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卷三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名例第五

隐元年:春,王正月。传: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注:文王,周始受命之王,方陈受命制正月,故假以为王法。不言谥者,法其生不法其死,与后王共之。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賵。注:云天王者,时吴楚上僭称王,王者不能正而上自系于天也。《春秋》不正者,因以广是非。

成八年:天子使召伯来锡公命。传:其称天子元年春王正月,正也,其余皆通矣。注:谓不系于元年者,或言王或言天王或言天子,皆相通矣,以见刺讥是非也。天子者,爵称也。圣人受命,皆天所生,故谓之天子。

隐五年:初献六羽。传:讥始僭诸公也。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其余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三公,天子之相也。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处乎内。注:礼,司马主兵,司徒主教,司空主土。

桓八年:祭公来。传:天子之三公也。注:天子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官,下应十二子。祭者,采也。天子三公,氏采称爵。

僖八年:公会宰周公。传:天子之为政者也。注:与天子参听万机。

隐元年:祭伯来。传:天子之大夫也。注:祭者,采邑也。伯者,字也。天子上大夫字,尊尊之义也。

桓四年: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传:下大夫也。注:下大夫系官氏名,且字系官者,卑不得专官事也。称伯,上敬老也。礼,君于臣而不名者有五:诸父兄不名,上大夫不名,盛德之士不名,老臣不名。

定十四年:天王使石尚来归脤。传:天子之士也。注:天子上士以名氏通。

隐元年:天王使宰咺。传:宰;官也,咺,名也;以官氏宰士也。注: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录,下士略称人。

襄十五年:刘夏逆王后于齐。传:天子之大夫也,其称刘以邑氏也。注:诸侯入为天子大夫,不得氏国,称本爵,故以所受采邑氏,称子。采者,不得有其土地人民,采取其租税而已。礼曰,三公之田视公侯,卿视伯,大夫视子男,元士视附庸。称子者,参见义,顾为天子大夫,亦可以见诸侯不生名,亦可以见爵,亦可以见大夫称。不称刘子而名者,礼,逆王后当使三公,故贬,明非礼也。

定四年:刘卷卒,葬刘文公。注:诸侯入为天子大夫,更受采地于京师,天子使大夫为治其国有功而卒者,当益封其子。时刘卷以功益封,故不以故国而以采地书葬。

隐三年:辛卯,尹氏卒。〔见讥例〕

僖五年: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传:殊会王世子。世子贵也,犹世世子也。注:自王者言之,以屈远世子在三公下。礼丧服,斩衰曰公,上大夫之众臣是也。自诸侯言之,世子尊于三公。此礼之威仪,各有所施。

宣十年:天王使王季子来聘。传:天子之大夫也。其称王季子,贵也,母弟也。注:天子不言子弟,故变文上季,系先王以明之,著其骨肉,贵体亲也。

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传:长庶之号也。注:礼,天子庶兄冠而不名,所以尊之。天子不言子弟,故变文上系先王以明之。不称伯仲者,辟同母兄弟。

文元年:天王使叔服来会葬。注:叔服者,王子虎也。服者,字也;叔者,长幼称也。不系王者,不以亲疏录也。不称王子者,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故尤其在位子弟,刺其早任以权也。诸侯得言子弟者,一国失贤轻。

隐元年:公及邾娄仪父盟于昧。注:公者,五等之爵最尊。王者探臣子心,欲尊其君,使得称公,故《春秋》以臣子书葬者,皆称公。〔案:十七年葬蔡桓侯,注:夺臣子辞。〕

桓十一年:郑忽出奔卫。传:忽何以名?《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注:质家爵三等,法三光。文家爵五等,法五行。合三从子,制由中也。

庄十年:荆败蔡师于莘。传:荆,州名也。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注:因周本有夺爵称国氏人名字之科,故加州文,备七等以进退之。

定五年:於越入吴。传:於越者,未能以其名通也;越者,能以其名通也。注:越人自名於越,君子名之曰越。治国有状,能与中国通者,以中国之辞言之曰越。治国无状,不能与中国通者,以其俗辞言之,因其俗可以见善恶,故云尔。赤狄以赤进者,狄于北方总名,赤者其别,与越异也。

襄十有一年:作三军。传:三,卿也。古者上卿下卿,上士下士。注:说古制司马官数。古者,诸侯有司徒司空上卿各一,下卿各二。司马事省,上下卿各一。上士相上卿,下士相下卿,足以为治。襄公益司马作中卿,官逾王制。言军者,本以军数置之。

庄元年:单伯逆王姬。传: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注:以称字也。礼,诸侯三年一贡士于天子,天子命与诸侯辅助为政,所以通贤共治,示不独专,重民之至。大国举三人,次国举二人,小国举一人。

隐九年:侠卒。传:吾大夫之未命者也。注:以无氏。

隐元年:及宋人盟于宿。传:内之微者也。注:谓士也。《春秋》上刺王公,下讥卿大夫,而逮士庶人。

庄二十五年:陈侯使女叔来聘。注:称字,敬老也。礼,七十虽庶人,主孝而礼之。《孝经》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是也。

二十七年:公子友如陈,葬原仲。注:称字者,葬从主人。

文九年:楚子使椒来聘。传:始有大夫也。〔见三世例〕

襄二十三年:邾娄鼻我来奔。传:以近书也。〔见三世例〕

释曰:昔子路问为政,子曰在正名,名不正则政事不成,礼乐不兴,刑罚不中。然则辨名正分,莫著于《春秋》。《春秋》上刺王公,下讥卿大夫,而逮士庶人,则爵等之数,尤所汲汲矣。传曰德合元者称皇。孔子曰皇象元,逍遥术无文字,德明谥。德合天者称帝,河洛受瑞可放,仁义合者称王,符瑞应天下归往。夫皇象元,则帝象春,〔《易》曰帝出乎震。〕故君子曰,武王其似正月矣。〔《说苑》文王似元年,武王似春王,周公似正月,不及《春秋说》、《董子》为正。武王句见《董子》。〕《董子》云,远者号尊,而地小近者号卑,而地大亲疏之义也。故德侔天地者称皇帝,天祐而子之号称天子,故圣王生则称天子,崩迁则存为三王,绌灭则为五帝,下至附庸,绌为九皇,下极其为民。故虽绝地,庙位祝牲,犹列于郊号,宗于代〔通岱〕宗,故曰声名魂魄施于虚,极寿无疆。此言唯王位在德元,而仪刑万邦也。王官之等,三公一位,上大夫卿一位,下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其受采,公视大国,上大夫视次国,下大夫视小国,上中下士视附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方十五里。〔亦参用《董子》称国州者狄之。〕其命数,三公八命,卿六命,大夫四命,皆阴爵,屈于诸侯也。士则三命、再命、一命,不嫌也。及其出使,虽下士必列诸侯之上,尊天子也。月远日则息,而象疑于日,溯日则消,大臣诸侯之象也。故三公执璧,同于子男。卿以下则禽挚。寰内之爵,同于蕃服。虽大曰子,其义不世伸于诸侯之大夫者,世禄而已。侯国之制,公一位,侯一位,伯子男同一位,凡三等。其受地,公侯皆方百里,伯子男方七十里。如五十里,其臣命卿一位,大夫一位,士一位。其命数,则公九命,侯七命,伯子男五命,公侯之卿三命,大夫再命,士一命。伯子男之卿再命,大夫一命。士不命。入所见世,小国有大夫是也。周公立政之制,曰“任人准夫牧作三事”谓公卿也。由其参听万机,曰任人,亦曰常任。由其纠逖王慝,曰准夫,亦曰准人。由其分陕左右,曰牧,亦曰常伯。三公八命,作牧九命,作伯是也。虎贲、缀衣、趣马,“近臣给事者也设之小尹。左右携仆百司”,宫正以下官也。庶府,常任之属,治京师者;大都,常伯之属,治畿甸者,设之小伯。艺人表臣百司,准人之属,纠察官府都鄙者也。太史上司天事,下掌邦国。官府都鄙之贰,执简记奉讳恶,天子斋戒,受谏者也,设之尹伯。王官之制如此。司徒司马司空,天子之命卿也,亚以置其伍,经所谓未命之大夫也。旅以陈其殷,经所谓微者是也。是谓邦国之制。夷微卢,居九服之四,设之烝;烝,君也。三亳阪,居四方之塞,设之尹;尹,正也,城虎牢以制楚是也。《春秋》之制,略同文王官人,而讥尹氏以绝祸,贬王子虎以任贤,则克知灼见之要也。书王季子、王札子,辨亲疏长幼之节,皆不名,敬长也,亲亲也。祭伯、凡伯不名,贵贵也。伯纠、女叔不名,贵老也。孔父、叔肸不名,贵德也。不纯臣诸侯,治统所寄也。二王之后以客礼,师法所存也。夫是以天子向明,诸侯自为,正礼乐行于上,刑罚措于下,则正名之道得也。

夏五月,辛亥,郊。传:三卜之运也。

哀三年:桓宫僖宫灾。传:毁庙也。言灾,复立也。不言复立,《春秋》见者不复见也。

十二年:用田赋。传:讥始用田赋也。注:若今汉家敛民钱,以田为率矣。哀公外慕强吴,空尽国储,故过什一。

隐元年: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賵。传:兼之,非礼也。

三年:尹氏卒。传:其称尹氏何?贬讥世卿。世卿,非礼也。〔案:凡言非礼,皆讥也。〕武氏子来求赙。传:其称武氏子何?讥父卒子未命也。来求赙何以书?讥丧事无求,求赙非礼也。盖通于下。

桓五年: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传:讥父老,子代从政也。

八年: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注:婚礼成于五,然后亲迎。时王者遣祭公来使鲁为媒可,则因用鲁往迎之,不复成礼。疾王者不重妃匹,逆天下之母,若逆婢妾,将谓海内何哉?故讥之。

十五年:天王使家父来求车。传:讥王者无求。求车,非礼也。

庄元年: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传:追命也。注:礼,生有善行,死当加善谥,不当复加锡。

三年:葬桓王。传:改葬也。注:荣奢改葬,故恶录之。

僖二十八年: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注:言复归者,天子有命归之。名者,刺天子归有罪也。〔案:与曹伯襄同义。〕

文元年:天子使叔服来会葬。注:不称王子者,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故尤其在位子弟,讥其早任以权也。

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注:古者三载考绩。文公新即位,功未足施而锡之,非礼也。

五年:王使荣叔归含且賵。传:兼之,非礼也。注:去天者,含者臣子职,以至尊行至卑事,失尊之义也。〔案:“去天”之义,穀梁文无“天”,得之。〕

王使召伯来会葬。注:去天者,不及事,刺比失丧礼也。

九年:毛伯来求金。传:讥王者无求。求金,非礼也。

成八年:天子使召伯来锡公命。注:此锡命称天子者,为王者长爱幼少之义,当与贤师良傅如父教子,不当赐也。

襄十五年:刘夏逆王后于齐。注:不称刘子而名者,礼,逆王后当使三公。〔案:此注非。桓八年注是也。祭公以遂事见义,故不复贬。〕

三十年:天王杀其弟年夫。注:王者得专杀。书者,恶失亲亲也。未三年不去王者,方恶不思慕而杀弟,不与子行也。不从直称君举重者,莒杀意恢以夫子行录,设但杀弟,不书也。

王子瑕奔晋。注:称王子者,恶天子重失亲亲。

昭二十二年:王室乱。传:言不及外也。注:刺周室之微,故变京师言王室。不言成周言王室者,正王以责诸侯也。

二十三年:天王居于狄泉。传:未三年称天王,著有天子也。注:明天下当救其难而事之。

隐二年:纪履緰来逆女。传:讥始不亲迎也。

桓三年:齐侯送姜氏于讙。传:讥诸侯越竟送女,非礼也。

九年: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传:讥父老,子代从政。

庄二十七年:莒庆来逆叔姬。传:讥大夫越竟逆女,非礼也。

僖元年:邢迁于陈仪。注:讥之也。王者封诸侯必居土中,所以教化者平贡赋者,均在德不在险,其后为卫所灭是也。

十五年: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邱,遂次于匡。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注:言次者,刺诸侯缓于人恩。

二十五年:宋杀其大夫。传:何以不名?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案:文七年八年十五年传同。〕

二十八年:陈侯如会。传:后会也。注:刺诸侯不慕霸者,反歧意于楚,失信后会。陈歧意于楚,在二十七年。

文三年:晋阳处父帅师伐楚救江。传:为谖也。

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传:兼之,非礼也。

宣元年: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卫。传:近正也。古者大夫已去,三年待放。君放之,非也。大夫待放,正也。

五年:齐高固及子叔姬来。注:礼,大夫妻岁一归宗,双行匹至,似于鸟兽。

十年:齐崔氏出奔卫。传:贬讥世卿。世卿,非礼也。注:复见讥者,嫌诸侯大夫任轻可世,因齐大国祸著,故就可以为法戒。

襄五年:戍陈。传:不言诸侯,离至不可得而序。注:刺中国之无信。

七年:陈侯逃归。注:刺中国之无义。加逃者,抑陈侯也。

十年,戍郑虎牢。传:离至不可得而序。注:刺诸侯既取以为蕃蔽,不能同心安附之。

十六年:戊寅,大夫盟。传:遍刺天下之大夫也。君若赘旒然。注:不言诸侯之大夫者,明所刺非但会上大夫。

昭十九年:许世子止弑其君买,葬许悼公。传:贼未讨书葬,不成于弑也。止进药而药杀,讥子道之不尽也。

二十年:盗杀卫侯之兄辄。传:母兄称兄,何以不立?有恶疾也。注:书者,恶营卫不固,失亲亲也。

定五年:归粟于蔡。传:不言诸侯,离至不可得而序。注:与戍陈同义。

十四年:邾娄子来会公。注:非邾娄子会人于都也。言公者,不受于庙。

十五年:邾娄子来奔丧。传:非礼也。注:礼,天子崩,诸侯奔丧会葬;诸侯薨,有服者奔丧,无服者会葬。

哀十三年:晋魏多帅师侵卫。传:此晋魏曼多也。讥二名非礼也。

右讥内小恶九十,天王二十,诸侯二十三,凡乙百三十三条。

释曰:司马迁述董生之言,曰《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主于辨是非,故长于治人,拨乱世反之正,非唯禁暴讨贼而已。乱之所生,唯礼可以已之。礼之失也,王侯降为徒隶,荆吴交主中国,所谓《小雅》尽废,其祸如此。夫《大雅》多刺厉王,而《小雅》尽刺幽王,何哉?曰,序不云乎?厉王无道,天下荡荡无纲纪文章,而《瞻卬》、《召旻》二篇,独言刺幽王大坏。以是知文武之大经大法,皆厉变更之,而大灭之者幽也。其细节数目,幽复悉去之,而阶之祸者,宣也。是谓三代之亡。《诗》亡然后《春秋》作,以继三代而治万世者也。夫先立乎其大者,而小者可以尽复。先正乎内之治,而诸夏可以尽同。董子云,悖乱之微细,恶不绝之所致。故《春秋》纪纤芥之失,反之王道。传曰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言自近者始也。是以讥观鱼,贪也;取郜鼎卫宝,甚焉;狩于郎,远也;筑三台,甚焉;毁泉台,亦非也,君道失也。观社纳币,淫也。国君淫,宜绝,故仅以非礼书也。觌用币,女用男,挚也。会杞伯姬于洮,来朝其子,大夫妻未及岁归宗,失教戒也。夫人姜氏言入,失教戒亦志淫也。逆妇姜,贱也。以妾为妻,僭也,婚礼之失也。文二年公子遂如齐纳币,宣元年公子遂如齐逆女,丧娶也。宣之过甚于文,而书之尤著,犹桓之不讳成宋乱也。忌省杀,哀也;吉禘速,吉也。作僖公主,欲久丧而不能,犹吉禘也,丧礼之失也。跻僖公,乱昭穆也。仲婴齐不称仲孙,亦乱昭穆也。献六羽,僭礼于宗庙也。丹楹刻桷,奢也。世室屋坏,怠也。立武炀桓僖庙,禘也。春夏烝,亟也。御廪灾而犹尝,慢也。无正朔而朝庙,不奉天也。郊禘之僭,不可言也,不郊犹三望犹朝庙也。四月五月九月,郊不时也。鼷鼠食郊牛,或食其角,伤其口,视不谨也。用牲于门,非应变也,祭礼之失也。鸊阅以罕书,弛武备也以亟书,不恤民也。取郜取防,贪而慢畺界也。受叛臣邑犹是也,来归侵地取运围成,不矢文德也。次郎次合伐齐纳纠,无勇也。楚蔡次厥貉,齐卫次五氏,畏人也。齐侯来献捷,畏也。楚使来献捷,畏而受恶人物也。会伐宋,缓也。初税亩,用田赋,作丘甲,作三军,变制不恤民也。聘问帅师不举重,空国也,军礼之失也。朝王所,非所朝也。来归脤,不助祭也。不会葬天子,慢上也。不会葬同姓,不亲亲也。襄久于楚,畏楚也。昭没于乾侯,不容于晋,又不事齐也,宾礼之失也。公子遂以疾复卒而犹绎,君臣交失也。公子友葬原仲,失贤也。郑詹逃来,纳佞也。驭臣之失也。告籴,不制国用也。筑微〔见讳例〕,新延厩,不急荒政也。城邑怠而劳民也。筑三囿三台楚宫,劳民以事游畋也,驭民之失也。新作南门,变常也。新作雉门,及两观久不修,又逾制也。筑王姬之馆于外,通仇又慢王事也。狩郜,通仇也,臣子之道废也。传曰不可胜讥者,壹讥而已,此通例也。注曰所传闻之世外小恶不书,书者来接内也。《春秋》以鲁为天下化首,被王化者在可备责之域,故从内小恶举也。然则详于王而略于侯国,正王以率侯也。详大国而略小国,正大以率小也。详诸夏而不及夷狄,正内以率外也。故讥求赙求车求金,而王心正;讥祭公刘夏逆后,而体本正〔纪履緰同义〕;讥王世子、宰周公会诸侯,而储贰宰辅之体正;讥尹氏、武氏子,仍叔之子,而世卿之祸正〔齐崔氏同义〕;讥叔服,而用贤之义正;讥宰渠伯纠、祭叔、荣叔聘锡小人,而九伐之法正;讥毛伯锡文公命,而考绩之典正;讥召伯锡成公命,而教胄之经正;讥加礼妾母,而尊卑之分正;讥一使兼賵〔秦人归襚同例〕、一使含賵,而下交之礼正〔此姑从传注,辨见笺。〕;讥归卫侯郑、曹伯襄,而建侯之权正;讥杀年夫,奔王子瑕,而亲亲之伦正〔盗杀卫侯兄辄同义〕。所谓正王以率侯也。书王室乱、王居狄泉,而众著于勤王矣;讥次匡、救徐、戍陈郑、归粟于蔡,而众著于恤邻矣;讥伐楚救江,而众著于恶诈矣;讥郑伯不盟乞盟、陈侯如会逃归,而众著于亲中国矣;讥大夫盟,而众著于慎名器矣;讥晋放大夫,而众著于礼去臣矣;讥宋内娶,而众著于敬宗庙矣;讥齐送女,而众著于谨侯度矣。所谓正大以率小也。讥邢迁,而众著于固国不在险矣;讥萧叔邾娄子,而众著于朝会之礼矣;讥邾娄子奔丧,而众著于亲疏之节矣;讥曹、许世子,而众著于事父之道矣;讥莒庆高固,而众著于事君之义矣。凡皆所谓正内以率外也。是以子思子述《春秋》之化,曰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凡有血气,莫不尊亲,故曰配天。言乎大者如三辰之建四时,小者如列宿之错峙,而各有职也。

褒例第六

隐元年:公及邾娄仪父盟于眜。传:称字,褒之也。

七年:滕侯卒。

八年:辛亥,宿男卒。

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

桓二年:秋七月,纪侯来朝。注:称侯者,天子将娶于纪,与之奉宗庙,传之无穷,重莫大焉,故封之百里,明当尊而不臣,所以广孝敬。盖以为天子得娶庶人女,以其得专封也。

庄十三年: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娄人,会于北杏。注:齐桓行霸,约束诸侯,尊天子,故为此会也。时未为诸侯所信向,故使微者会。桓公不辞微者,欲以卑下诸侯,遂成霸功。

冬,公会齐侯,盟于柯。传:桓之盟,不日,其会不致信之也。桓公之信,著乎天下,自柯之盟始焉。注:诸侯由是翕然信乡,复从再会于鄄,同盟于幽,遂成霸功。

十六年:邾娄子克卒。〔见进黜表〕

二十八年:丁未,邾娄子琐卒。〔同上〕

闵二年:齐高子来盟。传:不称使,我无君也;不名,喜之也。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立僖公而城鲁。

僖元年: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传:救言次,不及事也。盖狄灭之。不言狄灭,为桓公讳也。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

夏六月:邢迁于陈仪,齐师、宋师、曹师城邢。

二年:正月,城楚丘。传:城卫也,盖狄灭之。注:不书迁与救次者,使若始时尚仓卒有所救,其后晏然无干戈之患,所以重其任而厚责之。

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泽。传:大国言齐宋,远国言江黄,则以其余为莫敢不至也。注:不进江黄者,为遍至之词。

三年:齐侯、宋公、江人、黄人,会于阳穀。传:此大会也,曷为末言耳?〔注:贯泽言盟。〕桓公曰:无障谷,无贮粟,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注:时桓公功德隆盛,诸侯咸曰无敢不从,曷为用盟哉!故告誓而已。〔案:十三年注:自此会后,不复举小国者,从一法之后,小国言从令行,大国惟曹许以上乃会。〕

四年:春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传:俟屈完也。注:楚强大,卒暴征之,则多伤士众。桓公先犯其与国,临蔡,蔡溃,兵精威行,乃推以伐楚。楚惧,然后使屈完来受盟,修臣子之职,不顿兵血刃,以文德优柔服之,故详录其止次待之,善其重爱民命,生事有渐,故敏则有功。

夏,许男新臣卒。注:不言于师者,桓公师无危;不月者,为下盟去月方见大信。

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传:不称使,尊屈完以当桓公也;再言盟,喜服楚也。桓公救中国而攘夷狄,卒帖荆,以此为王者之事也。其言来,与桓为主,序绩也。

十四年:诸侯城缘陵。传:城杞也。盖徐莒胁之。注:桓公德衰,待诸侯然后乃能存之。

十七年:灭项。传:君子之恶恶也疾始,善善也乐终。桓公尝有继绝存亡之功,故君子为之讳也。注:不言服楚,独举继绝存亡者,明足以除杀子纠灭谭,遂项覆终身之恶。服楚功在覆篡恶之表,所以封桓公,名当如其事也。

十八年:宋公、曹伯、卫人、邾娄人伐齐。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见伐例〕

十九年:宋人执滕子婴齐。夏六月,宋人、曹人、邾娄人盟于曹南;鄫子会盟于邾娄。己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见讳例〕

二十二年: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传:偏战者日尔,此其言朔《春秋》辞繁而不杀者,正也。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注:言朔亦所以起其有君而无臣。襄公所行,帝王之兵也。有帝王之君,宜有帝王之臣;有帝王之臣,宜有帝王之民。未能醇粹而守其礼,所以败也。陆战当举地。举水者,大其不以水厄人也。

二十三年:庚寅,宋公慈父卒。〔见讳例〕

二十八年: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注:齐桓先朝天子,晋文先讨夷狄者,晋文之时,楚与争强,所遭遇异。

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注:不致者,安信,与晋文也。盟日者,谲也。

公朝于王所。注:不书如、不言天子者,从外正君臣,所以见文公之功。〔余详讳例〕

桓二年: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传:及者,累也。何以书?贤也。孔父可谓义形于色矣。注:父者,字也。礼,臣死君字之。以君得字之,知先君死。言及者,使上及其君,若附大国以名通,明当封为附庸,不绝其祀,所以重社稷之臣也。

庄十二年:宋万弑其君接,及其大夫仇牧。传:贤也。仇牧可谓不畏强御矣。注:犹乳犬攫虎,伏鸡搏狸,精诚之至也。

僖十年:晋里克弑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荀息。传:贤也。荀息可谓不食其言矣。注:起时莫不背死向生,去败与成。荀息一受君命,终身死之,故言及,与孔父同义。

桓十一年:宋人执郑祭仲。传:郑相也。不名,贤也,以为知权也。涂出于宋,宋人执之,谓之曰:为我出忽而立突。祭仲不从其言,则君必死,国必亡;从其言,则君可以生易死,国可以存易亡;少辽缓之,则突可故出,而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则病,然后有郑国。古人之有权者,祭仲之权是也。

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传:突名,挈乎祭仲也,言归顺祭仲也。

十五年:郑伯突出奔蔡。传:名,夺正也。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传:复正也。

郑伯突入于栎。传:不言入于郑,末言尔,祭仲亡矣。不言忽之出奔,言忽为君之微也,祭仲存则存矣,祭仲亡则亡矣。注:皆所以终祭仲之言,辟不虚设危险之嫌。

庄元年:齐师迁纪鄑郚。

三年:纪季以酅入于齐。传:纪侯之弟。不名,贤也,服罪也。鲁子曰:请后五庙,以存姑姊妹。注:纪与齐为仇,不直齐。大纪小季,知必亡,故以存先祖之功,除出奔之罪,明其知权。言入者,难辞贤,季有难去兄入齐之心。

四年:纪伯姬卒。纪侯大去其国。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

十二年:三月,纪叔姬归于酅。

二十九年:十有二月,纪叔姬卒。

三十年:秋七月,齐人降鄣。八月,癸亥,葬纪叔姬。

庄二十七年:公子友如陈,葬原仲。传:通乎季子之私行也,辟内难也。〔详见公终始例〕

闵元年:季子来归。

僖十六年: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传:贤也。注:闵公不书葬,故复于卒贤之。明季子当蒙讨庆父之功,遏牙存国,终当录也。

桓十七年: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注:称字者,封人无子,季次当立。封人欲立献舞,而疾害季,季辟之陈。封人死,归反奔丧,思慕三年,卒无怨心,故贤而字之。出奔不书者,方以起季奔丧归,故使若非出奔,归不称弟者,见季不受父兄之尊,起宜为天子大夫。天子大夫不得与诸侯亲通,故鲁季子、纪季皆去其氏。唯卒以恩录亲,季友、叔肸卒是也。

癸巳,葬蔡桓侯。注:称侯者,亦夺臣子辞也。有贤弟而不能任用,反疾害之,而立献舞,国几并于蛮荆,故贤季,抑桓称侯,以起其事。

僖二十八年: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传:归之于者,罪已定矣。卫侯之罪何?杀叔武也。不书,为叔武讳也。《春秋》为贤者讳让国也。〔详贬诛绝例讳例〕

襄二十九年:吴子使札来聘。传:吴无君无大夫,此有君有大夫,贤季子也,让国也。《春秋》贤者不名,此何以名?许夷狄者,不壹而足也。季子所贤也不足乎?季子许人臣者必使臣,许人子者必使子也。注:季子让在杀僚后,豫于此贤之者,移讳于阖闾,不可以见让,故复因聘起其事。

昭二十七年:夏四月,吴弑其君僚。注:不书阖闾,为季子讳,明季子不忍父子兄弟自相杀,让国,阖闾欲其享之,故为没其罪。月者,非失众见弑,故不略之。

成十三年:曹伯庐卒于师。

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之于京师。注:为篡喜时。

十六年:曹伯归自京师。传:执而归者,名。曹伯不名,而不言复归,易也。公子喜时在内也。喜时者,仁人也,内平其国而待之外,治诸京师而免之自京师,言甚易也,舍是无难矣。注:与内臣子致公同,文欲言甚易执。归书者,贤喜时为兄所篡,终无怨心,而复深推精诚,忧免其难,非至仁莫能行之,故书起其功。

昭二十年:曹公孙会自摐出奔宋。传:奔,言自畔也。不言畔,为公子喜时之后讳也。《春秋》为贤者讳让国也。君子之善善也长,恶恶也短。恶恶止其身,善善及子孙。贤者子孙,故君子为之讳也。注:以喜时之让,除会之叛。不通摐为国,如通滥者,喜时本正,当立,有明王兴,当还国。明叔术功恶相除,裁足通滥也。

昭三十一年:黑弓以滥来奔。传:文何以无邾娄?通滥也。贤者子孙,宜有地也。贤者孰谓?谓叔术也,让国也。绝之则为叔术,不欲绝。不绝,则世大夫也。大夫之义,不得世。故于是推而通之也。注:如不□(此处原文为方框字),系邾娄,文言滥,黑弓来奔,则为叔术贤,心不欲自绝于国,又触天下,实有滥,无以起新通之文。如□(此处原文为方框字)不绝邾娄,文言邾娄滥黑弓来奔,则嫌氏邑,起本邾娄世大夫。因就大夫窃邑奔文通之,则大夫不世,叔术贤心不欲自绝,两明矣。主书者,在《春秋》前,见王者起,当追有功,显有德,兴灭国,继绝世。

宣十七年:壬午,公弟叔肸卒。注:称字者,贤之。宣公篡立,叔肸不仕其朝,不食其禄,终身于贫贱。礼,盛德之士不名,天子上大夫不名。《春秋》,公子不为大夫者不卒,卒而字者,起其宜为天子上大夫也。孔子曰: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案:其因一事见贤者,如齐襄、伍员之复仇,公子结、士掞、郤缺之制命,子反、华元之专平,国佐之不辱命,曹蒨之去君,行父之代执,婴齐之待命,归父之复命,曼姑之守义,鲁庄之追戎,公子手之忧内,随文张义,非特褒不悉载列。〕

释曰:昔者孔子论列春秋列国卿大夫之贤如卫宁俞、齐晏婴、郑公孙侨之伦,详矣。顾于《春秋》绝少概见,何哉?盖《春秋》垂法万世,不屑屑于一人一事,而诸贤又无殊尤绝异之行,可以为世立教,故别录于诸弟子之记,其慎也如此。是以论王政,则曰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又曰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六者行,而王政立矣。《春秋》讥税亩、田赋,谨权量也;改制质文,审法度也;详官制,修废官也;嘉死位,兴灭国也;明氏族,继绝世也;褒贤良,举逸民也。故王者之治,将欲养民兴学,莫先建侯。进邾、宿,封滕、薛,明元功也;崇纪子,广孝也;详桓、文,重牧伯也;宋襄功未逮而有志焉,贵志也;楚庄、秦穆虽贤,仅使之长帅族类,相与亲诸华渐王化,中国之政,罔或干焉,辨内外也。将欲兴灭继绝,又莫先辨贤。义动天地,忠贯日月,诚沮金石,贪生恶死之世,未之或尚也,为表三人焉,曰孔父、仇牧、荀息。苞桑社稷,柱石国家,权轻重之义,别尊亲之伦,容悦事君之朝,莫之或究也,为表三人焉,曰祭仲、纪季、季友。修明仁义,敝屣千乘,忘身以纾难,显功以救过,顽懦鄙薄之俗,赖以不亡也,为表五人焉,曰蔡季、吴札、卫叔武、曹喜时、邾叔术。贪夫高张,廉贞不名,举世混浊,清士乃见,不滑于物,不撄其宁,其志可则,其行可尊,古之逸民,今未见其匹也,为表一人焉,曰公弟叔肸。呜呼!智名勇功,后世所以开国承家者,其秉礼度义,则相与诟病,以为不祥,而《春秋》所贵乎持世,乃在此不在彼,为上可以知取人,为下可以知勉学矣。今小民有罪,则能以法治之,有善则不能赏,而爵禄所及,未必非有文无行之士,是以贤不肖混淆,而无所惩劝。是宜修《春秋》举贤之制,而唐宋以来试士之法以次渐废,则朝廷多伏节死义之臣,而闾巷多砥行立名之士。斯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之要道也。

讥例第七〔以时月日见者入彼例〕

隐五年:公观鱼于棠。传:讥远也。曷为远而观鱼?登来之也,美大之之辞也。

初献六羽。传:讥始僭诸公也。

桓二年: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传:讥遂乱。受赂纳于太庙,非礼也。

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传:讥远也。注:月者,讥不时也。

六年:大阅。传:盖以昤宁也。〔案:此讥废礼,馀仿此。〕

八年:春正月,己卯,烝。传:讥亟也。

夏五月,丁丑,烝。传:讥亟也。

十四年: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传:讥尝也。注:当废一时祭,自责以奉天灾也。

庄元年:筑王姬之馆于外。传:讥筑之礼也,于外非礼也。主王姬者必为之改筑。

三年:公次于郎。传:刺欲救纪,而后不能也。

四年:公及齐人狩于郜。传:于仇者将壹讥而已。莫重乎其与仇狩也。

六年:齐人来归卫宝。注:恶鲁犯命,复贪利也。不为大恶者,纳朔本不以赂,行事毕而见谢耳。

九年:夏,公伐齐,纳纠。齐小白入于齐。传:伐而言纳者,犹不能纳也。〔案:大国篡例月,注:不月者,非纳,篡辞。小白篡不月,移恶于鲁。凡书纳者,诸侯不得专废置君,以上无天子除之,为小恶。纠非篡,则又存亡继绝之功也。故反讥其不能纳,为小恶,与纳卫朔异。下杀纠,乃为大恶,入讳例。〕

十四年:单伯会伐宋。传:后会也。注:刺其不信。

十七年:郑瞻自齐逃来。传:书甚佞也。注:痛鲁知而受之。

二十二年:肆大省。传:讥始忌省也。注:哭不辟子卯日,所以专孝子之思也。

公如齐纳币。传:讥亲纳币,非礼也。〔案:公一陈佗诛绝之罪,外淫大恶讳,故传反不讥丧娶,若仅以非礼讥,深讳文。〕

二十三年:公如齐观社。传:讥诸侯越竟观社,非礼也。注:与亲纳币同义。

萧叔朝公。传:公在外也。注:恶公不受于庙。

丹桓宫楹。传:讥非礼也。

二十四年:刻桓宫桷。传:讥非礼也。

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传:言入言日,难也。与公有所约,然后入。注:要公不为大恶者,妻事夫有四义,不可纯以君臣之义责之。

大夫宗妇觌用币。传:用者,不宜用也,非礼也。

二十五年: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传:于社,礼也;于门,非礼也。

二十七年:公会杞伯姬于洮。注:恶公教内女以非礼也。伯姬不卒,盖无服。

杞伯姬来。〔案:讥失教戒也。〕

公子友如陈,葬原仲。传:辟内难也。注:恶庄公不能任用。

二十八年:臧孙辰告籴于齐。传:不称使,以为臧孙辰之私行也。一年不熟,告籴,讥也。

二十九年:新延厩。传:讥凶年不修。

三十一年:筑台于郎。传:讥临民之所漱浣也。注:礼,天子外屏诸侯,内屏大夫,帷士帘,所以防泄慢之渐也。

筑台于薛。传:讥远也。注:礼,诸侯之观不过郊。

齐侯来献戎捷。传:威我也。注:不书威我者,耻见轻侮也。〔案:书威,鲁当如州公如曹寔来之例,而变其文曰齐侯来。〕

筑台于秦。传:讥临国也。

闵二年:吉禘于庄公。传:讥始不三年也。

僖五年:杞伯姬来朝其子。传:内辞也,与其子俱来朝也。注:礼,外孙初冠,有朝外祖之道,故使若来朝其子,以杀直来之耻,所以避教戒之不明也。

八年:禘于太庙,用致夫人。传:用者,不宜用也;致者,不宜致也。禘用致夫人,非礼也。不称姜氏,讥以妾为妻也。

二十年:新作南门。传:讥,门有古常也。注:恶奢泰,不奉古制常法。

二十一年:楚人使宜申来献捷。注:归捷书者,刺鲁受恶人物也。

二十八年:公朝于王所。传:不言如京师,天子在是也;不言天子在是,不与致天子也。注:不书诸侯朝者,外小恶不书,独录内也。

壬申,公朝于王所。传:其日,录乎内也。注:危录内。再失礼,将为有义者所恶。

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传:三卜,礼也;四卜,非礼也。求吉之道,三卜郊,非礼也。鲁郊,非礼也。免牲,礼也;免牛,非礼也。伤者曰:牛犹者何?通可以已也,讥不郊而望祭也。注:讥尊者不食,卑者独食,恶失礼也。

文元年:公孙敖如齐。注:书者,讥丧娶,吉凶不相干。〔案:此盖纳采之属,然无变文,从纳币讥之。〕

二年:作僖公主。传:讥不时也。欲久丧,而后不能也。

大事于太庙,跻僖公。传:讥逆祀也。先祢而后祖也。

公子遂如齐纳币。传:讥丧娶也。三年之内不图婚。

四年:逆妇姜于齐。传:高子曰娶乎大夫者,略之也。注:贱非所以奉宗庙,故略之。

六年:公子遂如晋,葬晋襄公。注:书遂者,刺公生时数如晋,葬不自行,非礼也。礼,诸侯薨,使大夫吊,自会葬。

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传:犹者何?通可以已也。

九年:叔孙得臣如京师。辛丑,葬襄王。注:恶文公不自往。

十年:楚子、蔡侯次于厥貉。注:鲁恐,故书,刺微弱也。

十三年:世室屋坏。传:讥久不修也。

十六年:毁泉台。传:未成为郎台,既成为泉台。筑之讥,毁之讥,先祖为之已毁之,不如勿居而已矣。注:暴扬先祖之恶也。

十八年: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注:不举重者,讥鲁猥使二大夫出,虚国家,废政事,重录内也。

宣元年:公子遂如齐逆女。注:讥丧娶,复书不亲迎者,嫌触讳不成其文也。〔案:八年注:遂卒乃贬者,元年逆女,嫌为丧娶贬也。〕

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传:不称姜氏,贬,讥丧娶也。夫人与公一体也。

三年: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注:书者,讥宣公养牲不谨,敬不洁清而灾。

八年: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传:有疾也。讥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注:以丧喻疾。

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籥。传:犹者,通可以已也。

十五年:初税亩。传:讥始履亩而税也。注:时宣公无恩信于民,民不肯尽力于公田,故择其善亩谷最好者,税取之。

成元年:作丘甲。传:讥始丘使也。注:四邑为丘,使丘民作铠也。古者四民不相兼,然后财用足。

二年: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帅师。注:鲁举四大夫,恶内多虚国家,悉出用兵。

六年:立武宫。传:立者,不宜立也,非礼也。

十五年:仲婴齐卒。传:公孙婴齐也,谓之仲婴齐,为兄归父后也。为人后者,为之子也。注:更为公孙之子,故不得复氏公孙。其称仲何?孙以王父字为氏也。注:弟无后兄之义,为乱昭穆之序,失父子之亲,故不言仲孙,明不与子为父孙。

十七年:九月,辛丑,用郊。传:用者,不宜用也。九月非所用郊也,郊用正月上辛。注:三王之郊,一用夏正。言正月者,《春秋》之制也。〔案:传:正月亦谓夏正。〕

十八年:筑鹿囿。传:讥有囿矣,又为也。注:刺奢泰,妨民。〔案:昭九年郎囿,定十三年蛇渊囿,同例。〕

襄元年:仲孙蔑会齐崔杼、曹人、邾娄人、杞人,次于合。注:刺欲救宋,而后不能也。知非救郑者,郑背中国,不能救不得刺。

十一年:作三军。传:讥古者上卿、下卿、上士、下士。注:逾王制故讥之。

二十一年:邾娄庶其以漆闾丘来奔。传:邾娄无大夫。书,重地也。注:恶受叛臣邑。

二十三年:叔孙豹帅师救晋,次于雍渝。传:先言救,而后言次,先通君命也。注:恶其不遂君命,而专止次,故先通君命,言救。

二十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传:正月,以存君也。注:成十一年,在晋不书、在楚书者,恶襄公久在夷狄,为臣子危录之。

三十一年:公薨于楚宫。注:公朝楚,好其宫,归而作之,故名之。作不书者,见者不复见。

昭元年:取运。注:不言叛者,为内讳。不先以文德来之,而便以兵取之,当与外取邑同罪。

叔弓帅师疆运田。传:与莒为竟也。帅师而往,畏莒也。注:刺鲁微弱失操,烦扰百姓。

五年: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传:莒无大夫,重地也。〔案:与漆闾丘同义。〕

八年:鸊于红。传:以罕书也。

十一年:大鸊于比蒲。传:以罕书也。

二十六年:公围成。注:书者,恶公失国,幸而得运,复扰其民。

三十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注:明臣子当忧纳之。

定元年:公之丧至自乾侯。注:非公事齐不专,中去之晋,竟不见容,死于乾侯。

立炀宫。传:立者,不宜立也,非礼也。

二年:新作雉门及两观。传:修大也,讥不务公室也。注:不务公室亦可施于久,不修亦可施于不务,如公室之礼,微辞也。

六年:季孙斯、仲孙忌帅师围运。传:此仲孙何忌也,讥二名非礼也。注:为其难讳也。

九年:齐侯、卫侯次于五氏。注:善鲁却难早。〔案:当与厥帑同义。〕

十年:齐人来归运讙龟阴田。注:归济西不言来,此言来者,已绝不应复得,故从外来常文。

十四年:天王使石尚来归脤。注:时鲁不助祭,而归之,故书以讥之。

大鸊于比蒲。注:讥亟也。〔案:与十三年大鸊于比蒲为亟。〕

十五年: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传:不言所食,漫也。注:灾,不敬也。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