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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补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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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补疏〗二卷。清焦循(1763—1820)撰。成于嘉庆二十三年(1818)。清代汉学家对王弼《周易注》多所非议,以至屏之不论个议之列。焦氏认为王弼《易》学“虽参以己见,而以六书通借解经之法,尚未远于马、郑”,孔颖达等《周易正义》,奉王弼《周易注》为准绳,而加以诠释,实于王弼《易》学多不能申明。故撰此书,以订孔颖达之舛漏,以申王弼之义。全书体例,首列经传原文,次录王弼《周易注》,后加“循按”二字阐述己见,补孔颖达《正义》颇多。如“龙战于野”,王注“固阳之地,阳所不堪,故战于野”,焦氏谓《正义》解“固”为“占”固此阳生之地,则未实指何所。又引荀爽“消息”说,坤在亥下有伏乾;郑玄“爻辰”说,坤上爻实为乾之地,而坤爻据之,王弼用荀爽、虞翻之义而浑其辞为固阳。“拔茅茹以其汇,征吉”条,王弼注“茹”为“相牵引之貌”,焦氏据《汉书·刘向传》注引郑玄曰:“茹、牵引也”,以证王弼注之所本等。焦氏能不附合于汉学,力排众议,以申王弼《易》学之旨,堪称有识,亦可见其不殉于门户之见、实事求是之治学精神。有《焦氏遗书》本、《焦氏丛书》本、《皇清经解》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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