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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耐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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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12月20日)

从日本“著名历史学家及新闻记者”德富氏的论文中,我们可以看出日本实在是一个气量宽宏的国家,因为据德富氏所称,美国激怒日本之处,不可胜数,“即言三百次亦不为过”;可是日本至今不但“无所准备”,且在受过“三百次激怒”以后,仍然在向美国“讨好”,而且野村赴美,尚拟以“开放长江”的“重大让步”来谋日美关系之调整,在今日尔虞吾诈强力横行的世界上,居然还有如此古道可风宅心忠厚的国家,真令人为之惊叹不止。

不过我们好象还记得美国政府曾经宣布过美日之间未解决的悬案(大多数是美国在华权益及人民之被侵害事件),共有六百余件之多,虽然其中一小部分据日外部说已经“解决”了,但这六百余件都是发生于日本尚未公然反美的时候,如果再把此后继续发生的事件补算上去,一定还不止原来的数目。大概这些在德富氏眼中,都因有“军事上必要”的理由,尽可绝口不提,而美国“激怒”日本之处,则都是无可原谅的罪恶。

据我们想得起来的,例如美国的废止美日商约,禁运油铁,贷款中国,这些自然都是彰明较著的激怒日本的行动,但要一时举出三百件来,却不是一件易事。大概德富之所谓三百次者,也许包括每一次美国因在华权益被侵害而向日所提的抗议交涉在内,因为那显然是不了解日本“圣战”的目的,而为一种不可恕的侮辱。如此说来,那么根据美日所有悬案的总数合计,不但“三百次亦不为过”,即言“六百次亦不为过”可也。

德富说,“日本之忍耐自有其限度”,可是美国的忍耐早已超过限度了。叫嚣威胁的论调,固然不能使美国慑服,即如一年前早已提出而迄未实行的所谓“长江开放”问题的旧调重弹,也决不能“讨好”美国。“狂放不羁之人,其寿命必属短促”,此语转赠日本,似乎更见恰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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