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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学与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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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论  二 论传统心理学之浅狭  三 行为学与心理学之分界  四 行为学与心理学之裨益  五 行为学与唯身论  六 行为学与唯根论  七 结论

一 引论

西洋之传统心理学,吾人向视为浅狭,谓其未足尽心理内容之深广。若探究其中古以来,从基督教之起源,则始为研究基督教所谓灵魂之学;继在文艺复兴时代,由研究具体之灵魂者,演化为研究唯心论,所谓“精神现象”──与唯物论的物质现象相对者──的“心”之学;继而又演化为研究主观的“意识”之学。故其所云心理学者,由灵魂而心,由心而意识,故始终立在与肉体或外物或客观相对之一方面,为研  究所谓灵魂或内心或意识之学也。而所谓传统的心理学,亦至演为意识心理学乃成科学。此意识心理学,若推究其源于上古之希腊哲学者,所谓意识,初仅侧重知识之研究;继由卢梭等特别注重感情,乃并列知识与感情,为构成意识之二成分;继又由康德、叔本华等特别注重意志,乃并列知识与感情及意志,为构成意识之三成分。知、情、意三分法之意识心理学,遂为百年来传统心理学之定例。然所研究之意识,大抵指成人醒时显然之心理现象而言;继研究到成人睡时,及儿童与动物等本能的反射作用,有非显然之意识所能包括者,遂有潜意识或阈下意识之说明以济其穷。复因孔德、斯宾塞等所倡之社会学渐兴,于是研究到群众心理,又有社会意识、民族意识、国民意识等说明。虽合离异趣,繁简有殊,对于心识的研究,未实未尽,而为研究与物理相对之心理,则大致从同。名以心理学,固犹可名实相符也。

然传统心理学,其研究之对象为成人意识,其研究之方法则内省为主,而观察为辅者也。继因内省之经验,各人不同,不能成为科学之公例,渐多注重观察方法者。

以成人意识之不易观察也,于是侈为群众心理之测验,儿童心理之测验,动物心理之测验。心理学家不管其主观的成人意识,而务以群众或儿童或动物的心理为观察之对象,于是渐变其研究方法,以观察为主而内省为辅,浸假取销内省而专主观察,以求合于研究物理的科学方法,成立等于物理之一般公例,于是乃有行为派心理学兴起。行为派心理学,创始于美国之瓦特生,才有十多年之历史。但以其合于研究物理之科学方法,得多数热心科学者之研究兴味,不断的从事观察实验,对于传统心理学又勇猛的加以攻击,颇有突飞之进步。于是遂蔚为心理学界新起之一强国,与传统心理学所派分之各派相对抗。由此派研究之结果,对于吾人所谓心理,颇增加不少之发见。此派以基于物理的“反射作用”及“交替反应”,以解释一切心理现象,皆目之曰行为;而主张取销意识,以但是行为故。有藉思想以证有意识者,则目思想为“隐微言语”而取销思想;有藉动机以证有意识者,则目动机为“迟延反应”而取销动机。然意识、思想等,本为非物理的“心理名义”,故研究意识等学,可名心理学;今行为派即一切解释为基于物理所起的行为,而取销一切心理名义矣,顾犹袭用心理学之一学名,殊为不合!故有主张取销心理学一名而改为行为学者,吾则赞成其改称行为学,而视为另成之一科学;非有行为学,即可取销心理学也。其义试分析言之:

二 论传统心理学之浅狭

何言西洋传统心理学之浅狭耶?以吾人所谓心理学,应包括八个心识及五十一个心所有法为研究之对象。而传统心理学之基于基督教以灵魂为研究之对象者,既同吾人所破除之神我,唯是妄执之一空名,全非事实;而演为基于唯心论哲学之心的心理学,与近于科学之意识心理学,又大抵祗研究得吾人所谓八个心识中之第六意识及其相应心所,且亦多遗漏舛误之处,其为浅狭可知矣。

又传统心理学以内省为方法,而大抵以成人意识为其研究之对象。此成人意识即凡庸成人之心理也,下不遍于儿童与一切有情类──有情类即一切动物──之心理,上不及于圣智成人之心理。且于凡庸成人之心理,亦祗及其肤浅者,其为浅狭又可知矣。

吾对于心理学,尝有两次论及。一见于刊在道学论衡之教育新见篇中,是就一切凡庸有情类之心理言者,以其所有者之唯在“情”也,故以情为普遍基本,而分此“情的心理”为情感、情习、情识、情意之四干。后是在于第五年海潮音月刊上,又发表一篇由“凡庸有情类”进及“圣智有情类”与“佛陀”之心理,而大分“情的心理学”、“想的心理学”──亦曰情智的心理学──、“智的心理学”三级。情的心理学,则研究遍于今人已知之一切动物,及其余未知诸动物之心理者也。想的心理学,则研究一切修学佛法之三乘贤圣的心理者也。智的心理学,则研究佛陀的心理,或阿罗汉、辟支佛之心理者也。此其横广竖深,与彼两相形对之下,弥可见西洋传统心理学之浅狭也。

三 行为学与心理学之分界

何故赞成行为派心理学改称行为学,不赞成以行为学取销心理学耶?以行为学可与心理学分界,犹行为学可与生理学、物理学分界也。盖行为有二:一、如云意行、语行、身行──即身、语、意三业──之所谓行为,是伦理学范围内之行为,可名为规范的行为学,或狭义的行为学;二、如云诸“行”无常,一切有“为”法之所谓行为,是遍于一切因缘生法之行为,可名为说明的行为学,或广义的行为学。行为学既自认非伦理学,且自认非心理学,则考其所云“行为”之义,应是广义的行为学。如有行为派学者云:

将一张纸折过一次,便留下一个印象,而对于第二次的折纸生一种影响。不仅折纸如此,无论什么物体,若受一种外界影响,总可和过去发生关系,而影响将来。所以在某种限度之内,我们也可以说物质界有时间或空间超越性,不过物质没有自觉罢了。

依此、可见行为派所云的行为,不限于有机体的行动,而一纸一叶之被动,亦可包括于彼所云行为之内。则彼所云行为,应等于“诸行有为”之行为可知矣。有为诸行,就其具形,可分为“有情众生”与“无情器界”;就其含素,可析为“根尘等色法”及“心心所等心法”。唯“色法”──五尘──之一分者为“无情器界”,具足“色法”与“心法”之全者为“有情众生”。就有情、无情之色法以研究说明者,为物理学、生理学;就“有情”之心法以研究说明者,为心理学;就“有情无情及色心法”之行动事为以研究说明者,为行为学;就“人”或“有情”之行为以究明其规范者,为伦理学。虽一切不能离开行为派所云行为而单独存在,然对行为学既可别有物理学、生理学、伦理学,何独不可对行为学而别有心理学耶?

若以心理不能离行为而存在,故但以行为学包括心理学,而不能别有心理学者,然行为即动作,凡“有”皆“动”,绝无可离行为动作而存在者,则亦应以物理等不能离行为故别无物理等学。反之、行为派既许对行为学别有生理学等,岂不应许别有心理学耶?何者?诸法缘生,互相资应,绝无有一法可离绝于余法者,亦绝无有一法不涉入于余法者。若因观察余法不离此法,即执只有此法而无余法,则不唯可以但有行为学而别无心理学乃至别无伦理诸学;且亦可但有伦理学,而别无行为学乃至物理诸学也。若能观彼于此虽不可离,而彼非无特有之德,则对行为学可别有生理学等,亦何妨可别有心理学耶?

行为派难之曰:行为不离物理、生理,而彼物理、生理非无特有之德,故应别有物理、生理诸学。而心理则正是行为,而无特有之德,换言之,心理学与行为学名异实同,故今既正其名曰行为学,不应别有心理学也。答曰:若云心理别无特有之德,则心理之非无特有之德,证据正复不远。如前所引行为派云:‘我们也可以说物质界可有时间或空间的超越性,不过物质没有“自觉”罢了’。行为既承认有此自觉,又承认是物质所无,则此自觉,非心理之特德是何?无自觉的行为,是物理的行为;有自觉的行为,是心理的行为。虽皆不离行为,对行为学既不妨别有物理学,亦何妨别有心理学!盖凡自觉即是心理,心理虽复非一,若无自觉即非心理。有情众生所有之情,换言之,即是有自觉而已。能觉他的心必有自觉,无自觉的亦必不能觉他。诸心所之自觉,即其“自证分”;其“能觉”他,即其“见分”;被觉之“他”,即为“相分”。有自证分及见分及亦可为相分者,则为心理。此自觉者,就有情言,即于有情而云自觉;就“眼识聚”乃至“藏识聚”言,即其一一自聚以云自觉。究其根本,则由一一心识,一一心所有法,各有自觉,故能自觉。使无此一一各有自觉之心法,无自觉之物质,又安能凭空突有自觉耶!研究及说明此一一各有自觉,且能觉他者之特殊事体,即吾人所谓心理学。

行为派曰:我侪所谓行为,广义虽可遍于万有,而今谓心理即是行为之行为,则专指动物之有机体的活动而言。动物之有机体,非矿物等之无机体,故动物之有机体的活动,可以有自觉的活动,不同矿物等无机体,不能有自觉的活动。所以自觉的活动,亦动物有机体的行为之一。岂动物有机体的行为之外,别有汝所谓自觉心理之事耶?答曰:动物有机体,吾人谓之“ 有情身 ”。矿物身──即无机体──不同植物身,植物身不同动物身,岂唯“ 组织 ”不同,亦由“成分”有殊。使非成分有殊,则用矿物成分作动物之组织,何以不能成为有自觉之动物身也?物含咸之成分则有其咸,物含有自觉之成分则有其自觉;不含咸之成分不能有咸,不含有自觉之成分不能有自觉,其例正同。故正由矿物身无自觉之成分,故无自觉;动物身有自觉之成分,故有自觉耳。动物身所有自觉成分,即为心理研究之对象。伴此自觉成分与无自觉成分之活动曰行为,或伴此诸成分所组成的矿、植、动物身之活动曰行为;心理是心理,行为是行为,各有研究之对象,各成说明之学理。安可以动物身之行为学取销心理学也?

行为派曰:我侪以科学方法研究说明之科学,贵有客观之对象,可为实验之观察。而汝但据自觉为研究心理对象,则自觉但为主观而不是客观,既不能从客观为实验之观察,不唯不成科学法方所究明之科学,且既非被知之客观,则不入于可知范围,在我侪之可知范围中,实无此自觉心理之一事,又安能有研究说明此绝无之事的心理学耶?答曰:先不云乎?有自觉的既能觉他,亦可被觉,既可被觉,岂非被知之客观耶?且君等客观、主观之分界,以何为标准而定耶?若以自有情身为主观而余为客观,则客观应但是他身而非自身,然则将谓但有他身而自身实无耶?如曰自身可被知故,自身亦有客观存在,则君等以自身为客观时,又指何事为主观耶?主观、客观,相待而立,设无主观,亦无客观。又安可以知客观自身之主观自心为无耶?向者自有情身曾为主观,今可转为客观,则自有情心虽为主观,亦何不可易为客观耶?诸有自觉之心心所,可互为主客观,亦犹诸有自觉的有情之可互为主观、客观耳。若云身等诸物有形体之恒续存在,故可为客观之研究,而所谓自觉之心理飘忽无定,内省互异,故不能为客观研究,但可从身之行为以研究之者;夫心心所等诚多有不恒续者,然自有为诸行变动不居观之,无不刹那谢灭,新新不住不相到者,又安有恒续之身物可研究耶?自刹那生灭之相续观之,虽心心所亦不无恒续者,亦何尝不可供客观之研究耶?且自觉非知耶?即只现一刹那之心心所,既自觉矣,即被知矣──如自证分之知见分──,何尝不在可知范围中耶?故依吾人之说,有无自觉非能知者,若色法等;然无有不可被知者。以自觉知能之心法,亦皆可被知故。可知即所知之范围,大过于能知。其式如下:

所 能  所  知 知  知

故能知之心法,亦可为被知之客观。习吾人观心之观法,可据为察验之对象,说明以成为科学也。若云飘忽无定,不能准确,则从相对论之数理以言,虽前此物理学据以为基本之牛顿数理,亦何尝可为准确耶?且君等不亦知微隐之行为,较粗显之行为为难知乎?则较更难知之心法,亦唯有更求能知之方法以求知耳,岂可退求易知,遂无进求确知之勇气耶?至于求知他有情心,吾人虽不必唯以他人自述之言语以知,亦可从察验其身行以知;且儿童、动物,尤待察验其身行以知。然更有不待听其言语察其身行以知者,有他心智能知之也。此虽非平常人心理而为变态心理,但是变而更健全之心理,且人人可修得之者。真有求知之志者,亦何乐不从事乎?若唯以但可为客观之色法为可知,而不知可兼为主客观之心理亦可知,且拨之为无有;则如光中昭显诸像谓唯有诸像而无光,不睹光光自昭互显,非狂愚耶!

四 行为学与心理学之裨益

或曰:然则彼以有情身活动的行为为对象研究者,固无裨益于心理学耶?答曰:此亦不然。盖行为学固有行为学自身之价值,而行为学有裨益于心理学之研究,亦犹物理学、生理学之能有裨益于心理学也。就广义的行为以言,心法既不离于行为,则行为学至少亦能究明于心法之一分。就狭义的行为以言,所谓意行既是心的行为,且身行、语行亦关系心理,彼从身行以研究于心理,未始非一方法,但非唯一之方法耳。今以其裨益心理学之处,分述如下:

甲、消极之裨益有二  向来论心理作用之关系于肉身者,或谓在于心脏,或谓在于头脑,近世尤以心理作用为出于头脑。此皆受一神教帝制国之误谬,以为必别有一主脑之物,出发一切活动。不知就和平的民众以言:全宇宙的活动,即为万有活动之总调和;全国的活动,即为全民众活动之总调和;则全有情身的活动,亦为全身灵肉活动之总调和。不得但据肉身一处为心之所在也。然依瑜伽师地论,说心脏与心之关系,生时最先而死时最后。由近今生理之研究,亦能证明,当较在脑之说为胜。而行为派说诸心理作用,遍关身里身表种种之反应活动而成就,尤可摧破向来偏执在头脑、在心脏之说,其有裨益者一。

西洋或印度──除佛教及顺世派──与他处之古来宗教及哲学家等,大抵说人身中有类同神我之灵魂一物。西洋之传统心理学,虽由灵魂而心,由心而意识,犹不脱神我灵魂之色彩。中国后代佛教徒,不明佛法之真义者,亦往往以身比房屋,而谓身中别有一心为主人;或喻身为皮袋子,而谓身中别有一心如猴子,藏在袋中。皆同神我灵魂之谬见,实不明大小乘教所言心理之真义。得行为派从全身内外部之种种活动,以说明于心理,完全否认灵魂及类似灵魂之心与意识等,不无摧谬破执之功,其有裨益者二。

乙、积极之裨益亦二  传统心理学,大抵祗说明得第六意识之一部,而于依色根──肉体──而活动之前五识,殊少发明。尤其是依身根而活动之身识,缺于研究。今得行为派之精进,依全身筋肉分泌腺之活动,以说明心理之关系,于身识既大有发明,而其刺激反应之说,于前五识必待根尘接触而起心理作用之义,亦多阐发。罗素曰:

感觉、说是物理可,说是心理亦可;印象则祗可说是心理。

感觉的特别性质,就是发生时必须有个刺激,从生物之外界来的,不像印象是从内部发生的。  所说“感觉”与“印象”,以吾人之术语言之,感觉虽通于八识,而是前五识之特征;印象虽通于八识,而是第六识之特征。而前五识之特征,其所谓必须有个刺激来,此即须有不随心之性境之谓也。而行为派于此研究,最为详切,其有裨益者一。西洋传统心理学,鲜有能攻究及第七末那识、第八藏识者,唯近时之潜意识说,及生机派的隐德来希说,稍稍涉及,误谬不少。而藏识执受身根为自体,安危与共,行为派力从生命有机体全身观察实验,渐能窥及深细,以察见身肉与藏识隐秘的流行活动之变化,其有裨益者二。

故行为学虽非心理学,然从生命物之有机体全身活动的行为,观察实验,以为研究心理学之一方法,于心理学实多裨益,但不应执著此为唯一之方法。应知用内省法,群众意思测验法──社会的、民族的、人种的群众等──,他人语言忖度法,各人内心经验分析法,修奢么它禅定以澄静观察法,发得定通、慧通之他心智以观察考验法,两人以上联心作用──催眠术──之试验法,皆可取为研究心理之一涂术。最灵妙深广之心理,幸勿执一以求,亦勿一得自封,斯则吾有厚望于今之攻究心理学者!

五 行为学与唯身论

六 行为学与唯根论

唯身论乃吾从范缜之神灭论以引伸者,唯根论乃吾从大佛顶首楞严经引伸者。此之二种,皆与行为学及心理学有极深关系。兹姑列于此,他日再专篇另论。七 结论近今科学界对于最微妙难知之心理学,纷起研究。旧时以物理学为基本科学者,今渐有移科学之基本于心理之趋势。无论何种科学,皆必推究于心理,若治社会学则须究社会心理学,治教育学则须究教育心理学,治任何一学皆各须有其一学之心理学,各科学之与心理学,犹众星之拱极北辰,万川之朝宗东海然。心理学一学,可对抗其余一切科学而有余,实为知识界之一良现象。

但除行为派之外,近之另标为联念派、完形派、生机派者。生机派以杜里舒为代表,假定有一“隐德来希”──生元──为区别生物与非生物之一元素,以之说明一切心理。此隐德来希者,乃灵魂论之理论化。虽近于藏识之变起身根,及由种子发生诸识,然未有精澈详审之观察,颇涉含混。而完形派以惠墨塞苛勒考夫卡为代表,颇能说明心理由众缘所生之一点;但从知觉据为起点,祗以之说明第六意识之心理现象,未能究及前五识及后二识之心理。联念论从心理分析至以感觉为原点,然后联念以解释知觉、记忆等种种心理作用,为培根、洛克以来之机械论相承旧说,只及由前五识关系说到第六识,即于前五识根尘刺激反应与诸心心所,皆众缘互成义,亦有缺漏。此诸各派与行为派,皆不无一长,而各有偏执。取其众长,去其偏执,更进而为佛教心理学之研究,庶其有渐明“心理真相”之可能。此则吾人所希望于诸心理学学者者也!(见海刊第八卷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