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钗底结局,八十回中都没有写到,已有上篇这样的揣测。独秦氏死于第十三回,尚在八十回之上半部,所以不能加入上篇中去说明。她底结局既被作者明白地写出,似乎没有再申说底必要。但本书写秦氏之死,最为隐曲,最可疑惑,须得细细解析一下方才明白;若没有这层解析工夫,第十三至第十五这三回书便很不容易读。因为有这个需要,所以我把这题列为专篇,作为《八十回后的红楼梦》一文底附录。
这个题目,我曾和颉刚详细讨论过。现在把几次来往的信札,择有关系的录出,使读者一览之后便可了然。问答本是议论文底一种体裁,我们既有很好的实际问答,便无须改头换面,反增添许多麻烦。平常的论文总是平铺实叙的,问答体是反复追求的,最便于充份表现全部的意想。所以我写这篇文的方法,虽然是躲懒,却并非全无意义的躲懒。这是我懒人底一种辩解。
我对于秦可卿之死本有意见,平空却想不起去作有系统的讨论。恰好颉刚于十年六月二十四日来信,对于此事表示很深的疑惑。他说:
“《晶报》上《红楼佚话》,说有人见书中的焙茗,据他说,秦可卿是与贾珍私通,被婢撞见,羞愤自缢死的。我当时以为是想象的话,日前看册子,始知此说有因。册子上画一座高楼,上有美人悬梁自尽,其判云:‘情天情海幻情身,……’历来评者也都不能解说,只说:‘第十一幅是秦氏,鸳鸯其替身也。’(护花主人评)又说:‘词是秦氏,画是鸳鸯,此幅不解其命意之所在。’(眉批)然鸳鸯自缢,是出于高鹗底续作。高鹗所以写鸳鸯寻死时,秦氏作缢鬼状领导上吊的缘故,正是要圆满册子上的一诗一画。后来的人读了高氏续作,便说此幅是二人拼合而成。其实册子以‘又副’属婢,‘副’属妾,‘正’属小姐奶奶,是很明白的,鸳鸯决不会入正册。(平案:又副属婢是确的;至于副属妾却不甚确,虽明文只见一香菱,但我疑心李纹李绮宝琴都应入此册中。)若说可卿果是自缢的罢,原文中写可卿的死状,又最是明白。作者若要点明此事,何必把他的病症这等详写?这真是一桩疑案。……这可卿册子一案可难说了,因为他的结果早在原文内写出,无待补作者底增改迁就了。我们若是学今文学家的办法,凡逢到抵牾不安的地方,都说是刘歆伪托,倒也罢了,偏偏又觉得他过于武断,不肯用一网打尽的法子。如之奈何?”
他这纯怀疑的态度,却大可以启发我讨论这问题的兴趣。我在同月三十日复他一信上面说:
“从册子看,可卿确是自缢,毫无疑义。我最初看《红楼梦》也中了批语底毒,相信是秦鸳二人合册。后来在欧游途中,孟真说,就是秦氏,何关鸳鸯。我才因此恍然大悟,自悔其谬。这段趣事想你尚不知道。高鹗所以写鸳鸯缢死由秦氏引导的缘故,即因为他看原文太晦了,所以更明点一下,提醒读者,知可卿确是吊死而非病死。即因此可以知道兰墅所见之本,亦是与我们所看一样:我们觉得疑暗的地方,高君也正如此。我现在可以断定秦氏确是缢死。至于你底疑惑,我试试去解说:
(1)本书写可卿之死,并不定是病死。她虽有病,但不必死于病。这是最宜注意。秦氏之死不由于病,有数据焉。
(a)死时在夜分,且但从荣府中闻丧写起,未有一笔明写死者如何光景,如何死法?可疑一。
(b)第十三回说:‘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闷,都有些疑心。’下夹注云:‘久病之人,后事已备,其死乃在意中,有何闷可纳?又有何疑?一本作“都有些伤心”,非是。’此段夹注颇为精当。‘纳闷’‘疑心’,皆是线索。现新本(亚东本)却作‘伤心’。我家本有一部《金玉缘》本的书,我记得是作‘疑心’,今天要写这信时,查那本时正作:‘疑心’。要晓得‘有些疑心’正与‘纳闷’成文;若说‘有些伤心’,不但文理不贯,且下文说‘莫不悲号痛哭’,而此曰‘有些伤心’,岂非驴唇不对马嘴?此等文章岂复成为文理?真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c)第十回张先生说:‘今年一冬是不相干的,过了春分便可望痊愈了。’第十一回秦氏说:‘好不好,春天就知道了。’则秦氏患的是痨症,一时决不致就死。而现在可卿之死却在冬底,则非由病可知。(虽未明写,然看凤姐闻凶讯时底光景,确是冬天。)她底死本不奇,本无可以疑心纳闷之处,所以使人如此者,乃因死得太骤耳。
(d)秦氏死后种种光景,皆可作她自缢而死底旁证。今姑略举数事:
(1)‘宝玉听秦氏死,只觉心中似戳了一刀,不觉哇的一声,直奔出一口血来。’若秦氏久病待死,宝玉应当渐渐伤心,决不致于急火攻心,骤然吐血。宝玉所以如此,正因秦氏暴死,惊哀疑三者兼之:惊因于骤死,哀缘于情重,疑则疑其死之故,或缘与己合而毕其命。故一则曰‘心中似戳了一刀’,二则曰‘哇的一声’,三则曰‘痛哭一番’。此等写法,似隐而亦显。(同回写凤姐听到消息,吓的一身冷汗,出了一回神,亦是一种暗写法。)
(2)写贾珍之哀毁逾恒,如丧考妣,又写贾珍备办丧礼之隆重奢华,皆是冷笔峭笔侧笔,非同他小说喜铺排热闹比也。贾珍如此,宝玉如此,秦氏之为人可知,而其致死之因与其死法亦可知。(有人说,《红楼梦》写那时的贾珍,简直是个杖期夫。此言亦颇有趣。)
(3)秦氏死时,尤氏正犯胃痛旧症睡在床上,是一线索。似可卿未死之前或方死之后,贾珍与尤氏必有口角勃(奚谷)之事。且前数回写尤氏甚爱可卿,而此回可卿死后独无一笔写尤氏之悲伤,专描摹贾珍一人,则其间必有秘事焉,特故意隐而不发,使吾人纳闷耳。
(4)我从你来信引《红楼佚话》底说话,在本书寻着一个大线索,而愈了然于秦氏决不得其死。第十三回(前所引的话都见于此回)有一段最奇怪而又不通的文章,我平常看来看去,不知命意所在,只觉其可怪可笑而已。到今天才恍然有悟。今全引如下:
‘忽又听见秦氏之丫环,名唤瑞珠的,见秦氏死了,也触柱而亡。此事可罕,合族都称叹。(夹注云,称叹绝倒。)贾珍遂以孙女之礼殡殓之,一并停灵于会芳园之登仙阁。又有小丫环名宝珠的,因秦氏无出,愿为义女,……贾珍甚喜,……从此皆呼宝珠为小姐。’
这段文字怪便怪到极处,不通也不通到极处;但现在考较去,实是细密深刻到极处。从前人说《春秋》是断烂朝报,因为不知《春秋》笔削之故。《红楼梦》若一眼看去,何尝有些地方不是断而且烂。所以《红楼梦》底叙事法,亦为读是书之锁钥,特凭空悬揣,颇难得其条贯耳。
《红楼佚话》上说:‘秦可卿与贾珍私通,被婢撞见,羞愤自缢死的。’此话甚确。何以确?由本书证之。所谓婢者,即是宝珠和瑞珠两个人。瑞珠之死想因是闻了大祸,恐不得了,故触柱而死。且原文云‘也触柱而亡’,似上文若有人曾触柱而亡者然,此真怪事。其实悬梁触柱皆不得其死,故曰‘也’也。宝珠似亦是闯祸之人,特她没死,故愿为可卿义女,以明其心迹,以取媚求容于贾珍;珍本怀鬼胎,惧其泄言而露丑,故因而奖许之,使人呼之曰小姐云尔。且下文凡写宝珠之事莫不与此相通。第十四回说,‘宝珠自行未嫁女之礼,引丧驾灵,十分哀苦。’第十五回说,‘宝珠执意不肯回家,贾珍只得另派妇女相伴。’按上文绝无宝珠与秦氏,主仆如何相得,何以可卿死而宝珠十分哀苦?一可怪也。贾氏名门大族,即秦氏无出,何可以婢为义女?宝珠何得而请之,贾珍又何爱于此,何乐于此,而遽行许之?勉强许之已不通,乃曰‘甚喜’,何喜之有?二可怪也。秦氏停灵于寺,即令宝珠为其亲女,亦卒哭而返为已足,何以执意不肯回家?观贾珍许其留寺,则知宝珠不肯回家,乃自明其不泄,希贾珍之优容也。秦氏二婢,一死一去,而中媾(无女旁)之羞于是得掩。我以前颇怪宝珠留寺之后杳无结果,似为费笔。不知其事在上文,不在下文。宝珠留寺不返,而秦氏致死之因已定,再行写去,直词费耳。
(2)依弟愚见,从各方面推较,可卿是自缢无疑。现尚有一问题待决,即何以用笔如是隐微幽曲?此颇难说,姑综观前后以说明之。
可卿之在十二钗,占重要之位置;故首以钗黛,而终之以可卿。第五回太虚幻境中之可卿,‘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则可卿直兼二人之长矣,故乳名‘兼美’。宝玉之意中人是黛,而其配为钗,至可卿则兼之,故曰‘许配与汝’,‘即可成姻’,‘未免有儿女之事’,‘柔情缱绻,软语温存,与可卿难解难分’。此等写法,明为钗黛作一合影。
但虽如此,秦氏实贾蓉之妻而宝玉之侄媳妇,若依事全写,不太芜秽笔墨乎?且此书所写既系作者,尤不能无所讳隐。故既托之以梦,使若虚设然;又在第六回题曰‘贾宝玉初试云雨情’,以掩其迹。其实当日已是再试。初者何?讳词也。故护花主人评曰:‘秦氏房中是宝玉初试云雨,与袭人偷试却是重演,读者勿被瞒过。’
宝玉与秦氏之事须如此暗写,推之贾珍可卿事亦然。若明写缢死,自不得不写其因;写其因,不得不暴其丑。而此则非作者所愿。但完全改易事迹致失,亦非作者之意。故处处旁敲侧击以明之,使作者不明言而读者于言外得求其言外微音。全书最明白之处则在册子中画出可卿自缢,以后影影绰绰之处,得此关键无不毕解。吾兄致疑于其病,不知秦氏系暴卒,而痨病无骤死之法。细写病情,正以明秦氏之非由病死。况以下线索尚历历可寻乎?
从这里我因此推想高鹗所见之本和现在我们所见的是差不多。他从册子上晓得秦氏自缢,但他亦以为书中写秦氏之死太晦了,所以在鸳鸯死时重提可卿使作引导。可卿并不得与鸳鸯合传,而可卿缢死则以鸳鸯之死而更显。我们现在很信可卿是缢死,亦未始不是以前不分别读《红楼梦》时,由鸳鸯之死推今的。兰墅于此点显明雪芹之意,亦颇有功。特苟细细读去,不藉续书亦正可了了。为我辈中人以下说法,则高作颇有用处。
第十三、十四、十五三回书,最多怪笔,我以前很读不通,现在却豁然了。我所致谢的有三个人:第一个是高鹗,第二个是孟真,第三是你了。因为你若不把《红楼佚话》告诉我,宝珠和瑞珠底事一时决想不起,而这个问题总没有完全解决。”
从这信底一节里,我总算约略把颉刚底策问对上了。秦氏是怎样死的?大体上已无问题了。但颉刚于七月二十日来信中,说他检商务本的《石头记》第十三回,也作“都有些伤心”。这又把我底依据稍摇动了一点,虽然结论还没有推翻。他在那信中另有一节复我的话,现在也引在下边。
“我上次告你《晶报》的话,只是括个大略。你就因我的‘被婢撞见’一言,推测这婢是瑞珠宝珠。原来《红楼佚话》上正是说这两个。他的全文是:‘又有人谓秦可卿之死,实以与贾珍私通,为二婢窥破,故羞愤自缢。书中言可卿死后,一婢殉之,一婢披麻作孝女,即此二婢也。又言鸳鸯死时,见可卿作缢鬼状,亦其一证。’
这明明是你一篇文章的缩影。但他们所以没有好成绩的缘故:(1)虽有见到,不肯研究下去,更不能详细发表出来。(2)他们的说话总带些神秘的性质,不肯实说他是由书上研究得来的,必得说那时事实是如此。此节上数语更说,‘濮君某言,其祖少时居京师,曾亲见书中所谓焙茗者,时年已八十许,白发满颊,与人谈旧日兴废事,犹泣下如雨。’其实他们倘使真遇到了焙茗,岂有不深知曹家事实之理,而百余年来竟没有人痛痛快快说这书是曹雪芹底自传,可见一班读 《红楼梦》的与做批评的人竟全不知曹家底情状。”
他把前人这类装腔扭势的习气,指斥得痛快淋漓,我自然极表同意。但“疑心”“伤心”这个问题,还是悬着。我在七月二十三日复书上,曾表示我底态度:
“你说我论证可卿之死确极,最初我也颇自信。现在有一点证据并且还是极重要的既有摇动,则非再加一番考查方成铁案:就是究竟是‘疑心’或是‘伤心’的问题。我依文理文情推测当然是‘疑心’,但仅仅凭借这一点主观的意想,根据是很薄弱的。我们必须在版本上有凭据方可。我这部《金玉缘》本确是作‘疑心’的,并且下边还有夹评说,‘一本作伤心非’,则似乎决非印错。但我所以怀疑不决,因为我这部书并非《金玉缘》底原本,是用石印翻刻的,印得却很精致,至于我们依赖着他有危险没有,我却不敢担保。我查有正抄本也是作‘伤心’。这虽也不足证明谁是谁非,因为钞本错而刻本是的最为常事,抄写是最容易有误的;但这至少已使我们怀疑了。我这部石印书如竟成了孤本,这个证据便很薄弱可疑了。虽不足推翻可卿缢死的断案,但却少了一个有力底证据。我们最要紧的,是不杂偏见,细细估量那些立论底证据。……总之,主观上的我见是深信原本应作‘疑心’两字,但在没有找着一部旧本《红楼梦》做我那书底旁证以前,那我就愿意把这证据取消,或暂时阙疑。我们在上下前后,已可断定可卿是缢死,何必拉上一个可疑的证据呢?我想如能觅着一部原刻《金玉缘》本看一下,这问题就可以算解决了。”
可惜得很,我所表示的期望竟没有达到,石印《金玉缘》底原本颇不易觅;所以这点疑问,以现在论,还终于疑问。以我揣想,或者刻本流传,都是作“伤心”的;而“疑心”为后人校书时所改,也说不定。但这一处底校改,却颇有些道理,不是胡闹,或者竟反而有当于作者底原意。我近日觅得一有夹评的旧刻本也是作“伤心”,想胡先生所藏的程刻本也是一样的。惟有正书局印行的戚本,作“无不纳叹,都有些伤心”,却实在不见高明。纳闷是我们常说的话,纳叹却颇生硬。我不能凭依戚本,正和不能凭依石印本《金玉缘》是一样的。
虽细微之处还有研究底余地,但秦可卿底结局是自缢而死,却断断乎无可怀疑了!
二二,六,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