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天下书楼 > 笠山农场

第十二章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第三天一早,致远终于在一片凄楚哀绝的哭声中在医院里结束了他的短短的生涯。他死后,他的妻子由于自己的意愿,一半也由于婆婆的主意,留在下庄老家领着瑜儿过着寡妇的寂寞日子。留在农场的妆奁什物,已统统给她运回下庄老家去了。

但是这样一来,农场方面就时常感到人手不够,而不得不时常把淑华留在农场里帮忙料理;如果碰着刘老太太回下庄老家,就由淑华来和云英做伴。淑华有时是自己一个,有时候又携着琼妹或自己的妹子淑贞同来。初时她也还感到拘束和别扭,但日子久了就也变成和自己家一样自在和习惯了。

淑华的留住,便给致平造下更多甚至是随时获得亲近的机会。如今,他已不再怀疑自己对淑华倾慕之情了。相反的他时常感到自己的感情在这上面一直往深处发展下去。而这感觉使他不安,使他烦恼。他抑或松或紧地时不时感触到那道看不见却又十分坚韧的墙。但是在某一定的阶段里,它对他也不无一点益处,因为他可以拿它作掩护。社会上有一种成见认为在同姓氏的男女之间,虽有亲疏之分,但他们的关系是属于姐妹一类的,或者是等同姐妹的。既然是姐妹,就有姐妹的情分,那么在这方面你可能享他人无法获得的种种方便。你可以大庭广众之中对她表示亲热。只要你喜欢,你可以公开和她谈话、说笑、纠缠和胡闹,甚至可以和她随便动手动脚,别人绝不会指摘你,疑心你怀有什么心思,他们会说:你看这姐妹俩多么亲爱?你可以闯进她的闺房,可以和她在一起,而不必去理会是在白天、夜里或单独一人。这一切都在姐妹的情分以内的。

在这个限度里,致平、淑华所过的这段生活是够快乐的、够醉人的,它充满了笑声和惬意。他们形影不离,起坐相随。在晴天,有什么事,一同做;在落雨天,他们就在同一屋檐下由天亮厮守到天黑,假使淑华在做针黹,致平就在旁边看书。晚饭后,致平坐到书桌前整理场务,她随便拿一件衣料在床头缝纫。清晨她到小溪旁去洗濯,他就也跟了去,在那里刷牙和洗脸。假使她要梳头,他便立在一边尽情地观看。有时她被看得生气和不耐烦,把他推出去,或者干脆先关上门,然后开始梳头,让他一人在门外站风。他喜欢看她梳头,他觉得那是最有意思的。

当他们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们的谈话是源源不绝的,他们越说越有精神,越说越有兴趣。随便什么话,一由他们嘴里说出来,就都会变成美丽动人的故事。假使换了别人的时候,即会变成平凡无奇索然无味的事情,也都可以使他们两人一个说来津津有味,一个听得手舞足蹈。他们更用快活的笑声和柔静的动作增加了故事的生动和精彩。这时淑华的视线是软软的,声音是柔和的,微笑是娇媚的;她时不时在谈话中向致平送过愉快的笑颜和温软的眼波。

致平用最大的兴致聆听淑华絮絮倾诉。她的少女时代的生活故事是他百听不厌的,即使是最单纯的事情,在他听来都饶有趣味,都可使他快乐。听完一篇故事,他更要把现实的她放进那里面去,把她和故事连结起来。他想由她身上看出昔日那天真烂漫、爽直大胆、娇憨可爱的少女的姿容。她告诉他,她从小就一直看牛到很大。她几乎和所有牧牛的男孩子都摔过跤,时常把他们摔倒,骑在他们身上。她又和他们赛跑。她跑得很快,一跑起来总是把辫子跑直。淑华在叙述时的表情是直率而柔媚的,谈到和男子摔跤时,便有一抹淡淡的娇羞的红云浮上她的耳鬓,而跑直了辫子的回忆,则使她自己好笑起来。致平用带了轻微的兴奋的快乐听着她叙述往事,欢欣的微笑一直挂在他的脸上,少女的淘气和顽皮使他神往。于是对有过和男子摔跤和把辫子跑直的少女时代的淑华,致平觉得更可爱更魅人。

淑华的母亲阿喜嫂,更给致平把故事追溯到淑华尚在襁褓时的一段。她知道他喜欢听听有关淑华的任何故事,甚至听完一遍又想听第二遍,今天听了,明天再听,故事仍旧新鲜而有趣。她头一个识破这位年轻人那隐而不宣的心事——他们的秘密。她喜欢他。她用最大的关心关照他,用慈和的微笑的眼光去看看年轻人在她身边周围活动和旋转。她时刻都在想:假使他们俩不是同姓?但她十分清楚这种假定是不可能的,于是她只好摇头叹息,把这种永远无法实现的愿望深藏心底。虽然如此,这并不妨碍她疼爱致平。

她和他述说淑华还在婴孩时就长得如何地美丽。她很疼爱淑华,时常以自己有这样一个女儿而觉得骄傲。她说淑华生得又白又好看,直直的鼻子,大大亮亮的眼睛,有一次她背她去削蔗根,砍甘蔗的一群福佬人口口声声称她的孩子长得可爱。他们问她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又伸手指去碰碰小孩的下巴。

“好看的女孩儿!”阿喜嫂学着福佬人的口吻说,“好看的女孩儿!”

下一次,当致平再和淑华在一起时,他便用不同的眼色不住地看着她的脸孔,她的手和脚;手和脚当时是拋露在背带外面的。他想象婴孩的手和脚,那白嫩和肥胖是多么的好玩,不禁开心而神秘地笑笑。

“见你的鬼啦!”淑华不服地说。

致平把他听到的故事说给她听,说完,两个人都大笑起来。

然后轮着致平说他的故事。

他告诉她,起初他本没有意思要到这里来,那次来巡视牲口回去以后,他曾在高雄、台北等地瞎撞一阵。那一望无际的重叠的山峦令他感到气馁,而开荒的生活,他又不认为有什么趣味。他根本没有料到在这样的山里住起来也会有意思。

“那么,”淑华问,“现在你还喜欢这地方,是不是?”

“喜欢!”

“为什么?”

猛的,一种奇异的冲动,一种窒息的感情几乎使致平脱口说出:“就是因为有你!”但是他不敢冒昧。他感到心跳。他微笑了笑,沉静地望了望淑华一眼。

“我不懂你会喜欢这种地方,”她说,“我觉得城里才叫人爱。”

致平的父母疼爱淑华有如自己的亲生女儿,他们喜欢她的聪慧精明,做事利落而快捷,加上她口齿伶俐,对答如流;性情直爽大方,不拘细节,又处处讨人喜爱。刘氏夫妇十分器重,全心信服,特别以淑华料理家常的机灵圆熟、中节合仪,所以刘老太太几乎把家务全盘付托。于是致平对淑华的态度也就更大胆更放纵,因为他认为这就可以使他在这方面得到更多的宽容。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