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穿灰色衣服的男子,一身灰,除了那双精致的黑皮鞋,还有灰色绸缎领带上那两颗犹如赌盘装饰的鲜红钻石。他的衬衫是灰色的,外面套着的双排扣法兰绒上装质地柔软、剪裁漂亮。看到卡门,他便摘下那顶灰色帽子。他的头发柔顺得仿佛用网纱筛过。他浓密的灰色眉毛透着股难以名状的放荡不羁。他长下巴,鹰钩鼻,那双深邃的眼睛总像在斜眼看人,其实是上眼睑的皮肤褶皱垂下来盖住了眼角的缘故。
他彬彬有礼地站在那儿,一只手摸着身后的门把,另一只手用帽子轻轻拍打着大腿。他看上去挺冷酷,却不是硬汉的那种冷酷。更像一个饱经风霜的骑手的那种冷酷。可他不是骑手。他是艾迪·马尔斯。
他推上身后的门,手插进缝了叠口的外套口袋,把大拇指留在外面,好让它在屋内昏暗的光线里闪闪发亮。他朝卡门笑笑。他笑起来亲切而随和。她舔了舔嘴唇,注视着他。她脸上的恐惧消散了。她也报以微笑。
“原谅我贸然闯进来,”他说,“好像没人听到门铃声。盖革先生在吗?”
我说:“不在。我们不知道他在哪里。看到门开了条缝,我们就进来了。”
他点点头,用帽檐轻触着长长的下巴。“你们准是他的朋友吧?”
“就是生意上的相识。我们顺道来拿一本书。”
“一本书,嗯?”这句话他说得又快又机灵,在我看来,还带着一点心照不宣,好像他对盖革的书一清二楚。接着他看了一眼卡门,耸耸肩。
我朝门口走去。“我们这就走了。”我说。我抓住她的手臂。她正盯着艾迪·马尔斯看。她喜欢他。
“有没有话要捎带——如果盖革回来?”艾迪·马尔斯柔声问道。
“不麻烦你了吧。”
“那太遗憾了。”他的话意味深长。他灰色的双眸闪闪亮,而当我走过他身旁去开门的时候,他的眼神陡然露出寒光。他用随意的口气补了一句:“这姑娘可以走了。我想同你稍微聊两句,当兵的。”
我放开她的手臂,茫然盯着他。“耍花招是吧,嗯?”他和气地说,“别白费力气了。外面的车里坐着我的两个小兄弟,我说往东他们不会往西。”
卡门在我身旁嘟囔了一声,飞快地窜出门外。她向山下奔去,脚步声旋即消失了。我没看到她的车,看来准是停在下面了。我开口道:“到底他妈的——”
“噢,别骂骂咧咧了,”艾迪·马尔斯叹了口气,“这地方有点不对头。我准备查一查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你要是不想肚子上挨拳头,就照我说的做。”
“行,行,”我说,“算你厉害。”
“只在有必要的时候才厉害一把,当兵的。”他不再看我。他在屋里走来走去,眉头紧锁,注意力根本没在我身上。我透过正面窗户残碎的玻璃朝屋外望去。树障上露出一个车顶。马达在空转。
艾迪·马尔斯看到了那只大肚瓶和桌上那对金丝玻璃杯。他闻了闻玻璃杯,又嗅了嗅大肚瓶。他唇间泛起一抹厌恶的笑容。“死变态。”他语调平板地说。
他看了一眼那几本书,咕哝了两声,继续向前绕过书桌,在那根装有摄像头的小图腾柱前站定。端详完那柱子,他的目光落到了它前面的地板上。他伸脚挪开那块小地毯,敏捷地弯下腰,身体紧紧绷着。他趴了下去,单膝跪地。我看他的视线被书桌挡住了一部分。一声尖叫传来,他又站起了身。只见他的臂膀迅速探进外套里,掏出一把黑色的卢格尔手枪[1]来。他细长的棕色手指握着枪,枪口既没有对准我,也没有对准任何东西。
“有血,”他说,“那边的地板上有血,就在地毯下面。很多血。”
“是吗?”我说道,一副颇感兴趣的样子。
他哧溜一下坐进书桌后面的椅子里,曲指将那台桑葚色的电话机勾近身前,把卢格尔枪换到左手。他诡诈地蹙额看着电话机,两道灰色的浓眉拧出了交集,那只鹰钩鼻顶上的沧桑皮肤出现了深深的褶皱。“我想我们应该报警。”他说。
我上前踢了踢那块地毯。那个位置原本躺着盖革的尸体。“血是以前的,”我说,“干了的血迹。”
“那我们照样得报警。”
“为什么不呢?”我说。
他眯起了眼睛。他已然蜕去伪装,露出本性:一个衣着光鲜、手握卢格尔枪的冷血郎君。我的附和让他很不高兴。
“你到底是什么人,当兵的?”
“我名叫马洛。是个侦探。”
“没听说过。那个姑娘是谁?”
“客户。盖革想给她下套,讹她一笔。我们来跟他谈谈。他不在。见门开着,我们便进来等他。是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了?”
“倒是真巧,”他说,“你们没有钥匙,门却正好开着。”
“是啊。那你的钥匙是哪里来的?”
“这关你什么事,当兵的?”
“我可以把它当作我的事。”
他不自然地一笑,向后推了推灰色头发上的帽子。“我也可以把你的事当作我的事。”
“你不会乐意的。报酬太低了。”
“好吧,聪明人。这房子是我的。盖革是我的房客。现在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你结交的人可真不错。”
“我是来者不拒的。各色人等都有。”他低头扫了一眼手枪,耸耸肩,把枪塞回了腋下。“有什么好想法吗,当兵的?”
“想法很多。有人开枪打盖革。或者盖革开枪打完别人,逃走了。或者是别的两个人。或者盖革在搞某种膜拜仪式,对着那根图腾柱举行血祭。或者他晚饭准备吃鸡肉,而他偏偏喜欢在客厅里杀鸡。”
那一身灰的家伙脸色阴沉地看着我。
“我不猜了,”我说,“还是给你城里的朋友打电话吧。”
“我不明白,”他厉声道,“我不懂你这是玩的哪一出。”
“别等了,打电话叫警察吧。他们的反应肯定很激烈。”
他琢磨了一番,人没动。他一脸怪相:嘴唇收拢,紧紧包住牙齿。“我还是不明白你意思。”他有点神经质地说。
“也许今天你运道不好。我认识你,马尔斯先生。拉斯奥林达斯的柏树俱乐部。给大款们提供豪赌的地方。当地的警局你都搞得定,洛杉矶那一路也早已买通。换句话说,有保护伞。盖革干的买卖也需要那个。既然他是你房客,没准你会不时帮他一把。”
他嘴唇都白了,歪成杀气腾腾的怪模样。“盖革干了什么买卖?”
“非法租售淫秽书籍。”
他逼视着我,足足有一分钟。“有人铆上他了,”他柔声说,“这你也略知一二。今天他没在店里现身。他们不知道他在哪里。打电话过来也没人接听。我过来看看出了什么事。结果在毯子下面的地板上发现了血迹。还碰上了你和那个姑娘。”
“稍微有点站不住脚,”我说,“不过你这故事大概还是卖得出去,愿者上钩嘛。然而你漏掉了一小点。今天有人从他店里把书运走了——就是他租出去的那些好书。”
他轻快地打了个响指,说道:“我应该想到这点的,当兵的。你好像知道真相。那你觉得是怎么回事?”
“我觉得盖革被人害了。我觉得那是他的血。书正在转移出去,所以要先把盖革的尸体藏上一阵。有人正在接管盖格的买卖,需要一点时间做安排。”
“他们办不到的。”艾迪·马尔斯气愤地说。
“谁说的?靠你和你外面车里的那几个杀手?我们这个城市现在变大了,艾迪。最近来了一些非同寻常的狠角色。这就是人口增长酿成的苦果。”
“你的话太他妈多了。”艾迪·马尔斯说。他露出牙齿,急促地吹了两声口哨。门外有扇车门砰一下关上,接着是奔跑的步伐穿过树障。马尔斯一个轻巧的动作,又把枪拔了出来,指着我的胸膛。“开门。”
门把手一阵响动,有人在外面喊。我没动。卢格尔枪的枪口如同第二街上的地道入口,但我没动。我必须渐渐习惯一点:我并不是子弹打不透的金刚之身。
“你自己去开吧,艾迪。你凭什么对我吆五喝六?态度好点儿,没准我还会帮你一把。”
他僵硬地站起身,绕过桌子尽头,走向门口。他开了门,眼睛却始终盯着我。两个男人跌跌撞撞进了屋,急匆匆伸手往腋下掏。其中一个小伙子显然是打拳击的,脸色苍白,鼻子歪斜,一边耳朵像块小牛排。另外那个身材瘦长,顶着一头金发,面无表情,两只无神无色的眼睛靠得特别紧。
艾迪·马尔斯说:“看看他身上有没有带枪。”
那个金头发的家伙唰地拿出一把短管手枪,站在那儿,枪口对着我。那拳手慢腾腾侧身走过来,仔细搜着我的口袋。我转身任他搜,像个倦怠的美女正在展示一件晚礼服。
“没有枪。”他粗声粗气地说。
“看看他是什么人。”
那拳手伸手轻轻探进我的胸袋里,把我的钱包抽了出来。他翻开钱包,端详起里面的东西来。“名叫菲利普·马洛,艾迪。住在富兰克林大街的霍巴特大厦。私家侦探执照,副职警衔徽章,还有些别的东西。是个探子。”他把钱包塞回我的口袋,轻轻拍了拍我的脸,转身走了。
“走吧。”艾迪·马尔斯说。
那俩打手又走出屋子,关上了门。传来他们上车的动静。他们发动马达,重新让它空转起来。
“行。说吧。”艾迪·马尔斯厉声道。他两边眉毛的顶端弯成了两个尖角,像两座山峰抵着额头。
“我还没准备说出来呢。杀死盖革来霸占他的生意是个昏招,就算盖革已经被人杀了,我也无法肯定事情就是那样的。但我敢肯定,书现在到了谁手里,谁就知道真相,我也敢肯定,准是发生了什么事,叫盖革店里的那个金发女郎吓破了胆。至于谁得到了那批书,我有个猜想。”
“谁?”
“这就是我还没准备说出来的那部分。我有个客户,你知道的。”
他皱了皱鼻子。“那个——”他迅速掐断了话头。
“我还以为你认识那个姑娘呢。”我说。
“谁得到了那批书,当兵的?”
“还没准备说,艾迪。我凭什么要说?”
他把枪放到桌上,用张开的手掌心拍了拍。“凭这个,”他说,“我可以让你觉得不吃亏。”
“这才像话嘛。枪就算了。钱的声音一来,我耳朵总是最灵。你愿意出什么价?”
“你能为我做什么?”
“你想要办什么事?”
他狠狠捶了一下桌面。“听着,当兵的。我问你一句,你也问我一句。这样就成兜圈子了。我想知道盖革在哪里,我自有我个人的理由。我不喜欢他的买卖,也没有保护他。我正巧是这里的房东。我又不是非得立马知道真相。我相信,不管你知道了什么,这一切肯定都还没见光,要不然这鬼地方周围早有一群警察在蹲点了。你没什么可以待价而沽的东西。依我看,需要一点保护的是你自己。所以老实交代吧。”
他猜得不错,但我不打算让他知道这点。我点上一根烟,把火柴吹灭后往图腾柱上一弹。“你说得对,”我说,“如果盖革出了什么事,我就必须向警方兜底交代。这样一来,一切都公之于众,我自然没什么可以待价而沽的东西。所以你允许的话,我就告辞了。”
他久经曝晒的皮肤竟黑里透出白来。有那么片刻,他看起来卑鄙、狡诈而冷酷。他作势要举枪。我云淡风轻地补充道:“顺便问一句,马尔斯太太这两天可好?”
一度我都觉得这玩笑开得有点过头了。他的手朝着枪猝然一动,颤抖着。僵硬的肌肉绷长了他的脸。“滚,”他的声音非常轻,“你要去哪,去了之后准备干吗,我压根不在乎。但听我一句劝,当兵的。不管你有什么打算,别来招惹我,否则你会宁可你姓墨菲[2],住在利莫瑞克。”
“啊,那倒是跟克朗梅尔离得不远,”我说,“听说你有个哥们儿就是打那儿来的。”
他俯身靠在桌子上,眼神呆滞,一动不动。我走到门口,打开门回头望着他。他的目光一直跟着我,但他瘦长的灰色身体并没动。他眼里透着恨意。我出了门,穿过树障,一径上山钻进车里。我调转车头,驱车翻过山顶。没人朝我开枪。开过几条街后我拐了个弯,熄掉火,坐了好一阵。也没人跟踪我。我往好莱坞开了回去。
[1]luger:一种德国半自动手枪。
[2]“墨菲”(murphy)是爱尔兰常见姓氏,常带有戏谑的贬义。后文的“利莫瑞克”(limerick)和“克朗梅尔”(clonmel)都是爱尔兰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