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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吕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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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吕新书〗宋蔡元定(1135一1198)撰。元定字季通,世称西山先生,福建建阳人,幼从其父蔡发学,及长以朱熹为师,被朱视为讲友,极重之;庆元二年(1196),沈继祖等上疏攻击朱熹,并及元定,被贬流道州,卒谥“文节”,一生博及群书,穷究义理,教人以“性”与“天道”为先,朱熹撰《四书章句集注》、《易传》、《诗传》、《通鉴纲目》,皆与之往复参订,自己著《皇极经世》、《洪范解》、《西山公集》等书。元定除精研群书外,对儒学中的礼乐之学亦颇有所得,选诣极深,朱熹称赞元定曰:其律书法度甚精,近世诸儒皆莫能及;季通理会乐律,大段有心力,看得许多书云云。及其为此书作序,又曰:黄钟围径之数,则汉斛之积分可考;寸以九分为法,则淮南太史小司马之说可推;“五声”、“二变”之数,变律半声之例,则杜佑之《通典》具焉;变宫、变徵之不得为调,则孔氏之《礼》疏固亦可见;至于先求声气之元,而因律以生尺,出尤所谓卓然者,而亦班班杂见于两汉之制、蔡邕之说,与夫国朝《会要》以及程子、张子之言。由此之言,可知此书实际上出于朱、蔡师徒两人之手,故朱子独见许如此。二卷中,一为律吕本原,共十三篇:黄钟第一,黄钟之实第二,黄钟生十一律第三,十二律之实第四,变律第五,律生五声图第六,变声第七,八十四声图第八,六十四调图第九,候气第十。审度第十一,嘉量第十二,谨权衡第十三。一为律吕征辨,凡十篇:造律第一,律长短围径之数第二,黄钟之实第三,三分损益上下相生第四,和声第五,五声大小之次第六,变宫,变徵第七,六十调第八,候气第九,度量权衡第十。无定之说,多截竹以拟就黄钟之管,皆即以其长权为九寸,而度其围径如黄钟之法。更迭以吹,则中声可得;浅深以列,则中气可验,所以截管之法则必须本于候气。《四库全书总目》对元定诸说多有驳难,如谓候气之说最为荒渺;以圆田术起算黄钟积实,失之太大;黄钟六变,律不与本均之声相应,而不知当用清声;二变不可以为调,而不知二变之调具足五音。纵观全书,元定对五声、黄钟之宫、黄钟之长、黄钟之积、十二律,三分损益、二变声等古乐学原理作了系统分析与阐述,间或有所失当,亦在所难免,并不可求全责备。此书为奠定我国古代乐学理论贡献颇多,如元定倾力探讨了音律中的旋宫问题,首次提出了十八律的理论,用以解决古代十二律旋宫后的音程关系与黄钟宫调不尽相同的问题。这一理论,又被称作蔡氏律,对南宋以后乐学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传本主要有《四库全书》本,《墨海金壶》本,《经苑》本;另外,明韩邦奇《苑洛志乐》全载此书,加以注释,清乾隆中罗登又撰此书《笺义》,颇利于览读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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