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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之理证与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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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年十一月在成都华西大学讲──

贵校能将中西文化集合在华西大学一炉冶之,可以说为一大学府。我前次因赴蛾眉,经过成都,在文殊院讲演时,即遇在美旧友费博士,约到贵校;嗣知贵校教授中颇有相熟之人,今日来与贵校校长教职员等相晤,虽大都未会过,而谈及之下,即知亦素多默契,实为忻幸!说到讲演,我向来无何学问,又安能在此班门弄斧!若佛法则根本上唯是佛的智慧所亲证的不可思议之法,是超越思想言说而非思议言说所能达到的,但欲令一切未明了之人亦得明了,则又应随顺众生运用种种思想言说以作方便引导,此即禅宗不立文字又不舍文字之意。但既云非思想言说所能达到,而又用思想言说以资引导者,盖禅宗之向上一著,惟由智慧亲证。因思想言说之成立,须仗是非反正之两方面比对而显,如此间所摆之花瓶,依其余非花瓶而显此是花瓶,遂立花瓶之名。花瓶一名之意义,既由反面而显,实为一种概念,而非有其实体。此中之概念是抽象的,凡一切能运用思想言语来表示者,皆属名之概念,不能达到实智所证之实法。佛典中所谓名言有两种:一曰、显境名言,即是思想。一曰、显义名言,即是言语。禅宗不立文字,不但不立显义的言义,而尤不要显境的思想。如白的思想知识,非能得到实际上所觉之白,而但得普遍世间一种白的抽象概念而已。故由思想知识所达到的白的东西,非实际上的东西。至于寻常用显义的言语所可表现得出来者,如学说之种种发挥,皆立足在抽象的概念上,以相辩论而已。故实无可用何等思想知识以达到实法之理,若能超脱一切文字,推翻一切思想,而又不落于愚暗,则圆明了知,诸法之实相乃朗然亲证。若由真智而曾得一度证明真法者,则知诸假相当下即是真法,所谓“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也。禅宗之不立言语文字,不过要超出言语文字去证真实,而应用则才说不立文字,早已是文字了!所以、佛法不但不废其学说,而且发挥成极广大精微之学说;以思想言说的说明,虽不足以得其实境,亦可使未明了者依此言说思想以为过渡之工具,渐渐达到实证。所以佛经很多,而论尤详细,并且皆依据实事阐发真理,对于各种学术上的问题,皆有相当之解决,置之哲学或科学中,都是很值得研究的。故在于理论方面,佛教是要算得很卓越的了。但宗教及政治主义等,除理论之外,又必有其行事;而行事又有两种:一、提高个人人格之修养,二、服务社会公益之设施。在大乘佛教,原极注重第二项行事,唯小乘则注重第一项而忽略第二项。余如基督教之礼拜,孔教之诚意、正心、修身等,亦有第一项之修养,而佛教之修养方法最多,故于此亦有其特长。至于第二项行事,则如欧、美之基督教徒,对于社会公益之热心,不特中国之佛教徒不及,而其他各宗教徒亦有所未逮!欧、美之基督教徒,每能现身社会,为众人服务,故其社会事业非常发达;而我中国少数之留学回国者,多以为欧、美已不信仰宗教,其实除少数研究哲学、科学者之外,其国民鲜有不信仰宗教者,此亦基督教徒能力行公益之所致。若佛教徒能依菩萨之六度万行等实行下去,则更能为理论行事俱极圆满之全世界的新信仰。故我近二十年来,对于专提倡大乘教的实行,将此意义勉励徒众,要以群众之利益为利益,方足以代表佛陀之精神,完成本身之职责。质之诸君,以为然否?(克全记)(见西来讲演集)(附注)原题“在华西大学”,今改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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