知一乘实教行人欲证涅盘。如何可得耶。
△二即事玄证答。文二。初章名。
玄得第十九
玄谓深玄。即本无义也。得谓证也。本无可得。故曰真得。有名之问。盖疑别有所得。今无名之答。但能於心境。一切本无所得。即真证涅盘平等妙体。竖无初后。横无边涯。故云玄得。非谓行人别有一理可得也。此章为十九章之深深四论之至极。前之新生义解。何必存焉。情尽见除。本无所得。故曰玄得。
△二正答二。初拣辩真伪。
无名曰。夫真由离起。伪因着生。
起者显义。生者现义。然法本无住。人有悟迷。故离名相则真实显。着名相则虚伪现。故知真伪但由人。有迷悟异耳。
着故有得。离故无名。是以则真者同真。法伪者同伪。
法则义同。皆造诣也。悟乃法则於真。真无名相。能证亦无。故曰同真。此则则真属解。同真属证。迷则法则於伪伪有差殊。故事有万种。故曰同伪。此则迷真曰法伪。顺妄曰同伪。此上立迷悟二端。
子以有得为得。故求於有得耳。吾以无得为得。故得在於无得也。
有名子以有所得为得。故求有得之人。以何而得涅盘。此乃法伪同伪也。无名者。以无所得是得。故得涅盘在於无得。此乃则真同真矣。
△二正明玄得。文三。初定宗议本。
且谈论之作。必先定其本。
且者泛词。大凡谈论。语必有本。有本者所诠也。则言有所起。语有所归。如诠真性。则可以语之。曰不改变。无生灭。竖穷横徧。则语归於性。性为本矣。
既论涅盘。不可离涅盘。而语涅盘也。
今之问答。既论涅盘。则所说以涅盘为本。不可离本而语也。
若即涅盘以兴言。谁独非涅盘而欲得之耶。
谁何也。若即本兴言。但说一切无得。皆语涅盘。何独有非语涅盘之言。而欲别有所得而谈论耶。此责前考得之情惑也。
△二推求语本。
何者。
推也。何者之言。是语涅盘耶。下释。
夫涅盘之道。
此标下语本也。
妙尽常数。
总句语也。微妙出常情数量。数量无所得。故下别句语云。
融冶二仪。
垆冶可以和融异器。天尊地卑。同涅盘体。即尊卑无所得。下例知也。
涤荡万有。
万是多数有为差别。荡无所得也。
均天人。
均平也。天胜人劣。均无所得故。
同一异。
对异有一。一与异同。故一异无所得。
内视不己见。返听不我闻。
无声色可得故。
未尝有得。未尝无得。
尝曾也。涅盘无有得无得可得故。又五性之中。三分半人非无得。一分半人非有得。以缘就性。无邪正可得。斯为即本立言。言皆语本。则知一切无所得。方为真得涅盘常住妙体。故曰玄得。岂令众生别有所得而证涅盘。
△三引经广释二。初明不二中二。初释理无得为涅盘果。文三。初明不即离。
经曰。涅盘非众生。亦不异众生。
不即五阴性相。性相无所有故。不异五阴性相。性相无所有。即涅盘故。此则无即离可得。为玄得。
△二显不生灭。
维摩诘言。若弥勒得灭度者。一切众生亦当灭度。
涅盘此云灭度。弥勒是圣。众生是凡。由圣无所得故。弥勒得灭度。又由凡亦无所得故。众生亦当得灭度。此则圣凡不待泯而自尽故。同玄得也。
所以者何。
有何所以。众生亦当得灭。
一切众生本性常灭。不复更灭。
众生本性三际常寂灭故。以无众生可得。为真灭。不待灭众生。而别证灭理。故云不复更灭。故楞伽云。初生即有灭。不为愚者说。此明生即无生故。生无所得。
此名灭度。在於无灭者也。
论译成经意。此显灭度之名。即在於无灭可得。故涅盘云。生灭灭已。寂灭为乐。此明灭即无灭故。灭无所得。以生灭无所得故。方为玄得。即凡圣真妄染净依正皆为玄得。故曰谁独非涅盘。此乃一切无得方。真达常住妙体。平等寂灭。斯为玄证矣。
△三结成理果。
然则众生非众生。谁为得之者。涅盘非涅盘。谁为可得者。
生即无生。灭即无灭。以谁为能得之人。复以何为可得之法。则生灭双遣。人法两亡。理事俱泯。平等一味。乃曰玄得。岂存能得之人。而谓别有所得耶。
△二释智无得为菩提果三。初遣有无。
放光云。菩提。
此云觉。即始觉智果也。相教直至佛位。上品四智俱圆。方称觉满。果位智强识劣。故说转八识成四智。但转其名。不转其体。四智者。一转赖耶为大圆镜。二转末那为平等性。三转意为妙观察。四转前五为成所作。法性宗中。始觉灭相。直至生相。通名始觉。生相若尽。方称觉满。皆菩提果。但理智二果。一异分之。故二宗说异。今此先约分教说。故前明理。此明智。
从有得耶。答曰不也。从无得耶。答曰不也。从有无得耶。答曰不也。离有无得耶。答曰不也。
此遣有求为得。初句有得为得。次句无得为得。三句亦有亦无得为得。四非有非无得为得。此既四处欲求有得。故皆答云不可也。经云。般若如火聚。四面不可取。取则成谤。
然则都无得耶。答曰不也。
此遣不求为得。以菩提非都无所求而得故。又前四堕作病。此句堕任病。此上五句并为欲求可得之相。故非玄得。皆答不也。
△二明玄得。
是义云何。
问得菩提之义。
答曰。无所得故。为得也。
非谓别有所得名得菩提。但於一切处。得无所得即菩提果满。非但无法可得。亦复无智可得。方为得智。
△三结智果。
是故得无所得也。
得於无所得。故曰玄得矣。此则始觉合本。断生相尽。微细念离。
△二显不二。文四。初结前不二。
无所得谓之得者。谁独不然耶。
菩提涅盘。并以无所得为真得。则知理智不二。同无所得。何有不如此耶。故知以理融智。则理外无智。以智融理。智外无理。理智融融。泯绝无寄。方为玄得。
△二述成真体。
然则玄道在於绝域。故不得以得之。
述上涅盘理果在於绝殊异之域。故以一切无得。为玄得也。
妙智存乎物外。故不知以知之。
述上菩提智果在乎相外。故以无念而知。是真知也。
大象隐於无形。故不见以见之。大音匿於希声。故不闻以闻之。
述上理智不二。为一乘果也。真身大象。本无理智之形。真常大音。本无理智之名。故无理智闻见。方为见闻。此约证见证闻。非解见也。言隐匿者。皆无也。希声者。道经曰。听之不闻。曰希。则真果在无所得。故曰涅盘无名。
△三结体显用。
故能囊括终古。
此句结体。谓真体常徧。故能包囊该。括徧也。终古无忒常也。故大涅盘以常徧为义。
导达群方。
此下显用。谓能随缘起用也。导化也。达通也。群方万法也。谓化用遂通於万法。无所不周。
亭毒苍生。疎而不漏。
亭毒养育也。苍生人也。顺俗曰苍。天所生故。十界众生皆即真而起真。体虽寂寥虚旷。而万化从兴。故曰疎而不漏。老子曰。天网恢恢。疎而不漏。今借此语。
汪哉洋哉。何莫由之哉。
汪洋水深广也。离骚云。临渊号汪洋。今明涅盘体深用广。何不由斯建立矣。
△四引证体用。
故梵志曰。吾闻佛道。厥义弘深。汪洋无涯。靡不成就。靡不度生。
八师经梵志者。净行之人也。佛道者。佛所证道。弘者广大也。赞佛所证之道体深用广。如水汪洋。靡者无也。即真之应。则依正三业。功德庄严。无不成就圆满殊胜之事。一切众生若见若闻。无不受度。上句赞化德满。下句赞化用周。此如空净月圆。潭清影落。真常果体。大用无方。慈悲愿力。法尔如此。此则以真应不二。结上大意也。
△总结大意。
然则三乘之路开。真伪之途辨。贤圣之道存。无名之致显矣。
此一段文。古人节为流通分。或以此都结四论。盖文义包博。取释在人。理亦无爽。但今大部不以三分科文。前三既各有结文。此段亦合自结。当论文理甚顺。不在烦释。初句言开者显也。法华云。开佛知见。故即开显三乘所行悉当成佛。则一乘显了矣。次句云。真伪者虚实也。辨别也。别权实故。此意多义。略释有二。一约理。则理事不二为真。理事各别为伪。二约人。则一佛乘为实。三乘为权。辨此真伪。权实途路也。第三句云。贤圣者。十住下贤。十行中贤。十向上贤。此三十位。亚圣曰贤。十地曰圣。此皆同证。真如同修。佛乘存此。以为正因也。末句云。无名之致者。理智相尽。异名无得。圆常妙体。果满斯显矣。又初二句义在十信。第三句在贤圣。末句义在妙觉。又前二信解一乘。故有开显辨别之义。次句行一乘因。故有道存之说。末句圆证一乘。故曰致显。此则结上一十九章有开辨。存显一乘之能。斯为甚深之教矣。
注肇论疏卷第六(终)
音切
樊
(扶袁切)
祛
(丘於切)
迢
(徒聊切)
邈
(莫角切)
匿
(女直切)
括
(古夺切)
汪
(乌光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