妒律
(清)海宁陈元龙广陵 撰
小序
昔汉高入关中,约法三章,而秦民以定。后此益加严密,以齐一天下之民,凛遵法守,不敢犯此,非独明有以治民也。推之天堂地狱之说,丝毫不逾。广大如来,而戒律允为精严,是律之所用綦密矣。乃余窃谓独不可施于妇人女子之间。任夫人死且不避,而况笞杖徒流乎?人谓美女宜妒,而丑者不宜;巧者宜妒,而拙者不宜。不知毒出胎根,孽缘性结,奚暇自顾乎?每见千古奇妒,有不止于刻眉、灼眼、髠头、椎墓者。彼帝王将相,不难驾驭群雄,詟服海内。恒不能得之闺阃床第之间,非徒有所惑也,实有以夺之者矣。吾友某,风流道学中人,性柔而骨侠者也。伤须眉之陷溺,悼脂粉之痴迷,戏著《妒律》,缕晰条分,比例严密,而又不及大辟,以从宽典,盖以慈悲心,转大法轮,使慧心者读之,竞竞自好。即顽悍者亦或赧赧自惭。虽未必革面洗心,正如禹铸九鼎,魑魅魍魉,情状毕现,其为祟亦少杀矣。抑闻之,梁武因郗后悍妒成疹,左右进曰:“闻鸧鹒羹能疗妒”,郗茹之稍减,帝善之。左右复进曰:“愿陛下广修诸剂,以遍赐群臣,使不才者毋妒于有才;挟私者毋妒于奉公,浊者不妒其清,贪者不妒其廉,亦助化之一端也。”余曰:“否否”。若然,将尽取天下之鸧鹒为羹以饲妒妇,则斯律措而不用,是万不能。因思南宋刘休妻妒,帝敕令开小店卖皂扫帚以辱之。元制:“妇人妒者,令乘骣牛车,徇部下。”昔人谓其惜不著之令甲。是“妒律”一书,盖发前人之所未发者矣。安得不急铸之,以广布之门内者。
名例
一、凡妇梳头临镜,驾言从镜中见夫与婢目挑,遂生嗔毒骂,并及丈夫者,拟坐以断罪,不以律例: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迷网沉沦,闻蚁声而惊梦;疑团莫解,饮弓影而成疴。是以披画图而含哀,询洛神而赴水。群狐满腹,载鬼一车。以莫须有之情,比将毋同之律,罪由自召,人亦何尤?
一、凡妇允夫宿妾,日间反覆议明,及至更深,犹复令妾针纫。若或忘之者,拟坐以公事应行稽程律:笞二十,迟至三更者,加一等。
判曰:春秋盟会,成事定于一言;战国纵横,趋向决于片语。乃尔拘牵薄务,似存退悔之心;演习虚文,无非出纳之吝。虽健忘者当不至此,援引律法,犹觉从宽。
一、夫与婢有染,妻乃褪婢内衣,以秦椒等辛辣之物,纳入婢女私处。比照以秽污入人口律,加等,引新例:发与黑龙江,新披甲为奴。
判曰:豆蔻犹含,尚苦盐梅之味;牡丹初放,何堪姜桂之投?即蛇蝎以为心,无此毒也。本豺狠而成性,岂其然乎?按律无可引援,请从新例究拟。
吏部
一、凡妇见夫外入,故拈针线,兀坐不语。及再三询之,一推而起。拟坐以无故不朝参公座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慵拈倦绣,只念远人;默坐低头,为怀游子。未有室家静好,琴瑟和谐。见良人而转嗔,闻温言而添恨者也。妇德无极,女怨无终。律以朝参,正斯壶范。
一、凡妇有病在床,仍令腹婢稽查丈夫与妾偶语等情。拟坐以纳交近侍官员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珠沉玉碎,肯使鸾镜尘埋;柳折花残,不许莺簧舌啭。即曰关心者乱,奚须壁后置人。若云在家必闻,夫岂沙中偶语?今乃展转反侧,殊多密探之烦。而迷梦沉吟,只廑他山之虑。官箴有玷,自当屏绝于遐荒;壶范斯惩,庶不患深于跋扈。
一、凡妇每见人之内眷,必苦劝不可令夫纳妾,娓娓不倦。拟坐以同僚代判文案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画楼秘阁,共谈阃内之私;密室柔情,细诉胸中之垒。联床握手,附耳订谋。岂诚永漏话长,只为深闺计远。老珰衣钵,官家勿使空闲;少妇传灯,阿郎决难二室。比目何堪瘤赘,并头胡可骈枝?笰彼妇各具肺肠,岂容人而参帷幄?家有制度,此属越庖。自谋已非,代人难恕。
户部
一、凡妇每同婢妾触牌点韵,嘻笑一堂。忽闻主人声息,悉皆屏去。拟坐以脱漏户口律:家长杖六十,徒一年。
判曰:紫罽平铺,象牌齐翻玉笋;霞笺试展,班管漫掞瑶词。乃老子兴复不浅,而群芳吹散因何?是岂楚卒闻歌,竞解中宵之甲;抑亦苏生挟策,惟深兼并之防?罪坐发纵,奔逸免究。
一、凡妇值偶宿姬妾室,便偃卧不起,只推有病及再三安慰,不觉盈盈泪下。拟坐以户役不均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自是桃贪结子,故寻树底残红;原非浪逐痴儿,疑作花间恋蝶。不知樛木下逮,方可螽斯诵兴。尔乃鸟啼残梦,怜春色之将阑;花扰独愁,恨秋梧之早落。犹然心怀固宠,念旧爱而情伤;志切专房,分新恩而肠断。苑枯顿异,情罪偏归。
一、凡妇容夫纳妾,限夫往妾所止,以一更为率,迟归则怨望詈骂。拟坐以丁夫差遣不平律:杖六十。
判曰:命将出师,最忌从中掣肘;济人利物,应须忘分推心。如其箝制刻期,恐致工多限促。必欲束缚计晷,定然此怨彼嗟。苟发纵之不公,当援律而杖惩。
一、凡妇无子有年,畏人清议,阳为娶妾,私禁冷室,不令丈夫见面。拟坐以田地荒芜律: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历岁深耕,既无薄获,乃憎多口,爰挟阴谋。纵不学司马公夫人,饰之入院;何致如白太傅内子,不使进帏?鸦过长门,梦断朝阳日影;鱼封永巷,魂消巫峡云踪。女有罪而幽囚,郎何辜而乏后?荒我田畴,律难轻贷!
一、凡妇见夫妾生子,故将家业施舍僧尼,搬运母家,并与出嫁女狼藉无度。拟坐以盗卖田宅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珠非蚌出,奚惜金穴铜山?箧自我操,即欲沙挥泥洒。绮丸蔽野,翠玉成尘。神诞佛生,穷朝昏于水陆;老妪少妇,溢裘马之轻肥。甘心若敖之鬼,宁惜叔孙之儿?恶其纵恣,律以攘窃。
一、凡妇闻亲戚朋友娶妾,即行毒骂,并自咒以及丈夫。拟坐以把持行市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城门失火,未尝殃及池鱼;滕国防危,预尔忧先筑薛。含沙射影,足征鬼蜮之衷;打草惊蛇,预作绸缪之计。罪状似难比拟,情形不易姑容。律以把持,实为允协。
一、凡妇无子,恐夫卖妾;非立己侄,即抱螟蛉。拟坐以斩人宗祀律:杖一百,刺配宁古塔。绝产没官,父母兄弟不行解劝,俱发旗下为奴。
判曰:妒蚌难胎,久虑蛾眉之入室;牝狐幻术,阴营蜾负之良图。乃欲代马以牛,更恐以武继李。科其罪状,投豺虎而谁怜?揆厥私衷,饱溪壑而自利。拟减等于大辟,且属原情;藉绝产而入官,讵资异孽?在昔设谋决策,计虽出自妖姬,而今遂过模棱,事自成于丑类。祸因滋蔓,连坐非苛。
一、凡妇归宁父母,或诣庙烧香,必将丈夫爱妾,挈之同往。拟坐以拐带人口律: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情怀水火,原非兰茝之和;意介干戈,素乏埙篪之雅。携手同归,是何心也?与子偕往,保无他乎!察其略取之心,治彼杖徒之罪。
一、凡妇与夫议明,或三六九,或二八日,分润于妾。乃至期龃龉,不令夫往。拟坐以收支留难律:笞五十。再犯者加一等。如是三次者,杖六十,徒一年。
判曰:三分有二,宜加服事之诚;取二用三,古有贪残之戒。尔乃渝盟割地,辄怀犹豫之衷;役志侵渔,渐现饕餮之态。当与不与,律固有条。初犯从轻,再犯加等。
一、凡妇故令陋婢强夫衽席,以塞娶妾之念。拟坐以良贱为婚律:主婚者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锦衾璀璨,自宜软玉温香;绣帐氤氲,可无秾桃翠柳?虽实命不同,允共葑菲薄采;而承恩非貌,奚堪魑魅偕欢?因浊酒粗布之谣,解丑妻恶妾之嘲。进以匪匹,实为乱群。责有攸归,谁职其咎!
一、凡妇使婢年已长大,不令蓄发,恐丈夫有成人之思。拟坐以嫁娶失时律: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芳草无情,随春来而渐茂;绿杨何意,因时至而垂丝。恶竹笋之冲檐,删其凤羽;嗔蔷薇之逾架,剪彼蓬心。自崔夫人不许丽服,而袁绍妻遂使髠头。乃虞掷果而禁投桃,未咏摽梅而歌冰泮。不疑他意,只问失时。
礼部
一、凡妇年已衰迈,犹然脂粉翠钿,以固宠幸。拟坐以服饰违式律:笞五十,逐出免供。
判曰:翠鬓香云,艳质曾邀帝宠;柳眉桃靥,娇姿准拟人看。不知出塞明妃,颜华已非旧日;抱疴婕妤,形容顿异当时。乞怜未必希恩,掩袖殊堪憎恶。态固难堪,情犹可悯。
一、凡妇蓄妾,原非得已,乃自夸贤德,冀人赞美。拟坐以现任官辄自立碑律: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膏雨和风,令望应流于万里;深仁厚德,芳誉自播于千年。故口碑载道,逢人惟说岘山;而尸祝由心,至今永思棠芾。何尔事因情近,名与实殊;辄向人言,攘为已德。苟传闻不察,几欲勒之贞珉;久假不归,竟尔厕于贤哲。盗名有禁,功令宜遵。
一、凡妇暗令腹婢借名骂奴仆,因夫及妾,并有子之妾。拟坐以公差人员役欺凌长官律:杖六十,徒一年。主妇辩非主使,记过一次。
判曰:浪蝶狂蜂,奚顾新蓓嫩蕊?暴风骤雨,那管细果花胎?犹如狐假虎威,岂惜鼠投器忌?虽护身有符,苟犯法无赦;主妇记过,姑免深求。
一、凡妇买妾入门,必使魇镇;或挂己裤于门首,或置捧槌于门限内,种种不一。拟坐以禁止师巫邪说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玉颜未入,轮回九转之肠;象管初吹,声断百年之梦。不用千金买赋,阴求片铁铸符。一纸朱书,宜投蛛网。数行秘箓,忽坠迷途。性情制以鹦哥。精爽摄为虎伥。是盖幻而无迹,即或杀之泯踪者也。淫觋邪巫,痛惩远屏。
一、凡妇因夫买妾,便设经堂修斋礼忏,惟同尼僧往来。拟坐以左道惑众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杨柳新栽,昨夜几番风雨;荼蘼初架,晓来无数葛藤。蛾眉入而粉黛衰,鸦鬓添而鸾镜掩。妆阁因而绣佛,琴堂用以繙经。寄怨毒于瞿昙,发幽愤于般若。淫艳姏尼,藉禅和而入室;贪痴释子,披缁戒而踵门。内则从此逾闲,性情由之难制。是用履霜杜渐,故为首禁严惩。
一、凡妇嫉夫有妾,从旁嫁祸,期以绝之。拟坐以术士妄言祸福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婉容顺色,须眉不计其猜;深阱隐机,脂粉亦忘其忮。是以不言掩鼻,郑袖以巧爱而毙楚姬;覆被杀儿,武曌以忍心而殒唐后。临风扇毒,向影吹沙。不第谗言离间,盖实溺陷死生者也。所当满杖远配遐陬。
兵部
一、凡妇夜卧,必将床前暗置桌椅等物,周匝布密,以防夫有他适。拟坐以假宿卫人仪仗律: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秦王宫里,不失狐白之裘;汉后禁中,谁通赭马之迹?不虞窃符之魏姬,第虑偷香之韩寿。乃无防意如城之谋,聊效入苙招豚之计。坐以假借,罚其愚騃。
一、凡妇因夫夜起溲溺,不与闻知,疑其私婢,即生嗔毒骂。拟坐以夜禁不严律:笞五十。
判曰:床内青铜,原虑怀奸之计;枕边玉盒,用为护身之符。乃崇垣何处飞奴,帘外忽惊人影。醒来梦话,郎已梦到高唐;醉后魂销,身遂魂游楚馆。彼固失告,此则疏防。
一、凡妇使用婢女,不许面粉鬓油,止令破衣敝履,充作夜不收,打听丈夫外事。拟坐以私渡关津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金钗十二,岂必尽充下陈?粉黛三千,亦惟供我侍从。何必修罗夜叉,分途句摄;山精水怪,匿影潜窥。出入自有关防,内外岂容飞越?爰书有禁,城旦何辞?
一、凡妇见夫入室同妾悄语,即假借公事,突入冲散。拟坐以擅闯辕门律,如止以诨扰不作嗔状,引例末减,笞五十,免供。
判曰:翡翠床前,方调鹦鹉之舌;水晶帘外,忽来俊鹘之冲。不徒花上晒衣,未免腹中藏剑。有心心术不端,无心学术不到。
一、凡妇度妾与夫正值绸缪之际,忽唤妾起,属以他事。拟坐以擅调官军律:杖一百,发边远充军。
判曰:酣战方深,浪子军威正盛;金牌忽召,夫人桴鼓停声。既彻白登之围,讵有黄龙之望?隳功西徼,先轸之唾固宜;掣肘东窗,长舌之罪难贳。宥以生令,犹为宽典。
督捕
一、凡夫人妾室,虑主母之嗔,因而逃入妻所,妻遂闭之不令出户。拟坐以窝隐逃人律:杖一百,流徙尚阳堡。
判曰:桃源有路,本期接引渔郎;梅子多酸,未便相延洞口。效红拂之宵征,非得已也;反文君之私奔,意何为乎?尔乃冥心已会,故托于李上蔡逐客之书;妙谛全窥,竟不学鲁男子闭户之美。汝既有意于窝逃,吾将按例而问拟。
刑部
一、凡妇见夫与妾就寝,故不稳卧,隔房频问琐事务。拟坐以听讼回避不回避律:笞四十。
判曰:鸳梦初谐,正虑窥帘鹦鹉;蝶栖未稳,何堪聒耳游蜂?既干迥避之条,难辞挠法之谴。量从薄儆,以蔽厥辜。
一、凡妇设榻床后,应妾同寝,令抱衾襕以就,即使合欢,不令畅遂,并不得谑语一字。拟坐以不应禁而禁律:杖六十。
判曰:卧榻之侧,原非鼾睡之方;忌者之前,又岂诙谐之地?桃花三汲,犹虞浪动潜鳞;莺啭一声,更虑惊翻宿蝶。是宜通禁,允此严惩。
一、凡妇因夫偶饮妓家,遂令端跪床前,自仍假寐,更余不允发放。拟坐以告状不受理律: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蝴蝶偶入花丛,原非贪宿;蜻蜓薄游水际,未免沾濡。况风过带香,何关薄幸?而衣沾剩粉,聊以娱情。尔乃顿发娇嗔,冈顾黄金之膝。居然假寐,任凭玉漏之催。真变羊之巫可诳,而逆鳞之怒难批矣。悬案过情,杖遣不枉。
一、凡夫调婢,婢极力洒脱,以致颊红肉颤。妻乃不察,仍挦婢女毒打。拟坐以官司故出入人罪律:杖六十,以增减轻重论。
判曰:狭路相逢,几饵身于豺虎;投梭峻拒,得幸脱于鹰鹯。颤断香肌,盖为云横烟锁;红堆粉面,原非雨后霞生。不申法于强梁,反宣威于弱质。故出故入,按律何辞?
一、凡夫夜来私妾,及旦入妻房,乃托故启郁,需索首饰衣服。拟坐以因公科敛律:计赃从重论。赃未入手者,杖六十。
判曰:终年交颈,曾无感于寸衷;一旦分甘,遂矜怀于大赍。翠环金缕,非可要挟而求;宝钿绣衣,务在随宜而锡。尔需索既出于机心,将拟罪应同于科敛。
一、凡妇因夫娶妾,反目假病,卧床不吃茶饭,其夫委曲劝解,终属忿言诟骂。及腹婢私进饮食,则啖之,人至辄复匿去。拟坐以夤缘作弊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银牙正辟,何心翠釜紫驼?绣户无人,辄啖金齑玉粒。若彼阴险之情,为鬼为蜮,业已觇其一斑;矧其秘藏之迹,如虺如蛇,宁能防之久后?纵兹不治,长此安穷。
一、凡婢薄有姿色,见其稍稍修容,辄以诱汉痛诋。拟坐以故勘平人律:杖八十。
判曰:桃花沐雨,原非有意呈娇;梅子含酸,遂谓揉脂献媚。拟以重杖,警彼多心。
一、凡妇阅戏,见有演及妾妓者,妇必哓哓并骂拣戏之人,以及自己丈夫。拟坐以决罚不当律:笞五十。
判曰:雅剧新声,用佐娱宾之胜;芳姿艳质,藉供绮席之欢。事争选靡丽之情,词必田佳人之口。尔乃睹花容而色沮,闻莺啭而神飞。抚景伤心,当歌疑槃。谁家薄幸,故开作俑之端?郎实情乖,冀效跳梁之习。衾襕鼎沸,姻友波腾。鼓焰无端,笞惩有律。
一、凡妇因公击婢,辄侵下体便处。拟坐以决罚不如法、于人虚怯处非法殴打律:成伤者,笞四十。
判曰:前代腐刑,爰书久削。编民阉割,宪典严惩。即男子而已然,况女子乎何有?尔乃借公泄忿,声罪讨于包茅;乘兴宣威,肆戈矛于夹谷。如验有伤,按律究拟。
一、凡妇值夫外出,即将夫妾及有妊之妾,阴卖,并不择人论价。迨妾知觉不从,竟以烧香等计诳骗出门。拟坐以监守自盗律:杖一百,发尚阳堡。同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小往大来,本蓄分甘之怨;母以子贵,愈深固宠之忧。不虞君子之征行,巧属红颜之薄命。机乘挂帆鼓棹之时,早定调虎离山之计。牢笼巧计,奚容不抱琵琶?亟拔眼钉,那计珍珠十斛?辱当垆而不惜,虽换马亦欣然。伤情极矣,惨何如之。勘狠毒之元凶,固应远徙;即同谋之协从,勿令网遗。
一、凡妇端坐,令夫跪受刑杖,如不依从,号哭无已。拟坐以威势制缚人律: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毒龙飞怒,白日晦而海水扬;脂虎横行,谷风生而狐兔伏。吼声正厉,鼻息敢舒?不惮协以威行,何惜律其势制。
一、凡妇喜多蓄婢,每同夫对饮,不令婢立己后,恐美目之盼,向夫传情。拟坐以诱人犯法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锦绣成行,勿使肉屏障后;鸳鸯罗列,莫教花陈当前。盖防对面芙蓉,密订上官之约;灯前秋水,暗邀月下之期。不知慢藏之招,实为冶容之诲。既饮人以狂药,复忌已而闭邪?尔故陷之,罪还责尔。
一、凡妇毒打婢女,其夫微言劝解,便谓私婢,愈加鞭笞不已。拟坐以冤屈平民为盗律:杖六十,徒一年。
判曰:毒手老拳,情难坐视;缨冠披发,势涉嫌疑。乃词以情迁,卦因变动。贪非盗璧,浪为窃金。屈法枉赃,故出故入。
一、凡妇不能容妾,反饰嗔作喜,以昭贤德,愿称姊妹。无分大小,及入门非禁即卖。拟坐以欺诈官私取财律:杖八十,徒二年。
判曰:梦中之兰玉未占,被底之鸳鸯难共。琵琶隔院,声己远而莫疑;鹦鹉异笼,语屡调而难觉。顾耳属于垣,趾不旋踵。王丞相之驱车,为凌诸婢;戚少保之肉袒,奚获二雏?尔乃蜜里藏刀,必欲花间逐蝶。情亦甚矣,城旦犹轻。
一、凡妇与夫小有间言,便呼兄唤弟,加之强横,以宣威夫妾。拟坐以假冒官兵律:杖七十,徒一年半。
判曰:日丽云闲,风忽变而成飓;波恬浪静,石偶激而生澜。巧令如虎如狼,哄然吠声吠影。遂闻猛鸷搏鹰,不啻群鸦噪凤。蠢兹丑类,勿令网遗。孰为主谋,讯明并逮。
一、凡妇见夫有恙,便归罪婢妾故,丑言遍告于人众。拟坐以假公营私律;杖六十,徒一年。
判曰:纸帐呻吟,遽称此风之始;竹床偃仰,遂生为厉之阶。不知闺阃之事,甚于画眉;乃以中冓之言,指为墙茨。意欲如将军体敝,因人言而驱姬;恐难同太傅暮年,以老病而放妾。假借衅端,诳诬加等。
一、凡妇举动难堪,因夫稍违,便从妯娌兄弟哭诉,加以听信婢妾之言,漫不省察。拟会以越诉律:如污人名节,杖一百,发附近充军。
判曰:冀握权衡在手,先以论议向人。盖因蛊惑于心,奚计含沙于口?不知盗嫂之事,犹可解也;至若通妹之诬,岂能堪乎?天谴难逃,王章莫贷。
一、凡妇见婢垂髫,颇谙人事,竟不谋之夫主,擅配家奴。拟坐以屏去人服食律:杖八十。
判曰:桃花含蕊,何须便嫁东风?蚌孕犹胎,岂遂扬辉北渚?预作纳履之猜,何其遽也。阴为掩袭之计,不亦泰乎?拟以重杖,抑彼机心。
一、凡妇打骂婢妾,吼声震外,并骂及亲友者。拟坐以辱骂尊长律:无服笞二十,有服笞五十。期亲同胞,杖一百;伯叔师友,各加一等。
判曰:虎牙横噬,岂避贤豪?烈火蔓延,宁分玉石?西楚大呼,铁骑重围辟易;河东一吼,拄杖落手茫然。鱼无耳而深藏,鸟高飞而色举。此盖司晨之牝,非特门内之妖己也。因族党之尊卑,就科条之轻重。量从分别,予以自新。
一、凡侍婢垂髫者,妇恐其夫沾染,悉皆鬻卖,另觅小者供用。拟坐以略卖人口律:杖八十,徒二年。若略卖至三口以上,枷号一个月,发边卫充军,牙保人各减,并追价入官。
判曰:丝柳初垂,遂惊心于黄鸟;夭桃未放,早留意于游蜂。以防微杜渐之心,作革故鼎新之计。刈菉竹以植黄杨,驱修翎而蓄蚱蜢。律以略卖,允蔽厥辜。
一、凡妇知妾有妊,故使劳力,以致堕胎,并令产中饮食失时。拟坐以窝弓杀伤人律: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海棠新放,幸有色而无香;豆蔻初含,将渐开而结实。满园春色,谁是宜男?共祝天孙,若为乞巧?甫徵兰梦,旋起鸩谋。致使瓜未熟而蒂已离,木向荣而心先蠹。覆巢不令完卵,杀母必更伤儿。岂止暗地害人,是盖明欲绝后。置于徽纆,诚为允宜。
一、凡妇因事与夫反目,遂即驾言宠妾,身投尼室,经宿不回。拟坐以背夫逃走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判曰:久蓄疑猜,苦无半隙。稔怀怨恨,巧驾一言。禅关蓝室,允为解脱之门;妖庙淫祠,故是藏奸之薮。即非红拂之奔,难洗缁流之辱。投之有北,永绝南还。
一、凡妇抓碎丈夫面皮,并啮伤肌肤者,拟坐以妻妾殴夫律:杖一百,徒三年。愿离者听。
判曰:情绪偶乖,笑裂千端锦缯;幽思乍触,怒敲七尺珊瑚。狂飙发而松柏摧,惊涛轰而兰蕙损。金闺虎坐,玉润羊眠。既昧三从,须严七出。
一、凡妇特令腹婢私行窥探,互相论谭,以致妇之面色,忽白忽青,微微冷笑。拟坐以窃盗不得财律:笞五十,免刺。
判曰:纱窗隙底,聆潜蚁斗之声;罗帐房中,化作鸱张之态。百萤惑眼,千祟蛊心。蜀碎芙蓉,吹上桃花之面;南香含笑,如啼汉女之妆。薄笞少惩,姑不深究。
一、凡妇闻妓女送夫扇巾等物,辄搜寻裂碎。拟坐以毁弃器物律,准窃盗已行而不得财律:笞四十。
判曰:采兰赠芍,虽属淫靡;煮鹤焚琴,殊亏大雅。况报桃引趣,原非越水之纱;贻管呈憨,岂是江皋之佩。存之增韵,毁之获愆。
工部
一、凡妇置妾衾襕床第,命作窄小止堪一人独卧者,拟坐以造作不如法律:笞四十。
判曰:棣棠谊重,曾传大被之风;燕雀情深,旧有联床之雅。即眉公之新式,未闻隘彼规模。非楚宫之细腰,何故减其绳尺?既稽古而无征,当按律以示儆。
一、凡妇因夫欲往妾所,乃身先诱敌,及酣战良久,已挫其锋,始令鼓勇出汛。拟坐以虚费工力,采取不堪用律:坐赃论罪,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戈矛高揭,原期用力边陲;而根本动摇,遂至奋身内寇。率罢乏之兵,将何充敌?值萧墙之变,实所伤神。罪不止于阻挠,律应坐以虚费。粤稽赃迹,虽城旦而犹轻;究厥奸谋,迅决杖以发遣。
【附录】
陈元龙,字广陵,浙江海宁人。康熙二十四年一甲二名进士,授编修,直南书房。郭琇劾高士奇,辞连元龙,谓与士奇结为叔侄,招纳贿赂,命与士奇等并休致。语互详士奇传。元龙奏辩,谓:“臣宗本出自高,谱牒炳然。若果臣交结士奇,何以士奇反称臣为叔?”事得白,命复任。累迁侍读学士。元龙工书,为圣祖所赏,尝命就御前作书,深被奖许。上御便殿书赐内直翰林,谕曰:“尔等家中各有堂名,不妨自言,当书以赐。”元龙奏臣父之闿年逾八十,家有爱日堂,御书榜赐之。四十二年,再迁詹事。以父病乞养归,赐葠。时正编赋汇,令携归校对增益。上南巡,元龙迎谒,御书榜赐之闿及元龙母陆。之闿卒,丧终,召元龙授翰林院掌院学士。五十年,迁吏部侍郎。授广西巡抚。值广东岁歉,广西米价高,元龙遣官诣湖南采米平粜。五十四年,修筑兴安陡河闸,护两广运道。并於省城扩养济院,立义学,创育婴堂,建仓贮穀。五十七年,擢工部尚书。六十年,调礼部。世宗即位,命守护景陵。七年,与左都御史尹泰同授额外大学士,寻授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元龙在广西,请开例民捐穀得入监。李绂为巡抚,请以捐穀为开垦费。上责其借名支销,命元龙诣广西清理。绂旋奏:“元龙分得羡馀十一万有奇,除在广西捐公费九万,又助军需十万。今仓穀尚有亏空,应令分偿。”及授大学士,命免之。十一年,以老乞休,加太子太傅致仕,令其子编修邦直归侍养。行日,赐酒膳,令六部满、汉堂官饯送,沿途将吏送迎。乾隆元年,命在籍食俸。寻卒,赐祭葬,谥文简。(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