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某甲,父陷狱将死。搜括囊蓄,得百金,将诣郡关说[1].跨骡出,则所养黑犬从之。呵逐使退;既走,则又从之,鞭逐不返。从行数十里。某下骑,趋路侧私焉[2].既,乃以石投犬,犬始奔去;某既行,则犬歘然复来[3],啮骡尾足。某怒鞭之,犬鸣吠不已。忽跃在前,愤龁骡首,似欲阻其去路。某以为不祥,益怒,回骑驰逐之。视大已远,乃返辔疾驰,抵郡已暮。
及们腰橐[4],金亡其半。涔涔汗下[5],魂魄都失。辗转终夜,顿念犬吠有因。候关出城[6],细审来途。又自计南北冲衢,行人如蚁,遗金宁有存理。
逡巡至下骑所,见犬毙草间,毛汗湿如洗。提耳起视,则封金俨然。感其义,买棺葬之,人以为义大家云。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关说:通关节、说人情。
[2]私:小便。
[3]歘(xu虚)然:飘忽迅疾的样子。歘,火光一闪。
[4]腰橐(tuo驼):腰包。
[5]涔涔(céncén岑岑):汗流不止貌。
[6]候关:守候城门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