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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正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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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正公集〗-百卷。元吴澄(1249-1333)撰。此编为吴澄诗、文汇编,又名《支言集》,由其孙吴当编辑。今传本为其五世孙吴□重刊于明永乐四年(1406)本,前九十卷为文,包括杂著、答问、说、书、启疏、序、记、碑铭、题跋、墓志铭、祭文、制诰、表笺等等,后十卷为诗。吴澄的学术思想主要反映在答问、杂著、说、书、序等著述中。吴澄是元代著名学者,堪称大儒,为学主折衷朱熹、陆九渊两派,但基本思想仍属程朱理学范畴。在理与气的关系上,他遵从朱熹观点,继承了朱子“理在气先”和“理生气也”的唯心主义学说,认为“理在气中,原不相离”,承认“理”是“气”的主宰,继续鼓吹“理”,也即封建伦理纲常是最根本的,“气”从“理”中产生。在论学上,吴澄认为,为学之至要在于“心”,主张“学必以德性为本”,他推崇朱熹的“格物”、“诚意”之说,主张由心到物,闭门修养,他提出“养天性,冶天情,正天官,尽人伦”的主张,并指出“奚而养,奚而冶,奚而正,奚而尽?未知之则究之,既知之则践之。究者何?穷其理。践者何?履其事。”他进一步解释说:“若何而为仁义礼智之道,若何而为喜怒哀惧爱恶之节,若何而为耳目口鼻、手足四肢之则,若何而为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常,求其所当然,是之谓穷其理。存之于心,则如此,见之于事,则如此。行之于身,则又如此。内而施之于家,则如此,外而推之于人,则如此,大而措之于天下,则又如此。躬行之焉,是之谓履其事。”不难看出,吴澄的用心同他的前辈一样,把封建伦理纲常看成是永恒的天理,警戒人们只能“履其事”,而不可悖其行。在天理与人欲的关系上,吴澄也仍然在拾宋儒的牙慧,他说:“朱子有言曰:天理人欲间不容发。”“不使天理有须舆之间,不使人欲有纤芥之留。夫然后神气清明,义理昭著,自能寻向上去,所谓下学而上达,庶可以入于圣贤之城,而不至沦于禽兽之区也。鸣呼!戒之哉,念之哉,敬之哉”。综合而言,吴澄虽可称一代大儒,他自己又以孔、孟、程、朱的道统继承人自居,但他对理学的贡献则在许衡之下,亦大不如自己的经学成就,说他在理学研究上既无新理论,又无新方法,仅具传声筒作用并不为过。这些,均可在此书中得以窥见。传本有明宣德十年(1435)刻本,《四库全书》据此本收录,另有明成化间刊《临川吴文正公集》四十九卷本,系将百卷本合并而成;清乾隆五十一年(1786)万氏刻本,与成化本同一系统,书名题《草庐吴文正公集》,分四十九卷,卷首一卷,外集三卷。较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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