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草一木,一虫一鱼,皆是生活
与动物为友
付出一片爱,便是收获,便是满足
我记得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越认识的人多,我越爱我的狗。”这句话未免玩世不恭,真的人不如狗么?
有时候,真的是人不如狗。今年三月二十八日报纸上刊载一条新闻,标题是《土狗小黑,情深义重》,内容大致如下:“苗栗通霄有一位妇人病逝,她生前养的一条狗小黑,不但为她守灵九天,而且不吃任何食物,出殡那天还流着泪送女主人到墓地。”我看到这条新闻,我的泪也流下来了。想想看世上有多少忘恩负义的人!
养犬的故事,一向很多,至今不绝。猫不及狗之义,但也有感人的行径。我认识一个人,他家中养一只猫,因生活环境不许可,决计把它抛弃,开汽车送它到远远的山区,把它弃置在荒郊。想不到一个多星期后它回到了家门,污脏瘠瘦,奄奄一息。主人从此收容它,再也不肯抛弃它。猫知道恋家。“狗不嫌家贫”,猫也不嫌。
义犬灵猫的故事,足以感人,兼可风世。究竟是少有的事,所以成为新闻。我们爱好小动物,豢养猫狗之类视为宠物,动机是单纯的,既非为利,亦非图报。只是看着活生生的小动物,心里油然而生一股怜爱,所以就收养它,为它尽心尽力,耗时耗财,而无所惜。付出一片爱便是收获,便是满足。
爱是纯洁而天真的,小孩子最纯洁天真,所以小孩子最爱小动物。我小时候,祖父母养两只哈巴狗,名为“乌云儿”,因为是浑身黑色。长毛矮脚,大眼塌鼻,除了睡便是欢蹦乱跳,汪汪地叫。但是两条狗经常关在上房,小孩子不能随便进入上房,所以我难得有亲近乌云儿的机会,有机会看见它们时我必定抚摩它们,引以为荣。可怜狗寿不永,我年稍长,狗已老死。我家里还有一只猴子,经常有铁链系着,夜晚放进笼子,入冬引入厨房。我喂它花生,投以水果,我喜欢看它的那副急切满足的吃相。过了几年猴子也生病而亡。我怜悯它一生在缧绁之中没有行动的自由。
我长大之后,为了衣食奔走四方,自顾不暇,没有心情养小动物。直到我来到台湾之后生活才算安定,于是养鸡、养鱼、养鸟都一起来了。最近十年来开始养猫,都是菁清从户外抱进来的无主的小猫,先是白猫王子,随后是黑猫公主,最后是小花。若不是我叫停,可能还要继续增加猫口。这三只猫,个性不同,嗜好亦异。白猫厚重,小花粗野,黑猫刁钻。都爱吃沙丁,偶尔也爱吃烤鸭熏鸡,黑猫还要经常吃鸡肝。菁清一天至少要费三四小时给它们刷洗清洁,无怨言,无倦色。有人问我们:“你们的猫如此地宠贵,是哪一国的名种?”我告诉他:“和你我一样,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国土种。”土种自有土种的尊严。
三只猫已经动支了菁清和我的供应能力到了极限,不可能再养狗或其他。因此,我在各处读到丘秀芷女士的文章,描写她养猫养狗养兔养鸟的经验,我就非常钦佩她的爱心的广大,普及于那样多的小动物。最令我惊异的是她也养龟。她花二百元买一只龟,和猫狗一起养,到时候会应呼叫而出来吃饭,到时候会听见水声而出来洗澡,她称之为“灵龟”,谁曰不宜?后来那只龟失踪了,她为之怅惘不已。人与宠物,皆是夙缘。缘有尽时,可为奈何!
现在丘秀芷女士的文章四十二篇集结成书,书名《我的动物朋友》,都是叙说她对她的小动物的爱,其中也有些篇是我所未曾读过的。一个人怀有这样多的爱,其文字之婉约流利,自不待言。书成,属序于余。忝有同好,遂赘数言于此以为介。
白猫王子
如果你拥有一只你所宠爱的猫,你就会觉得满足
白猫王子五岁
五年前的一个夜晚,菁清从门外檐下抱进一只小白猫,时蒙雨凄凄,春寒尚厉。猫进到屋里,仓皇四顾,我们先飨以一盘牛奶,它舔而食之。我们揩干了它身上的雨水,它便呼呼地倒头大睡。此后它渐渐肥胖起来,菁清又不时把它刷洗得白白净净,戏称之为白猫王子。
它究竟生在哪一天,没人知道,我们姑且以它来我家的那一天定为它的生日(三月三十日),今天它五岁整,普通猫的寿命据说是十五六岁,人的寿命则七十就是古稀之年了,现在大概平均七十。所以猫的一岁在比例上可折合人的五岁。白猫王子五岁相当于人的二十五岁,正是青春旺盛的时候。
凡是我们所喜欢的对象,我们总会觉得它美。白猫王子并不一定是怎样的美丰姿,可是它眉清目秀,蓝眼睛,红鼻头,须眉修长,而又有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腰臀一部分特别硕大,和头部不成比例,腹部垂腴,走起来摇摇摆摆,有人认为其状不雅,我们不以为嫌。去年七月二十日报载:“二十四日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巴马布耳所举行的一九八一年‘全美迷人小猫竞赛’中,一只名叫邦妮贝尔的小猫得了首奖。可是它虽然顶着后冠,却不见得很高兴。”高兴的不是猫,是猫的主人。我们不会教白猫王子参加任何竞赛,它已经有了王子的封号,还急着需要什么皇冠?它就是我们的邦妮贝尔。
刘克庄有一首《话猫诗》,有句云:
饭有溪鱼眠有毯,忍教鼠啮案头书。
我们从来没有要求过猫做什么事。它吃的不只是溪鱼,睡的也不只是毛毯,我们的住处没有鼠,它无用武之地,顶多偶然见了蟑螂而惊叫追逐,菁清说这是它对我们的服务。我们吃饭的时候它常蹲在餐桌上,虎视眈眈,但是它不伸爪,顶多走近盘边闻闻。喂它几块鱼虾鸡鸭之类,它浅尝辄止。它从不偷嘴。它吃饱了,抹抹脸就睡,弯着腰睡,趴着睡,仰着睡,有时候爬到我们床上枕着我们的臂腿睡。它有二十六七磅重,压得人腿脚酸麻。我们外出,先把它安顿好,鱼一钵,水一盂,有时候给它盖一床被,或是搭一个篷。等我们回来,门锁一响,它已窜到门口相迎。这样,它便已给了我们很大的满足。
“花如解语还多事,石不能言最可人。”猫相当地解语,我们喊它一声:“猫咪!”“胖胖!”它就喵的一声。我耳聋,听不见它那细声细气的一声喵,但是我看见它一张嘴,腹部一起落,知道它是回答我们的招呼。它不会说话,但是菁清好像略通猫语,她能辨出猫的几种不同的鸣声。例如,它饿了,它要人给它开门,它要人给它打扫卫生设备,它因寂寞而感到烦躁,都有不同的声音发出来。无论有什么体己话,说给它听,或是被它听见,它能珍藏秘密不泄露出去。不过若是以恶声叱责它,它是有反应的,它不回嘴,它转过身去趴下,作无奈状。
有人不喜欢猫,我的一位朋友远道来访,先打电话来说:“听说府上有猫,请先把它藏起来,我怕猫。”真的,有人一见了猫就会昏倒。有人见了老鼠也会昏倒,何况猫?据《民生报》四月二十三日一篇文章报道,法国国王亨利三世一见到猫就会昏倒。法国国王查理九世时的大诗人龙沙有这样的诗句:
当今世上
谁也没我那么厌恶猫
我厌恶猫的眼睛、脑袋,还有凝视的模样
一看见猫,我掉头就跑
人之好恶本不相同。我不否认猫有一些短处,诸如倔强、自尊、自私、缺乏忠诚,等等。不过,猫,和人一样,总不免有一点脾气,一点自私,不必计较了。家里有装潢、有陈设、有家具、有花草,再有一只与虎同科的小动物点缀其间来接受你的爱抚,不是很好么?
菁清对于苦难中小动物的怜悯心是无止境的,同时又觉得白猫王子太孤单,于是去年又抱进来一只小黑猫。这个“黑猫公主”性格不同,活泼善斗,体态轻盈,白须黄眼,像是平剧中的“开口跳”。两只猫在一起就要斗,追逐无已时。不得已我们把黑猫关在笼子里,或是关在一间屋里,实行黑白隔离政策。可是黑猫隔着笼子还要伸出爪子撩惹白猫,白猫也常从门缝去逗黑猫。相见争如不见,无情还似有情。我想有一天我们会逐渐解除这个隔离政策的。
白猫倏已五岁,我们缘分不浅,同时我亦不免兴起春光易老之感。多少诗人词人唤取春留驻,而春不肯留!我们只好“片时欢乐且相亲”,愿我的猫长久享受它的鱼餐锦被,吃饱了就睡,睡足了就吃。
白猫王子六岁
今年三月三十日是白猫王子六岁生日。要是小孩子,六岁该上学了。有人说猫的年龄,一年相当于人的五年,那么它今年该是三十而立了。
菁清和我,分工合作,把它养得这么大,真不容易。我负责买鱼,不时地从市场背回十斤八斤重的鱼,储在冰柜里。然后是每日煮鱼,要少吃多餐,要每餐温热合度,有时候一汤一鱼,有时候一汤两鱼,鲜鱼之外加罐头鱼。煮鱼之后要除刺,这是遵兽医辜泰堂先生之嘱,小刺若是鲠在猫喉咙里,开刀很麻烦。除了鱼之外还要找地方拔些青草给它吃,“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猫儿亦然。菁清负责猫的清洁,包括擦粉洗毛,剪指甲,掏耳朵,最重要的是随时打扫它的粪便,这份工作不轻。六年下来,猫长得肥肥胖胖,大腹便便,走路摇摇晃晃,蹲坐的时候昂然不动,有客见之叹曰:“简直像是一位董事长!”
猫和人一样,有个性。白猫王子不是属于“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那个类型。它好像有它的尊严。有时候我喊它过来,它看我一眼,等我喊过三数声之后才肯慢慢地踱过来,并不一跃而登膝头,而是卧在我身旁伸手可抚摩到的地方。如果再加催促,它也有时移动身体更靠近我。大多时它是不理会我的呼唤的。它卧如弓,坐如钟,自得其乐,旁若无人。至少是和人保持距离。
它有时也自动来就我,那是它饿了。它似乎知道我耳聋,听不见它的“咪噢”叫,就用它的头在我腿上摩擦。接连摩擦之下,我就要给它开饭。如果我睡着了,它会跳上床来拱我三下。猫有吃相,从不吃得杯盘狼藉,总是顺着一边吃去,每餐必定剩下一小撮,过一阵再来吃干净。每日不止三餐,餐后必定举行那有名的“猫儿洗脸”,洗脸未完毕,它不会走开,可是洗完之后它便要呼呼大睡了。这一睡可能四五个小时甚至七八九个小时,并不一定只是“打个盹儿”(cat nap)。我看它睡得那么安详舒适的样子,从不忍得惊动它。吃了睡,睡了吃,这生活岂不单调?可是我想起王阳明《答人问道》诗:“饥来吃饭倦来眠,只此修行玄又玄。说与世人浑不信,却从身外觅神仙。”猫儿似乎修行得相当到家了。几个人能像猫似的心无牵挂,吃时吃,睡时睡,而无闲事挂心头?
猫对我的需求有限,不过要食有鱼而已。英国十八世纪的约翰孙博士,家里除了供养几位寒士、一位盲人之外还有一只他所宠爱的猫,他不时地到街上买牡蛎喂它。看着猫(或其他动物)吃它所爱吃的东西,是一乐也,并不希冀报酬。犬守门,鸡司晨,猫能干什么?捕鼠么?我家里没有鼠,猫有时跳到我的书桌上,在我的稿纸上趴着睡着了,或是蹲在桌灯下面借着灯泡散发的热气而呼噜呼噜地假寐,这时节我没有误会,我不认为它是有意地来破我寂寥。是它寂寞,要我来陪它,不是看我寂寞而它来陪我。
猫儿寿命有限,老人余日无多。“片时欢乐且相亲”。今逢其六岁生日,不可不记。
白猫王子七岁
白猫王子大概是已到中年。人到中年发福,脖梗子后面往往隆起几条肉,形成几道沟,尤其是那些饱食终日的高官巨贾。白猫的脖子上也隐隐然有了两三道肉沟的痕迹。它腹上的长毛脱落了,原以为是季节性的,秋后会复生,谁知道寒来暑往又过了一年,腹上仍是光秃秃的,只有一层茸毛。它的眉头深锁,上面有直竖的皱纹三数条,抹也抹不平,难道是有什么心事不成?
它比从前懒了。从前一根绳子,一个线团,可以逗它狼奔豕突,可以引它鼠步蛇行,可以诱它翻跟头竖蜻蜓,玩好大半天,直到它疲劳而后止;抛一个乒乓球给它,它会抱着球翻滚,它会和你对打一阵,非球滚到沙发底下去不肯罢休。菁清还喜欢和它玩捕风捉影的游戏,她拿起一个衣架之类的东西,在灯光下摇晃,墙上便显出一个活动的影子,这时候白猫便窜向墙边,跳起好几尺高,去捕捉那个影子。
如今情况不同了。绳子线团不复引起它的兴趣;乒乓球还是喜欢,但是要它跑几步路去捡球,它就觉得犯不着,必须把球送到它的跟前,它才肯举爪一击,就好像打高尔夫的大人先生们之必须携带球童或是乘坐小型机车才肯于一切安排妥帖之后挥棒一击;捕风捉影的事它再不屑为。《山海经》:“夸父不量力,欲追日影。”白猫未必比夸父聪明,其实是它懒。
哪有猫儿不爱腥的?锅里的鱼刚煮熟,揭开锅盖,鱼香四溢,白猫会从楼上直奔而来,但是它蹲在一旁,并不流涎三尺,也不凑上前来做出迫不及待的样子。它静静地等着我摘刺去骨,一汤一鱼,不冷不热,送到它的嘴边,然后它慢条斯理地进餐。它有吃相,它从盘中近处吃起,徐徐蚕食,它不挑挑拣拣。它吃完鱼,喝汤;喝完汤,洗脸;洗完脸,倒头大睡。它只要吃鱼,沙丁鱼、鲢鱼,天天吃也不腻。有时候胃口不好也流露一些“日食万钱无下箸处”的神情,闻一闻就望望然去之,这时候对付它的方法就是饿它一天。菁清不忍,往往给它开个罐头番茄汁鲣鱼之类,让它换换口味。
白猫王子不是可以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它高兴的时候偎在人的身边卧着,接受人的抚摩,它不高兴的时候任你千呼万唤它也相应不理。你把它抱过来,它也会纵身而去。菁清说它骄傲,我想至少是倔强。猫的性格,各有不同。有人说猫性狡诈,我没有发现白猫有这样的短处。唐朝武后朝中有一个权臣小人李义府(《唐书》列传第三十二),“貌状温柔,与人语必嬉怡微笑,而褊忌阴贼。既处权要,欲人附己,微忤意者,辄加倾陷。故时人言义府笑中有刀。又以其柔而害物,亦谓之李猫”。李猫这个绰号似乎不洽。白猫王子柔则有之,但丝毫没有害物的意思。它根本不笑,自然不会笑中有刀,它的掌中藏着利爪,那是它自卫的武器。它时常伸出利爪在沙发上抓挠,把沙发抓得稀烂,我们应该在沙发上钉一块皮子什么的,让它抓。
猫愿有固定的酣睡静卧的所在,有时候它喜欢居高临下的地方,能爬多高就爬多高;有时候又喜欢窝藏在什么旮旯儿里,令人找都找不到。它喜欢孤独,能不打扰它最好不要打扰它,让它享受那份孤独。有时候它又好像不甘寂寞,我正在伏案爬格,它会飕地一下子窜上书桌,不偏不倚地趴在我的稿纸上,我只好暂停工作。我随后想到两全的办法,在书桌上给它设备一份铺垫,它居然了解我的用意。从此我可以一面拍抚着它,一面写我的稿。我知道,它不是有意来陪伴我,它是要我陪伴它。有时候我一站起身,走到书架去取书,它立刻就从桌上跳下占据我的座椅,安然睡去。它可以在我椅上睡六七个小时,我由它高卧。
猫最需要的伴侣是猫。黑猫公主的性格很泼辣刁钻,所以一向不是关在楼上寝室便是关在笼子里,黑白隔离。后来渐渐弛禁,两个猫也可以放在一起了,追逐翻滚一阵之后也能并排而卧相安无事。小花进门之后,我们怕它和白猫不能相容,也隔离了很久,现在这两只猫也能在一起共存,不争座位,不抢饭碗。
三月三十日是白猫王子七岁的生日,菁清给它预备了一份礼物——市场买菜用的车子,打算在天气晴朗惠风和畅的时候把它放在车里推着它在街上走走。这样,它总算是于“食有鱼”之外还“出有车”了。
白猫王子八岁
有人问我:“先生每逢你的白猫王子生日必写小文纪念,你生活中一定还有其他更可纪念的日子,为什么不写文纪念?”我生活中当然有其他值得纪念的日子,可歌的或是可泣的,但是各有其一定的纪念方式,不必全部形诸文字腾诸报章。白猫王子不识字,不解语,我写了什么东西它也不知道。平素我给它的不过是一钵鱼,一盂水,到它生日这一天仍是一盂水一条鱼,没有什么两样,难道还要送它一束鲜花或一张贺卡?我为文纪念不过是略抒自己的情怀,兼供爱猫的读者赏阅而已。
白猫今天八岁了,相当于我们的不惑之年。所谓不惑,是指不为邪说异端所惑。猫懂得什么是邪说异端?它要的是食有鱼,饮有水,舔舔爪子洗洗脸,然后曲肱而枕,酣然而眠。如果“饥来吃饭倦来眠”便是修行的三昧,白猫王子的生活好像是已近于道。有一位朋友来,看到猫的锦衾鱼餐,曰:“此乃猫之天堂!”可惜这仅是猫的天堂,更可惜这仅是一只猫的天堂,尤可惜的是这也未必就是它的天堂。
我最引以为憾的是,猫进我家门不久,我们就把它送进兽医院施行手术,使之不能生育。虫以鸣秋,鸟以鸣春,唯独猫到了季节,蹿房越脊,鬼哭狼嚎,那叫声实在难听,而且不安于室,走失堪虞,所以我们未能免俗,实行了预防的措施,十分抱歉,事前未能征得同意。
猫和其他动物一样,需要伴侣。狮虎均属猫科。我曾以为狮虎都是独来独往,有异于狐群狗党。后来才知道事实不然,狮虎也还是时常成群结队地出现于长林丰草之间。猫也是如此,它高傲孤独,但是也颇有时候需要伴侣(最好是同类异性)。我们先后收养了黑猫公主和小花,但是白猫王子好像是“无友不如己者”,仍然是落落寡合。它们从不争食,许是因为从不饥饿的缘故,更从不偷食,因为没有偷的必要。偶尔也翻滚在地上打作一团,不是真打,可能是游戏性质。可喜的是白猫王子并不恃强凌弱,而常以大事小。
猫究竟有多么聪明?通多少人性?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份美国《麦考尔杂志》上有一篇文字,说猫至少模仿人类的能力很强:
一、有一只猫想听音乐就会开收音机。
二、有一只猫想吃东西就会按电动开罐头机的把柄。
三、有一只猫会开电灯。
四、有一只猫会用抽水马桶。
五、有一只猫会听电话,对着听筒咪咪叫。
六、有一只猫病了不肯吃药,主人向它解释几乎声泪俱下,然后它就乖乖地舔药片,终于嚼而食之。
所说的可能全是真的。相形之下,白猫王子显着低能多了。它没有这么大的本领。我们也没有给过它适当的训练。猫就是猫,何需要它真个像人?
昔人有云,鸡有五德。不知猫有几德。以我这八年来的观察,猫爱清洁,好像比其他小动物更能洁身自爱。每天菁清给它扑粉沐浴,它安然就范。猫很有礼貌,至少在吃东西的时候顺着盘子的一边吃起,并不挑三拣四,杯盘狼藉,饭后立刻洗脸。客人来,它最多在他腿上磨蹭几下,随即翘着尾巴走开。我有时不适,起床较晚,它会上楼到我床上舔我,但是它知道探病的规矩,不久留,拍它几下,它就走了。有时我和菁清外出赴宴,把它安置在一个它喜欢踞卧的地方,告诉它“你看家,不许动”,两三小时后我们回来,它仍在原处,不负所嘱。也许每一只猫都是如此,但是如果你拥有一只你所宠爱的猫,你就会觉得满足,为它再多费心机照护也是甘愿的。
猫捕鼠,有人说是天性使然。其实猫对一切动的事物都感兴趣。一只橡皮做的老鼠,放在那里,它视若无睹,不大理会。若是电动的玩具老鼠开动起来,它便会扑将上去。家里没有老鼠,偶然有只蟑螂,它常像狮子搏兔一般地去对付。窗外有鸟过,室内蚊蚋飞,它会悚然以惊。不过近来它偏好静,时常露出万事不关心的样子。也许它经验多了,觉得一动不如一静,像捕风捉影一类的事早已不屑为之。《鹤林玉露》:“东坡云:‘养猫以捕鼠,不可以无鼠而养不捕之猫。’”这句话不大像是东坡说的。豁达如东坡,焉能不知养猫之趣而斤斤计较其功利?
有一天我抚摩着猫对菁清说:“你看,我们的猫的毛不像过去那样的美泽、秀长、洁白了。身上的皮肉也不像过去那样的坚韧、厚实了。是不是进入中年垂垂老矣?”菁清急急举手指按在唇上,做嘘声,示意我不要再说下去。人恒喜言寿而讳闻老,实在是矛盾。也许猫也是不欲人在它面前直说它已渐有龙钟之象。我立即住声,只听得猫喉咙里呼噜呼噜地在响。
白猫王子九岁
有人问我为什么喜爱猫,我一时答不上来。我们喜爱一件事物,往往不是先有一套理由,然后去爱,即使不是没有理由,也往往是不自觉其理由之所在。不过经人问起,就不免要想出一些理由来支持自己的行为。总不能以“本能”二字来推脱得一干二净。
我是爱猫,凡是小动物大抵都可爱。小就可爱。小鸟依人,自然楚楚可怜,“一飞冲天鸣则惊人”的大鸟,令人欣赏,并不可爱。赢得无数儿童喜爱的大象林旺,恐怕谁也不想领它回家朝夕与共。小也有小的限度,如果一个小得像赵飞燕之能做掌上飞,那个掌恐怕也不是寻常的掌。不过一般而论,娇小玲珑总胜似高头大马。猫,体态轻盈,不大不小,不像一只白象,也不像一只老鼠,它可以和人共处一室之内,它可以睡在椅上,趴在桌上,偎在人的怀里,枕在人的腿上。你可以抱它、摸它、搔它、拍它,它不咬人,也不叫唤,只是喉咙里呜噜呜噜地作响。叫春的声音是不太好听,究竟是有季节性的,并不一年到头随时随刻地“关关雎鸠”。猫有一身温柔泽润的毛,像是不分寒暑永远披在身上的一件皮袍,摸上去又软又滑,就像摸什么人身上穿的一件貂裘似的。
白猫王子初来我家,身不盈尺,栗栗危惧,趴在沙发底下不敢出来,如今长得大腹便便,夷然自若,周旋于宾客之间。时间过得真快,猫犹如此,人何以堪?它现在是有一点老态。据我看,它的健身运动除了睡醒弓身作骆驼状之外就是认定沙发的几个角柱狠命地抓挠,磨它的爪子,日久天长把沙发套抓得稀巴烂,把里面的沙发面也抓得稀巴烂,露出了里面装的败絮之类。不捉老鼠,磨爪做啥?也许这就是它的运动。有的人家知道猫的本性难移,索性在它磨砺以须的地方挂上一块皮子。我家没有此装饰,由它去抓。猫一生能抓破几套沙发?
日本人好像很爱猫,去年一部电影《子猫物语》掀起一阵爱猫风潮之后,银座一家百货公司举行“世界猫展”。不消说,埃及猫、南美猫、波斯猫、日本猫全登场了。最有趣的是,不知是过度的自尊感还是自卑感在作祟,硬把日本猫推为第一,并且名之为“日本第一”。我看它的那副尊容,长毛大眼,短腿小耳,怕不是什么纯种。不过我也承认那只猫确是很好看。白猫王子不以色事人,我也不会要它抛头露面地参加展览。它只是一只道道地地的台湾土猫。老早有人批评,说它头太小,体太大,不成比例。我也承认它没有什么三围可夸。它没有波斯猫的毛长,也没有泰猫的毛细。但是它伴我这样久,我爱它,虽世界第一的名猫不易也。
今天是白猫王子九岁生日,循例为文祝它长寿。
黑猫公主
黑猫公主的个性相当泼辣也相当灵活
白猫王子今年四岁,胖嘟嘟的,体重在十斤以上,我抱它上下楼两臂觉得很吃力,它吃饱伸直了躯体侧卧在地板上足足两尺开外(尾巴不在内)。没想到四年的工夫它有这样长足的进展。高信疆、柯元馨伉俪来,说它不像是猫,简直是一头小豹子。按照猫的寿命年龄,四岁相当于我们人类弱冠之年,也许不会再长多少了吧。
白猫王子饱食终日,吃饱了洗脸,洗完脸倒头大睡。家里没有老鼠可抓,它无用武之地。凭它的嗅觉,它不放过一只蟑螂,见了蟑螂它就紧迫追踪,又想抓又害怕,等到菁清举起苍蝇拍子打蟑螂时,它又怕殃及池鱼藏到一个角落里去了。我们晚间外出应酬,先把它的晚餐备好,鲜鱼一钵,清汤一盂,然后给它盖上一床被毯,或是给它搭一个蒙古包似的帐篷。等我们回家的时候,它依然蜷卧原处。它的那床被毯颇适合它的身材。菁清在一个专卖儿童用物的货柜上选购那被毯的时候,精挑细选,不是嫌大就是嫌小,店员不耐地问:“几岁了?”菁清说:“三岁多。”店员说:“不对,不对,三岁这个太小了。”菁清说:“是猫。”店员愣住了,她没卖过猫被。陆放翁《赠粉鼻》诗有句:“问渠何似朱门里,日饱鱼餐睡锦茵。”寒舍不比朱门,但是鱼餐锦茵却是具备了。
白猫王子足不出户,但是江湖上已薄有小名。修漏的工人、油漆的工人、送货的工人,看见猫蹲在门口,时常指着它问:“是白猫王子吧?”我说是,他就仔细端详一番,夸奖几句,猫并不理会,大摇大摆而去。猫若是人,应该说声谢谢。这只猫没有闲事挂心头,应该算是幸福的,只是没有同类的伴侣,形单影只,怕不免寂寞之感。菁清有一晚买来一只泰国猫,一身棕色毛,小脸乌黑,跳跳蹦蹦十分活跃,菁清唤她作“小太妹”。白猫王子也许是以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相处似不投机,双方都常呜呜地吼,作蓄势待发状。虽然是两个恰恰好,双份的供养还是使人不胜负荷。我取得菁清同意,决计把小太妹举以赠人。陈秀英的女儿乐滢爱猫如命,遂给她带走了。白猫王子一直是孤家寡人一个。
有一天我们居住的大厦门前有两只小猫光临,一白一黑,盘旋不去,瘦骨嶙峋,蓬首垢面,不知是谁家的遗弃,夜寒风峭,十分可怜。菁清又动了恻隐之心。“我们给抱上来吧?”我说不,家里有两只猫,将要喧宾夺主。菁清一声不响端着白猫王子吃剩的鱼加上一点米饭送到楼下去了。两只猫如饿虎扑食,一霎间风卷残雪,她顾而乐之。于是由一天送鱼一次,而二次,而三次,而且抽暇给两只猫用干粉洁身。我不由自主地也参加了送猫饭的行列。人住十二层楼上,猫在道边门口,势难长久。其中黑的一只,两只大蓝眼睛,白胡须,两排白牙,特别讨人欢喜。好不容易我们给黑猫找到了可以信赖的归宿。我们认识的廖先生,他和他一家人都爱猫,于是菁清把黑猫装在提笼里交由廖先生携去。事后菁清打了两次电话,知道黑猫情况良好,也就放心了。只剩下一只白猫独自卧在门口。看样子他很忧郁,突然失去伴侣当然寂寞。
事有凑巧,不知从哪里又来了一只小黑猫。这只小黑猫大概出生有六个月,看牙齿就可以知道。除了浑身漆黑之外,四爪雪白,胸前还有一块白斑,据说这种猫名为“踏雪寻梅”,还蛮有名堂的。又有人说,本地有些人认为黑猫不吉利。在外国倒是有此一说,以为黑猫越途,不吉。哀德加•阿兰•坡有一篇恐怖小说,题名就是《黑猫》,这篇小说我没读过,不知黑猫在里面扮的是什么角色。无论如何白猫又有了伴侣,我们楼上楼下一天三次照旧喂两只猫,如是者约两个星期。
有一夜晚,菁清面色凝重地对我说:“楼下出事了!”我问何事惊慌,她说据告白猫被汽车轧死了。生死事大,命在须臾,一切有情莫不如此,但是这只白猫刚刚吃饱几天,刚刚洗过一两次,刚刚失去一黑猫又得到一黑猫为伴,却没来由地粉身碎骨死在车轮之下!我半晌无语,喉头好像有哽结的感觉。缘尽于此,没有说的。菁清又徐徐地说:“事已到此,我别无选择,把小猫抱上来了。”好像是若不立刻抱上来,也会被车辗死。在这情形之下,我也不能反对了。
“猫在哪里?”
“在我的浴室里。”
我走进去一看,黑暗的角落里两只黄色的亮晶晶的眼睛在闪亮,再走近看,白须、白下巴颏儿、白爪子,都显露出来了。先喂一钵鱼,给她压压惊。我们决定暂时把她关在一间浴室里,驯服她的野性,择吉再令她和白猫王子见面。菁清问我:“给她起个什么名字呢?”我想不出。她说:“就叫黑猫公主吧。”
黑猫公主的个性相当泼辣,也相当灵活,头一天夜晚她就钻到藏化妆品的小柜橱里。凡是有柜门的地方她都不放过。我说这样淘气可不行,家里瓶瓶罐罐的东西不少,哪禁得她横冲直撞?菁清就说;“你忘了?白猫王子初来我家不也是这样么?”她的意思是,慢慢管教,树大自直。要使这黑猫长久居留,菁清有进一步的措施,给公主做体格检查。兽医辜泰堂先生业务极忙,难得有空出来门诊,可是他竟然肯来。在他检查之下,证明黑猫公主一切正常,临行时给她打了两针预防霍乱之类的药剂。事情发展到此,黑猫公主的户籍就算暂时确定了。她与白猫王子以后是否能够相处得如鱼得水,且待查看再说。
猫的故事
伟大的母爱实在无以复加
猫很乖,喜欢偎傍着人;有时又爱蹭人的腿,闻人的脚。唯有冬尽春来的时候,猫叫春的声音颇不悦耳。呜呜地一声一声地吼,然后突然地哇咬之声大作,稀里哗啦的,铿天地而动神祇。这时候你休想安睡。所以有人不惜昏夜起床持大竹竿而追逐之。相传有一位和尚做过这样的一首诗:“猫叫春来猫叫春,听他愈叫愈精神,老僧亦有猫儿意,不敢人前叫一声。”这位师父富同情心,想来不至于抡大竹竿子去赶猫。
我的家在北平的一个深巷里。有一天,冬夜荒寒,卖水萝卜的,卖硬面饽饽的,都过去了,除了值更的梆子遥远的响声可以说是万籁俱寂。这时候屋瓦上嗥的一声猫叫了起来,时而如怨如诉,时而如诟如詈,然后一阵跳梁,蹿到另外一间房上去了,往返跳跃,搅得一家不安。如是者数日。
北平的窗子是糊纸的,窗棂不宽不窄正好容一只猫儿出入,只消他用爪一划即可通往无阻。在春暖时节,有一夜,我在睡梦中好像听到小院书房的窗纸响,第二天发现窗棂上果然撕破了一个洞,显然地是有野猫钻了进去。大概是饿极了,进去捉老鼠。我把窗纸补好。不料第二天猫又来,仍从原处出入,这就使我有些不耐烦,一之已甚岂可再乎?第三天又发生同样情形,而且把书桌书架都弄得凌乱不堪,书桌上印了无数的梅花印,我按捺不住了。我家的厨师是一个足智多谋的人,除了调和鼎鼐之外还贯通不少的左道旁门,他因为厨房里的肉常常被猫拖拉到灶下,鱼常被猫叼着上了墙头,怀恨于心,于是殚智竭力,发明了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捕猫方法。法用铁丝一根,在窗棂上猫经常出入之处钉一个铁钉,铁丝一端系牢在铁钉之上,另一端在铁丝上做一活扣,使铁丝作圆箍形,把圆箍伸缩到适度放在窗棂上,便诸事完备,静待活捉。猫窜进屋的时候前腿伸入之后身躯势必触到铁丝圆箍,于是正好套在身上,活生生悬在半空,愈挣扎则圆箍愈紧。厨师看我为猫所苦无计可施,遂自告奋勇为我在书房窗上装置了这么一个机关。我对他起初并无信心,姑妄从之。但是当天夜里居然有了动静。早晨起来一看,一只瘦猫奄奄一息地赫然挂在那里!
厨师对于捉到的猫向来执法如山,不稍宽假,我看了猫的那副可怜相直为它缓颊。结果是从轻发落予以开释,但是厨师坚持不能不稍予膺惩,即在猫身上原来的铁丝系上一只空罐头,开启街门放它一条生路。只见猫一溜烟似的稀里哗啦地拖着罐头绝尘而去,像是新婚夫妇的汽车之离教堂去度蜜月。跑得愈快,罐头响声愈大,猫受惊乃跑得更快,惊动了好几条野狗在后面追赶,黄尘滚滚,一瞬间出了巷口往北而去。它以后的遭遇如何我不知道,我心想它吃了这个苦头以后绝对不会再光顾我的书房。窗户纸重新糊好,我准备高枕而眠。
当天夜里,听见铁罐响,起初是在后院砖地上哗啷哗啷地响,随后像是有东西提着铁罐猱升跨院的枣树,终乃在我的屋瓦上作响。屋瓦是一垄一垄的,中有小沟,所以铁罐越过瓦垄的声音是咯噔咯噔地清晰可辨。我打了一个冷战,难道那只猫的阴魂不散?它拖着铁罐子跑了一天,藏躲在什么地方,终于夤夜又复光临寒舍?我家究竟有什么东西值得使它这样地念念不忘?
哗啷一声,铁罐坠地,显然是铁丝断了。几乎同时,噗的一声,猫顺着我窗前的丁香树也落了地。它低声地呻吟了一声,好像是初释重负后的一声叹息。随后我的书房窗纸又撕破了——历史重演。
这一回我下了决心,我如果再度把它活捉,要用重典,不是系一个铁罐就能了事。我先到书房里去查看现场,情况有一些异样,大书架接近顶棚最高的一格有几本书撒落在地上。倾耳细听,书架上有呼噜呼噜的声音。怎么猫找到了这个地方来酣睡?我搬了高凳爬上去窥视,吓我一大跳,原来是那只瘦猫拥着四只小猫在喂奶!
四只小猫是黑白花的,咕咕容容地在猫的怀里乱挤,好像眼睛还没有睁开,显然是出生不久。在车船上遇到有妇人生产,照例被视为喜事,母子好像都可以享受好多的优待。我的书房里如今喜事临门,而且一胎四个,原来的一腔怒火消去了不少。天地之大德曰生,这道理本该普及于一切有情。猫为了它的四只小猫,不顾一切地冒着危险回来喂奶,伟大的母爱实在是无以复加!
猫的秘密被我发现,感觉安全受了威胁,一夜的工夫它把四只小猫都叼离书房,不知运到什么地方去了。
一只野猫
世间没有平等可言
流浪街头无人豢养的猫,叫作野猫。通常是瘦得皮包骨,一身渍泥,瞪着大眼嗥嗥地叫,见人就跑。英语称之为街猫,以别于家猫,似较为确切,因为野猫是另一种东西,本名lynx,我们称之为山猫,大概也就是我们酒席上的果子狸。
稀脏邋遢的孩子,在街上鬼混,我们称之为野孩子。其实他和良家子弟属于同一品种,不是蛮荒的野人的孑遗,只是缺乏教养失去了家庭温暖的可怜的孩子。猫也是一样。踯躅街头嗷嗷待哺的猫,我也似乎不该叫它为野猫,只因一时想不起较合适的名称,暂时委屈它一下称之为野猫吧。
一般的野猫,其实是驯顺的,而且很胆怯。在垃圾堆旁的野猫都是贼眉鼠眼的,一面寻食,一面怕狗,更怕那些比狗更凶的人。我们在街上看见几只野猫,怜其孤苦伶仃,顶多付诸一叹,焉能广为庇护使尽得其所?但是如果一只野猫不时地在你大门外出现,时常跟着你走,有时候到了夜晚蹲在你的门前守候着你,等你走近便叫一声“咪噢”而你听起来好像是叫一声“妈”……恐怕你就不能不心动一下,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菁清最近遇到了这样的一只野猫。白毛,大块的黑斑,耳朵是黑的,尾巴是黑的,背上疏疏落落的有三五大块黑,显着粗豪,但不难看,很脏,但是很胖,也许本是家猫而被遗弃的,也许它善于保养而猎食有道。它跟了菁清几天,她不能恝置不理了,俯下身去摸摸它,哇,毛一缕缕地黏结在一起,刚鬣,大概是好久不曾梳洗。
“我们把它抱到家里来吧?”菁清说。
我断然说:“不可。”
我们家已经有白猫王子和黑猫公主,一雌一雄,其饮食起居以及医药卫生之所需,已经使我们两个忙得团团转,如果善门大开,寒家之内势将喧宾夺主。菁清听了没说什么,拿一钵鱼一盂水送到门口外,就像是在路边给过往行人“奉茶”的那个样子。
如是者数日,野猫每日准时到达门口领食,更难得的是施主每日准时放置饮食于固定之处待领。有时吆喝一声,它不知从哪里蹿了出来,欣然领受这份嗟来之食。
有好几天不见猫来。心想不妙,必是遭遇了什么意外。果然,它再度出现时,尾巴中间一截血淋淋的毛皮尽脱,露出一段细细的似断未断的骨头。它有气无力地叫。我猜想也许是被哪一家的弹簧门夹住了尾巴。菁清说一定是狗咬的。本来尾巴没有用,老早就该进化淘汰掉的,留着总是要惹麻烦。菁清说:“以后教它上楼到我们房门口来吃吧。”我看着它的血丝呼啦的尾巴,也只好点点头。从此这只猫更上一层楼,到了我们的房门口。不过我有话在先,我在这里画最后一道线,不能再越雷池一步,登堂入室是绝不可以的。菁清说:“这只猫,总得有个名字,就叫它‘小花子’吧。”怜其境遇如乞食的小叫花子,同时它又是一身黑白花。
小花子到房门口,身份好像升了一级。尾巴的伤养好了,猫有九条命,些许皮肉之伤算不了什么。菁清给它梳洗了一番,立刻容光焕发。看它直咳嗽,又喂了它几颗保济丸。它好想走进我们的房间,有时候伸一只爪子隔在门缝里,不让我们关门,我心里好惭悚,为什么这样自私,不肯再多给它一点温暖!菁清拿出一条棉絮放在门外,小花子吃饱之后,照例洗洗脸,便蜷着身子在棉絮上面睡了。小花子仅仅免于冻馁而已。它晚间来到门口膳宿,白天就不知道云游何处了。
白猫王子听得门外有同类的呼声,起初是兴奋,观察许久,发出呼噜的吼声,小花子吓得倒退。对于这不速之客,白猫王子好像不表欢迎。一门之隔,幸与不幸,判如霄壤。一个是食鲜眠锦,一个是踵门乞食。世间没有平等可言!
鸟
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
我爱鸟。
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溜达(现在这样有闲的人少了)。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地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瞵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地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地“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抟扶摇而直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粘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吧?
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叽叽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是独奏,有时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斓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地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油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地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得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地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出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鸟并不永久地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蹋踏缩缩地在寒枝的梢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余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在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谓曰:“鸟!你连这一个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的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地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现那麻雀的羽毛特别的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鸮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树
树也有生老病死,也算是“有情”
北平的人家,差不多家家都有几棵相当大的树。前院一棵大槐树是很平常的。槐荫满庭,槐影临窗,到了六七月间槐黄满树使得家像一个家,虽然树上不时地由一根细丝吊下一条绿颜色的肉虫子,不当心就要粘得满头满脸。槐树寿命很长,有人说唐槐到现在还有生存在世上的,这种树的树干就有一种纠绕蟠屈的姿态,自有一股老丑而并不自嫌的神气,有这样一棵矗立在前庭,至少可以把“树小墙新画不古”的讥诮免除三分之一。后院照例应该有一棵榆树,榆与余同音,示有余之意,否则榆树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令人喜爱的地方,成年地往下洒落五颜六色的毛毛虫,榆钱做糕也并不好吃。至于边旁跨院里,则只有枣树的份,“叶小如鼠耳”,到处生些怪模怪样的能刺伤人的小毛虫。枣实只合做枣泥馅子,生吃在肚里就要拉枣酱,所以左邻右舍的孩子老妪任意扑打也就算了。院子中央的四盆石榴树,那是给天棚鱼缸做陪衬的。
我家里还有些别的树。东院里有一棵柿子树,每年结一二百个高庄柿子,还有一棵黑枣。垂花门前有四棵西府海棠,艳丽到极点。西院有四棵紫丁香,占了半个院子。后院有一棵香椿和一棵胡椒,椿芽、椒芽成了烧黄鱼和拌豆腐的最好的作料。榆树底下有一个葡萄架,年年在树根左近要埋一只死猫(如果有死猫可得)。在从前的一处家园里,还有更多的树,桃、李、胡桃、杏、梨、藤萝、松、柳,无不具备。因此,我从小就对于树存有偏爱。我尝面对着树生出许多非非之想,觉得树虽不能言,不解语,可是它也有生老病死,它也有荣枯,它也晓得传宗接代,它也应该算是“有情”。
树的姿态各个不同。亭亭玉立者有之;矮墩墩的有之;有张牙舞爪者;有佝偻其背者;有戟剑森森者;有摇曳生姿者……各极其致。我想树沐浴在熏风之中,抽芽放蕊,它必有一番愉快的心情。等到花簇簇,锦簇簇,满枝头红红绿绿的时候,招蜂引蝶,自又有一番得意。落英缤纷的时候可能有一点伤感,结实累累的时候又会有一点迟暮之思。我又揣想,蚂蚁在树干上爬,可能会觉得痒痒出溜的;蝉在枝叶间高歌,也可能会觉得聒噪不堪。总之,树是活的,只是不会走路,根扎在那里便住在那里,永远没有颠沛流离之苦。
小时候听“名人演讲”,有一次是一位什么“都督”之类的角色讲演“人生哲学”,我只记得其中一点点,他说:“植物的根是向下伸,兽畜的头是和身躯平的,人是立起来的,他的头是在最上端。”我当时觉得这是一大发现,也许是生物进化论的又一崭新的说法。怪不得人为万物之灵,原来他和树比较起来是本末倒置的。人的头高高在上,所以“清气上升,浊气下降”。有道行的人,有坐禅,有立禅,不肯倒头大睡,最后还要讲究坐化。
可是历来有不少诗人并不这样想,他们一点也不鄙视树。美国的佛洛斯特有一首诗,名《我的窗前树》,他说他看出树与人早晚是同一命运的,都要倒下去,只有一点不同,树担心的是外在的险厄,人烦虑的是内心的风波。又有一位诗人名kilmer,他有一首著名的小诗——《树》,有人批评说那首诗是“坏诗”,我倒不觉得怎样坏,相反地,“诗是像我这样的傻瓜做的,只有上帝才能造出一棵树”,这两行诗颇有一点意思。人没有什么了不起,侈言创造,你能造出一棵树来么?树和人,都是上帝的创造。最近我到阿里山去游玩,路边见到那株“神木”,据说有三千年了,比起庄子所说的“以八千岁为春,以八千岁为秋”的上古大椿还差一大截子,总算有一把年纪,可是看那一副形容枯槁的样子,只是一具枯骸,何神之有!我不相信“枯树生华”那一套。我只能生出“树犹如此,人何以堪”的感想。
我看见阿里山上的原始森林,一片片,黑压压,全是参天大树,郁郁葱葱。但与我从前在别处所见的树木气象不同。北平公园大庙里的柏,以及梓橦道上的所谓张飞柏,号称“翠云廊”,都没有这里的树那么直那么高。像黄山的迎客松,屈铁交柯,就更不用提,那简直是放大了的盆景。这里的树大部分是桧木,全是笔直的,上好的电线杆子材料。姿态是谈不到,可是自有一种榛莽来除入眼荒寒的原始山林的意境。局促在城市里的人走到原始森林里来,可以嗅到“高贵的野蛮人”的味道,令人精神上得到解放。
群芳小记
菁清喜欢和我共同赏花
“老子爱花成癖”,这话我不敢说。爱花则有之,成癖则谈何容易。需要有一块良好的场地,有一间宽敞的温室,有各种应用的器材。更重要的是有健壮的体格,和充分的闲暇。我何足以语此。好不容易我有了余力,有了闲暇,但是曾几何时,人垂垂老矣!两臂乏力,腰不能弯,腿不能蹲。如何能够剪草、搬盆、施肥、换土?请一位园丁,几天来一次,只能帮做一点粗重的活。而且花是要自己亲手培养,看着它抽芽放蕊,才有趣味。像鲁迅所描写的“吐两口血,扶着丫鬟,到阶前看秋海棠”,那能算是享受么?
迁台以来,几度播迁,看到了不少可爱的花。但是我经过多少次的移徙,“乔迁”上了高楼,竟没有立锥之地可资利用,种树莳花之事乃成为不可能。无已,只好寄情于盆栽。幸而菁清爱花有甚于我者,她拓展阳台安设铁架,常不惜长途奔走载运花盆、肥土,戴上手套做园艺至于废寝忘食。如今天晴日丽,我们的窗前绿意盎然。尤其是她培植的“君子兰”由一盆分为十余盆,绿叶黄花,葳蕤多姿。我常想起黄山谷的句子:“白发黄花相牵挽,付与旁人冷眼看。”
菁清喜欢和我共同赏花,并且要我讲述一些有关花木的见闻,爰就记忆所及,拉杂记之。
海棠
海棠的风姿艳质,于群芳之中颇为突出。
我第一次看到繁盛缤纷的海棠是在青岛的第一公园。二十年春,值公园中樱花盛开,夹道的繁花如簇,交叉蔽日,蜜蜂嗡嗡之声盈耳,游人如织。我以为樱花无色无香,纵然蔚为雪海,亦无甚足观,只是以多取胜。徘徊片刻,乃转去苗圃,看到一排排西府海棠,高及丈许,而花枝招展,绿鬓朱颜,正在风情万种、春色撩人的阶段,令人有忽逢绝艳之感。
海棠的品种繁多,以“西府”为最胜,其姿态在“贴梗”“垂丝”之上。最妙处是每一花苞红得像胭脂球,配以细长的花茎,斜欹挺出而微微下垂,三五成簇。凡是花,若是紧贴在梗上,便无姿态,例如茶花,好的品种都是花朵挺出的。樱花之所以无姿态,便是因为无花茎。榆叶梅之类更是品斯下矣。海棠花苞最艳,开放之后花瓣的正面是粉红色,背面仍是深红,俯仰错落,秾淡有致。海棠的叶子也陪衬得好,嫩绿光亮而细致。给人整个的印象是娇小艳丽。我立在那一排排的西府海棠前面,良久不忍离去。
十余年后我才有机会在北平寓中垂花门前种植四棵西府海棠,着意培植,春来枝枝花发,朝夕品赏,成为毕生快事之一。明初诗人袁士元和刘德彝《海棠》诗有句云:“主人爱花如爱珠,春风庭院如画图。”似此古往今来,同嗜者不在少。两蜀花木素盛,海棠尤为著名。昌州(今大足县)且有“海棠香国”之称。但是杜工部经营草堂,广栽花木,独不及海棠,诗中亦不加吟咏,或谓避母讳,不知是否有据。唐诗人郑谷《蜀中赏海棠》诗云:“浓淡芳春满蜀乡,半随风雨断莺肠。浣花溪上堪惆怅,子美无情为发扬。”其言若有憾焉。
以海棠与美人春睡相比拟,真是联想力的极致。《唐书•杨贵妃传》:“明皇登沉香亭,召杨妃,妃被酒新起,命力士从侍儿扶掖而至。明皇笑曰:‘此真海棠睡未足耶?’”大概是海棠的那副懒洋洋的娇艳之状像是美人春睡初起。究竟是海棠像美人,还是美人像海棠,倒是一个有趣的问题。苏东坡一首《海棠》诗有句云:“林深雾暗晓光迟,日暖风清春睡足。”是把海棠比作美人。
秦少游对于海棠特别感兴趣。宋释惠洪《冷斋夜话》:“少游在横州,饮于海棠桥,桥南北多海棠,有老书屋,海棠丛开,少游醉卧于此,明日题醉乡春一词于柱云:‘唤起一声人悄,衾冷梦寒窗晓。瘴雨过,海棠开,春色又添多少。社瓮酿成微笑,半破瘿瓢共舀。觉颠倒,急投床,醉乡广大人间小。’”家于海棠丛中,多么风流!少游醉后题词,又是多么潇洒!少游家中想必也广植海棠,因为同为苏门四学士的晁补之有一首《喜朝天》,注“秦宅海棠作”,有句云:“碎锦繁绣,更柔柯映碧,纤搊匀殷。谁与将红间白,采薰笼、仙衣覆斑斓。如有意、浓妆淡抹,斜倚阑干。”刻画得淋漓尽致。
含笑
白朴的曲子《广东原》有这样的一句:“忘忧草,含笑花,劝君闻早冠宜挂。”以忘忧草(即萱草)与含笑花作对,很有意思。大概是语出欧阳修《归田录》:“丁晋公在海南,篇咏尤多,如‘草解忘忧忧底事,花名含笑笑何人?’尤为人所传诵。”含笑花是什么样子,我从未见过,因为它是南方花木,北地所无。
我来到台湾之后十年,开始经营小筑,花匠为我在庭园里栽了一棵含笑。是一人来高的灌木,叶小枝多,毫无殊相。可是枝上有累累的褐色花苞,慢慢长大,长到像莲实一样大,颜色变得淡黄,在燠热湿蒸的天气中,突然绽开。不是突然展瓣,是花苞突然裂开小缝,像是美人的樱唇微绽,一缕浓烈的香气荡漾而出。所以名为含笑。那香气带着甜味,英文俗名称为“香蕉灌木”(banana shrub),名虽不雅,确是贴切。宋人陈善《扪虱新话》:“含笑有大小,小含笑香尤酷烈。四时有花,唯夏中最盛。又有紫含笑、茉莉含笑。皆以曰夕入稍阴则花开。初开香尤扑鼻。予山居无事,每晚凉坐山亭中,忽闻香风一阵,满室郁然,知是含笑开矣。”所记是实。含笑易谢,不待隔日即花瓣敞张,露出棕色花心,香气亦随之散尽。落花狼藉满地,但是翌日又有一批花苞绽开,如是持续很久。淫雨之后,花根积水,遂渐呈枯零之态。急为垫高地基,盖以肥土,以利排水,不久又欣欣向荣,花苞怒放了。
大抵花有色则无香,有香则无色。不知是否上天造物忌全?含笑异香袭人,而了无姿色,在群芳中可独树一格。宋人姚宽《西溪丛语》载“三十客”之说,品藻花之风格,其说曰:“予长兄伯声尝得三十客:牡丹为贵客,梅为清客,兰为幽客,桃为妖客,杏为艳客,莲为溪客,木樨为严客,海棠为蜀客……含笑为佞客。”含笑竟得佞客之名,殊难索解。佞有伪善或谄媚之意。含笑芬芳馥郁,何佞之有?我对于含笑特有一份好感,因为本地人喜欢采择未放的含笑花苞,浸以净水,供奉在亡亲灵前或佛龛案上,一瓣心香,情意深远,美极了。有一位送货工友,在我门外就嗅到含笑香,向我乞讨数朵,问以何用,答称新近丧母,欲以献在灵前,我大为感动,不禁鼻酸。
牡丹
牡丹不是我国特产,好像是传自西方。隋唐以来,始盛播于中土,朝野为之风靡。天宝中,杨贵妃在沉香亭赏木芍药,李白做《清平乐词》三章,有“云想衣裳花想容”之句。木芍药即牡丹。百年之后,裴度退隐,“寝疾永乐里,暮春之月,忽过游南园,令家仆童升至药栏,语:‘我不见花而死,可悲也。’怅然而返。明早报牡丹一丛先发,公视之,三日乃薨。”是真所谓牡丹花下死。白居易为钱塘守,携酒赏牡丹,张祜题诗云:“浓艳初开小药栏,人人惆怅出长安。风流却是钱塘守,不踏红尘见牡丹。”刘禹锡赏牡丹诗:“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其他诗人吟咏牡丹者不计其数。
周敦颐《爱莲说》:“自李唐来,世人盛爱牡丹。……牡丹,花之富贵者也;……牡丹之爱,宜乎众矣。”濂溪先生独爱莲,这也罢了,但是字里行间对于牡丹似有贬意。国色天香好像蒙上了羞。富贵中人和向往富贵的人当然仍是趋牡丹如鹜。许多志行高洁的人就不免要受《爱莲说》的影响,在众芳之中别有所爱而讳言牡丹了。一般人家里没有药栏,也没有盆栽的牡丹,但至少壁上可以悬挂一幅富贵花图。通常是一画就是五朵,而且颜色不同,魏紫姚黄之外再加上绛色的、粉红色的和朱红色的。据说这表示五世其昌。五朵花都是同时在盛开怒放的姿态之中,花蕊暴露,而没有一瓣是萎靡褪色的。同时,还必须多画上几个含苞待放的蓓蕾,表示不会断子绝孙。因此牡丹益发沾染了俗气。
其实,牡丹本身不俗。花大而瓣多,色彩淡雅,黄蕊点缀其间,自有雍容丰满之态。其质地细腻,不但花瓣的纹路细致,而且厚薄适度。叶子的脉理停匀,形状色彩,亦均秀丽可观。最难得的是其近根处的木本,在泡松的木干之中抽出几根,透润的枝条,极有风致。比起芍药不可同日而语。尝看恽南田工笔画的没骨牡丹,只觉其美,不觉其俗,也许因为他不是画给俗人看的。
名花多在寺院中,除了庄严佛土,还可吸引众生前去随喜。苏东坡知杭州,就常到明庆寺吉祥寺赏牡丹,有诗为证。《雨中明庆寺赏牡丹》:“霏霏雨露作清妍,烁烁明灯照欲然。明日春阴花未老,故应未忍着酥煎。”末句有典故,五代后蜀有一兵部贰卿李吴,牡丹开时分赠亲友,附兴采酥,于花谢时煎食之。牡丹花瓣裹上面糊,下油煎之,也许有一股清香的味道,犹之菊花可以下火锅,不过究竟有些煞风景。北平崇孝寺的牡丹是有名的,据说也有所谓名士在那里吃油炸牡丹花瓣,饱尝异味。崂山的下清寺,有牡丹高与檐齐,可惜我几度游山不曾有一见的机会。
牡丹娇嫩,怕冷又怕热。东坡说:“应笑春风木芍药,丰肌弱骨要人医。”我在故乡曾植牡丹一栏,天寒时以稻草束之,一任冰雪埋覆,来春启之施肥,使根干处通风,要灌水但是也要宜排水。届时花必盛开,似不需特别调护。在台湾亦曾参观过一次牡丹展,细小羸弱,全无妖妍之致,可能是时地不宜。
莲
《古乐府》:“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不只江南可采莲,凡是有水的地方,大概都可以有莲,除非是太寒冷的地方。“院荷风”是西湖十景之一。南京玄武湖里一片荷花,多少人在那里荡小舟,钻进去偷吃莲蓬。可是莲花在北方依然是常见的,济南的大明湖,北平的什刹海,都是“暑日菡萏敷,披风送荷香”的胜地,而北海靠近金鳌玉蛛一带的荷芰,在炎夏时候更是青年男女闹船寻幽谈爱的好地方。
初来台湾,一日忽动乡思,想吃一碗荷叶粥,而荷叶不可得。市内公园池塘内有莲花,那是睡莲,非我所欲。后来看到植物园里有一相当大的荷塘,近边处的花和叶都已被人摧折殆尽。有一天做郊游,看见稻田中居然有一塘荷花,停身觅主人请购荷叶,主人不肯收资,举以相赠。回家煮粥,俟熟乘沸以荷叶盖在上面,少顷粥现淡绿色,有香气扑鼻。多余的荷叶弃之可惜,实以米粉肉,裹而蒸之,亦有情趣。其实这也是类似莼鲈之想,慰情聊胜于无而已。
小时家里种了好几大盆荷花。春水既泮,便从温室取出置阳光下,截除烂根细藕,换泥加水,施特殊肥料(车厂出售之修马掌骡掌的角质碎片)。到了夏初,则荷叶突出,荷花挺现,不及池塘里的高大,但亦丰腴可喜。清晨露尚未晞,露珠在荷叶上滚来滚去。静看荷花展瓣,瓣上有细致的纹路,花心露出淡黄的花蕊和秀嫩的莲房,有说不出的一股纯洁之致。而微风过处,茎细而圆大的荷叶,微微摇晃,婀娜多姿,尤为动人。陈造《早夏》诗:“凉荷高叶碧田田。”画家写风竹,枝叶披拂,令人如闻风飕飕声,但我尚未见有人画出饶有动态的风荷。
先君甚爱种荷。晨起辄徘徊荷盆间,计数其当日开放之花朵,低吟慢唱,自得其乐。记得有一次折下一枝半开的红莲插入一只仿古蟹爪纹细长素白的胆瓶里,送到书房几上。塾师援笔在瓶上写了“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几个大字,犹如俗匠在白瓷茶壶上题“一片冰心”一般。“花如解语还多事”,何况是陈腐的题句?欲其雅,适得其反。
近闻有人提议定莲花为花莲的县花。这显然是效法美国人之所谓“州花”。广植莲花,未尝不好,赐以封号,似可不必。
辛夷
辛夷,属木兰科,名称很多,一名新雉,又名木笔,因其花未开时形如毛笔。又名侯桃,因其花苞如小桃,有茸毛。辛夷南北皆有之。王维辋川别墅中即有一处名辛夷坞,有诗为证:“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北平颐和园的正殿之前有两棵辛夷,花开极盛,但我一向不曾在花时游览,仅于画谱中略识其面貌。蜀中花事素盛,大街小巷辄有花户设摊贩花。二十八年春,我在重庆,一日踱出中国旅行社招待所,于路隅花摊购得辛夷一大枝,花苞累累有百数十朵,有如叉枝繁多之蜡烛台,向逆旅主人乞得大花瓶一只,注满清水,插花入瓶,置于梳妆台上,台三面有镜,回光交映,一室生春。
辛夷有紫红、纯白两种,纯白者才是名副其实的木笔。而且真像是毛笔头,溜尖溜尖地一个个地笔直地矗立在枝上。细小者如小楷兔毫,稍大者如寸楷羊毫,更大如小型羊毫抓笔。着花时不生叶,赭色枝头遍插白笔头,纯洁无瑕,蔚为奇观。花开六瓣,瓣厚而实,晨展而夕收,插瓶六七日始谢尽。北碚后山公园有辛夷数十本,高约二丈,红白相间,非常绚烂,我于偕友登小丘时无意中发现之。其处鲜有人去观赏,花开花谢,狼藉委地,没有人管。
美国西雅图市,家家户前芳草如茵,莳花种树,一若争奇斗艳。于篱落间偶然亦可见有辛夷杂于其内。率皆修剪其枝干不令过高。我的寄寓之所,院内也有一棵,而且是不落叶的那一种,一年四季都有绿叶,花开时也有绿叶扶持。比较难于培植,但是花香特别浓郁。有一次我发现一只肥肥大大的蜜蜂卧在花心旁边,近视之则早已僵死。杜工部句:“不是爱花即欲死,只恐花尽老相催。”这只蜜蜂莫非是爱花即欲死?
十余年后我才有机会在北平寓中垂花门前种植四棵西府海棠,着意培植,春来枝枝花发,朝夕品赏,成为毕生快事之一。
来到台湾,我尚未见过辛夷。
水仙
岁朝清供,少不得水仙。记得小时候,一到新春,家人就把大大小小的瓷钵搬了出来,连同里面盛着的小圆石子一起洗刷干净,然后一钵钵地把水仙的鳞茎栽植其中,用石子稳定其根须,注以清水,置诸案头。那些小圆石子,色洁白,或椭圆,或略扁,或大或小,据说是产自南京的雨花台。多少年下来,雨花台的石子被人捡光了,所以家藏的几钵石子就很宝贵。好像比水仙还更被珍惜。为了点缀色彩,石子中间还撒上一些碎珊瑚,红白相间,别有情趣。
水仙一花六瓣,作白色,花心副瓣,作黄色,宛然盏样,故有“金盏银台”之称。它怕冷,它要阳光。我们把它放在窗内有阳光处去晒它,它很快地展瓣盛开。天天搬来搬去,天天换水,要小心地伺候它。它有袭人的幽香,它有淡雅的风致。虽是多年生草本,但北地苦寒难以过冬,不数日花开花谢,只得委弃。盛产水仙之地在闽南,其地有专家培植修割,及春则运销各地供人欣赏。英国十七世纪诗人赫立克(herrick)看了水仙(narcissus)辄有春光易老之叹,他说:
人生苦短,和你一样,
我们的春天一样地短;
很快地长成,面临死亡,
和你,和一切,没有两般。
we have short time to stay,as you,
we have as short a spring;
as quick a growth to meet decay,
as you,or any thing.
西方的水仙,和我们的品种略异,形色完全一样,而花朵特大,唯香气则远逊。他们不在盆里供养,而是在湖边泽地任其一大片一大片地自由滋生。诗人华兹华斯有一首名诗《我孤独的漂荡像一朵云》,歌咏的就是水边瞥见成千成万朵的水仙花,迎风招展,引发诗人一片欢愉之情而不能自已,而他最大的快乐是日后寂寞之时回想当时情景益觉趣味无穷。我没有到过英国的湖区,但是我在美洲若干公园里看见过成片的水仙,仿佛可以领略到华兹华斯当年的感受。不过西方人喜欢看大片的花丛,我们的文人雅士则宁可一株、一枝、一花、一叶地细细观赏,山谷所云“坐对真成被花恼”,情调完全不同(《离骚》“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我想是想象之词,不可能真有其事。)。
在台湾,几乎家家户户有水仙点缀春景。植水仙之器皿,花样翻新,奇形怪状,似不如旧时瓷钵之古朴可爱,至于粗糙碎石块代替小圆石,那就更无足论了。
丁香
提起丁香,就想起杜甫一首小诗:
丁香体柔弱,乱结枝犹垫。
细叶带浮毛,疏花披素艳。
深栽小斋后,庶近幽人占。
晚堕兰麝中,休怀粉身念。
这是他的《江头五咏》之一,见到江畔丁香发此咏叹。时在宝应元年。诗中的“垫”字费解。仇注根据说文:“垫,下也。凡物之下坠皆可云垫。”好像是说丁香枝弱,故此下坠。施鸿保《读杜诗说》:“下堕义,与犹字不合。今人常语衬垫,若训作衬,则谓子结枝上,犹衬垫也。”施说有见。末两句意义嫌晦,大概是说丁香可制为香料,与兰麝同一归宿,未可视为粉身碎骨之厄。仇注认为是寓意“身名隳于脱节”,《杜臆》亦谓“公之咏物,俱有为而发,非就物赋物者。……丁香体虽柔弱,气却馨香,终与兰麝为偶,虽粉身甘之,此守死善道者。”似皆失之迂。
丁香结就是丁香蕾,形如钉,长三四分,故云丁香。北地俗人以为“丁”“钉”同音,出出入入地碰钉子,不吉利,所以正院堂前很少种丁香,只合“深栽小斋后”了。二十四年(编者注:民国二十四年,即1935年)春我在北平寓所西跨院里种了四棵紫丁香。“白菡萏香,紫丁香肥。”丁香要紫的。起初只有三四尺高。十年后重来旧居,四棵高大的丁香打成一片,一半翻过了墙垂到邻家,一半斜坠下来挡住了我从卧室走到书房的路。这跨院是我的小天地,除了一条铺砖的路和一个石几两个石墩之外,本来别无长物,如今三分之二的空间付与了丁香。春暖花开的时候招蜂引蝶,满院香气四溢,尽是嘤嘤嗡嗡之声。又隔三十年,现在丁香如果无恙,不知谁是赏花人了。
兰
兰花品种繁多。所谓洋兰(卡特丽亚),顾名思义是外国来的品种,尽管花朵大,色彩鲜艳,我总觉得我们应该视如外宾,不但不可亵玩,而且不耐长久观赏。我们看一朵花,还要顾及它在我们文化历史上的渊源,这样才能引起较深的情愫。看花要如遇故人,多少旧事一齐兜上心来。在台湾,洋兰却大得其道,花展中姹紫嫣红大半是洋兰的天下,态浓意远的丽人出入“贵宾室”中,衣襟上佩戴的也多半是洋兰。我喜欢品赏的是我们中国的兰。
我是北方人,小时不曾见过兰。只从《芥子园画谱》上学得东一撇西一撇地画成为一个凤眼,然后再加一笔破凤眼。稍长,友人从福建捧着一盆兰花到北平,不但真的是捧着,而且给兰花特制一个木条笼子,避免沿途磕碰。我这才真个地见到了兰,素心兰。这个名字就雅,令人想起陶诗的句子“闻多素心人,乐与数晨夕”。花心是素的,花瓣也是素的,素白之中微泛一点绿意。面对素心兰,不禁联想到“弱不好弄,长实素心”的高士。兰的香味不是馥郁,是若有若无的缕缕幽香。讲到品格,兰的地位极高。我们常说“桂馥兰熏”,其实桂香太甜太浓,尚不能与兰相比。
来到台湾,我大开眼界。友人中颇有几位善于艺兰,所以我的窗前几上,有时候叨光也居然兰蕊驰馨。尝有客款扉,足尚未入户,就大叫起来:“君家有素心兰耶?”这位朋友也是素心人,我后来给他送去一盆素心兰。我所有的几盆兰,不数年分植为数十盆,乃于后院墙角搭起一丈见方的小棚,用疏隔的竹篾遮覆以避骄阳直晒,竹篾上面加铺玻璃以防淫雨,因此还招致了“违章建筑”的罪名,几乎被报请拆除。竹篾上的玻璃引起了墙外行人的注意,不久就有半大不小的各色人物用砖石投掷,大概是因为玻璃破碎之声清脆悦耳之故。小棚因此没有能持久,跟着我的数十盆兰花也渐渐地支离破碎了。和我望衡对宇的是胡伟克先生,我发现他家里廊上、阶前、墙头、树下,到处都是兰花,大部分是洋兰,素心兰也有,而且他有一间宽大的温室,里面也堆满了兰花。胡先生有一只工作台子,上面放着显微镜,他用科学方法为兰花品种做新的交配,使兰花长得更肥,色泽更为鲜艳多姿。他的兰花在千盆以上。我听他的夫人抱怨:“为了这些劳什子,我的手指都磨粗了。”我经常看见一车一车的盛开的兰花从他门前运走。他的家不仅是芝兰之室,真是芝兰工厂。
兰本来是来自山间,有苔藓覆根,雨露滋润,不需要什么肥料。移在盆里,它所需要的也只是适量的空气和水,盆里不可用普通的泥土,最好是用木炭、烧过的黏土、缸瓦碎片的三种混合物,取其通空气而易排水。也有人主张用砂、桂圆树皮、蛇木屑、木炭、碎石子混拌,然后每隔三个月用(nh4)2so4+kce液羼水喷洒一次。叶子上生虫也需勤加拂拭。总之,兰来自幽谷,在案头供养是不大自然的,要小心伺候了。
菊
花事至菊而尽,故曰蘜,蘜是菊之本字。蘜者,尽也。“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这是汉武帝看着时光流转,自春徂秋,由花事如锦到花事阑珊,借着秋风而发的歌咏。菊和九月的关系密切,故九月被称为菊月,或称为菊秋,重阳日或径称为菊节。是日也,饮菊花茶,设菊花宴,还可以准备睡菊花枕,百病不生,平素饮菊潭水,可以长生到一百多岁。没有一种花比菊花和人的关系打得更火热。
自从陶渊明“采菊东篱下”之后,菊就代表一种清高的风格,生长在篱笆旁边,自然也就带着几分野趣。吕东莱的句子“短篱残菊一枝黄,正是乱山深处过重阳”,是很好的写照。经人工加以培养,菊好像是变了质。宋《乾淳岁时记》:“禁中例于八日作重九排当,于庆瑞殿分列万菊,灿然炫眼,且点菊灯,略如元夕。”这是在殿堂之上开菊展,当然又是一种情况。
菊是多年生草本,摘下幼枝插在土里就活。曩昔在北平家园中,一年之内曾繁殖数十盆,竟以秽恶之粪土培养之,深觉戚戚然于心未安。幼苗长大之后,枝弱不能挺立,则树细竹竿或秸秫以为支撑,并标以红纸签,写上“绿云”“紫玉”“蟹爪”“小白梨”……奇奇怪怪的名称。一盆一盆地放在“兔儿爷摊子”上(一排比一排高的梯形架),看上去一片花朵,闹则闹矣,但是哪能令人想到一丝一毫的“元亮遗风”?
台湾艺菊之风很盛,但是似乎不取其清瘦,而爱其痴肥。每一盆菊都修剪成独花孤挺,叶子的正面反面经常喷药,讲究从根到顶每片叶子都是肥大绿光,顶上的一朵花盛开时直像是特大的馒头一个,胖胖大大的,需要铁丝做盘撑托着它。千篇一律,朵朵如此。当然是很富态相。“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那时的黄花,一定不像如今的这样肥。
玫瑰
玫瑰,属蔷薇科。唐朝有一位徐寅,做过一首咏玫瑰的诗:
芳菲移自越王台,最似蔷薇好并栽。
秾艳尽怜胜彩绘,嘉名谁赠作玫瑰。
春藏锦绣风吹拆,天染琼瑶日照开。
为报朱衣早邀客,莫教零落委苍苔。
诗不见佳,但是让我们知道在唐朝玫瑰即已成了吟咏的对象。《群芳谱》说:“花亦类蔷薇,色淡紫,青橐黄蕊,瓣末白,娇艳芬馥,有香有色,堪入茶、入酒、入蜜。”这玫瑰,是我们固有品种的玫瑰,花朵小,红得发紫,香味特浓。可以熏茶,可以调酒(玫瑰露),可以做蜜汁(玫瑰木樨)。娇小玲珑,惹人怜爱。玫瑰多刺,被人视若蛇蝎,其实玫瑰何辜,它本不预备供人采摘。《三十客》列玫瑰为“刺客”,也是冤枉的。
外国的蔷薇品种不一,亦统称为玫瑰。常见有高至五六尺以上者,俨然成一小树,花朵肥大,除了深绯浅红者外,还有黄色的,别有风致。也有蔓生的一种,沿着篱笆墙壁伸展,可达一二丈外。白色的尤为盛旺。我有朋友蛰居台中,莳花自遣,曾贻我海外优良品种之玫瑰数本,我悉心培护,施以舶来之“玫瑰食粮”,果然绰约妩媚不同凡响,不过气候土壤皆不相宜,越年逐渐凋萎。园林有玫瑰专家,我曾专诚探访,畦圃广阔,洋洋大观,唯几乎全是外来品种,绚烂有余,韵味不足。求其能入茶入酒入蜜者,竟不可得,乃废然返。
骆驼
任重而道远的家伙
台北没有什么好去处。我从前常喜欢到动物园走动走动,其中两个地方对我有诱惑。一个是一家茶馆,有高屋建瓴之势,凭窗远眺,一片油绿的田畴,小川蜿蜒其间,颇可使人目旷神怡。另一值得看的便是那一双骆驼了。
有人喜欢看猴子,看那些乖巧伶俐的动物,略具人形,而生活究竟简陋,于是令人不由得生出优越之感,掏一把花生米掷进去。有人喜欢看狮子跳火圈,狗做算学,老虎翻筋斗,觉得有趣。我之看骆驼则是另外一种心情,骆驼扮演的是悲剧的角色。它的槛外是冷清清的,没有游人围绕,所谓槛也只是一根杉木横着拦在门口,地上是烂糟糟的泥。它卧在那里,老远一看,真像是大块的毛姜。逼近一看,可真吓人!一块块的毛都在脱落,斑驳的皮肤上隐隐地露着血迹。嘴张着,下巴垂着,有上气无下气地在喘。水汪汪的两只大眼睛好像是眼泪扑簌地盼望着能见亲族一面似的。腰间的肋骨历历可数,颈子又细又长,尾巴像是一条破扫帚。驼峰只剩下了干皮,像是一只麻袋搭在背上。骆驼为什么落到这悲惨地步呢?难道“沙漠之舟”的雄姿即不过如是吗?
我心目中的骆驼不是这样的。儿时在家乡,一听见大钢铃叮叮当当就知道送煤的骆驼队来了,愧无管宁的修养,往往夺门出视。一根细绳穿系着好几只骆驼,有时是十只八只的,一顺地立在路边。满脸煤污的煤商一声吆喝,骆驼便乖乖地跪下来给人卸货,嘴角往往流着白沫,口里不住地嚼——反刍。有时还跟着一只小骆驼,几乎用跑步在后面追随着。面对着这样庞大而温驯的驮兽,我们不能不惊异地欣赏。
是亚热带的气候不适于骆驼居住(非洲北部的国家有骆驼兵团,在沙漠中驰骋,以骁勇善战著名,不过那骆驼是单峰骆驼,不是我们所说的双峰骆驼。)。动物园的那一双骆驼不久就不见了,标本室也没有空间容纳它们。我从此也不大常去动物园了。我常想:公文书里罢黜一个人的时候常用“人地不宜”四字,总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下台的借口。这骆驼之黯然消逝,也许就是类似“人地不宜”之故罢?生长在北方大地之上的巨兽,如何能局促在这样的小小圈子里,如何能耐得住这炎方的郁蒸?它们当然要憔悴,要悒悒,要委顿以死。我想它们看着身上的毛一块块地脱落,真的要变成为“有板无毛”的状态,蕉风椰雨,晨夕对泣,心里多么凄凉!真不知是什么人恶作剧,把它们运到此间,使得它们尝受这一段酸辛,使得我们也兴起“人何以堪”的感叹!
其实,骆驼不仅是在这炎蒸之地难以生存,就是在北方大陆其命运也是在日趋于衰微。在运输事业机械化的时代,谁还肯牵着一串串的骆驼招摇过市?沙漠地带该是骆驼的用武之地了,但现在沙漠里听说也有了现代的交通工具。骆驼是驯兽,自己不复能在野外繁殖谋生。等到为人类服务的机会完全消灭的时候,我不知道它将如何繁衍下去。最悲惨的是,大家都讥笑它是兽类中最蠢的当中的一个:因为它只会消极地忍耐。给它背上驮五磅的重载,它会跪下来承受。它肯食用大多数哺乳动物所拒绝食用的荆棘苦草,它肯饮用带盐味的脏水。它奔走三天三夜可以不喝水,并不是因为它的肚子里储藏着水,是因为它在体内由于脂肪氧化而制造出水。它的驼峰据说是美味,我虽未尝过,可是想想熊掌的味道,大概也不过尔尔。像这样的动物若是从地面上消逝,可能不至于引起多少人惋惜。尤其是在如今这个世界,大家所最欢喜豢养的乃是善伺人意的哈巴狗,像骆驼这样的“任重而道远”的家伙,恐怕只好由它一声不响地从这世界舞台上退下去罢!
狗
养狗的目的就是要它看家护院
我初到重庆,住在一间湫隘的小室里,窗外还三两棵肥硕的芭蕉,屋里益发显得阴森森的,每逢夜雨,凄惨欲绝。但凄凉中毕竟有些诗意,旅中得此,尚复何求?我所最感苦恼的乃是房门外的那一只狗。
我的房门外是一间穿堂,亦即房东一家老小用膳之地,餐桌底下永远卧着一条脑满肠肥的大狗。主人从来没有扫过地,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以及小儿便溺,全都在地上星罗棋布着,由那只大狗来舐得一干二净。如果有生人走进,狗便不免有所误会,以为是要和它争食,于是声色俱厉地猛扑过去。在这一家里,狗完全担负了“洒扫应对”的责任。
“君子有三畏”,猘犬其一也。我知道性命并无危险,但是每次出来进去总要经过它的防次,言语不通,思想亦异,每次都要引起摩擦,酿成冲突,日久之后真觉厌烦之至。其间曾经谋求种种对策,一度投以饵饼,期收绥靖之效,不料饵饼尚未啖完,乘我返身开锁之际,无警告地向我的腿部偷袭过来,又一度改取“进取乃最好之防御”的方法,转取主动,见头打头,见尾打尾,虽无挫衄,然积小胜终不能成大胜,且转战之余,血脉贲张,亦大失体统。因此外出即怵回家,回到房里又不敢多饮茶。不过使我最难堪的还不是狗,而是它的主人的态度。
狗从桌底下向我扑过来的时候,如果主人在场,我心里是存着一种奢望的,我觉得狗虽然也是高等动物,脊椎动物哺乳类,然而,究竟,至少在外形上,主人和我是属于较近似的一类,我希望他给我一些援助或同情。但是我错了,主客异势,亲疏有别,主人和狗站在同一立场。我并不是说主人也帮着狗狺狺然来对付我,他们尚不至于这样地合群。我是说主人对我并不解救,看着我的狼狈而哄然噱笑,泛起一种得意之色,面带着笑容对狗嗔骂几声:“小花!你昏了?连×先生你都不认识了!”骂的是狗,用的是让我所能听懂的语言。那弦外之音是:“我已尽了管束之责了,你如果被狗吃掉莫要怪我。”俗语说,“打狗看主人”,我觉得不看主人还好,看了主人我倒要狠狠地再打狗几棍。
后来我疏散下乡,遂脱离了这恶犬之家,听说继续住那间房的是一位军人,他也遭遇了狗的同样的待遇,也遭遇了狗的主人的同样的待遇,但是他比我有办法,他拔出枪来把狗当场格毙了,我于称快之余,想起那位主人的悲怆,又不能不付予同情了。特别是,残茶剩饭丢在地下无人舐,主人势必躬亲洒扫,其凄凉是可想而知的。
在乡下不是没有犬厄。没有背景的野犬是容易应付的,除了菜花黄时的疯犬不计外,普通的野犬都是些不修边幅的夹尾巴的可怜的东西,就是汪汪地叫起来也是有气无力的,不像人家豢养的狗那样振振有词自成系统。有些人家在门口挂着牌示“内有恶犬”,我觉得这比门里埋伏恶犬的人家要忠厚得多。我遇见过埋伏,往往猝不及防,惊惶大呼,主人闻声搴帘而出,嫣然而笑,肃客入座。从容相告狗在最近咬伤了多少人。这是一种有效的安慰,因为我之未及于难是比较可庆幸的事了。但是我终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索性养一只虎?来一个吃一个,来两个吃一双,岂不是更为体面么?
这道理我终于明白了。雅舍无围墙,而盗风炽,于是添置了一只狗。一日邮差贸贸然来,狗大声咆哮,邮差且战且走,蹒跚而逸,主人拊掌大笑。我顿有所悟。别人的狼狈永远是一件可笑的事,被狗所困的人是和踏在香蕉皮上面跌跤的人同样地可笑。养狗的目的就要它咬人,至少作吃人状。这就是等于养鸡是为要它生蛋一样,假如一只狗像一只猫一样,整天晒太阳睡觉,客人来便咪咪叫两声,然后逡巡而去,我想不但主人惭愧,客人也要惊讶。所以狗咬客人,在主人方面认为狗是克尽厥职,表面上尽管对客抱歉,内心里是有一种愉快,觉得我的这只狗并非是挂名差事,它守在岗位上发挥了作用。所以对狗一面苛责,一面也还要嘉勉。因此脸上才泛出那一层得意之色。还有衣裳楚楚的人,狗是不大咬的,这在主人也不能不有“先护我心”之感。所可遗憾者,有些主人并不以衣裳取人,亦并不以衣裳废人,而这种道理无法通知门上,有时不免要慢待嘉宾,不过就大体论,狗的眼力总是和它的主人差不了多少。所以,有这样多的人家都养狗。
动物园
动物是我们的客,要善待它们
我爱逛动物园。从前北平西直门外有个三贝子花园,后来改建为万牲园,再后来为农业试验所。我小时候正赶上万牲园全盛时代。每逢春秋佳日父母辄带着我们几个孩子去逛一次。
万牲园门口站着两个巨人,职司剪票。他们究竟有多高,已不记得,不过从稚小的孩子眼里看来,仰而视之,高不可攀,低头看他的脚大得吓人。两个巨人一胖一瘦,都神情木然,好像是陷入了“小人国”,无可奈何地站在那里。万牲园的主事者找到这两个巨无霸把头关,也许是把他们当作珍禽异兽一般看待,供人观赏。至少我每次逛万牲园,最兴奋的第一桩事就是看那两位巨人。可惜没有三五年二人都先后谢世,后起无人,万牲园为之大为减色。
走进大门,有二入口,左为植物园,右为动物园。二园之间有路可通,游人先入动物园,然后循线入植物园,然后出口。中间还有一条沟渠一般的小河,可以行船,游人纳费登舟,可略享水上漂浮之趣。登船处有一小亭,额曰“松风水月”,未免小题大做。有河就不能没有桥,在畅观楼前面就起了一座相当高大的拱桥,俗所谓罗锅桥。桥本身不错,放在那里却有一些不伦不类。
植物园其实只是一个苗圃,既无古木参天,亦无丘陵起伏,一片平地,黄土成垄而已。但是也有两个建筑物。一个是畅观楼,据说是慈禧太后去颐和园时途经此地,特建此桥为息足之处。楼两层,洋式,内贮历朝西洋各国进贡的自鸣钟,满坑满谷,大大小小,形形色色,足有数百余具。当时海运初开,平民家中大抵都有自鸣钟,但是谁也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到此大开眼界。为什么这样多的自鸣钟集中陈列在此,我不知道。除了自鸣钟之外,还有两个不寻常的穿衣镜,一凹一凸,走近一照,不是把你照成面如削瓜,便是把你照成柿饼脸,所以这两个镜子号称为“一见哈哈笑”。孩子们无不嬉笑称奇。
另一建筑是豳风堂。是几间平房,但是堂庑宽敞,有棚可遮阳,茶座散落于其间。游客到此可以啜茗休息。堂名取得好,《诗经•豳风•七月》七月之篇,描述垄亩之间农家生活的况味。
植物园的风光不过如此,平凡无奇,但是,久居城市的人难得一嗅黄土泥的味道,难得一见果树成林的景象,到此顿觉精神一振。至于青年男女在这比较冷僻的地方携手同行,喁喁私语,当然更是觉得这是一个好去处了。
万牲园究竟是以动物园为主。这里的动物不多,可是披头散发的雄狮、斑斓吊睛的猛虎、笨拙庞大的犀牛、遍体条纹的斑马、浑身白斑的梅花鹿、甩着长鼻子龇着大牙的象、昂首阔步有翅而不能飞的鸵鸟、略具人形的狒狒、成群的抓耳挠腮的猕猴、蜿蜒腹行的巨蟒、借刺防身的豪猪、时而摇头晃脑时而挺直人立的大黑狗熊,此外如大鹦鹉小金丝雀之类,也差不多应有尽有了。我难以忘怀的是在池塘柳荫之下并头而卧交颈而眠的那一对色彩鲜艳的鸳鸯,美极了。
动物关在笼里,一定很苦,就拿那黑熊来说,偌大的身躯长年地关在那方丈小笼之内,直如无期徒刑。虽然动物学家说,动物在心理上并不一定觉得它是被关在笼子里,而是人被关在笼子外,人不会来害它,它有安全感。我看也不一定安全,常有自恃为万物之灵的人,变着方法欺侮栅里的兽,例如把一根点燃了的纸烟递到象鼻的尖端,烫它一下。更有人拿石头掷击猴子,好像是到动物园来打猎似的。过不了多少年,园里的动物一个个地进了标本室,犹如人进了祠堂一般。是否都是“考终命”,谁知道?
动物一个个地老成凋谢,那些兽栅渐渐十室九空。显然,动物园已难以维持下去。我记得我最后一次去是在我二十岁左右的时候,偕友进得大门干脆左转,照直踱入植物园,在苗圃里徜徉半天,那萧索败落的动物园我不忍再去一顾。童时向往的万牲园,盛况已成陈迹了。
自从我离开北平,数十年仆仆南北,尚未看到过一个像样的动物园。我们中国人对于此道好像不甚考究。据司马相如的《上林赋》:汉武帝增扩的上林苑周袤三百里,其中包括了一个专供天子畋猎的动物园,可以“生貔豹,搏豺狼,手熊罴,足野羊,蒙鹖苏,绔白虎,被斑纹……”,真是说得天花乱坠,恐怕只是文人词客的彩笔夸张,未必属实。我看见过的现代民间豢养的动物,无非是在某些公园中偶然一见的一两只虎,市尘游戏场中之耍猴子耍狗熊的等等而已。直到民国三十八年(编者注:1949年)我来到台湾,才得在台北圆山再度亲近一个动物园。
圆山动物园规模不算大,但是日本人经营的作风相当巧妙。岛国的人最擅长的是在咫尺之间造出那样多的曲折迂回。圆山动物园应是典型的东洋庭园艺术的一例。小小的一个山丘,竟有如许丘壑。最高处路旁有一茶肆,有高屋建瓴之势,凭窗远眺,于阡陌梯田之中常见小火车一列冒着蒸气蜿蜒而过。夕阳返照,情景相当幽绝。彼时我寓中山北路,得便常去一游。好多次看见成群的村姑结伴而行,一个个地手举着高跟鞋跣足登陟山坡,蔚为一景(如今皮鞋穿惯,不复见此奇景矣)。
有一次游园,正值园工手持活鸡伺蛇。游人蠡聚争睹此一奇观。我亦不禁心动,攘臂而前,挤入人丛,但人墙无由冲破,乃知难而退。退出后始发觉西装袋上所持之自来水笔已被人扒去。对我而言,当时失掉一支笔,损失很重。笑话中“人多处不可去”之阃训,不无道理。因此我想,我来动物园是来看动物,不是来看人。要看人,大街小巷万头攒动,何必到这里来凑热闹?从此动物园就少去。后来旁边又拓开了儿童乐园,我更加明白这不是属于我的去处。但是我对于那些动物还是很关心的。听说有些游客捉弄动物、虐待动物,我就非常愤懑,听说园中限于经费,有时虎豹之类不能吃饱,我也难过,因为我们把兽关进园内,它们就是我们的客,待客有待客之道,就如同我们家里养猫养狗,能让它们饔飧不继吗?
圆山动物园就要迁移新址,动物将有宽敞的自然的生活空间,我有五愿:
一愿它们顺利乔迁,
二愿它们此后快乐,
三愿园主园丁善待它们,
四愿游客不要虐待它们,
五愿大家不要污染环境。
我觉得动物园之迁移新地,近似整批囚犯的假释,又像是一次大规模的放生。
好多年前,记得好像是《新月》杂志第四期,载有一篇《动物园中的人》,是英国小说家david garnett作,徐志摩译。小说的大意是叙述一个人自愿进入动物园,住进一个铁栏,作为动物的一类,任人参观。他被接受了,栏上挂着一个牌子“homo sapiens(灵长类)人”。下面注一行小字:“请游客不要惹恼他。”这只是小说的开端,志摩没有继续译下去。我劝他译完全篇,他口头答应但是没有做。虽是残篇译本,我们可以看出这部小说的构想不错。我至今忘不了这个残篇,就是因为我一直在想,想了几十年,想人类在动物界里究占什么样的地位。是万物之灵,灵在哪里?是动物中兽的同类,尚保有多少兽性?人性是什么?假如要我为《动物园中的人》写一篇较详细说明书,我将如何写法?这一连串的问题我一直在想,但是参不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