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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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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蜜湖史密斯客栈的客人们顶呱呱的老阿肯色斯一我们的老板存心打架老板娘一她制服了那恶棍又一次上路渡过卡森河死里逃生踏着自己的脚印前进新向导雪中迷路

在这一伙人中,有两个人使我特别不舒服。一个是小瑞典人,大约有二十五岁,他只会唱一首歌,总是唱个没完。白天,我们都挤在一间又小又闷的酒巴间里,所以没有人逃得脱这家伙的音乐。在一片咒骂,酗酒,拳斗和争吵声中,他那单调的歌声荡漾开来,绝无变化,使人讨厌死了。最后,我觉得为了摆脱这种折磨,我倒愿意高高兴兴地去死。另一个人是个身材魁梧的流氓,名叫阿肯色斯,他的腰带上别着两把左轮,靴筒里冒出一把短刀,他总是喝得醉熏熏的,不惹事生非心里憋得难受。但大家怕他怕得要命,无人敢和他打交道。他总是耍出各种精心策划的诡计,设下圈套,诱使某人说出一句冒犯的话。每当他以为已经找到一个打架的借口时,他的脸会兴奋得直放光,但他的对手总是避开他的圈套,这时,他失望得叫人可怜。约翰逊老板是个温和善良的人,阿肯色斯找到了个很满意的对象,很早就盯住了他,叫他一刻也不得安宁。第四天早晨,阿肯色斯喝醉了,正在等待机会。不久约翰逊进来了,他给威士忌弄得格外和蔼可亲,他说:

我估计,宾夕法尼亚选举

阿肯色斯意味深长地竖起一根指头,约翰逊闭了嘴。阿肯色斯站起来摇摇摆摆地走到他面前,说:

你知道些、些宾夕法尼亚什什么?回答我。

我只不过是要说

你只不过要说。你!你只不过要说你要说点什么?就是这个!我就是要知道这个。我要知道你知道宾夕法尼亚些什什么了?既然你闲着没事,回答我!

阿肯色斯先生,如果你肯允许我

谁逼你了?别给我指桑骂槐!别来这一套。别在这里耀武扬威,象个疯子一样走来走去别来这一套!我受不了!如果想打架,出来!我就是你要找的人!出来!

约翰逊退到屋角,阿肯色斯其势汹汹地逼过去。约翰逊解释说:

天啊,我什么也没说,阿肯色斯先生。你怎么不让人说话呀。我只不过要说宾夕法尼亚下周就选举就这些我要说的就这些如果不是这些,叫我四肢麻木。

那么你为什么不早说呢?干嘛做出那副了不起的样子,是来惹事的吗?

哎呀,我没有什么了不起呀,阿肯色斯先生我只

那我说谎了,是不是?见你娘的鬼

啊,请原谅,阿肯色斯先生,我绝不是那个意思,要不,叫我去见阎王。大家都会告诉你,我总是说你的好话,我敬重你胜过这房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问问史密斯吧,是不是这样,史密斯?就在在昨天晚上我还说过,有一个人,你无论在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下遇到他,他总是个绅士。那个人就是阿肯色斯先生,不是吗?如果这不是我的原话,就让这里的随便哪个先生说吧。现在,来吧,阿肯色斯先生,来喝一杯吧,我俩拉拉手,喝一杯吧。来吧,都来吧!我请客。来吧,比尔,汤姆,波布,斯科特,都来吧!我请你们大家来陪我和阿肯色斯先生喝一杯。我叫他老阿肯色斯,顶呱呱的老阿肯色斯。伸出手来吧。看他呀,伙计们,看他一眼呀。那是美国最善良的人!他否认要和我打架,就是这样。您老伸出手来吧!

他们拥抱在一起,主人一方如醉如痴,热情洋溢,阿肯色斯则毫无表情地接受了,在酒的贿赂下,他的诱捕计划又一次落了空。但是那个傻乎乎的店老板因为逃脱了这场屠杀而乐得忘乎所以,本来他应该走出去避难,他却在那里喋喋不休。结果,不久阿肯色斯就开始恶狠狠地瞪着他,接着说道:

老板,如果你愿意的话,能不能把你那句话重说一遍?

我正在跟斯科特说,我爹死的时候都快八十岁了。

你说的就是这些?

是呀,就这些

除了这些,没别的?

没有什么也没有。

接着就是一阵不祥的沉默

阿肯色斯摆弄了一会儿眼镜,手肘支在柜台上。然后,他用右靴子仔细地搔着他的左小腿,这时,还是可怕地寂静。但马上他就向火炉摇摇摆摆地走过去,显得很失望;他粗暴地用肩膀把两三个人从他们舒服的位置顶开,自己霸占了坐位,给一条正在睡觉的狗一脚,踢得它在板凳下直嚎叫,然后他又叉开双腿,撩起大衣后摆,烤他的背。一会儿,他在那里叽叽咕咕,又无精打采地向柜台走去,说:

老板,你把那些陈年老账翻出来,吹嘘你爹,是什么意思?这群人不合你的意,是不是?要是这群人不合你的意,我们大概最好离开,你是这么想的吗?你就是打的这个主意吧?

啊呀,上帝保佑你,阿肯色斯,我压根儿就没这个意思。我爹我娘

老板,别装蒜!别这样。如果你想惹事,象个男子汉那样站出来但不要把那些陈谷子烂芝麻翻出来硬往人家嘴里塞,这些人有机会就想图个安静。你今早上到底犯了什么病?我还没有见过你这样的东西。

阿肯色斯,我真的没有伤害谁的意思。如果你不高兴,我就不说话了。我想我是昏了头,这洪水,没有那么多东西来喂和照管

你心里就是这么想的吗?你要我们走,是不是?我们这么多人,你想要我们卷起铺盖游过去,是不是?说!

讲点道理嘛,阿肯色斯。您明白我这个人不是那种

你在吓唬我吗?是不是?老天爷在上,威胁我的人别想活!别来那一套,我的小鸡崽子尽管我肚量大,也忍受不了这个。从那柜台后面站出来,我来把你修理一下!你想把我们赶出去,你,你这条贼眉贼眼的贱狗!从柜台后面滚出来!我来教训教训你怎样去欺侮、纠缠、威胁一个总是对你友好,给你解除麻烦的绅士!

请你,阿肯色斯,请你别开枪!如果非得流血的话

你们都听见了吗?先生们,你们听见了他说流血吗?原来你要的是流血,是不是?你这个土匪!今天早上你安了心要杀人我一清二楚。我就是那个人,是我吗?你要杀的就是我吗?不过你办不到,因为我要先下手,你这个黑心贼,黑鬼的草鸡胆儿子!把枪拔出来吧!

说着,阿肯色斯开了枪,店老板不顾一切地急忙逃命,从桌凳、人和别的障碍上跳过去。在这场狂乱的骚动中,店老板打碎了一扇玻璃窗逃了出去,阿肯色斯穷追不舍。这时,老板娘在门口出现,举着一把剪刀,对着那个亡命徒!她气势汹汹,昂着头,红着眼,停了一下,就举着武器发动进攻了。那个目瞪口呆的流氓犹豫了一下,又退了一步。她逼了上去,一步一步地把他逼到屋中间,接着,惊讶的人群围上来,在众目睽睽之下,她把他臭骂了一顿,大概随便哪个卑怯的牛皮匠都没有挨过这种臭骂!她骂完了,凯旋而去,一阵欢声雷动,震撼屋宇,大家齐声要酒,每个人都要求请大伙干一杯!

这个教训是够厉害的。恐怖时期已经彻底结束,阿肯色斯的统治已经垮台。以后,在我们被围困在孤岛上的时候,有一个人带着永久的耻辱坐在一边,从不参与任何争吵,也不吹牛,现在,当这些胆小的人们没完没了地侮辱他时,他也绝不怨恨,这个人就是阿肯色斯

到第五、六天早上,水退了,但旧河床里的水流还是又大又急,不可能过河。第八天,水势还是太大,渡河仍不很安全。但客栈里十分肮脏,加上酗酒和斗殴等等,这种生活简直令人无法忍受。因此,我们决定设法离开这里。我们顶着大风雪登上一只小船,把马鞍装在船上,马匹就用缰绳拴在船尾。普鲁士人奥伦多夫拿着一把桨坐在船头,巴娄坐中间,我就坐在船尾牵着缰绳。船划到水深处;马脚够不着底,开始凫起水来,奥伦多夫可吓坏了,因为这有很大有危险,那些马会拉着船偏离目标,显然,如果我们不能在某个地方靠岸,水流就会把我们冲走,几乎肯定会把我们带进卡森河主道去,那里现在已成了一条滔滔激流。这样的大灾难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意味着死亡,因为我们会被冲进那片象汪洋大海一样的潭中去,翻船,淹死。我们警告奥伦多夫,要他多加注意,小心地控制自己,但没有用;船刚靠岸,他就纵身一跳,船翻在十英尺深的水里。奥伦多夫抓住灌木爬到岸上,但我和巴娄却得拖着浸透了水的大衣游过去。我俩抓住小船,尽管大水几乎把我们冲到卡森河,我们还是设法把船推到岸边,平安地靠了岸。我们冻得要命,浑身湿透了,但总算平安无事,马匹也爬上岸来,但马鞍自然给冲走了。我们把马拴在山艾树丛中,它们得在那里呆二十四小时。我们舀出了船里的水,给牲口运了些草料和毯子,但我们还得在小客栈里住一夜才能继续进行那冒险的旅行.

第二天早上,大雪仍然纷纷扬扬地下个不停,我们带上行李,换了马鞍,离开客栈,登上马又出发了。地上雪很深,根本找不到路的影子,雪下得太大,最多只能看见前面一百码,我们只得依靠山岭来辨别方向。事情看来毫无把握,但奥伦多夫说,他的直觉就象罗盘一样精确,他能够向卡森城划一条直线,一点也不会偏差。他说,如果他稍微偏离那条线,他的本能就会象作了亏心事一样责备他。结果,我们便糊里糊涂地跟着他走下去,又高兴又满意。大家摸索着向前走,累得发昏,半小时后,我们看见了一些新鲜的脚印,奥伦多夫骄傲地大声叫道:

我说嘛,我就象只罗盘一样精确无误。伙计们!我们来到这里,恰好就踏在别人的脚印上,这样就会顺顺当当地找到方向了。加油,去和他们合伙吧!

于是,我们策马而行,在深雪中以最快的速度奔跑。不久,我们的速度很显然超过了我们的先躯,因为脚印越来越清晰可见。我们急忙赶路,一小时后,脚印好象更新鲜,更明显但我们感到惊奇的是,我们前面那些旅行者的数量似乎在不断增加。我们很奇怪如此庞大的队伍这时怎么会在荒野旅行。有人猜测这一定是从要塞出来的一队士兵,于是我们接受了这个解释,跑得更加快些,因为这时离他们不会有多远了。但前面的脚印在继续增加,我们开始设想莫非那一排士兵奇迹般地扩大为一个团了。巴娄说,他们已经增加到五百人!接着,他勒住马,叫道:

伙计们,这些脚印原来是我们自己踩出来的呀!实际上,我们围着这个圈子转了两个多小时了,就在这荒郊野外!真见鬼,这简直是流力!

然后,这老头怒火万丈,高声叫骂起来,骂得奥伦多夫狗血淋头,说从来没有见过象他这样可怕的傻瓜,最后一句话特别恶毒,说他还不如对数懂得多!

我们一定是在沿着我们自己的脚印绕圈子。从那时起,奥伦多夫的心灵罗盘就丢尽脸了。辛辛苦苦地走了这么久,又来到了河岸边,透过翻飞的雪块,隐隐约约望得见对岸小客栈的轮廓。我们正在考虑怎么办,看见那个小瑞典人下了船,正朝卡森方向走去,一路上还唱着他那首乏味的歌,哥呀妹呀和娘俩儿,睡在坟墓里,很快就变得模模糊糊,消失在白茫茫的雪海之中。我们再也没有听见他的消息。无疑他走迷了路,困神把他交给睡神,睡神又把他交给了死神。也有可能他踏上了我们那些诡诈的脚印,直累得倒了下去。

不一会儿,大陆驿车涉过正迅速消退的河流,自发洪水以来第一次向卡森开去。我们不再犹豫,紧跟在它后面快活地前进,因为我们充分信赖车夫的定向能力。不过我们的马比不上那些精神抖擞的挽马。不久,就看不见驿车了。但这没关系,那深深的车辙就是我们的路标。这时已是下午三点钟,不一会儿,黑夜就降临了连过渡的黄昏也没有,就象地窖门突然关闭上了一样,这里一向是这样。雪还是那样大,前面十五步开外就看不清了;但在四周雪床反光的照射下,我们看得见光滑浑圆的山丘,前面那两条我们熟悉的印子就是车辙,它们正不断被大雪填满,慢慢地消失。

这地方,山艾树丛生得都差不多高三四英尺,间隔约十英尺,遍布在广阔的沙漠上;每一丛变成了一个雪堆,就象整齐的果园一样,你无论向何方走,都会以为你正走在规规整整的大道上,两边都是这种雪丘。这是一条普通宽度的大道,平坦而宽敞,路旁的雪丘明显地隆起。但我们并没有想到这一点。深夜,我们突然想到,那车辙的最后一丝模糊的痕迹早已被埋掉了,从那时以来,我们已经走了很长时间,这时我们也许就会沿着这山艾树大道游荡,偏离大路数英里远,而且离它越来越远。想到这里,一阵寒噤透过全身。比起这个,就是一块冰落在脊背上也要算舒服的了。已经沉睡了一个钟头的血液这时突然涌起,心灵和肉体里正在打瞌睡的活力突然激发出来。我们立即清醒,振作起来并且害怕得直发抖。我们跳下马,趴在地上,焦急地查看道路。当然,这毫无用处,因为离地四五英尺眼睛就分辨不出不大明显的水坑,就是用鼻子差不多触在上面也绝对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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