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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理初论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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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我屡次说过,在过去二千年中,我所最为佩服的中国思想家共有三人,一是汉王充,二是明李贽,三是清俞正燮。这三个人的言论行事并不怎么相像,但是我佩服他们的理由却是一个,此即是王仲任的疾虚妄的精神,这在其余的两人也是共通的,虽然表现的方式未必一样。关于俞理初我已经写过好几次文章,现在再来提起,别无何种新的意见,只是就他指斥莠书这一点上,想来略为谈谈罢了。

近几年来常看笔记一类的书,没有详细计算,想起来实在也已不少,其中特别以清朝的为多,可是结果非常的不满意。本来我看笔记原不是什么正经工作,所谓大抵只以代博弈,或当作纸烟,聊以遣时日而已。读一部书了,偶有一部分可喜,便已满足,有时觉得无味,亦不甚嫌憎,对于古人何必苛求,但取其足供我一时披读耳,古人云只图遮眼,我的意思亦止如此。但是有时遇见有些记录,文字未必不佳,主张也似乎很正大,可是根本上不懂得人情物理,看了时觉得遍身不快活,这时候的不满意便已超过了嫌憎,有点近于恐惧了。好比尝药辨性的老祖神农氏,把草根树皮放在口里咀嚼,烁的一下觉得怪辣,他会直觉的感到,这可不是毒?我们未敢以老祖自居,但是从经验上也会有时感觉,这说得有点蹊跷,便很有莠书的嫌疑。笼统的说莠书,似乎有语病,假如这里有点感情用事,那么就与随便评定思想不正确相似,含有很大的危险性。我根据俞理初的例所说的莠书当然不至于如此,这里所据的标准是简单的人情物理,如在这上面有讲不过去的便有问题,视为莠书也不为过,而且说也奇怪,被归入此类的并不是世间公认的邪说异端,倒反是普通正经的话为多,这是极有意思的事。盖天下多乡愿,其言行皆正经,常人无不佩服,然若准以情理,则其不莠者鲜矣,唯有识与力者始能表而出之,其事之难与其功之大盖远过于孟子之攻异端也。《癸巳存稿》卷十五《胡先生事述》云,正燮记先生事甚多,先生素恶乡愿,因以所记遍求所谓乡愿者下意延问,凡经指示许可之事悉去之,故所存止此,呜呼,此先生之所以贤欤。寥寥的几句话,差不多把指斥莠书的精神表现得很好,我们也可不必多赘了。

俞理初论莠书的文章共有六篇,收在《癸巳存稿》卷十四内,计《酷儒莠书》,《愚儒》,《谈玄》,《夸诞》,《旷达》,《悖儒》等莠书是也。其中以一二两篇为最精,可为代表,今先就《酷儒莠书》引例于下,第一节云:

“夹谷之会,盖齐以兵来,鲁以兵应之,《史记》齐鲁世家所载是也。《穀梁》又增一事云,齐人使优施舞于鲁君之幕下,孔子曰,笑君者罪当死。使司马行法焉,首足异门而出。《史记·孔子世家》云,倡优侏儒为戏而前,孔子曰,匹夫荧惑诸侯者罪当诛。有司加法焉,首足异处,齐侯惧而动。陆贾《新语》云,优施舞于鲁公之幕下,孔子曰,君辱臣当死。使司马行法斩焉,首足异门而出,齐人瞿然而恐。《后汉》张升传,守外黄令趋明威戮,曰,昔孔子暂相,诛齐之侏儒,手足异门而出,故能威震强国,反其侵地,后升以诛死。此四引孔子之事,乃委巷穷儒,忮螫之心无所泄,造此莠言,上诬圣人,不可训也。优人笑惑乃其职,于礼宜却之,于法无死罪,且鲁岂当杀齐优,实其说是行不义而杀不幸,齐人怒而鲁君不返也。”末节云:

“高欢与长史薛琡言,使其子洋治乱丝,洋拔刀斩之曰,乱者必斩。夫违命不治丝,独非乱乎,其意盖仿齐君王后以椎解环,不知环破即解,乱丝斩之仍不治也。《汉书》龚遂传云,臣闻治乱臣犹治乱丝,不可急也,缓之然后可治。高氏父子不足论,然欢在洋之愚憨不至此,其状迂而很,乃无知酷儒之莠言,此东坡《志林》所谓杜默之豪,正京东学究饮私酒,食瘴死牛肉,醉饱后所发者也。”《愚儒莠书》第一节云:

“朱弁《曲洧旧闻》云,建隆间竹木务监官患所积材植长短不齐,乞剪截俾齐整,太祖批其状曰,汝手指能无长短乎,胡不截之使齐,长者任其自长,短者任其自短。弁亲戚有见此状及批者,其言似可信。邵博《闻见录》则云,破大为小,何若斩汝之头乎。言已近妄。王巩《清虚杂著》则云,三司奏截大枋,太祖皇帝批其状曰,截你爷头,截你娘头,其爱物如此。周密《齐东野语》则谓手指言文弱无气象,太祖以三司请截模枋大材修寝殿,批曰,截你爷头,截你娘头,别寻将来,真大哉王言也。此何王言气象,盖以《史记》汉高慢骂而仿以为书,其愚如此。”第四节云:

“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又云,陈尧咨守荆南,宴集以弓矢为乐,母夫人曰,汝父教汝以忠孝辅国家,今汝不务行仁化,而专一夫之技,岂汝先人志耶,杖之,碎其金鱼。射为六艺之一,州将习射乃正业,忠孝之行也。受杖当解金鱼,杖碎金鱼,金坚且碎,人骨折矣。衰门贱妇亦不至此,尧咨母不当有此言此事。明方昕《集事诗鉴》引此为贤母,著书者含毫吮墨,摇头转目,愚鄙之状见于纸上也。”

上边所引已足见其大概,对于向来传为美谈,视为故实,而与情理不合的事,不客气的加以指斥,对于初习读书的学子甚为有益,只恨所举太少,唯望读者自能举一反三耳。同时有马时芳著《朴丽子》,语多通达,其《续朴丽子》卷下中有一则云:

“传有之,孟子入室,因袒胸而欲出其妻,听母言而止。此盖周之末季或秦汉间曲儒附会之言也。曲儒以矫情苟难为道,往往将圣贤妆点成怪物。呜呼,若此类者岂可胜道哉。”这一则就可以补入《愚儒莠书》篇里去,其直揭曲儒的心理,不客气处亦与俞氏不相上下。鄙人前读《礼记》中《檀弓》一卷,亦曾有同样的意见,觉得关于原壤的事,《论语·宪问》所记殊不高明,读《檀弓》文乃极佳,比校之下乃益明显。《檀弓》云:

“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椁。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托于音也。歌曰,貍首之斑然,执女手之卷然。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从者曰,子未可以已乎。夫子曰,丘闻之,亲者毋失其为亲,故者毋失其为故也。”《论语》则云: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看所说的老而不死这句话,可知那时原壤已经老了。据戴望注《论语》,《礼》,六十杖于乡。那么孔子也一定已是六十岁以上了罢。动手就打,圣门中只有子路或者未免,孔子不见得会如此,何况又是已在老年。我们看《檀弓》所记孔子对待原壤并不如此,可见这以杖叩其胫的事很是靠不住,大约是主张严酷者之所为,亦正是附会之言耳。执女手之卷然下,据孔颖达《正义》云:

“孔子手执斤斧,如女子之手卷卷然而柔弱,以此欢说仲尼,故注云说人辞也。”假如这里疏家没有将他先祖的事讲错,我们可以相信那时孔子的年纪并不老,因为一是用女子之手比孔子,二是孔子手执斤斧,总不会是六十岁后的事情。把两件故事比较来看,觉得孔子在以前既是那么宽和,到老后反发大性,有点不合情理。本来《论语》与《檀弓》里的故事都是后人所记,真假一样的不可知,但是准情酌理来批判,就自然分出曲直来,此间自有区别俨然存在,一见可辨也。此类辩论仿佛有似致堂史论,无非对古人已事妄下雌黄,实则不然,史论不必要的褒贬古人,徒养成不负责任的说话之陋习,此则根本物理人情,订正俗传曲说,如为人心世道计,其益当非浅鲜。若能有人多致力于此,更推广之由人事而及于物性,凡逆妇变猪以至雀入大水为蛤之类悉加以辨订,则利益亦益广大,此盖为疾虚妄精神之现代化,当不愧称之为新论衡也。

(《风雨谈》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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