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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义别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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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义别录〗十四卷。清张惠言(1761-1802)撰。惠言认为古代《易学》,无不依经附传,承师论法。而王弼《周易注》流行,古师之说尽废;孔颖达《周易正义》颁行,古代《易》书遂亡。唐代以前《易》学有32家,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述23家,但皆支言片语,多不贯穿。又以为不尽见其辞,不能论是非;不尽通各家,不能评优劣。乃辑《经典释文》、《周易集解》及五代、宋人类书、辑佚书等言古《易》者,各为别录,用以探源流同异,考是非优劣。所辑以虞氏《易》为主,兼及其他各家,共十四家,卷一至四为孟氏《易》四家,即孟喜、姚信、翟玄、蜀才;卷五至八收京氏《易》三家,即京房、陆绩、干宝;卷九至十三收费氏《易》七家,即马融、宋衷、刘表、王肃、董遇、王□、刘谳。第十四卷为子夏,别为一家。虽单词碎义,条理不完而苦心考证,往往通其家法。如据姚信注"乾坤致用"、"卦变旁通"、"九六二下",而知为虞氏之学。据翟玄注"五虚无君"、"二上包五九"、"五遇中处正",而知翟氏之学为虞氏之学,而非荀氏,皆研究精细,非潜心古义者不能为。又于各家之前,均撰简序一篇,述其源流,简约得当,便于领会其实旨。有道光间合河康氏刻本,收入《张皋文笺易诠全集》,又有《皇清经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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