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不相信《小说作法》、《小说法程》一类的书籍真能解决问题。"从《小说作法》学出来的作者,我们至今还没有听到过。"他又认为"创作是并没有什么秘诀,能够交头接耳,一句话就传授给别一个的。"他并没写过《写作方法》或《我的写作经验》之类的专论,然而有许多宝贵的意见,散见于他的遗著中,是从事写作者的我们应当奉为指南针的。
这些宝贵的意见,大致可以分为下列二类:
论思想意识与生活经验的;
论写作方法的,包括人物描写、炼字、炼句等等。
鲁迅曾屡次强调指出:小资产阶级出身的作家如果不在实际斗争生活中经过锻炼,就不可能获得无产阶级的思想意识,不可能改变他的小资产阶级的根性。他把那些一夜工夫突变过来的小资产阶级作家,叫做"翻筋斗的小资产阶级"。这样的作家"最容易将革命写歪"。"如果是战斗的无产者,只要所写的是可以成为艺术品的东西,那就无论他所描写的是什么事情,所使用的是什么材料,对于现代以及将来一定是有贡献的意义的。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本身便是一个战斗者。"(《关于小说题材的通信》)
鲁迅指出:创造的基础是生活经验;而所谓生活经验是在"所作"以外也包括了"所遇、所见、所闻"的。"作者写出创作来,对于其中的事情,虽然不必亲历过,最好是经历过。诘难者问:那么写杀人最好是自己杀过人,写妓女还得去卖淫么?答曰:不然。我所谓经历,是所遇、所见、所闻,并不一定所做,但所做自然也可以包括在里面。"(叶紫作《丰收》序)他把"亲历"和"经历"区别清楚;他不主张把生活经验的意义缩小到个人亲身的所作所为,但也驳斥了没有生活作基础的"体察"。作家不必亲自去做贼而后能写偷,不必亲自去私通而后能写通奸,在这里,诚然有"体察"在起作用;然而"这是因为作家生长在旧社会里,熟悉了旧社会的情形,看惯了旧社会的人物,所以他能够体察;对于和他向来没有关系的无产阶级的人物和生活,他就会无能,或者弄成错误的描写了。所以,革命文学家,至少是必须和革命共同着生命,或深切地感受着革命的脉搏的"。(《上海文艺之一期》)
因此,他劝告当时的有志于革命文学的小资产阶级青年作家,"逐渐克服自己的生活和意识,看见新路"——就是说,投身于火热的革命斗争,改造自己的思想意识,坚决为人民服务。但他又告诫他们:在思想尚未成熟、生活经验尚未足够丰富的时候,不要生吞活剥,"不必硬造一个突变的革命英雄"。他就当时的客观条件,说明了暴露旧社会黑暗、描写小资产阶级的人物的作品在"当时"还有存在的意义,"不过选材要严,开掘要深,不可将一点琐屑的没有意思的故事,便填成一篇,以创作丰富自乐。这样写去,到一个时候,我料想必将觉得写完,——虽然这样的题材和人物,即使几十年后,还有作为残滓而存留,但那时来加以描写刻划的,将是别一种作者,别一样看法了。”(《关于小说题材的通信》)在这里,一针见血的话语是:“到一个时候,我料想必将觉得写完。"而所以"必将觉得写完",并不是"这样的题材的人物"再也没有存留了,而是因为作者的思想停滞不进,思想停滞就不能有新发现,不能有新发现,便会觉得"写完"。换言之,一个小资产阶级出身的作家如果不能改造自己,学习马列主义与毛泽东思想,便不能对新事物有敏锐的感觉,便会"到一个时候,必将觉得写完",即使那题材是属于他所熟悉的小资产阶级的。鲁迅这个预见,到今天已由事实证明是完全正确的。
现在再看鲁迅对于写作方法,人物描写等等的意见。
他在题为《不应该那么写》的一篇短文内说:“凡是已有定篇的大作家,他的作品,全部就说明着应该怎样写。只是读者很不容易看出,也就不能领悟。因为在学习者一方面是必须知道了不应该那么写,这才明白原来应该这么写的。这不应该那么写如何知道呢?惠列赛耶夫的‘果戈里研究第六章里答复着这问题:应该这么写,必须从大作家们的完成了的作品去领会;那么不应该那么写这一面,恐怕最好是从那同一作品的未定稿本去学习了。在这里,简直好象艺术家在对我们用实物教授。恰如他指着每一行,直接对我们这样说——你看——哪,这是应该删去的。这要缩短,这要改作,因为不自然了。在这里,还得加些渲染,使形象更加显豁些,这确是极有益处的学习法,而我们中国却偏偏缺少这样的教材。……"
在《答北斗杂志社问》,"创作要怎样才会好",鲁迅指出:“一、留心各样的事情,多看看,不看到一点就写。二、写不出的时候不硬写。三、模特儿不用一个一定的人,看的多了,凑合起来的。四、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宁可将作小说的材料缩成速写,决不将速写材料拉成小说。五、看外国的短篇小说,几乎全是东欧以及北欧作品,也看日本作品。六、不生造除自己之外,谁也不懂的形容词之类。七、不相信《小说作法》之类的话……"
鲁迅在此答问中,谦虚地说自己"虽然做过二十来篇短篇小说,但一向没有宿见,……不过高情难却,所以只得将自己所经验的琐事写一点"。因而答问的第五条"看外国的短篇小说……"云云,是说他自己最爱看东欧北欧的作品,也看日本小说。但除了第五条是个人经验,其它各条可以说都是写作的金科玉律。从第一到第四,——这四条,几乎是我们每一个人最容易犯的,不过犯的程度有深有浅而已。
把鲁迅的意见引申起来,第一条"多看看,不看到一点就写",是要我们熟悉多方面的生活,先了解全面而后深入一角;如果对于全面毫无知识,也就不可能深入一角。这个道理往往被人们所忽视。人们往往只求掌握他所要写的一角的具体材料,而认为此外的材料(或知识)都与他无关。这样做,可以写成一篇平稳无疵的作品,但不能保证这作品一定也具有深刻的思想性。第三条"模特儿"云云,是说人物的典型的创造方法。鲁迅在别的地方又曾说:“作家的取人为模特儿,有两法。一是专用一个人,言谈举动,不必说了,连微细的癖性,衣服的式样,也不加改变,这比较的易于描写。……二是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我是一向取后一种法的"。("出关"的"关")《阿q正传》的阿q就是现成的例子。第四、六两条,都是关于炼字、炼句、篇章结构之类的原则。在这方面,比较研究大作家同一作品的未定稿与改定稿,就是最有益的学习方法。
鲁迅屡次说,他不相信《小说作法》这一类的书籍。他说这样的话,并不是否认了写作小说应有法则,而只是反对那些穿凿造作、卖弄技巧、而实际是叫人钻牛角尖的所谓“作法"、"法程"一类的庸俗的书籍。他的答问,明明告诉我们:写作要好,必须谨守若干法则。这些法则,看去颇为简易、平凡,远不及"法程"或"作法"之类那样五花八门,“象煞有介事",然而它们却是基本的原则,而且,如果不下苦功,也是一定做不到的。在这里,鲁迅又警告我们:写作之道,除了老老实实、勤勤恳恳下一番功夫,是并无其它捷径的!
195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