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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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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性妇女中有一种烟妓,比较雉妓还要低一等,差不多要算最下等的娼妓了。她们的所在地不叫堂子,是叫“花烟间”,从前的小东门和兰芳里、磨坊街、打狗桥几处,都是她们的大本营。

怎样叫做“花烟间”呢?因为嫖客到门,她们拿出一盒用肉皮料子熬成的鸦片烟请客吸食,一面吸烟,一面调笑,等到臭烟(这种烟都是臭而不可闻的)吸完,手巾揩过,就此送客,客人只给她小洋二毛铜元十枚。如果要住夜,只须一元二角足了。姿容稍为动人一些的烟妓,一天到晚要关上十回八回房门,也常有的事。请问这种人物,有毒没毒,那可不辩自明了。

到花烟间去的嫖客,大约可分二种:一种是车夫、挑夫和小贩一类,他们因为经济关系,嫖不起上等娼妓,只好将就将就;一种是初到上海的土老码子,偶然在她门口走过,被这班烟妓用绑票式的手段架进去,要走也走不脱身,只好谨遵台命,干一次合作的把戏。

自从鸦片严禁以后,她们已不用臭烟来敬客(现在改用什幺东西,未尝去实地调查,只得从缺),不过人们说惯了嘴,现今说起来,仍旧叫她“花烟间”和“烟妓”。

她们的房子都在沿马路或弄堂里边,一只扶梯装在大门口,凡是花烟间,差不多十家倒有九家是一样的装设,也算她们的一种特别标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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