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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坛传戒正范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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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宝华山司律沙门 读体 撰

初坛授沙弥戒前请戒忏悔仪

净堂集众第一

凡欲作法。须先结界。若三重界相如法。无诸妨碍。乃能成办一切。所谓律制僧居。必依结界。僧弘律制。岂越於斯。初发心者。来入伽蓝从僧乞戒。应先集僧唱方结界毕。次预请和尚允示日期。即白引礼师。便於净堂集众。次则通启二阿阇黎师。方可入室礼请。结界时。新求戒者。须驱出至眼见耳不闻处。若久行律处所。戒场久定。不须逐期唱方。

(於授沙弥戒前几日。引礼师命净人洒扫法堂。中敷一座。供以香烛。至时令净人鸣楗稚。若无净人。沙弥亦可。其鸣椎额数。依律中僧法。各有常准。今惟集小众。止许三下。余者如律。不复广明。诸求戒者。闻声集已。先以四人住引礼师所。一触礼。至法堂。众求戒者。一齐三拜起立。为首者台掌白云)。

我(某甲)等。今者发心。志求净戒。但尘情久蔽。趋向无繇。惟愿诸引礼师。不倦为人。曲垂导引。

引礼云。

善哉可尔。既汝众等初入律门。仪则未谙。今为汝等通启二师。恭诣方丈礼请和尚。预为开导。伺候临期升座。授汝等沙弥十戒。其众中为首者。出班四人。随我分请二师。余者立定。

(众复齐向引礼师一拜起。分左右而立)。

通启二师第二

若准律制。授沙弥十戒。惟请和尚。与夫羯磨阿阇黎。无有请教授阿阇黎之说。然律制度沙弥授十戒。约有三种。一者年七岁以至十三岁。乃摄驱乌之辈。二者年十四岁以至十九岁。正当应法之俦。三者若年满二十已上。俱属名字。今诸求戒者。年既同於名字。本意受具为僧。故藉沙弥之名位。便增进比丘大戒。苟非教授。威仪莫谙。故须并请。倘有上二种受沙弥戒者。仍遵正制。其请二师下堂去来。彼此勿相混值。以便诫谕初学。

(一引礼将二人徃羯磨师寮。到已。引礼先向师一触礼。起立於左。呼彼二人作礼三拜。师受请已。随至法堂。其请教授师亦尔)。

引礼云。

诸善男子一齐作礼三拜。长跪合掌(引礼代为白云)。

彼(某甲)等欲於来朝。求授沙弥十戒。今请羯磨师少顷同至方丈。启白和尚。大慈曲济。惟愿羯磨师俯垂方便。允鉴愚忱。

羯磨师云。

善男子等。信戒之心难发。而守持之志倍难。汝等既已发心受戒。愿欲清净行持。皆是夙植善因。故今遇此胜会。吾当为汝众等往诣方丈。通启和尚。述诚恳请。授汝沙弥十戒。

引礼云。

一齐起立。闻磬声作礼三拜。分班。

(迎请者送羯磨师归寮。复请教授师。其仪范如上。但白词中。惟改教授二字)。

教授师云。

善男子。信为入道之源。戒乃成善之本。汝等既能厌俗舍家。求受净戒。则源本有据。出世功德。自然发生。必须精勤策励。慎始慎终。斯实难遇之良缘。皆繇多生之善种。吾当为汝等恭诣方丈。通启和尚。述诚恳请。授汝沙弥十戒(作礼亦如是)。

请戒开导第三

按萨婆多毗婆沙论云。凡欲受戒。先与说法。引导开解。意在策发心志。欲人识戒。旨归。今者但以衣钵之相。而全作戒体授受。诚谓执事迷理。殊不知要坚持衣钵之相。正显止作之用。果能内严戒体。染业自然断除。外托衣盂。威仪始得安静。然后性相双具。表里一如。庶定慧可期。梵行可备。故大论云。释子。受禁戒是其性。剃发割截衣是其相。正此谓也。故今於未受沙弥戒前。礼请和尚。预为开示。其正请法仪。复在授受之际。兹不预述也。

(请和尚则用九人。一为首者执香前行。引礼鸣引磬统八人随后。二师又在其末。至方丈已。引礼并请者两立。二师向和尚作礼竟。分立左右。请者作礼三拜。迎和尚至法堂升座。二师先礼和尚三拜。就位)。

引礼云。

上香 复位 一齐向上排班。闻磬声顶礼三拜 长跪 合掌。

羯磨师云。

诸善男子。汝等既发信心。求受净戒。所有乞戒言辞。为首者至诚作白(其为首者白云)。

仰白和尚。慈悲摄受。我弟子(某甲)等。形虽久已出家。愧未沾其戒法。虚名释子。滥厕僧伦。故今匍匐座前。愿垂哀愍。赐我弟子(某甲)等。清净戒品。如法精修。奉教行持。回向三有。下情无任恳祷之至。(引礼云)顶礼一拜。

和尚抚尺云。

原夫在家出家。就里本无二致。得念失念。个中未动纤毫。见闻知觉。无非清净之法身。明暗色空。总是圆融之妙土。斯则人人具足。各各皆然。既非染净之殊。宁有取舍之相。云何於无缚着中更求解脱。叵柰众生迷障。识性昏蒙。将一真之妙体。谬分为物我之躯。以不二之觉场。妄计为自他之宅。缘此绸缪贪爱。恣纵瞋痴。汩没尘劳。轮回莫绝。从迷积迷。不思返照。以苦入苦。永不厌离。故一切诸佛出现世间。悲愍沈沦。拯济斯类。知众生贪欲。多因有家。故示之以远离道而令出家。知众生缠缚皆繇恩爱。故示之以解脱道而令舍爱。故华严经云。若有不识出家法。乐着生死不求脱。是故菩萨舍国财。为之出家求寂静。宝积经云。无有在家。修集无上正觉之道。何以故。在家贪聚。出家舍离。在家人我。出家平等。在家尘垢。出家寂静。在家恶摄。出家善摄。在家没於爱欲淤泥。出家拔於爱欲淤泥。以此则知欲求圣道。先须出家。故我释迦世尊。中天应迹。半夜逾城。策素马以凌空。诣青山而断发。雷音既震。善来初度於五人。法雨才沾。羯磨繁兴於四海。人到於今。咸受其赐。善男子。汝等良因宿植。今遇圣恩。离欲出家。得成僧相。而以好心登坛受戒者。若不知戒中之义为何。是徒有登坛之名。而无受戒之实。一生虚丧。体是白衣。故我於未受戒前。指示汝等沙弥之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四种之义。使汝等心得明了。受授如法。行持有方。不乖律制。所言戒法者。即佛勅舍利弗初度罗睺罗出家。所制十支净戒。二十四门仪则。及十二年中为无事比丘广制学处。兼制沙弥一切随律威仪等是也。言戒体者。即汝等正受戒时。以现前第六意识心。运想三宝归竟之时。徧缘一切情非情境。於此所缘境上。发起誓欲防恶。誓欲修善之功能是也。汝等莫不喜逸而惮劳。厌繁而思简。今既入道初阶。始则修事师之节。次则执僧伽之劳。以至晨昏动定。微细行业。皆依戒而行。故谓之曰戒行。汝等莫不生长於俗谛。形质等同於凡夫。今幸得登戒品。内则具慈和之德。外则着缁缦之衣。又复居止同乎大众。行来皆尚雍容。出世道业。因戒方成。少有所违。即名干犯。故谓之曰戒相。汝等若能信闻而思。思而受持。钦遵律制。护培德本。庶上可契如来以戒摄生之旨。下不愧息染慈济之名。汝等果能至诚领受。如法奉行否。(一齐答云)依教奉行。(和尚云)既能依教奉行。我今差诸引礼。为汝等先请教授阿阇黎。查验衣钵。次请羯磨阿阇黎。为汝等忏洗身心。若衣钵应法。身无障遮。来日登坛授汝等沙弥十戒。而作比丘戒之阶级也。

引礼云。

诸善男子一齐起立 闻磬声礼谢三拜 分班 先迎请者。出班送和尚归方丈。

(二师转下三拜已。同引礼率众送和尚归方丈。复回法堂。再拜二师。拜已。仍将二人送师归寮。次礼谢诸引礼毕。循循而散。以候验衣羯磨)。

验衣钵第四

若论沙弥衣式。按萨婆多毗婆沙论云。沙弥得畜上下二衣。一当安陀会。一当郁多罗僧。令清净入众。及行来时着。又根本部云。沙弥受缦条衣。若年满二十。可授近圆。师为求三衣钵具。所言当者。非同比丘五条衣。一长一短。七条衣。二长一短。割截缝成。如田畦畔。但受持借五七之名。缝成。不用五七之相。其云缦者。谓无文也。至近圆时师所求衣。方是割截条相者。义会律论之制。大抵如斯。然今无论三种沙弥。辄披田相三衣。亦不审起自何时。沿习既远。未能顿革。余从丙戌传戒。渐演毗尼。至甲午冬方始反今崇古。虽然勉行正制。其间犹有方便。若年自七岁以至十九。欲受沙弥戒者。定着缦衣。若年满二十已上。决志登三坛戒者。则非局於单持沙弥行法。莫过渐次升进不躐其阶级也。所以於本界中。权许受持田相二衣。惟不听着僧伽黎耳。是以今授沙弥戒时。三衣少一不得。俟具仪请戒之后。和尚则先令请教授师验明衣钵。次令请羯磨师严净身器。按律中受比丘戒时。差教授师屏处问云。此三衣一钵。是汝自己有否。名之为验衣钵。今於沙弥戒而即验之。似乎太早。但缘时非淳古。人心矫诈者逾多。本为假来衣钵。问之则答言已有。及其受后。仍回各还原主。紊先圣之遗规。欺堂上之清众。苟非预为勘验。则师资之咎。二俱难逭。故今设斯仪。尤为急务。

(和尚开导已。歇息少顷。复鸣楗椎。新求戒者。各持衣钵诣作法所。引礼令众次第而立。将衣钵安置案上。认取本衣位次而立。勿致错乱失仪。二引礼统五人请师。一人执香。四人随后。临堂就座已)。

引礼云。

上香 复位 一齐向上。闻磬声作礼三拜。长跪 合掌(二引礼向上一问讯。复位义手白云)。

善男子。汝等形虽同乎沙弥。心未沾於戒法。既求息慈之律章。宜着出世之法服。故今遵奉和尚差命。为汝等请师查验衣钵。所有言词。各须谛听。

师抚尺云。

夫出家至要。戒行为先。受戒正缘。衣钵为本。良以释子形仪。逈异尘俗。释子心量。不类凡情。三衣若具。乃可表性相以相资。一钵不离。始足寡营求而办道。汝等今者欲求戒品。若无衣钵。从他假借。纵受戒已。亦不得戒。若师知而故与授戒者。则堕非法之中。是以我於未受戒前。一一查验。若汝等正缘备具。出家相成。可谓如法如律。如佛所教。令汝众等皆获清净戒。为真释子(鸣尺一下)。今者现前所有衣钵。是汝众等自己办否。(众答云)是。(师云)既有甚善。但恐其中参杂故破三衣。及紬绫五大上色。今虽祗许沙弥受持二衣。而汝等年岁既皆已满。不久将升宝坛。期圆具足。故须预为查验。莫致临时仓卒。复於所办钵盂。必使合式方持。若初离尘禀戒。便披故破袈裟者。则知求戒之因心不胜。若始厌俗舍家。即觅贵重紬绫者。必是爱好之习气未除。即如大迦叶三衣百补。憍陈如布服五钱。至於衡岳终身艾絮。南山永绝丝罗。而西天东土诸祖。清俭如斯。吾辈庸流。可不仿效。今我出位逐一查明。以便复白和尚。

引礼云。

善男子等一拜而起。各诣自己衣钵之处。候师亲临详验。

(师出位。诸引礼随行。一一详查。设有故破。与夫借贷。及紬绫上色者。师当善言教诲。令生欢喜。如律再办。若循情悔律。则非师模。知法之流。可不慎欤。查讫。师并引礼咸归其位)。

师抚尺云。

我为汝等查验衣钵已。且幸尔等衣钵备具。应法缘成。庶乎净戒可受。今夜当须至诚忏悔。以便来日临坛纳戒。

引礼云。

善男子等一齐排班 闻磬声作礼三拜。起立分班 迎请者。送师归寮。余者立定。

(如常送已。还回衣所。齐谢众引礼师一拜。各各认取自己衣钵。次第持归本堂。引礼末后而去)。

其所验衣钵。为防非法资具。不因亡僧衣钵而成遮也。迩来讹传。谓亡僧衣钵。存者不宜持着。斯皆未习毗尼。不知所以。按律中分亡僧衣物羯磨法云。凡诸比丘。虽依三宝出家。财物必缘僧得。佛法非分。故入二僧。应羯磨分之。若未羯磨前私取。从十方僧得罪。若正羯磨时私取。从现前僧得罪。若是僧集和合。如法白二羯磨与者。谁云不用。既亡衣不用。则冢间死人弃衣。佛令行头陀行者。洗净补衲。作粪扫衣。此意复何消会。良繇亡僧之物。罕见罕闻。遵律羯磨。清净着用。今时每见为弟子者。凡师长命过。所遗衣物。如子承父业。不共众分。殊不知是盗僧物。将为己财。毒药饵人。反谓甘露。诚可悲夫。因举世讹传。故此附辩。

露罪忏悔第五

新戒露罪。事途差殊。称量人法。义准有四。一初始出家。即求受戒。二剃发已久。今方求戒。三出家有年。唯禀五戒。今思进修。更求具戒。四或於在家曾受五戒。及受菩萨优婆塞戒。今复出家乞求大戒。就四种中。临时作法。须分三门。勿得一概雷同。而令药病相乖。人法事三。俱成非也。

审第一种求戒者。若准南山羯磨受十戒法。应问遮难。此则惟问五逆。名为戒障。有即遮摈。律制不容。其四弃根本弑和尚阇黎等。不必通问。何以故。彼初始出家。即求受戒。而三师既未请识。四弃亦未受持。是则无师可弑。无戒可破。唯审五逆。不问七逆也。

审第二种求戒者。所问戒障。虽则不满七逆。而义有六逆。盖以离俗已久。侍师多年。准律当加弑阇黎一问。且律中五种阿阇黎。则剃发师居首。若有干犯。法所不容。理合遮摈。

审第三四两种求戒者。准诸经律。七逆重罪。四弃根本。理应严诘。以彼出家在家曾登戒品。则和尚阇黎人人皆有。四弃根本事事禀持。既不类於前二种人。应当别作一汇审之。

前来四种问法。惟遵律制。但今时非佛世。五浊交争。或间干於国禁。借脱空门。苟非细审严征。何谓法门内护。故今总述其科。别加十恶详问。凡司重任者。尤宜慎之。

其忏悔作法。或当日。或隔宿。若律堂幽静。远於市尘。求戒者少。又无余缘。即在当日。先令审忏。次受戒法。若律堂虽居隐僻。而求戒者多。或集千指。乃至更倍。并有三宝因缘等事。可於隔宿忏悔。来朝受戒。若律堂相邻村城。无论求戒者多寡。但须称量机宜。当日隔宿。随便作法可也。

若隔宿审忏者。入初夜分。於羯磨堂中敷一座。供以香花。复於正座后。侧设一案。俟书记誊录人事。必使灯烛辉煌。光明如昼。香烟馥郁。篆盖若云。藉斯胜境庄严。能令人心悚惕。自然往愆无覆。诸过露呈。於作法时。设有白衣和溷杂入。其为引礼者。当以方便却去。令生欢喜。

(至时鸣椎。集诸求戒者。其请羯磨师仪范。如常。师至堂礼佛升座已。拈香举香赞举)。

引礼云。

上香 迎请者出班。作礼三拜 复位 合掌 汝等随我音声。一齐朗诵大悲神咒。仗此咒力洁净坛场。远诸魔障。

(诵咒之时。切莫缄口偷安。须知人人各有坛场。各有魔障。若不至诚朗诵。则反增其过矣。诵咒毕。举)。

南无甘露王菩萨摩诃萨(三称)

引礼云。

善男子等。一齐向上排班 闻磬声作礼三拜 长跪 合掌 谛听言音。莫余思觉。今者和尚。差我等严净法堂。焚香敷座。恭请(某)律师。为汝众等作审罪忏悔阿阇黎。梵语阿阇黎。此云轨范。亦云正行。轨范者。谓能轨范后学。可仪可法。以修行故。正行者。谓能纠正弟子。直心直行。以趣真故。浣凡躯而成道器。芟爱草以发心华。皆繇此师如律开导。依法忏悔。若无此师净涤三业。助显正因。则佛法大海。望洋而退。幸今值遇。似病逢医。是故至诚。殷勤伸请。请师之语。汝合自陈。恐汝未能。我今教汝。各称法名(众齐称名)。其余言词。皆随我道。

大德。一心念。我弟子(某甲)等。今请大德为审罪忏悔阿阇黎。愿大德为我作审罪忏悔阿阇黎。我依大德故得如法忏悔。慈愍故(如是三请已。三叩首)。

师抚尺云。

夫性体圆明。本无生灭。情尘覆蔽。乃有圣凡。是故急须早觉。得以乘时进修。但入道初门。在乎翻染成净。若染心未断。恶业从生。净念现前。梵行乃立。我今临堂。为尔等忏悔三业。正是翻染成净之法。盖四洲六道。惟南阎浮提人道最胜。质近佛阶。易於修进。幸今得预胜伦。庶几高超有地。窃恐汝等从生以来。於诸有中。或作不善深厚业因。既障出世大道。复乖受戒胜缘。必须净涤瑠璃瓶。方堪盛贮狮子乳。此时忏悔堂前。如杲日丽天。形影莫匿。明镜当台。目眉全彰。汝等各各刳心沥胆。改往从新。可於我前。一一倾诚吐露。若知罪含羞。缄口隐覆者。纵受亦不得戒。何也。繇染净相参。罪福杂糅。於道无益。趣证何从。所言忏悔者。务要具大信力。生大惭愧。故涅盘经云。有二白法。能救众生。一惭。二愧。惭者内自羞耻。愧者发露向人。杂阿含经云。世间若无惭愧二法。违越清净道。向生老病死。是故应生惭愧。深信业果。汝等今则初入律门。不知戒障名相。名相不知。与不问等。故我先遵经律。为汝等分别指陈。汝等一一谛听谛思。觉察有无。少顷。次第出班。如实发露(鸣尺一下)。所言戒障者。即汝众人。从昔以来意根忆持。

五逆。十恶。极重罪业是(此审第一种人之总标。於下释义文中。取有图号数。合此总标文用)。  六逆。十恶。极重罪业是(此审第二种人之总标。於下释义文中。取有尖号数。合此总标文用)。  七逆。十恶。及四种根本重罪是(此审三四两种人之总标。於下释义之中顺文总用。不合号数)。

若有一一犯者。名曰戒障。此乃律制禁遮。不允受戒。纵有因缘许其拔济。仍分机教以应忏门。若是利根上智者。必要深修禅定发本慧照。观身心如幻。能所俱空。了自性真常。诸法不实。一念相应。契如如理。证入无生。此摄慧门为理忏也。非谓尘劳暂歇。便云登解脱场。业性未空。即号入寂灭海。必须理观精莹。实证无生。方得罪花凋谢。若中下机者。必遵大乘方等。熏修忏法。观三轮体空。息六尘缘影。克期进道。一七二七。乃至月年。求见好相。若不见好相。更加苦到。倍增恳诚。或尽其形寿。必以见相为期。此摄定门为事理忏也。非谓身礼心散。应事彰名。岂以数日微善。而免极恶重业。所言(五六七)逆者。逆谓不顺於理。背恩忘德。反加违害。世出世间。法皆难逭。

(下文乃顺列七逆。若审五逆六逆。别取圆尖号数合用之)。

第一出佛身血(○五逆中此居第五△六逆中此居第一)。佛者。乃天中之天。圣中之圣。万德庄严。十号具足。无量劫来为众生故。修行所证无上妙法。慈悲喜舍普济含情。而令三界九有同成觉道。四生六趣永绝轮回。是则须弥可倾。大海可竭。法王恩重。穷劫难酬。若不知恩报德顶戴供养。而反加逆害出佛身血。则罪莫可救。是故佛言。出佛身血名为戒障。此逆准诸经律。通云提婆达多以恶心故。掷石害佛。迸其小片伤佛足指。今相好久已潜辉。忏悔仍存旧问。设有瞋恶心生。毁坏一切佛像。及佛舍利宝塔。并诸大乘经典。罪则同科。亦名极恶。

第二弑父 第三弑母(○五逆中此居第一第二△六逆中此居第二第三)

弑者。谓以下杀上故。父母者乃子之所天。理当竭力孝顺不违其意。冬温夏清。昏定晨省。奉养无方。服劳靡间。聊尽人子之道。少酬生育之恩。岂宜反用恶心瞋心妄加弑害。地藏经云。若有众生不孝父母。或至弑害。当堕无间地狱。是故佛言。弑父弑母名为戒障。第四弑和尚(五逆六逆中皆无此问)。和尚者。此云力生。谓三乘道力。五分法身。皆藉此师威德而生。即得戒之本师也。且於世间父母。惟生色身。恩尚无穷。况乎出世父母。令生戒体。其恩何极。所以佛制弟子侍和尚法。律甚严详。盖繇和尚之恩。至深至广。应当如律承事。而反加瞋心恶心弑害者。是故佛言。弑和尚名为戒障。第五弑阿阇黎。梵语阿阇黎。此云轨范。准律所制。具有五种。皆能轨范后学。纠正修行故。一剃发阿阇黎能令脱俗离尘。厌苦趣於净乐故。二羯磨阿阇黎。能令清净道器。感发戒体故。三教授阿阇黎。能令变化粗浮。威仪整肃故。四依止阿阇黎。能令毗尼通达。善於开遮故(乃至依止一宿者是)。五授经阿阇黎。能令闻熏般若。思修悟入故(乃受受一句经)。此五种阿阇黎。皆有如上恩德。诚出世之良导。真慧命之知识。纵使身心竭力以奉余年。法乳之恩犹未寸报。况反加瞋心恶心而行弑害者。是故佛言。弑阿阇黎名为戒障。

(於七逆中用此文 若明六逆中第四者。可用向下之文。以事义不同。故别列一科)。

第四弑阿阇黎。梵语阿阇黎。此云轨范。今所问者。非谓受戒之羯磨教授二阿阇黎。亦非受戒后之依止阿阇黎也。谓是汝等初始剃发。及授经二种阿阇黎也。然此二种阿阇黎。能令汝等出情爱之深坑。亲近三宝。闻离欲之妙法。了悟一真。如此恩德。不怀上报。反以瞋心恶心而加弑害者。是故佛言。弑阿阇黎名为戒障。

第六破羯磨转法轮僧(○五逆中此居第五△六逆中此居第五)

羯磨者。谓诸清净比丘。一界依栖。六和水乳。同一布萨。同一羯磨。名转净戒法轮。若随方摄化应缘接物。宣演教观如说修行。名转定慧法轮。斯皆出尘道侣。济世智人。司持三学。为法门之梁栋。化利群生。作苦海之舟航。世间若无僧宝。佛法何以弘通。慧命其谁克绍。繇斯毗尼住而正法久住。故令人天增盛。恶趣消除。设使不知归敬请益。反以恶心瞋心而破坏者。是故佛言。破羯磨转法轮僧。名为戒障。

第七弑阿罗汉(○五逆中此居第三△六逆中此居第六)

阿罗汉者。善超诸有。果证无生。说法开万有迷痴。赴缘植众生福慧。能令现前护益。报享当来。不起敬仰难遭之心。反加瞋恶弑害之毒。是故佛言。弑阿罗汉名为戒障。此乃(五六七)逆之名义也(鸣尺一下)。

所言十恶者。恶即不善。繇众生迷真逐妄。计度识情。触境乖违。动止缠缚。於三业中造十恶罪。集因深厚能招当来苦报故。

第一杀恶

杀者。谓自杀。亦教他杀。一切众生。皆以识息暖三为其命根。此三不散。谓之命存。此三若离。谓之命断。若於同类众生中。或因怨雠结恨以行杀。若於异类众生中。或因贪味颐养以行杀。如此伤慈兴害。而故断众生物命者。则非合上圣济生之德。有损自己同体之仁。是故名为第一杀恶。

第二盗恶

盗者。谓窃取他人财物。盖人世资生之缘。名为外命。然此财物有居家出家之不同。居家物者。或是父母宗亲。或是檀护相知。及以非亲非识等。凡是他物。属於有主者。俱不得盗取。出家物者。或是佛法物。或是众僧物。佛法物者。谓雕刻香像。绘塑金容。印造藏典。书写经文。其中一切庄严等物是。众僧物者。准南山事钞。类分四种。一常住常住物。谓众僧厨库寺舍。一切花果树木。园林仆畜等。不通余界。但得受用。不听分卖。故重言常住常住。二十方常住物。如供僧常食。体通十方。随时受用。唯局木处。三现前僧物。谓僧得施之物。唯施此处现前。不通十方僧故。四十方现前僧物。如亡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等。五众轻物。虽十方现前。各有其分。若羯磨分毕。后来绝望。须知三宝财物。皆出信施。彼求当来乐报。故植今世福田。因果一错。业果归身。况复窃取以为己有。是故名为第二盗恶。

第三淫恶

淫者。谓淫泆。乃世间最猥媟事。然一切众生轮回生死。此为根本。或於六亲男女。及非亲男女边而行不净。或破他梵行。乃至污僧伽蓝。或侵凌贞洁。玷彼清名。繇斯自堕无间。备婴诸苦。是故名为第三淫恶。

第四妄语恶

妄语者。谓构造虚言。欲人取信。然妄语有大小之别。大妄语者。谓未得言得。未证言证。以贪图名利。显异惑众。故成大妄语也。小妄语者。谓不见言见。见言不见。闻言不闻。不闻言闻。以慢习矫诈。轻侮前人。则成小妄语也。如此自欺欺他。谄曲不直。是故名为第四妄语恶。

第五两舌恶

两舌者。谓宣传彼此。斗构是非。或因怀隙报私。或因障他胜己。则与两处挑唆。明誉暗害。使其上下乖诤。离间亲缘。怨无控诉。自德全亏。是故名为第五两舌恶。

第六恶口恶

恶口者。谓出言粗犷。取辱於人。或因贪欲不遂。或因戏谑生瞋。晦昧纲常。丧失伦理。尊卑不逊。任意毁呰。触他不乐。快畅自心。是故名为第六恶口恶。

第七绮语恶

绮语者。谓乖真背理。巧饰言辞。或因矜己才能。随情衒惑。或因坏他名德。逞口鼓簧。令人视听。增其情识。荡其心志。是故名为第七绮语恶。

第八贪欲恶

贪欲者。谓适意爱染。念无休息。居家者则以功名富贵。巧计恣求。出家者。则以利养名闻。自甘邪命。於顺情境上取足无期。闻惠济则吝於秋毫。见乐着则黏於胶漆。种种追求。不畏业苦。是故名为第八贪欲恶。

第九瞋恚恶

瞋恚者。谓事与心乖。纵恣恶性。或因居家名利财产。求而不遂。起诸恚恨。或於出家四事资缘。难从希望。便发瞋心。经云。菩萨起一瞋心。即开百万种障门。是故名为第九瞋恚恶。

第十邪见恶

邪见者。谓愚痴无正慧。知见多偏僻。繇不了苦集灭道四谛之法。而妄计有无常断之见。拨无染净因果。毁灭出世善根。正信灰然。邪心炽盛。如此方天主白莲。无为观指闻香等教。自盲盲人。皆堕坑堑。生则华报王刑。死则果婴地狱。千佛出世不通忏悔。是故名为第十邪见恶。此乃十恶之名义也。

(若审第一二两种求戒者。不必问下四种根本。直接后文云。善男子等。今既普听我语云云。若审第三四两种求戒者。当问四根本。 鸣尺云)。

所言四种根本者。汝等或於居家时。曾受优婆塞之五戒。及菩萨六重二十八轻戒。或於剃发后。曾受五支净戒。但其中前之杀盗淫及大妄语四种禁戒者。乃是沙弥十戒。比丘具足戒。菩萨三聚大戒之根本。若授受之后。不固守持。随犯一戒。更不得再受十戒具足戒。并菩萨大戒。然此杀盗淫妄之罪。较前十恶中之杀盗淫妄。苦报倍更增剧。以破佛净戒故。(鸣尺云)。

善男子等。今既普听我语。各各了知。如上诸恶业中随有所犯。向我倾心吐露。纤毫不得覆隐。若少有瑕疵。仍是戒障。譬如洗浣故衣。必要本体洁白。垢腻尽净。方堪受新染色。我今逐一问汝。汝等次第出班。一一实答(鸣尺一下)。

引礼云。

诸善男子。一齐起立。闻磬声作礼三拜 分班两立。

(若众多者。令三人一齐发露。少则一人次第发露其为师者勿以久坐生疲。应事忽略。必也诲人不倦。慈教谆谆。其为引礼者。既辅法门。为人加已。亦勿辞劳。众分立竟。先从首班。三人向师一行立定)。

引礼云。

善男子。闻磬声作礼三拜(若众多一拜亦可)长跪 合掌汝等三业至诚。随我音声。称。

南无十方常住三宝(三称)各称自己法名(称已)。

师抚尺云。

善男子。我今先问汝。

五逆戒障。次问汝十恶重业(审第一种问此)。  六逆戒障。次问汝十恶重业(审第二种问此)。  七逆戒障。次问汝十恶重业。及四种根本(审第三四两种问此)。

(下文总列七逆。若审五逆六逆者。照上圆尖号用之)。

(○五逆中出佛身血居第五△六逆中出佛身血居第一) 鸣尺云。

第一汝曾出佛身血否。

(有则言有。无则言无。傍人不得教答有无。由恐临问不知是以前来一一详细指示。今当自言。不须教答。下皆同此)。

善男子。当知释迦如来。正法千年已过。像法千年亦过。此乃末法万年时。又过六百余年矣。虽无出佛身血者。然有雕绘铸塑之圣容。及佛舍利之塔庙。大乘实相般若。了义圆顿经文。曾以瞋心恶心而毁坏者。则与此罪同科。汝曾有否(有无如实再答)。

(○五逆中弑父居第一。弑母居第二△六逆中弑父居第二。弑母居第三)。

第二汝曾弑父否(如前实答)。

第三汝曾弑母否(如前实答)。

(人有三父八母。必是生身者。方名逆罪。余虽非逆。亦并摄在杀恶中问)。

第四汝曾弑和尚否(如前实答 此问惟七逆所摄。五逆六逆中无)。

(△六逆中弑阿阇黎居第四)。

第五汝曾弑阿阇黎否(如前实答)。

(此中如上所明五种阿阇黎。更有五戒阿阇黎。如於在家时曾受八关斋戒者。则有八戒阿阇黎。随彼曾受何戒。则问何等阿阇黎)。

(○五逆中破羯磨转法轮僧居第四△六逆中破羯磨转法轮僧居第五)。

第六汝曾破羯磨转法轮僧否(如前实答)。

(此一问中。有二种。一谓破僧伦。二谓破羯磨僧。有处云破和合僧。其云和合僧者。乃总摄斯二种。以破则不和。和则不破。今言破者。谓乖背六和之道也。佛言。破和合僧有二。一妄语。二相似语。或羯磨。或行筹。若破僧伦下至九人。一人自称作佛。必要男子方能。界内界外尽可破坏。其所破者。是俗谛僧。局在南阎浮提。犯逆罪偷兰遮不可忏 若破羯磨僧。下至八人。不自称作佛。女人亦能。要在界内别作羯磨布萨。其所破者。亦破第一义谛僧。通三天下。犯非逆罪偷兰遮可忏。然云破僧伦。亦提婆达多事。今无此罪。其破羯磨僧者。容或有之)。

(○五逆中弑阿罗汉居第三△六逆中弑阿罗汉居第六)。

第七汝曾弑阿罗汉否(如前实答)。

此(六五七)逆既无。更有十恶今当问汝(鸣尺一下云)。

第一汝曾杀害同类中男女等命否(如前实答)。

汝曾杀害异类中一切畜生物命否(如前实答)。

(此中审者。若在家时。曾断人命。有干国禁。关系法门等重事者。应须遮之。然此问中必须详究其致。勿忽草草。下盗恶重者以类此。若断畜生命等。但须殷重悔过。不类遮障 若出家已。虽未受戒。然於行杀。必不可为。若断人命。定当遮摈。若断畜生命。令作忏悔 若在家出家。於受戒后有犯此条。则摄四根本中分别轻重。问。杀之轻重。既摄四根本中。此处何繁别审。答。为足成十恶故。为不乱法数故。若总摄四根本中问。则十恶法数既缺。而未受戒者。更置之何问)。

第二汝曾盗取世俗一切有主物否(有无实答)。

汝曾盗佛法僧三宝财物否(有无实答)。

(此中审者。若未出家。同党劫盗官民等重物者。此则国法难容。佛律不收。若盗取三宝物者。准善生经七种戒障中。盗现前僧物。亦当遮之 若出家来未受戒时。盗取世俗有主重物。及三宝一切等物者。是不畏王法。不信因果。不怖地狱。非真道器。亦应当遮。 若在家出家。受戒后有此事者。摄后四根本中)。

第三汝曾於六亲男女。及非亲男女边行淫否(有无实答)。

汝曾破他梵行。污清净僧伽蓝否(有无实答)。

(此中审者。若未出家时。於父六亲谓伯叔兄弟子孙。母六亲谓姑姨姊妹女孙等边行淫。或破净行比丘尼戒。此二准善生经七种戒障中。於六亲所行淫。污比丘尼。应当遮之 若出家已。虽未受戒。然於此事必不可为。或从亲与非亲边。一切男女行此不净。乃至污僧伽蓝者。亦当遮之 若在家出家。受戒后有此不净事者。摄后四根本中)。

第四汝曾妄言自称得禅。得定得通否(有无实答)。

汝剃发后共僧住止。自未受戒。诈称比丘。与众僧一处同布萨。同羯磨。同利养。受人恭敬礼拜否(有无实答)。

(此中审者。若未出家时。妄言悟道。欺诳贤圣。轻视沙门。今虽出家。非真实法器。亦难受戒。理应遮之 若已出家。未沾戒品。诈称比丘。同众布萨羯磨。均享利养。未曾悟道。妄言悟道。若但一次。或可开除。若恒常欺诳一切者。亦遮摈之 若在家出家。受戒后。犯此事者。摄后四根本中)。

第五汝曾传送是非。挑唆彼此。离间恩爱损他产业。令人愁苦不得安乐否(有无实答)。

汝剃发后。与众同居。曾斗构两头。令上下不和否(有无实答)。

(此中审者。若在家时。曾作离间斗构等语。有干人命。令彼抱怨终身。负屈无伸者。宜当遮之。若能改徃知非。生大惭愧。苦切哀恳。亦可容受 若出家已。无论向彼道俗。作此两舌语。令他不和。有系人命身家者。亦当遮之。必须至诚恳责。去其恶习。更不复作者。方可许受)。

第六汝曾忤慢一切。毁呰上下。出言粗犷。令人受辱怀恼否(有无实答)。

(此中审者。无论在家出家时。凡作此恶口语者。当以方便开导。苦切劝勉。令彼知非改过。能恒起慈忍心。更不作恶口业者。方许受戒)。

第七汝曾虚架言辞。巧用文字。背真逆理。以无德者。庄饰有德。於有德者。贬斥无德。诳惑他人。令彼失於正智。增长邪见否(有无实答)。

(此中审者。无论在家出家。受戒与未受戒。曾作此等丧德败伦。干系国政。有碍法门者。不得受戒。以护世谛讥诃。保全僧伦尊德故。若能誓不更作。苦心进道者。似可容之受戒)。

第八汝曾於顺情境上。种种乐着。心无厌舍。但欲己得。不顾损他。毫无惠济。丧失仁慈。乃至不供父母师长上下眷属否(有无实答)。

(此中审者。凡出家人。必先空诸所有。息灭攀缘。苟或贪得无厌。难满难养。则尘累羁縻。於道悬绝。但今法末。僧多同俗。己业不办。溺於世缘。故先令其惭愧知足。然后持戒可保。且戒乃正顺解脱之本。倘於诸境不能解脱者。而於白业何从。故不可易与之受戒。令洗前心。庶植道种)。

第九汝曾於违情境上多起忿恚。瞋恼自他。诅咒神明。怨黩天地。骂詈父母师长否(有无实答)。

(比中审者。凡出家人。必须摄护自心。多修忍度。纵有违情境界。当自折伏。一有逆境现前。便鼓荡瞋火。或诅咒神明。或怨黩天地。乃至骂詈父母师长。俗谛中人。尚犯刑禁出家修道。岂得容此无知瞋恼之事乎。故须鞫问)。

第十汝曾亲近邪师。从习邪教。宣卷唱偈。观指闻香。谬解谛理。盲引诸人为师为弟。自陷陷人否(有无实答)。

(此中审者。凡是出家之人。先须明识四谛四果。后依八正道中修行。方能远离邪僻虚伪之法。若邪见不除。净戒难受。设受戒已。恐作破内外道。故於未受戒前。更加审察。若有其人。必用恶辣钳锤。拔断邪根。令坚正信。然后与之授受。如犹豫两楹。信力不定者。仍须遮之。以保重法门。选释正信。迩来愚邪炽盛。尤宜严审)。

善男子。七逆十恶既无。四种根本应问。

(若审第三四两种。方问四根本。如下文所言 若审第一二两种。不必用此。及下文杀盗淫妄四戒。即结云)。

善男子。上来所问戒障十恶。既无犯者名为净器。作礼而起(引礼令一拜起已出坛。又呼第二班进)。

第一杀戒有犯否(有无实答)。

(此中若断同类命者。名破根本。不容再受。若杀而命不断者。准律治之。不名破根本。若故断异类命者。令作应忏突吉罗悔过。若断而未死。亦突吉罗罪。若心无杀机。倐尔误伤者。作责心突吉罗悔过。后莫更作 若在家时。受菩萨优婆塞六重二十八轻戒者。不论同类非同类。凡起瞋恶之心断彼命者。皆名破根本。广如大乘十二门分别玄义说)。

第二盗戒有犯否(有无实答)。

(此中若盗五钱。名破根本。不容再受。若减五钱。乃至一钱者。令作应忏突吉罗悔过。若盗过五钱。按钱定罪。俱难容忏。广如大乘十二门分别玄义中详明)。

第三淫戒有犯否(有无实答)。

(此中出家五众。全断淫欲。在家二众。惟断邪淫。於己妻妾。复制非时非处。非时者。或在日中。或六斋八王。年三月斋。或自妻娠妊产后等。非处者除大小便道及口中。若见机许开。唯是在家菩萨。出家决无听允。凡七众受戒者。作此不净行。俱名破根本。若无乐心。作不成者。准律治之。不名破根本。广如大乘十二门分别玄义中说)。

第四妄语戒有犯否(有无实答)。

(此中若自称言我得上人法。得禅。得定。得果。天龙鬼神俱来供养等。向前人说时。语言了了。名破根本。若说而不了了。容有开除。广如大乘十二门分别玄义中说)。

善男子。上来所问戒障十恶。及四种根本既无犯者。名为净器。起立而退。

引礼云。

一齐起立。闻磬声作礼三拜(若众多一拜亦可)。出堂上殿礼佛。候鸣楗椎。同众入堂忏悔回向(彼等作礼去已。复呼云)。

第二班出众发露忏悔。

(如是班数若干。次第审毕。鸣楗椎三下。诸求戒者。徐徐入堂。如前分列)。

引礼云。

一齐向上排班 闻磬声作礼三拜 长跪 合掌。

师抚尺云。

善男子。汝等时间。已於我所各各陈说往愆。当思忏悔堂中。伽蓝地上三宝光临。万神镇护。五眼圆见。六通共知。倘有余愆未泻。不妨披心露胆向我更说。如浣故衣。虽去垢迹。必须洗而再洗。方堪易受染色。是故我今再问。汝等再答。果无则是真净法器。有则戒品难登(鸣尺一下)汝等各各说罪已竟否(有无实答)。

(於中或有先忘后忆者。答云未说竟 师鸣尺问云 汝有何事未曾说竟。今当向我直言 准前五逆六逆七逆三科中。应机详审。以定轻重可知 书记所录人名罪事之册。离位至师座前。一问讯呈上。若轻者即座称量开除。若重者呈上和尚。或者应机巧济。遵依大乘方等作法未知)。

善男子。汝等发露虽竟。但是现生所作所为者。然从无始以来。未识佛时。未闻法时。未遇僧时。受无量之身形。造无量之罪业。识情昏惑不觉不知。唯有诸佛菩萨。彻知彻见。罪恶多少。若轻若重。今向十方三宝。渴仰翘勤。至心作观。随我音声。重伸忏悔。各称法名(众称名已)。

师举偈云(众和礼)。

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繇无始贪瞋痴一切罪障皆从身语意之所生今对佛前求忏悔一切罪根皆

(诸受戒法中。通用此四句偈。忏悔无始罪愆。非是草草举和而已。为师者。当起大悲拔苦之心。求忏者。必具深信惭愧之念。举此一声。音彻恒沙佛剎。运此一念。形徧诸佛座前。然我身不往。诸佛不来。感应道交。能所俱寂。更愿以此忏悔功德。普与法界一切众生。同消业障。共脱苦沦。如是举和。名普贤愿行真忏悔也)。

忏悔功德殊胜行  无边胜福皆回向  普愿沈溺诸有情  速往无量光佛剎  十方三世一切佛  一切菩萨摩诃萨  摩诃般若波罗蜜

上来发露忏悔已竟。各宜静其心虑。办其衣钵。并律中当学经书一一觅请。恭候和尚明晨升座。乞受沙弥十戒。汝等各各能依教奉行否。(答)依教奉行。

(其间审问。若无重遮者。如常下座。若有干犯重遮者。师当对众语之云)。

今众中(某某)有犯重遮。此之极重罪障。律中佛制森严。吾所不敢擅专。明晨呈白和尚。会同师僧上座。若堪提拔者。准教应机。和尚自有方便。若不堪提拔者。纵诸佛出世。亦难救济。须发深大惭愧。不可忽为泛常。汝且随众暂退。

引礼云。

一齐起立 闻磬声礼谢三拜 分班。

迎请者送师归寮。

(送师归寮已。还至羯磨堂中。其新求戒者。普谢诸引礼书记师三拜。以酬佐助作法。成就忏悔之功。引礼统众上殿。教彼通宵礼佛。各禀虔诚。勿生懈惓)。

呈罪称量第六

(若审问中有犯重者。次早诸引礼会同书记。先於各堂查明人数若干。呼至一处。彼等向诸引礼。及书记师一触礼。起立一旁)。

引礼云。

昨夜羯磨堂中审问。已将汝等所发露者。登记於册。但此事极重。我今先引汝等往羯磨师寮。乞求垂悯。同诣方丈。呈白和尚。汝等可随我去。

(发露者。随引礼书记至羯磨寮如常作礼。口自伸请。恳求作法救拔)。

羯磨师云。

汝等自陈过。罪可谓知惭愧者。然则善恶繇心。罪福自受。幸汝觉察其非。或可方便救济。又况汝哀求至诚。我今何忍坐视。汝且随我同诣方丈。其诸可否。听凭和尚教命。

(闻已一拜而起。即随师等同徃方丈。引礼安彼有事者立候门外。先通知侍者传白和尚。和尚出方丈升座。羯磨师向上一触礼。次引礼书记同作礼三拜。呈上罪册。和尚展看。即差侍者请诸阇黎。及各堂首领至方丈已。同礼和尚三拜。分列两序。引礼唤外有事者进。至座前如常顶礼。合掌长跪)。

和尚抚尺云。

汝等虽发好心。乞求戒法。柰何造作重罪。污秽道器。律制森严。人情难允。若果能具大惭愧。发大道心者。吾今会同知律师僧。遵依大乘方等忏法。格外拔济。按三千诸佛名经中。佛言。若有众生。欲除灭四种禁罪。欲得忏悔五逆十恶。欲得除灭无根谤法极重之罪。当勤礼敬五十三佛名号。及三千诸佛万德洪名。良以诸佛。称三界大师。四生慈父。无苦不救。无乐不与。众生但有一毫之善。佛即垂手拯拔。其礼忏时。必要洗浣身衣。虔备香烛。或一七乃至七七。求见好相。若睹好相。光华瑞现。则知罪灭无疑。仍是清净道器。设若礼忏时中。或心不端一。或仪不虔恭。不信罪福。不怖地狱者。佛慈虽普。应感难交。如月朗中天。浊水不现。莫如之何(鸣尺一下)。汝能如是依教奉行否。(答)能依教奉行。(和尚向两序议云)诸大德。今准方等教法。与彼忏悔可否。(众齐答云 )可尔。(和尚云)既诸大德。同心称量。皆云可尔者。本堂引礼为彼择处安之。便於至诚摄心礼忏。礼忏若竟。再来复白。

(引礼如常教彼作礼。仍於门旁立定。诸阇黎师向上礼拜已。俟和尚入室。然后各散。引礼将彼各处礼谢。即安顿於某佛像前礼忏。若忏礼竟。先白本堂引礼师。或见好相。或言不见。次引礼方导至羯磨师寮。亦如是白。遂引徃各堂礼请大众。俱集方丈。集已将礼忏者。立於门外。候和尚出室升座已。大众作礼三拜。引礼呼彼进。如常顶礼三拜。合掌。长跪。和尚凭众详问。彼礼忏中。曾见好相未。若答曾见者。仍准经中。见相之由。察其可否。若谛实者。即许受戒。若语言相似者。及云不见好相者。和尚盥手焚香。亲书三阄。一云许受。一云再忏。一云不许。和尚统众上殿。将三阄供之佛前。和尚拈香。顶礼默祷云)。

仰白十方法界。大觉世尊。一切菩萨。今有(某)省(某)郡(某甲)发心。於我比丘(某甲)所。乞受净戒。彼於现身作极恶业(干犯某重遮毁破某禁戒)。我比丘(某甲)不敢故违律制。擅许受戒。曾遵大乘方等。令彼顶礼诸佛洪名。称扬万德圣号。求见好相。彼礼已竟。相好未睹。或恐障深信浮。三业不虔。今向诸佛菩萨前。代为恳祷。惟愿不舍众生。慈悲摄受。令彼道器清净。罪业消除。得禀戒法。如律修行。并具一切毁破禁戒。作诸恶业有情。同入如来毗尼海中。具足断德。圆满法身。今以三阄为准。圣鉴无私。重恳哀怜。乞垂慈摄。

(和尚如是运想默祷。作礼三拜。次大众亦如是发大悲拔苦心。默礼三拜。此乃普贤行门法仪。勿作随众之想。大众礼毕两立。引礼呼求忏者进。教令至诚发愿。作观运心。普礼法界常住三宝。三拜。跪下。於佛前随手拈一阄。舒开众见。若拈得许受者。即令同众受戒。若拈得再忏者。仍去如法礼忏。忏竟即与受戒。不须再拈阄矣。若拈得不许者。仍须礼忏。重增苦到。不限期数。必以拈得许受为定。如是一次。二次。乃至数十次。一一如上集众作法。而佛制断不循情。若最初审忏泛常。受后岂能坚守。故今仪中重沓作法。勿厌其繁琐。无非令其师资清净。自他获益。以树末运之光明戒幢。而澄清毗尼法海也)。

三坛传戒正范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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