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胆乙肝丙小肠,丁心戊胃己脾乡,庚属大肠辛属肺,壬属膀胱癸肾脏,三焦阳腑须归丙,包络从阴丁火旁,阳干为表阴干里,脏腑表里配阴阳。
按:
旧云:三焦亦向壬中寄,包络同归八癸方。
夫三焦为决渎之官,犹可言壬,而包络附于心主,乌可云癸?
况二脏表里,皆相火也,故改正之。
【注】●甲、丙、戊、庚、壬阳干也,乙、丁、己、辛、癸阴干也。
●阳干为表为腑,阴干为里为脏,故曰:脏腑表里配阴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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