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卷。王掞、张廷玉等奉敕撰。康熙三十八年(1699),礼部尚书王掞、礼部右侍郎张廷玉等奉敕撰《春秋传说汇纂》,至康熙六十年始成。康熙《御序》云:“朕于《春秋》独服膺朱子之论。朱子曰:‘《春秋》明道正谊,据实事书,使人观之以为鉴戒,书名书爵亦无意义。’此言真有得者。”又云:“朕恐世之学者牵于支离之说而莫能悟,特命词臣纂辑是书,以四传为主,其有舛于经者删之,以集说为辅,其有叛于传者勿录。”此盖全书之宗旨。其所谓“舛于经者”,主要针对胡安国《春秋传》。此书之驳胡传,不遗余力,揆其原因,除胡传本身多臆测之说外,更主要在于胡传强调“尊王攘夷”,尤其强调“攘夷”之说。而其“攘夷”之论则多有感于当时金人对南宋之压迫而发。清为金人之后,故于此特别敏感。此外,因《公羊》有“革命”思想,故删削最多。所谓“集说”,则是引汉唐至明诸儒之说,计所引一百三十五家。而其引录之原则,亦针对胡传,即凡为胡传所弃者多录之,凡攻驳胡传者多录之。其书体例,先以大字标举经文,次以小字胪列《左》、《公》、《穀》、《胡》四传之文,最后为《集说》。首卷上篇为《纲领》,集诸儒之论为三部分:一论《春秋》经传源流;二论《春秋》大旨,经传义例;三论传注之失及读《春秋》之法。下篇有《王朝世表》、《列国年表》、《王朝列国世次》、《王朝列国兴废说》、《列国爵姓》、《列国地图》、《王朝地名》、《列国地名》,计八篇。其中《列国年表》尤为重要。《年表》仿《史记》年表之体例,内容则大抵抄自《春秋大全·二十国年表》,只是排列次序不同,是按尊王宗鲁及“周之宗盟先同姓”之原则排列。现存内府刻本、外省覆本、浙江书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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