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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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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细的脚步,一个女人的脚步,沿着那条难以辨认的小径走过来。我眼前的男人往前挪了两步,仿佛倚靠着雾气。一开始我看不见那个女人,后来隐隐约约看见了。她昂首的傲慢模样好像很熟悉。那男的立刻加快脚步上前。那两个人影在雾霭中交织在一起,似乎化作了雾的一部分。经过片刻的死寂,男人开口了:

“这是一把枪,夫人。有雾的时候声音传得远。把包给我就完事儿了。”

那女的一声不吭。我向前跨出一步。突然间我竟能看到那男人帽檐上沾满雾珠的绒毛了。那女的一动不动站着。接着她的气息开始带上一种刺耳的声响,就像用锉刀在刮蹭软木。

“倒是喊啊,”那男人说,“看我不把你劈成两半。”

她没喊。她也没动。他动了一下,干冷地咯咯一笑。“还是待在这儿好。”他说。传来锁扣碰擦和摸索的声响。那男的转过身,朝我面前的树走来。他走了三四步,又笑了起来。我的记忆里好像有过这样的笑声。我从口袋里拿出烟斗,像把枪似的捏着。

我轻轻叫道:“嗨,莱尼。”

那男人死死立定,开始抬起手来。我说:“别这样。我说过永远不要做这种事,莱尼。我的枪对着你呢。”

周遭没有一点动静。站在后面小路上的那个女人没动。我没动。莱尼也没动。

“把包放到你两脚之间,小伙子,”我对他说,“慢慢来,放轻松。”

他弯下腰。我纵身一跃,趁他还没起身就到了他跟前。他贴着我直起身子,气喘吁吁。他手里是空的。

“有本事就别让我得手。”我说。我靠上去,从他大衣口袋里拿走他的枪。“总有人在给我枪,”我对他说,“我身上都装满了,腰都快直不起来了。滚吧。”

我们的呼吸交织在一起,四目相对时仿佛两只在墙上狭路相逢的公猫。我退后两步。

“走好,莱尼。别生气。你不说,我也不说。行吗?”

“行。”他口齿不清地说。

雾霭吞没了他。隐约传来他的脚步声,随后啥也听不见了。我拾起包,手伸进去摸了摸,朝小径走去。她仍旧纹丝不动站在那里,灰色皮草外套紧紧裹着脖子,没有戴手套的手上,一枚戒指微微闪光。她没戴帽子。她分开的黑色头发成了漆黑夜色的一部分。她的眼睛也是。

“干得漂亮,马洛。这下你算是我的保镖了?”她声音里略带粗哑。

“看上去是那么回事。包给你。”

她接过包。我说:“你开了车来吗?”

她笑了。“我跟一男的一起来的。你在这儿干吗?”

“艾迪·马尔斯想见我。”

“我倒不知道你俩认识。见你干吗?”

“告诉你也没关系。他觉得我在找一个他认为跟他妻子私奔的男人。”

“那你在找吗?”

“没有。”

“那你来做什么?”

“来查明他为什么觉得我在找一个他认为跟他妻子私奔的男人。”

“查明了吗?”

“没有。”

“你透露起消息来就像个电台播音员。”她说,“我想那不关我的事——即便那男人是我的丈夫。我觉得你对此并没有兴趣。”

“大家硬是认定我在找他。”

她烦躁地咬了咬牙齿。遭到持枪蒙面人的抢劫似乎对她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好吧,带我去车库吧。”她说,“我得看一下那个陪我来的人怎么样了。”

我们沿着小径,转过一幢房子的拐角,看到前方有灯光,接着又转过一个拐角,来到一处被两盏泛光灯照得敞亮的马厩,四周有围栏。那地方还铺着砖头,下坡路的尽头是挡在中间的栅板。一辆辆车泛着光泽,一个穿棕色工装的男人从凳子上起身,迎过来。

“我男朋友还没醒吗?”维维安漫不经心地问他。

“恐怕是的,小姐。我给他盖了条毯子,摇上了车窗。他应该没事的。就是在休息。”

我们走到一辆气派的凯迪拉克跟前,那个穿工装的摇下了后车窗。一个男人邋遢地躺在宽敞的后座上,一条花格毯子拉到了下巴位置,正张着嘴打呼噜。看起来他是个很能喝的高个金发男人。

“来见见拉里·科布先生,”维维安说,“科布先生——这位是马洛先生。”

我嘟哝了一声。

“是科布先生陪我来的,”她说,“真是个出色的护花使者,这位科布先生。那么体贴。你该看看他清醒时的样子。我也该看看他清醒时的样子。总有人该看看他清醒时的样子。我是说,只为留下记录。那将成为历史的一部分,转瞬即逝的那一刻,很快湮没在时间之中,但永远不会被忘记——拉里·科布也有清醒的时候。”

“嗳。”我说。

“在那些满脑子不愉快的时候,”她用别扭的高嗓门接着说道,仿佛劫匪造成的惊吓这时才开始显山露水,“我甚至想过嫁给他。我们都有那样的时候。家财万贯,你知道的。游艇,长岛有房子,新港有房子,百慕大有房子,这里那里,也许全世界都有房子——只消喝掉一瓶上好的苏格兰威士忌就能到家。而对于科布先生来说,喝一瓶威士忌花不了多少时间。”

“嗳,”我说,“他有司机可以送他回家吗?”

“别说‘嗳’。粗俗。”她拱起眉毛看着我。那穿工装的男人狠狠咬着下嘴唇。“噢,他肯定有一个排的司机啊。没准每天早上他们都要在车库门口列队呢,纽扣锃亮,制服挺括,白手套一尘不染——体面得像西点军校出来的。”

“好吧,司机到底在哪里?”我问道。

“他今晚是自己开车来的,”那穿工装的男人说道,简直是在道歉,“我可以给他家里打电话,叫人来接他。”

维维安转身朝他一笑,仿佛他刚刚献给了她一顶钻石头冠。“那样就太好了,”她说,“你愿意吗?我真的不想科布先生就这样死掉——嘴巴都还张着。有人会认为他是渴死的。”

穿工装的男人说:“他们只消闻一闻,就不会那么想的,小姐。”

她打开包,抓出一大把钞票塞给他。“相信你会照顾好他的。”

“天哪!”那男人瞪大了眼睛,说道,“一定照办,小姐。”

“我姓里根,”她温柔地说,“里根太太。你也许还会见到我的。来得时间不长,是吧?”

“是的。”他捏着那把钞票,双手狂乱地动着。

“你会喜欢上这里的。”她说。她勾住我的手臂。“我们坐你的车吧,马洛。”

“在外面的街上。”

“完全没问题,马洛。我喜欢在雾里散个步。会碰上很有意思的人。”

“噢,得了吧!”我说。

她勾住我的手臂不放,颤抖起来。我们朝停车的地方走去,她紧紧勾了我一路。到了车子跟前她才算是不抖了。我在房子背面的一条蜿蜒的林间小路上行驶。小路尽头的德·卡岑斯大街是拉斯奥林达斯的主干道。我们掠过那一盏盏光芒四射的古旧弧光灯,片刻之后,到了一个城镇,眼前出现了楼宇、死气沉沉的商店、夜用门铃上亮着灯的加油站,最后是一家还没关门的杂货店。

“你最好先喝一杯。”我说。

她动了动下巴——不仔细看就是车座角落里苍白的一点。我斜穿到对面的路缘前,停好车。“一点清咖配上少许黑麦威士忌,管用。”我说。

“我会醉得像两个水手对饮那样,一定爽极了。”

我为她撑住车门,她贴着我下了车,发丝掠过我的面颊。我们走进那家杂货店。我在酒类柜台买了一品脱黑麦威士忌,走到座椅前,把酒放在有裂缝的大理石长桌上。

“两杯咖啡。”我说,“清咖,要浓,用今年新烘的豆子。”

“你们不能在这儿喝酒。”店员说。他穿着褪色的蓝色工作服,稍许秃顶,眼神非常诚恳,眼睛看到墙壁之前绝对不会让下巴撞上去。

维维安·里根伸手从包里掏出一盒烟,像个男人似的摇出几根。她把烟递给我。

“在这里喝酒是违法的。”店员说。

我点上烟,根本不理睬他。他从一只黯淡无光的镍壶里倒了两杯咖啡,端到我们面前。他看了一眼那瓶酒,喘着气嘟嘟囔囔,疲惫地说:“好吧,你们倒酒时我看着街上。”

他走到橱窗前站定,背对着我俩,竖起耳朵听着外面的动静。

“我的心都快跳到嗓子眼儿了,”说着,我拧开瓶子,给咖啡兑上酒,“镇上的警力实在厉害。整个禁酒期间,艾迪·马尔斯那地方一直是夜总会,每天晚上大厅里都有两个穿制服的值班——顾客要喝酒得当场买,不准自己带。”

那店员突然转身回到柜台后面,走进配药间站在一扇小玻璃窗后面。

我们抿着兑酒的咖啡。我看着咖啡壶背后镜子里的维维安的脸。那张脸紧张、苍白、美丽而狂野。她的嘴唇鲜红、冷酷。

“你有双邪恶的眼睛。”我说,“艾迪·马尔斯抓住你什么把柄了?”

她看着镜子里的我。“今天我玩轮盘赌赢了他一大笔钱——上手的赌本是昨天问他借的五千块,我都没用到。”

“他大概挺心疼的。你觉得那个响马子[1]是他派去抢你的吗?”

“什么叫响马子?”

“就是身上带枪的人。”

“你是响马子吗?”

“当然。”我笑道,“不过严格来说,响马子都是站错了队的人。”

“我始终不懂站队有没有对错之分。”

“我们跑题了。艾迪·马尔斯抓住你什么把柄了?”

“你是说控制了我之类?”

“是的。”

她撇了撇嘴。“你该聪明点,马洛。该比现在聪明得多才好。”

“将军还好吗?我从不装出一副聪明的样子。”

“不太好。今天他没有起床。你至少可以不一直追问我。”

“记得有段时间我对你的想法也是这样。将军知道多少实情?”

“可能他什么都知道。”

“诺里斯会向他汇报?”

“不。地方检察官王尔德来见过他了。你把照片都烧了吗?”

“当然。你妹妹让你很担心吧——时不时地?”

“我想她是唯一让我担心的人。我也担心爸爸,但主要是要对他瞒事情。”

“他并不抱有很多幻想,”我说,“但我想他还没有丢掉自尊心。”

“我们是他的骨肉。坏就坏在这里,”她深邃、渺远的眼睛盯着镜中的我,“我不希望他死的时候还在鄙视自己的亲骨肉。我们的血肉总是野性难驯,但并不总是那么差劲。”

“那现在呢?”

“大概你觉得很差劲吧。”

“你的血肉不差。你只是在演戏。”

她低下头。我抿了几口咖啡,给我俩又点了一根烟。“所以你开枪杀人,”她轻声说,“你是个杀人犯。”

“我?从何讲起?”

“报纸和警方把事情说得很圆。但我不会读到什么就相信的。”

“噢,你觉得是我杀了盖革——或者布罗迪——或者他俩都是我杀的。”

她一言不发。“我没必要啊,”我说,“就算是我杀的吧,而且没被人发现。那俩家伙肯定毫不犹豫想让我挨枪子儿。”

“即便如此,你内心也是个杀人犯,跟所有警察一个样。”

“噢,胡扯。”

“你就是那种阴暗、沉默、杀人不眨眼的人,好比屠夫面对砧板上的肉,冷酷无情。第一次见你时我就看出来了。”

“你有那么多见不得光的朋友,不应该这么觉得啊。”

“跟你相比,他们都是软心肠。”

“谢谢,女士。你也不是什么软柿子。”

“我们离开这个破烂地方吧。”

我付了账,把那瓶酒塞进口袋,跟她离开了。那店员还是不喜欢我。

我们驱车驶离了拉斯奥林达斯,连着经过好几个潮湿海滩边的镇子,有些状似棚屋的房子建在沙滩上,如泣如诉的海浪声就在近旁;也有些较大的房子建在后面的山坡上。零星能看到窗户里亮着黄色灯光,但大多数屋里是漆黑的。水上飘来一阵海草的味道,附在雾气之上。轮胎在湿漉漉的水泥地上发出“刷刷”的声响。整个世界都是湿的,空空荡荡。

我们快到德尔雷时,她才在离开杂货店以来第一次同我说话。她的声音很低沉,仿佛后面有什么东西在颤动。

“开去德尔雷海滩俱乐部那边。我想看看海水。就在靠左的下一条街。”

十字路口黄色信号灯在闪。我转过车头,驶下坡道。那坡道一边是高耸的峭壁,右边是几条城际公路,公路远处,底下散布着万家灯火,远在天边的地方,码头灯光星星点点,城市上空弥漫着烟霾。一路开去,雾倒是基本散了。道路先是与城际公路在悬崖下那段的起点相交,随后到了一条滨水而建的公路,旁边是一个空旷而凌乱的海滩。车都沿着人行道停放,面朝漆黑一片的大海。海滩俱乐部的灯光在几百码开外。

我靠着马路牙子踩下刹车,熄灭头灯,手搁在方向盘上坐着。在逐渐变稀的雾气里,海浪几乎悄无声息地翻滚、起沫,仿佛一缕思绪正在意识边缘努力成形。

“靠近点儿。”简直有点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我从方向盘下面挪出身子,坐到座椅中间。她稍稍转过去了一点,像是要看窗外。随后她一声不响地任由自己往后一靠,倒进了我的怀里。她的头差点撞到方向盘。她的眼睛闭着,她的脸影绰不清。接着我看到她的眼睛睁开了,眨了眨,哪怕在黑暗中也能看到眼珠的光亮。

“抱紧我,你这畜生。”她说。

一开始,我松松垮垮地抱住了她。她的头发扎在我脸上,感觉有点毛糙。我夹紧手臂,将她抬了起来。我把她的脸慢慢托起,凑近我的脸。她的眼睑扑扇得很快,像飞蛾的翅膀。

我亲了她一下,又快又狠。接着四片嘴唇悠长缠绵地贴在一起。她的嘴唇慢慢张开了。她的身体在我怀里颤抖起来。

“杀人犯。”她柔声说,她的气息拥进了我的嘴里。

我把她越抱越紧,直到我的身子几乎要随着她一道颤抖起来。我不停吻她。过了许久,她才把脑袋移开到可以说话的距离,问我:“你住哪儿?”

“霍巴特大厦。肯摩尔附近那段富兰克林大街。”

“还没见识过呢。”

“想去?”

“想。”她喘着气说。

“艾迪·马尔斯抓住你什么把柄了?”

霎时,她的身体在我的怀里僵了,她的呼吸里带上了粗粝的杂音。她的脑袋越挪越远,停下时,她的眼睛睁得很大,眼圈煞白,盯着我。

“所以到头来是这么回事。”她沮丧地轻声说道。

“就是这么回事。亲吻的感觉很棒,但你父亲花钱雇我不是为了跟你睡觉的。”

“你个狗娘养的。”她平静地说,一动不动。

我对着她的脸大笑。“别以为我真是根冰柱子,”我说,“我既不瞎,也不是木头。我跟你下一个要勾搭上的男人一样热血澎湃。你太容易上手了——太他妈容易了。艾迪·马尔斯抓住你什么把柄了?”

“如果你再说这句话。我就要喊了。”

“随便喊。”

她猛地弹开,坐直了身体,远远躲在车子一角。

“男人就是因为这种小事吃枪子儿的,马洛。”

“其实男人吃枪子儿根本不需要原因。我俩头一次见面时,我就告诉你我是个侦探。用你漂亮的脑袋好好琢磨琢磨。我是在工作,夫人。不是闹着玩儿。”

她在包里乱摸了一阵,掏出一块手帕,咬在嘴里,别过头去。我耳边传来撕拉手帕的声音。她用牙齿慢慢撕碎了手帕,撕了一次又一次。

“你为什么觉得他手里有我的把柄?”她细声细语道,嘴里的碎布让她没法大声说话。

“他故意输给你一大笔钱,然后派了个枪杆子把钱抢回去。你并不怎么惊慌。都不感谢我帮你把钱要回来。要我说,整件事就是一出戏。不怕抬举我自己,我得说,那戏至少部分是演给我看的。”

“你觉得他想赢就赢,想输就输?”

“当然。赌注对等的情况下,五次里面有四次都可以。”

“我有没有必要告诉你我恨透你了,侦探先生?”

“你不亏欠我什么。我的酬劳付清了。”

她把那块撕烂的手帕扔出车窗。“你很能让女人开心。”

“我喜欢吻你。”

“你的头脑始终很冷静。真讨人喜欢。我应该恭喜你,还是我父亲?”

“我喜欢吻你。”

她的嗓音变成了冰冷的拖腔。“要是你还有点良心,带我离开这儿吧。我确定我想回家了。”

“不想当我的好妹妹了?”

“我要是有把剃刀,准把你喉咙割开——就想看看流出来的是什么。”

“毛毛虫的血。”我说。

我发动车,掉头往回开,穿过城际公路驶上公路,进了城,上坡往西好莱坞而去。她不跟我说话。回去的一路上,她几乎没动弹。我穿过那座深宅的重重大门,驶上通往停车门廊的车道。她猛然推开车门,不等车停稳当就跳了下去。哪怕到了这时候她也一声不吭。我看着她按完门铃站在门口的背影。门开了,诺里斯探出头来。她迅速走过他身边,不见了。门嘭的一声关了,我坐在车里看着它。

我掉头沿着车道开出去,回家了。

[1]“响马子”原文作loogan,较为生僻,可能是来源于hooligan(译者按:patrickhooligan是1898年横行于伦敦东部southwark镇的爱尔兰恶少)一词,故维维安·里根不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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