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界骗子行骗,在民国时期,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大体有两条门径:一条门径是利用社会新闻来行骗。比如,旧上海洋场,每天奇事怪闻是不少的。像20年代初期阎瑞生和妓女黄莲英的故事,黄慧如小姐和汽车司机陆根荣主仆恋爱的故事,都曾轰动一时。其他如财产纠纷、妻妾艳闻、拐款潜逃等,都是社会新闻的原料。读者是会有兴趣、急于知道下文的,而当事人则最怕见报。
于是,一些骗子主笔就可以大显身手了。大体是先写好一个新闻梗概,由一位记者去找到那位当事人,关切地说:“这是我报刚收到的新闻,不知是否准确,被我‘扣’了一下,请你过目,有没有可补充的?”
自然,看的人满头大汗。于是讲条件,讨价还价,最后视其事体之大小,当事人家资之厚薄,拿出一笔钱来,少则数百,多达数千。特大“新闻”也有上万的,条件自然是“不见报”。像这样的事件几乎每日都有,收入是十分可观的。
此外,还有以奸徒恶棍为诈骗对象的。大凡奸徒皆恶言其奸,恶棍则讳道其恶。报界骗子乃利用这一点,每遇奸徒恶棍作恶为非,则必详加采访笔录。然后暗中使人把他们招至报馆,把新闻稿给他们看。佯言“有人投来,特向您核实”。奸徒恶棍必然请求不要登报。于是报界骗子乘机敲诈:“此稿已上了版面,如欲删去,必须重补一篇,重补需费时间,这就会影响到本报明日的出版了,可是事关本馆之信誉呀。再说誊写上版,均用药水,所费不小,实在难以删去。”
必待当事人出钱若干,才允许不登,少则十数元,多则上百元。其他如官员收贿、奸徒敲诈,一旦被这些报界骗子得知,他们是断不能独享的。
报界骗子行骗的另一条门径则是以读者为行骗对象。民国五六年间,上海有一家“商务报”,专以欺骗读者为业。起初是编发说明书,盛称本报之佳,又分函全国绅商学界人士,劝其订阅全年报纸,并附“福利券”一张。券中有“等奖”字样,而于“等”字前面空一格。旁注:若以火烘券,于“等”字前现出“一”字者,即为一等奖。不可多得,得之者须以全年报费10元邮寄本社,本社除照发全年报纸外,附送金表一枚。
一时受其愚弄者,不可胜数,原来大家都烘得一等奖券,争先恐后地把钱寄往报社。结果,谁也没有得到金表。该报社主任王某是个无赖,犹不以此为满足,又创设招考编辑之法,大登广告,声称有人投考被取者,第一、第二名保送日本大学学习新闻专科,费用由报社支付。第三名以下,为本社学习编辑,亦可得月薪数十元。
于是全国失业之士,及少年学子慕报馆职业者,纷纷报考。投考者须先报名,缴报名费三元,不取者发还。两月之内,报名者达8000余人,王某遂坐得2万余元。及开试,用通信法邮寄试卷。榜发,第一、第二名实际上并无其人,其余均为备取,为“候补编辑”,既没有月俸,又不得收回报名费。众人渐悟其奸,纷纷投书指责,王某置之不答。公众更加愤怒,竟有人投书至商务印书馆大骂,商务印书馆不得已,登各报声明,商务报虽与本馆名称相似,但并非本馆分部云云。
自商务报王某开赠彩骗钱之先例以后,各报纷纷仿效。先是有家“沪报”以赠彩之法,使订数增至于余,收入9000余元。主笔开印刷所,置田园,居然小康。接踵而起者有“民魂报”、“小说日报”、“新共和报”、“民达报”、“大声报”等,但西洋景均被一一拆穿,报纸于是威信扫地了。
后来,有一些报界骗子,租小屋一间,挂“某某报”招牌一块,就算报馆成立。再向印刷所印日报数张,其新闻无非取材于各大报,因而费资甚少。印就之后,每张附以赠品彩券一张,专门寄往市外各机关、各商店。其章程仍为得一等奖者,交订阅一年之报费,赠金表一只。有人信以为真,持彩券专程往报馆领奖。该馆接待人员大为惊讶,原来此券专寄外埠,不寄本地,以防亲身领彩之时,无以对付。若由邮局领取,则可以不答了之。见有外埠人亲到,接待员只得说:“先订阅一年报纸再说。”
领奖者道:“先拿金表来,再将一年报费奉上。”
接待员则支吾道:“请先订报,至于金表,因向外洋批购,货尚未到,请迟几天来取。”
于是,领奖者皆洞见其奸,谁还订报?皆讥讽斥责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