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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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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之巨者,狡猾之狱焉。狡黠之民,不事家事,烦贷乡党。以见厌贱,因反忿恨,看国家忌讳,造诽谤,崇饰戏言,以成丑语。被以叛逆,告白长吏,或内利疾恶尽节之名,外以为功,遂使无罪并门灭族,父子孩耄,肝脑涂地。岂不剧哉?求媚之臣,侧人取舍,虽烝子啖君,孤己悦主,而不惮也。况因捕叛之时,无悦亲之民,必获尽节之称乎?

夫妄造诽谤,虚书叛逆,狡黠之民也。而诈忠者知而族之,此国之大残,不可不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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