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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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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1389一1464年)字德温,号敬。明山西河津人。永乐十九年(1421年)进士。宣德初,授监察御史。正统改元,出为山东提学佥事。因忤中官王振,陷狱几死,后放还家。景泰初,起南京大理寺卿。英宗复辟后,迁礼部右侍郎,兼翰林学士。其间,他曾为于谦辨诬,但未能奏效。时权臣石亨当朝,遂托病致仕。居家八年,从学者甚众。少时随其父读《四书》、《五经》;及长,从东莱魏希文、大梁范汝舟习濂洛学。其学以二程、周敦颐、朱熹之学为本,以复性为宗。学谨守“朱学矩”,但力图在某些方面为朱学补苴圆融。他既发挥了朱熹理气相即的观点,又修正了朱熹“理在气先”的说法,提出了“理在气中”的论断。他根据曹端“太极自会动静”之说,认为“太极能为动静”,而阴阳之气的动静就是太极的动静,太极与气没有“间隙”。理与气也是如此,理气之间无毫发之缝隙,理与气一时俱有,不可分先后,因而既无无气之理,也无无理之气,即理而气在其中,即物而理无不在。薛意在通过强调理气不可分离的关系,避免理气脱节,使理不致成为“气之外悬空”之物,从而证明理也是“真实”的。他认为,道器关系也是如此,即“器不离道,道不离气”,“道亦气也,器亦道也”。对于“理一分殊”这个理学的传统命题,薛殖认为,分殊固在理一之中,而理一也不离分殊。对于“体用一源”、“显微无间”及名实、有无等理学命题,他也都用理气相即的观点作了解释。薛又提出,虽然理气不可分离,但“理为主,气为客”,“气有聚散,而理无聚散”,理是万古依旧,永恒不变的。为了说明理的绝对性、永恒性,他尝以日光与飞鸟设喻:理如日光,气如飞鸟,理乘气机而动,如日光载鸟背而飞,鸟飞而日光虽不离其背,实未尝与之俱往,而有间断之处,亦犹气动而理虽未尝与之暂理,实未尝与之俱尽而有灭息之时。气有聚散,理无聚散,于此可见。这说明理与气性质不同,仍然是“二物”,二者之间仍有“间断”。其论断存在自相矛盾之处,因而仍无法弥合朱熹理气关系上的漏洞。薛认为,只有明解了上述理气关系,才能懂得下学上达的求道功夫,才可能同“明心性”的佛教,同“直求本心”的陆学区别开来。薛在天道观中有关理气以及太极的诸多论述,最后在于论证“一个性字”。他认为从上说来“性”是天地的本质,从下说来“性”是伦理纲常的核心。提出,求道问学、道德修养的目的全在于“复性”。把孔、孟以来的儒学最后归结为一个性字,说“圣人相传之心法,性而已”,“圣人之所以教,贤者之所以学,性而已”。因此,“论性是学问大本大原,知此则天下之理可明矣”。他自谓一生孜孜不倦的追求,就是为了明白“一个性字”,临终前尝留诗曰:“七十六年无一事,此心始觉性天通。”因为人所禀受之性,具有天道、天理的意义,放性无所不有,无时不然,它是万物之枢纽,万理之总汇。他还指出,性是“实体”,而道是性之“实用”,“太极是性之表德”。这种具有天道自然意义的性赋于人,便具有特定的伦理纲常内容,即“分而为仁、义、礼、智、信,散而为万善”,“道只是循此性而行”,“德即是行此道而得于心”,道德虽然名目繁多,但皆为本体之性的表现而已,“复性”,就是通过道德修养,复返到湛然纯善的本体之性。而道德修养的功夫,在于性之发、已发之一瞬间,名在此间除出即将萌发的不善意念。要做到这一点,又在于改变产生不善意念的气质。而变化气质的途径,则为在日常的应接酬醉中不断矫正偏向,即在人伦日用、恭行践履上下功夫。这也就是格物。由格物到知性复性,即由下学到上达。这中间需要“豁然贯通”的“心悟”的直觉方法,其原因是“至极之理”的性,无声无形,非闻见之知所能获得,而只能靠默识心悟的直觉。薛并无理学的专门著作,能反映其理学思想的,主要为属笔记性质的《读书录》和《续录》(凡二十三卷),清人曾辑其所有文字,并同其年谱、诸儒论赞等,汇刻为《薛文清公全集》,总四十六卷。薛继曹端之后,在北方开创了“河东之学”,门徒遍及山西、河南、关陇一带,蔚为大宗。其学传至明中期,又形成以吕为主的“关中之学”,其势“几与阳明中分其感”。清人视薛学为朱学传宗,称之为“明初理学之冠”,“开明代道学之基”。高攀龙认为,有明一代,学脉有二:一是南方的阳明之学,一是北方的薛的朱学可见其影响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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