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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浅述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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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院编修陈梦雷撰

比比卦。下坤上坎。以二体言之。水之在地上、亲切无间、有比之象。

又卦以九五一阳为上下五阴所亲附、亦比之义。故曰比也。比卦次师。按、序卦、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人类既多、必相亲附而后能安、比所以次师也。卦以九五为君象、阳刚中正、为众所归、相亲相辅。但当自审于先、不可失之于后。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以五为比之王、五阴皆求比之。

初以先而吉。上以后而凶。二以应五为自内。四以承五为外比。故皆吉。

唯三失其所比、离五既远、而应于无位之上、所以伤也。此六爻之大略也。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比、亲辅也。卦以九五一阴为上下众阴所归、以一人而抚万邦、以四海而仰一人、故有亲辅而吉之象。原筮、再筮也。蒙卦坎一阳在下曰初筮、比坎一阳在上曰原筮。比本坤卦、以再筮得乾之五。具乾之与坤之永贞、故有原筮元永贞无咎之象。水性流动、终有所归、有不宁方来之象。九五一阳已为众所归、上后来以阴变阳、两雄不并棲、有后夫凶之象。占者得此、则我当为人所亲辅而吉。然人之归我、归于德也。必我有元善永长正固之德、然后可以当众之归而无咎。其未比于我而有所未安者、亦将来归。

若彼迟而后至、则此交已固、彼来已晚而得凶矣。卦就人比我言之。本义谓我比人、以是反观。然玩彖意、则比人之占已在其中。盖卦以坎五为比之主、故我有元永贞之德、则人自当速比于我、而彼之后至者凶矣。若我无其德、则必求有是德者比之、我不可自取后夫之凶。盖卦具此象、筮者各随所问以为占、不可执一而论也。

彖曰。比、吉也。

本义谓三字皆衍。大全谓衍也字、今从之。

比、辅也、下顺从也。

比之所以吉者、以比有辅之义、臣下皆顺从之、所以吉也。顺者、情不容己。从者、分不可逃。谓阳居尊而阴在下也。此以卦体释卦名及比吉之义。

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此亦以卦体释卦辞也。刚谓五。以者、因也。因刚中则私无所留、所以为元。刚中则健而不息、所以为永。刚中则正固不偏、所以为贞。上下谓五阴。凡卦皆以刚柔两爻相应、此则以五阴应五之一阳、又为一例。然师亦一阳五阴、以专以五为应者。师以君任将、则其任专。比以君临下、则其分严也。既曰上下应、又曰其道穷者。五阴皆有当应之道。独上以一阴在最后、势处于穷、所以凶也。乾上九曰穷之災、坤比上六皆曰道穷、皆以处上极穷故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水比于地、不容有间。先王画疆分国[文澜本“国”作“野”]、使连属相亲。则诸侯知尊君亲上、而天下从之矣。本义谓彖意人来比我、此取我往比人。然封建以治天下、使天下亲于诸侯、即使诸侯亲于天子、亦人来比我之意也。井田封建、先王治天下之大者也。于师得井田之法、使民自相合而无间。于比得封建之法、使君与民相合而无间。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易六爻皆归正应、独比诸多皆以比五为义。他卦阳爻皆言有孚、此阴爻亦言有孚。程子所谓中实者信之质、中虚者信之本也。当比之始、虚中求比、意无他适、有有孚比之无咎之象。坤为土。缶、土器。以阴变阳、又为仰盂。坎水下流、初变为屯。屯者、盈也。有水流盈缶之象。不与五应、而终比于五、有终来有他吉之象。言凡比之初、贵乎有信、则可以无咎。若诚信之心既充、则在我无他向之心。不但无咎、终且有他吉之来也。

时解就人臣始仕者言、亦不必拘。凡事君交友有所资于人、皆从其占也。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言他吉、即于其初而信之、不待其终而见之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内外卦之分始见于此。以二应五、故曰比之自内。谓之自内、则涵养有素。道可格君、学可匡时。非以名求、以伪应者也。柔顺而中正、故曰贞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阴柔恐自失其身、得正则不自失矣。已无所失、然后可以比人也。

六三。比之匪人。

六阴柔而居三、不中不正。承四乘二应上皆阴、所比皆非其人、不言凶而凶可知矣。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比以求安也。上无首而三应之、所以伤也。承乘应皆阴。所应非人、尤重所应、如所事非人。所承所乘、如居之有邻、学之有友、仕之有同寮皆是也。二、四皆吉、然皆阴爻、故统谓之匪人。

六四。外比之、贞吉。

以柔居柔、外比九五为得其正、吉之道也。初不係四而比五曰他。四不係初而比五曰外。二曰自内、有以心许国之意。四曰外比、有公尔忘私之意。阴柔近君近于媚、故皆戒以贞吉。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五以刚明中正之贤、又居君位。四外比之、岂徒以其贤哉。正以上下之分、有所必从、无所逃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五以一阳居尊、为众阴所附、阳明光显、有显比之象。比为师之反。

阳在上而统众、有王用三驱之象。四阴皆顺乎五。独上背之、而五无容心、有失前禽之象。坤为土为邑为众。五下四阴皆比、听上之背去、邑人不诫之象。三驱宜从旧解、三度逐禽而射之也。失前禽者。古田猎之礼。置旃以为门、刈草以为围。猎者三面合围、开其前门。天子自门驱而入、车三发、徒三刺谓之三驱。禽兽由门而出者皆免、惟在围之中者杀之。围三面而空其门、所谓天子不合围、开一面之纲者此也。从门出者为前、故曰失前禽也。王用三驱句、不过言天子之田。失前禽句、中自有三面不合围之意。若以三驱为三面驱禽以待射、则非矣。邑人不诫者、天子听其去而不问。既无必得之心、则邑中之人亦无警备之意也。师比之五皆取禽象。然师之田有禽、害物之禽也。在师则执之、王者之义也。比之前禽、远我之禽也。在比则失之、王者之仁也。然使邑人不喻上意、有唯恐失之之心、则禽无遗类、其仁不广矣。故失前禽而邑人不诫、乃为吉也。此爻取象极得帝王之用心。盖王者未尝不欲万国皆在绥怀之中、然惟顺我抚而亲之、其叛去者亦姑舍之。在内者安之、在外听之。其心光明正大、在下亦相忘其化、王道所以隆也。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位在正中、心无偏党、比之所以显而得吉也。舍逆取顺者。古人之猎、喜其向我而纵、恶其背我而杀之、似纵其顺而杀其逆。今借以为喻。但取往者不追、来者不拒之意。故以向我出围者为逆、以纵之为舍。以背我入围者为顺、以杀之为取。舍逆取去、取其顺者。顺逆两忘、德怨不任也。

上使中者。王心无取舍、邑人亦无得失。共化于中、若上使之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按、王注云、乾刚恶首、比吉恶后。五君元首之象、上六居五之后、比之不先、无首之象。即卦所谓后夫凶者也。本义谓阴柔居上、无以比下、为无首之象。盖以卦画之序言之、则上为后而初为先。以上下之体言之、则上为首而初为足。其才既不足以高人而为人之首、又不能自卑以后人而失其首。二意亦相贯也。乾以纯刚尽变为柔曰无首、比以阴居上亦曰无首。

而吉凶各異者。乾之无首、刚而能柔、不为首者也、故吉。比之无首、阴柔不足为首者也、故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其德不足以为首、则其效不能以有终矣。全卦以一阳统众阴、有君临万邦之象。故五阴皆以比五为义、而不论爻位之相应。五为人所比。贵于显、显则正大光明。取内四阴之比、而舍上之后比、不以为嫌。余五爻皆比人者。恶其后、后则无始无终。故三以应上而伤。初以能比于先而吉。

二以中正内比。四以得正外比。故皆有贞吉之占也。卦爻大意、取象于事君交友。而得此卦者、亦随事以为占、不必泥也。

小畜小畜乾下巽上。巽一阴伏于二阳之下、故其德为巽为入、其象为木为风。畜、止之也。畜止刚键、莫如巽顺。乾在上之物、乃居巽下、为巽所畜、故为畜也。然以阴畜阳、能係而不能固。以柔顺柔其刚健、非能力止之也。所畜者小之义也。又卦唯六四一阴得位、上下五阳说之、皆为所畜。

阴小阳大、以小畜大之义也。故为小畜。彖传不及二体、但言六四畜诸阳、盖举其重言之也。小畜次比。按、序卦、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相比附则为畜聚、又相亲比则志相畜、小畜所以次比也。全彖内健外巽、二五刚中、其志得行、有可亨之道。然其畜未极、则施亦未行。占者得此、能亨而未可大有所为。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上三爻巽为畜者也、下三爻受畜者也。初与四为正应、二近初而刚中、故初复自道、而二亦以牵复而吉也。三近四而非正应、故为反目。四以一阴畜众阳、在忧惧之中、故有孚而血去惕出也。五助四以畜乾、四得五为合志。五合志于四、为以邻也。

至上则畜极而成。然以阴畜阳、圣人忧之、故危词示戒。此六爻之大略也。

小畜。亨。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卦以巽阴畜乾阳、爻以一阴畜五阳、皆以小畜大、畜而不固、小畜之义也。以卦德言之、内健外巽。有可为之才。以卦体言之、二五皆以阳刚居中。有得为之势。其道有可亨也。阴在天上、有云象。云虽密而阳多、足以制之。又坎为雨。三四五互为离、坎之反也、故为不雨象。互体得兌为西方、有西郊象。四为主。四互成兌在外卦。又为巽风。云气虽密、遇巽风。云自西而东、阴倡而阳不和、不能成雨。故有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之象。占者得此、其道可亨、而不能大有所为。或以臣畜君。则臣道虽盛、未能得君以施其泽。或以小人畜君子。则虽受其拘縻、而守道不为所困。

或以应事。则大事未有所成、而为小事所阻。不必执一以论也。本义以为文王与纣之事、似亦不必拘。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

柔得位、六居四也。上下应、五阳也。卦为一阴、则四为主。故独言其得位。四得位而不能大有所畜者、阴柔故也。此以卦体释卦名义也。

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

刚健果决、则能秉正嫉邪。巽顺舒徐、则非用壮用罔。五刚中正、二与合德。君子居中用事、正气得伸、志可行也、乃亨。乃者、亦难之之词。

阳为阴畜、宜不亨矣。以健巽刚中志行、乃亨也。此以卦德卦体而言、见阳道犹可亨也。

密云不雨、尚住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尚往、阳也。指二五两阳而言。阳升而阴不能固止之、阳以得行为亨也。施未行、阴也。指六四一阴而言。阴不能固诸阳、未能郁蒸成雨、所施未得行也。然曰未行、则非终不行。上九既雨既处、则畜极而雨、阴施亦行矣。盖上九论一爻之德、则有畜极而施之理。彖论全卦之体、则有密云不雨之象。夫子彖传于阳则曰志行、于阴则曰未行、则又扶阳仰阴之微旨也。

象曰。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阴阳和、则畜极而为雨。阳气盛而畜之不固、则散而为风。雨则泽施。

风则号令虽布、所施犹未行。此风行天上、所以为小畜也。本义谓风有气无质、能畜而不能久。盖对大畜言之。谓山体刚而风质柔、然不必泥。懿、美也。大畜多识前言往行、所畜者大。道德经论之事也。小畜未能厚积远施、所畜者小。但美其文德、如文章才艺之末而已。

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

下卦乾体纯阳、本在上之物、故自下升上。曰复自道、言由其故道也。

本义谓初九居下得正、前远于阴。虽与四为正应、而能自守以正、不为所畜。故有进复自道之象。今时解皆从之、谓如君子不援小人以进也。然爻义虽取进复、全卦则取畜止。四以一阴畜众阳、初适与应、自有畜象。但九居初、自处以正、而所应又正。虽为所畜而其进以道、则不受其拘縻。

所以为小畜也。此与本义不为所畜意稍異、然于卦义为顺。以人事言之、则如孔子之于季桓子。虽为所召而堕其都、亦复自道之义也。如此、则无咎而吉可必矣。

象曰。复自道、其义吉也。

吉断以义、不待事后始知也。

九二。牵复吉。

王注程传皆以二五同志为牵复、本义以连初为牵复。今从本义。盖五与四邻、主畜者也、不得牵二。下卦三阳、同志上进者也。二渐近阴、似不能复矣。然以刚居中、故能与初九牵连而复。譬则君子同道彙征。亦吉道也。

象曰。牵复在中、亦不自失也。

初复自道、固不失已。二有刚中之德、亦可同道、不至自失也。

九三。舆说辐。夫妻反目。

按、来注、乾错坤、有舆象。今按、坤为舆、取其能载。然乾亦可为舆、取其健行。如震为龙、乾亦为龙。不必从错卦取象也。辐、车、所以利轮之转也。辐无脱理、必轮破轂裂而后可脱。三与四本非正应也、志从上进而迫近于阴。见制于四、为阴所畜、不能自进。互四得兌为毁折、有舆脱辐之象。以阳遇阴、受其畜而不能平。乾为夫。巽长女为妻。有夫妻象。互四兌又为口舌。互四五得离为目。有夫妻不和、反转其目、不相对视之象。重刚非正、故不能如初之自道。不中、故不能如二之牵复。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夫不能正其室家、由自处不以道也。三刚而不中、四为卦主、自制于四。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

外卦主为畜者、四又畜之主也。以一阴畜众阳、本有伤害忧惧。以其柔顺得正、虚中巽体、而五上二阳助之、有有孚之象。坎为血、又为加忧。

四互三五为离。离、坎之反、有血去惕出之象。血去、身可无伤。惕出、心可无忧。得以无咎矣。占者必诚信感人、乃可远害。若不然、则凶咎也。

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上合志、谓二阳与四同心畜乾也。

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

五上同为巽体、与四合志畜乾者也。而九五居中处尊、势能有为以兼乎上下。四中虚、五中实、皆言有孚。中虚者、信之本。中实者、信之质也。挛与牵、皆有相连之义。二连初以上进、有牵引之象。五合四上以畜乾、非挛固不可。然唯五居尊、能使之挛如也。上比上、下比四、有邻象。

四阴虚乏而五阳实、又巽为利市三倍、有富象。推其富以助六四而畜之、是为以其邻之象。以阴畜阳、虽能有所畜、终非圣人之所与也。故初二皆有吉占、而四五则否。

象曰。有孚挛如、不独富也。

言助四以畜乾也。

上九。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

上九变巽为坎、为雨为月之象。畜极而成、阴阳和矣。不雨者既雨矣。

尚往者既处矣。尚、尊之也。载、积而满载也。犹诗言厥声载路也。阴不盛不能畜阳。今既雨既处、由于尊尚阴德至于积满而然也。妇德如此、虽正亦厉。盖阴盛抗阳、如月之将望。君子不可以有行矣。妇虽贞亦厉、戒阴不得加阳。君子有征必凶、戒阳不可失道、以受制于阴也。

象曰。既雨既处、德积载也。君子征凶、也有所疑也。

由积载而雨处、则阴之积当防其渐矣。巽为畜者、必有孚而后可畜。

而乾上进者、必有疑而后免凶。盖阴疑于阳必战、有凶象。有所疑而豫制之、或可免于凶也。阳为君子。上与三应。上畜已极、三进不已。至于反目、所谓征凶也。全卦为小畜、其象不雨、故阳道可亨。上爻变为需、则云上于天而雨。则向之尚往者、至此而征凶矣。易之大旨扶阳抑阴、而此卦最重此意。乾受畜者、以尚往而不受所畜为善。故初得正应。而二以刚中。皆得吉占。独三以不中而非正应、为反目。巽为畜者、以合志同力为善。然主畜者有防患之危、而仅免于咎。以邻者有挛如之固、而未得吉占。

至于畜极而成、犹云虽正亦厉。虽戒君子之征、实畏阴德之盛也。占者得此、当各从其类以为占。大抵阳为君子为夫为大事为善、阴为臣为小人为妾妇为小事为恶。又论我之所处。主于畜人或受人所畜、随事以求其吉凶、不可执一以论也。又按、来注以五上二爻不宜作同力畜乾、宜作与阳同德。

引阳尚往。盖谓阳为君子、阴为小人。五上不宜佐小人以防君子。又以彖有刚中志行为阳之亨、故以德积载为载三阳俱上也。不知阳虽可亨而卦本取于畜、原不必拘君子小人之解。即以君子小人论之。小人之畜君子、非尽害之也、正欲引用之耳。如季桓子之于孔子、蔡京之于杨龟山。乃可为小畜、盖牢笼羁縻之而已。君子虽为所引、不受其牢笼。故阳德犹可往、所以为小畜。彖就全卦言之、故以五为刚中志行。若单就五一爻而言、自宜主畜乾之说。盖五变则为大畜。君子不家食、引正小人引用君子之时也。

若上变为需、则畜极而阴已盛矣。故戒君子之往、非能载三阳以上也。

履履卦、下兌上乾。兌一阴见于二阳之上、其德为说、其象为泽。天在上而泽居下。上下之分、尊卑之义、理之常也。礼之本也常、履之道也。

又内和悦而外尊严、礼之象也、故为履。履卦次小畜。按序卦、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物既畜聚、则有大小之别、高下之等、美恶之差、而礼起、履所以次小畜也。人之所履、和悦卑逊。斯为有礼。全彖以和柔蹑刚强之后、处危而不见伤。九五阳刚居尊、所履中正。其道光明、有亨之象。在上阳刚中正、在下和柔卑顺、礼也。人之所履当如是也。此全彖之大旨也。又礼主谦柔。阳爻处阴位、谦也。故六爻以刚履柔者吉、以柔履刚者凶、以刚履刚者厉。初言往、上言旋、一进一反、有践履之义。初阳履刚、以在下而无咎。九二之幽人、九四之愬愬、上九之考祥、皆以刚履柔。能行而不轻于行、所以吉也。六三之跛履、以柔履刚。不能行而强于行、所以凶也。九五之夬履、能行而決于行、所以厉也。此六爻之大略也。

履虎尾、不咥人、亨。

程传以履为承藉之义。谓乾上而兌下、乾乘兌而兌承之也。本义以履为蹑后之义。谓乾前而兌后、刚在前而兌以柔和踵其后也。今按、虎尾字则蹑之意为是。乾刚强有虎象。兌以和蹑之、有履虎尾不见伤之象。人之入世、多近危机。不为所伤、乃见所履以柔应刚。谦以自处、其道自亨。

惟礼可以免祸也。按、来注以兌错艮为虎象、遂以履作践履之履。不知震为龙、乾亦为龙、取其阳也。艮为虎、乾亦为虎、取其刚也。若必作践履、于彖传履刚句不通矣。

彖曰。履、柔履刚也。

以柔弱蹑刚强之后、此以二体释卦名义也。

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此以卦德释彖辞也。以兌说应乎乾刚、则和而不激、顺而不拂、可以亨矣。

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上文释彖已毕、此又专就九五一爻推广其义。二三四互为离、有光明象。以刚居尊位而得正、所履之无咎者也。德盛辉光、功业显著、岂不亨乎。此又发彖辞言外之意。

象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立卦之义取乎践履。人之所履礼而已矣。礼者、所以辨上下、定民志。

古人位必称德、终身居之、得其分而志安焉。位或未称、则君进之。士修其学、学至而君求之、已无所慕也。农工商贾各勤其业、所享亦有定限、无所贪也。此上下之志定、而天下之治定也。后世位不称德、则上下不辨。

不辨则公卿妄意尊荣、士庶侥倖求利。分不明则志不定、治所以难也。此君子观履之象而分别上下、使各当其分以定民志也。

初九。素履往。无咎。

初九以阳在下、居履之初。未为物迁、率其素履以往。所谓素位而行。

可无咎也。六爻皆以阳居阴为善。初虽阳位而在下、在下能安其素、不变所守、虽未得吉、咎可无矣。

象曰。素履之往、独行愿也。

初无应故曰独。独行其志愿、不为纷华所夺。即所谓不愿乎其外也。

民有志、必辨分而始定。士有愿、则能独行其素矣。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

二变震为大涂、履道坦坦之象。刚中在下、无应于上、幽独守贞之象。

人之所履、未有不合道而吉者。以刚居中、道也。刚而居柔、坦也。在下无应、幽也。坦则平易而无险阻、幽则恬静而不炫耀。又幽独之人、多贤者之过、坦坦则不索隐行怪以惊世骇俗、宜其贞吉矣。以阳居阴、不得言正。而曰贞吉者、戒辞。恐其幽静难久、刚化为柔、故戒以惟贞吉也。此卦二五皆刚中、二贞吉而五贞厉者。二以刚居柔、五以刚居刚也。以刚居柔、所履谦下、礼之本也。故六爻唯九二尽履之道。

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

二有中德、在幽而贞、外物不得而乱之也。

六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

视不正曰眇。行不中曰跛。六三互二四为离有目象。互四五为巽有股象。兌为毁折、有眇跛之象。逼近于乾、有履虎尾之象。独与上应、履其尾而首应之、有咥人象。阳主宽和、阴主肃杀。六三以一阴成卦之主、欲统五阳、又以兌阴变为阳为纯乾、有武人为大君之象。六三不中不正、柔而志刚以履乾、必见伤害、故占为凶。又如刚武之人得志肆暴、必不能久也。

象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咥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自以为能视、明实不足。自以为能履、行实不足。爻柔故不足、位刚故自以为能。不中不正、位之不当。以柔居三、其志务刚。皆凶道也。

九四。履虎尾、愬愬终吉。

愬愬、畏惧之意。九四亦以不中不正履九五之刚。然以刚居柔、故有履危知戒而终得吉之象。全卦以乾为虎、此爻又以五为虎。唯五以刚居刚也。卦彖爻之三言履虎尾、而吉凶不同者。全卦以和说履乾刚之后、故不咥人亨。三以柔居刚、故咥人而凶。四以刚居柔、故畏惧而吉也。二与四皆以刚居柔、而二有坦坦之安、四有之愬愬危者。二得中而四不得中也。

象曰。愬愬终吉、志行也。

以刚居柔、谦志得行、所以终吉。志刚者不足与行、愬愬者其志得行、而人可审所履矣。时解以此爻作大臣畏慎、得君行志言。盖初曰独行、远君也。四曰志行、近君也。柔顺以事刚決之君、得行其志也。亦是、但不必拘。

九五。夬履。贞厉。

九五以阳刚中正履帝位、而下以兌说应之。凡事必行、无所疑碍、故有夬決其履之象。然在上者纯任其刚、在下者一主于悦。君骄臣谄之渐也、故虽贞亦厉。盖在下者不患其不忧、患其不能乐。故二之履坦曰贞吉、喜之也。在上者不患其不乐。患其不能忧。故五之夬履曰贞厉、戒之也。然彖辞刚中正光明、而爻辞则厉、何也。盖以全卦言。六爻未动、刚中正所以为善。此就九五一爻言之。且变乾为离、自恃其明、愈过于夬決。在本卦上決下说、变又上下成睽、此所以厉也。

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

以刚居五、正当尊位、伤于所恃故也。

上九。视履考祥。其旋元吉。

履上与小畜上皆不取本爻义。小畜取畜之极、从六四一阴来、以阴盛为凶。履取履之终、合诸爻而观其始终、故以其旋为元吉。旋谓周旋无亏欠也。吉事有祥。祥非外来、视吾所履、则祥可考。若以此往、此旋皆无亏欠、则得大善之吉矣。又按、来注以视履为句、其旋为句。言周旋中规、折旋中矩、则履之尽善者、可以大吉也。意同本义、而解旋字更顺。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人心难于有终。元吉在上、是所履至终大善、故福庆亦大也。全卦以履为礼、又取践履为义。大抵危而能亨、乃见所履之善。刚而居柔、乃获所履之吉。观履之吉凶、而处世可悟矣。

泰泰卦、乾下坤上。内阳外阴、天地氯交、万物生成。君子进用、世道方亨。故为泰。泰次于履。按、序卦、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盖履得其所、乃得安舒、履所以次之以泰也。泰以中为善。故二为辅泰之臣。

五为保泰之君。皆得吉占。初为君子进用之始。四则过中欲否之时矣。三为消长之会、犹可有为。上则极盛而衰、不免于吝矣。自有天地人物以来、蒙以教之、需以养之、讼以平之、师以卫之、比以附之、畜以聚之、履以辨之、而后得泰。乃过中而否之几伏矣。甚矣、致泰之难、保泰之不易。

虽曰天数、不可无人事也。

泰。小往大来、吉亨。

泰、通也、天地交而二气通、故为泰。内卦三阳、正月之卦也。阴小阳大。坤往居外、乾来居内。以综卦言之、有小往大来之象。占者有阳刚之德、则吉而亨也。盖坤本在下之物、自下而上故曰往。阳本在上之物、自外而内故曰来。往者去而来者当时用事、故为吉亨。

彖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内阳而外阴、内键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天地高卑之形不可交而气可交、交则万物化生。君臣上下之分不可交而心可交、交则君臣同德。阴阳以气言、顺健以德言。此二句、造化之小往大来也。君子小人以类言。此三句、人事之小往大来也。内外释往来之义。阴阳、健顺、君子小人、释大小之义。盖阴阳不能相无者、天地之气。

而欲天下皆君子而无小人者、圣人之心。泰否之机归宿于君子小人之消长、主持世运者所当知也。然小人必不能尽去。但使君子居中、而制其命。小人在外、不为无措。君子之气已伸、天下已泰矣。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天地之道、以形气全体言。财成、在在其过也。如气化流行相续、圣人分之以春夏秋冬。地形广邈交错、圣人限之以东西南北之类是也。天地之宜、以时势所适言。辅相、以补其不及也。如春生秋杀、圣人使春耕秋敛。高燥下湿、圣人使高黍下稻之类是也。裁成辅相、皆所以左右辅助乎民。自乾坤以后、阴阳各三十画而为泰。而泰之阴阳各三、是泰由阴阳无过不及而成。故既泰之后、裁其过、补其不及、所以保泰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彚。征吉。

乾初变巽、坤初变震、皆属木。三阴三阳皆相连以上、故泰否初爻皆有拔茅茹之象。茹、根之牵连者。三阳在下、初动则相连以进。众君子同德以升、泰运初开之时。占者有阳刚之德、则往而得吉矣。初曰以其彚。

三阳欲进而以之者在初、君子与君子为类也。四曰以其邻。三阴欲复而以之者在四、小人与小人为类也。初曰征吉、四则否者、易为君子谋也。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君子之志在天下、不为一身。故当泰之时、志欲上进也。

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

卦内君子而外小人。三阴在外荒秽、小人之象。九二当保泰之任、有宜包容荒秽之象。以九合五、成坎河象。健临之、有冯河之象。五阴在外、隔三与四、遐远之象。二应之、不遗遐远之象。三阳朋象。二居中不偏、上应乎五。专意事君、不立朋党、有朋亡之象。泰欲得中。二、大臣辅泰者、当使君子小人皆得其所。不能包荒、使小人无所容、则非中。然能包荒而无果断、亦非中也。二以中上应乎五、有包容之德。以刚应柔、又有冯河之勇。遗棄疎远、使小人不得效其力、固非中。然能不遗远、而君子在近自成朋党、亦非中也。二远应乎五、远人在所怀。居中不倚、近者亦无可昵。刚柔相济、无偏无党。合四者言之、合中行之道也。然二居中、固为中行。今曰尚、则中行又指五也。五之象曰中以行愿。盖泰欲得中、上有中行之君、下非有中行之臣、不能上辅乎五而保泰矣。故二曰尚、五曰归、所谓上下交而志同。曰得尚、喜之之辞也。以阴爻言、五取小人。

以位言、又取君。此又不可为典要者也。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二变为离、有光大象。人惟心胸光明正大、故能兼容果断、不至遗远而昵近。独言包荒、举一以该其余也。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九三将过于中、泰将极而否欲来之时也。阳居内为平、往外则为陂。

阴出外为往、返内则为复。乾三朝乾夕惕、有艰贞象。变兌为口、食象。

天下无常平而不陂者、无常往而不反者。唯艰危其思虑、正固其施为、则可以无咎。恤、忧也。孚、理之信然者也。食、享之也。平陂往复、天运之必至而信然者也。若以此动其心、则不能艰贞矣。唯尽其处泰之道、而不以此为忧恤、则可以食享其福也。盖平陂往复者、天运所不能无。艰贞勿恤者、人事所当自尽也。

象曰。无往不复、天地际也。

古本有无平不陂。天地际、谓阴阳交会消长之际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

六四已过乎中、有泰极为否之渐。六四一阴既动、则五上二阴同类、有翩然而下、不约而同之象。阳实阴虚、故曰不富。邻指五上。以、四以之也。小人合谋、自外而内。不待戒令、自然相信。君子所当戒也。阳之升曰拔茅。以自下而上、升之难也。阴之复曰翩翩。以自上而下、复之易也。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实也。不戒以孚、中心愿也。

失实谓阴虚也。以失实、恐不容于君子。欲伤正势、必结于小人、乃中心所愿也。

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三四五互为雷、二三四互为泽、有归妹象。史谓汤为天乙、左传谓纣父帝乙。姑两存之。程传谓帝乙始制王姬下嫁之礼、本义谓帝乙归妹时占得此爻。今从程传。盖以阴居尊为泰之主、柔中虚已下应九二。以柔中之君、倚任刚明之臣、可以保泰获福、有帝女之贵下从其夫而受福之象。全卦三阴皆为小人。以五一爻言之、则保泰之君。不可执一论也。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居中应二、行其志愿、非勉强也。

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

坤土复反于下、有城复于隍之象。掘隍土积累以成城、如治道积累以成泰。及泰之终、将反于否如城土颓圯、复反于隍也。坤上为泰、坤下为否、以阴阳之气言也。若言其质、则坤土本在下之物、在上有必颓之理。

曰复者、反其初也。坤为众、有师象。又为国土、有邑象。泰极而否、众心已散、难以力争。劳民伤财、必至散乱。穷守一邑、罪已下诏、收拾人心可也。然不能保邦未危、而播告之修不能及远、虽正亦可羞矣。

象曰。城复于隍、其命乱也。

命、政令也。其命先乱、故至于否、不尽关天运也。告命、乃尽人事以治之、非付之不可为也。全卦以小往大来为义。故内三阳属泰、外三阴属否。初为泰运方开、君子并进。二为保泰之臣。三则阴阳消长之会也。

四为过中将否之时。五为保泰之君。上则泰极为否之日也。泰以方中为幸、故二五皆能保泰。初阳始进则可幸。四阴方动则可忧。三阳已极则艰贞、犹可有为。上阴已复则命乱、已难于治。唯圣人保于方泰之时、而不敢自弛于泰极之日。虽天运有所必然、而人事无时不宜自尽也。

否否卦、坤下乾上、天地不交、万物不通、隔绝闭塞、故为否。否卦次泰。按、序卦、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通极必塞、气化之常、否所以次泰也。否与泰反。故全彖之辞皆与泰反、而六爻大意亦然。内三爻为否、而外三爻渐极而为泰。初为小人用事之始。二则小人得志之时。三则小人有知羞之意。四则否过中、有将泰之极。五则人君休否之事。而上则否倾为泰矣。天运无终泰、亦无终否。此天人所以常相胜、而主持世道者、当尽人事以回天心也。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

否、闭塞也。三阴在内、七月之卦也。匪人、非人道也。天地交而万物生、万物唯人最灵。不交则不生、人道绝矣。其占不利于君子之正道。

贞有何不利。但此时小人用事、不利于君子之贞。大往小来、谓阳生往居外、阴来居内也。泰先言小往大来。而后言吉亨。否先言不利君子贞、而后言大往小来。圣人以泰归之天、否责之人也。

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内阴而外阳、内柔而外刚、内小人而外君子。

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

无邦、谓上下隔绝、虽有邦与无邦同也。阴阳以天道言、刚柔以地道言。君子小人以人道言。泰言健顺、此言刚柔者。泰天地之气交、故言其德。否气既不交、则言其质而已。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

收敛其德、不形于外、以免小人之忌。象坤阴之吝、收敛于内也。德既敛藏、人不知我、故不得以禄位荣之。象乾德之刚、远避于外也。

初六。拔茅茹以其彚。贞。吉亨。

三阴在下、当否之时、小人连类而进、亦有拔茅茹以其彚之象。然初之恶未形、故许以贞则吉亨、欲其变为君子也。小人苟得、故戒之以贞也。

然君子小人有何定名、能贞则君子矣。易为君子谋。否乃不利君子贞之时、乃戒小人以贞。为小人谋、正为君子谋也。

象曰。拔茅贞吉、志在君也。

泰初九应六四。六、阴也民也。初阳志在泽民、不独善其身、故曰志在外。否初六应九四。九、阳也君也。初六志在爱君、不自植其党、故曰志在君。小人以爱君为念、则不计其私、变为君子矣。大抵小人初进、犹有君国之念。其后乃患得患失之心日胜、弥缝奔競日工。故此爻为始进者戒之。小人君子之分、视其志而已。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否包承与泰包荒同。否对外卦三阳言。六二为得位之小人、有欲包罗群阳、而以承顺取之之象。小人能如是在小人为吉道也。然大人处此、则当身安于否而道可亨。不可以彼包承于我、而失其所守、妄意出否以求亨也。初恶未形、故不曰小人。二则直以小人称矣。初曰吉亨、犹望反否为泰。二则否亨、遂成否矣。小人不安于否、求亨何所不至。故否亨者、大人之事、非小人之所能也。

象曰。大人否亨、不乱群也。

三阴、小人之群也。大人妄意出否以求亨、则入于小人之群矣。身否道亨、乃不乱于其羣也。

六三。包羞。

以阴居阳、不中不正。欲包群阳、故有包羞之象。三、否之极、小人之在高位者。故亦欲包群阳。然二居柔、犹知承顺乎君子。所居中正、故吉。三居刚、故不言承。所居不中正、则取羞而已。包承如弥子之于孔子、包羞则丁谓之拂鬚是也。三否已极矣。然世虽极乱、必无善类尽灭之理。

君子有否亨之道、小人亦不能尽肆其恶、犹有所包藏。且君子终有有命之时、小人亦不能无愧于心、故犹怀羞耻。以其恶未肆而知羞也、故不言凶咎之戒。

象曰。包羞、位不当也。

小人所以包而取羞者、岂心之所甘哉。但以不中不正、所处之位不当故耳。开小人以悔过也。

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

程传以命为君命。谓九四近君、凡事必由君命、以图济否也。本义以命为天命。泰极而否、否极泰来。天之所命、即泰三平陂往复之义也。今从本义为优。九四以阳居阴、不极其刚。否过中而将泰之时、有有命自天、我不致咎、畴类三阳皆可获福之象。盖否泰之运皆天命也。泰变否易、故于内卦言之。否转为泰难、故于外卦言之。泰之三必无咎而后有福、否之四必无咎而后离祉。盖乾坤交接之会、阴阳消长之际、必我自立于无过、而后可为福、而后可为畴类之福也。泰三平陂往复、冀其艰贞。勉君子也。

否四有命无咎、喜其获祉。戒小人也。君子有命自天、当否有可亨之道、否极有泰来之祉。小人之欲包君子者、不诚可羞哉。弥子谓孔子主我、孔子亦曰有命、即此意也。

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有命自天又必无咎者。人与天合、转否为泰之志始行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繫于苞桑。

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能休时之否、大人之事。占此爻者、大人遇之则吉也。然方欲休之、否未尽倾、故必常存危亡之心、乃有苞桑之固。

桑根深固。苞、丛生者、其固尤甚也。三四五互为巽木、苞桑象。巽又为绳、繫之之象。二五皆以大人言。二有德无位、故守其否而道亨。五有德有位、则能休时之否矣。二时方否、故与小人並言。五否已过、则大人独居其位矣。然非有戒惧之心、不能为休否之事、未可尽听之天也。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当也。

唯有位故能休否。与二之大人否亨者、德同而位不同也。无位时不能否亨、得位未有能休否者。

上九。倾否。先否后喜。

以阳刚居否极、能倾时之否者也。不曰否倾而曰倾否、不恃天运而贵人事也。变兌为悦、有喜象。先否后喜、先有其亡之惧、则终有倾否之喜也。

象曰。否终则倾、何可长也。

天下无终否之时、必有阳刚之才以倾之也。全卦以大往小来之义。内三阴皆属否、外三阳则渐为泰。初小人之恶未形、犹可不至于否。二则小人得志、否之成。三则小人知羞、否之极矣。四之有命、否已过中、有欲泰之极。五之休否、则有转泰之事。至倾否、则否极为泰矣。泰以三阴在外为小人、而六五居尊应二、又为保泰之主。否以三阴在内为小人、而六二中正、可言否亨之大人。则因爻起义、不可执一也。

同人同人、离下乾上。离一阴丽于二阳之间、其德为丽为文明、其象为火为日为电。天在上而火炎上、有同之象。上乾为天为君。下离六二一爻在离之中、居人之位。卦中上下五阳同欲二之一阴、而二五又以中正相应、有以天同人、以君同人之义、故曰同人。同人次否。按、序卦、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天地不交则为否、上下相同则为同人。又世既否、必与人同力乃济、同人所以次否也。同人取其大公、不欲其狭小。大公至正、乃可以有为。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虽以二为成卦之主、然以私係而吝。反不如初之无私、犹无所咎也。三四与五争二而不克同者。然三怯于力、不如四之反于理为得吉也。五虽为三四所隔、然终以正应而得同。上虽免於三四之争、然以远而终未遂同之志。合六爻而论之。欲与人同、贵于公正、又可见矣。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天火性同。二五中正德同。五阳喜阴情同。天与火、其性光明正大、其势旷远无私、有同人于野而得亨通之象。乾性健行、同则可以济险、有利涉大川之象。内文明而外刚健、中正有应、君子之正道也。有利君子贞之象。同人于野、其同也大。利君子贞、其同也正。人能大同有亨之道、故大川可涉。然有所同大而未必正者矣、故又戒以正为本。占者能大公至正、则可亨而大有所为矣。又按、夫子言君子周而不比、和而不同、卦名取比与同者何也。盖比以一阳为众阴所比。独坎五一阳得正、故彖有元永贞。则其比所以为君子之周也。同人以一阴为五阳所同。唯二五之应以正、故彖言利君子贞。其同所以为君子之和也。至两卦六爻之中、兼正不正言之。唯正则为君子。此夫子赞易之外、又有周而不比、和而不同之说也。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

柔谓六二。乾指五。此以卦体释卦名义。

同人[文澜本“同人”作“同人曰”]。

旧作衍文。来注谓叙述卦辞而释之语气。谓六二应乾、固名同人矣。

然卦辞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者何也。起下乾行句为是。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

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

乾行句、释利涉大川之由。二为同人之主、应乾固亨矣。至于利涉大川、非二所能。乃乾以刚健之天德、同乎人以涉险、故曰乾行也。文明以健二句、合二体言之、释利君子贞之意。内文明则能烛理、明乎大同之义。

外刚健则能克己、尽乎大同之道。二五皆居中得正、内无私心而外合天德。

凡此四者、皆君子之正道也。正者、人心所同。然君子唯以正、而天下之志已在吾心、所以利君子贞也。

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天在上而火炎上、同而異、異而同也。类族者、天之生物各族殊分。

法乾之无私者。于殊分之族、而类聚其所同。異中之同也。辨物者。火之所及、凡物毕照。法离之有辨者、于均照之物、而辨析其異。同中之異也。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两户为门。初变艮为门、有门象。同于门外、虽非野之可比、然亦所同者广而无私。同人之初、未有私主。以刚在下、上无係应。占可无咎。

象曰。出门同人、以谁咎也。

门以内、家人也、于宗是也。门以外、天下之人也。虽未至于野、而非私昵矣。必出门而所同乃大、人自无咎之者。他卦又谁咎、有在我取祸无所归咎者。此则谓其无私、人不得而咎之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宗、党也。乾为诸卦之祖。离中变为乾、有同于宗之象。六二中正、有应于上。在一卦为同之主、宜得吉占。然同之道、贵乎大公。二既专有所应、则不能大同矣。又以阴从阳、臣妾顺从之道也、故吝。易之悔自凶趋吉、吝则自吉趋凶。本以相应为善、反以过于私暱而得吝、盖全卦取大同之义、于爻义又示阿党之戒也。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狭而不公、有可吝之道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离为戈兵、有戎象。二三四互为巽木、有莽象。二与五为正应。三刚而不中、欲同于二、惧五见攻。伏于下以伺五之隙、有伏戎于莽之象。三变阴互为[文澜本“为”作“”得“]艮、有高陵象。三居下卦之上、下窥二之动、有升其高陵之象。自三至上三爻、上无正应、有三岁不兴之象。

三欲同二、而二非正应、则理不直。五居尊位、势又不敌。故三年之久不敢动。此强同而不得者也。

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

敌刚指五。安行、言上无应必不可行。至于三岁之久、又安能行乎。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四则不中正、欲同六二而为三所隔。自三欲下取二、故有乘墉以攻之象。然以刚居柔、知二非正应、故有自反不克攻之象。能改过可以得吉、则贤于三矣。盖三伏于莽、自下而伺五也。四之乘墉、乘三以攻二也。三恶五之亲二、故有犯上之心。四恶二之比三、故有陵下之志。然三以刚居刚。惧五之攻、屈于势也。四以刚居柔。终不克攻、反于义也。反义、得吉道矣。此始强同而终能改过者也。

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已乘其墉、则力非不足也、断以义而弗克攻耳。义者、天则不可逾。

志欲攻而知义不可攻、困于心而反于法则。能改过者、所以吉也。与人同、善事也。乃三四皆有争夺之象。四乘墉有其意、三伏莽则已见其形矣。四恶二三、所欲攻者臣。三敌五、则欲攻其君矣。涉世者不可不知。而三四有吉否之不同、又好刚强同者所宜戒也。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五刚中正、二柔中正、本正应也。而为三四所隔、不得其同。然正应者终不得而问也。隔于三四、号咷之象。五变为离。互三四又为兌说。又火无定体。故有先号咷而后笑之象。离为戈兵、有大师象。三四刚强、九五以阳刚之德胜之、故有大师以克之象。二五终为正应、相遇之象。九五大君。三四以臣隔君、大逆也。故兴大师以克强暴、而后遇正应也。然人君宜与天下相孚于大同、乃不免于先号后笑。用师以克、如敌国之争、何也。盖以全卦言之、以大同为亨。而就二五一爻言之、终未免于私吝。故不得言吉也。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中、理直。故不胜其忿、先至于号咷也。直、即君子之正也。相遇必由于中直乃克。非至正、无以通天下之志也。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乾有郊象。居外无应、去阴已远、物莫与同、故有同人于郊之象。野远而郊近。但野远而郊近。但野乃大众往来之道、无人不同。郊在郭外荒僻之处、无人可同也。然无所争、可以无悔。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爻曰无悔、以其无争于人喜之。夫子则以不能同于人病之。唯君子能通天下之志。今无人可同、则于同人之志、亦未得遂也。易卦有以此爻为主、而吉凶与彖同者。如屯之初比之五是也。有成卦在此爻而不得为主、吉凶与彖異者。则此卦之二五是也。盖论全卦。以五阳同一阴、又二五皆中正、故有旷远无私之象。若就一爻论。则所应既专、在我有私暱之嫌、在人有忿争之事矣。故二吝而五不免于号咷。三四皆争。上以远而忘志不遂。初亦以比二而仅免咎。六爻之义皆不及全彖之德。君子欲通天下之志、非大公至正不能也。

大有大有、乾下离上。火在天上、其明及远。万物毕照、有盛大丰有之象。

又一阴居尊位、众阳并应。易以阳为大有、所有者大之义。故曰大有。大有次同人。按、序卦、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众物所归、所有乃大、大有所以次同人也。小畜亦一阴五阳、而曰小、此则称大者。

小畜阴居四、欲统诸阳、其势逆。大有阴居五、则位尊、以统诸阳、则势顺。故小畜之亨、不在六四而在上下五阳。大有之元亨、不在上下五阳而六五。五以柔居尊、而为上下所应。合全卦、又有内刚健外文明之德。自可大亨。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皆从五起义。初远五而有艰。二应五而无咎。三以公而亨于五。四以谦而能承五。上以近五而获天祐。此六爻之大略也。

大有。元亨。

大有、所有之大也。火在天上、无所不照。一阴居尊得中、五阳宗之。

乾健离明、居尊应天。尊位能柔、物情所与。诸爻之有、皆六五之有、岂不大哉。所有者大、则其亨亦大矣。皆治世极盛之象也。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

同人大有、一柔五刚均也。柔在下、曰得位得中曰应乎乾而为同人。

我同乎彼、卑附于尊之辞也。柔在上、曰尊位曰大中曰上下应而为大有。

我有其大、上统乎下之义也。此以卦体释卦名义也。

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上节自柔得尊位以下、专主六五一爻以论人君之位、能有众阳之大。

自其德刚健以下、兼上下两体以论人君之德、能致元亨之治也。内刚健则克胜其私、外文明则灼见其理。上下应之者、众阳应乎六五也。应天时行者、五以柔应乾二之刚也。天之道不外乎时而已。宪天出治、顺时而行、是以大亨也。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凡物未见、则有无不可知。火在天上、无物不照、始见其有之大。所有既大、不可无以治之也。天命有善而无恶。君子于恶之未著者遏绝之、使不复作。善之隐者显扬之、使乐于为。去恶归善、所以顺天休美之命也。

谓之顺者。天讨有罪、吾遏之以天。天命有德、吾扬之以天。于我无与也。

君子在上则以此治世、在下则以此治身。故本义云、反之于身、亦若是而已矣。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害者、害我之大有也。富者怨之府。故当大有之时、最易有害。初居下位、凡民而享大有。家肥屋润、人或害之。离为戈兵、又以离火克乾金、有恶人伤害之象。而初阳在下、上无繫应。未与物接、去离尚远。未涉乎害、何咎之有。然自以为匪咎、而以易心处之、反有咎矣。故必艰难其志、慎终如始、乃得无咎。盖匪咎者、此爻之义。艰则无咎、则处此爻之道也。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交则有害。处卑无应、未有骄盈之失、得以无害故也。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坤为太[文澜本“太”作“大”]舆。九二体乾而曰大车者。舆指轸之方而能载者言、车则以其全体而言。引之以马之健、行之以轮之圜、皆乾象也。況九二以刚居柔。柔则其虚足以受、刚则其健足以行。有大车象。

上应乎五、载上之象。如是而有所往、可以无咎、可以任重而致远也。不言吉者、处大有之时、任天下之重。分所当然、得以无咎而已。此大臣才德兼全、足以任重者也。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车大足以任重。虽多积于中而车行不至于败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亨作享。按、本义作享献之享。时解因之、取大臣献替之义。今按、左传卜偃战克而王享之言、作宴享之享为优。三四五互兌为口、三变六为坎、有饮食象。九三居下之上刚而得正、有公侯之象。上有六五之居、虚中下贤、有亨于天子之象。然三变六为阴为小、又有小人弗克之象。占者得此、有刚正之德、则足以受天子之宠荣。若不然、则虽有享宴之荣、亦负素餐之愧也。此与本义稍殊、然于卦爻较切。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小人妄叨君宠、反为害也。乾金三变为兌、亦金也。迫近离火、与初无交害者不同、故有害。

九四。匪其彭。无咎。

彭、鼓声、以盛多之貌。即大有之大也。四变中互为震。震为鼓、有彭象。大有皆六五之有也。然以柔中居尊、而九四以刚近之。且居四阳之首、率诸阳以进。盛多盖彭矣。近君、声势不宜太盛。唯以刚居柔、虽盛大而不有其大、故有匪其彭之象。占者如是、则无咎也。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辨皙也。

四为离之初、有明皙之象。有盛大之势、而无烛理之明。僭逼震主、则柔中之君有所不安矣。当大有之时、不自有其大。非明皙者不能、故曰明辨。辨其所居之地、乃别嫌多惧之地。辨其所遇之时、乃盛极将衰之时、凡事贬损以处之、斯皙然明理见几者矣。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六五为大有之主。离体中虚、有厥孚之象。柔中以应九二、上下归之、有交如之象。一变纯乾、有威如之象。当大有之时、柔中居尊、上下孚信。

然太柔、则人心玩矣。济之以威、所以吉也。初曰交害、五曰交如者。臣有交则私、故害。君有交则虚、故吉也。三有戒辞。初二四仅得无咎。独五言吉者。当大有之世、尽臣道之常、仅可免咎。而君能刚柔並用、使上下泰交、则可常保其大有矣、故曰吉。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

一人之信、以发上下孚信之志、所谓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

恐人心慢易、至于无备、故威不可无也。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大有唯六五一阴、而上下五阳从之。上九能下从六五、以阳从阴。处盛时、居高位、享自然之福、有自天祐之之象。曰天[祐曰吉曰无不利、其为福多矣。象及传皆不言所以致福之由、故繫辞谓履信思顺尚贤。盖五之交孚、信之也。上能履之。谦退不居、思顺也。志从于五、尚贤也。天助顺、人助信、有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之象。时解作人君信顺下贤以保有。

照繫辞传大意而归重于君也。大全作功成身退之耆旧宾师。就六爻合论、对五而言之也。然皆不必拘。占者得之、亦随其所处之位以为占。大抵有刚明之德、居崇高之位、得天之祐者。而以人事言之、唯履信思顺尚贤则吉也。

象曰。大有之吉、自天祐也。

上居君上、有自天象。曰自天祐之、言其非倖致也。全卦为盛世至治之象。以六五之君为主。初之无交、盛世之逸民也。上之顺五、功成身退之耆旧、或在宾师之位者也。中爻三位为臣。二大臣、当大有之任者也。

三外臣也、以公侯而受宠者也。以不中、故有戒辞。四近臣也、近于君而自抑损者也。以刚居柔、臣道之宜、故与初同无咎。五以中虚之信、孚乎上下。又一变纯乾、刚以济之。上下交应、刚柔並用。君明臣良、故能长保其大有之盛治也。

谦谦卦、艮下坤上。内止外顺、为谦之意。山高地卑、屈而处其下、为谦之象。故曰谦也。谦次大有。按、序卦、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

大则易于满盈、道在谦损、谦所以次大有也。全彖极言谦德之亨。六爻虽以九三一阳为主、然内三爻皆吉、外三爻皆利。盖静则多吉、顺则多利。

六十四卦未有如谦之尽善者、君子可以知所处矣。

谦。亨。君子有终。

谦者、有而不居之义。止乎内而顺乎外、山高而处乎地之下、皆有而不居者也。他卦或有待而亨、谦则即亨。他卦始亨而未易保其终、唯谦则始虽卑而终益尊、始虽晦而终益光。盖谦者人情所乐与、故必亨。始虽不居、终有成就、故有终。艮终万物、亦有有终之象。程传谓小人虽暂谦、未必能久。唯君子终身不易、是谓谦之有终也。本义谓先屈而后伸、是谓亨之有终也。然二意宜兼。盖君子唯始终能谦、所以始终能亨。若暂时勉为谦恭、偶然倖获通泰、皆非君子也。

彖曰。谦、亨、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

天气下降、以济万物、天之谦也。化育之功光明著见、则谦之亨也。

地势卑顺、处物之下、地之谦也。其气上行以交于天、则谦之亨也。天地犹不敢以自满、况于人与鬼神乎。此以天地言谦之必亨。

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君子之终也。

亏盈益谦以气言、日中则昃、月满则缺是也。变盈流谦以形言、高岸为谷、深谷为陵是也。害盈福谦以理言、满则招损、谦则受益是也。恶盈好谦以情言、满盈取忌、退巽见推是也。四者皆出于自然而非有心、故曰道也。盖太极之中、本无一物。事业功劳、于我何有。天地生万物而不言所利、此天地人鬼所以皆有取于谦也。然六爻皆以三为主。三居下卦之上、有尊象。光、艮体也。三居上卦之下、有卑象、不可踰、德莫之过也。盖人居尊而不光者有矣。谦者处尊而能下人。其德愈光。人处卑则皆得而踰之。谦者处卑、所谓我自卑而人莫我高、又孰得而踰之。君子之终、言此所以为君子有终也。不于其终观之、则争而得、谦而失者、盖有之矣。惟要于究竟、然后知谦之终必亨也。

象曰。地中有山。谦。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

不言山在地中而言地中有山、言卑下之中蕴其崇高也。外卑下而内蕴崇高、谦之象也。山之在地、高者降而下、卑者升而上。一升一降、高卑适平矣。物之多者裒取而使之寡、犹降山之高使之卑也。寡者增益而使之多、犹升地之卑而使之高也。一裒一益、而多寡适平矣。称物平施、谓称物之多寡而损益之、然后所施均平、而多者不偏多、寡者不偏寡也。盖谦之为名、生于过也。物过然后知有谦。谦者使物不过、期得中而已。圣人即谦之名、使一切返于中、善用谦者也。凡大象皆於卦外教人用易之理。

裒多益寡称物平施、俾小大长短各得其平。非君子谦德之象、乃君子治一世、使归于谦之象也。

初六。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

以柔处下、有谦而又谦之象。三四五互为震木、二三四互为坎水。木在水上、涉川之象。用涉与利涉稍殊。利涉者无往不利、用涉者涉川不可争先。用谦谦之道以涉则吉。人当险难之时、非深自屈折不足以济、故必用谦谦以涉也。全卦以三为主、故与彖同言君子。初亦得称君子者、盖三在下卦之上、有劳而谦、在上之君子、尊而光者也。初在下卦之下、谦而又谦、在下之君子、卑而不可踰者也。用以涉川、则虽济患难可矣、況平居乎。占者有其德、则常变皆吉也。

象曰。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

牧、如牛羊使之驯服也。养德之地、未有不基于至卑者养者至、则愈卑而不可踰矣。

六二。鸣谦。贞吉。

阴阳唱和为鸣。卦以三为主。三互四五为震、善鸣者也。易凡与震相应者皆言鸣、豫初中孚二是也。故此卦二上皆言鸣谦。盖三以劳而能谦。

故凡闻其风者皆相从于谦、和之而鸣。言论称述、皆自处于卑下、所谓鸣其谦也。二与三比、柔顺中正、谦出于性、故有贞吉之象。此爻本义谓以谦有闻。解鸣字亦可通。但此卦[文澜本“卦”以下有“之义当”三字]以三为主。诸爻所解与三无涉、于取象又未见确解、意义稍浅。今按、苏传解之、觉于三爻意义融贯。

象曰。鸣谦贞吉、中心得也。

二所居中正、谦本于中心所自得、非由勉强、正与上爻对。

九三。劳谦。君子有终。吉。

一阳居下之上、刚而得正、上下所归、有劳而能谦者也。廉非难、劳而能谦为难。一阳为成卦之主、劳矣。乃不处上而处下、故有劳而能谦之象。上不疑而下不忌、自能保终而吉也。艮终万物。三居艮之终、得其正位、故以彖辞君子有终归之。

象曰。劳谦君子、万民服也。

卦中五阴有民象。非服其劳、服其劳而能谦。所谓汝惟不伐、天下莫与汝争功。万民服即有终也。

六四。无不利。撝谦。

柔而得正、上而能下、其占无不利矣。然功不及三而居其上、必当发挥其谦、以示不敢自安之意。盖劳谦者虽无忮害之心、而在四则亦有自尽之道也。

象曰。无不利撝谦、不违则也。

理之当然、非过于法则也。

六五。不富以其邻、利用侵伐。无不利。

阴柔、不富之象。以柔居尊五、谦皆为之用、不富而能以其邻之象。

坤为众、五变互三为离为戈兵、又有行师之象。五君位。君德不必以谦见、且谦柔之过、或不能以自立矣、故不言谦。然不自用而用人、谦之大者。

谦者不争。然居君位而使人有不服、非称物平施之谓矣。故为君、苟不自用而能用人、虽以之侵伐、亦无不利。盖无害于为谦也。

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言其侵伐非得已、非外谦而内好胜也。

上六。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

上与三应、亦有鸣谦之象。坤为地为众、有国邑征伐之象。仅可征己之邑国、不能如五之无不利也。

象曰。鸣谦、志未得也。可用行师、征邑国也。

二柔顺中正故贞吉。上所居不中、特以与三应、故亦鸣其谦、谦之实有不足矣。谦实不足、故己之邑国或叛之。然上鸣在于谦、则叛者不利。

叛者不利、则征之者利矣。以谦得人心、故利用行师。非五之位、故不能无不利、非二之中、故不能贞吉。是以鸣谦虽与二同、而未得遂其志也。

全卦以九三一阳爻为主。而五阴所处、虽有尊卑广狭常变之不同、而由艮体之静、皆得吉占。由坤德之顺、皆得利占。则甚矣、谦德之可贵也豫豫卦、下坤上震。九四一阳为卦之主、上下群阴应之。内顺外动、由顺以动。无不和悦、有豫之义。又雷闭地中、动而出地。通畅和豫、豫之象也。豫卦次谦。按、序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大而能谦、则有豫乐、豫所以次谦也。然豫有三义、曰备豫曰和豫曰逸豫。知备豫、则和豫随之。然和豫之过、则逸豫生矣。繫辞传、重门击檄柝以待暴客盖取诸豫、此备豫之意。彖象所未及也。然建侯行师、虽主人心和豫、而建藩禦侮、备豫之意隐寓其中矣。六爻唯九四之豫以和乐言。他则皆有心求豫、失豫之正而流于逸豫也。唯二以中正不溺于豫、然有先几之识、则其知备豫可知。然则凡事宜豫而豫不可溺。此全卦之六爻之大旨也。

豫。利建侯行师。

豫兼三义。本义但以和乐言之。盖备豫者、所以致和乐之由。而逸豫者、又和乐之过。故正解专取和乐、盖彖意尚未他及也。震动坤上、长子主器、有建国治民象。坤顺震下、一阳统众阴、有行师动众象。屯有震无坤、故不及行师。谦有坤无震、故不及建侯。豫兼二卦、故有此象。建侯必百姓归心、行师必三军用命。人心和乐、则二者利矣。

彖曰。豫、刚应而志行。顺以动、豫。

九四一阳、上下应之、其志得行。此以卦体言其豫也。以坤遇震、为顺以动。此以卦德言其所以致豫也。

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

顺理以动、人心悦服、建侯天地而不悖可也。

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

豫之时义大矣哉。

日月之行、景长不过南陆、短不过北陆。故分至启闭、不差其序。以顺阴阳之气而动也。刑必当罪、顺乎民心。非一己喜怒之私、民所以服也。

时义、此时之义也。此极言而赞其大。使人涵泳言中、而推其意于言外也。

象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阳闭地中、奋震出地、则通畅和豫矣。先王作乐、象雷之声、又取其和之义。殷、盛也。乐无所不用。荐上帝、配以祖考、盛之至也。周祀稷于南郊、配以祖也。祀文王于明堂、配以考也。

初六。鸣豫。凶。

阴柔在下、独与四应。四震善鸣、欲与倡和、有鸣象。然四大臣近君、其志大行之时。初位卑、所居不中正。小人在下、上得强援。当时用事、不胜其豫。夸大自张、故有凶象。卦以乐豫为义、取众心之乐也。六爻自四外皆自乐者、则逸豫之过矣、故有吉凶之異。初爻、谦上之反对。皆与震应、故皆以鸣言。然谦者卑下自处、以闻于人者、故犹有利。豫者妄自张大、因人为乐者、故凶。

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

穷谓满极。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

二三四互为艮、有石象。二变互三四为离、不终日而作之象。乐豫易以溺人、溺则忧矣。六爻独二中而得正、自守之安静、坚确如石。静之至、故其思虑明审、不俟终日而见事理之几微、是不溺于逸豫而知备豫者也。

盖此卦当逸豫、以无所係应为善。初应四而三五比之、皆有係而溺于豫者、故为凶为悔为疾。二特立于众阴之中、而无迟恋之意。故静则如石之坚、动则有不终日之速、不失其正而得吉也。

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

中正者、处豫之道也。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

盱、上视也。阴不中正而近于四。四为豫主。六三不中不正、希其逸乐而上视之、有盱豫致悔之象。故占者事当速悔。若悔之迟、必至于有悔也。三质柔而位刚、犹有能悔之象故戒之、恐其悔之迟也。盖盱豫者溺于逸豫、迟悔则又失于犹豫矣。圣人两言悔、始则示人以致悔之端、终则勉人以悔过之勇也。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当也。

言所处不中正、与六二反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九四、卦所由以致豫者。众阴应之、有大有得之象。以阳居阴、不能无疑、故戒之。德阳而位阴、故五阴亦有朋象。盍、合也。簪以贯髪者。

一阳贯五阴之中、有以簪贯髪之象。四、大臣以阳刚任上事、致君泽民、合天下以为豫。大有得矣。又必开诚布公。使朋类之贤俱进、合志和衷、则可常保其豫也。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由已致天下于豫、可谓大行其志矣。

六五。贞疾。恒不死。

贞疾犹言痼疾。不得言正、盖六五非正也。三四五互为坎为心病、贞疾之象。当豫之时、以柔居尊、沈溺于豫。又乘九四之刚、事权归四、众心不附、处势危矣。然以其得中、故又为恒不死之象。二五皆不言豫。六二贞吉、以中且正。当豫之时而不为豫者、所以吉也。六五贞疾、中而不正。当豫之时而不得豫者、虽未至于凶、亦仅矣。人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

以五之得中而仅得不死、则过中者、岂生道哉。以君象言之、周末之共主是也。使刚而不中、则魏之曹髦。柔而不中、则唐之僖昭矣。可不戒哉。

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乘刚、故权下移。得中、故位号犹可保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以阴柔居豫极、有昏冥于豫之象。然以其动体、又有事虽成而能有渝之象。能改过则可无咎矣。勉人以迁善也。又豫上六变则为晉。明出地上、不终昏冥。乐极哀生、有悔心之萌者、所以无咎也。然初鸣豫、即断其凶、严于初以遏其恶也。上冥豫开之以无咎、恕于终以引其善也。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豫至昏冥、不可久矣、言当速改也。全卦以九四一阳为主、与彖之乐豫同义。其他皆过于豫而至于逸豫者。爻之吉凶皆从四起义。二远于四而中正、所以吉。上虽远于四而处豫之极、又与四同震体、故为冥。初则应四而鸣豫者也。三以比四而盱豫者也。五又以乘四而溺于豫、究不得豫者也。总之、豫宜众不宜私。故世道不可无豫、人心不可有豫。初凶而五疾、三悔而上渝。为国者当如四之勿疑、守己者则当如二之介石矣。

随随卦、下震上兌、震动兌说、此动而彼说、随之义也。以少女从长男、随之象也。随卦次豫。按、序卦、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悦豫之极、物之所随、随所以次豫也。全彖以物随为义。此感彼随、可以大通、而要之于正、则随人之意亦在其中矣。爻兼随物为义。此动彼说而至于随、易于自失其身。大抵阳爻则人随我、阴爻则我随人。而随人者、宜随上、不宜随下、爻阴位刚者犹知所随。此三随四所以有得、二係初则失、上无所随则不言随也。居上者宜为人所随。五君位为二所随、故贞吉。四臣位为三所随、故贞凶。初虽阳爻而在下、故不言随言係、而言交。此六爻之大略也随。元亨利贞。无咎。

随、从也、随者、我有以致物、而物自随乎我。故占当得大亨、然必利於正、乃得无咎。若不正、则虽亨而不免于咎矣。按、左传穆姜之言、以随四德与乾同。虽非本旨、然所论深合利贞无咎大意[文澜本“意”作“义”]。诸卦中屯临无妄革皆言元亨利贞。独随係以无咎。盖动而说、易至于不正而有咎、故示戒辞。

彖曰。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

按、本义谓以卦变卦体释卦名义。谓自困卦九来居初、自噬嗑九来居五、自未济来兼此二变。皆刚来下柔也。今按、来注但以综卦言之。随蛊相综、杂卦原对言之。随以蛊之艮反兌居上、巽反震居下、是刚来下柔也。

以后凡言卦变者、皆从综卦。

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

王注程传皆作随时。谓随时得正、则天下皆随其时也。本义作随之。

意尤顺。盖论全卦之义、重我有以致物之随也。

随时之义大矣哉。

依本义作随之时义。尤顺。

象曰: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嚮晦入宴息。

雷二月出地、八月入地。泽亦地也。又兌正秋、八月正兌之时。震下兌上、有雷入地中之象。君子取之。及向昏晦、则居内休息。造化有昼有夜、人生有作有息。人心有感有寂、有动有静。此造化之自然、亦人事之当然也。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

初九以阳为震之主、有官守之象。居下无随我者、刚体非随人者。然初动体、则改其常矣。故为有渝之象。阳居阳位得正、有贞吉之象。前临阴偶、二三四互为艮、有出门之象。与四同德、不言随而言交、有交有功之象。初九、卦之所以为随者。虽人无随我、我未随人、而震动之体体已渝其常矣。然居正得吉。出门交四同德、不繫私暱正。不必言随人、而自有功也。

象曰。官有渝、从正吉也。出门交有功、不失也。

交不失其正、则有功也。人虽未随我、我亦不随人、以阳刚得正故也。

六二。係小子。失丈夫。

初阳在下而近、以在下有小子象。五阳正应而远、以君位有丈夫象。

二与五正应、宜得所随矣。然当随之时、以阴爻阴位为过于柔。不能自守以待正应、而係于初、有係小子失丈夫之象。人随我为随、我随人为係。

曰失、惜之也。

象曰。係小子、弗兼与也。

係此失彼、不能兼也。

六三。係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

九四阳爻、亦有丈夫之象。小子亦谓初也。三近係四而远于初、有係丈夫失小子之象。四阳当任、三则以阴随之、有求而必得之象。三言係又言随者、三有得、犹可言随也。三不中正、宜失所随矣。然以居刚稍知自主、胜于二之过柔、故犹知係四而不係初、而有得也。然六居三不正、九居四亦不正也。以不正相比、至于求而有得、不可言矣、故戒之居贞则利。

初九以阳居阳、故得贞吉。六三以阴居阳、故示以居贞而不得言吉也。

象曰。係丈夫、志舍下也。

舍初之在下者也。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九四以刚居上之下、与五同德而三係之、有得人之随之象。然势陵于五、有虽正亦凶之象。变则为坎、有有孚之象。互三二为艮、有光明之象。

卦中三阴三阳、阴宜随阳。初以在下不足为人所随、故但言交。四与五同德、故人随之。然四大臣之位、上有刚德之君。虽君信民归、随皆有获。

然使恩威不自五出、虽正亦有震偪之凶矣。故必中有孚诚、动皆合道、使心迹光明、君民共谅、乃得无咎也。豫随九四皆大臣之位、豫有得不言凶、而随四之有获言凶者。盖豫卦一阳五阴、卦之所以随者在四。五又以柔居其上、四志可行。故戒不在臣而在君、五之所以贞疾也。随卦三阴三阳、卦能得随之中正者在五。四偪于五而得人心、未必上安而下从之也。故戒不在君而在臣、四之所以贞凶也。然豫四曰勿疑、随四曰有孚。居危疑之地、无论其吉与凶、宜以至诚自将则一也。

象曰。随有获、其义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有获岂必皆凶。有致凶之理、故曰其义凶也。有孚在道、以有明哲之功也。爻曰以明、言以此明其心迹也。传曰明功、言有明哲之功、则不为利欲所昏、而心迹自光明也。

九五。孚于嘉。吉。

九五阳刚中正、得众爻之随、随之主也。然所应唯在中正之二、是信于善者也、故有孚于嘉之象。而占则吉也。四五皆以阳居三上二阴之中。

阳内阴外、有中实之象、故皆曰孚。然四之孕、戒之也、欲其孚于五也。

五之孚、喜之也、喜其孚于二也。大亨贞无咎而天下从之、五足当之矣。

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五与二皆正中、故谓孚于嘉也。然以二之正中、在五谓之嘉、在二反有失者。盖随之为义、贵我致人之随、而不欲徒随于人。随人者有阳刚之德、犹可自主。若一于阴柔、则係于近而失正应之可随者矣。故五孚于二、则有君臣同德之象。而二之係初、则有背公植党之戒也。

上六。拘係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

上六以柔居柔、处随之极、有拘係又维之之象。兌为西为巫。二三四互为艮为山。一变纯乾为王、有王亨于西山之象。程传以王为太王、亨作亨通之亨、指太王迁岐之事。谓其得民心也。本义以亨为祭享之享。今从本义、而王宜作太王。盖六爻之义、阴宜随阳、下宜随上。上势居最上无所随、而质柔又不足以致人之随。居五之上而非天子之位、与三非正应而两阴同德、有固结于幽阴之象。太王避狄、去豳迁岐、我非随人、而人之随我者亦未广。然诚敬以享于山川、有固结维係之意。人心从此而集、天命从此而基。占者得此、则其象亦如是也。

象曰。拘係之、上穷也。

处随之极故也。全卦物来随我、我往随物、皆贵于正。然此动彼说而至于随、易于失身、尤以阳刚为贵。故诸爻吉凶得失别为一例、唯阳爻能为物所随。五有阳刚之德、又居君位、当为物所随者、故吉。四居三之上、有大臣之象、故三係之有得。而在四有偪五之嫌、竟受人之随、则又不免于贞凶矣。初虽阳爻、为随之主而在下位、以在下则不应为人所随。然以阳爻为随之主、则不肯上係于人、又不能安静以处、故不言随不言係、而言交。阳居阳位、故交而有功也。三阴爻皆随物者、则不言随而言係。然随居阴位者柔而无主、故二以舍五係初而失。阴居阳位稍知自立、故三以舍初係四而得。至上以随之极、阴爻阴位、所应又阴、则固结之极。然不可以人道言矣、故为享于鬼神之象。盖他卦六爻以相应为善、此则又贵其自处之能刚。他卦阴爻亦以得正为善、此则又不欲其过柔而失主。盖当随之时、义当如是。随之喜刚、亦犹履之善柔、故曰观彖辞则思过半矣。

蛊蛊卦、巽下艮上。按、左氏、风落山、女惑男。以长女下于少男、惑乱其情、蛊之象也。风遇山而回、物皆挠乱、亦有事之象。本义谓上苟止而下卑巽、彼此怠缓、积弊致蛊。谓之蛊者、坏极而有事也。文从虫从皿。

聚虫皿中、使自坏烂、蛊之义也。然卦中兼治蛊意。治蛊而曰蛊、犹治乱而曰乱也。蛊卦次随。按、序卦、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喜悦随人、过中失正、则蛊惑坏乱之事自此起、蛊所以次随也。全彖谓蛊治则乱极复治。而治蛊之道、有取于更新丁宁。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五为治蛊之君、下四爻为治蛊之臣、而上则为事外之臣。事外者、理乱不关、故不言蛊。

余皆治蛊者。而蛊为前人已坏之绪、故又以子道言之。治蛊以刚柔相济为善。

初爻柔位刚故无咎。二爻刚位柔故得中。三爻位俱刚故有悔。四爻位俱柔故未得。五亦以爻柔位刚、居中有应、故用誉。而五之一爻、自处则为子、二视之为母、上视之又为君。则其取象屡迁、不可为典要者也。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蛊、本义谓坏极而有事也。坏极为蛊、有事则兼治蛊意。乱极当治、有元亨象。治蛊必勇往以求必济、中互震木在兌泽之上、有利涉大川象。

然治蛊宜勇、亦须有道以治之。甲、日之始、事之端。先甲三日为辛。后甲三日为丁。前事已坏、取先甲三日之辛以更新之、不使至于大坏。后事方新、取后甲三日之丁以丁宁之、不使至于速坏。此治蛊而致亨之道也。

先甲后甲、按、本义及旧解皆同、于理固顺。而蛊取甲、巽取庚、未见著落。来注照圆图、但取艮巽二卦之义、亦未见的确。今按、苏传所解与本义異、而似可存。按、苏传、蛊之与巽。一也。上下相顺与下顺而上止为媮、一也。而巽之所以不为蛊者、有九五以干之、而蛊无是也。故蛊之彖曰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而巽之九五曰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阳生于子尽于巳、阴生于午尽于亥。阳为君子、君子为治。

阴为小人、小人为乱。夫一日十二干、相值支五干六而后终[苏氏易传“终”作“复”]、世未有不知者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世所谓六甲也。先庚三日、后庚三日、世所谓六庚也。甲庚之先后、阴阳相反、故易取此以寄治乱之势也。先甲三日、子戌申也。申尽于巳而阳盈。盈将生阴、治将生乱、故受之以后甲。后甲三日、午辰寅。寅尽于亥、然后阴极阳生。蛊无九五以干之、则其治乱、皆极其自然之势。势穷而后变、故曰终则有始、天行也。巽则不然。虽失之、后必有以起之。譬之于庚。先庚三日、午辰寅也。后庚三日、子戌申也。庚之所后、甲之所先。故先庚三日尽于亥、后庚三日尽于巳。先阴后阳、先乱后治、故曰无初有终、曰吉。不言于彖而言于九五、明此九五之功、非巽之功也。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

刚上柔下以卦体言、艮刚居上、巽柔居下也。以卦综言、反随之震上为艮、兌下为巽也。上太刚则情不下接、下太柔则情难上达。上下不交以致蛊也。巽而止以卦德言、则下卑巽而上苟止、皆积弊以致蛊者也。

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他解以巽而止为治蛊者、非。盖下卑巽而上苟止、乃致蛊之由、非所以治蛊。治蛊意当于此节言之。既蛊又言元亨、乱极复治之象也。曰往有事而不言有功者。当蛊之时、宜有事以济险、不可以无事视之。若巽懦而止、则终蛊而不能元亨矣。甲者十日之始。乱之终、治之始、天运之行如是。治蛊者终前事、始后事。一番更新、一番丁宁、亦如天之行也。

象曰。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

山下有风、物坏而有事矣。治己治人事之大者。风在内而能振动外物、则象之以振动其民。山在外而能涵育内气、则象之以涵育其德。振者、作兴人之善、新民之事。育者、培养己之善、明德之事。易言育德、多取于山、故蒙亦言育德。而巽之申命行事、亦振民之意。当蛊之时、风俗败坏、由民之不新、民之不新、由己德之不明。故必有以振作耸动其民、而在己宜进德不已。此皆所以治蛊也。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干、木之干、枝叶所附以立者。以身任其事而不敢避、故曰干。中互震木、下巽木、有干之象。蛊之災非一日之故、必世而后见、故皆以父子言之。明父养其疾、至子而发也。子能干之、克盖前愆、则振饬而兴起矣。

初六以阴在下、所应又柔、似不足以治蛊者。然以其时言之。在蛊之初、蛊未深而事易济。且质柔而位刚。故有子能治蛊、考得无咎之象。质柔位刚、子专父事、有厉象。知危而戒、终承己志、有终吉之象。

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

不承其事而承其意、所谓善继人之志者也。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

母指六五也。艮止于上、巽顺于下。无为而尊于上者、父道也。服劳而顺于下者、子道也。故五爻皆言干父之蛊、取艮之上爻为父也。二独与五应。五虽艮体而质柔、故有母象。在五自处亦为子、自二亲五则为母。

此又取象之变、不可为典要者也。九二刚中上应六五、有子干母蛊则得中之象。以刚承柔而治其坏、故又戒以不可坚贞、言当巽以入之也。贞者事之干。而曰不可贞、非不可正也、不可固执以为正也。母性多柔暗。以二之刚承[文澜本“承”作“成”]五之柔、固守其正、或至伤恩害义。必巽以入之、乃得中也。若以君臣论、则周公之事成王、成王有过遇挞伯禽、亦此意也。

象曰。干母之蛊、得中道也。

九二以刚居柔、在下卦之中、有中道之象。得中道而以柔济刚、善于干母之蛊者也。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晦。无大咎。

过则不中、故有小悔。巽体得正、故无大咎。

象曰。干父之蛊、终无咎也。

爻言无大咎、宜不免于小咎。而传谓终无咎者、幸之也。以九居三刚之至、君之诤臣、父之诤子、不使君父陷于不义者也。盖干蛊之道、以刚柔相济为善。故初六六五之柔而居刚、九二之刚而居柔、皆可干蛊。不则与其为六四之裕而吝、不若九三之悔而无咎。裕而吝者、由吉而趋凶。悔而无咎、则自凶而趋吉也。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

以阴居阴、不能有为、有宽裕以治蛊之象。如是则蛊将日深、往则见吝矣。盖目前虽可苟安、如是以往、必致吝也。

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目前以为得矣、循此以往、未为得也。欲人急于改图也。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

二以五为母、谓以柔居尊也。然五之上有上、则五又有子道、若继世之君也。用誉、用阳刚之臣以致誉也。五柔中居尊、九二承之以德、能用阳刚之臣以干父之蛊者、可以致闻誉矣。譬若周宣王之用仲山甫召穆公、能用良臣而干蛊有誉者也。

象曰。干父用誉、承以德也。

二承以刚中之德。德在臣、誉在君、上下一德矣。故不见前人之蛊。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阳刚居上、在事之外、有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之象。初至五皆言蛊、此不言蛊者。上九蛊之终。事之坏者、六五干之已毕、则乱极而治之时矣。

故不言蛊也。初至五皆言父子、不及君臣者。臣之事君、犹子事父母。当蛊之时、身在事中、必视国事如家事乃可。故言父子、而君臣之道在其中矣。上九言不事王侯、又不言父子者。于父母无可诿之事、无一日可离之时。君臣以义合者也、则当以其位与时论之。身在其位则尽力以干、如子事父母、不以为汙。不在其位、则超然远引。不事王侯、而不以为傲。时当艰难则鞠躬尽瘁、不避险患、不以为劳。世已昇平则功成身退、辞荣谢宠而不以为矫。上九者、无位之逸民、功成身退之耆旧也。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

洁身高尚如子陵、功成身退如范蠡。其事高、其志可为法则矣。全卦名蛊而皆言治蛊。蛊之可亨、犹否极则泰。虽天运自然、而人事宜尽。所以有取于更新丁宁、以为致亨之道。家事国事皆有蛊、为子为臣无異道、总以刚柔相济为善。然与其柔而致吝、又不若刚而免咎、圣人望人之意切矣。

周易浅述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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