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克从丛林里钻出来。拔出扎在努玛身上的长矛。他仍然微笑着,很以刚才目睹的场面为快。但是有一件事情搞得他心烦意乱——那个女人怎么会那么敏捷地从马背上一纵身便跳到头顶的大树上。这个动作更像玛干尼所为——更像他死去多年的梅瑞姆。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啊!死去的梅瑞姆!他的亲爱的小梅瑞姆!他很想知道这个陌生的姑娘在别的方面是否也像他的海瑞姆。一种急切的、想见到她的感情在他的心底激荡。他直盯盯地望着那三个从原野里走过的骑马人,心底闪过一个跟踪他们的念头。可他没有动,只是站在那儿,眼巴巴地望着,直到夜色完全笼罩了他们的身影。这位来自文明社会的姑娘。和那个身着卡其布制服的衣冠楚楚的英国青年,唤醒了克拉克蛰伏多年的记忆。
几年前他还梦想着再回到文明世界。可是梅瑞姆的死,带走了他所有的希望和理想。现在他只想在寂寥中苦度余生,离人类越远越好。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掉转头向丛林走去。
大象坦特生性敏感。离那三个陌生的白人如此之近很不放心,再加上汉森开了一枪,更觉得无安全可言,早已掉转头,迈着方步摇摇晃晃地走了。克拉克回来找它时,早就没了踪影。不过克拉克对此并不在意。坦特经常这样不打招呼就溜之乎也。他们经常一个月也不见一次面。因为克拉克很少自找麻烦专门去找这位大块头朋友,今天他也不想。相反,他在一棵大树上找到一个树杈,舒舒服服地躺下,睡起觉来。
庄园里,先生在门廊下碰到三位“冒险家”。他半夜醒来,听见旷野里传来一声枪响,很是奇怪。后来他突然想到那位他一直当作客人看待的汉森先生,或许在回宿营地的路上碰到了意外,连忙爬起来去找工头。工头说,这天下午汉森是在他这儿来着,可是几个小时以前就已经走了。从工头屋子里回来,先生发现马厩的门开着,他察看了一下,发现梅瑞姆平时最喜欢的坐骑不见了,贝尼斯经常骑的那匹马也没了踪影。先生立交想到那枪是莫里森·贝尼斯打的,忙又把工头叫起,正准备到丛林里找他们,看见那一行三人,穿过旷野,搬册而来。
先生听完莫里森·贝尼斯的解释脸上像挂了一层霜。梅瑞姆一言不发。她看见先生对她生气,心像碎了一样地难受—一这还是她第一次惹得先生发火。
“回你的房间去,梅瑞姆,”他说。“贝尼斯,请你到我的书房一趟,我想和你说几句话。”
那一双男女青年按照他的吩咐,乖乖地走了之后,先生走到汉森面前。他身上有一种很特殊的气质,说出话来,即使语气十分柔和,别人也觉得是无法抗拒的命令。
“你怎么就跟它们碰到一块儿了?汉森。”他问道。
“从工头杰维斯那儿出来之后,”汉森回答道,“我一直在花园里坐着。这几乎成了我的习惯,您的太太或许知道。今天晚上,月光如水,风清气爽,我竟在花丛里睡着了,后来被那两个谈情说爱的年轻人给吵醒了。我当然没听清他们说话。可是不一会儿,贝尼斯牵来两匹马。两个人便翻身上马,扬长而去了。我本来不想干涉人家,这又不关我的事儿。可是我总觉得他们不该半夜三更到丛林里去,尤其是那位姑娘,这样做既不安全,又不得体。于是我就跟上了他们。没成想我竟跟对了。碰到狮子之后,贝尼斯把姑娘扔在后面不管,只顾自己逃命。幸亏我赶到现场。朝狮子肩膀上开了一枪,才救出他们。
汉森停下话头,两个人都沉默着。过了一会儿,这位膀大腰圆的商人干咳了几声,似乎有话要说。但又难于启齿。
“怎么了?汉森。”先生问。“你还有话要说,是吗?”
“哦……您瞧,事情是这样的,”汉森壮了壮胆子说道。“我因为晚上爱到花园里散步,经常看见这一对年轻人呆在一起。恕我直言,先生,我觉得这位贝尼斯先生对姑娘没安好心。我听到的谈话虽然只言片语但足以说明,他想把梅瑞姆姑娘拐跑。”汉森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信口胡诌起来,可惜竟叫他言中了。他生怕贝尼斯干扰了他的计划。于是想出个一箭双雕的办法,既利用这位英国小伙子,又“借刀杀人”,把他除掉。
“我想,”汉斯继续说,“鉴于我已经决定很快离开此地,您可以建议贝尼斯先生跟我一起走,为了报答您的好意。我情愿把他送到通往北方的那条商队常走的大路。”
先生沉思良久,半晌才抬起头来。
“当然了,汉森,贝尼斯先生是我的客人,”他说,目光闪闪,没有一丝温情。“眼下我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指责他要与梅瑞姆私奔。因为他是我的客人,我也不能把事情做得那么绝,非得赶他走。不过,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好像说过最近想回家。倘若如此,我想能与你结伴同行一定是他求之不得的事情。你刚才说明天就走?我想,贝尼斯先生会跟你一块儿走的。那么,如果你愿意,明天早晨来吧。晚安!谢谢你对梅瑞姆的关照。”
汉森掉转头,翻身上马,偷偷地笑了。先生回到书房。看见莫里森正踱来踱去,显得局促不安。
“贝尼斯,”先生开门见山地说。“汉森明天到北方去,他很喜欢你,想让我告诉你,愿意和你结伴同行。晚安,贝尼斯!”
第二天早晨,梅瑞姆按照先生的吩咐一直呆在屋子里,直到莫里森·贝尼斯先生离开庄园。汉森一早就来找他——事实上,他那天夜里压根儿就没走,一直和工头杰维斯呆在一块儿,以便第二天早早了结这桩心事。
莫里森和主人的告别极其拘谨而又合乎礼仪。等客人终于勒转马头,扬长而去。先生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可真是一桩不愉快的事,早早了结了他很高兴,对于自己的做法也不感到后梅。贝尼斯对梅瑞姆大献殷勤,他并不是没有察觉。不过他看出这个小伙子因为自己出身高贵,骄气十足,绝不可能和这位没名没姓的阿拉伯姑娘真的结婚。虽然作为阿拉伯姑娘,梅瑞姆的肤色太白了一些,先生还是相信她是个血统地道的阿拉伯人。
他没有再向梅瑞姆提起这桩事情。在这一点上他犯了一个错误。因为这位年轻姑娘虽然觉得先生和“mydear”对自己恩重如山。但骨子里她还是个心高气傲,同时十分敏感的姑娘。先生没有让她做任何解释,便打发走了贝尼斯,严重地伤害了她的自尊心。而且也许是逆反心理作怪,在梅瑞姆的眼里,贝尼斯一下子成了受害者,一种强烈的要忠实于他的感情油然而生。
现在,她把原先朦朦胧胧意识到的与贝尼斯之间的儿女之情。完全误解为爱情了。先生和“mydear”本应该将贝尼斯明明知道的存在于他与梅瑞姆之间无法逾越的障碍告诉她,可是因为怕伤害这位单纯、善良的姑娘,他们一直犹豫不决。如果他们早一点把世人信奉的这种门第观念向她讲清,她虽然会感到暂时的痛苦,但是可以免除因为无知而将经受的苦难。
汉森和贝尼斯骑着马向宿营地;走去的时候,英国小伙儿一直闷闷不乐,一言不发。汉森想继续引他上钩,便极力寻找一个突破口。他与贝尼斯并辔而行,看到小伙子那张贵族气十足的面孔此时笼罩着阴云,得意地笑了。
“他对你太无礼了,是吧?”他终于大着胆子说。贝尼斯抬起头瞥了他一眼,看见汉森回转头朝庄园努了努嘴。“他对这个姑娘也未免太关心了,”汉森继续说。”不愿意让任何人跟她结婚,把她带走。依我看,他把你这样打发走,其实对那姑娘一点儿好处也没有。她迟早得结婚,可是再找一个像你这样的英俊青年就难了。”
贝尼斯起初听到这个俗不可耐的家伙提起自己的私事儿很不高兴。可是汉森最后这句话使他怒气全消,立刻对他另眼看待。
“这小子纯粹是个混帐,”莫里森先生忿忿不平地说。“在中非,他是天王老子,可以把我赶来赶去。可是在伦敦,我的家族和他同样显赫。他一到伦敦就会明白的。”
“我要是你,”汉森说,“绝不让任何人把我和我想得到的姑娘拆散了。你想让我帮什么忙,尽管讲,我会尽力而为的。”
“你真是太好了,汉森,”贝尼斯说,脸上露出喜色。“可是在这个鬼地方,我们能拿他怎么办呢?”
“我知道该怎么办,”汉森说。“我能把那个姑娘叫出来。她要是爱你,就会乖乖地跟你一起走。”
“恐怕很难办到。”贝尼斯说。“方圆几百英里都是他的天下,他肯定能抓住我们。”
“不,他不会。只要有我,就不会,”汉森说。“我在这一带做买卖、打猎已经整整十年了。对这儿的一草一木十分熟悉。如果你想带走这个姑娘;我帮助你。我可以向你保证,到达海岸之前。谁也抓不到我们。我告诉你怎么办。你可以给她写个字条,我派我的工头给她送去。让她来跟你见一面,道个别。她不会拒绝的。这当儿,我们把宿营地向北挪一挪,你和她做一些准备,再跟她约定好哪天夜晚会面。告诉她,到时候我来接她,你在宿营地等着。这样做更安全一些,因为我熟悉这一带的地形,比你走得更快。你可以领着我的人马向北慢慢走,我和梅瑞姆姑娘很快就会追上。”
“她要是不来呢,”贝尼斯问。
“再和她约定一个最后告别的日期,”汉森说。“到时候我替你见她,总能把她带来。那时候,就是我汉森说了算,她不走也得走。事情过后恐伯进她自个儿也不会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好。再说在我们到达海岸之前,你们俩得在一起亲亲热过两个月,生米做成了熟饭,她还有什么不依的!”
贝尼斯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真想对汉森指责一番。可是话到嘴边又咽进了肚里,他几乎同时意识到,汉森的主意和自个儿的计划实际上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不过从这位“粗人”嘴里说出来。就显得十分残忍,是一种犯罪。与此同时,这位年轻的英国贵族也看到,有汉森帮助,要比他单枪匹马地干成功的希望更大。于是,他闷闷不乐地点了点头。
到汉森的宿营地路还很远,一路上他们俩都沉默不语,各想各的心事。这种心事自然不是因为相互之间有什么敬意,更谈不到忠诚与信任。就在他们这样并辔而行,从森林里漫不经心地走过时,另外一个丛林里的“旅行者”听见了马儿的蹄声。这就是“杀手”克拉克。自从看到那个白人姑娘十分敏捷地从马背跳到树上,克拉克眼前一直晃动着她那矫健的身影。后来。他拿定主意来头天夜里与姑娘邂逅的那块林地,希望再次看到她的倩影。更希望在明媚的阳光下看到她的面容,看到她眼睛和头发的颜色。他觉得这个姑娘身上有一种和梅瑞姆十分相似的东西。可是他心里明白,梅瑜姆早已命归黄泉,绝不可能复生。姑娘在月光下从马背跃上大树的一刹、克拉克看见她和梅瑞姆的个头相仿,只不过比梅瑞姆更丰满,还多了几分女人气。
现在,就在他懒洋洋地向那块林中空地走去的时候,听觉敏锐的耳朵突然听见骑马人走近的声音。他在树枝上轻手轻脚地走着,渐渐看见了那两位骑手。他立刻认出年轻小伙儿正是昨天夜里皎洁的月光下拥抱蚣娘的那个男人。另外那个人不知道是谁,不过克拉克觉得他的身材和举止都十分眼熟,好像在那儿见过。
人猿克拉克断定,只要别放过这位年轻的英国绅士就一定能找到那个姑娘。于是他尾随在两位骑手身后,一直跟到汉森的宿营地。莫里森用铅笔写了一个字条。汉森把这张条子交给一个仆人。仆人拿了条子立刻向南跑去。
克拉克藏在宿营地附近,密切地注视着那个英国小伙儿的一举一动。他原以为能在两位骑手此行的目的地看到那位姑娘,可是宿营地没有一点点迹象表现她与这帮乌合之众为伍。
贝尼斯本该好好休息一下,准备第二天的长途跋涉。可是他坐卧不安,在树下焦躁地踱来踱去。汉森躺在帆布吊床上抽烟。两个人很少说话。克拉克躺在他们头顶一棵大树浓密的枝叶里。就这样度过整整一个下午。克拉克又饿又渴。他寻思不到第二天早晨,这伙人是不会出发的,便离开那棵大树,向南寻找食物去了。他之所以向南走,是因为觉得姑娘肯定还在那边。
花园里,梅瑞姆在月光下心事量重地散步。她还在为先生对莫里森·贝尼斯不公平的待遇而伤心。谁也没对她做任何解释。因为先生和“mydear”都不愿意让她因为知道贝尼斯的真实意图而伤心、难堪。他们都明白那个年轻人压根儿就没有娶梅瑞姆为妻的念头。他如果有这种想法,就会直截了当找先生求婚。因为谁都知道,只要姑娘愿意,先生一家是不会提出异议的。
梅瑞姆爱他们,感激他们为她所做的一切。可是在她那颗年轻的心里,涌动着一种充满野性的、对自由的热爱。这是多年来丛林生活赋予她的一种很深蒂固的感情。此刻,从打来到先生和“mydear”身边,梅瑞姆第一次觉得自己像个囚徒一样没有自由。
姑娘像关在笼子里的老虎焦急地走来走去。有一次她在篱笆旁边停下,歪着脑袋仔细地听着。她听到了什么?哦,花园外面响起一阵光脚丫走路的声音。过了一会儿,那脚步声似乎消失了。她又焦灼不安地踱起步来。她走到花园那头,又顺着原路慢慢地走回来。月色如水,靠近花园篱笆的草地上,扔着一个刚才还不曾看见的白信封。
梅瑞姆停下脚步,紧张地听着、嗅着,一下子变得那么、机灵。篱笆外面蹲着一个赤身露体的黑人,正探头探脑向庄园里面张望。他看见梅瑞姆急匆匆走过去拣起那封信,便悄悄地站起来,在篱笆暗影的隐蔽之下向马厩跑去,很快便在夜色中捎失了。
海瑞姆训练有素的耳朵听见了那人发出的每个响动,不过她并不想弄清这位不速之客到底是谁。她已经猜出此人一定是莫里森先生派来的“信使”。她撕开信封,借着皎洁的月光,很容易便看清了那封信的内容。她猜对了,信确实最莫里森·贝尼斯写来的。
信上说:
我不能与你不辞而别,明天早晨到林中空地和我道别。你一个人来。
下面还有几句话,她看了以后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脸上泛起两朵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