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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佛教会之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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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年八月在南京作──

八月二十四晨,中训部张处长特约至毗卢寺谈话,征询个人对于佛教会之观念。所言有未周足者,乃更约述如下:

一、如以维持寺产为唯一宗旨,应取销七年来之佛教会,免滋流弊。另行组织如昔年程雪楼居士领衔之佛教维持会,联合全国知名缁素百数十人为会员──会员限制要极严──以构成之。最多,于华北及西南分设二三分会足矣。

二、如党政机关注意“整理住持佛教本身之寺僧”,若今中训部修订会章草案之宗旨,则应一、由党政机关公布切实有效之保持寺产办法,先安定全国僧众心志。二、和合僧中德学优长者,先从训练僧中办理教务人才为入手,乃能渐进以整兴僧寺。

三、僧寺整理完善,乃能举住持佛法之实以生世人崇仰,同时、亦可宣扬教化、兴办慈济以利益人世。(见海刊十七卷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