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仲景曰。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目】张云岐曰。呕。有声者也。俗谓之 。吐。吐出其物也。故有干呕而无干吐。是以于呕。
则曰食谷欲呕。于吐。则曰饮食入口即吐。则呕吐之有轻重。可知矣。伤寒之呕。有责于热者。
有责于寒者。至于吐。则悉言虚冷。经曰。太阴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又曰。胃中虚冷。故吐。可见其概矣。
鳌按。此言寒邪初感。太阳先受第一日也。初受之日。已有吐意。已伏呕逆之机。故兼有烦躁之症。急数之脉也。将者将然未然之词。
【纲】仲景曰。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
【目】王履曰。呕家之为病。气逆者必散之。痰饮者必下之。千金曰。呕家多服生姜。此是呕家圣药。是要散其逆气也。
金匮又曰。呕家用半夏以去其水。水去呕则止。是要下其痰饮也。呕多虽有阳明症不可下者。
谓其气逆而未收敛为实也。其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为难治。谓其虚寒之甚也。
宠安常曰。虽有已发未发之分。而症有恶寒体痛呕吐。脉有阴阳俱紧。便可断为太阳伤寒而非中风也。其体痛者。由寒邪外束也。其呕逆者。寒邪内侵也。
【纲】仲景曰。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肢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症未去者。柴胡桂枝汤主之。
【目】鳌按。此是内外症俱微。将解未去之候也。故曰微恶寒。见寒之轻。曰肢节烦疼。见非身腰疼痛。曰微呕。见喜呕之兆。曰支结。见非痞满。只发热而烦。为热多耳。故制此轻剂和解之。
【纲】仲景曰。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汤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也。
【目】魏荔彤曰。酒客脉浮汗自出。似风伤卫。实非风伤卫。然酒客汗自出。脉数而大则有之。
未必浮也。浮则为风伤卫矣。况酒客焉有恶风一症。是虽发热汗出。酒客之常。并无恶风。必伤风而后恶风。自以酒客伤风为正义也。所以用桂枝汤。必斟酌方效也。湿热家或中风。脉虽浮。必兼濡涩而带数。于脉可以知其热也。虽头项强痛。必兼身重。骨节烦疼。掣痛不可屈伸。近之则痛剧。虽汗出。必兼短气。虽恶风。必兼小便不利。于此症可以知其湿也。辨之既明。何至必于吐后。
始知其误服桂枝哉。则湿热之中风。用桂枝之内。必佐以五苓之治法矣。
鳌按。酒客必有湿热。故得甘必吐。不可与桂枝。柯韵伯谓当用葛根芩连解肌之法是也。次条。
乃由酒客推展言之。见一切湿壅于中热淫于内者。俱禁用桂枝。或使湿热涌越。有伤阳络。以致吐脓血也。旧本俱将脓血条叙在酒客条上。恐义不圆。
【纲】仲景曰。病患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
【目】柯琴曰。有寒。未病时原有寒也。内寒之人。复感外邪。当温中以逐寒。若发其汗。汗生于谷。谷气外散。胃脘阳虚。无谷气以养其蛔。故蛔动而上从口出也。蛔多。不止者死。吐蛔。
不能食者亦死。
鳌按。韵伯此论。即非伤寒。凡胃虚蛔动者无不然。
【纲】仲景曰。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
【目】柯琴曰。太阳阳明合病。太阳少阳合病。阳明少阳合病。必自下利。则下利似乎合病当然之症。今不利而呕。又似乎与少阳合病。葛根汤加半夏。兼解少阳半里之邪。便不得为三阳合病。
【纲】仲景曰。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满。或喘者。小青龙汤主之。
【目】李中梓曰。呕者声物俱出。吐者无声出物。哕者有声无物。
鳌按。此条干呕。是水气为患。水气未入于胃。故干呕。
【纲】仲景曰。太阳中风。下利呕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 汗出。发作有时。头痛。
心下痞。硬满。引胁下痛。干呕短气。汗出不恶寒者。此表解里未和也。十枣汤主之。
【目】庞安常曰。按此条及干姜附子渴症。不呕不渴。为里无热。可知呕为里热明矣。
鳌按。曰呕逆。曰干呕。细玩通节语气。总以见表之风邪已解。而里之水气不和。
【纲】仲景曰。伤寒汗出解之后。胃中不和。心下痞硬。干呕食臭。胁下有水气。腹中雷鸣。
下利者。生姜泻心汤主之。
【目】柯琴曰。阳邪居胃之上口。故心下痞硬。干呕而食臭。水邪居胃之下口。故腹中雷鸣而下利。火用不宣则痞硬。水用不宣则干呕。邪热不杀谷则食臭。土虚不能制水故肠鸣。
【纲】仲景曰。太阳病。二日。烦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热入胃。胃中水竭。烦躁。必发谵语。十余日。振栗。自下利者。此为欲解也。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欲失溲。足下恶风。大便硬。小盒饭数而反不数。及多。大便已。头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热。谷气下流故也。
【目】楼英曰。此火逆之轻症也。欲小便不得而反呕。欲失溲。此非无小便也。其津液在上焦。
欲还入胃口故也。
【纲】仲景曰。发汗后。水液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汗。必吐不止。
【目】柯琴曰。阳重之人。大发其汗。有升无降。故水药拒隔而不得入。若认为中风干呕。伤寒呕逆。而更汗之。则吐不止。胃气大伤矣。此热在胃口。须用栀子汤。
【纲】仲景曰。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有表里症。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
五苓散主之。多服暖水。汗出愈。
【目】赵献可曰。水入则吐者。心下有水气。因离中之真水不足。则膻中之火用不宣。邪水凝结于内。水饮拒绝于外。既不能外输于元府。又不能上输于口舌。亦不能下输于膀胱。此水逆所由名也。
【纲】仲景曰。伤寒本自汗下。医复吐下之。寒格。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目】柯琴曰。治之小误。变症亦轻。故制方用泻心之半。上焦寒格。故用姜、参。心下蓄热。
故用芩、连。呕家不喜甘。故去甘草。不食则不吐。是心下无水气。故不用姜、夏。要知寒热相阻。则为格症。寒热相结。则为痞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