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秀〗(227-277年)字子期,三国魏河内怀(今河南武陟西南)人。他与嵇康、阮籍、山涛、刘伶、阮咸、王戎并称“竹林七贤”。他好读书,崇尚老庄之学,曾作《庄子注》,“读之者无不超然若已出尘埃而窥绝冥”。但余下《秋水》、《至乐》二篇,注释未成而死。后来郭象“述而广之,别为一书”,现存《庄子注》可视为二人之共同著作。在他的好友嵇康、吕安被杀后。曾向司马昭表示不再隐居,得到司马昭的赞许,任他为黄门侍郎、散骑常侍,但他不理政务,“容迹而已”。向秀与郭象的《庄子注》,是魏晋玄学重要著作。他力图以儒家的观点修正道家学说,以便把儒、道二家结合起来。何晏、王弼的“贵无”学说,是主张不干预门阀世族的特权,任其扩张和发展;而向秀的“崇有”学说,则进一步主张承认他们的既得利益,以巩固和稳定既成的社会秩序。这种从“贵无”到“贵有”的转变,乃是这一时期社会政治发展的需要。司马氏掌政之后,有较为巩固的经济基础和政治特权,自以为可以高枕无忧,任其纵欲作恶,腐化堕落;而“贵有”主张正是他们腐朽生活的理论。“贵有”论表现在社会问题上,则是提出“天理自然”和“安分自得”的人生观,得出一切都是合理的结论。向秀在其《逍遥游注》中说:“苟知其极,则毫分不可相□,天下又何悲乎哉?夫物未尝以大欲小,而必以小羡大,故举大小之殊,各有定分,非羡所欲及,则羡欲之累可以绝矣”。贫贱富贵是有一定的,一定的天命受生于不同的个人,命该如此,不可改易,如果有人要以小易大,以贱反贵,那便是违背天意!故又说:“小大之辩,各有阶级,不可相□”,“今贤人君子之致爵禄,非私取也,受之而已”。阶级是天受的,绝不能改变。如果贫贱卑下要求改易,那么天下便不完备,单有统治者而无被统治者便不合自然。故说:“以小求大,理终不得,各安其分,则大小惧足矣”。教人安于自己所处被统治地位,否则便不合“天理自然”。故说:“臣妾之才,而不安臣妾之任,则失矣。故知君臣上下,手足内外,乃天自然,岂真人之所为哉?夫臣妾但各当其分耳”。认为自然和社会秩序都是自然而然的,人们所处经济和政治地位的差距都是天然合理的,万物都安于自处,不去追求分外之事,便会安乐自得。无为也非消极无所作为,而是不超过自己的本分。向秀注的《庄子注》,原名为《庄子隐解》,但据《世说新语·文学篇》载:“唯《秋水》、《至乐》二篇未竟,而秀卒。秀子幼,义遂零落,然犹有别本。……(象)见秀义不传于世,遂窃以为己注。乃自注《秋水》、《至乐》二篇,’又易《马蹄》一篇,其余众篇,或定点文句而已”。这宗公案,至今尚未分清,不过向秀、郭象二‘人的思想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他们的思想主张可参见郭象条。向秀所注《庄子隐解》早已佚失,其中一些佚文片段散见于张湛《列子注》中。现在所流传的郭象注,其文义与秀注基本相同。他们的思想主张,可谓代表当时一种哲学思潮,使玄学目的更加明确,体系更加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