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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经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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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经脉,自皮毛以至筋骨,不过六层,太阳在表,次为阳明,次为少阳,次为太阴,次为少阴,次为厥阴,厥阴者,经脉之在里者也。风寒感袭,受自皮毛,故太阳先病。经气郁隆,不得外泄,次第内浸,相因而发,日传一经,六日而遍。此一定之事,不以风寒温热而异同也。温病内热素积,感必尽传,风寒之家,起于外感,不缘内伤,或有一经两经而即已者。此本气之旺而外感之轻,不至成病者,及其成病,则捱次遍传。此风寒之大凡也。

虽遍传六经,而未经汗解。则太阳表证,必不能罢。太阳不罢,则不拘传至何经,凡在六日之内,总以太阳为主,寒宜麻黄,风宜桂枝,无用余方也。若在经失解,里气和平,则不至内传,如里气非平,表郁里应,阳盛则入阳明之腑,阴盛则入三阴之脏。腑热则宜凉泻,脏寒则宜温补。

凡人阳盛则生,阴盛则死。风寒传脏,阴盛而灭微阳,早用温补,固难尽生,风寒传腑,阳盛而烁微阴,迟用凉泻,亦或致死。较之前在营卫,逆顺霄壤,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仲景为六经分篇,而太阳一经,不皆表证,其间有阳盛而入腑者,有阴盛而入脏者。但病入脏腑,而经证未罢,是以属之太阳。虽属太阳,而内入脏腑,是皆太阳之坏病也。至于阳明之篇,则全是腑病。阳明经证,乃腑病连经,而非止经病也。三阴之篇,则全是脏病。三阴经病,乃脏病连经,而非止经病也。少阳之篇,则半是腑病、半是脏病。少阳居表阳里阴之介,阳盛则传腑,阴盛则传脏,故脏腑兼有。少阳经证,乃脏病腑病之连经,而非止经病也。若但是经病,则全统于太阳一经,不必另分立六经之篇也。

此义自仲景而后,千载无知者。郊倩程氏,比之诸家,微有一线萤光,而误以脏腑之病为经证,因谓伤寒不传经,谬矣。至喻嘉言辈,醉魔迷蒙,其于此理,一字不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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