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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法官昨晚很晚才睡,过了平时睡觉的时间,而且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没睡好,可是早上四点钟的时候,他还是像平常一样醒了。浴缸里稀里哗啦的流水声吵醒了他的孙子,杰斯特也是一宿睡得不踏实。法官擦干身体,慢慢地穿上衣服,因为左手基本无法使用,他是主要靠右手帮忙——无法自己系鞋带——他就随它们松着。他给自己收拾完了,就蹑手蹑脚地走进厨房。看来今天天气不错,清晨灰色的天空正变成玫瑰红和黄色的太阳光。但厨房里还是有些暗,法官没有开灯,他喜欢在这个时候看外面天空的颜色。自己哼着一支走调的小曲儿,他开始煮咖啡并准备早餐。他从冰箱里挑了两个红皮鸡蛋,因为他听人家说红皮鸡蛋比白皮鸡蛋有营养,他也确信如此。经过几个月的练习,打碎了很多蛋,现在他已经学会如何用一只手将蛋敲开并小心放入煎蛋锅里。在煎蛋过程中,他还可以给面包涂上薄薄一层黄油,然后放入烤箱,他不喜欢面包机烤出来的味道。最后他拿出一块黄色桌布放在餐桌上,再把放盐和胡椒的蓝瓶子拿过来。虽然只是自己一个人吃,法官不想让这顿饭吃得太闷。早餐做好后,他用好的那只手一样一样把食物搬到桌子上,这时候咖啡壶也开了,咕嘟嘟欢快地唱起歌来。最后他从冰箱里拿出蛋黄酱,小心淋在两个煎好的鸡蛋上。蛋黄酱是用矿物油做的,感谢上帝,卡路里很少。法官找到一本特别棒的书:《减肥不用慌》,这本书他经常拿出来读读。唯一要小心的就是矿物油里含有致泻物质,不能吃太多,以防在浴室滑倒的事故再次发生……这对一个法官来说可是不雅。尤其是如果在法院办公室上班的时候——已经发生过两次了。法官对自己的尊严看得非常重,虽然蛋黄酱美味,卡路里少,但他还是非常小心注意不要吃太多。

这块小巧的黄色桌布,还有几块同样大小的,都是他常用并喜爱的。平时都是小心用手洗。当法官太太还活着的时候,每天早上,这些桌布连同托盘,他都是用来给太太送早餐用的。那套蓝绿色的放盐和胡椒的瓶子也是他太太的,还有银质咖啡壶也是,现在法官用它给自己做早餐。以前当他慢慢变成一只起床越来越早的“鸟”时,他就自己做早餐,然后很高兴地给妻子准备托盘,经常还会去花园里采撷几朵花点缀托盘。接着他就会小心翼翼地端着托盘上楼,如果妻子还在睡觉,他就把她吻醒,因为他不想让自己去上班前的早上没有听到太太温柔的声音和鼓励的微笑(除了当她后来病得太重,他就不叫醒她,但必须见到她才能去上班,结果有的时候他到下午才去上班,因为一直在等妻子醒来)。

因为眼前都是妻子生前的物品,法官的悲伤很多年后才慢慢减弱,现在他很少有意识地想起蜜西,特别是在早餐的时候不会。他只是用她的物品,有时候盯着胡椒瓶子发呆,眼睛里充满忧伤。

焦虑往往会激发法官的胃口,今天早上他尤其感到饿。昨天晚上杰斯特差不多一点了才回来,回来后直接就去睡觉了,法官本来跟在他后面,但孩子冷冷地用一种生气的口气几乎吼叫地说:“别来烦我,看在上帝的份儿上,别烦我。为什么我不能自己安静地待会儿?”这愤怒爆发出来如此地强烈突然,法官静静地,几乎低三下四地离开,还光着一双粉红的胖脚丫,穿着麻纱睡衣。他听见杰斯特在哭泣,但他不敢去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由于上面这些事情,让法官今天早上感到非常饿。他先吃了蛋白部分——那是最不好吃的——然后他仔细把撒了胡椒和蛋黄酱的蛋黄碾碎,把它们小心放在烤面包片上。他吃得有滋有味,他那只残疾的手小心弯曲着,罩在食物上面,好像在保护不被别人抢走。他吃完鸡蛋和面包,再拿起咖啡杯,他已经小心翼翼地把咖啡倒进他妻子生前那把银质咖啡杯里。他在咖啡里放了糖精,端起杯子吹着想让咖啡凉得快些。然后慢慢啜饮,他喝得非常慢。喝完一杯之后,他准备抽今天的第一支香烟。现在快七点了,天空已经发白,透出淡淡的蓝色,预示着是个好天气。法官一边喝咖啡一边抽烟,当他中风后塔顿医生不让他抽烟也不让他喝威士忌。刚开始的时候法官担心自己没有这些会马上死去。他偷偷跑到浴室里去抽,或者躲到餐具室里去喝酒。他还和医生争吵,结果塔顿医生倒比他先死了,这真是讽刺——塔顿医生从不抽烟,而且滴酒不沾,只是偶尔的时候才会嚼嚼烟草。虽然在给塔顿医生守灵的时候法官非常伤心,心里的难过无法抚慰,但当这次死亡的打击过去之后,法官却偷偷地感到一种解脱,他几乎没有意识到是什么,也不承认有这种感觉。只是塔顿医生死后不到一个月,他就在公众场合又开始大模大样地抽烟喝酒了,一如往常。只是他还是比较小心,每天最多抽七支烟,喝一杯波旁威士忌。

吃完早餐,法官还觉得没吃饱。他拿起厨房书架上《减肥不用慌》那本书,准备开始再认真读读。读到书中说大鳀鱼也就只有二十几个卡路里,一根芦笋只有五个卡路里,而一个中等大小的苹果是一百卡路里,看了这些他几乎得到了很大的安慰。但即便如此,他还不能满足,因为他想吃很多烤的食物,上面淋上黄油,再抹上家里自制黑莓果酱,那是维利丽做的,他的脑海里已经浮现出烤得金黄的面包,他感到自己的嘴巴里已经有了黑莓甜丝丝颗粒状的味道。虽然他不会真用牙齿去自掘坟墓,这种焦虑刺激了他的胃口,同时也减弱了他的欲望,他鬼鬼祟祟地,一瘸一拐地朝面包盒子走过去,但是就在这时他的肚子低声叫了一下,他停了下来,手还伸着去够面包,身体却转向了厕所方向。这个厕所是在他小中风后给他安装的。他绕了个弯拿起《节食不用慌》这本书,以防上厕所的时候需要的时间很长。

他迅速脱下裤子,用好的那只手保持平衡,小心坐在马桶上,感觉稳妥了之后,他的大屁股放松下来,稳稳地坐好。没等很长时间,他只读了一个菜谱,就是如何用柠檬做无皮馅儿饼(用上甜味剂也只有96卡路里)!他想可以让维利丽中午做这个,他感到很满意。他感觉大肠通畅,想起那句拉丁文“健康的心灵来自健康的身体”,他笑了。厕所里的臭味也不讨厌了,相反,他喜欢属于自己的一切,包括排泄物也不例外,这味道也让他满足。他坐在马桶上很惬意,同时还不忘胡思乱想,沾沾自喜。他听到厨房里有动静,才赶紧擦擦屁股站起来。

他以为是杰斯特,心情立刻变得很轻松愉悦,可当他一边系裤带一边来到厨房的时候,却没有看见人。他只听到维利丽在前面房间打扫的声音,这是每周一她的工作之一。法官觉得自己被骗了(否则可以在厕所待的时间更长点儿)。他抬头看看天,现在已经大亮,蓝天上没有一丝云彩,阳光灿烂。透过开着的窗户他闻到夏天花儿的清新幽香。法官有些遗憾自己每天例行的早餐和如厕就这么匆匆结束了,现在他无事可干,只等着送《米兰信使报》来。

老人和小孩一样,都很讨厌坐着干等,法官在厨房找到自己的眼镜(他有好几副眼镜,书房、卧室,法院也放着一副),开始看杂志《妇女之家月刊》。其实也不是读那些文章,只是看里面的插图。比如,这里有一张巧克力蛋糕的图片,非常棒,下面一页有一个椰子派的图片,是用炼乳做的,让人垂涎欲滴。一张一张的图片,法官贪婪地看着,感觉自己有些贪,他有些不好意思。提醒自己其实除了那些照片,这本杂志文章质量也是很不错的。(比《星期六晚报》好不知多少倍,那里的编辑们都一点儿不中用,根本没有看过他曾给他们的投稿。)《妇女之家月刊》里有些讲怀孕和生孩子的,都是很严肃的文章,他很喜欢读。还有些如何养育孩子的也很不错,法官知道文章不错,因为他有切身经验。还有些关于结婚离婚的文章,如果他不是全心全意地计划成为一个政治家的话,作为一个法官也是该对他有帮助的。最后一点,《妇女之家月刊》还有一些增设文章板块,会插入一些故事——比如讲讲艾默生啦,林语堂啦,还有世界上其他睿智之人的故事。几个月前他就在上面读到这样的话:“如果一个故去的人还在我的心里行走,怎么能算真正死去呢?”这句话是来自古老印第安的一个传说,法官看到后就再也挥之不去。在他的脑海里,会浮现出一个赤着脚,古铜色皮肤的印第安人,静静地在森林里行走,可以听到一条独木舟在寂静中发出的声音。对于妻子的死,他从来没有大声哭出来,也不再为节食的事情哭喊。当他的神经系统和泪腺让他流泪时,他就想起他的哥哥波尤,波尤就像避雷针一样可以让他接到地面,让眼泪安全地流出来。波尤比法官大两岁,但是十八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在法官还是个小男孩时,他很崇拜自己的哥哥。甚至他走过的地方都让他崇拜。波尤会表演,还会朗诵,是米兰戏剧社的社长。波尤做什么事都会成功,前途无量。结果有天晚上他回家的时候感觉嗓子疼,第二天早上就开始说胡话。那是一种喉咙发炎,他含含糊糊地说:“我要死了,埃及,就要死了,鲜红的生命如潮水迅速退去。”然后他开始唱歌:“我感觉,我感觉,我感觉就像晨星;我感觉,我感觉,我感觉就像晨星。呜,飞呀,别拦着我,呜,飞呀,别拦着我。”最后他开始大笑,其实根本不是笑声。弟弟吓得浑身剧烈发抖,妈妈只好把他送到后面的房间里去。那是一间很破旧冷清的房间,是给生病的小孩子玩的地方,比如孩子得了麻疹啦,腮腺炎还有其他孩子容易生的病。法官记得屋子里有一个很旧的木马,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抱着木马大哭——每当想起这些早年的悲伤故事,即使八十五岁法官觉得自己也会哭。印第安人在森林里安静走路的样子和寂静中的小独木舟就又会浮现出来。“如果一个故去的人还在我的心里行走,怎么能算真正死去呢?”

杰斯特咚咚走下楼来。他打开冰箱给自己倒了一杯橘子汁。这时候维利丽也走进厨房开始给杰斯特做早餐。

“我今天想吃三个鸡蛋。”杰斯特说,“早,爷爷。”

“今天怎么样,孩子?”

“没事。”

法官没提昨晚他哭的事情,杰斯特也没提。法官甚至竭力忍住不让自己问杰斯特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当杰斯特开始吃早餐时,法官实在忍不住了。他伸手去拿了一片烤得金黄的面包,抹上黄油和黑莓果酱。这片额外的面包下肚后,法官的意志力也扛不住了,于是他问道:“你昨天晚上去哪儿了?”话一出口,他就知道自己本不该这么问的。

“不管你是否意识到,总之我现在是一个成年男人了。”杰斯特说这话的时候嗓音有点儿劈,“而且我也懂了什么是‘性’。”法官一向对这个话题很保守,这时候维利丽给他倒了一杯咖啡,他默默地喝着,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

“爷爷,你读过《金式报告》这本书吗?[23]”

法官读过这本书,看的时候是有种淫乐的快感。开始他用《罗马帝国的堕落和消亡》这本书的封面做掩护,套在那本书上。“这本书很下流无聊。”

“这可是科学调查报告。”

“科学,胡扯。我研究人类犯罪和本性都快七十年了。我从来没看到他书里写的那样。”

“那也许你该戴上老花镜。”

“你怎么敢这么和我说话?杰斯特·克莱恩?”

“我快九十岁了,”法官重复道,现在他对自己的年龄很看重,“我以一个法官和一个普通人的角度,带着人类特有的好奇心,研究人类的罪恶。”

“反正那是很大胆也很科学的研究报告。”杰斯特说,从看到的书评上找出这句话。

“色情淫荡。”

“一部研究男人性行为的科学报告。”

“是一个阳痿的糟老头子的书。”老法官说,他自己曾经看得津津有味,而那本用来伪装的书《罗马帝国的堕落和消亡》他却从来没有看过,这本书一直在他办公室的书架上当展览品。

“起码证明像我这么大的男孩子已经有了性事,还有比我小的都有了。我这个年龄是必不可少的——我是说,如果我们有性欲的话。”杰斯特是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的,当时感到很震惊。他又读了一遍,开始非常焦虑。他害怕,非常害怕自己不正常,这种恐惧让他坐卧不安。他在蕾芭的小屋门前转悠了好几次,但是他没有那种正常的性欲,他感到害怕,虽然他非常希望自己和其他人一样。他听说过“一双钻石眼睛的妓女”这句话好多次了,这话触动了他的感官,但是他在那个春日的下午离开蕾芭小屋时,看到的那个女人的眼睛不是“钻石般”的,而是一双浮肿、呆滞的眼睛,带着对性的渴望和为了证明自己的正常,杰斯特只看到黏糊糊的红唇和空洞的微笑。而那个昨晚上和他睡觉的橘红色头发的女人也没有“钻石般”的眼睛,杰斯特暗忖性大概都是骗人的,可是今天早上,他已经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他感到一种自由和自信。

“那很好啊,”法官说,“但是我年轻那会儿我们都去教会参加青年聚会,过得非常有意义。我们去郊游,去跳舞。信不信由你,孩子,那时候我可是花枝县里舞跳得最好的人之一呢。那时候很流行跳华尔兹。我们跳舞的音乐有《维也纳森林故事》《快乐的寡妇》《霍夫曼的传说》等等。”老法官挥起右手比画着华尔兹的旋律,唱起他自以为记起来的曲调——

“可爱的夜晚,啊,可爱的夜晚。”

“你一点儿都不内向。”杰斯特在爷爷用沙哑的嗓音唱完一曲,放下手臂的时候说。

法官感觉这是批评他的,就说:“孩子,每个人都有权唱歌。每个生命都可以唱歌的。可爱的夜晚,啊,可爱的夜晚。”

他就记得这么一句好听的歌词了,“我跳起舞来风度翩翩,唱起歌来像个天使呢!”

“也许吧。”

“不是也许。我年轻的时候身轻如燕,像你和你父亲一样的。后来我渐渐胖起来了,但那个时候我是又唱又跳,度过了很愉快的一段时光。我从来不无聊闲逛,也不偷偷读那些下流的书。”

“我就是这个意思。你天生不是内向的。”杰斯特接着说,“不过我可不是偷偷摸摸看《金式报告》的。”

“我禁止公立图书馆收藏这本书出借。”

“为什么?”

“因为我不仅是米兰市一个领头的市民,也是最负责任的一个。阻止那些无辜的眼睛看到这本书,确保他们的平静生活不受到打扰和触犯,这是我的义务。”

“我越听越觉得你是不是从火星上来的。”

“火星?”老法官有些尴尬,杰斯特也没有再继续说。

“如果你再内向点儿,你会更懂我的。”

“为什么这个词让你这么沮丧?”

杰斯特以前就在书上看到过这个词,但从没有自己说过。他非常后悔昨晚没有用到。

“可爱的夜晚,啊,可爱的夜晚。”

因为爷爷从来不是内向的人,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正常不正常。在他唱歌跳舞的头脑里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是正常还是古怪。

如果像《金式报告》这本书所说,他是个同性恋的话,杰斯特发誓他会杀了自己。不,他的爷爷绝对不是内向的人,他真希望昨晚上他用了这个词。这个词的反义词是外向——而他自己是内向的。那舍尔曼呢?不管怎么说,这两个词对他都适用。

“我都可以写那本书。”

“你?”

“当然啦。事实上,杰斯特,如果我把心思花在这里,我可以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

“你吗?”

“别坐在那里说‘你?你吗?’像个傻瓜。孩子,让你成为一个伟大作家的条件就是勤奋、想象力和在语言上的天赋。”

“你的想象力不错,爷爷。”

老法官心里想着的是那部小说《飘》[24]。他觉得自己可以很轻松地也写出这么一部来。他不会让媚兰死的,他也会写出不一样的白瑞德,他会写得更好。再说那本《永远的安波》[25],他用左脚都能写出来——他可以写出一本更好的书来,更精致。他也可以写出本《名利场》,哼,那个主人公北基,他毫不费力就把他看穿了。他也可以写托尔斯泰的作品,虽然他其实并没有好好读过他的书,但看过电影。至于莎士比亚,在读法律的时候就读过,在亚特兰大他也看过《哈姆莱特》电影。一个英国演员,自然说出来是英国腔的英语。那年他刚结婚,蜜西带着珍珠项链和第一次戴上的婚戒。在亚特兰大有个莎翁戏剧节,三场演出过后,蜜西非常喜欢这部戏,结果他们回到米兰家中,足足一个月蜜西说话的腔调都变成英国音了。但是他真的能写出“生存还是死亡”这样的台词吗?有时候当他自己也在思考这个问题时,法官觉得可以,但有时候又觉得写不出。当然啦,即使是个天才也不是全能的,莎士比亚就从没当过国会议员呀。

“关于莎士比亚作品是否都出自他的手,学术界是有争论的。有人说一个半文盲的,做巡回演出的演员怎么可能写出这样美丽的诗篇来。有些人说那些戏剧是本·强生写的,我很清楚我也可以写出‘假如你用你的双眸与我共杯,我就会举杯,用我的双眼回报’这种句子来的。我肯定能。[26]”

“哦,你可以创造奇迹也可以吃烂黄瓜。”杰斯特嘟囔着。

“你说什么?”

“没什么。”

“……假如本·强生写了这种‘用你的双眸与我共杯’的诗句又能写出莎士比亚的剧本,那么——”法官的想象力来了个大飞跃,他陷入了沉思。

“你的意思是你把自己和莎士比亚比喽?”

“呃,也许不是和诗人自己比,但是毕竟本·强生也是个凡人啊。”法官只对不朽的感兴趣。他无法相信自己会真的死去。如果他控制饮食他该可以再活一百岁——他现在深深后悔刚才多吃了一片烤面包。他不想把自己的寿命只限制在一百岁,报纸上不是说有个南美的印第安人活到一百五十岁吗?——一百五十岁够不够?不,他要的是不朽。像莎士比亚一样。如果实在“迫不得已”,像本·强生也凑合。反正他不想要自己——大名鼎鼎的福克斯·克莱恩最后就是一撮骨灰了事。

“我一直知道你是天底下最自以为是的人,但是再怎么做白日梦也万万没想到你竟然把自己和莎士比亚或者本·强生相提并论。”

“我没把自己和本·强生相比呀,实际上我是非常谦虚的人。反正我也没真的去当作家,毕竟一个人不可能无所不能。”

杰斯特由于在昨晚受到了极大的刺激,现在对爷爷非常不留情面。他故意忽视他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的事实,说:“是啊,我越听你说的话,越觉得你是来自火星了。”杰斯特站起,几乎没碰早餐。

法官跟着孙子离开餐桌,“火星,”他重复道,“你的意思是我该离开这里去另一个星球吗?”他的声音突然变得很高,几乎是尖叫,“好吧,让我来告诉你,杰斯特·克莱恩,我不会离开这里去另一个星球。我就在这里,在这个地球上,我属于这里,我就想待在这里。我扎根在世界中心。我也许还没有到达不朽,但是你等着瞧,我的名字会和乔治·华盛顿以及亚伯拉罕·林肯齐名——比林肯更亲切,因为我将是那个改写这个国家错误的人。”

“噢,没错,那些南方联邦的钞票——我现在要走了。”

“等一下孩子。今天有个黑孩子要来,我想你应该和我一起看一下这个人。”

“我知道这件事。”杰斯特说,他可不想在舍尔曼来的时候还在这里。

“他是个很负责的孩子。我知道他所有的事情,他会帮助我控制饮食,给我打针,帮我取信以及一些一般的抄写工作。他会给我很大慰藉。”

“如果那个舍尔曼对你是很大的慰藉,让我知道就是了。”

“他会给我读报——是个受过教育的孩子——读那些不朽的诗篇,”他的嗓音突然尖起来,“不是什么垃圾,像那本我在公立图书馆禁止出借的书一样。我禁止那本书,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公民,我认为在这个城市和州一切事情都该有规矩,这个国家也该有规矩,还有整个世界——如果我可以办到的话。”

杰斯特砰的一声摔门而去。

杰斯特没有给自己设起床闹钟,他可以醒来之后躺在床上好好地胡思乱想一番,但是那个早晨,生命的活力很强烈地搅扰着他,金色的夏天已经到来,他依然无拘无束。当他摔门而去的时候,杰斯特并没有跑,而是从容享受时间,毕竟现在还是暑假,他用不着火急火燎的。他可以停下来看看这个世界,可以尽情发挥想象,可以带着暑期的逍遥心情观察车道边缘的马鞭草。他真的停下脚步观察一朵生机勃勃的小花,他的心情顿时好起来。那天早上杰斯特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白色的鸭式衣服,外面还套着一件外衣。他现在就希望他的胡子可以快快长出来,那样他就可以刮胡子了。但是如果他根本不长胡子咋办?人们会怎么看他啊?想到这儿,刚才暑假给他带来的喜悦变得暗淡,直到他想起其他事情来。

他之所以穿得这么显眼,是因为他知道今天舍尔曼会来他家。但是他摔门而去是因为他不想以这样的方式见到他。昨天他表现得一点儿不风趣,没有展现出自己的聪明,事实上是自己弄砸了,他要等自己变得风趣聪明了再见舍尔曼。今天早上具体怎么做才能显出自己的风趣智慧呢?他自己也不知道,但是他可以谈论内向和外向的问题——这种谈话会有什么结果他也不清楚。虽然舍尔曼对他关于每个人都该学习飞行的理论一点不买账,而且对他会飞行这件事也不以为然,但是他还是不知不觉地走到了马龙的药店旁,站在一个角落里等去机场的汽车。他变得高兴起来,又充满自信,感到自由和无拘无束,他张开两臂像翅膀那样拍打了几下。

马龙从药店窗口看到杰斯特的这个动作,心想这孩子是不是疯了。

杰斯特想竭力表现出幽默和睿智,他想一个人独自坐在飞机上飞行会对自己有帮助。这已经是第六次他独自驾驶飞机了。飞行时,他主要思想都集中在仪表盘上,在蓝天上,耳畔风呼呼作响,他就感觉自己精神上扬。但是对话中表现出风趣和睿智——他可还没把握。当然这主要取决于舍尔曼怎么看他,所以他就需要想象一下谈话中都会发生什么,那么他就可以掌控对话内容,他真的希望自己可以非常风趣和睿智!

杰斯特驾驶的是一架敞篷的摩斯飞机,强烈的风把他红色的头发从发根使劲向后吹。他故意不戴头盔,因为他喜欢风吹的感觉,很刺激。但是他回家的时候会戴着头盔去见舍尔曼,会装作很不在意并且很忙的样子,一个戴着飞行帽的飞行员的英姿。他飞了半个小时,迎着强劲的风,沐浴在蔚蓝的天空和阳光下。之后他准备着陆,他先小心地急速上升,飞了个圆圈,找好适当距离,现在他甚至没心思想舍尔曼了,因为他要对自己的小命和这架训练飞机负责。着陆时很颠簸,但是当他戴上头盔跳下飞机时,他注意保持优雅的姿态,真希望这时候有人可以看到他的样子。

从机场回到马龙药店的汽车总让杰斯特感觉很挤。老旧的汽车本身就很笨拙缓慢,和在天上的感觉比起来简直糟透了。他飞的次数越多,就越认为每个成年人都该去学开飞机,这该是种道德上的义务。不管舍尔曼怎么认为,这件事他是对的。

杰斯特在马龙药店拐角下了汽车,马龙的药店在市中心,他看着街道,下一个街区是维德威尔棉纺厂的所在地。从地下室开着的窗户里散发出热气,那是大染缸在酷暑中造成的一股热浪。为了放松一下双腿,他绕到商业区来。行人都靠近遮阳篷下面走,现在已近中午,在人行道上投下的人影都像侏儒显得又矮又傻。杰斯特本来就不习惯穿外套,现在走在街上让他感觉更热,他和认识的人打着招呼,在第一银行门口,汉密尔顿先生用帽子向他行礼打招呼,这让杰斯特感到很惊讶也很自豪,他的脸都红了。——很可能是因为他穿得这件外套引人注目。他又绕回马龙药店,想买一个带冰沫的樱桃味可乐。在靠近他等汽车的街角,有一个城里的怪胎,外号“马车”的人坐在遮阳篷的阴影里,帽子放在身边人行道上。“马车”是一个皮肤颜色很浅的黑人,他在一次锯木场的事故中失去双腿,现在每天由那个维利丽的外甥“大男孩”拉着,坐在四轮车上到有凉棚的商店门口乞讨。等商店都关门了,“大男孩”再把他用车推回家去。杰斯特在他的帽子里投进一枚五分的硬币,他注意到里面有不少硬币,还有一枚五毛钱的。那枚五毛钱硬币是个诱饵,“马车”故意放的,希望能引来更多施舍。

“今天怎么样呀,大叔?”

“还可以。”

“大男孩”一般在吃午饭的时候会过来站在一旁看着。“马车”今天有烤鸡,平时只有腊肉三明治。他吃鸡吃得很有风度,不慌不忙,和所有黑人吃鸡的样子一样。

“大男孩”问:“你怎么不给我吃点儿鸡?”其实他已经吃过午饭了。

“一边待着去,黑鬼。”

“要不你给我点儿饼干和蜜糖行吗?”

“我什么也不给你。”

“要不给我五分钱买个卷筒冰激凌?”

“走吧黑鬼。你像个飞虫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烦人。”

杰斯特知道他俩还会这么对话下去。这个傻乎乎、呆头呆脑的黑孩子会一直向这个乞丐乞讨。接受施舍小钱的巴拿马草帽,在法院广场标出分别的白人黑人的饮水池,拴骡子用的柱子和饮水槽,穿着平纹细布和白色亚麻人,还有衣衫褴褛穿着工装裤的人们。这就是米兰。米兰,米兰。

杰斯特走进昏暗的药店,里面有电扇吹出来的味道,他和马龙打了个照面,马龙穿着衬衣,正站在冷饮机前。

“请给我来杯可乐,先生。”

这孩子总是花里胡哨,而且过分礼貌,马龙想。他想起刚才看到杰斯特在车站等车时,伸着胳膊做飞行动作的古怪样子。

马龙做可乐的时候,杰斯特慢悠悠地走到磅秤旁边踩了上去。

“那个秤坏了。”马龙说。

“哦,对不起。”杰斯特赶紧说。

马龙看着他想:他为什么这么说呢?这难道不是句疯话吗?就为店里的磅秤坏了而道歉?真是神经病。

米兰,有些人在这里出生在这里死去,一生很满足。他们一辈子只去过附近花枝市、山羊岩或其他小镇。他们就这么活了一辈子,死后葬在米兰就知足了。杰斯特可不是这样的人。也许属于少数,但是绝对不想成为这样的人。杰斯特在旁边等着他的可乐,他已经不耐烦了,来回踱着步,马龙则在一边看着他。

可乐里放进打碎的冰碴,做好了,马龙说:“你的可乐。”

“谢谢您先生。”马龙去配药房的时候,杰斯特吸着冰可乐,还在想着米兰这座城市。都是这闷热的天气,让人们都穿着衬衣,只有那些非常古板的人,还穿着外套,去“板球茶坊”或“纽约咖啡店”吃午饭。杰斯特手里还拿着可乐,无所事事地向敞开的大门走去。

接下来的几分钟将会一辈子在他脑子里留下烙印。它们像万花筒,又像一场噩梦,发生得太快太强烈,当时根本没有时间完全搞懂是怎么回事。后来杰斯特明白他要对这次死人负责,也承认这件事导致的其他恶果也是他的责任。这种时刻冲动和无辜都受到玷污,大势已定,无法挽回。而在几个月以后,这次事故让他避免了另外一桩凶杀案——更确切地说,是挽救了他的灵魂。

而在当时,杰斯特一手拿着可乐,一边看着像火烧的蓝天和午后的骄阳。维德威尔棉纺厂那里传来汽笛。棉纺厂的工人三五成群地出来吃午饭了。“大地的情感渣子。”他的爷爷这么叫他们,虽然他持有维德威尔棉纺厂很多股票,而且一直有相当令人满意地升值。工人们的工资也涨了,因此午饭不用带便当了,可以有钱去餐馆吃。杰斯特小时候曾害怕这些“工厂标签”,看到里面的肮脏和穷困他吓坏了。即使现在他也不喜欢这些穿蓝工装裤,嘴里嚼着烟草的苦力工人。

这时候“马车”只剩下两块炸鸡了——鸡脖子和鸡背。他先开始津津有味地吃鸡脖子,那上面的筋和细骨头就像班卓琴的琴弦一样美妙。

“就给我一点点吧。”“大男孩”乞求道。他垂涎欲滴地看着那块鸡背,他粗糙的黑手悄悄伸过去。“马车”很快吞了一口然后朝上面吐口唾沫确保属于自己。可是他朝炸得焦脆的鸡背上吐的这口水却激怒了“大男孩”。杰斯特看着他,发现他的黑眼睛里有一种贪婪,目不转睛地盯着盛钱的帽子。这突然的警觉让杰斯特脱口而出:“不许动,不许动!”但是他的声音被正响起的钟声淹没——街上的大钟正敲十二点。耀眼的太阳光,嗡嗡的钟声和正午的宁静交织在一起,共鸣出杂乱的感觉,然后事情就发生了。发生得那么迅速,那么猛烈,杰斯特根本没闹清到底是怎么回事——“大男孩”一把抓起帽子里的硬币,“嗖”一下子就跑掉了。

“抓住他,抓住他!”“马车”尖叫起来,他撑着自己被锯断的双腿——那双腿现在在“皮鞋”里保护着——两条腿交互跳着,无济于事地发着怒。此刻杰斯特已经跑出去追“大男孩”了。那些从棉纺厂出来的工人们,看见一个穿着白外套的白人在追一个黑人,都过来帮助追。正在第十二街和宽街执勤的警察看到了这一幕,也立刻冲了过来。杰斯特追上去抓住“大男孩”的领子,试图把钱从他攥着的拳头里夺回来。这时已经有六七个人围了过来帮忙,虽然他们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抓住这个黑鬼。抓住这个浑蛋。”

警察用警棍分开混乱的人群,“大男孩”惊恐地使劲挣扎,警棍落在他的头上最终把他制服。几乎没人听到棍子打头的声音,但是“大男孩”立刻瘫软倒在地上。围观的人闪开一条道,站在一边观看。在“大男孩”黑色的头皮上,有一股很细的血流下来,他死了。这个贪吃的,刚才还活蹦乱跳的低能男孩,从来没有在米兰街头有过自己的感悟……就这样永远无声无息了。

杰斯特扑向黑孩子:“大男孩!”他恳求地叫着。

“他死了。”人群里有人说。

“死了?”

“是的,”几分钟后警察说,“你们都让让。”他走到药店的电话亭去叫救护车,虽然他明知孩子死了,但这是他的职责所在。他又回到现场,人群已经退后到凉棚里去,只有杰斯特还在尸体边上。

“他真的死了吗?”杰斯特问,他碰碰大男孩的脸,还是温的。

“别碰他。”警察说。

警察拿出纸笔,询问杰斯特刚才都发生了什么。杰斯特开始晕乎乎地回答,他的脑袋现在感觉就像个充气球。

救护车在安静的午后尖叫着开过来。一名穿着白大褂的实习医生从车里跳出来,把听诊器放在男孩子胸前。

“死了吗?”警察问。

“没呼吸了。”实习大夫说。

“你肯定?”杰斯特问。

医生看看杰斯特,注意到他的那顶巴拿马草帽打飞在地上。“这是你的帽子?”杰斯特捡起帽子,上面沾满了土。

穿白大褂的医生把尸体运到救护车上去。一切都如此冷酷如此迅速,杰斯特觉得恍如梦境,他慢慢转身走进药店,双手捧着脑袋,警察跟着他也走进来。

“马车”还在吃他那个自己吐了唾沫的烤鸡背。他问:“咋回事?”

“不知道。”警察说。

杰斯特感觉头重脚轻。他是不是会晕倒?“我觉得不舒服。”

警察很高兴他能做点事了,他扶着杰斯特坐在一把椅子上,说:“坐在这儿,把头放在两腿间。”杰斯特照他的话做了,当血液又回到他的头部时,他坐起来,但脸色还是很苍白。

“都是我的错,我不该追他,要是我不追他,那些人也就不会扑过来了。”他转向警察,“你为什么那么用力打他?”

“如果你用警棍拨开人群,你不知道该用多大力气。我和你一样也不喜欢暴力。也许我就不该入伍。”

这时候马龙已经给老法官打了电话,让他来把孙子接回家去,杰斯特因为受到惊吓开始哭泣。

舍尔曼开着车来接杰斯特回家。这时候杰斯特再也顾不上要给舍尔曼留下什么好印象了,他跟着舍尔曼向汽车走过去,警察还在和舍尔曼解释刚刚发生的事情。听完之后舍尔曼只说了一句:“好吧,反正‘大男孩’也就是个蠢货,换成是我,如果我是个蠢货,这件事发生在我头上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我是站在他人的角度下想这个问题的。”

“你能不能闭嘴!”杰斯特说。

他们回到家,听到屋子里传来哭声,一切都乱了套。维利丽正为她可怜的外甥痛哭,法官试图安慰她,拍着她的肩膀,那动作看起来很尴尬。法官让人送她回家去,回到她自己亲人那边,为今天下午这场突然的死亡事故哀悼。

法官听到这个消息之前,正在愉快地享受一个硕果累累的上午。他工作得很愉快,那天一点儿没有虚度,否则无尽的空虚会让他这个年龄的人难以忍受的,就像孩提时代一样。舍尔曼非常令他满意,达到了他的最大期望值。不光是因为他是个很聪明的黑人,可以很快明白胰岛素和如何打针,法官一教他就学会了,他也保证会为法官保密;而且他还很有想象力,说起节食和可以替换那些高卡路里的食品也头头是道。当法官说起糖尿病没有传染性的时候,舍尔曼说:“我对糖尿病非常熟悉。我哥哥就有。我们得用很小的天平每天测量他吃的食物,每一口都得量过。”

法官突然想起舍尔曼是个弃婴,心想他哪儿来的哥哥,可是这个想法就在他脑子里闪了一下,他没说什么。

“我也知道所有关于卡路里的事,先生。我是奇波的房客,他的妹妹就在节食。我用脱脂牛奶把土豆搅拌成土豆泥做成无糖果冻给她吃,没错,关于节食我真的什么都知道。”

“你觉得你可以给我当个称职的文书吗?”

“称职的什么,法官?”

“文书,就是像秘书一样的工作。”

“哦,是最好的秘书,”舍尔曼说,他的声音很柔和富有魅力,“我会非常愿意。”

“好极啦,”法官说,尽量不让舍尔曼看出自己的喜悦,“我有很多信函要处理,严肃的,深奥的信函。当然也有小部分琐碎的不太重要信件。”

“我很喜欢写信,我的书法也很好。”

“书法是很能体现一个人的深度的,”法官又加上一句,“我是指真正的书法。”

“这些信函在哪里?”

“在法院我的办公室铁文件柜里。”

“您需要我去取吗?”

“不,”法官急忙说,因为他自己对每封信都回复,的确,那是他每天上午去办公室的主要工作——取信和阅读《花枝纪事报》和《米兰信使报》。上个星期有一天他没有收到一封信——只有一封广告,是“无忧露营设备”公司寄来的,很可能是让杰斯特看的。一封信没有,那个时候他感到自己有被骗的滋味,法官就给这个广告公司回了封信,提了很多尖锐的问题,比如睡袋啦,还有煎锅的质量问题,等等。那种无聊的老年沉闷日子常常煎熬着他,但今天没有。这个上午他和舍尔曼一起很愉快,他就像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飘飘然,他的头脑中真的充满了好多新计划。

“昨晚我写了封信,花了很长时间呢。”舍尔曼说。

“情书吗?”

“不是,”舍尔曼想着今天来上班的路上他寄出的那封信。开始他想不好寄出地址该怎么写,于是他就写道:

“林肯纪念碑的台阶

玛丽安·安德森夫人收”

如果她不在那儿,他们也会转给她的。妈妈……妈妈……他想,您这么有名,绝对不会找不到!

“我亲爱的妻子总说我的情书是世界上写得最珍贵的书信。”

“我不浪费时间写情书。昨晚我写的那封长信是封查询的信件。”

“写信本身就是一种艺术。”

“今天您想让我帮您写什么信呢?”舍尔曼问,然后有些胆怯地加上一句,“我想不是情书吧?”

“当然不是啦,傻瓜。是关于我孙子的。一封请求的信,你可以这么认为。”

“请求?”

“我想请我一位老朋友,一位议会同僚帮我把杰斯特推荐到西点军校。”

“我懂了。”

“我先前仔细想了一个腹稿,都在我脑子里。这是一封需要好好斟酌的信——毕竟是请人帮忙。”法官闭上眼睛,把拇指和食指放在眼皮上,沉思起来。这个姿势几乎是一种痛苦的思考样子,但其实这个早上法官没有一点儿值得痛苦的事情,相反,经过这么些年没有尽头的无聊空虚时光,终于要写一封重要的信函了,还有一个真正的文书帮他处理事务,这感觉真是太美妙,几乎让他觉得自己又返老还童了。他坐在那里皱着眉头,一动不动好长时间,舍尔曼开始有些担忧了。

“您头疼吗?”

法官动了一下,挺直身子。“哦,没有。我正在组织信的结构和句子。想着收信人他变化的生活环境和他过去的生活。我只是正在想这个人呢。”

“他是谁啊?”

“乔治亚州的汤玛斯参议员。他的地址是:华盛顿特区。”

舍尔曼把笔在墨水瓶里蘸了三次,很小心地摊平信纸,想到给一位参议员写信,他心里无比激动。

“我亲爱的朋友和同事,提普·汤玛斯。”

舍尔曼又把笔蘸了回墨水,开始挥笔写起来。“接下来呢,先生?”

“安静,我正想呢……现在继续。”

舍尔曼正在写这几个字,但被法官阻止了。“你不该写这句话。重新开始。当我说‘继续’或者类似的话的时候,不是让你真的要写出来。”

“我只是您说什么就写什么罢了。”

“但是,上帝啊,你得用常识来想问题啊。”

“我是在用常识啊。但是当我听到了自然会记录下来啊。”

“让我们从头开始吧。称呼句子这样写:‘我亲爱的朋友和同事,提普·汤玛斯’,写下来了吗?”

“我不写‘写下来了吗’,对吧?”

“当然不!”

法官现在开始怀疑自己的文书是不是像他自己说得那么聪明了,而舍尔曼也开始偷偷怀疑法官是不是痴呆啊。于是两个人都觉得对方的脑子有问题,这工作一开始就进行得不太顺利。

“这个不在信里写。这是我私下和你说的。”

“好,私下说说。”

“一个真正的文书写信的窍门,就是在书信或者文件里一字不漏地写下每一句该写的话。但那不是记录私人反应或其他话,比如有些在我脑子里的和写信不相干的句子。我的问题是,小子,我的脑子转得太快,有很多随时冒出来的想法,和这封具体信的内容思路可能毫无关系。”

“我理解先生。”舍尔曼说,现在他觉得这个工作不是他想象的那样简单。

“理解我的人不多。”老法官直率地说。

“您的意思是你想让我可以猜出您的心思,知道什么该写什么不该写。”

“不是让你猜出我的心思,”法官生气地说,“但是要从我的语调中分辨出什么是个人心里面的思考,这些不用写出。”

“我猜别人心思很有一套。”

“你是说你很有直觉?哈,我也是。”

舍尔曼不懂直觉是什么意思,但是他想如果他跟法官待上一段时间,他的词汇量会扩大很多。

“回到这封信来,”法官严肃地说,“称呼之后写:‘最近一件事引起了我的注意……’”法官又断了,声音放低了继续说着,舍尔曼琢磨着法官的心思,没有写下这句话。“多远算‘最近’你觉得?一年,两年,还是三年?我想这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那样的话不该算最近。”

“完全正确。”法官语气坚定地说,“那这封信就重新换一种完全不同的写法。”

书房里那只镀金的钟这时敲响了十二点。“中午了。”

“是啊。”舍尔曼说,手里还拿着笔等着。

“中午我会中止我的工作,喝上今天第一杯甜酒。这是一个老人的特权。”

“您想让我帮您调酒吗?”

“那就太好了,孩子。你要不要来点儿波旁威士忌加清水?”

“波旁威士忌加清水?”

“我不是一个喜欢单独喝酒的人。我不喜欢一个人喝闷酒。”的确如此,以前他总是在喝酒的时候叫上园丁,维利丽,或者任何人和他一起喝。可是维利丽不喝酒,园丁后来也死了,所以很多时候法官只好自己一个人喝酒,但是他并不喜欢这样。“来一小杯甜酒陪我一起喝吧。”

这部分活儿很带劲儿,舍尔曼没想到这份工作还有这种好事。他说:“我当然乐意啦,先生。您喜欢怎么调?”

“水酒各半。水别太多。”

舍尔曼赶忙跑到厨房去调酒。他现在已经在担心午餐的问题了。如果他们要一起喝酒并且以后成了朋友,他就会被打发到厨房去和那些厨子们一起吃饭。他知道一定会是这样,但他会很讨厌的。他不断练习着到时候自己要说的话,“我从不吃午餐的”或者“我早饭吃得太多,现在一点儿不饿”。他倒了一半酒掺了一半水进去,调了两杯,然后端回到书房。

法官呷了一口酒,咂了咂嘴,说:“这是前大教堂。”

“您说什么?”

“这是主教大人说的话,当他想直截了当地说话的时候他就这么开始。我的意思是现在我们喝酒时我跟你说的话都跟那封信无关。我的朋友提普·汤玛斯给自己找了一个好帮手,或者叫终身伴侣?我的意思是,他给自己又找了第二任老婆。我的原则是不赞成第二次婚姻的。但是当我想这件事的时候,我就想,‘我活我的,他活他的[27]’,你明白吗,小子?”

“不明白,先生。不太明白,先生。”

“我在想我是否该去管他的第二次婚姻,而只谈谈他的第一个妻子。赞扬他的前妻而不提他的第二任妻子。”

“为什么只提一个呢?”

法官把头向后仰,“写信的艺术就在于此,你先要客气地问候个人的健康、妻子状况等这些,然后这些写完后,你就奔向主题,那才是这封信的目的所在。”

法官正喝在兴头上,也就在此时此刻,杰斯特出事了。

电话铃响了,开始法官接到马龙的电话,一时闹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马龙说的似乎驴唇不对马嘴。“‘大男孩’在一场街头斗殴中死了……你是说杰斯特也打架了?”他重复着马龙的话,“我让人去到你店里接杰斯特。”他转向舍尔曼:“舍尔曼,你能去马龙的药店接一下我的孙子杰斯特吗?”舍尔曼这辈子从没开过车,却高兴地答应了。他看过别人开车,心想这没什么难的,他也可以,没问题。法官放下酒杯走去厨房:“维利丽,”他叫道,“我有个严重的事情要告诉你。”

维利丽看着法官的脸色,问“是谁死了吗?”法官没说话,于是她又问,“是布拉嬷嬷死了?”

法官告诉她是“大男孩”出了事,维利丽用围裙蒙住脸,大哭起来。“这么多年了他从来没有做过有头脑的事情。”她这么说似乎是为了说明这事让她伤心欲绝,可是这件事发生在“大男孩”身上是多么不合理,多么令人震惊。

法官想安慰她,轻轻拍着她,就像个大狗熊。然后他去了书房,喝完了杯子里的酒,也把舍尔曼杯子里剩下的一饮而尽。之后他就到门口等杰斯特他们回来。

他突然意识到今天早上发生的小小奇迹了。十五年来,每天早上他都百无聊赖地等待《米兰信使报》送过来,在厨房或者在书房里等报纸。当他听见报纸啪的一声响,他的心会跟着跳一下。但是今天早上,这么些年了第一次他忙得把报纸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他心里高兴不起来,蹒跚地走到台阶下把躺在那里的《米兰信使报》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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