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尊經書院日課題目

(快捷键←)[没有了]  [回目录]  [没有了](快捷键→)

日課之設,勗學以要其成也。工候不齊,中程固自有人,心欲求通,而誼例茫然,莫得侖弟者有之。今爲酌分門彙,期於各精一業,久會其歸,砉然理解,道業將遂茂焉。所列亦高下間出,以爲不可執堂等耳,嗜學者善自擇之。 初到院日課另立。

《易緯》補注

補鄭氏爻辰説

《五經彙解》各條摘要

校勘《周易集解疏》 趙刻《湖北叢書》本。

《帝典》爲經二十七篇爲緯考

輯《左》《國》《尚書》説 前人所輯,多係有明文者。

彙輯二帝三王二伯舊説

《書》例表 仿惠氏《易例》。

《尚書大傳》補注 以别經博士説補其未備。

《書序》駁

《王制》義證 引《王制》以解經,又以經注《王制》。

《五經彙解》各條摘要

《今文尚書》與三家《詩》相通條考

輯注《魯詩》《韓詩》

《韓詩外傳》禮制詳注 專取禮制,以别經博士説補注之。

考訂今古篇章次第

《五經彙解》各條摘要

儀禮

取兩戴《記》文補證闕義

輯《左》《國》儀節補證經義

經十七篇與《詩》相通條考

擬正續《經解》儀禮學各書提要

編《儀禮彙解》 仿《五經彙解》例。

《容經》類鈔 以經傳中散見之文,依類歸附於各條之下,别有《凡例》。

戴記

分注 各人擇占一二篇。

擬正續《經解》禮記學各書提要

輯《王制》義證

《五經彙解》各條摘要

四代禮制異同表 附考

五等禮制異同表

錫命考

公羊

補注《春秋繁露》 補淩注。

取《繁露》精要補證何注

擬正續《經解》公羊學各書提要

傳文疑辭類鈔 凡無聞、蓋其、諸其與未知、或曰之類。

穀梁

周公攝政考 周初用殷法,兄終弟及。周公如宋宣、魯隱,實已即位。周公定傳子之法,乃讓於成王。由後讓言之,則周公爲攝;由攝乃生成王幼之説;由幼乃生襁褓之説。實則周公非攝,成王非幼。〇堯如武王,舜如周公,禹如成王。〇《金縢》周公自稱一人、余小子,稱二公,爲對天子之詞。〇文王舍伯邑考立武王,亦立弟之説。〇成王尚有四弟。〇荀子説周公由有天下而無,武王由無天下而有天下。〇《周書》周公攝政。〇《春秋》成隱公之志,《尚書》則成周公之志。《公羊》云:「吾立也乎哉?吾攝也。」

《書》以周公爲主考 前後之文,皆關於周公者乃録之。如周用盤庚乃録之,舜代堯,如周公繼武王之類。

七日癸酉從丁卯數抑從乙丑數問 天子七日殯,先遠日,但數問日。喪禮與吉禮計日不同,則春秋乃喪至變禮,故少二日。抑於辛未殯,間二日,乃行即位禮。崔東壁又以朝諸侯爲明年即位事。

虞夏亦用通畿考

費誓自稱魯人説 成王封魯,在周公反政之後。此篇當是周公於東方命魯人,非魯公之辭。

左傳

輯《左》《國》《尚書》説 前人所輯,多係有明文者。

《禹貢》六府説 天生五材,民並用之。

三事即三公説 正德司徒,利用司馬,厚生司空。

八元八凱實證 十六人即九官,與所讓之殳、斨、伯與、朱虎、熊、羆七人也,試考其名目同異。

逆子釗於南門之外考 太子侍疾,崩,然後出居耶?究居於何地?《左傳》每言喪次在臣下之家,是否此制?並考後世史事遵用否。

卿士考 專指二伯,抑卿以上通稱?

儀禮

燕大射皆天子禮考 有稱主人者、稱公者。主人爲天子公,乃使公攝爲主人。天子不與臣下爲禮。

鄉飲酒鄉射二鄉字皆當爲卿考 賓主皆卿,故篇中見公、大夫,無卿。字義有三,卿明文,其中官名、禮樂,多非鄉官所用,以爲卿字,則與公、士皆以官名,乃無所不通矣。

《顧命》即玉者喪禮儀説

名號稱謂考

禮記

四代禮制異同表 如載祀年之類,專録《尚書》。

《金縢》代乃代立説 或據《文王世子》,以請代死爲詐。

十二州同建五長考 五長,二伯、方伯、卒正、連帥、屬長。

《月令》乃命羲傳説考 《大傳》文較簡於《月令》,分候解《尚書》之文。如迎賓、餞入,即天子東郊、西郊事。言物候,即傳鳥獸句。命事即傳東作西成等句。

輯兩戴《記》《尚書》傳説

釋稱 伯相、邦伯、師長、西伯、予一人、伯父爲二伯,伯兄爲州牧,仲叔、季弟爲卒正,幼子爲連帥,童孫爲屬長,官伯族姓。

五刑三千非肉刑考

周禮

五瑞五長即周禮五等封考 《史記》、《漢書》皆以魯衛封方四百里。

引《王制》以注傳

輯博士説以補傳説佚義

三世表

編《公羊彙解》

《五經彙解》《春秋經》各條摘要

穀梁

傳例考 以傳文爲主,取經文證之。

筆削善惡褒貶表 每類各分細目表之。

三《傳》禮互文見義表

三《傳》例文異義同表

擬經解續篇《穀梁》諸書提要

輯《易》《書》《詩》《禮》博士説以補佚義

輯劉子政《穀梁》佚傳師説 依經文按年分入。

編日月時例表 日有正無變,時有正無變,月以記時,日以見疏數,月以見尊卑,日有正有變,時有正有變,日月不爲例,分爲八門。

分國鈔

比事鈔 《春秋比》未善。

編穀梁彙解

左傳

校補《春秋名號歸一圖》

引《王制》以注傳

輯二伯侯牧伯子男三等典禮

輯三等國大夫典禮

經説不在本條鈔

杜氏《釋例》襲用史舊文駁

事見傳經不書例 可以爲二傳不書例之實證。

引《儀禮》《禮記》爲注

且字例條説 與二《傳》「或曰」、「一曰」相同,考其與上文違異。

鈔緣經立説異經見義二例 同經者爲緣經,不同者爲異經。

編《左傳彙解》

杜注襲用賈服説條考

《非左》辨正 明郝氏撰《湖北叢書》本。

孝經

輯《古孝子傳》 别有《凡例》。

輯子史中《孝經》師説

輯兩戴《記》孝經舊説

編《孝經彙解》

周禮

《周禮》徵 以《五禮通考》、《讀禮通考》爲主,凡與《周禮》同文者皆録之,以爲《周禮》之證。二書畢,再以他書補之。

《周禮》專條與經傳子籍及西漢説皆不同考

釋車

諸子

補注諸子 隨性所近,聽其自占。

輯録諸子中三《禮》三《傳》《孝經》《論語》説 仿陳左海《詩》《書》二經例。

校勘周秦兩漢諸子 先以《讀書雜志》、《諸子平議》校訂,再求精本校之。

輯九家佚篇佚文以復其舊目

史學

據《左傳》繹史補莒邾滕薛許世家 前人已有成書,不善,試更作之。

《史記》羼附《書序》考

輯《易》《公羊》《穀梁》《左傳》三《禮》《論語》《孝經》先師遺説考 仿陳左海《詩》《書》二經之例,各門分鈔亦可。

三史論《左傳》《毛詩》《古文尚書》師授源流不同考

隋 注 以前《儒林傳》詳注 經學大師不在儒林者,亦可附鈔。

蜀中先賢傳

《史記》校證

兩《漢書》校證

《繹史》古事摭奇 凡四代之事與六藝不同者,依代類鈔,《繹史》畢,再以他書補之。

目録

輯録晁陳馬三家所收蜀中先哲遺書 並鈔敘跋。

輯録《四庫提要》中蜀中先哲遺書

蜀本考

金石

補《金石苑》

掌故

職官 井田 食貨 軍制 刑罰 以上六門 注 ,專考先秦以前古制,務期詳備。

辭章

鈔《提要》論詩論文論詞 分門略仿詩話、文話、詞話之例。

輯録蜀中先賢文集 隋 注 以前用嚴氏目録。

鈔《左》《國》辭令 前人已有成書,今仿之,凡非口對者已見嚴本。

校《全唐文》 先以《文苑英華》校之。

注漢四家集

鈔全唐詩人小傳 即用《全唐詩》本。

鈔各史《文苑傳》 仿《八史經籍志》例。

校《魏鶴山集》

注《百三名家》 不能全注,任擇一集。

注六朝四家

分輯《文選》所引逸書

注七十家賦鈔

注《駢體文鈔》

注《八代詩選》

注《續古文苑》

(上缺)崔東壁説周公不作《易》《儀禮》《爾雅》《月令》《周頌》《小雅》《周禮》書後

(上缺)之誤。然則侯封四百里,指方伯無疑。以此推之□□二伯,伯爲卒正,子爲連帥,男爲屬長,封地專指五長□田而言,非本封也。

肉刑五由誤襲《吕刑》考 《吕刑》乃苗民虐刑奪貨注文,非周常制。

由十二州改九州説出劉歆考 語出劉歆,博士説當不如此。

釋官 以《尚書》官名考合《周禮》。

《康誥》有命康叔爲司寇説

《金縢》周公稱余小子余一人説 武王未崩,周公已立,如堯老舜攝事。

五典五禮名目考 五禮不用《周禮》説。附説《書》多以五立目,如五瑞、五品、五教、五刑、五流、五服。

論孟

《論語·堯曰》章與《孟子》四代連文皆《尚書》傳説考

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表 以周公篇論敘三代四王之説表之,惡事附。

伐奄非武王事考

諸子

輯孟荀《尚書》説

元聖素王條證 專取古書中周孔並論者。

經總

周公魯公不稱謚説

彙輯二帝三王二伯舊説

《五經異義》書與十四博士禮制皆同考 所争者皆在古文。

尹氏稱氏同於《詩》《春秋》説

校勘

《酒誥》篇考 「王曰」以下皆分條釋篇首「王若曰」節之文,抑「王曰」以下乃正文,「王若曰」爲總括大義?《周公篇》多此例,更推廣之。

周公五誥考 用《吕氏·慎大覽》説及經文新邑、冲人,以《盤庚》爲周公之書,《左》稱《盤庚之誥》,去《酒誥》,以《盤庚》補之。

《多方》《多士》考 二篇何以分?或以爲本一篇,乃别本異同。

《君奭》與《召誥》相對答考 周、召相誥對,當考訂其詞,合爲一篇,又有經傳。

《杍材》及《康誥》脱簡答辭考 「王曰」下爲脱簡,「王啓監」以下爲康叔對王之辭,分三段。

各篇經傳考

小學

單曰字多訓釋條考 曰「公將不利於孺子」,即解流言意。

孟侯解 《大傳》説可從否?

誤詁誤入正文考 《尚書》此例最多,如甸、男及以周公解「王若曰」之類,是以爲大夫、卿士句則説矣。御事爲經,司徒、司馬、司空爲説;師氏爲經,千夫長、百夫長爲説。由此推之。

從革當爲縱横説

《九共》《帝告》即《禹貢》《帝謨》説 《皋陶謨》一名《帝謨》。

釋祼 王入太室祼,即《詩》「祼將於京」。

釋逸 逸祝册、逸誥,果人名,抑佚脱?

孺子解 崔氏説禮稱孺子,不必年幼;又考《雒誥》孺子指伯禽,非成王,引《檀弓》《左》《國》等書爲證。

史記

《周本紀》《大誓》考 《大誓》《牧誓》一書二名。本無《大誓》篇,先秦所引《大誓》明文十五條,皆别文異文暨傳説,博士所得《泰誓》乃《牧》傳文,故無先秦所引十五條。《本紀》之《大誓》即史公隱括《牧誓》本文,古文家羼加《大誓》名目,以爲《大誓》。至於《牧誓》,又全引經文當之,其作僞之迹顯然。

《逸周書》全爲《尚書》舊傳考

《國語》《史記》逸篇魏氏據以補書得失説

帝王伯升降説表

輯《繹史》尚書説

古文家以《書序》校補《史記》考

謨脱「帝曰」「禹曰」廣例 《史記》有「帝曰」、「禹曰」是也,由此推之。

輿地

東迆北會於滙滙當爲漢考

《周公篇》畿内畿外兼説考 友邦,邦君,外御事,多士,内庶邦,庶士,外越少正,御事,内外侯男衛邦伯,内百僚庶尹,惟亞惟服宗工。

五服考 采,甸男,采綏。

詞章

二十八篇上應列宿賦 以題爲韻。

王會圖賦 古體。《雒誥》「四方大和會」即此事。「百辟享」即指貢獻,要用《禹貢》九州、十二州説。

明堂位賦 古體。即《召誥》位或之位,當用《逸周書·作雒解》明堂位生義。

擬魯周公廟樂章

擬堯除肉刑詔

擬武王命周公攝立詔

擬成王賜魯公天子禮樂制詔

擬伯禽之命唐誥 仿《僞古文》體,不須集句。

擬封八伯策命 各就本州立説,不可雷同,不可集句。

取《僞古文》附注各篇議 《僞書》不能廢,附存之,當審所附篇目。《周官》乃僞周禮説,當删之。

擬薦八元八愷書

《尚書》制度四代無沿革論

周公似宋太宗論 成王似德昭。

《尚書》全以垂教無貶惡之文論 宋儒以《吕刑》「贖刑」係以垂鑒,後人多用其説,則善惡不分,何以爲經?

《書》無《舜典》篇名論

《帝典》九官贊 用三國名官贊體。

《無佚》贊 每君各以一贊,不分美惡。

擬梅氏《上僞古文孔傳表》

擬四岳薦舜表

擬判七道 四凶、三監,學唐人體。

擬二公上《周公行狀》

魏氏《書古微》跋

陳氏《尚書先師遺説考》跋

孫輯本《泰誓》跋

注  隋:原作「隨」,據文意改。

注  原稿排式如此。則此「六門」似當作「五門」。

注  隋:原作「隨」,據文意改。

尊經書院堂課題 甲午三月

《左》《國》筮辭不見今《易》非《連山》《歸藏》之文説

「元亨利貞」釋例 四字全見、分見共若干,仿《春秋比》之例分鈔之,言其所以然之故。

《禹貢》八州雜見要荒地國考

《周書》「王曰」「周公曰」「公曰」「若曰」「又曰」釋例

二十八篇敘例跋

東南西北釋例

《小宛》至《大田》分配考 《節南》至《雨無正》爲西周之亡。《瞻彼洛矣》六篇與《魚藻》六篇相對,記東西京之事。《黍》《苗》以下記伯事。《小宛》似是追論周亡之故。篇次未得其説,試精心推考之。

穀梁

釋上下 舉上、舉下、接上下、太上之類。

同尊周同外楚釋例

《敘例》書後 新刊《凡例》本。

公羊

齋會序江黄盟楚即一匡天下晉楚乃分伯北南説

君存焉爾釋例 傳於外諸侯不當稱君,凡稱君者,皆借用本國傳文。

《解詁三十論》跋

左傳

先書緩書釋例 書外事有緩日、緩月,甚至一年乃書者,試就其事彙考之。

晉楚分伯晉統東方楚統西方考

經終孔子傳終哀公悼公不編年爲後人附益之

儀禮

經文簡略當以傳記之文相補考

古文考 經記皆今學,所言古文果何所本?

十七篇爲全經説 《續經解》有專書,能於其外在有發明否?

禮記

釋故 「故」同「詁」,累用者多古故訓,試類列而考之。

釋凡 凡讀爲例,亦爲古書名。類鈔記中「凡」字,考其與《左傳》五十凡相似若干條。

兩戴《記》凡例跋

周禮

鄭學改變經傳以合《周禮》考 《詩》箋《書》注有明文,《禮》注尤多。

九服五等封三易六詩删 列十二證删之。

《考工記》爲今學六工之傳未經劉歆竄改説 六工明見《曲禮》,此篇與上五篇多異同,又序文爲歆所加,直以爲《冬官》原文,並不以爲闕。

小學

摘録《吕氏字説》長義 彭縣吕君書雖多臆説,當有妙解,試摘取之。

康長素以《爾雅》《説文》爲僞古文辨

鄭樵《六書説》得失考

釋形事意

六藝未嘗焚佚考 補康書所未備。

《史記》録三代文在二十八篇外者皆爲傳記考 《泰誓》即《牧誓》之傳説,所謂先經起事。

史公引用公羊説考

漢書

鄒夾《春秋》駁 無師無書,何以著録?有師有書,見於劉歆所引者尚多,何以不著録?

鈔録古文家説 其用《周禮》古文説者不甚多,魏晉以下古説乃大行。

鄭學盛於六朝古學淵源皆後儒僞撰實證

輿地

樂山縣沿革考 宜詳考古地志書。

井研縣沿革考

《墨子》上下經釋例

九家之書成於晚師多失本意考 《莊子》全本孔經,其議訕皆末流之弊。

子多六藝傳記之文考 其書爲其所傳,抑與其書得遂以歸之,《管子》尤多此例。

詞章

國朝古文家宗派得失論 宜詳備,當實據其文篇目立説,不當空衍陳言。

致康長素論《新學僞經考》書

擬陳孔璋爲曹洪與魏文帝書

批校楊子雲文 就李申耆選本批其文法,校其異同。

蜀問 詞,小學,賦,刻書,受經,立學畫像。

李太白爲蜀人考 仿柳子厚《晉問》。

謝詩句法表

尊經書院堂課題 甲午四月

「三易」與文王周公作《易》皆爲古文家説考

《易》與《春秋》相通議 《易》陰陽、八卦、六十四卦與《春秋》二伯、八方伯、五十六卒正數目相同,試爲圖,並考《易》可以《春秋》六十四國國名當卦名否。

《詩》《書》卜筮釋

周公十一篇皆豫州事與末四篇相起如《詩》之《國風》説

《盤庚》「冲人」「新邑」説 《史記》言周用盤庚法以悦殷人,可據此説之否。

王後封國當在王畿抑在外州議

《康誥》、《酒誥》如《邶》、《鄘》、《衛》,《召誥》、《雒誥》如《王風》議

《貽》《鴟鴞》兼有《無逸》《立政》二篇説 《孟子》言鴟鴞有《無逸》之意。

《豳》與《王風》通畿説 《春秋》雍與豫通畿,《詩》則青與豫通畿,青爲留都,豫爲西都。

君氏即隱七年尹氏經本同二傳説 傳之君氏乃不見經事。

衛侯剽書弑考 據傳稱殺子叔,《史記》以爲剽不在衛,是未弑書弑。

《春秋》以十九國爲主説

公羊

公子陽生也解 「子」爲「于」誤,「生」如「諸侯不生名」之「生」,謂不名無惡非死罪,下孔子語是説稱化燕。

三世内娶考 疑内娶謂娶於魯,如蕩伯姬來逆婦,與公孫壽來納幣。試以《左傳》考之。抑讀内爲類,如魯三娶於齊,皆稱婦,與上三世無大夫别爲一事,傳連引之,實非解所以無大夫之故。

「州不如國」三句爲夷狄例、「人不如名」三句爲王臣例説

穀梁

一家一國天下與本國諸夏夷狄同異説 並考近遠爲三世例。

「天子之内臣也」解 讀如「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魯之臣爲天子所使而爲監者。

仲孫華孫説 本齊仲孫,二《傳》以齊亂魯,連弑二君,惡之,以齊之仲孫同於魯之仲孫,所以惡齊華孫稱孫,仲孫可以不名。

儀禮

引《左傳》證聘禮覲禮相見禮食燕禮 各分一篇考之。

記傳釋例 記先於傳。無記義者引《戴記》鈔補。《記》有大小重篇。記、傳外更有義、有問。

禮記

審訂《禮運》《禮器》《郊特牲》三篇經傳注 仿《王制定本》例,前作未盡,再詳考之。

明堂分立四門非十二室考 青陽、總章、元堂皆明堂之異名,本《尚書大傳》説。

魯封方七百里考 下言千乘,則地方三百一十六里,疑「七」爲「四」字之誤。《漢書》言齊封四百里。

周禮

鄭注《周禮》不用《大戴》説 《周禮》專條多同《大戴》,鄭不引以爲據,知今本《大戴》非原文,恐爲盧注誤入經文,不然則古文家所羼。

《曲禮》六大五官六府六工即《周禮》舊目説

《十二諸侯年表》燕爲羼文考 燕,《春秋》不記卒,無大夫,乃小國。

陳厲公利公證誤 本止厲公,利公當爲注説誤入正文,又爲後人所亂,故《陳田世家》及《年表》皆誤。

趙武事《晉世家》合《左傳》《趙世家》本趙譜爲莊姬諱惡説

漢書

莽歆初用儀制與得《周禮》以後不同考

古文學案 可否仿《烏台詩案》爲之,康書未備者補之,「五經不全」、「五經皆非孔子作」二條,尤宜闡發。

《人表》《藝文志》公羊穀梁無名説 公羊世系、穀梁數名,皆後人臆造。

地輿

《春秋》見經五十六卒正國名分州考 雍州不見國,王臣舊采也。青州見一州牧、七卒正、二十一連帥、一常敘附庸,梁、冀、兖、徐、荆、揚、豫各連州牧見七國王後,二伯與夷狄、附庸不在此列,當就經義推考之。如梁州則梁、巴、庸、鄀、崇、夔,荆則隨、江、黄、沉、胡、麇、蓼是也。

釋蜀 《春秋經》會蜀、盟蜀無間,事兩見蜀,明蜀非一地,會蜀在魯境,盟蜀地在梁州。會蜀乃約蜀之盟,非一時事。諸侯背晉、與楚畏晉,知因二蜀同名,託以在魯。如城下之盟,不得已者,連書其事,以起匱名,以言秦,知在梁州。

小學

釋字 矢屰,正

,白白自百 頁,不丕,天立,干千,土士,矢舌,來麥, 辛言,己巳。

《左傳》《禮記》中字形訓故鈔

形聲中形事意鈔 各分門鈔三四部以示例。

詞章

五經贊 《詩》《書》《禮》《春秋》《易》各爲序,駁古文家以爲不全,今考定爲全文,乃贊之。

《春秋》十九國贊 齊大伯,宋王後,晉、楚方岳,攝伯魯、衛,陳、鄭、蔡、吴、秦爲方伯,曹、莒、邾、滕、薛、杞爲七卒正,小邾爲附庸。依經例典禮及升降國地故事贊之。

擬重修《通志》序

擬公孫禄劾國師劉歆奏

擬代百二十女訟鄭君表 莽、歆不足言。

戲作劉歆《上周禮表》

吴公墓志銘

批《駢體文鈔》碑記

陸江句法表

尊經堂課題目 甲午五月

《繫辭》本名《大傳》今名爲何人所加考 所言《繫辭》本指卦下之經文,不指傳。

兩《戴記》易經師説考

五經除傳記經文字數不過三萬考 惟《詩》字數較多,當有序例在内。

四岳考 《尚書》羲、和、仲、叔,費、秦、文侯、甫,《詩》齊、秦、魏、唐,《春秋》齊、秦、晉、楚。

以九德配九錫九命説 錫命共十八級,九德一德占二級,如今正從之比。今四品以上爲九錫,四品以下爲九命。

一公二卿説 《詩》以齊爲大伯,唐、鄭爲二卿。《春秋》以齊爲大伯,鄭、秦爲二卿。《尚書》以周公爲大伯,然則費、秦爲二卿歟?二地皆在青州,抑一居守,一從行,如秦、鄭之比,秦仍當屬雍州歟?費爲周公封地,秦爲周公屬邑,一言兵,一言用人,即《甫刑》、《文侯之命》之意,即所謂「明德慎罰」者耶?秦穆之説多可疑,舊説果可駁否?

《書》與《詩》相通説 夏、殷、周如三《頌》,《召》《雒誥》如《王風》,《康誥》《酒誥》如《邶》《鄘》《衛》,四岳如《齋》、《秦》、《魏》、《陳》。

周之東遷晉鄭焉依即以唐鄭舊説考

甫申許國在豫在荆考 周西東通畿,豫亦得爲南方否?甫在《書》,申在《詩》,許在《春秋》。

穀梁

王後有監禮制實證 《邶》、《鄘》、《衛》三言「女子有行」,即三監否?

殺大夫説 《禮》言侯伯專殺,經書殺大夫,乃譏其君。疑專殺但主微者言,至於命卿,則不得專。故桓盟云「無專殺大夫」。試考之。殺夫夫以稱國、稱人分有罪無罪。楚固無稱人之例,究何從見其有罪無罪。不名氏者,專爲明尊卑,抑别有意?

諸侯遷封錫命圖 齊爲大伯,則晉、楚當爲州岳;晉、楚爲伯,則以鄭移冀州,以陳移荆州,齊代攝兖州,衛還統豫州。陳、衛、蔡、鄭初皆在豫州,鄭以伯移冀,蔡以遷移徐,衛以遷移兖,楚伯,陳代楚,則還遷統豫。

公羊

春秋與詩相通考

《春秋》據魯與《儀禮》以士爲主皆爲禮制説 天子諸侯有五等之分,魯在其中。朝者天子二伯,來朝者卒正、連帥,以魯爲主,則等差嫌疑方易明白。若以天子爲主,則禮制皆下行,難於分析。《儀禮》爲學校行習之書,自當以士爲主。天子諸侯禮皆有有司存,由此推之即得。

錫命考 舊説謂弓矢征伐,斧鉞專殺。二伯專征,方伯專殺,是九錫以弓矢爲重,然又以秬鬯爲重錫。《文侯之命》錫秬鬯,是二伯,抑方伯?《詩》言錫弓矢、秬鬯,究是何典制?

左傳

《鄭語》以冀州國爲西方豫州國爲南方考 《左傳》「西至於河」,亦爲避王畿,故不數雍州,以申、吕爲南方國,以畫疆言之,不在荆州。

釋討 凡方伯言討者,多爲其屬國,二伯言討,有分别否?

宋有役國説 以《春秋》言之,宋當屬何州?邾、薛、郳爲魯屬國,何以又爲宋役?宋於小國交涉,何以皆在魯屬國?

儀禮

經記以小國起數例説 如上農夫食九人,萬二千五百人爲一軍,皆五十里國之數。天子於百倍於五十里國何?可同以此推之。

大國次國小國多指侯伯州牧卒正不指百里七十里五十里説 百里以下如今州縣,經皆略之。

十里説 百里以下如今州縣,經皆略之。

大國次國小國典禮不同考 即上公、侯、伯、子、男之文,實則指二伯、方伯、卒正也。

禮記

《王制》五十里爲小國則五六十六七十爲次國七十里爲大國七十里爲小國則八九十里爲次國百里爲大國考 以小國得大國之半推之自得。五六十、六七十名目出《論語》,可以補之,八九十可以推之。

帶敘例説 説諸侯事帶敘天子後,説三卿二十七士帶敘通佐五大夫,以此推之,其例甚多。

周禮

豳雅豳頌考 出於僞撰,如笙詩之故智,抑果爲舊説,指《生民》什與《魯頌》而言?

司馬國分三等同王制與五等封地矛盾考

司禄闕文即孟子爵禄章説

小學

釋字 相、弗、必、同、乙、丙、丁、戊、己、庚、壬、癸、丑、寅、辰、未、申、酉、戌、亥。

問兩漢金石篆文今存若干種

讀國朝小學書跋尾 以《書目答問》爲主,每一種皆詳其體例與作書之意與其得失。

史記

與《左傳》異者可以合同條考 不能合者附之。史敘春秋事,其日月詳文有出《左傳》外者,是史所見詳於今本。

漢人寫經用故訓字譯改説

史公崇奉六藝考 駁班氏先黄老後六經之説。

漢書

《高祖本紀》班馬異同考 不必先看原書作就,再取檢對,大有啓悟。

《五行志》三《傳》家法異同考 其有「一曰」屬何家説,試詳考之。

爲揚子雲辨誣 《劇秦美新》乃劉歆作以誣揚者,類考前人不仕莽之説以明之。

地輿

六經九州皆同《禹貢》無沿革考 駁《爾雅》《職方》並改十二州之説。六經同貫,不能雜出四代異同,使無所遵守。今所存古書皆尊孔經者,必無同異。惟古學乃言沿革,《爾雅》《職方》皆爲其改羼。

周州不應無梁徐補幽並説 此皆莽、歆之誤,故其議封建,數年不能成。

駢文

擬春秋衛蔡許遷封策 託爲王者命之,衛二,蔡一,許四。

擬《尚書》命四岳主方岳統二州兼攝外州策命 仿《魯頌》「泰山巖巖」章之章。

擬詩命韓侯申伯策暨韓侯申伯謝表

重修青羊宫前殿碑 要切題,忌鈔襲舊作陳言。

散文

擬韓昌黎答柳子厚論史官書

駁歐文忠《春秋論》

詩賦

《堯典》十二州十二山賦 名如幽州、并州、南交、嵎夷、西朔、方三邦、三危、崇山、羽山之類,再徵引之,略仿京都之體,詳其山川種類、風土,可以《王會圖》、《海山經》爲主。

唐詩與宋人名題體例不同表 取其事同題異者表之。

李杜句法表

補易

《春秋》與《易》相通説 八卦同方伯,六爻上三爻似三監,下三爻似三卿,五十六卦如卒正,每卦上三爻如三連帥,下三爻如三屬長,六屬長三壓於連帥不見,或又以變卦配王臣。

春秋

許四遷説 許爲大岳後,《詩》以比甫、申,又以比檜、蔡。遷明其主徐、衛,二遷明其初主兖,後主豫。許四書遷,究竟何意?

定哀以下無伯説 伯始於莊中年,亡於昭中年。北之齊、晉,南之楚、吴,是用何制度?與春秋之初有無異同?各就經傳詳考之。

四日交卷。如題繁重,欲詳考者,先繳敘例,五月十五再齊卷。

尊經書院堂課題目 甲午六月

先明《詩》《書》《禮》《樂》然後可以治《易》議

漢《易》家法互有通弊説 各有長短得失,試詳考之,究竟《易》當以何爲宗。

釋罰解 疑罰不當專作贖解。

王 伯申 俞 蔭甫 改正文字録存

五刑考 《堯典》《吕刑》《周語》《漢刑法志》其説互異,以何説爲長?肉刑五爲苗虐刑,抑果爲帝王正法?

《吕刑》有經傳説 「墨辟」節疑是苗虐刑傳,「罰鍰」亦苗制,抑或罰鍰不如舊解。

以本經注本經條説

《雒誥》有封伯禽賜周公天子禮樂同宋爲王後考

各篇中外分類考 先西北,後東南,與《春秋》先中國、外夷狄同。二《南》以「南」字爲界是也。

商齊鄭音説 《樂記》獨言三國,是何義例?

《詩》與各經體例不同師法宜異議 《書》《禮》《春秋》事皆質實,《詩》多比興,意在言外,故有即音比物之例。

公羊

改補解詁三十論十首

《左傳》爲今學禮例事相同

《春秋》不從質 改文乃三統説,指後來法殷、法周者言,不當以説《春秋》。

伯主升降分合 齊桓一匡,晉、楚分伯,齊、晉、楚、吴分裂天下爲無伯。

諸侯分封就國 齊爲伯,成以下爲方伯。衛一遷兖,陳代楚,又遷豫。蔡遷徐。鄭、秦以伯主冀、梁。

許曹以下用大夫禮

日月時例 不爲例門、日有正無變門、時有正無變門、日變門、時變門、以日月時定尊卑大小中外門。

用二《傳》補缺義 經例、禮制、事實。

重文分正傳借用

西東京通畿 存西周,開南服。

以《詩》説説《春秋》 文王,周召,新周,王魯,故宋,絀杞。

穀梁

善惡表 善如善正道義禮之類,惡如非不正非禮罪惡之類,類鈔傳文,比其輕重,以考其所得賞罰厚薄。

進退表 進如襃喜親舉許加進之類,退如貶疏誅絶之類,類列傳文,考其善惡。得此賞罰,略如今簿書比例之體。

左傳

三十論 仿歐文《春秋論》。

左氏親見聖人受命作傳 兼説六經非史臣,左説六經,皆傳受微言大義。

以赴告禮節爲筆削

解經出於師説

三科九旨大例三《傳》所同 内外、日月、三世。

五十凡駁議 有經制,有禮制。

據傳補例

編年出於先師 杜分年多割裂《史記》,記年歲間詳於傳。

傳義長於二《傳》 傳中新例,足以補正二《傳》。

同於二《傳》非古學

《史記》爲先師

《論語》《孟子》與《左氏》合

《禮記》爲禮説

《毛詩》《古文尚書》祖《左氏》

先秦諸子與《左氏》合

賈太傅書證

《漢書·五行志》證

經中不分孔子新舊二義

東漢師説多不得傳意

因事緣飾禮制經義

鄭君多説禮

禮制三《傳》皆同

「微而顯志而晦」疏證

「婉而成章盡而不汙」疏證

傳引「仲尼曰」皆《春秋》大義

「君子曰」多就一端立義

傳言神怪卜筮是非善惡不背經義

《藝文志》所列學派傳中全有其義

三《傳》違異闕疑

經無傳有可證筆削

包括九流技術

儀禮

釋官 《儀禮》所稱之官不盡爲定名,不過就其執事目之,當就《周禮》考其合同,不必立異。

以《逸禮》附經考 舉吴氏所補篇目儀節,分附各篇之下。吴氏外名目亦附之。

天子諸侯大夫士禮節異同表 如冠以士禮爲主,别以天子、諸侯、大夫不同儀節立壹表以明之,他篇仿此。是一篇可化爲五篇。

禮記

《王制》與各經文異義同考 以《集説》爲主,專取小異者説之,或取《左》《國》論其同亦可。

釋《經解》篇 單取論六經之文,以西漢以前傳記子史説六經者注之,略如各經總論之體。

三統表 表三代異禮,不全者補之,專以能循環者爲主。

四代禮制不同表 不能循環者入此表。

周禮

删劉羼字 凡關大節數句者皆已删出,以此羼改單字孤文爲主,孤卿九夫之類。

佚禮官證 以删去僞文者爲佚禮,即就《曲禮》名目分篇,再舉經傳子史官名職掌統屬之文證其同異。

周禮徵 《周禮》删去僞羼之條,全與《禮記》相合,取記中官名、儀節、典禮補正《周禮》原文,略如經傳之體,凡與《記》相合皆爲今學。

小學

字 長短、大小、平乎、告吉、周召、兵庚、晶、克、彔、 、工、 、司后、父尹、兄、弟、多、名。

五百四十部多可删説

大徐二十八俗書字例説 就其例推廣之。

史學

古學考目

古學以《周禮》爲主考 劉歆改《逸禮》爲《周禮》,凡攻博士經不全及改異制度,《毛詩》、《古文尚書》皆由《周禮》而興。

《左傳》制度同《王制》經説同《公》《穀》非古學考 凡劉羼改《周禮》之條,無一與《左傳》同者。

莽歆初本今學《周禮》出後乃用古學考 歆初請立《左傳》《逸禮》《逸書》皆爲今學,後來議論全與《移書》相反。

《史記》百篇序乃羼文非劉本《史記》考

劉歆攻博士經文不全考 三易、百篇序、賦比興、鄒夾、逸禮。近人五經皆全舊説。

今學師説惟《公羊》存東漢以後古學盛行考

今文淵源甚明古文則皆無定説考 古學淵源多出於魏晉以後。

西漢以前六藝皆主孔子古學乃以屬文王周公國史考

古學全爲傳説惟《周禮》乃蒙經名辨

《爾雅》乃今學非古文説

今古之分全在制度論

劉氏所争《逸禮》《逸書》爲《王制》《尚書》傳説非經文證 《逸禮》劉羼改爲《周禮》,《逸書》則《史記》所引三代事不見於《尚書》者。

《周禮》删去羼入之條復《逸禮》之舊爲《王制》傳説證

古學解經但詳訓詁博士多言義禮不同考

古學《周禮》《左傳》《毛詩》古書撰述名目體例皆同考 訓傳注箋名同,體例亦同,足見《毛傳》非真西漢之書。

以《毛傳序》爲古書起於齊梁以後考

詞章

《左》《國》小論 仿柳子厚《非國語》體,不必全作。

《史記》稱《左氏春秋》《國語》

《史記》事《國語》有今傳無 《史記》録《國語》事,如柯盟、封禪,今《左》《國》皆無。

傳文凡例文句出今《國語》 伐、侵、襲、社、雩。

《國語》緣經立説 天王、王師敗績於某。

《異義》引左氏説出今《國語》 董伯爲尸、日祭月享。

今《國語》爲殘本 無宋、衛、陳、蔡、曹、杞、秦、虞、虢。

《傳》合《國語》數篇爲一篇 鄢之戰、磨笄之役。

《傳》摘録《國語》

《國語》一事互見二國傳或單録或兼取 叔孫豹。

《公》《穀》全同《國語》無不合之條

經事《國語》有今傳以文多不録 劉康公來聘、臧孫請糴、作三軍。

《國語》詳今傳略 晉文公出奔。

《國語》各國自紀年今傳皆易爲魯

《國語》有「君子曰」

終於三家分晉與《傳》終哀公不同

《國語》原本今《周語》《晉語》略存其式 一王一公爲一卷。

《國語》引經言制度者證六經相同言義理者明通經致用

《國語》合於《王制》所言多爲細目

《國語》與傳異爲異本或别國異文

賈子《春秋》五行占驗全本《國語》

無外内傳之説

《國語》一君總論今傳間録於其始 晉文、晉焯、秦穆、衛文、齊桓。

《國語》佚文

《國語》原文每公編年《史記》年表據之春秋以前事皆以《國語》爲斷

傳文孤證以《國語》證之 莊姬、甸侯。

《國語》舊文散見子史 《繹史》可考。

《國語》占驗之文今傳不録但詳後事

《國語》與傳年月差迕 《國語》有月日,《傳》無;《傳》有月日,《國語》無。

《國語》無今傳有

《國語》紀事多言成敗禍福 每一篇兼及數人。

《國語》與傳文字異同

引《國語》補傳如《三國志》注例

《國語》文多一人不能全習 其書如全,大約十百倍於今本。

《異義》左氏説不與今學違

《國語》先王之制即《王制》

《公》《穀》口授譯説《國語》 荀息食言、天子丹之類,故《左》《國》文,《公》《穀》質。

《傳》用《國語》截去原文首尾

以五起數以與三起數異 三爲三軍,五爲五屬大夫。

《管子》用《國語》非《國語》襲《管子》 封禪事,今《國語》本無之。

《禮記》中有《國語》記事文

《國語》事實與經例同

《左》《國》之文多同《老子》謹於禍亂

《左》《國》經説皆先師古説後儒失傳者

劉子政《新序》《説苑》《五行傳》《列女傳》用《國語》考

《國語》文依經立説而無解經釋例之文

《國語》大事必詳小事或稱引所不及

《左傳》異於二《傳》十數事《國語》不左右袒

《異義》韋施據《國語》説樂

《禮記》賦 仿《左傳類對賦》體。

擬刻《華陽集》、《丹淵集》序 分作二篇。

書院藏書記序

聲調三譜淺説 是書初學閱之,多不得其要領,試詳其義例所在,明白指證,以便初學。

七古體格正變考 各體中先舉正例,後言變例,務須强盡,以窮其變。

尊經日課題目 甲午夏季

群經惟《詩》師説亡佚殆盡,蓋以三家不傳,《毛詩》爲古文家,又辟雷同,於先師舊説不敢徵引,故後世説《詩》者直視《詩》如古詩選本,望文生訓,全無義例。孔子作經立教,皆以《詩》爲首,竊欲與諸君共明之,故編纂疑義,發爲題目,務祈各就所習,切實詳考。所有疑難,先於講課時共同考究,必期盡洩題藴。所有篇帙繁重之題,即作爲日課,不必更及他業。精心考究之後,題目意有未安,許其會商酌改,一月不能卒業者,可以展限數月。所有絶卓之藝,隨即刊刻,以不負作者苦心。未有佳作之題,下月再行摘録補出。題外如有續得新意,請擬定題目,附於卷中,以便考核,再行補出。《詩》學大明,則諸經相得益彰,其共勉之!

説《詩》當如説《易》議 《湘綺樓詩説》推《易》與《春秋》之例,以説《詩》當爲古法,試申其宗旨、義例。

仿《序卦》之體編定二《南》次序 魏默深更定次序分配之説皆可據否,並論二《南》所以分别。二《南》專言閨門,《兔罝》、《甘棠》似又不合。

説《詩》名物説例 仿《説卦》之例,《詩》中名物分類考訂,詳其意旨,此《詩》例一大門。

輯《詩大傳》 《史記》稱《繫辭》爲《大傳》。《詩大傳》雖亡,其散見諸書者尚多。今仿《繫辭》、《尚書大傳》之例,輯諸書説《詩》之文以補之。

《詩》與《易》相通條説 扶陽抑陰,凡光明者爲君子,爲中國,爲尊者;陰霾者反此。《易》言「利涉大川」,《詩》凡言舟楫、涉厲,皆指成事而言。

《書》《詩》互相發明考 如分陝、居東之類,相證乃明,試推廣之。

齊魏陳秦爲四岳與費秦文侯甫相同議

《牧誓》稱庸蜀等國與《詩》江漢皆指梁荆考 周公主徐、荆、揚,召公主梁州,分陝與《書》同。

《詩》屢言禹不言堯舜説 《詩》中言帝有指堯舜者,試考之。三《頌》絀杞,言禹者多爲九州土田及之。

五事五福六極分類鈔 用《洪範》名目,以《詩經》文類鈔之,而加以説。

《詩》與《尚書》文句相同考 《尚書》多訓故誤入經文,難於句讀,其文意與《詩》同者,可引《詩》以證之。

東征解 東征與居東同,皆指青魯而言。所謂東周,指周公,《尚書》意亦同。

《鴟鴞》爲《詩》起例説 如室家、陰雨、綢繆、羽尾音之類,周公以鳥自比,故二《南》皆首烏。

文武及成康以後事略於《書》詳於《詩》考 《書》詳於周公,略於文武。《書》記王政,止於成康,成康以下皆詳於《詩》。

《尚書》與《詩》同以周公爲主説

殷監説 不言夏亡事,舉殷以包夏。

輯録説《詩》舊説 題多新義,有已爲前人所發者,彙録爲一册。至於各題,務必先考前人有無此説。

一篇誤分爲數篇數篇誤合爲一篇考 以《鄭風》言之,文皆承接,頗似共爲一篇,一人一時所爲。疑本爲一篇,引者就中摘引,乃以章首字立名耳。《周頌》多一篇分爲數篇。

旁記訓詁誤入正文及章句脱佚考

毛本改易三家篇章次序考 於魏默深所考之外,再推補之,並考二《雅》之文有互相竊易者否。

文句重復例説 《大雅》與《頌》同,不與《風》同,《小雅》與《風》同,不與《頌》同。試先將經文鈔出,細心推考,如「喓喓草蟲」、「芃芃黍苗」數句,《檜風》皆與《小雅》同,試考其義例。

二《雅》義例同異説 《大雅》言文王,《小雅》不言文王;《大雅》詩少,《小雅》詩多。劉申綬之説,足盡其義否?

大小《雅》每什義例考 二《雅》分什,雖外古法,然考其什,有似各爲終始、專屬一時一事者,恐舊本原有以類相從之例,雖其篇目分並不同,尚有蹤跡可考。

《大雅》三什説 《文王》至《烝哉》配《周頌》,《生民》至《卷阿》配《魯頌》,《民勞》七篇配《商頌》。後數篇言周事者,乃《小雅》之文,當就盛衰分隸之。

《小雅》八什説 自立條例説之。

博采通人條考 凡《毛詩》及唐宋以下有古義,申明舊説即用之,不必求異。

事父事君鈔 事君鈔勞於王事,不得養父母者;事父鈔隱居養親,不仕者,單鈔忠孝不能兩全者。

《王風》不言京師《曹風》言京師王四國説 《王風》究在何州?可用《魯詩》王魯説否?並駁「王降爲風」之説。

釋南 南指外四州,二《南》即本此意。類鈔全《詩》中「南」字説之。周公皆徂東,西者屬召公,並考《詩》中東、西、北,東方、東門是否皆從日月生義?

什駁 三《頌》魯、商不言什,析《周頌》爲三什,以與《大雅》相配。《蕩》什乃多一篇。《小雅》八什,篇數倍於《大雅》,中有笙詩五篇,恐有分析篇章以湊其數者。《南》、《風》皆不言什,疑皆出毛本變亂。

《國風》釋例 有本國風俗,有本國事實,有春秋以前之詩,有春秋以後之詩。大約居首者土風古作,後列者乃多本國事實。

釋數 凡《詩》中數目字,彙鈔而考之,有有實義者,有居成數者,分别列之。

《詩》篇中自有序考 有序則不須再加序。大約新作指目之詩則有序,樂章舊辭、典禮祝禱則無序。

一人爲齊大伯同車同行皆指二卿説

以《民勞》七篇補足《商頌》十二篇議

二《雅》皆言召公《小雅》不及周公説 城謝事二《雅》皆有其文,《生民》與《魯頌》同篤公劉,又言豳館,其什當屬周公,不見《小雅》有王魯之意。並考《大雅》未言召公者,可移歸《小雅》否。

敬天考説 凡言天、上帝者,彙鈔分别義例,而考之群經,皆天爲主,可由《詩》推説之。

重民考説 同上。

萬年萬壽萬邦萬國萬民兆民皆指天子考

《周南》言公侯無文王明文説 《毛詩》竟屬之文王,非是。並考其與《豳風》何以同説周公。大約《豳風》爲豳人作,《周南》爲南國作。

魯道説 《齊風》數言魯道,與《論語》「齊一變至魯,魯一變至道」同否?魯爲王,齊爲大伯,代魯行政。周公使召公命齊爲大伯,一匡天下,故《齊風》言魯道歟?

二《南》君子之子皆指周召説 「於歸」謂歸其本國。

《齊詩》五際篇次考 不數《文王》,今以《文王》爲《大雅》之序言,「文王孫子」指《生民》以下,配《魯頌》言。「湯孫」指《蕩》以下,配《商頌》。

儀禮

樂章見於《禮經》外有典禮祀事二體説 《南》《雅》首三篇入樂,有明文,以外體例同異。

《詩》禮節鈔 照十七篇之目,分鈔之,不在十七篇者附録之。此《詩》中禮説一大門。

《容經》彙鈔 凡志色、言、視、聽、行五門,依《容經》子目,分鈔《詩經》文而加之以説。

名稱表説 如伯叔、君子、兄弟、淑人、曾孫、季女之類,彙録《詩》文,據《禮》説之。

宫室寢廟考 《大雅》《頌》所言當爲天子禮,《小雅》所言當爲諸侯禮。

《詩》篇目考 三百餘名,有見引用者,有不見引用者,有同者,有同而别異者,有即《詩》文爲目者,有目不在《詩》文者,試精考其義例。

禮記

明堂位爲《魯頌》師説考

釋見 「見君子」當即「士相見禮」之「見」,其中有朝覲、巡狩、聘享之不同。

釋射 言射者多各就《禮》文考之。

以《樂記》説《詩》 引《詩》以證《禮》,再引《禮》以注《詩》。

以《禮運》《郊特牲》《禮器》三篇説《詩》 同上。

錫命考 《詩》言錫予、賜貺,較諸經爲詳。今將禮制器服類鈔而考之,更作一表,以明其尊卑。

三公官屬名號職事考 依《王制》節目,分類鈔而考之。如工作、農事屬司空,征伐屬司馬,教化屬司徒之類。

燕飲食例 《詩》言燕飲,當有尊卑鄉國之異,宜細考其義例。

《戴記》《詩》説考 即《記》中引《詩》以考本詩宗旨、典禮及作者名氏,三家無説者就此可以考見。陳本多僅録引《詩》數句,宜於上下文中求之。

《王制》詩注 《詩》中典禮之文,散見錯出,苦無線率。今以《王制》爲本,取《詩》中制度同者附注《王制》下,以便得其歸宿。至後取《王制》以注《詩》,本原枝節,皆得明核。

《詩》爲坊表説 摘録《坊記》、《表記》之文,再取他書文義相同者補之。

《詩》中攝王大伯二卿四岳典禮名氏稱號考 申伯當爲荆州伯,韓侯當爲梁州伯,南仲、皇父、召虎、方叔即爲二伯否?仲山甫當爲大行人,伯兮、元戎、元老皆指二伯,一老指留守之公。

諸父兄弟甥舅婚姻皆指諸侯説 凡言同姓、異姓者附之。諸父、諸舅、叔兮、伯兮即指同姓、異姓方伯、二伯而言。伯氏、仲氏、仲子當即二伯、方伯。舅氏當即大國大夫。言舊姻新昏者有别義否。

三統表 仿《著》與《駉》之例推之,皆以《詩》實證之。

《大戴記》《詩》説考

《詩》爲樂歌故略於喪禮説

《國風》絀召公故《春秋》以北燕爲小國説

公羊

《詩》與《春秋》用夏變夷詳於荆徐略於梁揚説 並考《詩》以四方、四岳起九州。淮海、海邦即指揚州,鬼方、南海、西戎、戎狄當指要荒。

何君《禮》説實證 《解詁》《禮》説皆爲博士所同,今以何注爲主,務各求其於《詩》爲何篇之説,取而注之。

内中國外夷狄《春秋》與《詩》相同考 《國風》皆内州國,南服外州國,見於二《南》、二《雅》。

《魯頌》即王魯説 湯孫即王後。意所言公孫、文王孫子,亦當指魯。公羊言周公、魯公事,皆《魯頌》師説。並考《周頌》言王後共有幾篇,次序分合有爲後人改析者否。

《公羊》以《詩》説《春秋》考 如王謂文王,周公東征,周、召爲二伯。周公、魯公封國廟牲制度皆是,更推廣言之。

釋楚 《周南》言草木,楚即指楚國,蔞、芻、蒲即指徐、吴,試再推廣其例。

《春秋》弑殺滅亡喪葬夷狄侵伐中國諸事皆不見於《詩》考

《詩》言朝聘燕饗有天子待諸侯與大國待小國不同考

邶鄘衛爲王後如《春秋》之宋議 邶武庚,故先之;鄘管,衛蔡,以兄弟爲次。

災異考

田獵考

豳爲二伯爲魯秦爲居守鄭爲從行《春秋》稱伯之國皆不爲方伯議

分陝考 用《禹貢》説周主青、徐、荆、揚,召主梁、雍、冀、兖。

《春秋》四稱侯之國爲方伯齊晉衛陳各主一州議

《王風》兼指西東二都與爲魯國議

王者中天下而立仍西周東周通畿考

邶鄘衛魏唐議 或依《左傳》,邶、鄘、衛爲一國,魏、唐分爲二國。唐爲王卿,魏爲北岳,抑以唐、魏爲一國,如邶、鄘以起晉國。

鄭唐皆王卿晉鄭焉依爲舊説考

《春秋》六稱侯國四爲方伯魯爲頌蔡不見寓於邶鄘説

同姓異姓中分諸侯表 晉、衛、鄭、曹、齊、陳、秦、檜。

同姓之國皆配亡國考 邶、鄘、衛、魏、唐、檜、鄭。

《周南》漢汝屬荆徐召南江氾爲梁州説

甫申許爲南方國考 甫即《吕刑》,主《書》,許主《春秋》,《詩》以申爲主。

齊爲大伯兼東岳唐魏爲王卿説

外四州移封鄭秦新封申韓議 果如此説否?

陳爲南岳魏爲北岳考

穀梁

《春秋》大綱名義及典禮其文皆見於《詩》考 如中外朝聘、巡狩、封建、立官、兵制、井田,尚古重信、親賢遠佞、親同姓、哀鰥寡、記災異之類。

南雅功用次序與《春秋》相同考 如先中國,後夷狄,始修齊,終平治之類。《周南》始《關雎》,終《麟趾》,與《春秋》亦同。

《詩》人名與《春秋》相同説 考其人同異。《春秋》書尹氏爲譏世卿,《詩》稱尹氏亦同此意。

《詩》言京師與《春秋》同指行在考 言京師者全爲東遷之詩,抑有西周稱行在爲京師者?

釋天子 傳中「獨天不生」數語,即釋天子之義,與《詩》言聖人無父而生同。《史記》褚先生説甚詳。

貴信惡屢盟説

《詩》主東周《春秋》存西京考

三監名號制度考 邶、鄘、衛采唐三章以外,再推廣言之。邶、鄘、衛三篇皆言女子有行,即指三監否?

左傳

説《詩》義例 《左》《國》引《詩》,有訓字者,有釋義者,有詳其事實者,有述其典禮者,有推引言外之意者,有説本義者,有假借者,當於上下文考其意之所在,不必但録引《詩》數語。

賦《詩》斷章釋例 大約賦一章者乃多假借,賦全詩者多爲本義。今當於《傳》中賦全詩者考其宗旨、典禮及作者姓名,欲以此當《毛詩》之序説也。

鄭志解 「志」即指《詩》否?《鄭風》較諸國詩數加倍,名目《左傳》者共若干篇。《鄭風》、《齊風》相通,多言齊桓爲伯事?

邶鄘衛同爲衛詩説 季札觀樂,魏、唐分歌,邶、鄘、衛合歌。用班氏《地理志》三監之説,以爲一國則衛詩共三十九篇,較他國加倍。詩分隸三國,其義例安在?《邶風》何以多九篇?試考古説,定其爲一國、爲三國,並其詩分隸之例。

《周頌》分一篇爲數篇考 當即《傳》引《武》一篇推之,其篇數多少,當略與魯、商二《頌》相等,其篇名見於引用者,當即舊目,其名目不經者,即當爲分析而立。

因行事附著經説考 孔子因行事而加王心,《傳》則即行事以存經説。凡《傳》所言六經,皆七十子之餘論,託之於春秋名人論述,非實孔子以前已有詩教與詩師説也。

周公魯公無諡説 周在畿内,故周公事繫《豳風》,《傳》以《豳》序《秦》之先。《周南》言公侯,當指周公,何以《豳風》專説周公?豈召公見《雅》,周公見《豳》,以此相比耶?

《左》《國》以齊晉秦楚爲四岳《詩》以陳代楚説

風釋義 豳爲王,齊、魏、陳、秦爲四岳,鄭、唐爲王卿,邶、鄘、衛爲王後。抑除去齊、秦、唐、魏四國不爲方伯,四州只見四伯?

《國語》《詩》説考 東遷以上事,皆詳於《國語》。

稱謂典禮辭令事迹與《詩》相同考 稱謂如舅氏、伯叔、甥舅,典禮如公族、公行、伯氏、仲氏,辭令謂應對、立言與禮文同者,事迹如誰因誰極之因。

孝經

輯《詩》中孝子傳 所言有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之異,鈔出經文而分别之。

明堂后稷與《詩》説相同疏證

輯《詩》中孝義 其有不能歸入孝子傳者,摘鈔之以入《廣義》中。

《小旻》至《大田》多言孝説

「王事靡鹽」皆爲不得養父母而發説 《大雅》不言王事。凡散見《風》《雅》者共若干見,多指二伯、方伯、監者而言,試詳考其義例。

論語

釋朋友

天命彙鈔

釋風 「君子之德風」,即《國風》之義。《國風》中所言草木皆有義例否?

引《論語》説《詩》 如「子謂顔淵」一章,講《小旻》之類,無明文者尤宜細考。

《雅》《頌》各得其所説 二《雅》之分别在何處?各什及各篇次序、宗旨、三《頌》同異及次序,又與二《雅》之所以别,並説之。

東周説 即王魯之意,故《春秋》雍州不建國,《詩》則雍州建國,而青州不立方伯。《左傳》言周之東,恐因周公居東之事。東周之周,即指周公,而寓王魯之意也。

興觀群怨義證 前釋四者名義,至後引《詩》以證之。

《詩》三百説 古凡舉成數者,其實皆不及其數之多。毛本篇數溢出三百之外,乃古文家分析篇章,多立名目,以多自炫。

「思無邪」説 意取此句爲《魯頌》首篇。《詩》大綱以王魯爲主。

遠佞人鈔

「言志」章引《詩》證疏 孔子、顔淵、子路,各引《詩》以證之。

詩書與禮樂教學異同説

會同廣例 凡言會同者,多指諸侯,如同車、同歸、同行之類。

孟子

引《孟子》説《詩》 如「周公東征西夷怨」數句,是「周公東征,四國是皇」之説。「今有受人之牛羊」一節,是説「無羊」之類,關大例者列前,有明文者次之,無明文者列後。

《孟子》以「憂心悄悄,慍於群小」屬孔子説 疑《柏舟》爲孔子删詩自序,又疑《文王》爲《大雅》之序,以《齊詩》從《大明》起數也。《黍離》亦似序,試考古説證之。

高子爲《詩》先師兼治《春秋》《孝經》考

連言文武周公孔子即三《頌》之意説 並考三《頌》文例異同。

「東征西怨南征北怨」即二《南》舊説疏 周公在東南,東南人喜得見之而歸,西北之人則怨其不歸,非婦人望夫與女子昏嫁之辭。舊説多誤。

《黍離》與「知我罪我」之言相合説

周禮

衣服飲食表 彙録而考其尊卑典禮。

《詩經》釋官 先録出官名,證以《王制》《周官》,其有不見官名、但有爵號字氏者,從《春秋》之例推之。

車賦考 《詩》中所言師、車、軍徒,凡言兵事者鈔出,表其異同,加以説。

三代九州皆同疏證 《職方》《爾雅》皆爲後人所亂,非原文也。並引《詩》文證之。

寺人考 《秦風》有寺人,諸侯亦有其制否?後言路車、乘黄,亦天子賜諸侯之物。疑《秦風》前後皆説王者之事,故言王於興師。

釋士女 士女皆比喻,非男女正辭,有比君臣、中國、夷狄、諸侯、尊卑、監者。

釋君子 君子各有所指,並考君子上加字,如「愷悌」、「樂只」之類。

小學

名物比例 照《釋親》以下門目彙鈔經文,然後再考其中有無義例。舊説或以鴛鴦皆言婚姻,青蠅皆指佞人之類,果可通否?

同意相授考 凡經中變文協韻及累字足句,皆一意用數字,當知其同意,不必碎細説之,如「室家」、「家室」、「家人」及「展轉反側」之類,説詳《六書舊義》。試類鈔經文,以證注疏之誤。

風例 凡北風、谷風、凱風、大風、飄風、終風之類,彙鈔而分别,方道及其美惡,並考「凡雅」當爲「風雅」。

同音借喻詳考《詩》之説 《詩》之言草木鳥獸,恐有因音近借喻之例,如蔞、芻、蒲之喻徐、吴,鳩皆喻周公,中谷即比中國之類。揚舟是否借喻揚州?

釋歸 《豳》與《周南》言歸,互相紀周公留東。有女子嫁,有征夫思父母,有周召巡行,有天子返蹕,西京懷歸者,多爲父母而發。

《爾雅》釋《詩》言字詁不釋其義説 《詩》言諸物,皆有取義。《左傳》之葛藟,猶能固其本根,故君子以爲比。《爾雅》皆不詳其義,試采緯書言取義者補之。

憂喜釋例 所指當屬大綱重事,不及瑣細,試各求其事以實之。

方言《詩》説 《國風》當有采用方言之例。

因韻不協知非本字考 顧、江諸家多就毛本考音。三家本有異文,知不合者不無假字。

古書「志」字多即指《詩》考

釋謀猷

釋馬 言馬之文最多,宜專詳其典禮。

釋音 凡言音者彙考之,好音、德音之類同。

釋周魯商宋 凡散見之文彙考之。周道、周行、魯道、殷監之類,並鈔之。

釋天 四時異名,見於《爾雅》,主生主殺,當有義例,以外異名異義,更推廣之。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