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卦 渐
艮下巽上,风山渐。
渐,女归吉,利贞。
渐卦,上巽下艮。巽为长女,艮为少男,以长女于归,进而得位,故吉。《杂卦传》:“渐女归,待男行也。”待男而行,故利守贞,此其所以为渐也。
彖曰:渐进也,女归吉。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止而巽,动不穷也。
《序卦传》:“渐者,进也。”渐与归妹反对,兑震为归妹,艮巽为渐,归妹三阳,至此全升。兑以少女而化长女,震以长男而化少男,故曰渐进也。女归吉,九二升为九五,进而得位,往有功也。贞者,正也,进以正,则女子于归,亦可以正邦也。其位维何,九五之刚得中也。艮止而巽巽,逊也,虽与震动相反,而动实不穷也,动无败事。
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德善俗。
巽木在艮山之上,山上有木也。山上有木,较之平原生长颇迟,其长以渐,故谓之渐。君子以此居于德而善其俗,整躬率物,熏陶而渐染之,不求速也。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
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离为鸟,坎为水。中爻互离,鸿也。互坎,河也。初六鸿渐,未及水也,于河之干干,水滨也。阳为丈夫,阴为小子义见随卦。艮为言,以艮之下爻,未能遽进艮止,其在小子,未免危厉有言危惧之言,然可无咎。小子之厉,尚隔坎险,以恐致福,义无咎也。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
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艮为山,为石。六二鸿渐,未及山陵,则于磐石之上,饮食衎衎,吉矣。饮食衎衎,志在九五,不素饱也素,白也,虚也。志有所在,非徒饱食而已。二渐磐上,已近山陵,较之诸爻,独为得地,但时(1)[1]犹未至,故饮食晏乐,安以待之。衎衎,自得之义。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高原曰陆,九三鸿渐艮山之巅,亦陆之高者。乾以九四降三,互坎为夫,遇艮而止,是夫征不复也。坤以六三升四,互离为妇,遇巽而入,是妇孕而不育也,凶矣。上下相借,坎离皆不成,四非婚媾,乃寇盗也。坎为寇,此则不利为寇,利用弓马以御寇耳。坎为弓马,夫征不复,上别二阳,离群丑也丑,类也。妇孕不育,以女失男,失其道也先迷失道。利用御寇,令其巽顺,以相保也位四归巽。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坎为宫,六四以巽木而居坎宫,是桷也桷,椽也。六四地连九五,承恩意外,志渐于木,而或得其桷,身荫大厦,亲近天威,何咎之有?巽,顺也。或得其桷,位居巽柔,上承九五,顺以巽也。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巽为长,为高陵也。九五巽中,鸿渐于陵,三五正应。二其妇也,而阻于坎险,止而不进。二四三爻,是为三岁。二五之中,三得半坎,四得半离,皆不成孕。而有应必合,坎险之阻,终莫之胜,吉矣。终莫之胜,吉,二五嘉会,得所愿也。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
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三上两刚不应,而实为同气。九三既渐于陆,故上九亦渐于陆。鸿飞于天,其序不紊。今渐于陆,或遗其羽。其羽可用为仪吉,旌旄、旗饰之类皆饰毛羽,其羽可用为仪。吉仪以羽别,不可乱也。
第五十四卦 归妹
兑下震上,雷泽归妹。
归妹,征凶,无攸利。
归妹上震下兑,以震兄归其兑妹,此父亡女幼,兄主其礼者。征凶,谓六三也。无攸利,谓上六也。
彖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人之终始也。说以动,所归妹也。征凶,位不当也。无攸利,柔乘刚也。
夫妇,人伦之首。归妹,天地之大义也。乾天坤地,万物之父母,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乾以九四交坤,化长男而为兄。坤以六三交乾,化少女而为妹。《杂卦传》:“归妹,女之终也。”妹以女终而归始,归妹人之终始也。兑说而以震动,父亡从兄,以其所归者妹也,卦与(2)[2]渐反,征凶。九五降为九二,兑之三位不当也。无攸利,阳降阴升,柔乘刚也。
象曰:泽上有雷,归妹。君子以永终知敝。
震雷在兑泽之上,泽上有雷也,雷薄泽上。秋金司令,阳气收敛,将有归藏之意。震雷为兄,兑泽为妹,是谓归妹。归妹,女之终也。君子以此,于永终之始,而知异日之敝,欲善其终,必善其始也。
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象曰:归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兑为妾,初九居兑之下,地卑位贱,非妹也,是其娣媵妾耳。震为足,足能履也。今益一刚而成毁折兑为毁折,震足不成,则已跛矣。而跛亦能履,前征则吉。诸侯嫁女,娣姪皆从,此为恒事。归妹以娣,以其恒也。娣从妹行,以妾承嫡(3)[3]。跛能履吉,位相承也,初承九二。
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
象曰: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
离为目,目能视。九二前临兑缺,离目不完连三隔四,则已眇矣。而眇亦能视,然究非离照光明之象。利于幽人之贞,兑为常,幽闲贞静,娣道之常。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初九之恒,亦常义也。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
象曰:归妹以须,未当也。
六三兑柔妹也,而地非中正,则其须也须,媵妾也。熊过曰:“《天官书》:须女四星。则贱妾之称也。”三上两柔不交,前无应与,莫可进征,反归于家,亦其娣辈耳。归妹以须,位未当也。
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九四位当坎险,有归妹愆期之象。然究以震动之爻,不终陷也。不过迟归,自有时耳。坎为志,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
象曰: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贵行也。
六五,柔得尊位,女之贵者下应九二,有帝乙归妹之象帝乙,殷纣之父。帝妹下嫁,正位宫中,是曰小君。乾为衣,坤为裳,君处坤爻,娣在乾位,是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袂,衣袖也。然以黄裳居尊,何在衣袂之间?离日坎月,东西相望震东兑西,是谓之望。坎月几望,离日亦合互坎互离,象如合璧,男女嘉会,吉矣。帝乙归妹,虽不如其娣之袂良也,但因其位在中,以贵行也。
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象曰:上六无实,承虚筐也。
阳道实,阴道虚。兑为羊,坎为血。婚姻之礼,女有承筐之仪,男有刲羊之敬。上六与三,两柔不交,女欲承筐,而无实也。士欲刲羊,而无血也。地远位穷,其象如是。归妹之不成者,无所利也。震为仰盂,其形筐也。上六无实,但承虚筐也。《礼》:妇见舅姑,以特豚之鼎,枣栗修脯之筐,拜舅姑于堂,而妇礼成焉。承筐刲羊,旧作祭祀解。《左传》:“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而遇此爻曰:士刲羊,无血也。”女承筐亦无贶。贶,赠也。此乃婚姻往来之仪,非祭祀也。
第五十五卦 丰
离下震上,雷火丰。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
丰卦,上震下离,其象亨通。离明震动,王者假之,以成丰大。坎忧离乐,中爻三四在两阴之内,是有坎象。既有离乐,则勿用坎忧。兑为夕,震为朝,离居震下,日未朝也,去中尚远,是宜日中。俟至六五之位,离照当中,则丰之极矣。
彖曰:丰,大也。明以动,故丰。王假之,尚大也。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人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丰,大也。离明而以震动,明升中位,故丰。王者假之,用其明离,以为震动,所以尚大也以大为尚。坎为忧,离与坎反,庆誉在后六五,是当勿忧。离为日,宜日中,宜升六五以照天下也。日中为丰,但有丰必有俭,日中则昃,月盈则食上六,盈虚之常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与鬼神,禀此天地之气化者乎。
象曰:雷电皆至,丰。君子宜以折狱致行。
震雷与离电相合,雷电皆至也。丰,大也。以离之大明,而有震之大动,升天中而照四表,是谓之丰。君子以此发离明而折狱,象震威而致刑,情真罪当,众说人归,君子之业,所以丰也。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灾也。
离明升于六五中则丰,初二三四离日不中,皆未丰者,而初更相远。震为主虞氏注:“易离”,初九(4)[4]、震四同居卦下,两刚相敌,是为配主。初与四遇,离震相合,乃成其丰。离为日,十日为旬,虽满一旬,亦自无咎。往当有尚,可相会也。虽旬无咎,盛未衰也。过旬之后,盛极见衰,则为灾也。一卦三爻,应一月三十日,一爻一旬。过月之旬,月盈则食,犹之过日之半。日中则昃,一月犹一日也。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
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蔀,草名。《广雅》谓之蔀。巽为茅草,蔀之类。六二离中,即日中也。是丰当在日,而爻居互巽之柔,但见蔀草,则丰其蔀耳。盖震为仰盂,有斗象焉。震在离上,仰而视之离目,日中见斗,是非日中,实日升而未曙也。坎为疑,为疾,二五具互坎之象。疑,疾也。丰大原宜日中,若未曙而往,丰草迷经,星斗在天,涉历大泽之中,兑必得疑疾。以离日方升,地远五六,故象如是。若有孚发,则吉。有孚发若,虽未至得中,而位以发其志也离中为孚。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沬,折其右肱,无咎。
象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股,终不可用也。
沛,泽也。崔骃达旨,虻蚋之趋,大沛是也。兑为泽,离为日,坎为夜,巽为股。九三离终,而居互兑之始,大泽在前,丰其沛也。又值互坎,日中而见昏昧沬、昧通,是非日中,实日升而未晓也。此而往焉,巨泽迷漫,云障天昏。入于坎险而遭兑折,折其右股兑位西,右股也,虽得无咎,伤亦多矣。丰其沛,巨泽阻隔,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股,支体残伤,终不可用也。
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
象曰:丰其蔀,位不当也。日中见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九四震初,草木蕃鲜,亦丰其蔀也。又于日中而见星斗,此非日中,亦日升而未明也。四者,初之配主;初者,四之夷主。言其两刚相敌,与之等夷也。若遇其夷主,以震动而得离初,明升在近,则吉矣初与二连。丰其蔀,多惧之地,位不当也。日中见斗,离光未达,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初来二升,离光照临,明则行也。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雷电合则章,时当六五,雷开天见,离明来矣,黯然自章。《彖辞》所谓“宜日中”者,于六五之位,离明升焉。日午天中,光华未昃,是真所谓日中也。丰莫丰于此际,保有庆誉,吉矣。六五之吉,时丰而有庆也。六二之有孚发若而吉者,发于此也。初九遇其配主而无咎,九四遇其夷主而有吉,皆以此爻。盖卦自下画,先画为主,后画为客。初与四居二卦之下,离震之主也。非二爻相遇,二在离中,仅得发志。五在震中,何日来章哉。两主相遇,离日自升,一至六五,则来章庆誉,吉不可言。非但信以发志,永失弗缓而已也。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象曰:丰其屋,天际翔也。窥其户,阒其无人,自藏也。
上六以高位而处丰终,丰其屋矣。所谓富润屋者,而萑苇苍筤,草木藩鲜,实蔀其家,是亦故宫禾黍之时也。坤为户,乾为人,震为夫,巽为妻,兑为妾,坎为儿,离为女,皆其人也。乃乾得上缺,人象不具六五兑缺。而上以坤爻处于震末,动极欲静,坤户将合。窥其户隙之中,阒其无人,以离日之明,而隔震三之位,天三生震木,三岁不觌一人,凶矣。丰其屋者,处盛满之时,扬扬自得,天际翔也。窥其户阒,其无人者,势衰道穷,自避藏也。盛极必衰,物极必反。上以震动之终,后归于静,丰化而为俭,在此时矣。《彖传》所谓“日中则昃,月盈则食”者。扬子云解嘲:“炎炎者灭,隆隆者绝。”炎炎如离,隆隆如震,终至灭绝。观雷观火,为盈为实,天收其声雷收,地藏其热火藏,离(5)[5]明之家,鬼瞰其室,正谓此爻也。
第五十六卦 旅
艮下离上,火山旅。
旅:小亨,旅贞吉。
旅卦,上离下艮,离柔得中,艮止在下,其兆小亨。旅贞吉,二五之爻是也。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旅之时义大矣哉!
旅与丰反,震离为丰,离艮为旅。旅之小亨,以离升于上,是为外卦。离得中乎外,而顺乎两刚之中。震降于下,反而为艮。艮止在内,而丽乎离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旅之时义大矣哉。离动于下则曰丰,积小以高大也。离止于上则曰旅穷,大而失居也。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离火在艮山之上,山上有火也。山居其所,而不可动;火动于上,而失其居;譬之于人,失地远客。是谓之旅。君子以此明审用刑,而不留其狱。明以象离,慎以法艮,哀旅人之穷,而狱尤离中之困苦者,何宜淹留也。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
象曰:旅琐琐,志穷灾也。
艮为言。初六艮止之始,旅寓空乏,不能前征,止于下客之位,而主人摧辱,琐琐有言。数蹇时屯,斯其所自取之灾,于人何尤?旅琐琐,以志穷而致灾也旧注以“琐琐”为“旅人琐屑”,则“斯其所取灾”句无来历矣。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
象曰:得童仆贞,终无尤也。
艮为门阙,为童仆。巽为利市三倍。六二羁客而入艮庐,得以即次而安。即,就也。次,舍也。《左传》:“再宿曰信,三宿曰次。”位当互巽之柔,以三倍之利,怀其重资,得其童仆,其道可贞。得童仆而守贞,终无过尤也。《彖辞》所谓“旅贞吉”者,即此爻也。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
象曰:旅焚其次,亦已伤矣。以旅与下,其义丧也。
九三艮终,居兑始而连离初,旅寓道途,以离火分其次舍。兑缺丧其童仆,客路困穷,守贞愈厉,旅焚(6)[6]其次,亦已可伤矣。以旅之上兑而与下艮,兑毁艮成。其义丧也,义丧艮之童仆兑为毁折。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
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九四下履艮庐,旅中于此栖处,而当互巽之终,上离之始。既怀巽资,后得离斧于氏《易》“离”为“斧”,食候资粮,足以充腹,干戚足以卫身,旅客之顺境也。但离为心,兑为说,方在离刚,未及兑柔,我心不快耳。坎为忧,三四在中有坎象,盖旅而于处,未得位也。身在艮庐之外,上又未及六五,虽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
象曰:终以誉命,上逮也。
离为雉,为矢。六五离中,以矢射雉。兑为缺,巽为命,惜互兑缺,一矢遂亡。幸履巽顺,终以誉命。盖离为雉,巽为鸡,五在离中,二居巽下,二五正应,而两柔不交,孤立无援,故不见巽鸡,但有离雉,而离雉已翔,反亡一矢,非佳兆也。然巽为顺,二居巽柔,顺守臣节,终以兑口而出巽命,且加奖誉之辞。以天子蒙尘,羁旅道路,赖守土之臣,忠顺富饶,供御无缺,故有褒赏之命。终以誉命,自上逮下也逮及六二。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啕,丧牛于易,凶。
象曰:以旅在上,其义焚也。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
离为鸟,为火,为牛。上九离终,鸟栖科上,离于木为科上槁,以离火而焚其巢。上与三应,是即旅焚其次耳。旅人先笑而后号啕,其时然也。下乘兑说,故先笑。上焚旅次,故后号啕。九三焚次之后,又丧童仆,上九何能独免,又复丧牛于疆场之间,客况于此,凶矣。总以失位道穷,下乘兑缺,故有诸象。以旅在离中,有炎上之火,其义焚也。离为目,坎为耳,丧牛于场之时,现有离目,尚不能见,况无坎耳,其何能闻?是将终莫之闻也。九三以旅与下,其义丧也,而亦兼焚。上九以旅在上,其义丧也,而亦兼丧。远托异域,叠罹灾祸,以行路之难,而当涸辙之困,援孤亲寡,能无号啕。《杂卦传》:“同人亲也。”人同金断,故先悲而后笑。旅寡亲也,亲寡连穷,故先乐而后哭。此今古人情之常,非独阮嗣宗一人而已。
第五十七卦 巽
巽下巽上,巽为风。
巽,小亨,利攸往,利见大人。
阳为大,阴为小。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以柔顺乎刚也。二五为大人,大人之利,见于二五中正之位。初与四巽之柔也,以柔承刚,即以小顺大,故亦利见二五之大人。利见大人,故利有攸往。然究非大人之利,故曰小亨。
彖曰:重巽以申命,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顺乎刚,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巽为金申重也。两巽相合,是为重巽。以申命,坎为志,二五皆刚,巽乎中正,而坎志以行。巽,入也,顺也。两柔卑逊,甘居下位,顺乎二五之刚。二五刚中,是为大人。初四柔巽,顺承大人,而无违心,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也。
象曰: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巽为风,两巽相重,是随风也相随而至。随风继至,草偃波靡,逊而善入,是谓之巽。风流令行,王化之要,君子于此,以申命行事,法重巽以申命,章程详著,而后以事有成,化民善俗之良法也。
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
象曰:进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贞,志治也。
巽为进退不果,柔巽而多疑也,利于武人之贞,以刚治柔。盖前有二刚,一柔初进,常怀不胜之心,是以多疑。进退莫决者,其志疑也。利武人之贞,则志治也。疑者必乱,治而不乱,则疑去矣。履之六三,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所以治其互巽之柔也。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纷若,吉无咎。
象曰:纷若之吉,得中也。
巽木以二偶而承二刚,其象床也。二在床中,而巽之柔在床下。巽兑相反,正之为巽,则柔在下;反之为兑,则柔在上。兑为巫史者,巫之类也。二居互兑之始,下乘反兑之柔,有史巫之象。礼王者,前巫而后史。二与五应,五王位也。若用史巫记告,前后纷若史以记言,巫以告语,振其柔懦而以刚终,亦同九五,则吉而无咎。纷若之吉,以得中也。
九三:频巽,吝。
象曰:频巽之吝,志穷也。
九三巽终,此以下巽之终,而濒于上巽之始者频,濒通滨也。三与上皆处终位,终则穷,其象多吝。坎志在二五之中,至于三上则已过中而失位,前途既尽,坎志乃穷。频巽之吝,其志穷也。
六四:悔亡,田获三品。
象曰:田获三品,有功也。
六四上巽之始,下乘二刚,互兑而成附决。附于乾上,而有决断。决则疑去,其悔乃亡。而爻在离中,以戈兵纲罟而行春猎《穀梁传》:“春猎为田。”巽为鸡,兑为羊,离为雉。四居三卦之中,而皆有之,是田获三品之象,亦巽利三倍之义也。夫五多功,田获三品,则四六有功也。
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
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九五上巽之中,阳刚得位,贞吉悔亡,无所不利。巽柔在下,虽无初也,而巽刚在上,则有终矣。此宜用庚金之刚,以治巽木之柔。先庚三日,自丁而己振。后庚三日,至癸而不衰。庚,更也。巽懦尽更,疑破悔亡,是以吉也。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上九:巽在床下,丧其资斧,贞,凶。
象曰:巽在床下,上穷也。丧其资斧,正乎凶也。
上九重巽之终,身在床上,而重巽之柔则在床下。是而互兑之上爻,以兑之毁折,丧其巽资离斧,守贞愈凶。巽在床下,故上穷也。贞者,正也。丧其资斧,时否极矣,犹欲守正而免乎?适见其凶也。
第五十八卦 兑
兑下兑上,兑为泽。
兑,亨,利贞。
兑有亨象,刚得中也,而利于守贞,柔在外也。
彖曰:兑,说也。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说以先民,民忘其劳;说以犯难,民忘其死。说之大民劝矣哉。
《说卦传》:“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故兑者说也。说,音悦。
兑与巽反,刚在中而柔在外。巽反为兑,物被其泽,是以可说,而说以德正为贵。下兑在人位,上兑在天位,兑以利贞,是以应乎天而顺乎人。坎为劳,为死火主水生,主死。说以先民,民忘其劳;说以犯难,民忘其死,以初刚易其下柔也。说之大,民劝矣哉。
象曰: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
丽,附也。兑为泽,二兑相附,是为丽泽。《说卦传》:“兑,正秋也,万物正所说也。”有心为说,无心为兑,故悦命。兑悦一也,是谓之兑,犹之咸本为感,无心则为咸耳。兑为口,言论所由出。君子于此,以朋友讲习讲论熟习,亦人之相丽,而可悦者也。
初九:和兑,吉。
象曰:和兑之吉,行未疑也。
巽为不果,以一柔而乘两刚,是以多疑。兑为附决,以两刚而戴一柔,是以善断。初九兑之基,未至于决,是为和兑。志未决则气和,和者决之未成也,其兆吉。和兑之吉,兑虽不能决断,然以刚处下,较之巽柔,其行亦未疑也。
九二:孚兑,吉,悔亡。
象曰:孚兑之吉,信志也。
二五两刚在中,上下相孚,是谓孚兑,吉而悔亡。坎以中满,为志为孚。孚者信也,孚兑之吉,信其志也。
六三:来兑,凶。
象曰:来兑之凶,位不当也。
六三以二偶乘两刚,兑自此成。两兑相附,联翩而至,此其先来者也,是谓来兑。爻因上缺而成毁折,凶矣。三失位,故多凶,位不当也。来兑之凶,位不当也。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
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
九四上兑之始,是以和兑之例也。而下履互巽之柔,则以巽懦而生商度之心,是为商兑,进退犹豫,意未宁也。介于毁折之位,未免忧悔致疾。然而有喜,九四之喜上连九五,以刚胜柔而有庆也。
九五:孚于剥,有厉。
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
九五与二,中满相孚。而孚于上缺之下,一阳剥损,未免有厉。孚于剥,虽有厉心,而位自正当也。二与五,《彖传》所谓“刚中”也。
上六:引兑。
象曰:上六引兑,未光也。
上与三同位,六三下兑,已先来矣。而与上六同气相招,复自下引之,是为引兑,引之则上兑亦来耳。三在离中,有光明象,而位亦不当成凶。上六处兑缺之终,地尽位穷,未有离光也,岂能吉乎。
第五十九卦 涣
坎下巽上,风水涣。
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
涣卦,上巽下坎,有亨象。王九五在中位,以互艮而有宗庙,故假于有庙假、格同。巽木行坎水之上,故利涉大川,然究以行险为虑,利在守贞。
彖曰: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涣与节反,坎兑为节,风水为涣。节以九五刚爻,陷于坎中,故其道穷。涣之亨者,以上坎之刚,来居九二而成下坎。兑反为巽,木升水上,利济有赖,是以不穷。六四本以兑三而为内卦,今居巽四,是柔得位乎外,而上同于五也。艮为宗庙,王假有庙,王乃在九五之中也。利涉大川,乘巽木而有功也。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巽风在坎水之上,风行水上也。巽风和畅,冰泮水流,是谓之涣。明有天地,幽有鬼神,其于人本自涣然。先王以此亨于帝,以事天神上帝,立庙以祀人鬼,聚精会神,合有涣散。圣人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知天地人鬼,义本相通。而致祭亨之仪,所以别三才而赞化育也。
初六:用拯马壮,吉。
象曰:初六之吉,顺也。
坎为陷,为马。初六坎之窞也,陷于坎窞,而用拯之拯救,马壮则吉。坎马美脊亟心,可谓壮矣。坤,顺也;巽,亦顺也。初六之吉,上与巽四相应,其象顺也。
九二:涣奔其机,悔亡。
象曰:涣奔其机,得愿也。
机,驽机也。九二本节之九五,陷于坎中,而位当互震,有上本之机,是涣奔其机也上奔九五,其悔可亡。涣奔其机,会于九五,得所愿也。
六三:涣其躬,无悔。
象曰:涣其躬,志在外也。
六三上当艮背,下当震足,是其躬也。涣其躬,无悔,盖坎为志,三位坎外涣其躬,志在外也。三五同功,志在外者,五也。
六四: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
象曰:涣其群,元吉。光大也。
六四本为坤爻,居兑上。今居巽下,舍内卦而从外卦,是涣其群也离群。以小从大,顺承尊位,元吉之征。涣,离散也。离散而有大象丘,高大也。《史》之丘嫂,大嫂也。丘颐,高颐也。则非寻常等夷之人所能思及。涣其群,上附九五,故光大也。《彖传》所谓“柔得乎外而上同”者,即此爻也。
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
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九五刚中,《彖传》所谓“王乃在中”者。巽为命,以中位而下巽命,涣然如汗,出而不反。《汉书·刘向传》:“出令如出汗,汗出而不反也。”今令出而反之,是反汗也,是汗涣其大号也。九居王居,涣自王居,是以无咎。王居无咎,以其为正位也。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
象曰:涣其血,远害也。
上九巽终,本节之上六坎终也。坎为血,为忧。今以上九而易上六,坎变为巽,是涣至此爻,其血去而惕出矣,无咎。涣其血,远于坎陷之害也。逖,本“愁”字,与“惕”同。《汉书·王商传》:“文帝退周勃,使就国,无惕怵愁忧。”
第六十卦 节
兑下坎上,水泽节。
节,亨。苦节不可贞。
节卦,上坎下兑,坎水而以兑泽节之,是有亨象六四,唯苦节不可贞耳上六。贞,固也。
彖曰: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说以行险,当位以节,中正以通。天地节而四时(7)[7]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节之亨者,三坤在上,间以一刚而柔分;三乾在下,隔以两柔而刚分。刚柔既分,而下二上五,两刚得中,是其当位而有节也。失位则为苦节,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上六。惟兑说以行坎险,二五当位而以节制,则上下中正,而险难以通。天地有节而四时成,为国者节以制度,则不伤财不害民也。
象曰:泽上有水,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
坎水在兑泽之上,泽上有水也。坎水泛滥,归于大泽,则有节制而不溢流,是谓之节。君子以此制数度,而议德行。数度者,事物之纪数为多少,度为长短。德行者,身心之则德存于心,行施于身。制之使有定规,议之使有定分,所以(8)[8]立人道之节也。节,制不使过(9)[9]。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
象曰:不出户庭,知通塞也。
坎为宫,为通。初九一刚填其坎窞,坎宫之下通者塞矣,故不出户庭。然而无咎,盖不出户庭,是其知通塞之宜也。节之为节,全在此爻,非是则为重坎矣。
九二:不出门庭,凶。
象曰:不出门庭,凶,失时极也。
坎为宫,艮为门。九五坎宫,又互艮门,九二一爻横阑门外,虽互震为行,而遇险而止,不出门庭凶矣。极,中也。二五皆中,本宜上往,是知时中之道者。二多誉,无凶理。不出门庭,凶,失时之极,即失时之中。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
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
坎当双窞,下窞以兑初塞之,有所节制。而上缺未塞,泽之不节,惟在此处。是坎水内注之所,亦即其外溢之窍也。设不节若,则泽决水溢,势将嗟若。然而无咎,夫无可咎者,盖不节之嗟,自取灾戾,又谁咎也。
六四:安节,亨。
象曰:安节之亨,承上道也。
六四,坎之下窞也,而九五以坎中而互艮止。四居艮中,亦安其节,于道亨矣。安节之享,承上之道也。
九五:甘节,吉,往有尚。
象曰:甘节之吉,居位中也。
坎水归于兑泽,故有节。九五坎中陷于大泽,为所节制,是甘受其节者。有节故吉,往必有尚,有尚则通。《彖传》所谓“当位以节,中正以通”者,即此爻也。甘节之吉,以其居位中也。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
象曰:苦节贞凶,其道穷也。
上六,坎之上窞,位居坎外,已可出险,而路尽途穷,前无所往。守而不变,是谓苦节。苦节不可贞也,守贞则凶。然而悔亡,苦节贞凶,其道穷也。六三不节,是不及也;上六苦节,则太过矣。
第六十一卦 中孚
兑下巽上,风泽中孚。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中孚,上巽下兑,二中皆实,孚于豚鱼,吉。豚鱼,江豚。八方风至,张口向之,风起而见,风息而没,有与巽风相孚之象。巽木浮于水上,故利涉大川。惟中乃孚,故利守贞。贞,正也。中而后正,九五是也。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鱼吉,信及豚鱼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中孚两柔,在四刚之内,而二五两刚得中,兑说而巽柔(10)[10],两中相孚,乃可以化邦也。豚鱼吉,信及豚鱼也。利涉大川,乘巽木以涉兑泽,二偶在内,而舟虚也。中孚以利贞,信而守正,乃应乎天也。
象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
巽风在兑泽之上,泽上有风也。风水相遭,彼此孚合,是谓中孚。君子以此议狱而缓死,兑金为秋,主杀;巽木为春,主生。兑为口舌,以议其狱。巽为不果,以缓其死。缘忠信而发为哀矜也。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
虞,安也。燕,乐也。初与四应,上有助援安吉之象,恐有他爻阻梗,以致不乐。初与四本有相孚之志,初九虞吉,志未变也。一交六四,震马匹亡,则初志未变而四志变矣。所谓有他者,九五互艮,四止不来也。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
震为鹤京房说,为善鸣《说卦》。九二互震,有鹤鸣象。鹤于霜降则鸣,兑为正秋,此鹤鸣之候也。兑为阴,故曰在阴。二五中孚,二互震为长子,五互艮为少男,此非兄弟,乃父子也。相孚则有唱必和,故其子和之。二五正位,皆好爵也。既以孚信之诚,富贵必不相遗。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我,二也;尔,五也;靡,縻同。其子和之,两相孚合,中心愿也义详《文言》。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象曰:可鼓或罢,位不当也。
六三与上九相应,敌也。震为鼓,艮为止,巽为号。震为鸣,既得敌矣。而间于九五,未能会合,则以互震而或鼓,互艮而或罢,承巽而或泣,互震而或歌。或鼓或罢,以三位之不当也。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象曰:马匹亡,绝类上也。
震为朝,兑为夕。日出于朝,月出于夕。震东兑西,有月望之象日月相望曰望。震为马。匹,配也。四与初相应,是其匹也。月几望时,即当震终,又际艮止,不得下交则马匹亡矣。然而无咎,马匹亡,绝其党类于上也四与初绝,上附九五。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九五下与九二,两中皆实,有信孚之诚,挛如不解。有孚挛如,上五下二,位正当也。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巽为鸡,鸡曰翰音。上九巽终,翰音登于天也。上为天,前位已尽,守贞则凶。巽鸡本非高鸟,翰音登于天,此亦何可长也。
第六十二卦 小过
艮下震上,雷山小过。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小过亨,阳大阴小,小者过,大者不及,故利守贞。可小事不可大事,小过与中孚反对,中孚鹤鸣在阴,是飞鸟也。今反小过,飞鸟已去。震为善鸣,但遗之音耳。上为震动,下为艮止。飞鸟既去,动不胜止,不宜上而宜下,乃大吉也。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小过二阳四阴,小者过而亨也。小过则大者不及,时数如此,过以利贞,与行时也。下二上五,两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阳居三四,两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震为鹄,此但有飞鸟之象焉。飞鸟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动逆而下止顺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宜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震雷在艮,山上之上,山上有雷也。山鸣谷应,其声愈振,而不及乎远,是谓小过。君子以此,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凡事小过。知大人之不利,故以小过而自晦也。
初六:飞鸟以凶。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初六上与四应,四于震为动先,初于艮为止始。震有飞鸟之象,初六不安于止,应四刚而为飞鸟,以此致凶。飞鸟以凶,象实为之,不可如何也。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乾为君,为父。祖犹父也,祖曰王父,亦曰大父。坤为臣,为母。妣即母也母亡称妣。祖位在初,父位在二,臣位在二,君位在五。六二已过其祖,乃遇其妣。坤为死故称妣。不及其君,乃遇其臣,以二为坤之中爻也。不及其君,臣不可以过。二于六五为不及,是臣不过君。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九三艮终,孤阳上止,是弗过也。防之,恐其从或戕之,令此一阳亦剥,则凶矣。从或戕之,艮化为坤,凶如何也。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九四震初,其象无咎。一阳方始,是弗过也。而下与初应,初之飞鸟以凶,应此爻也。至此则实遇之矣。震为行,行则往。卦象:可小事不可大事,宜下不宜上。此而往焉,则有危厉,必生戒心,是宜勿用,但利永贞。盖大者弗过,于此遇之,位不当也。大不宜往,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坎在天为云,堕地成雨。三四在二五之中,有坎象。以坎上而居天位,是密云不雨也。兑位于西,是自我西郊也。艮为虎,为鼠,分穴居。公用坎弓弋之,取彼在穴之兽。舍飞鸟而取兽者,飞鸟既去,走兽在穴,上逆而下顺也。密云不雨,坎已上行,上而未堕,故不雨也。《彖传》所谓“宜下不宜上”,舍逆取顺,不如取彼在穴耳。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上六下与三应,三当艮止,未能上交,则上六弗遇,而位居震终。四阴之尽,但有过之耳。震为飞鸟,震终而飞鸟离之,凶矣,是谓灾眚。弗遇过之,地已亢也。
第六十三卦 既济
离下坎上,水火既济。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既济,上坎下离,其象小亨,而利于贞“亨小”当作“小亨”。初则柔中,故吉;终则阴止,故乱。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阳大阴小,既济阳降而阴升。其亨,小者亨。利贞,阳在五,阴在二,刚柔正而位当也。初吉,六二之柔得中也。终止则乱,阴止于上,其道穷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预防之。
坎水在离火之上,水在火上也。火曰炎上,水曰润下。今水不润下而上润,火不炎上而下炎。水火相交,是谓既济。夫以未济终,乃以既济始;而以既济始,又必以未济终。君子于此,以离明而见坎难,思患而豫防之,恐其既济之后,终止则乱也。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
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坎为水,为轮,为狐,于舆为眚,于马为曳,上为首,初为尾。初九前有互坎之水,而乘舆以济,马曳其轮,狐濡其尾,不能济矣。然而无咎,盖既济之初尚未能济,虽曳其轮,义无咎也。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茀、髴通。《子夏传》作“髴”,首饰也。六二以中女而配九五,妇也。乾为首,中得坤爻,首象不全,丧其茀矣。坎为盗,位当互坎之下,故有丧茀之象。此可勿逐,七日自得。七日得者,以在中道也,二五相应故可自得。曰七日者,自本位数起,再至本位,共七爻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离为戈兵,故为寇盗,位在北方。鬼方,北方之国。九三以离末而互坎中,有商王高宗伐鬼方之象。爻在九三,故三年克之。阳陷二阴之内,阴为小人,故小人勿用。坎为劳,故三年克之,劳而惫也。《汉书》匡衡疏:“成汤化夷俗而怀鬼方,西羌传殷室中衰,诸侯背叛。至高宗征西戎鬼方,三年乃克。”盖鬼方(11)[11]本商先王属国,殷衰而叛,故高宗伐之鬼方,即匈奴之先。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
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繻,濡也。衣袽,衣之败絮也。初九濡尾,以互坎也。上六濡首,以上坎也。六四,互坎之上,上坎之下,水盛之所,更有舟漏,水濡之患,虽恃有衣袽堵塞,然身处大险,未免终日戒惧。离为日,四居下离之尽,互离之中,有终日象。坎为疑,终日戒者,有所疑也。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坎水与兑西为邻,故曰西邻。离火与震东为邻,故曰东邻。离为牛,坎为豕,夏祭曰禴。九五以坎中而邻离牛互离,东西之二邻也。东邻杀离牛以为冬蒸互坎为冬,不如西邻用坎豕以为禴祭互离为夏,实受其福。盖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适当其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上六:濡其首,厉。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上为首,上六坎终,陷于坎水,致濡其首而生危厉。濡其首以至危厉,此亦何可久也?《彖传》所谓:“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第六十四卦 未济
坎下离上,火水未济。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未济,上离下坎,有亨象。坎为狐,互坎,小狐也。汔,几也。小狐涉水几欲济矣,而一刚上限,终未济也,但濡其尾,无所为利。狐善涉水而尾长,故涉必濡尾。《史·春申君传》:“易曰:狐涉水,濡其尾。”此言始之易,而终之难也。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济,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未济亨,六五之柔得中也。小狐汔济,犹在离内,未出离中也。出中则既济,未出离中,是几济而未济也。濡其尾,无攸利,阳终于上,阴止于下,而不续其终也。阳终而阴续,是为既济,不续其终,则但濡其尾,而究竟未济,故无攸利。未济六爻,分不当位,然虽不当位,而二刚五柔,亦自愿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离火在坎水之上,火在水上也。火上炎而不下,水下润而不上,火水不交,《易》是谓未济。未济者,火自为火,水自为水,分而不聚也。物以群分,方以类聚,君子于此,以慎密之心辨其物而居其方,使夫群分者不乱,而类聚者不淆也。
初六:濡其尾,吝。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坎为狐,上为首,初为尾。初六坎之下窞,以狐涉水,陷于坎窞,而濡其尾,欲济不能,吝矣。极,至也。凡事有极,事之要也。未济之卦,究不出中。初六去中更远,于此徒濡其尾,而依然未济。亦不知极也,言其不识时务而妄动也。
九二:曳其轮,贞,吉。
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坎,于马为曳,于舆为轮。九二坎中,乘舆济水,或曳其轮,此何由利济?惟宜守贞则吉。九二贞吉,居中以行正也。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六三,坎之上窞也,而前临互坎,又为坎之下窞。一窞而处二坎之中,险而又险,动辄陷溺,是为未济。有贞则吉,不利涉大川《本义》:“疑‘利’字上有‘不’字。”良是。未济征(12)[12]凶,以其位不当也,未济六爻皆不当位,而三尤不当之极者也。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九四以离下居坎中,遇险而陷,守贞则吉,后悔乃亡。然上不出中,下可伐国。下坎位在北方,习为寇盗,是鬼方之戎也。离为甲胄戈兵,坎为弓马舆轮,征伐之具,九四皆有,于此震厉威武,用伐鬼方,三年之中四在互离之三,故曰三年,敌破功成,分符锡爵,可以有赏于大国六五。是大臣守贞,勤劳王室之事。坎为志,贞吉悔亡,坎志行也。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六五离中,而当互坎之上。《彖传》所谓“未出中”者,即是此爻。是为未济,守贞则吉,乃可无悔。然离火文明,君子之光,以离中而应坎中,有孚吉矣。君子之光,其晖及远九二,是以吉也。《彖传》所谓“虽不当位,刚柔应也”,六五与九二是也。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
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坎为酒,乾为首。上九离终(13)[13],以乾爻居坎上,终于未济,藉坎酒以消闷,则离中之有孚者,有孚于饮酒耳。饮酒何咎?但沉溺无度,捧甕承糟,亦濡其首,则向(14)[14]之有孚,失于是爻矣。饮酒至(15)[15]于濡首,则亦不知节也。
卷之六终
【注释】
(1)[1]时:原误作“特”,据文义改。
(2)[2]与:原误作“以”,据文义改。
(3)[3]嫡:原误“敌”,形误,据文义改。按,“嫡”指正室。
(4)[4]初九:原脱“九”字,据文义补。
(5)[5]离:原作“高”,形误,据文义改。
(6)[6]焚:原误作“奕”,据彖辞改。
(7)[7]四时:原脱“时”字,据黄氏释文补。
(8)[8]所以:此上原衍“分”字,据文义删。
(9)[9]制不使过:原脱“使”字,据文义补。
(10)[10]巽柔:原作“巽巽”,据彖辞“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后“巽”字为“柔”之讹,今改正。
(11)[11]鬼方:原误作“国方”,据文义改。
(12)[12]征:原误作“贞”,据彖辞改。
(13)[13]上九离终:此下原有“以乾”二字,涉下而衍,据文义删。
(14)[14]向:原误作“问”,据文义改。
(15)[15]至:原误作“主”,据文义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