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轻重分脏腑)
左寸。心小肠脉所出。
重按至血脉。浮大而散者。心脉也。属脏。或谓浮涩而短。轻按至皮毛。浮滑而长者。小肠脉也。属腑。
左关。肝、胆脉所出。
重按至筋骨。沉短而弦急者。肝脉也。属脏。轻按至皮毛。弦紧而浮长者。胆脉也。属腑。
左尺。肾、膀胱脉所出。
重按至筋骨。沉而迟者。肾脉也。属脏。轻按至皮毛。沉实而稍疾者。膀胱脉也。属腑。
右寸。肺、大肠脉所出。
微重按于皮肉。浮短而涩者。肺脉也。属脏。轻按至皮毛。浮短而疾者。大肠脉也。属腑。
右关。脾、胃脉所出。
重按至肌肉。缓而迟者。脾脉也。属脏。轻按至皮毛。微缓而稍疾者。胃脉也。属腑。
右尺。命门、三焦脉所出。
重按至筋骨。沉实而疾者。命门脉也。属脏。轻按至皮毛。沉实而稍疾者。三焦也。属腑。
机按。命门三焦。配合右尺。刊误辩之详矣。兹不复赘。但此与刊误。并以轻重而分诊脏腑之脉。不知何所据也。意者脏属阴主沉。腑属阳主浮。故以义取轻重为诊式耶。他本又谓内以候脏。外以候腑。其义亦犹此也。然考之脉经。及素难诸书。只论五脏之脉。于六腑之脉。虽言之而不详。六腑病脉。虽间或言之。诊法轻重亦未之及。盖谓脏脉可以兼腑欤。抑谓能知脏脉。而腑脉无劳诊欤。或病在六腑为轻。而脉无要紧耶。愚皆莫解其意也。且所论五脏脉状。及六腑脉状。与下编大不相侔。亦不知其何所本也。故着之以俟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