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通问第一
【题解】
本篇开始的下卷,记录的是无能子自己身边的事情,也有借事喻理的成分在内。本篇所记为无能子与其侄子通关于梦与现实关系的讨论。有关这方面的讨论向来在道家学者那里流行。先秦时的庄子,就曾说过庄周梦蝶的故事。《庄子·齐物论》中言:“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而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在其中,庄子运用浪漫的想象力和美妙的文笔,通过对梦中变化为蝴蝶和梦醒后蝴蝶复化为己事件的描述,提出了人不可能确切地区分真实与虚幻和生死物化的观点。同篇中庄子还说到有时候晚上梦到在饮酒作乐,早上醒来却因遇到伤心事而哭泣;晚上梦到在哭泣的人,白天却好好的在打猎行欢。甚至有“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梦之中又占其梦”的情况出现。一般人以为人在醒时的所见所感是真实的,梦境是幻觉,不真实的。庄子却提出虽然醒与梦是两种不同的境界,但它们都只是一种现象,是道运动中的一种形态、一个阶段。这个思想正是本篇中无能子观点的立论依据。
不过庄子说梦更多的是在追寻精神自由并带有着浓厚的失落情绪,所以举出的例子与本篇中所说不尽相同。而类似的故事则在《列子》(相传汉代所传,唐天宝元年唐玄宗诏告其书名为《冲虚真经》,列为道教的重要经典之一)中出现。列子把人类的梦,看成是神游。梦者梦时其形僵卧,而可感知另一个五彩的世界。所以可以推知人在梦中其形不至,必为神至。
《列子·周穆王》书中设计了尹氏与役夫一对主仆的故事,说他们白天的生活与夜晚的梦境正好相反,于是得出梦与觉的无分,世上一切都是相对的结论。还提出“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既然梦觉可齐,那么就无所谓在人生的哪一半时间里享受幸福了。这些内容与本章中无能子所说的“昼忧夕乐,均矣。何必易哉”“人生百岁,其间昼夕相半,半忧半乐”,如出一辙。不过无能子在此基础上又说出“能冥乎虚而专乎常,则不知所以饥寒富贵”的言论,则是超出了《列子》的地方,而在境界上与庄子更为贴近。
无能子贫,其昆弟之子且寒而饥1,嗟吟者相从焉2。
【注释】
1昆弟:兄弟。
2嗟吟:呻吟,哀叹。相从:跟随。
【译文】
无能子生活贫苦,他的弟兄家的孩子也生活于饥寒之中,他们在哀叹着贫困的同时还是跟随着无能子读书辨理。
一日,兄之子通谓无能子曰:“嗟寒吟饥有年矣,夕则多梦禄仕,而丰乎车马金帛。梦则乐,寤则忧,何可获置其易哉?”
【译文】
一天,兄长的儿子通对无能子说:“我们哀叹生活的饥寒交迫也有几年了,晚上我多次梦见当了官领到了俸禄,于是拥有了许多车马与金钱。在梦中我很快乐,到醒过来却分外忧伤,怎么样才能做到梦境与现实的互换呢?”
无能子曰:“昼忧夕乐,均矣,何必易哉?”
【译文】
无能子说:“白天的忧伤从晚上的快乐中得到中和,何必要换呢?”
通曰:“夕乐梦尔。”
【译文】
通说:“晚上的快乐只是一场梦呀。”
无能子曰:“夫梦之居屋室,乘车马,被衣服,进饮食,悦妻子,憎仇雠,忧乐喜怒,与夫寤而所欲所有为者,有所异耶?”曰:“无所异。”“无所异,则安知寐而为之者梦耶,寤而为之者梦耶?且人生百岁,其间昼夕相半,半忧半乐,又何怨乎?夫冥乎虚而专乎常者,王侯不能为之贵,厮养不能为之贱1,玉帛子女不能为之富,藜羹褴缕不能为之贫2,则忧乐无所容乎其间矣。动乎情而属乎形者,感物而已矣。物者,所谓富贵之具也。形与物,朽败之本也,情感之而忧乐之无常也。以无常之情,萦朽败之本3,寤犹梦也,百年犹一夕也。汝能冥乎虚而专乎常,则不知所以饥寒富贵矣;动乎情而属乎形,则昼夕寤寐俱梦矣。汝其思之!”
【注释】
1厮养:干粗活的奴隶。褴缕:形容衣服破烂。
2藜羹:野菜汤。
3萦:缭绕。
【译文】
无能子说:“在梦里居住的房子、乘坐的车马、穿着的衣服、吃饭喝茶、享受与妻子儿女间的天伦之乐、憎恨仇敌,种种作为与忧乐喜怒的情绪,与白天醒着时候的所思所为,有什么不同吗?”答:“没什么不同。”“既然没有不同,那怎么就知道睡觉时见到的一切是在梦里呢?或许醒来时的所作所为也不过是一场梦呀?而且人的一生活不过百岁,这期间白天与夜晚各自一半,能够获得忧伤与快乐的各自一半,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呢?那些解悟了冥渺虚静而专注于恒常之大道的人,给他王侯的地位不能使他感觉到高贵,身为奴隶不能使他感到下贱,坐拥玉帛、子女不能使他感觉到富有,吃糠咽菜、衣服破烂不能使他感觉到贫苦,于是忧乐之类的情感便无法左右他的心志。有情感的波动并形之于外貌的,只是出自外物的诱惑而已。外物,是富贵借助表现的道具。人的形体与外界物质世界,本质上都是容易朽败的东西,情感因之而波动出现的忧、乐情绪,不属恒常的状态。以无常的情感去围绕着容易朽败的形体、外物而变化,那么即使醒着也就像在做梦一般,百年人生不过像做了一夜的梦一样。你如果能解悟冥渺虚静而专注于恒常的大道,就不再有对饥寒、富贵等概念的区分了;受外物诱惑而波动感情并影响到自身的言行,那么就是不管在白天还是夜晚都在做梦啦。你好好想想其中的道理吧!”
答华阳子问第二
【题解】
本篇中作者讲了他与朋友华阳子的一段对话。当华阳子因为欲学“无心”却受到出仕做官邀请而纠结时,无能子点穿了他话中的矛盾:“无心不可学,无心非仕不仕。”无心的精神境界不是靠学习获得的,与身处的境遇地位无关,而是在于内心是否能“至实”“知常”。所谓“至实”,便是符合于事实本身,那就是世界上的物质形体原本变化不实;所谓“知常”,则是懂得“道”的原理。这是无能子自第一章便强调的东西,这里以日常生活中的事例为依据,做出了具体的展开说明。
与卷上《明本》篇中曾举出巢父、许由等隐士与尧、舜、禹、汤、周武王等明君的例子一样,本文中也举了许由善卷、尧舜的事例。所说明的道理,同样在于他们虽有“专其根而独善”“张其机而兼济”等行为方式的不同,但都做到了“明之者可藏则藏,可行则行,应物立事,旷乎无情”。一样是“照以无滞之光,委以自然之和”的实践者,能在“无见之中”把握到“无名之元”。这就是本文中提出“无心”“无为”“以其本无欲而无私”的出处。
由于本篇中出现的是对话形式,所以相形之下,言谈中带有更多的细节,而在理论陈述方面则相对简略。若能在阅读中对照前文来看,则能对其中的内涵理解得更深入一些。
无能子形骸之友华阳子1,为其所知迫以仕2。华阳子疑,问无能子曰:“吾将学无心久矣,仕则违心矣,不仕则忿所知,如何其可也?”
【注释】
1形骸之友:指一般的朋友。与“知心朋友”相对应。
2所知:相识的人,要好的人。迫:逼迫。
【译文】
无能子有个泛泛之交的朋友名华阳子,被朋友逼迫而将去做官。华阳子因此十分烦恼,向无能子求教说:“我很早就想去学‘无心’这样的处世状态,如果出去做官就违背了自己的意愿,不出去做官又会让朋友生气,怎么办才好呢?”
无能子曰:“无心不可学,无心非仕不仕。心疑念深1,所谓见瞽者临阱而教之前也2。夫无为者无所不为也,有为者有所不为也。故至实合乎知常,至公近乎无为,以其本无欲而无私也。欲于中,渔樵耕牧有心也;不欲于中,帝车侯服无心也。故圣人宜处则处,宜行则行。理安于独善,则许由善卷不耻为匹夫3;势便于兼济,则尧舜不辞为天子4。其为无心,一也。尧舜在位,不以天子之贵贵乎身,是以垂衣裳而天下治5。及朱均不肖6,则以之授舜,舜授禹。舍其子如疣赘7,去天下如涕唾,是以历万祀而天下思8。周公9,文王之子,武王之弟,天下熟其德矣。以成王在,其势不便于己,故不为天子。以成王幼,其势宜于居摄,故不敢辞。是以全周之祀10,活周之民,巍巍成功,其德不亏。此皆不欲于中,而无所不为也。子能达此,虽斗鸡走狗于屠肆之中⑪,搴旗斩将于兵阵之间⑫,可矣,况仕乎?”
【注释】
1心疑念深:内心思虑过多,陷于迷惑。
2瞽者:盲人。阱:指捕捉野兽的陷坑。
3许由:帝尧在位时,率领许姓部落在今天的河北省行唐县许由村一带活动,尧闻其贤名,想传位于他。许由认为这是对他的一种羞辱,便到颍水河洗他的耳朵。善卷:相传为尧帝时的隐士。他辞帝不受,归隐枉山(今湖南常德德山)。
4尧舜:唐尧和虞舜的并称,远古部落联盟的首领,古史传说中的圣明君主。
5垂衣裳而天下治:语出《尚书·武成》:“垂拱而天下治。”意为不使用暴力,只是制定了衣服的式样、相见的礼节,就把天下治理好了。后世作为“无为而治”的样板。
6朱:即丹朱。尧的儿子。均:即商均。舜的儿子。肖:相似。
7疣赘:皮肤上生的瘊子。比喻多余无用的东西。
8祀:年。
9周公:姓姬名旦。周文王之子,周武王之弟。曾辅佐周武王灭商建立周朝,又辅佐武王之子成王制定国家礼法制度。为周朝的稳定做出很大的贡献。
10祀:祭祀。
⑪屠肆:屠宰场。
⑫搴旗:拔取敌人的旗子。
【译文】
无能子说:“‘无心’的状态不是靠学习得来的,‘无心’也与做不做官无关。回答一个心中思虑过多又迷糊的问题,就像指点即将落井的盲人如何前行一样的困难。心中清静无为的人是能够做到无所不为的,而有主观想法的人则会有对所作所为的限制。所以保持着真实天性的人才能懂得恒常的大道,大公无私的人接近于清静无为,是因为他原本没有什么欲望与私心。如果心中存有欲念,那么无论做的是打鱼、砍柴、农耕、放牧的行当也都是有欲求和私心的;心中没有欲念的人,即使是坐上帝王的车马、穿着公侯的衣服也是‘无心’之人。所以圣人在适合隐居的时候隐居,适合做官的时候做官。需要安心于独善其身的时候,如许由、善卷这样的人便不以做普通百姓为耻;时势要求你兼济天下,那么尧、舜这样的人就不拒绝去当天子。从‘无心’的角度讲,他们是一样符合标准的。尧、舜在位时,不因为天子的地位高贵而自以为高贵,所以不诉诸暴力、无所事事就治理了天下。等到察觉自己儿子丹朱、商均的无才无德,尧就把天下传授给了舜,舜又把天下传授给了禹。舍弃自己的儿子继位好像去除皮肤上的瘊子一样干脆,放弃天下如同擦去鼻涕、吐出唾沫一样的不足惜,所以千载万年之后仍然被天下人所思念。周公,是周文王的儿子,周武王的弟弟,天下人都熟知他的美德。因为有周成王的存在,情势不便于自己当天子,所以就不去坐天子之位。又因为周成王年幼,世势要求他居于摄政大臣地位,因此不敢推辞此任。他保全了周王朝江山,拯救了周朝的百姓,建立了伟大的功绩,德行由此而完满。这些人都是‘无心’即没有欲念在心的表现,他们因此而没有举止作为上的限制。你若能达到这样的境界,那么不管是混迹市场以斗鸡走狗谋生,或者上战场冲锋杀人,都没什么问题,何况只是出去做个官呢?”
答愚中子问第三
【题解】
“心友”就是忘形之交,即能够心灵相通的朋友,与前文中“形骸之友”构成对立。
关于本文中出现的经过追问“心在何”而获得解痛的现象,学界中人众说纷纭。有的以为愚中子患的是心理疾病,属于精神上有难受感,而不是真的在躯体上有不舒服。所以被反问之后便悟出问题所在,非药物能够解决,所以就病好了。也有的从心本精神的承载体去考虑,认为因此只能通过“无心”“无为”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借物质的药物达到功效。
本人联想前人以为无能子“其书多窃庄列之旨,又杂以释氏之说”(纪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子部·道家类·无能子》)的评价,以为也可以解释为,愚中子原先只将“心”理解为肉团心,也就是我们的器官心脏。所以当此处有痛感时便想到要吃药,而当无能子追问其疼痛部位时,才认识到思想上出现的问题,应当从人的认识层面去探求解决的方法,所以就不再找寻药物治疗方法。这是一种自心识层面理解“心”的角度,无能子觉得非常正确,且难能可贵,所以才有了“得天之真,而神光不昧者”的称赞。
无能子心友愚中子病心1,祈药于无能子。无能子曰:“病何?”曰:“痛。”曰:“痛在何?”曰:“在心。”曰:“心在何?”愚中子告病已间矣2。无能子曰:“此人可谓得天之真,而神光不昧者也。”
【注释】
1心友:知心朋友。与“形骸之友”相对应。
2间:痊愈。
【译文】
无能子的知心朋友愚中子得了心病,向无能子讨药吃。无能子问:“你得的是什么病啊?”答:“感到疼痛。”问:“痛在哪里啊?”答:“痛在心里。”问:“心在哪里啊?”愚中子听了便回答说病已经好了不疼了。无能子说:“这个人可以说是保持了天然真性,具有精神领悟境界的人呀。”
鱼说第四
【题解】
关于禹凿龙门的史实,在《水经注》有记载:“梁山北有龙门山,大禹所凿……广八十步,崖际镌迹,遗功尚存。”据说由于地理条件的原因,每年春天有大批鲟鱼洄游至龙门穴洞之处集结,并且在临产卵前两三天内频繁跳跃。其时这些鱼的鱼鳍充血发红,成千上万条大鱼在河面翻动,远望一片红光,于是有“龙门赤河”的景象出现。相关的民间传说也在此基础上产生出来。现存史书中的相关记载可追溯到《埤雅·释鱼》:“俗说鱼跃龙门,过而为龙,唯鲤或然。”不过其作者陆佃已是北宋时人,故本文作者无能子生活于此前的唐末,较之《埤雅》记载的故事更为时先。
与民间传说版本不同的是,本章作者的关注重点不在鲤鱼本身,而是对跳不过龙门的“河壖纤鳞”所思所想有更多的描述。文中对“随其形、足其分,各适矣”的状况做出肯定,认为这是最为合理的生存方式。这种思想当然与庄子的“足性”观念有关,但是若用郭象《庄子注》中的“性分”概念来说,可能更为清楚。郭象在《庄子·齐物论注》中谓:“苟各足于其性,则秋毫不独小其小,而泰山不独大其大矣。”意思是每一种生命体都依其天赋的本性而活动,那就是最为合理的生存方式。所以“吾鬐鬛而游,彼角足而腾,未尝不顺也”。这样一种“足于天然而安其性命”的生命存在形式,即使在现代社会也有值得提倡的一面,因为它对于一些急功近利的价值观念、社会焦虑症等有着特殊的疏导、治疗意义。
河有龙门1,隶古晋地2,禹所凿也。悬水数十仞,淙其声3,雷然一舍之间4。河之巨鱼,春则连群集其下,力而上溯5。越其门者则化为龙,于是拏云拽雨焉6。河壖纤鳞望之7,相谓曰:“彼亦鱼也,而超变如此,岂与我拨拨然壖而游,戢戢然穴而藏哉8!”
【注释】
1河:黄河。龙门:山名。在今陕西韩城与山西河津交界处。相传大禹治水时,开凿龙门以导黄河之水。
2隶:附属。
3淙(cóng):水流。
4雷然:像雷声那样。一舍之间:行军三十里为一舍。
5上溯:逆水而上行。
6拏(ná):牵引。拽:牵引。
7壖(ruán):岸边。纤鳞:小鱼。
8戢戢然:聚集在一起的样子。
【译文】
黄河流域中有个叫龙门的地方,古代曾是晋国的属地,在大禹治水时已被开凿出来。从龙门高处流下的瀑布达数十丈,轰隆隆的水流,如打雷一样地震响到几十里外。黄河里有大鱼,每到春天就成群结队地集在瀑布下面,竭力往上跳跃。能越过龙门的就变成了龙,于是就能牵云作雨了。黄河水边上的小鱼见了,相互说:“它们也是鱼类,却能发生这样的超级改变,再也不会像我们这样拨动着鳍鳞在浅水游动,聚集在一起藏身于洞穴了!”
其一曰:“惑矣!汝之思也。夫天地之内,物之颁形者千万焉,形之巨细,分之大小相副焉。随其形,足其分,各适矣。彼超变者,河之时波则与之惊,澄则与之平,意顺力浑,沉浮安定。及其思变也,连群而妒,溯瀑而怒,意挠力困,乃云乃雨。夫云雨来随蒸润之气,自相感尔,于彼何有哉?彼若有心于云雨之间,有时而堕矣。无心自感,又何功乎?角其上,足其下,与吾鬐鬛一也1。吾鬐鬛而游,彼角足而腾,未尝不顺也。岂以吾壖游之无争,穴藏之无虞,人不知而害不加之乐,易其角足云雨之劳乎?”
【注释】
1鬐鬛(qí liè):鱼、龙的脊鳍。
【译文】
其中有一条小鱼说:“糊涂啊!你们的想法。天地之间,物质的形体成千上万,这些大小的形体,都是与其能力的大小相匹配的。如果能接受自身的形体,满足于具有的能力,那就能获得安适的心境。那些超级变化者,原先在黄河出现波澜时同浪花一起翻滚,河水澄静时又与其同样平静。心情顺畅精力充沛,在水中沉浮活得很安定。到它们想有变化时,结聚成群而互怀猜忌之心,竭力逆瀑布向上跳跃时,心里紧张用尽力气,然后才能够牵云作雨。其实云雨是由水蒸气带来的,是事物之间自相感应的结果,与它们有什么相干呢?它们如果在牵云作雨之时夹杂私心的话,可能会导致从天上堕下的危险。若只是无心于云雨而任由事物的自然感应,那又有什么功劳可言呢?龙的头上长角,身下有脚,这和我们长脊鳍是一样的道理。我们长脊鳍能用以游水,它们长了角和脚能腾空飞行,都能顺应功能的发挥。难道要以我们的岸边游水的与世无争,洞穴藏身的平安无虑,因不被外人所知而没有祸害的快乐,去换那生长角足的拖累、牵云作雨的辛劳吗?”
鸩说第五
【题解】
有关鸩鸟的记载,先秦《左传》《离骚》等书中已有记载。据说它生活在岭南一带,比鹰略大,羽毛大都是紫色的,腹部和翅膀尖则是绿色的。《五经异义》说它的毒性源于他的食物。岭南多蛇,鸩鸟就以这些阴冷可憎的动物为食。在所有的蛇中,鸩鸟最喜欢毒蛇。唐代法律书上对鸩酒毒药也有提及,《唐律疏议》附录《唐律释文》中说:“鸩,鸟名也。此鸟能食蛇,故聚诸毒在其身,如将此鸟之翅搅酒,饮此酒者必死,故名此酒为鸩浆。”明《草木子》仔细解释了鸩鸟不畏蛇毒的原理,说在它们吃下毒蛇以后,鸩肾就会分泌出含有强烈气息的黏液,将蛇毒萃取出来,并开始煎熬毒药。蛇毒被逐渐分解,直到成为比粉末更细致的东西。最后,这些毒粉随着汗水渗透到皮肤上,沿羽毛流淌并逐渐蒸发散失。因此鸩鸟的羽毛含有剧毒,但它的肉却是无毒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美味。
唐之前的古书中尚无有关鸩蛇相争的记载,而本文的出现使人们对两者关系有了新的认识。所以《鸩说》是本书中流传甚广的篇章之一,而本文中所传递的观念也随之而得到传播。人们认为,同样有毒,但因用处不同而有不一样的社会影响力。要像鸩那样甘愿承担恶名而疾恶如仇,始终保有一颗善心对社会做出善事。至于无能子所说的“不可有心”,若理解为无害人之心,还是行得通的。
鸩与蛇相遇1,鸩前而啄之。蛇谓曰:“世人皆毒子矣。毒者,恶名也。子所以有恶名者,以食我也。子不食我则无毒,不毒则恶名亡矣。”
【注释】
1鸩:鸟名。传说中的猛禽,比鹰大,鸣声大而凄厉。羽毛紫黑色,脖子细长,喙赤色。因食各种毒物,所以其羽毛有剧毒。用它的羽毛在酒中浸一下,酒就成了鸩酒,毒性很大,几乎不可解救。雄鸟名叫运日,雌鸟名叫阴谐,江南人还把它叫做同力鸟。
【译文】
有一天鸩与蛇相遇,鸩就上前去啄食毒蛇。蛇对它说:“世人都说你有毒啊。有毒,可是个坏名声。你之所以会有坏名声,是吃了我的缘故。你不吃我就身上无毒,不毒就不再有坏名声了呀。”
鸩笑曰:“汝岂不毒于世人哉?指我为毒,是欺也。夫汝毒于世人者,有心啮人也。吾怨汝之啮人,所以食汝示刑也1。世人审吾之能刑汝,故畜吾以防汝;又审汝之毒染吾毛羽肢体,故用杀人。吾之毒,汝之毒也,吾疾恶而蒙其名尔。然杀人者,人也;犹人持兵而杀人也,兵罪乎?人罪乎?则非吾之毒也,明矣。世人所以畜吾而不畜汝,又明矣。吾无心毒人,而疾恶得名,为人所用。吾所为,能后其身也。后身而甘恶名,非恶名矣。汝以有心之毒,盱睢于草莽之间2,伺人以自快3。今遇我,天也,而欲诡辩苟免耶?”
【注释】
1刑:惩罚。
2盱睢(xu sui):睁大眼睛仰视的样子。草莽:野草丛。
3伺人:伺机咬人。
【译文】
鸩笑着说:“你难道不毒害世上的人吗?说我毒害世人,那不是实情。你毒害世人,是有意去咬人造成的后果。我因为恨你的故意咬人,所以才吃你以示惩罚。世上的人察知我能惩罚你,所以养育我来预防你的伤害;又察知你的毒会沾染我的羽毛、肢体,所以又利用来杀人。我的毒来自你的毒,我因为痛恨作恶而蒙受了坏名声。不过用毒来杀人的,是人类;这就像人类持兵器去杀人,是兵器犯的罪,还是执兵器的人犯的罪呢?所以并非我毒害人的道理,是明摆着的。世上的人之所以养育我而不养你,原因也是很清楚的。我没有毒害人的动机,而是因想除恶而得了坏名声,所以人们要使用我。我的所作所为,是先人后己的体现。先人后己而宁愿有坏名声,并不是真正的坏名声。你揣着毒害人的心思,抬头睁大眼睛躲藏在乱草丛里,找机会伤害人以获得自己的快乐。今天遇到了我,是天意呀,你还能用狡辩来躲过一死吗?”
蛇不能答,鸩食之。夫昆虫不可以有心,况人乎!
【译文】
蛇听后再无法应答,于是被鸩吃掉了。连昆虫和鸟兽动物都不可有伤害外物之心,何况是人呢!
答鲁问第六
【题解】
本章中第一段围绕着如何“学行学文”而展开。“学行学文”是指学习的具体内容,在儒家那里开始提出。《论语·述而》中有“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句,即是一例。这里的行,是指对中国传统道德伦理的践履;文,是指对那些道德原则的修饰与表现,诚如本文中所说的“仪也,饰其所行之善也”。正是如此,所以中国人即使将“文”的含义扩展到一切的知识与文学,还是认为它是为实践道德原则服务的,而没有独立的“文化”学习这一说。
与儒家所说不同的是,无能子把行、文的源头归之于“心”,由于“心”的活动以符合自然天性为合理,所以行、文最终归属便是“自然”。否则就是私心。既是如此,行文只要通过复返于内心的自然天性就会达到合理合适的程度,而不是通过外在的模仿就能实现的。这里突出了内心感悟的重要性,从内与外的矛盾统一角度,较好地处理了行、文、心三者的关系,具有理论上的新意。
后一段文字,记载了无能子对鲁的酗酒行为的分析。他指出鲁借酒消愁,是对自身忧悲之情缺乏认识所致,所以只有对人的情感渺茫不可及有所认识,才能从沉迷于酒的恶习中摆脱出来。这段话将人的情感做了完全的否定,有其道家消极应世的一面;但是换个角度来看,也是对人类理性的召唤,有其合理的地方。
一
无能子从父之弟鲁1,求学于无能子。无能子曰:“何学?”曰:“学行学文。”无能子曰:“吾不知所以行,所以文,然前志中所谓圣人者2,吾尝偶观之。其言曰:行,行也,行其心之所善也。文,仪也,饰其所行之善也。丧者本乎哀。哀,行也;齐缞之服、祭祀之具3,文也。礼者本乎敬。敬,行也;升降揖让,文也。乐者本乎和。和,行也;陶匏丝竹4,文也。文出于行,行出于心,心出于自然。不自然则心生,心生则行薄,行薄则文缛5,文缛则伪,伪则乱,乱则圣人所以不能救也。夫总其根者不求其末,专其源者不寻其流。汝能证以无心6,还其自然,前无圣人,上无玄天。行与文在乎无学之中矣。”
【注释】
1从父之弟:从父,作为亲属的称谓,指称祖父的亲兄弟的儿子,即堂房的叔伯。从父之弟,指堂叔伯父门中的弟弟,即堂房弟弟。《仪礼·丧服》“从父昆弟”注“世父叔父之子也”。
2前志:指从前的史书或文章。
3齐缞(zi cui)之服:粗布制的丧服。齐,谓将丧服下部的边折转缝起来。缞,披于胸前的麻布条。
4陶匏丝竹:泛指各种乐器。陶,陶制的乐器,如埙。匏,笙竽一类的乐器。丝,弦乐器,如琴瑟。竹,竹管乐器,如笛子。
5行薄:不厚道,品行差。文缛:礼仪繁杂琐碎。
6证:参悟。
【译文】
无能子的堂房弟弟叫鲁,他想跟随无能子学习。无能子说:“想学什么呢?”答:“学习道德践履与礼乐文化。”无能子说:“我不知道怎么去行,如何为文,不过以前史书里记载了一些圣人的教导,我曾偶然看到了一些。他们说:所谓的‘行’,就是指道德践履,去实施心中认识的‘善’。所谓的‘文’,是指礼仪,把所践行的‘善’形成仪式。比如办丧事是出于表达哀伤的情感。哀伤,是内心情感的流露;而穿着丧服、摆上祭祀的器具,便是‘文’即礼仪的表现。设置礼仪是出于对人的内心情感的尊敬。而这种‘敬重’,就是内心活动的付诸行动;至于各种场面中的位置安排、行礼动作,便属‘文’的范围。音乐的创制出于内心对和谐的需要。和,是这种需要的付诸实施;至于陶、匏、丝、竹各种乐器的演奏,则属于‘文’的范围。‘文’的出现来自‘行’的需要,而‘行’的指导者是内心,而‘心’又是出自人的自然天性。所以不是出自自然天性的属于私心,有了私心带来了行为的缺损,行为缺损则礼节烦琐、形式化,礼节形式化则导致人情的虚伪,人情虚伪则造成社会的混乱,这种混乱连圣人也不能解救。把握根本的不会被细枝末节所迷惑,专注于本源的不会受末流的左右。如果你能参悟无心的境界,恢复自然天性,忘却了圣人的言论,也没有了自然界的玄天等观念,那么不用刻意去学,行与文的认识就自然地存在于心中了。”
二
鲁他日又问曰1:“鲁尝念未得而忧2,追已往而悲3,得酒酣醉,陶然不知。今则不能忘乎酒矣。”无能子曰:“汝之忧,汝之悲,自形乎?自心乎?”曰:“自心。”曰:“心可睹乎4?”曰:“不可睹。”无能子曰:“不可睹者,忧悲之所生也。求忧悲之所生,且不可睹,忧悲何寄哉?忧悲无寄,则使汝遂其未得,还其已往,又将谁付耶?今汝随而悲忧之,是欲系风擒影也5。汝无忧悲之所寄,而有味酒之陶然,不能自得,反浸渍于麹糵6,岂酿器乎7?”
【注释】
1他日:后来有一天。
2念未得:没有实现愿望。
3追已往:怀念往事。
4睹:看见。
5系风擒影:即捕风捉影。
6浸渍:沉浸。麹糵(qu niè):酒精。糵,酿酒的曲。
7酿器:指酒桶。
【译文】
鲁又有一天问我道:“鲁曾经因为未实现的愿望而感到忧伤,因为追念往事而感觉悲哀,于是我饮酒到沉醉,便心情愉快忘却了所有的烦恼。现在已经戒不了酒了。”无能子问:“你的忧伤、你的悲哀,是出自形骸?还是出自内心?”答:“出自内心。”问:“内心的情感可以看见吗?”答:“看不见。”无能子说:“可见忧伤、悲哀是生成于看不见之处。既然不能看见忧伤、悲哀所生之处,那这样的忧伤、悲哀又怎么寄托呢?既然忧伤、悲哀无所寄托,那么即使让你实现了原先的心愿,回复到过去往事之中,你又能将这些获得的外物托付到哪里?今天你追随外物而产生悲哀、忧伤,是在做捕风捉影的事情呀。你对于没有来由的忧伤悲哀,试图通过沉醉于酒的方式解脱,不能通过思考而明理,反倒沉浸在酒精的刺激之中,难道你是酒桶没有脑子吗?”
第七(阙)
纪见第八
【题解】
本章记载了作者经历的三件事,笔调较为随意轻松,有感而发,但悟出的均是道家的基本理念,体现了由浅入深的特点。第一件有关幻人之事,作者悟出的是无分神于身,才能实施却火之术,若能实施“无心”,则“上德”的目标也能达到。
第二件记与秦村景氏有关枭即猫头鹰是否带来凶兆的辩论,作者表达的是人与毛群羽族“俱生于天地无私之气”、一律平等、不容伤害的观点。这与他在本书首篇《圣过》中的人为动物中一分子、众生平等的思想是一致的,有着佛、道两家思想影响的痕迹。
第三件则是借樊姓狂人之口,揭露了礼制名教的不合理性,谈到了其对人性的束缚。这在当时社会是一种很大胆的对社会主流意识的批判,直至今天仍值得我们去关注与思考。
一
秦市幻人1,有能烈镬膏而溺其手足者2,烈镬不能坏,而幻人笑容焉。无能子召而问之。幻人曰:“受术于师,术能却火之热。然而诀曰,视镬之烈,其心先忘其身。手足枯枿也3,既忘枯枿手足,然后术从之。悸则术败。此吾所以得之。”无能子顾谓其徒曰:“小子志之。无心于身,幻人可以寒烈镬,况上德乎?”
【注释】
1秦市:秦地集市。即今陕西一带的集市。幻人:能玩幻术的人。
2烈镬膏:把大锅里的油烧得沸腾起来。镬,大锅。膏,油。溺:沉,浸。
3枯枿(niè):枯树枝。
【译文】
秦国地方的集市中有一种玩幻术的人,他们能在烧开的热油锅浸入自己的手脚,沸腾着的油不会烫坏他们的手脚,玩幻术的人也笑容不改。无能子找他来询问原因。玩幻术的人说:“我这种幻术是从师傅那里学来的,它能退却烈油的炎热。不过也要有口诀的配合。这个口诀中说道:看到滚烫油锅,要先在心中忘掉自身,要把手脚认做为枯树枝,甚至连枯树枝般的手脚也忘掉,这样才能实施幻术。如果心生惊怕幻术就会失败。这是我所以成功的原因。”无能子回头对他的弟子说:“小伙子你要记住。忘掉了自身,实施幻术的人可以冷却热油锅,况且是达到了高层次精神境界者呢?”
二
无能子寓于秦村景氏民舍1,一夕枭鸣其树,景氏色忧,将弹之,无能子止之。景氏曰:“枭,凶鸟也。人家将凶则枭来鸣,杀之则庶几无凶。”无能子曰:“人之家因其鸣而凶,枭罪也。枭可凶人,杀之亦不能弭其已凶。将凶而鸣,非枭忠而先示于人耶?凶不自枭,杀之害忠也。矧自谓人者2,与夫毛群羽族3,俱生于天地无私之气,横目方足4,虚飞实走,有所异者,偶随气之清浊厚薄,自然而形也,非宰于爱憎者也。谁令枭司其凶耶?谥枭之凶,谁所自耶?天地言之耶?枭自言之耶?天地不言,枭自不言,何为必其凶耶?谥枭之凶,不知所自,则羽仪五色,谓之凤者未必祥,枭未必凶。”景氏止,家亦不凶。
【注释】
1秦村:村庄名。在山西、陕西等省均有设置。
2矧:况且。
3毛群:指有毛的兽类。羽族:指长有羽毛的禽类。
4横目方足:指有着横向视角与方形脚掌的人类。
【译文】
无能子住在秦村景姓的百姓家里时,一天晚上猫头鹰飞来到他家树上鸣叫,景氏面露忧色,准备用弹弓去打它。无能子劝阻了他。景氏说:“猫头鹰是凶鸟。据说这家人要出现灾祸就有猫头鹰来鸣叫,打死了它或许可以消灾免祸。”无能子说:“一个家庭因为猫头鹰的鸣叫而获灾,那确实是猫头鹰的罪过。不过即使是因为猫头鹰来鸣叫带来灾害,杀了它也不能消除已形成的灾难。如果它的鸣叫是发生灾难的预报,那不是猫头鹰出于忠心而先来向人预告吗?灾难不出自猫头鹰,杀了它反倒是伤害了它的忠诚。况且自称为人的,与有毛的兽类、长羽毛的鸟类,都赖天地无私的元气而生成,有着横向视角与方形脚掌的人类与飞在天空的鸟、奔走于大地的兽的不同之处,在于各自偶然地禀赋了元气的清浊、厚薄的不同,自然地形成了不同的模样,并非受制于气的爱护或憎恶。有谁能指令猫头鹰掌管报凶信呢?又是谁给了猫头鹰凶鸟的称号呢?是天地说的吗?还是猫头鹰自己说的呢?天地没有说过,猫头鹰自己也没说过,为什么就认定它是凶鸟呢?给猫头鹰安上凶鸟称号,又不知出处,那么可以说有五色羽翼、被叫做凤凰的未必象征吉祥,而猫头鹰也未必就是凶鸟。”景氏听了我的话不再去伤害猫头鹰,他的家庭以后也没有发生什么灾祸。
三
樊氏之族有美男子,年三十,或被发疾走1,或终日端居不言。言则以羊为马,以山为水。凡名一物,多失其常名。其家及乡人狂之,而不之录焉2。无能子亦狂之。
【注释】
1被发:披散着头发。疾走:快步奔跑。
2录:理睬。
【译文】
樊氏家族中有一位美男子,三十来岁年纪,他有时候披散着头发奔跑,有时则整天端正地坐着不说话。开口说话时,常常把羊称之为马,把山称之为水。凡是他称呼一件事物,大多与平时大家说的名字不同。他的家人及乡亲都说他是疯子,因此也不去理睬他。无能子也把他看做是疯子。
或一日遇于藂翳间1,就而叹曰:“壮男子也,貌复丰硕,惜哉病如是。”狂者徐曰:“吾无病。”无能子愕然曰:“冠带不守,起居无常,失万物之名,忘家乡之礼,此狂也,何谓无病乎?”狂者曰:“被冠带,节起居,爱家人,敬乡里,岂我自然哉?盖昔有妄作者,文之以为礼,使人习之至于今。而薄醪固醇酎也2,知之而反之者,则反以为不知,又名之曰狂。且万物之名,亦岂自然著哉?清而上者曰天,黄而下者曰地,烛昼者曰日,烛夜者曰月;以至风云雨露,烟雾霜雪;以至山岳江海,草木鸟兽;以至华夏夷狄3,帝王公侯;以至士农工商,皂隶臧获4;以至是非善恶,邪正荣辱,皆妄作者强名之也。人久习之,不见其强名之初,故沿之而不敢移焉。昔妄作者或谓清上者曰地,黄下者曰天,烛昼者月,烛夜者日,今亦沿之矣。强名自人也,我亦人也,彼人何以强名,我人胡为不可哉?则冠带起居,吾得以随意取舍;万状之物,吾得以随意自名。狂不狂吾且不自知,彼不知者狂之亦宜矣!”
【注释】
1藂翳(cóng yì)间:树林深处。藂,草木丛生的样子。翳,遮蔽。
2薄醪(lǎo):浊酒。醇酎(zhòu):经过多次酿造的醇酒。
3华夏:指居住于中原地区的汉族。夷狄:指居住于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
4皂隶臧获:均为奴隶的名称。皂,卫士,无爵而有员额者。隶,因犯罪而服役者。臧,男奴隶。获,女奴隶。
【译文】
有一天与他在树林间偶遇,无能子对着他叹息道:“一个强壮的汉子,体貌又高大端正,可惜得了这样的病!”疯子缓缓地说:“我没有病。”无能子惊讶地说:“你衣冠不整,生活没有规律,又不记得万物的名称,忘记了家乡的礼节,这就是疯了呀,怎么会是没有病呢?”疯子说:“衣帽穿戴齐整,日常起居有规律,爱护家人,敬重乡亲,这难道是我自然本性中的东西吗?不过是以前有胡乱作为的人,用礼仪来规范人的行为,使人通过学习遵循到现在。薄酒和醇酒原本同属于酒,知道这个道理而反对加以外在的区别的人,反倒被以为是不明事理,还被叫做是疯子。再说世间万物的名字,难道是天生带来的吗?把清虚居上者叫做天,色黄居下者叫做地,照亮白天的叫做日,夜里发光的叫做月;还有风云雨露,烟雾霜雪;还有山岳江海,草木鸟兽;还有华夏夷狄,帝王公侯;还有士农工商,皂隶臧获;以及是非善恶,邪正荣辱,都是胡乱作为之人强加冠名的呀。日子一长人们也就习惯了这样的叫法,不了解当初强加冠名的情况,于是就沿袭下来而不敢变更了。如果以前那些胡乱作为的人把清虚居上者称之为地,色黄居下者称之为天,白天照明者称之为月,夜里照亮者称之为日,现在也就会沿用下来了。被强取的名字出自某人之口,我也是人,为什么那些人可以为万物强加名称,我就不可以做呢!穿衣戴帽的方式、日常起居的安排,原本可以由我自己随意取舍;千姿百态的外物,也可以由我自己随意命名。疯没有疯我也不知道,那些不了解我的人,把我看做是疯子也是可想而知的!”
第九(阙)
第十(阙)
固本第十一
【题解】
与本卷中前几章的写法不同,这里没有故事情节,不过每一段都出现诸如兵器、棺椁、桑蚕、垤蚁、井蛙之类的事物,还是有以形象喻理的样子。
第一段讲圣人制造了五兵、罗网,致使人类出现相互残杀及捕猎鸟兽鱼虫的现象,愈演愈烈之后,衰世也因之出现。这个观点与《圣过》等篇一致。
第二段讲到造棺椁的工匠与治人病的医生,因为利益趋向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心理状态,是有为即受目的性的驱使而形成了爱憎的倾向,所以唯有本着“无为”的初心,才能仁济天下。此说应当以庄子思想为根据,《庄子·天地》中曰:“无为为之之谓天,无为言之之谓德,爱人利物之谓仁,不同同之之谓大……循于道之谓备,不以物挫志之谓完。”便是把“无为”与“仁爱”有机结合的典范。
第三段讲有用之害,桑蚕因吐丝能被人类制成衣服穿,而受烹煮死去,一般人把这种不幸归之于命运,而不知若能“无为”无所长,则不受幸不幸的约束,也没有命运可言。这个思想也与庄子有关。《庄子·天地》曾讲到山中大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说明有用则可能招致残害,与本文的意见一样。不过庄子于此事物看得更为辩证,他也看到有的物体却有可能因无用而被抛弃,所以他的处世观念是处于材与不材之间。这种见识在无能子这里还是不曾出现。可能是他对现实社会中因有材而遭罪的情况看得更多一些,所以对这方面的不合理状况也有了更多的关注与评判。
第四段讲了世人对“无为”的不理解,他们就像生活于井底、小土堆中的蚂蚁、青蛙一样,无法理解拥有虎豹、鲸鲵的高山大海的景象。这应当是作者对自己学说不能被世人所理解的一种感叹吧!
一
五兵者1,杀人者也。罗网者,获鸟兽虫鱼者也。圣人造之,然后人能相杀,而又能取鸟兽鱼虫焉。使之知可杀,知可取,然后制杀人之罪,设山泽之禁焉。及其衰世,人不能保父子兄弟,鸟兽鱼虫不暇育麛鹿鲲鲕2,法令滋彰而不可禁3,五兵罗网教之也。造之者复出,其能自已乎?
【注释】
1兵:泛指多种兵器。说法不一,一说指矛、戟、钺、楯、弓矢,一说指矛、戟、弓、剑、戈。
2麛(mí)鹿:小鹿。鲲鲕(ér):鱼子,小鱼。
3滋彰:更加明确。
【译文】
兵器,是杀人的工具。罗网,是用来捕捉鸟兽虫鱼的用具。它们由圣人制造出来,然后人类用兵器来相互厮杀,用罗网获取鸟兽、鱼虫等动物。为了使人们知道哪些人可杀,哪些动物可以获取,圣人又列举出可杀之人的罪行,设定了山林水泽禁猎的范围与条件。等到了世道衰败的时候,人们连自己的父子兄弟都保护不了,鸟兽鱼虫等动物也得不到养育诸如小鹿、小鱼等后代的机会,法令订得很详细却得不到执行,这都是受到如五兵、罗网这样的杀虐工具教坏的结果。制造这些工具者如果活到现在,想来也不能控制得了这样的局面吧!
二
棺椁者1,济死甚矣。然其工之心,非乐于济彼也,迫于利也。欲其日售则幸死,幸死非怨于彼也,迫于利也。医者乐病,幸其必瘳2,非乐于救彼而又德彼也,迫于利也。棺椁与医,皆有济救,幸死幸生之心,非有憎爱,各谐其所欲尔3。故无为之仁天下也,无棺椁与医之利,在其济死瘳病之间而已。
【注释】
1棺椁:棺材。内棺叫棺,外棺叫椁。
2瘳(chou):病愈,治愈。
3谐:符合,满足。
【译文】
棺材,是安顿死者的器物。不过制作它的工匠心里,并非想对死者有所帮助,而是出自利益的驱使。他们希望每天能售出棺材从而希望有人死去,这种死人的希望并非是对死者有所怨恨,而是受到利益驱使的结果。作医生的希望有人生病,为能治好人的病而高兴,这不是因为乐于救助别人而施恩德于人,而是受到利益驱使所致。做棺材的工匠和医生,都对别人有所救助,却有愿别人死去或生存的心思的不同,这并非出自对人的憎爱之情,而是与各自的利益欲念有关。所以只有以无为之心施仁于天下,才能没有做棺材、当医生这样的利益考虑,只出自帮助死者、治愈疾病这样的目的而已。
三
角触蹄踏1,蛇首蝎尾2,皆用其所长也。审其所用,故得防其所用而制之。是以所用长者,不如无用。食桑之虫,丝其肠者曰蚕,以丝自舍曰茧;茧伏而化,于是羽而蛾焉。其禀也宜如此,犹兽之胎,鸟之卵,俱非我由也。智者知其丝可缕,缕可织,于是烹而缕之3,机杼以织之4,幅而缯之5,缯而衣之6。
【注释】
1角触:指动物用角去抵触对手。蹄踏:指动物用蹄子去践踏对手。
2蛇首:指蛇用头部的嘴去咬对手。蝎尾:蝎子尾巴上有毒钩,用以防敌与捕虫。
3烹:煮。缕之:指做成丝线。
4机杼:指织布机与梭子。
5幅:布帛的宽度。
6缯:古时纺织品的总称。
【译文】
长角的动物会用角去抵触侵犯者,长蹄子的动物会用蹄子来践踏侵犯者,蛇用有毒的牙齿去咬对手,蝎子则用含毒的尾巴攻击对手,它们都用到了自己的长处。若通过考察得知了它们的特长,就能通过防御而制服它们的进攻。所以使用特长,还不如没有长处。有一种吃桑叶、肠子里产丝的虫名字叫蚕,它用丝做成住舍叫茧;蚕在茧中藏伏一段时间之后会有变化,长出翅膀成为蛾子。它禀赋的天性就是这样的,这就像兽类的怀胎、鸟类的产卵一样,都不是主观选择的结果。有的聪明人想到了它的丝可以做成线,线可以织成帛,于是用开水煮烫蚕茧抽出丝线,又用带梭子的织机加以编织,成为有一定宽幅的绸帛,做成衣服穿在身上。
夫蚕自茧将为蛾也,非为乎人谋其衣而甘乎烹也。所以烹者,丝所累尔。烹之者,又非疾其蚕也,利所系尔。夫兽之胎,鸟之卵,蚕之茧,俱其所禀也。蚕所禀独乎丝,丝必烹,似乎不幸也,不幸似乎分也。故无为者,无幸无不幸,何分乎?
【译文】
蚕自造蛹茧是为变成蛾子准备的,不是为人类制作衣服而甘心受到烫煮的。它之所以会遭遇烫煮的祸害,是受到了丝的牵累。对它烫煮的人,也不是与蚕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关系到自身的利益罢了。兽类的怀胎,鸟类的产卵,蚕的生茧,都是出自天然的禀性。蚕所禀赋的唯独是丝,而丝则必然地受到烫煮,好像是它的不幸,而这种不幸又来自于它的命运。所以无所作为者,没有幸或不幸的问题,又怎么会受到命运问题的困扰呢?
四
有为,善不必福,恶不必祸,或制于分焉1。故圣人贵乎无为。垤蚁井蛙2,示以虎豹之山、鲸鲵之海3,必疑,熟其所见也。嗜欲世务之人,语以无为之理,必惑,宿于所习也。于是父不能传其子,兄不能传其弟。沉迷嗜欲,以至于死。还其元而无所生者,举世无一人焉。
【注释】
1分:指命运。
2垤(dié)蚁:生活在小土堆里的蚂蚁。井蛙:井底之蛙。
3鲸鲵:即鲸鱼。雄性称鲸,雌性称鲵。
【译文】
刻意而为之,做了善事不一定有福报,做了坏事也不一定遭受祸害,这或许有受命运支配的因素。所以圣人最珍惜的还是无为。对生活于小土堆中的蚂蚁和井底的青蛙,去描述虎豹出没的山峦、巨大鲸鲵畅游的大海,一定不能相信,这是因为超出了它们日常熟悉的见闻范围。对追求享受热衷于俗务的人,告之以无为的道理,一定会受到怀疑,是因为这些人的认识被平素养成的习惯所限制。所以做父亲的无法把所认识的“无为”道理传授给子女,做兄长的不能把懂得的“无为”道理告诉给弟弟。人们都沉迷于对欲望的追逐之中,至死不改。能够恢复原初的天性而不生成欲念者,满天下也找不出一个。
嗟乎!无为在我也,嗜欲在我也。无为则静,嗜欲则作。静则乐,作则忧。常人惑而终不可使之达者,所习症之也,明者背习焉。
【译文】
哎呀!能够认识“无为”的本质在于我自己的觉悟,而贪求享受也在于我的一念之间。能够认识“无为”的境界就能使心获得平静,而追求欲望则心神不定。心境平静就会感到愉快,心思纷扰则会带来忧虑。一般人之所以无法走出迷惑困境,是受到习惯影响落下的毛病,所以明智的人要反习惯而行之。
第十二(阙)
第十三(阙)
第十四(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