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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佛教办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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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讲──

一 绪论   二 佛教摄化世间之学校办法   三 佛教僧伽过渡之大学办法   四 佛教整理后之丛林办法   五 结论

一 绪论夷考吾华佛教办学,肇自有清光绪三十年间日人水野梅晓于长沙所办之僧校,盖念余年于兹矣。稍后、扬州天宁寺铭廉和尚立普通僧学校。迨光绪三十三年,僧众惕于民间办学夺取寺产,在北京由觉先和尚等创设僧教育会,广立小学,僧俗兼收以为抵制。此种学校,多有遗留至今者,如定海、如皋等处之僧立学校是。亦有中间改为孤儿院者,如宁波是。光绪三十四年,杨仁山居士于金陵建祇园精舍,则旨在互译华梵,及译华文经论为英文,然旋归消灭。后江苏僧教育会复办初级僧师范学校,亦只昙花一现,未能持久。而此先后成立诸校,除仁山居士所设者外,其动机多在保存寺产,仿照通俗所办之学校而办,用图抵制,绝少以昌明佛教造就僧宝为旨者。故其教学科目,亦多属普通学校之性质,间或讲授佛学,亦仅以点缀,未尝重视;且多数办理不久,旋即废止,故殊少成绩可言。民国三年,月霞法师于海上哈同花园建华严大学,颇拟藉扬贤首宗风;既迁武林,亦未满三年限期,即由种种困难停办。如常惺、持松、了尘法师辈,皆该校生徒也。民国八年间,金陵欧阳竟无居士等有支那内学院之酝酿,初仅十数人相聚研究,迄今遂扩充成立法相大学。民国十一年,武昌佛学院兴,风声所播,继起者踵接,如四川、厦门及北京等处,今皆有佛学院成立。余如觉海、清凉学院等,或未成立,或初成立,亦皆以阐扬我佛大法、蔚育僧伽人才为办学宗旨矣。然佛教办学,今应有两种性质:一者、由佛教缁素徒众为摄化世间所办之学校;二者、为造就住持佛教之僧宝人才所办之学校。今得分别论之。

二 佛教摄化世间之学校办法佛教摄化世间之学校者,如前述晚清所办僧立诸校,及如近年武汉所办养原佛化诸中小学,皆属此种。宗旨在培植俗人子弟,使受普通教育,具国民应有知识,而以佛教教义涵煦其德育,完成其人格。同时、使其对于佛教濡染浸润,积渐认识有相当之了解,无迷盲之误会,俾成为正信佛教之信徒,而不在使受住持佛法僧众应受之教育,以为住持佛法之用。此种学校,盖为辅助国家之教育,而对于贫寒子弟含有慈善作用者。故其办法,应悉遵国家规定学制,如最新中小学之三三制,及大学之四年制:即初高级小学六年;初高级中学六年;大学四年。此种学校,佛教缁素徒众,凡有力者,皆当举办。而既为摄化世间性质,其举办之主要团体,要当推在家居士为宜,僧众则可量力以办之。

三 佛教僧伽过渡之大学办法

佛教僧伽过渡之大学,乃为整顿僧伽制度之预备学校。整顿僧伽制度理由、办法,具见整顿僧伽制度论,兹略不述。惟欲达整顿僧伽制度实现之目的,则不可不先造就能整顿之人才。此佛教僧伽过渡之大学,于整顿僧伽制度之后虽不须有,而今日则不可无也。爰得讨论其办法,而述予之主张如下:甲、不办小中学专办大学  此过渡之大学,宗旨既专为造就僧才,备将来整理僧伽之用,故当专办大学,使学生受最高教育,以必要之各种佛学灌输之,俾学成后,有实行整理僧伽、整理丛林之能力。若中小学,则殊难以此旨相绳,故不必办。至于预备升入此校学生之考取,尽可于一般通俗中学及摄化世间中学之毕业生内,招其有志出家为僧,住持佛教、宏扬佛法者,及就僧中考其程度相当者入之,亦无特办小中学之必要。武昌之佛学院,初办亦本此旨,惟以课程缩短,学生程度不齐一,致未完成。

乙、但办佛教大学不分别宗派  僧伽制度整理后之专宗各寺,虽分宗派,而办此过渡大学,则不可分宗派。所以然者,一则以专宏一家宗风为事业,一则以普遍整兴各宗为鹄的也。且分宗则偏注一家,不能对各宗普遍了达,平均发展;不分宗则大小乘既得全体研究,于佛学有全整之认识,再以性之所近,深造一宗,既属事半功倍,且不失严分宗派,则将来建各宗寺,更有互相协调之利。分宗办学,则限于经济人才,规模狭小,不分宗则范围广阔,庶能成一宏大之学。今僧界中办学而有远大眼光者,尤当不河汉吾言!

丙、佛教大学之课程  大学年限定为五年,预科二年,本科三年。预科二年之课目:小乘经论及佛教通论,南山律宗及应习僧事,佛教历史及宗派源流,佛教因明及印度哲学,中国文字及外国文字。预科课程,以小乘经论及律宗为中心。盖小乘为大乘阶梯,不由小而进大,每多躐等浮夸!而取律宗者,则期以纯粹严格之僧伽戒律,使来学之沙弥苾刍等,谨遵严持,务尽去除其一切有生以来之俗习染行,具足僧相僧行,为能住持佛教之僧宝。前佛学院僧俗兼收,此点则与佛学院绝异者也。更以佛教通论等使其晓然于佛教之纲领宗要,及其脉络条理,相互关系;更以因明及印度哲学,使其具足研究佛教经论之充分预备,知识;至于中外文字,亦使其练习渐臻运用自如。

本科三年之科目,法性宗经论一年,法相宗经论一年,法界宗台贤半年,法界宗禅密净半年。此中性相二宗,虽大体各定一年,合定二年研究,而实施尽有互相伸缩余地。如法性十月研究,则不妨以其余二月进研法相,不为拘泥。至于法界宗所以列于最后一年者,则以性相如通,较易了解故。且此中义理,多可于观行中习之,如念佛习净、静坐习禅、持咒习密是。

总之、为造就纯粹僧伽人才故,必首著重律行,先授以小乘律法,使具足僧相僧行,而后以大乘授之,使更具宏法利生之僧德。不分宗者,则使学者于诸宗融会贯通调和,而后专习一宗,并摄其余也。

四 佛教僧伽整理后之丛林办法

甲、普通中学─或摄化世间中学─毕业程度十八岁。乙、律宗丛林受戒学律二年。丙、大宗八宗之一宗丛林专学五年。丁、各宗丛林参学五年共三十岁。此中丛林办法,具详整顿僧伽制度论。兹可略言者:此之专宗各寺,非摄化,非应俗,非独修,盖纯乎其纯之僧伽教育机关也。其异于过渡大学者,则格外注重关于一宗宗风之行持戒律,于讲求经论关于其一宗者,亦务求详明,期广征博引,不遗细微而达精到。而入校学生,既限定中学毕业,则已具足普通知识,再以二年受戒学律,则具僧相。五年专习大乘八宗一宗,五年于各丛林次第遍参余宗,各宗既已通达,年亦正当而立,宏法利人,庶乎有济!惟目下各宗丛林未备,殊不足为参学之所。故必先办一佛教大学,造就人才,整兴各宗,始克副吾人之望也!

五 结论以要言之,欲长以僧伽住持佛教、不归于天演淘汰,则必须急起加以整顿振兴;欲加整顿振兴,则必急办一如此之过渡佛教大学以造就僧才。然今日僧伽昧于时势者多,团结力薄,遂使此举发生两层困难:一者、经济,二者、人才。然经济尚不无筹措之方,而人才实两种中之尤难者也!所以然者,此种人才既须长于学问,又必抱同一菩萨之愿力悲心,世间名利恭敬既不可贪求,且必专心一志,不避艰难,众人誉之不加劝,众人毁之不加阻,有忧道不忧贫,谋道不谋食之精神,始不致始与终弃,貌合神离,而能底于成也!然而才难之叹,吾不能无兴也!(大胜记)(见海刊六卷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