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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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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考比太太走在前面,向下爬往横架在河流之上的桥梁,这座桥上还铺有废弃铁路遗留下来的枕木。

“我还从未发现这有段铁路。”威尔逊说,肥胖的重负让他喘起气来。

露易丝说:“这是我最喜欢散步的一条路。”

在这段铁路上方尘土飞扬的斜坡处,一个老头无所事事地坐在棚屋的门口;一个乳房开始逐渐显出形状的少女朝他们走来,头顶着一只水桶尽力保持平衡;一个只在腰间挂着一圈红色圆珠项链、全身赤裸的小孩,在狭小的土院子里的一群鸡中间玩耍;一群工人在结束工作之后,拿着斧子穿过桥走来。这是一天中较为凉爽的时候,也是一天中较为宁静的时候。

“你会不会想到,这个城市的一切就在我们身后?”斯考比太太说,“几百码远的山那边,男孩们正在贩卖饮料。”

铁路一直蜿蜒至山坡前,威尔逊向下望去可以看到巨大的港口铺展开在他面前。一支护航编队正在轰隆声中集结。那些小船在轮船之间像飞虫般移动着。在他们上方,灰色的树木和燃烧后的灌木覆盖在山脊的顶部。威尔逊的脚尖不时碰到枕木凸出来的地方,而被绊了一两次。

路易丝说:“这就是我觉得这个地方该有的样子。”

“你丈夫喜欢这个地方,是吗?”

“噢,我有时候觉得他的视力有某种选择性。他只看到他想看到的。他看不到那些勾心斗角,他也听不见那些流言蜚语。”

“他眼里有你。”威尔逊说。

“感谢上帝,他没有,因为我也得了这些病。”

“你并不势力。”

“噢,是的,我是。”

“你让我心神不宁。”威尔逊说。他的脸红了起来,不由自已地扭动脸部肌肉,准备吹一个谨慎细微又漫不经心的口哨。但他没吹出来。噘起的嘴唇最后像一条鱼一样只吐出一口气。

“看在上帝的份上,”露易丝说,“别这样谦卑。”

“我并不谦卑。”威尔逊说。他闪到一边,让工人过去。他解释道:“我还有过非分之想。”

“两分钟后,”露易丝说,“我们就走到这里最好的地方了——在那里你看不到任何单栋的房子。”

“你真好,带我看这个……”威尔逊咕哝道,又被铁轨绊了一下。他很少跟人聊天:跟女人在一起时他会很浪漫,但除了浪漫别的也没有了。

“那儿。”露易丝说,但他还没来得及看见——荒凉的绿色山坡坠入壮阔平静耀眼的海湾——露易丝就再次打算离开,按原路返回。“亨利就快回来了。”她说。

“谁是亨利?”

“我丈夫啊。”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我记得你叫他别的名字——好像是蒂奇。”

“可怜的亨利,”她说,“他有多讨厌这个名字。我尽量不在别人面前叫他这个,但我总忘记。我们走吧。”

“我们要不要再走远一点儿——走到火车站?”

“我很乐意,”露易丝说,“最好在天黑之前回去。天黑之后那些老鼠就都出来了。”

“往回走一路都是下坡。”

“那我们快点儿吧。”露易丝说。他跟在她后面。露易丝瘦削又笨拙,但对他像是有一种温蒂妮[33]才有的吸引力。她对他一直很好,愿意陪着他,并且还不自觉地表露出女人情愫骚动时的那种亲切。但他对这段关系没有主动权,也没法儿让他们的关系对等。在他充满浪漫、谦卑和抱负的脑海里,他只想谈一次恋爱,与女服务员、电影院的女检票员、巴特西[34]女房东的女儿或者女王——露易丝就是女王。他看着露易丝的脚跟又咕哝道:“真漂亮啊。”他走在石道上,两个肥壮的膝盖隔着裤子不停地撞到一起。眨眼间,阳光变了色:太阳由砖红色变成半透明的粉红色,落下山并坠入海湾广阔平静的海水。日落时分的阳光,总会给人一些意外之喜,虽然它从未刻意如此。

“到了。”露易丝说。他们靠着废弃的小车站的木质墙上,大口地呼着气,一边看着转瞬即逝的晚霞。

穿过一扇敞开的门——应该是曾经的候车室或者站长的办公室?——一群母鸡进进出出。窗子上的灰尘像是由不久前刚刚路过的一列火车的蒸汽留下的。在永久关闭的售票窗口上,有人用粉笔画了一个粗糙的男性生殖器的形状。当露易丝靠在窗口呼吸时,威尔逊可以越过露易丝左边的肩膀看到它。“过去我每天都会来这里,”露易丝说,“直到他们为我毁了这里。”

“他们?”

露易丝说:“感谢老天,我很快就要离开这儿了。”

“为什么?你不会是真要离开吧?”

“亨利会送我去南非。”

“噢,老天。”威尔逊喊道。这个消息太突然了,像一阵剧痛。他的脸都扭曲了。

威尔逊试着掩盖自己过度的反应。没人比他自己更清楚地知道,他脸上从不表露出愤怒或者激动的情绪。他说:“你不在这里他该怎么办?”

“他会处理好这些的。”

“他会感到非常孤独的。”威尔逊说道——他、他、他在他内耳里激荡时就像是在说我、我、我。

“我不在这里,他会更幸福的。”

“他应该不会。”

“亨利并不爱我。”她平静地说,就像是在教一个小孩,用最简单的词语来解释最复杂的问题,简化……她又把头靠着售票窗口,然后对他笑了笑,像是在说,当你对此看得很透时是很容易说出来的。“我不在这里,他会更幸福的。”她又说了一遍。一只蚂蚁从木头上爬上她的脖子,而他靠得足够近到把蚂蚁拂掉。他并不想这样。当他把自己的嘴唇从她的嘴唇上移开时,蚂蚁还在那儿。他让它爬上自己的手指。露易丝口红的味道像是他从未品尝过的某种东西,他会永远记得。这对他而言,就像是执行一条在全世界都已被废除的法律。

“我恨他。”她说,拾起已经被遗忘的对话。

“你不要走。”他恳求她。一滴汗水流向他的右眼,他伸手拂去;他的眼睛越过她的肩膀,再次看向那个生殖器图案。

“如果不是因为钱,我早就走了,可怜的亨利。他必须想出办法。”

“怎么想?”

“那是男人的事。”她说这话时像是一个挑衅,威尔逊又亲吻了她一次;他们的嘴唇像双壳贝贴在一起,然后她挣扎开,他听到了不幸的声音——反复地——兰克神父的笑声沿这段铁路传来。“晚上好,晚上好。”兰克神父说。他的步子很大,被他的法衣绊住了,跌跌撞撞地走过来。“暴风雨就要来了,”他说,“赶快走。”伴随着一阵“呵,呵,呵”声凄凉地顺着铁轨消失了,没给任何人带来一丁点儿的安慰。

“他没看见我们是谁。”威尔逊说。

“他当然看见了。这又有什么关系?”

“他最爱传播谣言。”

“就这点儿问题。”

“这不是问题吗?”

“当然不是,”她说,“为什么应该是?”

“我爱上你了,露易丝。”威尔逊伤心地说。

“我们才见第二面。”

“我没看出来这有什么不同。你喜欢我吗,露易丝?”

“我当然喜欢你,威尔逊。”

“我希望你不用叫我威尔逊。”

“你有其他名字吗?”

“爱德华。”

“你想让我叫你‘泰迪’或者‘熊’吗?这些名字会一直跟着你在你真正认清这些之前。当你忽然叫某人‘熊’或者‘蒂奇’,那个真正的名字就会变得枯燥和正式,然后你会发现他们因此而恨你。我宁愿叫你威尔逊。”

“为什么你不离开他?”

“我正在离开他。我跟你说了,我就要到南非去了。”

“我爱你,露易丝。”他又说了一遍。

“你多大了,威尔逊?”

“32岁。”

“32岁还很年轻,我太老了,已经38岁了。”

“这没关系。”

“威尔逊,你读的那些诗都太浪漫了。这有关系。这比爱的关系更大。爱一点儿不真实,不像年龄和宗教……”

乌云穿过海湾而来:在布洛姆上空黑压压地聚集起来,然后在空中撕扯着,上下翻滚。狂风将他们吹向车站。“太迟了,”露易丝说,“我们被困住了。”

“这会持续多久?”

“半个小时。”

一开始只有几点雨打在他们脸上,紧接着大雨落下。他们站在车站里,听着暴雨猛击在屋顶上。四周一片黑暗,几只鸡在他们脚下来来去去。

“真可怕。”露易丝说。

他碰了碰她的手,然后抚摸着她的肩膀。“噢,看在上帝的份上,威尔逊,”她说,“现在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她不得不说得大声一些,以免她的声音被车站铁皮屋顶之上的雷鸣声盖住。

“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

他听得出来她正在离自己远一点儿,而且他很高兴四周一片黑暗,遮住了自己的窘迫。“我喜欢你,威尔逊,”她说,“但我不是那个在黑暗中发现自己和一个男人相处时就期望跟他谈情说爱的护士长。你不必靠近我,威尔逊。我不想要你。”

“我爱你,露易丝。”

“是,是,威尔逊,你已经告诉我了。你觉得这里有蛇吗——或者老鼠吗?”

“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去南非,露易丝?”

“蒂奇弄到钱的时候。”

“这会花很大一笔钱。你有可能就去不了。”

“他会想出办法的。他说过他会。”

“人寿保险?”

“不是,他试过了。”

“我希望我自己能出得起这笔钱,但我穷得跟教堂里的老鼠一样。”

“不要在这里说老鼠。蒂奇会想出办法的。”

他在黑暗中开始观察她的面孔,瘦削的脸庞、灰白的皮肤、薄薄的嘴唇——就像努力回忆曾经认识但后来永远离开的某个人的容貌。人往往会用这种方法建立起他人的容貌——首先是他的鼻子,如果注意力足够集中的话,还会记起他的眉毛,却始终记不起他的眼神。

“他会为我做任何事的。”

“刚刚你还说他不爱你。”

“噢,”她说,“但他有很强的责任感。”

他动了动。她激烈地叫了出来:“待在那里。我不爱你。我爱的是蒂奇。”

“我只是转移一下身体的重心。”他说。她笑了起来。“多好笑啊,”她说,“很长时间以来,我身上发生的事都变得很可笑。我会记得这个好几个月的,好几个月。”但对威尔逊而言,他会一杯子记得她的笑声。他的裤子在风暴的吹拂下不停地拍打着,他又想到了那句诗:“在坟墓一般的躯壳中。”

当露易丝同威尔逊从河对岸回来,走到勃恩赛德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一辆警用厢型车停在门前,车灯照亮了打开的房间,人影进进出出,往外搬送东西。“怎么了?”露易丝叫了一声,开始往家里跑起来。威尔逊喘着气跟在后面。阿里从房子里走出来,头上顶着一个铝皮浴盆、一把折叠椅和一个用旧手巾系着的包裹。“发生了什么事了,阿里?”

“老爷要出门了。”他说。在车灯的照耀下,看得到他笑得咧开了大嘴。

斯考比手里端着一杯酒,正坐在起居间里。“我很高兴你们回来了,”他说,“我本来以为我只好写个条子了。”威尔逊发现实际上他已经开始在写条子了。斯考比已经从笔记本上扯下一页纸,用他那笨拙的书法写下几行字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了,亨利?”

“我得到班巴去一趟。”

“你不能等星期四的火车去吗?”

“不能等。”

“我能同你一起去吗?”

“这次不成。对不起,亲爱的。我得带着阿里去,把那个小佣人给你留在家里。”

“出什么事了?”

“年轻的佩倍尔顿出了点儿事。”

“严重吗?”

“严重。”

“他是那样一个傻瓜。让他在那个地方当地区专员简直是发疯了。”

斯考比把杯里的威士忌喝干了,说:“很对不起,威尔逊,你自己张罗自己吧。从冰箱里拿出一瓶苏打水来。佣人们都忙着搬行李呢。”

“你要去多久,亲爱的?”

“噢,我后天就能回来,如果运气好的话。为什么你不去哈里法克斯太太那里住两天呢?”

“我在家里住没有什么问题,亲爱的。”

“我也可以把小佣人带走,把阿里给你留下,可是小佣人不会做饭。”

“有阿里在身边你会过得好一些,亲爱的。就同我没有到这地方来以前你过的那些日子一样。”

“我想我该走了,先生。”威尔逊说,“我很抱歉,我同斯考比太太出去耽误的时间太长了。”

“噢,我不担心这个,威尔逊。兰克神父刚才从这里经过,告诉我你们在老车站里避雨。你们该这样做的。兰克神父浑身都淋湿了。他也该在那里避避雨——像他这把年纪,再发起烧来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我能给你倒一杯酒吗,先生?然后我就走了。”

“亨利最多就喝一杯。”

“你说得对,可是我想我还愿意再喝一杯。但是你不要走,威尔逊,留在这儿,陪露易丝一会儿。我再喝完这杯就得动身了。我今天夜里是不能睡觉了。”

“为什么不能叫一个年轻一点儿的人去呢?你岁数太大了,蒂奇,不该再办这种事了。坐一夜的汽车。为什么你不派弗莱塞尔去?”

“专员叫我去。这是那种案件——需要细心、老练,不能让年轻人去处理。”他又喝了一口威士忌,当他发现威尔逊也正在盯着他,就把目光忧郁地移到别处。“我必须走了。”

“这次的事我再也不能原谅佩倍尔顿了。”

斯考比带着责备的语气说:“别胡说八道了,亲爱的。如果我们了解了真实情况,许许多多的事我们都会原谅的。”他又对着威尔逊干笑了一下,“如果一个警察能把事实调查清楚,他应该是世界上最有宽恕心的人。”

“我很希望我能帮帮你的忙,先生。”

“你能够帮忙。待在这里,陪着露易丝多喝几杯酒,叫她高兴起来。她没有什么机会同别人谈论书籍的。”威尔逊看见露易丝在听到“书籍”这个词儿的时候咬紧了嘴唇,正像不久以前他看见斯考比在听到“蒂奇”这个名字时打了个寒战一样。威尔逊这时第一次体会到,人与人的关系,不论是谁,总无法避免痛苦——自己受的痛苦和加给别人身上的痛苦。我们居然会害怕孑然独处,多么愚蠢啊!

“再见,亲爱的。”

“再见,蒂奇。”

“好好照顾着威尔逊。别让他缺酒喝。你自己也别忧伤。”

当露易丝吻着斯考比的时候,威尔逊端着一杯酒站在门边,回忆起上面小山上的那个废弃的车站以及口红的滋味。整整一个半小时,她的嘴巴上带着的是他的唇印。他没有嫉妒的感觉,他感到的只是一阵悲伤无望,就好像一个人想在一张潮湿的纸上写一封重要的信,但无论怎么努力,那字迹总是模糊不清。

他俩并排站着,望着斯考比走到路那边,走到警察厅的小旅行车前边。他喝的威士忌比平常的多了一些,也许是因为这个他的脚步才有些蹒跚。“他们应该派一个年轻人去。”威尔逊说。

“他们老是这样。他是专员唯一信得过的人。”看着他吃力地爬到汽车里,她又伤感地说,“他不是那种典型的副官吗?总是干活儿的那个。”

驾驶汽车的黑人警察发动了引擎,嘎嘎地调好挡才松开离合器。“他们连一个好司机都不给他,”她说,“好司机要留着送弗莱塞尔和别的人去俱乐部跳舞。”旅行汽车颠簸了一下,冲出了院子。露易丝说:“好了,不管怎么说人也走了,威尔逊。”

她拿起斯考比准备留给她看的条子,大声读道:亲爱的,我需要动身到班巴去。这件事不要让别人知道。出了一件可怕的事。可怜的佩倍尔顿……

“可怜的佩倍尔顿。”她非常生气地重复了一句。

“佩倍尔顿是什么人?”

“一个二十五岁的小伙子,简直是一条跳跳蹦蹦的小花狗。他本来是班巴的地区副专员,后来巴特沃斯生了病,就让他负责那个地方的事了。谁都知道非出乱子不可。遇到麻烦的事来了,坐一夜汽车去解决问题的,当然还得是亨利……”

“我是不是得走了?”威尔逊说,“你该换衣服了。”

“是的,你最好走吧——免得让别人知道他已经走了,咱们还在一间屋子单独待了五分钟,况且屋子里还有一张床。单独的,当然了,不算小佣人和厨师以及他们的亲戚朋友。”

“我希望我能替你做一点儿什么。”

“你可以做点什么,”她说,“你可不可以到楼上去看看卧室里有没有老鼠?我不愿意叫小佣人知道我胆小。把窗户也关上。老鼠总是从窗户进来。”

“关上窗户太热了。”

“我不在乎。”

他紧靠着门边站着,轻轻地拍了两下巴掌。屋子里一点儿声响也没有,然后,他蹑手蹑脚地、匆忙地,好像没有权利留在这间屋子里似的,走到屋子另一头窗户前面,把它关上。屋子里有一股淡淡的脂粉的气味——他觉得在他知道的气味中这是最值得记忆的一种香味。他又站在门边,把整个屋子仔细看了一遍——小孩的照片、香脂罐、阿里拿出来的为了晚上穿的衣服。在国内的时候,他受过训练该如何记忆,如何挑选出重要的细小的物件,搜集有价值的证据,但是他的雇主从来没有告诉他,他将到这样一个奇异的国土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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