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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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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由母亲阿喜嫂亲自来和女儿做伴。吃晚饭时,约定了明日三个人——致平、阿喜嫂和淑华——一同巡山,顺便找些金刚瓜藤回来。但是到了第二天早上,母亲忽然变了卦,说是有一件事情待她回去料理而临时打消去意。淑华见母亲不去,不觉面有难色而踌躇起来,母亲看着忸怩作态的女儿,不住赔着微笑,一边用鼓舞和安慰劝她。又说,自己在傍晚时分准定回来。

“去呀!”母亲笑着说,“又不是山中有老虎会把你吃掉,怕什么?去!去!”

阿喜嫂由后头看着两个年轻人的背影那份亲热和依恋,看着致平的一往情深,不胜遗憾地摇摇头,吁出一口气。

如果不是……

她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又叹出一口气,然后翻过头儿自个儿走了。——她打算在日落前赶回农场。

于是致平、淑华和两条狗进山去了。

他们沿着旧路走。这条路以磨刀河为中心,像藤缠树一样绕来绕去。在原何世昌家——今已换了新主人——前边田坎下,遇见五辆砖窑的牛车。牛车都装满了木柴,正驶上那座曾一度发生事件的木桥。木桥又陡又窄,车夫全身紧张,涨红了脸,两条牛绳紧紧地握在手里,疯狂地叱喝着牲口。

“挡呀,正驾;挡!挡!对,对了!”

牛车驶上木桥,笨重而困难,向左右摇摆,然后辘辘地冲落田坎,带起一道尘烟。

“正驾,挡呀,挡呀——妈的,哪里去!”

车夫拼命喊着,连唾沫都吐了出来。

闪身过去时,致平顺口问:“运财哥没来吗?”

“没有!”第二个车夫很生气似的粗鲁地答。

在滚滚的尘埃中,致平和淑华走上木桥。这桥曾一度被何家拆毀,现在却由新主人重新架好。

“修桥造路是好事哪,别说自己还是天天要走!”新主人慷慨地说。在他接手后第三天便着手铺设。木头他是挑了顶粗的,架得真个又平稳,又紧固,还比从前加宽了点桥幅。

这时这位四开脸、紫赯色、大鼻子的新主人郑发荣,正站在屋檐下向外展望。一眼看见致平和淑华自坎下转了出来,便和气地笑着招呼。

“致平,巡山呀?屋里坐一会儿吧。”

“何家搬到哪里去啦?”淑华边走边问致平。

“六龟岩,”致平说,“他们怕我们围困,所以就把这里的房产卖了搬到那里去了。”

“何世昌还在监狱里吗?”

“嗯!”

他们经过第四号炭窑地,经过原赵丙基的租地。这里自经农场接管以后,补植的补植、打草的打草,同时扩大了面积,使它和农场连成一气。

其次经过整理得颇具规模的,叶阿凤和张永祥的租地——两块小型农场。叶阿凤的大儿子在寮边的小河里洗衣服。淑华奇异地看着青年那有点怕羞的窘态,小声地问致平:

“叶阿凤没有女人呀?”

“没有。”

“是不是死了?”

“我不知道,也许是。”

张永祥两口子正在寮屋前一边芟除咖啡株间的杂草,一边修饰上面的遮荫体——灌木的低枝。咖啡园经过小心周到照管,有如富家的庭园,既舒齐、洁净而又开朗。

张永祥粗手大足,虽然年纪已五十了,而头上剃得短短的头发,却是粗硬、漆黑而浓密,还像一个小伙子。他的声音爽朗,但说话缓慢,说一句是一句,像老太婆说故事。他原籍新竹州的靠近山线的一个小山村,很早就失去家庭,几乎四十年来便单独一个人在风尘仆仆的人世间浮沉辗转,自北部漂到南部。他有如旅行者之搭乘舟车,在各种事业间扔了这个,搭了那个。闲聊时他每常带笑和致平说,除开当刽子手及开窑馆专门在别人身上讨生活的事情以外,什么事情他都干过了;扛死人,卖朗朗,当脚夫,摆摊子,赶牛车……

而今他又来给笠山农场开拓山场,种植咖啡了,但是他并不后悔。他以为每种事都值得去试试。积了几十年的人生经验,他觉得一个人只有拿诚意去对人对事,才会有好的结果,虽然他过去很少成功过。当他摆摊子时,有时把次货充当上货,居然也卖出去了。不过这并不是时常如此,只偶尔能够成功,到底还是要上好货色才叫座,才卖得好价钱。现在他就拿这卖上货的诚意来种咖啡。纵使再失败,那只好怨恨命该如此。他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宿命观,认为一个人做事,成败几乎全由命运来决定。当他坐在他那简陋狭窄的山寮里,或者当他放下山锄坐在哪个树荫下歇凉时,一回头,过去就像一条灰色尾巴,拖在他的后边。对这,他既不留恋,也不灰心。

张永祥把致平和淑华让进屋里。和所有山寮一样,屋子的原料不出如下两种:竹和茅草。这都是长在山里面的,然后再加上人工和设计。要是盖一所自己的家,由阶檐到屋脊,都可以不花一文钱。

“淑华巡山这是头一次,是不是?”张永祥随便地问。

淑华不好意思地笑了。

致平又提起刚才淑华问过的问题。

“阿凤哥本是有女人的,”张永祥回答,“可是他们分手了,他的女人对他不忠实。阿凤哥也是辛苦过的人呢!”他长叹一声,又说,“要想真正做一个人是很难的。”

“刚才我们由他寮前经过,他好像不在家。”致平说。

“大概在炭窑里。”

第五号炭窑是由叶阿凤父子经管的。

“你和阿凤哥从前就认识?”致平问。

“不!我们来到这里才认识。可是我们已成了好朋友了。我们同业,又同样吃过苦头,这就够使我们成为好朋友。我们也希望早晚彼此互相照顾。”

这时,饶新华领了他的秃尾狗进来了。他和张永祥问过几句话后便静静地坐在床沿抽烟。

张永祥的声音诚实动人,谈话有趣而充满了人生哲学。这哲学,有时虽显得不可思议,但却是现实的。致平和淑华在那里不觉停留有几杯热茶的工夫。

张永祥的谈话停顿时,一直静坐抽烟的饶新华却突然向致平说:“听说你巡山有时爱在山里睡觉,那是不可以的。”

这老头儿偏有些教人意料不到的言行。致平一时摸不清老头儿的意思,对他呆看着。

“有一次,”老人继续说,“清龙看见一只鹿在河边饮水,他就开了一箭。他明明看见箭射中鹿的侧胸,可是走前去一看,哪里有鹿!只有阿建——清龙、阿建都是本处猎户——一个人躺在河边树头下,一手掩胸大声痛苦地呻吟,说是好像有箭射穿他的心。清龙心中疑惑,可也没有说什么。后来阿建就由此得病,不到一个月就死了。巡山时,绝对不能在山里睡觉。”

听完了老人的故事,张永祥和善地笑了笑,然后给故事以现实而易于接受的解释。

“那是一定的!”他说,“要有人正从那上面经过,不小心踏落一块石头,石头滚落下来,恰好你就在那下面睡觉,那就很容易发生事情,就像他说的那样。”

致平莫名其妙地望望这位壮汉。他觉得这种解释很机警而幽默。他很喜欢。他知道饶新华常常来看张永祥,一来就聊到很晚才散。他和张永祥很谈得来。张永祥是唯一能赏识他的人。对于这位一直被当作笑料的老人,张永祥和致平这样说过:你别看他样子可笑,他有一些你猜不透的什么东西。他能够想出和做出别人要想却想不出,要做却做不到的事。对这种人,你必须努力去了解。

“你别看他这样,他也很不易做人呢。”张永祥有一次又这样说。

“张永祥这人很有意思,是不是?”走出张永祥寮屋时淑华说。

“是的,”致平说,“他是老于世故的人,人生经验深,这种人是靠得住的,父亲就高兴他的山场照管得最好。”

两条狗大概是见了或闻到了什么野物,一直在深幽的树林中一边狂吠着追到很远的地方去。那兴奋和热狂的吠声,在四处引起喧闹而深沉的回响,仿佛有一万只野犬在吠似的。

他们经过水草滋生的沼泽;经过阴森而幽暗、飘着腐败气息的大森林;经过刺竹和涌出铁锈色咸水的磨刀河水源。他们看见猿、松鼠、羌、山猪,由他们身边或在树梢骇然逃逸。有时,这些兽类并没有现出形态,你只能听见它们惊惶遁走时在树林间发出的哗啦哗啦的声响。

于是他们登上了山脊。这是山这面和那面的南眉地方的境界,也是农场的境界。那上面颇为平坦,有一块很好的相思林,相思树大可及抱,地下是又柔软又洁净的青草地,好像铺了领褥子。他们两人便在树下的草地上坐下来休息。

“我们坐一会儿吧。”致平快乐地说,“这里的风景很好。”

二人的脸微红,有细细的汗珠,眼睛栩栩地转动着。致平的眼瞳上,有轻淡的兴奋的神采。一路上,他话说得相当多,但他自己并不觉得。他非常地愉快,他高兴淑华肯和他一块巡山。在他看来,这已有点像旅行了。山路既不觉得陡峻,也不感到过去单独巡山时的孤寂难耐。

“从前,”致平说,“碰着你不来农场的日子,我就爬上这地方来坐几小时。”

“为什么?”淑华问。

“我想知道你在家里做什么。”他说,“你看!假使我坐在这里,那么村里每一个人的进出,就都不会逃过我的眼睛。”

淑华发现自己的村子就在脚边,好像只要一伸腿,便可以踏到那上面去似的。但是村子只有房子大小,人物也只有针尖般大!你决不会看清楚那是谁。

“你胡说!”淑华笑骂。

由这里,北瞰南眉,南望溪水平野,两处风景截然不同。溪水平野景色柔媚细腻,充满了人间的温暖与亲切。这里是南台湾最富裕的鱼米之乡,土地膏腴,田畴平展,物产丰饶,人烟稠密。由这里望过去,就好比把望远镜掉转了头,在视野的东西都变小,但也还清楚可见。坦坦的康庄大道只有蚯蚓大,错综交织,恰似棋盘。路上行人车辆,负荷提携,来去匆匆,大小忙碌,都如同蚂蚁,田地散布,又像棋子点点。镇东头面积号称三十甲的大水埤,看来只有脚盆大小;这时波平如镜,闪闪发光。

把眼界放宽,可以看见青青的田野一直没入在前面烟霭低迷缥缈的阿猴盆地;再远些,在天际线上那绿浩浩的一线,该是台湾海峡了吧。

回首再望望山阴这面。这边的观望是粗犷的,寥落的;南眉沿着河流在两山的峡谷间迂回曲折,深入中央山脉的心脏地带。这是晚近开拓的新地方,居民刚从动荡不宁的移民时代——充满了悲惨、疾病和死亡的时代定居下来。疏疏落落的小村庄,在狭长的山谷间没有秩序地摆放着。自强不息的生命力更借助了创造和强健的太阳,使人类向大地的腹地继续前进。于是,那暴虐的疫疠,冥顽的自然,就只好再向远的地方退却。

“淑华,”致平说,“你认得出琼妹的村子吗?”

最近,淑华受了琼妹的邀请曾到那里去玩了两三天。去时她是坐汽车的,也因此方向模糊不清。她只记得一条大河自村前流过:四周有很多房子,有二三十户人家。但是现在看来,村庄错落,各村的外型几乎都是一样:零落的屋舍,和苍翠的竹子;那条水就在各村间绕来转去。

“这里可分不出来。”淑华看了片刻后这样说。

“琼妹好吗?”致平又问。

“她倒很好!就是地方生疏,住不惯。她家有很大一片的芎蕉园。”停了一下,淑华又说,“我们还到燕妹的家里去过。”

“燕妹家里?”致平关心地问,“她们离开有多远?”

“她就嫁在邻村。”

“你见了她了?她丈夫长得怎么样?对她好吗?”

“她丈夫长得还不错;个子不高,白净面孔。两口子好像很好。我们走时两口子都不肯,硬要留我们住一天。”

致平沉默。

“燕妹浑身黄肿,”淑华又说,“连眼睛都黄了,样子又可怕又可怜,不像从前那样漂亮了。我们去时,她正在吃药。”她神秘地看了致平一眼,“这都是你害了她,致平叔。”

致平苦笑着说:“你不能这样说。”

“可见你的薄情!”她笑了笑,“当初你要是娶了她,她就不会嫁到南眉去,也不会害上那种病。”

她说着,笑得更快活。致平虽也为了自己不能担负的责任而有怅怅之感,但也陪着笑了笑。

“那男人姓李,据说还是由我们村子搬到那里去的。”

致平向下方的峡谷凝视着。它静静地陈展在他的脚边,温暖的春阳和煦地照着。有燕妹和琼妹住着的南眉,他已不觉得其生疏,而有亲切之感。他已知道在那些宁静的村庄中,有一处住着燕妹,一处住着琼妹。他忽然生起对故友的怀念,他更关怀为风土病所苦的燕妹。

“燕妹知道不知道你现在住在农场里?”继一阵沉默之后致平这样问。

“她不知道,”淑华说,“我告诉她了。我又告诉她以后农场的情形和你的事。她好像连致远叔死都不知道呢。”

“你说我什么事?”

“我告诉她,”她说着先笑了笑,“你很好,你很想她。”

“你撒谎。”

“不冤你。”

“她有没有说什么?”

“她没有说什么。她静静地听着,听完,就说谁都没有告诉她农场的事。倒是琼妹请你上她那里去玩,又托我问你好。”

“琼妹不再骂南眉了?”致平想起琼妹。

“为什么不骂?”淑华说,“南眉还有人向她求亲呢。”

“琼妹答应了?”

“没有。她说她要出家。”

“她当真要当尼姑吗?”

“她哪里真心想,还不是因为恨南眉。”她说着看了看致平的脸孔,“琼妹很想念你,致平叔,她对我说你对她很好。”

“哦!”

致平起身走到坡边去,淑华也开始拢头。坡边上有排野莓,都有大拇指大,熟得透紫。顷刻工夫致平即采满了两口袋的野莓。当他返回淑华身边时,她已拢好头发,此刻独自坐着看下边出神。他在她对面坐下去,拿淑华的洋巾把野莓装着。

“我们留点儿回去。”淑华说。

“尽管吃吧,那边还多着呢!”

吃完野莓,淑华用洋巾把手和嘴擦干净说:“我们走吧?”

但是致平不动,却一伸手把她的手捉住。淑华转脸看他,羞赧地笑了笑。那手柔软细腻而温暖,有点润湿。致平把它紧紧地握在手里,觉得有一道一道的电流自这手通过他的手流进他的身体,并且分布到周身各部分,使他有一种说不出的经验。

过了一会儿,淑华把手挣脱开。

“致平叔,”她静静地说,“我们在一块的时候,最好要规规矩矩的,免得别人看见了多说闲话。”

“没有别的人在这里。”致平辩解地说。

“没有人在这里我们也不能这样!”

“为什么?”

淑华不答。

又过了片刻,她再催促:“我们走吧!”于是站了起来。

他们又摘了野莓用洋巾包着。

归路他们走得异常沉静,也没有在别的地方再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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