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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笃相法》上篇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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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法有益引证:

公笃曰。相法一术。由来久矣。为中国一种专艺。人人皆可研究。故圣人有游于艺之说。又云。虽小道。必有可观。大用则为风云龙虎之机。小用则为涉身处世之益。查相术始于轩辕。为风后氏立法。故名风鉴。维则东周时有唐学却雍稀疵各相法。而专家尤多。其中包括治乱兴亡。天道气候。人情社会各学。术简味深。未可轻视也。自秦氐火焚各书之后。世无传本。如汉之许负管骆。唐之李淳风一行禅师。皆无书籍可考。五代。达摩复入中国。始立五来相法。麻衣宗之。希夷继之。以及柳庄水镜衡真铁关刀大清鉴等。先后共七十余家。各有见解之不同。而亦有偏陋之拘执。其术虽微。其用甚大。兹将考证有益者如 下。

东周时。吴王有四子。长曰阖闾。次曰夷昧。三曰姬光。四曰季扎。四子中惟季扎最贤。惟姬光最霸。兼其子庆忌。勇悍拥兵。吴王薨。序长则阖闾应承位。序贤则季扎应承位。姬光特强自立。阖闾不平。又不能与之争。于是礼贤下士。又恐不得真材。特聘唐举以鉴别之。吹萧乞食之伍员。唐举荐之也。草庐隐居之孙武。唐举师之也。继而霸吴灭楚。知人之益也。

纪汉时。诸葛武侯拔长沙。黄忠魏延来降。黄忠付以兵柄。魏延即令就刑。先主问之曰。延无罪。何以见杀。武侯对曰。此人狼项豺声。脑后耸骨上大下小。必叛无疑。故杀之以绝后患。先主曰。杀降将:拒来者。不足以收人心。不如示恩以赦之。武侯诰诫曰。以后务宜忠勤王室。后侯六出祁山。卒于五丈原。延因争功夺柩而叛。幸侯早伏马岱以诛之。否则蜀漠早危。此知人之益也。

唐天宝时。郭子仪为步卒。隶哥舒翰。犯罪就刑。李白过访见之。其格魁梧。鼻如悬坦。额如覆肝。叹曰。此国家柱石。安可轻弃之。遂往见哥舒翰。而赎其罪。后平安禄山之乱。而安唐室。封汾阳侯。后白招谗嫉。皆汾阳极力保全。而未罹祸。其一举手之劳。而公私均受益。亦知人之益也。

大清道光时。曾国藩平洪杨之乱。国藩素拘谨。其才不如胡左。而功倍之。独知人善用。是其特长。江忠源为六合守。奉檄督粮。国藩见其形局。而惊疑不释。忠源出。国藩凝神静默。若有所思。左宗棠见而问之。国藩曰。吾见忠源仪表有威。金局金声。剑眉凤目。吾以为国家又得一柱石之臣。吾甚惊喜。后见其行路飘摇不定。如为木局尚不至危。金局得沉实之体。如反见飘摇。而又贵名。当然凶危。可惜如此清奇之格局。何以又有如此之败着。故凝神以思之。后忠源升江苏巡抚。为忠土李秀成所杀。即此一宗。可知国藩精于知人术。所以为中兴名将者。亦知人之益也。

男女面痣图说:

公笃曰。经云。面无善痣。一语已概括其大致矣。而紧要部位。亦不可不知也。然贵少贱多。凡病宜隐藏则吉。露出则凶。古有额横七星。虽帝王亦因危而奔驰。此创业者流也。其它不足言矣。黑红而高者为痣。红而平者为记。黑而平者为斑。少年生者为雀斑。则疾苦而夭。老年生者为寿斑。则福禄而寿。

男女身痣图说:

公笃曰。全身之痣。惟结喉一痣最凶。男女皆不得正命而死。或刀鎗死。或恶疾死。或自隘产难而殒。富贵贫贱皆然。腰肾痣亦不好。男主弱疾夭寿。富贵之妇女。主私氵㸒。常人则为娼妓奴仆等类。痣佳者。惟足心生正方贵。次则阴上。又次则脐之上下。又次则膝乳螺骨。其它则鲜验。

上应下口诀:

额应膝上胸面前。耳应股肱轮肘边。目后须知乳与腋。两颧多应少胁间。眉头项下两相应。颏底生痣足下全。唇应阴嚢或股际。印堂偏应心窝前。手应螺骨曲膝内。腮应足肚是指间。人中脐部或脐内。具应玉jing真果然。

男女面毛图说:

公笃曰。发为血之余。毛为发之次。故于相法有关系焉。部位有宜不宜也。如面部生毛。不好者居多数。其义者何。昼蛇添足故也。凡毛要长过八分者方确。非毫毛也。西人云。血足者多生粗毛。余考验之又全非。又每出于血弱者。兹将经验者附左。俟高明者证之。

手掌图说:

公笃曰。余于手掌相法。经验甚少。乃枝叶小法。兹姑志之。大抵木形宜长直。金形宜方正。水形宜圆短。土形宜敦厚。火形宜尖露。掌与面部相生。则富贵寿考。相克。则贫苦刑贱。莹洁血足为上。端正纹细次之。粗滞冲斜。非善相也。有四季掌者亦贵。盖春季青润。夏季红活。秋季白莹。冬季明黑。色应四时故也。朱砂手亦贵。如纹则玉柱金印为最。次则冲天田纹之类。皆富贵之掌也。其它末敢必其为贵贱也。

男格推论:

公笃曰。男格外阳内阴。其位动。其化无穷。其格亦至不一。故有仙佛圣贤。富贵贫贱。鲲寡孤独。寿夭凶残之别。而祸福贵贱。并集于一身者。又比比皆是也。如黄帝关尹纯阳之徒。贵而仙也。文王夷齐。圣而困也。禄山绛灌。出身低微。而俱王侯。贱而贵也。齐桓梁武。家世贵重。面俱饿死。贵而凶也。太公甘罗之迟早。颜渊盗跖之寿夭。若类举之。更仆难数矣。持鉴者。于人之吉凶先后有无之间。须确有所主。又彰彰甚明者也。余尝以多数为主。少数为客。以之断验。应者颇多。又当含其时会。盛时天道淳厚。故以清华为贵。圆降为富。削露为贫。偏薄为贱。高棱为寿。缩弱为夭。冲缺为孤。坑陷为苦。此一定之则也。而无不验焉。令则不然。若犹以前法论之。将有千里之失。至以威露为贵。瘦明为富。厚重为愚。血枯肉流为贱。累试皆然矣。若论寿夭。则寿少两天多矣。

男女二十四刑克:

须分燕尾,双分也刑克妻于。须直无索,老来刑子。眉冲无棱,刑弟兄子女。须不过沟,刑子。卧蚕坑陷,刑子女。海底蓬松,刑早子女。一面绉纹,刑骨肉。ru头下反,刑子女。脐凸下反,劳苦又刑子女。人中十字,孤绝。三尖六削,重刑而苦。鱼尾破反,刑妻主三配。印纹悬针,破败刑人丁。鬓多绒毛,幼孤。边城陷痕,刑父母。年寿曲节,刑子女。满面肉堆,刑六亲。两额高露,刑妻。山根间断,刑子女。奸门十字,妻生虽。门牙楞侧,刑父。判官刑,肉滞也刑父。罗汉面,肉浮也有女。腮牙尖角,刑父母。

男格三十八贫贱:

两目深陷。蚕囊肉浮。独额凸突。泪堂纹冲。乳软而垂。印堂纹冲。孤客独耸。马面长削。脐平下反。下阴无毛。肾囊无纹。足跟无踵。橘面如尘。百会发稀。肌肉冰冷。食指不收。股眩无包。肉浮如泥。年寿断节。蛇睛鼠目。人中窄平。阳精枯冷。口角反纹。血不华色。兰台纹破。发焦黄枯。三尖六陷。肉紧而流。鼻纹开花。猴腮雀跳。指节臃肿。胸部粗毛。眉毛旋螺。腋肘无毛。行坐无臀。三关无脉。足平无纹。声如破锣。

男格十八夭:

命门不起,肾气不足十二前死。末言气绝,先天不足二十前死。桃花之面,二十七前死。蜂腰雉眼,三十六前死。面目浮光,三十八前死。项小头大,二十四前死。眉短而断,四十五前死。鱼目无神,三十前死。骨少肉多,四十前死。面如绷鼓,三十前死。魂不守舍,三十二前死。少年发肥,四十二前死。气紧如东,三十六死。背脊坑陷,三十六前死。额发连眉,四十前死。筋不束骨,四十前死。法令无纹,三十二前死。山根断陷,四十三前死。

公笃曰。古法之合者。今皆列入。间以所验并附马。

女格推论:

公笃曰。女格位居坤卦。外阴而内阳。生化出焉。自今天道转薄。世俗反常。中外交通。法制并异。其理虽妙化。而其义隐微矣。昔之所谓女格。其性纯静。其辅夫子。其业家庭而已。故取静默媚态清秀端正。令人敬重为贵。主助夫益子。寿禄兼全。以刚燥痴笑支颐斜视拈带挠鬓。令人喜爱为氵㸒。主刑夫克子。再醮私奔。以粗怪臭恶跳跃枯露。令人厌恶为贱。此古人之法也。今也不然。其志不凡。其务才学。其国政是也。于是有好名者。有党派者。有务实业者。有冒危难者。有流落他乡者。有独立不嫁者。有数千里而婚配者。其事至为复杂。而其形遂与男格为出入。故其亦多与之同。而辞气问。亦可知其大凡也。

今之七贤四德:

行动轩昂,志向不磨。肌肤香润,富贵根基。言语清响,明达也。容貌严正,节操也。衣履整洁,持家有法。唇红齿白,衣禄也。贫苦不怨,廉耻也。

勤敏好学。危难取义。谦和悔过。富朴贫洁。

女有十贵:

威严持重。眉长清秀。音清语和。目清神聚。项长相配。肩厚而平。唇仰厚红。汗香骨匀。血足发长。齿齐如玉。

女有十夭:

器量狭小、多病死。绝顶聪明、弱病死。目圆浮白、忧凶死。神露赤缕、凶死。面皮绷紧、夭亡。青淡无血、气死。肉流骨少、贫贱死。唇缩青暗、沉病死。肩尖上耸、悲伤死。言短眉 绉、内因病死。

女有十贱:

神丽流光。多言多笑。肩削下坠。肉多而流。肉滑而冷。眉坠无尾。发粗浓重。阴腋无毛。目醉神昏。口反声破。

女有三十六刑:

黄发粗拳。睛深白包。独额生面。额有旋螺。漳头鼠目。额纹续断。悬针破印。少年落发。骨硬皮紧。面长口反。面浮青筋。三角之目。雀斑如尘。山根低陷。年寿间断。项短而小。骨组筋浮。结喉露凸。口如吹火。肉冷如冰。女带男声。声音急燥。性烈如火。睡中开口。鼻小无梁。蚕囊枯陷。脐凸近下。唇白不收。眉目下反。眼浮四白。鼻窍粗毛。颧雄额陷。肩簿而削。蛇睛狼顾。行坐低头。面粉浮光。

女有二十四苦:

眉淡如无。声如破锣。双目深陷。口尖如吹。鼻断露孔。脐反而凸。牝窍如螺。阴挺而角。狐臭汗浊。蝇面龟胸。股肱无包。发浓而短。ru头不起。唇白舌青。发黄而焦。神浊黑白。无腹无臀。双纹破印。井灶仰露。阴阳如墨。雀步鼠餐。肉浮血滞。无项无腮。准额双破。

女有贵中贱者十则:

一.五官端正。而皮肤粗燥者。

二.格局清秀。而神流斜视者。

三.南岳丰隆。而一步三反顾者。

四.眉目长秀。而挠鬓支颐者。

五.五岳敦厚。而见奇玩则惊者。

六.行坐端正。而常咬指甲者。

七.声音洪亮。而神醉多笑者。

八.面部清奇。而肌肤冷滑者。

九.齿白如玉。而声破多言者。

十.印突高力。而光艶性偏者。

公笃曰。此为富贵有根基。而有玷行者。盛世得十分之一。衰世得十分之七。例如玉之有瑕。瑕多则玉将失其美矣。

女有贱中贵者十二则:

一.山林破痕。而中岳圆厚者。

二.发浓长重。而眉长棱突者。

三.中岳平小。而目正神清者。

四.额突颧雄。而印堂方隆者。

五.唇掀齿露。而发长柔细者。

六.光清神丽。而汗香性定者。

七.目浊声破。而地阁朝拱者。

八.中岳尖薄。而福堂高突者。

九.木局兼金。而短言冷情者。

十.肉多而浮。而目神充足者。

十一.气短眉淡。而不篇不乱者。

十二.耳小发低。而眉秀准圆者。

公笃曰。此为贫贱无根基。而得享福者。易地而发者居多数。盛衰同上。例如月被云遮。云散则月反增其辉矣。

相法品级说:

一品仙佛格。此为千载有形者。

二品圣贤格。此为千载有名者。

三品帝王格。此为史册可记者。

四品名土格。此为遗迹流芳者。

五品寿考康宁格。此为五福兼全者。

六品清闲无缺格。此为闲福王受者。

七品公侯将相格。此为立功当世者。

入品富贵双全格。此为暂时荣华者。

九品有富无贵格。

十品有贵无当格。

公笃曰。农工商贾。孤贫夭贱其相泛滥不纯。观者审定可也。故不列品。据此论法。盛衰皆合其大体。如细则又有分别。盛时则分其一定之阶级。衰时则分特贵之品。 及上品中品下品常品不例品之类耳。

富贵乘法:

公笃曰。相法根据。在富贵贫贱寿夭。相法变机。在吉凶祸福时。其法分内外虚实四大纲。凡内相者。精神之灵根。声音之逸韵。有名无质者是也。非俗所谓纹痕骨痣为内相。则不足为定论。外相者。格局之仪表。气色之明润。有名有质者是也。虚者清中有浊。厚中有流。奇中有俗。怪中有破是也。实者浊中有清。薄中有聚。似俗而奇兀。似寒而超逸是也。四纲即能区别。然后分四项。即形质精神声音气色。而形与神合。气与音类。独形质之分别较多。其五官主富。五岳主贵。然后分富贵之上中下席各等级。如五岳主贵之例。五岳全朝拱者。此为特贵之局。为仙佛圣贤之类也。分别如下。

一.仙品多成于木形瘦长之局。清秀而奇。及神倍于形。而有时亦兼火局者。炎露有顶于百会故也。老子形如稿木。是其证也。麻衣云。为道者貌清必荣。又其证也。或曰五形各有富贵。何得专指木局为仙品。其原理与用法何在。余答之。本为阳气。于卦为震。后天在卯位上。先天在丑寅位上。其天开于子。地辟于丑。人生于寅。震卦正受。故帝出乎震。此至尊之名。化出形质为百会聚顶起三山。边城骨插入小脑。目长神彩有寒光。龟息鹤膝而方瞳之类是也。大凡清古合并者为仙品。

二.佛品多出水体圆厚肥润之局。形停匀而神和静。亦有兼金体者。故麻衣云。为僧者头圆必贵之说。此其证也。夫水为坎卦。先天则为坤体。坤土为众卦之母。此大慈大悲之义也。其形厚圆韵长。此天一生水之义也。坎位居后天之兑金上。兑为少女。此西方极乐之义也。兑为酉金。此金刚不灭之义也。化出形质为印堂丰起宽二寸。准头圆起象三珠。神和有慧光耳如蚌珠长而朝。颏圆如岳口如桃之类是也。大凡祥蔼合并者为佛品。

三.圣贤之品。出于异彩奇露之局。其形分木水金三格。德参天地。名垂古今。但于形质不存耳。化出形质为眉有八彩。目有重撞。耳有三漏。臂有四肘。五岳朝天。龙颜虎眉。或为额尖颏圆。或为额圆拱而颏尖露。一为水火既济之正体。一为水火末济之反映。此类是也。大凡奇露合并者。为圣贤品。

四.帝王品多出于金水之局。贵而有权故也。其贵为帝王。富有四海。当然丰颐厚正。坚实秀清。故化形质为龙凤之姿。天日之表。斗胸龙准。编齿骈胁。朝天伏犀。真光并瞳。两耳垂肩。双眉入鬓。地阁朝天。五岳相辅之类是也。大凡奇厚合并者。为帝王品。

五.名士品多出于本局。而兼金火之形。其清秀有慧智。超脱者灵根。木得金则削成器用。木得火则生化通灵。故也。化出形质为眉长润秀。目长神清。鼻长耸挺。印开丰突。眉棱突兀。三阳寸高之类是也。大凡清奇合并之格。为名土品。

六.寿考康宁之品。多出于五形兼体。停匀而厚。神气与形质浑藏。化出形质为百会突顶。伏犀高拱。眉高寸余。耳长三寸。额横三纹。项绕三涤。目神慈和。言迟行重。人中宽长。齿牙坚固。法令下朝地库之类是也。大凡厚古合并。为寿考康宁品。

七.清闲无缺之品。多出于木土金之格。肥不露肉。瘦不露骨。化出形质为五官端正。三亭相等。六跃得辅。十二宫相合。目秀神凝。眉细清疏之类是也。大凡厚正庸和合并者。为清闲品。

八.公侯将相之品。出于金水火三形。此为立功于世界。有权于当时。可为人民造福。即流芳千古也。方可为人民造孽。即遗臭万年也。化出形质为额力骨突。印骨长横。虎头燕颔。剑眉蚕眉。凤目龙目。火焰纹起。双额插鬓之类是也。大凡以清奇威露合并者。为公侯将相品。

九.富贵双全之品。五行各得正气。或为主客分明。而不相争。化出形质。为头圆一尺。双手过膝。眉棱骨高超。鼻贯伏犀。铁面银牙。银面金须。耳白过面。声若金钟之类是也。大凡以清厚浑匀合并。为富贵双全品。

十.有富无贵之局。出于土木金三形。或为纯而不兼。或为互相兼合。其化出形质为三停丰匀。六府厚突。仓库高超。土星圆齐。或为福堂骨高。而发于他乡。或为天仓宽厚。而承受祖业。或为井灶大如准头。而发意外之财。或为仙库地库相峙。而发于子孙之力。大凡以丰厚停匀合并。为有富无贵之品。或为形胜于神之局。

十一.有贵无富之局。多出于金木火之形。均为兼而不纯。化出形质为骨露肉紧。额大鼻尖。眉清尾散。神充腮陷。目秀上视。上丰下削。大凡以神过于形。清露奇削合并。是为有贵无富之品。

公笃曰。富贵之分。不过特等。及上中下常耳。其富则以五官论之。其贵则以五岳论之。如五官均有奇异处。及合格。此为奇特之富。不可测量矣。如有三官奇特。二官合格。则为上富。如有一官奇特。三四官合格。则为中富。如有三匹富合格。则为下富。如有一二官合格。则为常富。如五岳完全奇特。非仙佛品。即圣贤格。如五岳有三四岳奇特。一二岳合格。则贵不富。可言矣。如有三岳奇特。一二岳合格。为上贵。一岳奇特。三四岳合格。为中贵。如三四岳合格。为下贵。如一二岳合格。为常贵。其大体如是。而有余与不足。舍轻就重。则酌量考查。取其适宜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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