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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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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已经成为一个传奇,开始与他的名字相连的传奇,那些传奇随着年复一年的累积,细节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就像神话的发展,从个别人的事迹变成了具有仪式色彩的真理。

以四十八九岁的年纪而言,他的样子显得要老气很多。年轻时浓密而疯狂生长的头发,如今几乎全白了。他的脸上遍布深深的皱纹,双眼塌陷在眼眶中。自从那年夏天与凯瑟琳·德里斯科尔的关系结束后患上的耳聋症逐年轻微加重,所以,他听别人说话时,总是把头倾向一侧,眼神格外专注,好像在隐隐约约思考着一个自己完全确定不了的令人费解的物种。

那种耳聋的毛病性质很奇怪。虽然他有时弄明白别人直接面对他讲的话有些困难,可是一间嘈杂的屋子对面别人咕咕哝哝的交谈声却能经常听得清清楚楚。正是这种耳聋的捉弄,他逐渐开始懂得,年轻时流行的说法中,为什么自己被视为“校园人物”。

所以,他是一遍又一遍地偷听到经过不断渲染修饰、他给一群新生教中世纪英语以及霍利斯·劳曼克思投降的故事。“三十七个新生班举行大一英语考试,你知道哪个班的分数最高吗?”一个心有不甘教大一英文的年轻老师问道。“当然知道。老斯通纳的中世纪英语那伙人呗。而我们一直在使用练习和手册呢!”

斯通纳得承认,在这些年轻教师和年纪大点的学生,这些他还来不及把他们的名字与面孔牢牢联系在一起就来去匆匆走了的年轻人心目中,他已经几乎成为一个神话人物,无论这个人物的功能如何千变万化。

有时他是个流氓。在一个试图解释他和劳曼克思长久难解的宿仇的版本中,他诱奸然后又抛弃了一个年轻的研究生,而劳曼克思则对这个学生心怀纯洁和高贵的激情。有时他又成为傻瓜:在同样是宿敌的另一版本中,他拒绝与劳曼克思说话,因为有一次劳曼克思不想给斯通纳的一个学生写推荐信。有时候,他又变成了英雄:在一个终极但并不经常为人接受的版本中,劳曼克思厌恶他,然后冻结了他的职称评定,因为有一次他抓住劳曼克思正给一个喜欢的学生送了份斯通纳开的某门课的期终试卷。

然而,由于斯通纳在课堂的举止,他的传奇故事明晰了起来。经过了这么多年,故事变得越来越离谱,而且越来越刺激。他讲课、讨论时开始举止笨拙、动作生涩,很快所讲的主题就变得漫无边际,几乎意识不到自己周围的人和事的存在。有一次,几个校董和校长安排好要在会议室开个会,而斯通纳就在这个地方开研讨班的拉丁传统课。提前通知过他有这个会,可他给忘了,仍然一如既往按照原来的时间地点来上课。上到中途的时候,传来怯生生的敲门声,斯通纳还沉醉在即兴翻译一段相关的拉丁文中,没有注意到。过了会儿,门打开了,戴着无边眼镜、矮胖的中年男子踮着脚尖进来,轻轻拍了拍斯通纳的肩膀。斯通纳都不抬头看看,就挥手把他挡开了。这个人退出教室,敞开的门外传来他跟另外几个人悄悄的商量声。斯通纳继续翻译着。接着四个人在校长的带领下大模大样像一支小分队般站在斯通纳的讲桌旁边,校长身材高大魁伟,昂首挺胸,脸色红润,他皱着眉头,大声清了清嗓子。斯通纳自然在做着即兴翻译,没有中断或者稍事停顿,他抬起头,对着怒气冲冲的校长轻声读着这首诗的下一行:“滚开,滚开,你们这些血腥残忍的婊子养的高卢人!”接着仍然毫不停顿,把目光收到书本上,继续讲他的课,这伙人惊慌失措,踉踉跄跄地向后退去,转身飞一般逃出教室。

由于有这种事件供给养料,这个传奇继续成长发育,最后有些轶事给几乎所有斯通纳的典型行为赋予实质性内容,它不断发展壮大,最后扩展到他在大学外的生活。最后,这个传奇把伊迪丝也容纳进来了,很少看到她跟斯通纳参加大学的活动,隐隐约约成为一个神秘人物,像个幽灵般掠过集体想象:她经常偷偷喝酒,由于某种不明原因和久远的悲伤,她得了一种罕见而且一般都会致命的疾病,在慢慢走向死亡。她是一个极其出色、才华横溢的艺术家,早年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全身心献给了斯通纳。在公开活动场合,从她瘦削的脸上会迅速闪过神经质的微笑,她的双眼明亮得发光,讲话时声音尖刻,语无伦次,大家都认定她的外表背后隐藏着某种真相,认为谁都不会相信的表面背后藏着某种本真。

生病后,出于已经成为某种生活方式的倦怠,斯通纳在多年前跟伊迪丝买的那幢房子里度过的时间越来越多。起先,伊迪丝因为他老在家里感觉十分沮丧,所以总是沉默不语,好像总在为什么事儿纠结着。后来,当她确信,斯通纳这样一个下午又一个下午,一个晚上又一个晚上,一个周末又一个周末在家里待着要成为一种常态时,就发起了烈度更新的老战役。对于哪怕多么微不足道的恼火事,她都要伤心哭泣,在各个房间里走来走去。斯通纳无动于衷地看着她,嘴里喃喃地说几句不上心的同情话。她把自己锁在屋子里,一次好几个钟头都不露面。斯通纳要准备她不愿做的饭,等她终于从房间里出来露面时,脸色苍白,双颊和眼睛深陷,而斯通纳好像也跟没看到一般。在最微不足道的事上,伊迪丝都会嘲讽他,而斯通纳似乎也不怎么听。她厉声诅咒斯通纳,他却彬彬有礼,饶有兴味地听着。当斯通纳沉浸在某本书里时,她就选择这个时候走进起居室,大声疯狂地敲击起钢琴来,而她已经很少弹琴。当斯通纳平心静气地跟女儿说话时,伊迪丝就会突然同时朝两个人发火生气。而斯通纳看待这一切——愤怒,敌意,尖叫,厌恶的沉默——的态度好像这些都发生在另外两个人之间,在他心中,只要意志使把劲儿,就完全可以召唤起最敷衍的兴致来。

终于——疲惫、几乎是感激地——伊迪丝接受了自己的失败。愤怒的强度减弱了,最后变得跟斯通纳对愤怒的兴致一样敷衍了。长久的沉默逐渐退缩成一种内向,对此,斯通纳已经不再感到惊奇,相反变成对冷漠姿态的厌恶。

伊迪丝四十多岁了,仍然像少女时一样瘦削,但却透着一种坚硬,一种脆薄,这些都源于一种不屈不挠的姿态,使一举一动都显得不情愿,满怀怨气。她脸部的骨骼棱角尖削,薄薄的苍白的皮肤蒙在骨头上,就好像蒙在一个柜架上,所以,皮肤上的皱纹绷得紧紧的,很尖细。她非常白,涂的粉很重,搽脸的样子就好像每天在一副空白面具上描画自己的五官。在干硬的皮肤下面,她的双手似乎全都是骨头,总是永不停止地活动着,扭结着,拉扯着,搓绞着,甚至在最安静的时候也如此。

伊迪丝经常深居简出,在中年这段时期,变得日益孤僻和心不在焉。最近一次攻击,这次对斯通纳最后的、绝望、激烈、怒火闪耀的攻击过后不久,她像个鬼魂般溜进那隐秘的自我中,待在一个永远不会完全露脸的地方。她开始用一种通情达理的温柔态度自言自语,而这是人们对待小孩的态度。她这样做时毫不顾忌,毫不难为情,好像是自己能做的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在那些零敲碎打的艺术爱好中,成家之后陆陆续续占据她不少时间的艺术爱好中,她最终把兴趣落在了雕塑上,视为自己最大的“满足”。她主要做些泥塑模型,但偶尔也做些软石作品。胸像、全身像和各种组合件,散得满屋子到处都是。她非常时髦:模刻的胸像都是把五官特征减到最少的球体,身体都是把附属物拉长的团团泥块,组合件都是立方体、球体和棒条的随意几何组合。有时从她的工作室——曾经是他的书房——经过,斯通纳会停一停,听听她工作的动静。她像个孩子般给自己下达指令:“现在,你必须把那个放在这儿——不要太多——这儿,就在这个小凿口的旁边,噢,瞧,它都要掉了。还不够湿对吧?嗯,我们可以把它固定住,可以吧?只要一点点水就够了,还有——那儿。你看见了吗?”

她逐渐有了对丈夫和女儿用第三人称说话的习惯,好像他们是别的什么外人,而不是自己正在讲话的对象。她会对斯通纳说:“威利最好把他的咖啡喝完,现在快九点了,他不要上课迟到了。”或者对女儿这样说:“其实格蕾斯练钢琴的时间远远不够。至少一天一个小时,应该是两个小时。那样的天赋还能怎么样?惭愧啊,惭愧啊。”

这种退避对格蕾斯意味着什么,斯通纳不得而知,因为她正以自己的方式变得像母亲一样孤僻、退缩。她已经养成了沉默寡言的习惯,虽然对父亲还保留着那种羞涩、温柔的微笑,但并不愿意跟他说话。夏天他生病的那段时间,看到没人注意的时候,她就悄悄溜进父亲的那个房间,坐在他旁边,跟他一起看着窗外,显然感到跟他在一起很满足,但即便那个时候,她都沉默不语,而且当他试图引领她从自我中走出来时,她就开始焦躁不安。

斯通纳生病的那年夏天,她十二岁,已经出落成一个高挑、纤细、脸蛋精致的女孩,头发与其说是红色,更像是金色。秋天的时候,在伊迪丝最后一次暴烈攻击丈夫,她的婚姻,她自己,以及她觉得自己变成的这个样子的时候,格蕾斯几乎动都不动,好像感觉稍微一动就会摔进一道深渊,在这道深渊里,她根本爬不上来。那场暴烈过后有一段时间,伊迪丝带着她自以为可以从容掌控的自信的鲁莽劲儿认定:格蕾斯之所以沉默寡言是因为不开心,她不开心是因为在同学中不受欢迎。伊迪丝开始把那种逐渐淡化、针对斯通纳的暴力攻击转化成针对她所谓的格蕾斯的“社交生活”的攻击。她再次迸发出一种“兴趣”,把女儿打扮得光鲜亮丽,时髦前卫,给她穿上带褶边的衣服,更加衬托出孩子的削瘦。她经常举办派对,弹钢琴,欢快地坚持要求每个人都跳舞,对格蕾斯唠叨着要冲每个人微笑,讲话,说笑话,大声笑。

这次攻击持续了将近一个月,然后伊迪丝放弃了战役,开始了漫长、缓慢、通往自己都不清楚目的的旅程。但是这次攻击对格蕾斯产生的各种后果却与它持续的时间不成比例。

攻击结束后,格蕾斯几乎所有的空闲时间都一个人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听父亲在她十二岁时送的那台小小的收音机。她经常在不曾收拾的床上躺着一动不动,或者坐在桌边一动不动,听着放在床头桌上的那个矮宽、丑陋的机子的漩涡形装饰中发出的尖细得刺耳的声音,好像她听到的说话声、音乐声、大笑声全都是她身份的余绪,好像连这个都逐渐远远地淡去,化作沉默,她已经回忆不到。

格蕾斯慢慢胖起来。在那年冬天和十三岁生日这段时间,她体重增加了五十磅,脸蛋慢慢鼓起来,而且很干燥,就像正在发酵的面团,四肢也渐渐柔软,动作变得缓慢、笨拙。她吃得比以前还少,但非常喜欢甜食,房间里总放着一盒糖果,好像体内的某种东西开始松弛、柔软和绝望了,好像体内某种没有形体的东西在搏斗着,忽然松懈了,现在说服她的肉体明确指定过那种阴暗和隐秘的生活。

斯通纳心怀伤感地眼睁睁看着这种变化。这种伤感掩饰了他显现给世人的那张冷漠的脸。他不允许自己产生那种轻松、奢侈的内疚感。考虑到他的天性和与伊迪丝生活的环境,他完全束手无策。这种想法强化了他的悲伤,这种悲伤是内疚都无法引发的,让他对女儿的爱更加彻底、更加深刻。

斯通纳知道——而且很早就知道,他认为——女儿属于那种极其稀有而且永远那么漂亮可爱的人类中的一员,这种人的道德质地是那么娇柔,必须认真养护和关心,这样它才能称心如意。由于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它只好生存在一个不可能是自己家园的地方。渴望温柔和安静,它只好以冷漠、麻木和喧闹为食粮。这种天性,即使在陌生和充满敌意、不得已要生存的地方,也没有蛮力击退反对它的残暴势力,只有退缩到一个静谧之地,那里荒凉、狭小而柔静。

当她长到十七岁的时候,中学高年级第一学期的那段时间,她身上又一个变化发生了。好像她的天性找到藏身之处,她终于可以向这个世界展示一种面目了。就像体重迅速增长那样,她前三年长出来的体重又迅速掉了下去。在认识她的人看来,她好像属于那种有神奇魔力在参与这种变化的人,她好像从一只蝶蛹里露出来,飞向空中,她好像早就为此设计好了。她几乎可以称得上美丽动人了,本来很纤细、后来忽然很肥胖的身体,现在四肢精致柔软,行走时透出一点淡淡的优雅。这是一种不张扬的美,几乎可以说是病态的美。她的脸蛋上几乎没有表情,像一副面具。她那双淡蓝色的眼睛总是直视着某个人,没有好奇心,没有任何畏惧,你可以看穿它们。她的声音非常柔和,带着那么点儿平淡,但她很少说话。

忽然间,用伊迪丝的话说,她变得“受欢迎”起来。找她的电话响个不断,她坐在起居室里,不时地点点头,温柔又简洁地应答着对方的话。黄昏时分,总有小车开过来,把她接走,在大喊大笑中远去。有时,斯通纳站在窗前,看着那些小车尖叫着驶去,扬起阵阵尘土的乌云,他感觉有点儿小小的牵挂和一丝害怕。他没有买过车,也没有开过车。

伊迪丝很开心。“你看见了吧?”她用漫不经心、得意洋洋的口吻说,好像从她疯狂地攻击格蕾斯的“欢迎性”问题以来,时间并没有过去三年多。“你看见了吧?我是对的。她需要的只是轻轻地推一把。而威利还不同意。噢,我看得出。威利从来就不同意。”

这么多年,斯通纳每月都拿出几美元攒下来,这样,等时机一到,格蕾斯就可以离开哥伦比亚上大学,也许可以去东部的一所大学,有些距离的地方。伊迪丝知道这些计划,她好像也同意,可是等这个时刻到了,她好像又跟没听说过这事一般。

“噢,别这样!”她说。“我受不了!我的宝贝!去年她在这儿表现多好啊。这么受欢迎,这么开心。她得调整,而且——宝贝,格丽丝儿,宝贝——”她转向女儿,“格丽丝儿其实并不想离开她的妈妈。她是这样想的吗?难道把她一个人孤零零地撇下?”

格蕾斯默默地盯着看了妈妈一会儿。她很快转向父亲,摇了摇头。她对妈妈说:“如果你要我留下,我当然愿意留下。”

“格蕾斯,”斯通纳说,“听我说。如果你想去——拜托了,如果你真的想去——”

她没有再回看父亲。“这没关系。”她说。

斯通纳还没有来得及说别的话,伊迪丝就开始说他们可以花她父亲省下的钱买一套新装,相当好的一套行头,甚至可以买一辆小车,这样她和朋友们就可以……格蕾斯露出那种缓缓、浅浅的微笑,点了点头,不时地说句话,好像这是对她的期待。

这件事就这样平息了,斯通纳不知道格蕾斯是怎么想的,不知道她留下来是因为自己愿意还是妈妈让她留下来,或者出于对自己命运的巨大漠然。那年秋季,她可以上密苏里大学一年级,在那里读上至少两年,然后,如果她愿意,她就可以去远处,离开这个州,去完成大学学业。斯通纳心想这条路要好一些,对格蕾斯来说要比在她几乎还不了解的这座监狱忍受两年多好得多,要比在伊迪丝绝望意志的烤架上再次撕裂好得多。

就这样什么都没有改变。格蕾斯要了那套衣装,拒绝了妈妈提供的小车,然后进了密苏里大学,成为一名新生。电话持续响个不停,那些同样的面孔(或者很像他们的面孔)继续出现,在大门前大笑着、大叫着。同样的汽车在黄昏中呼啸而去。格蕾斯不在家的时候比高中时还要频繁,伊迪丝对她想象的女儿越来越受欢迎的局面非常满意。“真像母亲,”她说,“结婚前,她是非常受欢迎的。所有那些男孩子……爸爸对他们那么恼火,可他心里偷偷地自豪着呢,我看得出。”

“是的,伊迪丝。”斯通纳温柔地说,他感觉自己的心在收缩。

这是斯通纳很艰难的一个学期;现在该轮到他来管理全校三年级英语考试了,与此同时,他还要参与指导两篇特别难的博士论文,这两篇论文都要求他自己阅读大量额外的资料。所以,他现在要比前几年习惯的那样频繁外出。

十月底的一天晚上,他比平常晚回家。起居室里的灯灭着,整个家很安静,他以为格蕾斯和伊迪丝都上床睡了。他带了些稿纸走到自己的那间小后屋里,想读几页后再上床睡觉。他走进厨房拿了块三明治,泡了杯牛奶,切了块面包,打开冰箱,这时他忽然听到尖厉、清晰,如一把小刀的拖得很长的尖叫声从楼下的什么地方传来。他冲进起居室,那尖叫声再次传来,这会儿变得很短促,强烈得有些愤怒,是从伊迪丝的工作室里传出的。他迅速穿过房间,打开工作室的门。

伊迪丝蜷着身子坐在地板上,好像刚刚在那里跌倒。她眼神疯狂,嘴巴大张着,准备发出又一声尖叫。格蕾斯坐在房间对面的一把弹簧椅子上,交叉着腿,几乎是镇定地望着母亲。伊迪丝工作台上唯一的一盏灯亮着,房间充满简陋的亮光和浓重的阴影。

“怎么回事?”斯通纳问。“出什么事儿了?”

伊迪丝的头转过来面对着他,好像脑袋是装在一个松弛的轴承上。她两眼空洞迷茫,用一种奇怪的任性口气说,“噢,威利。噢,威利。”她继续盯着斯通纳,头虚弱地摆动着。

他转向格蕾斯,女儿依然保持着镇定的表情。

她像聊天般说:“我怀孕了,父亲。”

尖叫声再度响起,尖厉刺耳,而且有种莫可名状的愤怒。他们都转向伊迪丝,她前后左右地看着,在那尖叫的嘴巴上方,眼神迷离,冰冷。斯通纳穿过房间,蹲在她身后,直直地扶她起来。她在斯通纳的胳臂中软溜溜的,他都撑不住伊迪丝的身体。

“伊迪丝!”他尖叫了声。“冷静!”

伊迪丝浑身僵硬,从他怀中挣脱。她双腿打着颤,悄悄穿过房间,站在那里俯身望着安坐不动的格蕾斯。

“你!”她啐了口,“噢,我的天,噢,格丽丝儿。你怎么能——噢,我的天,跟你父亲一样。是你父亲的血啊。噢,没错。肮脏。肮脏。”

“伊迪丝!”斯通纳更加尖锐地喝了声,大步朝她走来。他双手牢牢地按在她的胳臂上端,把她从格蕾斯身边拉开。“去卫生间,往脸上洒点冷水。然后回你房间躺下。”

“噢,威利,”伊迪丝恳求说,“我的小宝贝。我的心肝儿。怎么会出这种事?她怎么会——”

“去吧,”斯通纳说,“我待会儿叫你。”

伊迪丝摇摇摆摆地走出房间。斯通纳目光追随着她,但并没有动,直到听见卫生间龙头里的水流出来。接着他转向格蕾斯,她仍然坐在摇椅里抬头看着父亲。斯通纳迅速冲她笑了笑,穿过去走到伊迪丝的工作台前,拿了把靠背椅,又带过来,放在格蕾斯的椅子前,这样跟她说话时就不用俯视她向上翻着的脸了。

“喏,”他说,“干吗不告诉我?”

格蕾斯冲他柔和地微微一笑。“没有多少可讲的。”她说。“我怀孕了。”

“你能确定吗?”

她点了点头。“我去看过医生了。今天下午我刚拿到报告。”

“哦,”斯通纳说着笨拙地拍了拍她的手,“不用担心。一切都会过去。”

“嗯。”她说。

他温和地问:“想告诉我孩子的父亲是谁吗?”

“一个学生,”她说,“大学的。”

“你不想告诉我?”

“噢,不是,”她说,“这已经不重要了。他叫弗莱,埃德·弗莱。是个二年级的学生。我想他在你去年的新生综合班上过课。”

“我想不起了,”斯通纳说,“我一点儿都想不起他了。”

“对不起,爸爸,”格蕾斯说,“真够傻的。他有点儿喝醉了。我们没有采取——措施。”

斯通纳不看她了,盯着地板。

“对不起,爸爸。我惊着你了吗?”

“没有,”斯通纳说,“也许,让我感到意外。其实我们最近这几年彼此并不怎么了解,对吧?”

格蕾斯把目光移开,不安地说,“嗯——我想是吧。”

“你——爱这个男孩吗,格蕾斯?”

“噢,不爱,”她说,“事实上,我并不怎么了解他。”

斯通纳点点头。“那你想怎么办?”

“我不知道,”她说,“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不想成为麻烦。”

他们坐着,长时间没有说话。最后斯通纳开口了:“嗯,不要担心。不会有问题。无论你做出什么决定——无论你想做什么,都没关系。”

“嗯,”格蕾斯说,她从椅子里站起来,接着又向下望着父亲说,“你和我,我们现在还能聊一聊。”

“是的,”斯通纳说,“我们还能聊一聊。”

她走出工作室,斯通纳一直等到听见她楼上的卧室门关了。接着,在回自己房间之前,他先轻轻地上了楼,打开伊迪丝卧室的门,她睡得很香,全身穿着衣服蜷缩在床上,床头灯的光打在脸上。斯通纳把灯熄了,下了楼。

第二天吃早饭时,伊迪丝几乎已是兴高采烈。她没有流露出丝毫昨晚表现出的歇斯底里的痕迹,她说话的样子好像未来不过是一个需要解决的臆想的问题。得知那男孩的名字后,她更是高兴地说:“现在好了,你觉得我们应该跟他父母接触下,还是先跟男孩谈谈?我们来想想——这是十一月最后一星期。再过两星期吧。那时我们可以把一切都安排好,也许可以举办一个小型的教堂婚礼。格丽丝儿,你那个朋友,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伊迪丝,”斯通纳说,“且慢。你太想当然了。也许格蕾斯和这个年轻人不想结婚呢。我们得把这事公开跟格蕾斯谈谈。”

“这有什么可谈的,他们当然会结婚的。毕竟,他们——他们——格丽丝儿,告诉你爸爸,给他解释下。”

格蕾斯对他说:“没什么关系,爸爸。这根本就没什么关系。”

这事真没关系,斯通纳意识到。格蕾斯的目光呆呆地越过他,看着她并没有真正在看的远处一个地方,毫不惊奇地沉思默想着。斯通纳仍然沉默不语,任由妻子和女儿制订着她们的计划。

决定好了,格蕾斯的“年轻人”,伊迪丝这样称呼他,好像他的名字有些忌讳,他将被邀请上家里来,和伊迪丝“谈一谈”。她安排在下午,好像一出戏里的一幕,有出口进口,甚至还有一段台词或者两句对话。斯通纳找个借口先走,格蕾斯先留上一会儿,然后找个借口走掉,留下伊迪丝和这个年轻人单独交谈。半小时后斯通纳回来,然后格蕾斯再回来,这个时候,一切安排都已就绪。

最后完全按照伊迪丝计划的执行了。后来,斯通纳寻思,多少有些可乐,当年轻的爱德华·弗莱怯生生地敲开门,然后被领进一间貌似充满道德敌人的屋子时,他会作何感想。弗莱个子很高,相当壮实,五官模糊,隐隐约约有些沉闷。他有那么点麻木的难为情和害怕,而且谁也不看。斯通纳离开房间时,他看见这个年轻人塌坐在椅子里,手臂放在膝盖上,眼睛盯着地板。过了半小时,他又回到房间时,年轻人还保持着同样的姿势,好像面对伊迪丝鸟儿般欢快的炮轰,纹丝未动。

但事情全都解决了。伊迪丝用一种高亢、造作,但真心快乐的声音告诉他,格蕾斯的“年轻人”出身于圣路易斯一个很好的家庭,父亲是经纪人,而且可能有段时间跟她父亲或者至少她父亲的银行有过交道,还说这个“年轻人”定好举办一场婚礼,“会尽快,很不正式,”还说两人都休学,至少一两年,在圣路易斯住下来,“换换环境,重新开始。”还说虽然他们不能读完这学期了,但还想去学校,直到放假,那天下午就结婚,应该是星期五。其实毫不温馨——不管怎样。

婚礼是在一个法官杂乱的书房里举行的。只有斯通纳和伊迪丝出席了仪式。法官的妻子,一个头发灰白凌乱的女人,带着副永远不变的愁眉苦脸的表情,在举行仪式时还在厨房里干活儿,仪式结束时就走出来,只是在文件上签了个名,作为见证人。那是一个寒冷凄凉的下午。日期是1941年12月12日。

结婚前五天,日本轰炸了珍珠港。斯通纳怀着以前从未有过的五味杂陈的心情看着婚礼。跟许多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一样,他被某种自己想来只有麻木的东西紧紧抓着,虽然他知道这种感觉里混杂着各种深沉、强烈的感情,乃至都不便承认,因为没法与它们共生。他觉得这是一种公共悲剧的力量,一种恐怖,一种如此无所不在的仇恨,连私人悲剧和个体不幸都被转移成另一种生存状态,而且被那种宏大强化了,这一切都在这种宏大中发生,感觉就像一个孤独的坟墓带来的冲击力可能会被周围巨大的荒凉衬托得更加突出。他怀着一种几乎毫无个人感情色彩的怜悯,看着这场伤感的小小的结婚仪式,而且奇怪地被女儿脸上那消极、漠然的美,被这个年轻人脸上闷闷不乐的绝望打动了。

仪式结束后,两个年轻人愉快地爬进弗莱家小小的敞篷车,前往圣路易斯,他们还要去那里拜见另一对父母,然后住下来。斯通纳看着他们驱车离开家,仍然觉得女儿是一个曾经在某个已然遥远的房间,坐在自己身边的小女孩,带着严肃的欢乐表情看着他,仍然觉得是一个早就死去的可爱小孩。

结婚两个月后,爱德华·弗莱应征入伍。格蕾斯决定继续留在圣路易斯,直到孩子出生。不到六个月,弗莱在一个太平洋小岛的河滩上牺牲,作为许多新兵中的一员,他被派去誓死阻止日本人的进攻。1942年六月,格蕾斯的孩子出生了,是个男孩,她以孩子父亲的名字取了名,从未见过、也不会去爱的父亲。

尽管,那年六月,伊迪丝去圣路易斯“帮助料理”,其间试图劝女儿回哥伦比亚,但格蕾斯并不想回来。她有个小公寓,还有一小笔弗莱的保险收入,还有公公婆婆,她似乎很开心。

“有点变了,”伊迪丝心烦意乱地对斯通纳说,“完全不是我们的小格丽丝儿了。她经历了很多东西,我想她不愿想起……她让我转告她对你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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