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四十三
耆婆劝阇世王诣佛 广说杂缘起事 出频婆娑罗于空中劝阇世事 释月爱三昧义 为阐提作一柱殿义
梵行品之第八
王今且听释提桓因(至)所有重罪必当得除。
案。僧亮曰。昔未说治罪人有验。今出所治之人为证。
大王且听有婆罗门子(至)为无上医非六师也。
案。僧亮曰。鸯崛摩罗。此言指鬘也。
大王复有须毗罗王子(至)为无上医非六师也。
案。僧亮曰。昔有悭贪。今日渴饥。闻说其过。心生惭悔。见水得饮。
大王舍婆提国群贼五百(至)为大良医非六师也。
案。智秀曰。第四广出诸蒙益之事。明佛有道力。能旷益无穷也。
大王若能信臣语者(至)若不见信愿善思之。
案。宝亮曰。上至此。第六引现事为证。自佛出世至今。有犯罪而见佛者。无不除灭。云何王罪。独不灭耶。
大王诸佛世尊大悲普[雨/復](至)亦当视佛如父母想。
案。僧亮曰。恐王思惟。不敢求佛。次说大悲怨亲平等。广出等事也。僧宗曰。第四广引证。以劝王行。
大王当知如来不但(至)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案。僧宗曰。第五明佛普覆。不限一人也。宝亮曰。第七明佛平等无有彼此也。智秀曰。第五佛心不偏。所以能除王罪也。
大王假使一月常以衣食(至)到如来所诚心听法。
案。僧亮曰。犯罪既重。唯应听法。非财施所能灭也。僧宗曰。第六格量去留。功德多少也。宝亮曰。第八明佛功德智慧因重。能灭人罪也。智秀曰。第六明佛能加益人心。所以见佛。必有福利也。
尔时大王答耆婆言(至)深自鄙悼都无去心。
案。僧亮曰。不以往为虑。自鄙秽累。非听法眷属。往恐不必接叙也。僧宗曰。第七王自念罪重。无去心也。宝亮曰。虽闻上六种胜说。犹未敢去也。
尔时空中寻出声言(至)疮蒸毒热但增无损。
案。僧亮曰。证耆婆之言。王罪既重。唯佛能除。故说佛欲涅槃。劝速往也。僧宗曰。第三别也。前外道劝觅邪见师。次耆婆劝也。今其父自劝。令随耆婆语也。宝亮曰。阇世向疑罪重。耻至佛所。其父恐随耶师。今故劝也。智秀曰。此下第三其父以神通之力。劝之令诣佛也。
尔时世尊在双树间(至)至无量劫不入涅槃。
案。宝亮曰。此明如来见阇世之心。自可救之理。言味而求。正为欲从阇世解常故耳。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何故独为阿阇世王。
案。宝亮曰。时人不解此旨。故迦叶致问也。
佛言善男子是大众中(至)是故闷绝自投于地。
案。僧亮曰。圣人现灭。欲以益物。若生定灭之倒。致闷绝之苦者。佛则为之不涅槃也。
善男子如我所言(至)大涅槃经亦不可思议。
案。僧亮曰。释密语也。前四句出所为之事。后二句说涅槃不灭。不应以佛灭故闷绝也。宝亮曰。释时之疑也。非直一人。并为一切未解常者也。智秀曰。此下有七别。明佛放光引王诣佛。佛为说法。灭王罪也。至彼自言其七事。此即第一先唱密语。
尔时世尊大悲导师(至)身疮即愈郁蒸除灭。
案。僧亮曰。所以慈光远至者。王闻父诲。地狱苦报。必受不疑。谓罪不可消。自鄙凶秽。佛不接顾。有此二疑。不敢诣佛。慈光远至。二疑俱释也。僧宗曰。此下第五段也。前言为王住世治其心。虽有其言。未见其实。月爱三昧。始为验也。宝亮曰。先治其身。后治心也。智秀曰。第二放光灭苦也。
王觉疮愈身体清凉(至)先治王身然后及心。
案。僧亮曰。引双树经。称曾闻人说夫劫火。不烧众生。先有三月并照。除众生病。使得修禅上生。月光既出。无病不愈。其时未至。而有妙光。所以喜而问也。答云。应故现光。无定相也。非色非非色。双释真定相也。非青非齐。偏释真也。为度众生者。偏释应也。
王言耆婆如来世尊(至)是故复名月爱三昧。
案。僧亮曰。七子之中。一子遇病。譬凡夫。六子譬六住。慈本缘苦。若重则慈重。初住已离三涂。六住则永离人天。佛则放舍慈也。智秀曰。第二翻正列放光。灭其身苦事也。
王语耆婆我闻如来(至)当有何心往见如来。
案。僧亮曰。虽蒙远光。身病得除。闻此经语。惧不敢往也。将无陷入地者。若违经见佛。恐交致此苦也。我观如来者。向引经语。此以情推也。僧宗曰。虽蒙光照。犹以善恶事隔。且惭愧在颜。不欲去也。
耆婆答言大王譬如渴人(至)而当不蒙慈悲救济。
案。僧亮曰。为阐提说法者。以重况轻。证必济也。兼非王所引之经。若果尚为阐提说法。云何不与恶人坐起耶。
王言耆婆我昔曾闻(至)何故如来而为说法。
案。僧亮曰。如来言不虚设。云何乃为阐提说法。必不然也。宝亮曰。耆婆申佛意。傍为说法。尚为阐提说法。况王非阐提耶。智秀曰。第三王虽蒙光。心犹未达。请耆婆为决。
耆婆答言大王譬如有人(至)语彼医言速疾上车。
案。僧宗曰。此下第六说譬。以慰王劝令去。宝亮曰。为阐提说法。凡有三意。如医治病人。一为除现苦。二遣眷属横苦。三息外人诽谤。合譬如此。可知也。
尔时良医即自思惟(至)如是病者必死不疑。
案。僧亮曰。譬如来为阐提说法。如医审知病者必死。不得不说法。一为病人。二为亲族。诸佛亦尔。不得不说也。
大王世尊亦尔于一阐提辈(至)为一阐提而演说法。
案。僧亮曰。明阐提说法。有二利不虚。前去凡夫诽谤。后明利益阐提。显说法不空也。譬如净人者。喻未来善根也。
王语耆婆若使如来(至)得道之人不入地狱。
案。僧亮曰。冀汝捉持者。惧犯罪增生。入地狱也。智秀曰。第七始从耆婆劝命驾。至佛所去也。僧宗曰。第四翻闻法之机发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四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