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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墨学之根本观念——兼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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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学所标纲领,虽有十条,其实只从一个根本观念出来,就是兼爱。孟子说:“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这两句话实可以包括全部《墨子》。“非攻”是从兼爱衍出来,最易明白,不用多说了。“节用”“节葬”“非乐”,也出于兼爱。因为墨子所谓爱是以实利为标准;他以为有一部分人奢侈快乐,便损了别部分人的利了;所以反对他。“天志”“明鬼”,是借宗教的迷信来推行兼爱主义。“非命”,因为人人信有命便不肯做事不肯爱人了;所以反对他。

墨子讲兼爱,常用“兼相爱交相利”六字连讲,必合起来,他的意思才明。兼相爱是理论,交相利是实行这理论的方法。兼相爱是托尔斯泰的利他主义,交相利是科尔普特金的互助主义。试先述墨子兼爱的理论:

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不可不察乱之所自起。当察乱何自起?起不相爱。……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不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不爱君,故亏君而自利。……虽父之不慈子,兄之不慈弟,君之不慈臣……皆起自不相爱。……盗爱其室不爱其异室,故窃异室以利其室。贼爱其身不爱人,故贼人以利其身。……大夫各爱其家不爱异家,故乱异家以利其家。诸侯各爱其国不爱异国,故攻异国以利其国。……(《兼爱上》)

此言人类种种罪恶,都起于自私自利。但把自私自利的心去掉,则一切罪恶,自然消灭。然则怎么方法去掉这自利心呢?墨子说:

凡天下祸篡怨恨……以不相爱生也。是以仁者非之。既以非之,何以易之?……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兼爱中》)

非人者必有以易之。若非人而无以易之……其说将必无可焉。是故子墨子曰:“兼以易别。”……吾本原兼之所生,天下之大利者也。吾本原别之所生,天下之大害者也。……以兼为正,是以聪耳明目,相与视听乎?是以股肱毕强,相为动宰乎?而有道肆相教诲。是以老而无妻子者,有所持养以终其寿,幼弱孤童之无父母者,有所放依以长其身。……(《兼爱下》)

墨子最要紧一句话,是“兼以易别”。他替当时的君主起一个绰号,叫做“别君”,替当时士大夫起一个绰号,叫做“别士”。他们的“墨者”,自己就号做“兼士”。兼和别的不同在那里呢?老实说一句:承认私有权的叫做“别”,不承认私有权的叫做“兼”。向来普通的教义,都是以自己为中心,一层一层的推出去。所以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孔子讲的社会伦理,都以此为立脚点。所以最要紧是一个“恕”字,专以己度人。既已爱自己,便连自己同类的人也要爱他;爱自己的家,也爱别人的家;爱自己的国,也爱别人的国;孔子讲的泛爱,就是从这种论式演绎出来。但孔子和墨子有根本不同之处。孔子是有“己身”“己家”“己国”的观念,既已有个“己”,自然有个“他”相对待;“己”与“他”之间,总不能不生出差别。所以有“亲亲之杀尊贤之等”;在旧社会组织之下,自然不能不如此。墨子却以为这种差别观念,就是社会罪恶的总根源,一切乖忤,诈欺,盗窃,篡夺,战争,都由此起。(《兼爱中篇》云:“是故诸侯不相爱,则必野战。家主不相爱,则必相篡。人与人不相爱,则必相贼。君臣不相爱,则不惠忠。父子不相爱,则不慈孝。兄弟不相爱,则不和调。天下之人皆不相爱,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敖贱,诈必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因为既有个己身以示“别”于他身,到了彼我利害冲突时候,那就损害他身以利己身,也顾不得了。既有个己家己国以示“别”于他家他国,到了彼我利害冲突时候,那就损害他家他国以利己家己国,也顾不得了。在这种组织之下讲泛爱,墨子以为是极矛盾,极不彻底。他说:

爱人,待周爱人然后为爱人。不爱人,不待周不爱人。不周爱,因为不爱人矣。(《小取》)

他的意思以为:不必等到什么人都不爱才算不爱人,只要爱得不周遍,(有爱有不爱)便算不爱人了。差别主义,结果一定落到有爱有不爱,墨子以为这就是“兼相爱”的反面,成了个“别相恶”了。所以说:“本原别之所生,天下之大害。”

然则兼相爱的社会便怎么样呢?墨子说:

视人之室若其室,谁窃?视人之身若其身,谁贼?视人家若其家,谁乱?视人国若其国,谁攻?(《兼爱上》)

简单说:把一切含着“私有”性质的团体都破除了,成为一个“共有共享”的团体;就是墨子的兼爱社会。

这种理论,固然是好,但古往今来许多人,都疑他断断不能实现。当时就有人诘难墨子,说道:“即善矣,虽然,岂可用哉?”墨子答道:“用而不可,虽我亦将非之。焉有善而不可用者?”(《兼爱下》)墨子是一位实行家,从不肯说一句偏于理想的话。他论事物的善恶,专拿有用无用做标准。他以为“善”的范围和有用的范围,一定适相吻合。若不能适用的事,一定算不得“善”。他的根本观念既已如此,所以他自然是确信兼爱社会可以实现,才肯如此主张。墨子何以证明他必能实现呢?墨子以为从人类的利己心,也可以得着反证。他说:

吾不识孝子之为亲度者,亦欲人爱利其亲与?意欲人之恶贼其亲与?以说观之,即欲人之爱利其亲也。然即吾恶先从事即得此?若我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乎?意我先从事乎恶贼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乎?即必吾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大雅》之所道,曰:“无言而不仇,无德而不报。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即此言爱人者必见爱也,而恶人者必见恶也。(《兼爱下》)

墨子还引许多古代圣王兼爱的例证,如成汤为民求雨以身为牺牲之类,说明兼爱并不是不能实行。古代社会,是否有这种理想的组织,我们虽不敢轻下判断,但现在俄国劳农政府治下的人民,的确是实行墨子“兼以易别”的理想之一部分。他们是否出于道德的动机,姑且不论;已足证明墨子的学说,并非“善而不可用”了。

墨子的兼爱的主义,和孔子的大同主义,理论方法,完全相同。但孔子的大同,并不希望立刻实行;以为须渐渐进化,到了“太平世”总能办到。在进化过渡期内,还拿“小康”来做个阶段。墨子却简单明了,除了实行兼爱,不容有别的主张。孔墨异同之点在此。

非攻主义,是由兼爱主义直接衍出。既已主张兼爱,则“攻”之当“非”,自然不成问题,为什么还要特标出来做一种主义呢?因为当时军国主义,已日渐发达;多数人以为国际上道德和个人道德不同,觉得为国家利益起见,无论出什么恶辣手段都可以。墨子根本反对此说。他说: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入人栏厩,取人马牛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杀不辜人也,杝其衣裘、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罪益厚。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

今至大为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说往,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死罪矣。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矣。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而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情不知其不义也,故书其言以遗后世。若知其不义也,夫奚说书其不义以遗后世哉?

今有人于此,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白黑之辩矣。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甘苦之辩矣。今小为非,则知而非之。大为非攻国,则不知而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辩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辩义与不义之乱也。(《非攻上》)

墨子这段话,用极严密的论法,辩斥那些“偏狭的爱国论”,可谓痛快淋漓。不独是发明“非攻”真理,而且教人将所得的观念来实地应用。读此并可以知道墨子做学问的方法了。

反对战争的议论,春秋末年已经萌芽。宋向戎倡晋楚弭兵,就是一种趋时之论。但这是政治家的策略,彼此并无诚意,正与前俄皇亚力山大提倡海牙平和会相同,在思想界可谓毫无势力。孟子的“《春秋》无义战”,算是有力的学说,可惜措词太隐约了。认真标立宗旨,大声疾呼,墨子算是头一个。后来尹文、宋钘,都是受墨子学说的影响,继续鼓吹。但墨子还有格外切实可行的地方,和普通之“寝兵说”不同。墨子所“非”的,是“攻”,不是“战”。质言之,侵略主义,极端反对;自卫主义,却认为必要。墨子门下,人人研究兵法。本书《备城门》以下十一篇所讲都是。墨子听见有某国要攻人的国,就跑去劝止他。若劝他不听,他便带起一群门生去替那被攻的国办防守。有这一着,然后非攻主义总能贯彻。墨子所以异于空谈弭兵者在此。(例证详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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