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到了黄昏深宵的时候,在那里巷间,常有衣衫肮脏之徒一手执着小玻璃灯,火光如豆;一手执着竹夹,背荷空筐,或在沿途检取竹头木屑,或在垃圾箱里弯腰曲背,掏寻破布零纸等东西,男女都有。摸得各物,稍事整理,即向旧货摊上换易现金,聊资生活。此种在三百六十行以外的职业,名叫“拾荒”。不过他们的目的,除掉零碎杂物以外,还有希望遗针堕簪和花绿钞票的意外横财呢!
石屋余瀋
世载堂杂忆
新语林
一士类稿
陈文纪
北齐文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