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黄震的生平与著作
《宋元学案》卷八十六《东发学案》载全祖望案语云:“四明之传,宗朱氏者,东发为最。……晦翁生平不喜浙学,而端平以后,闽中、江右诸弟子支离、舛戾、固陋,无不有之,其能中振之者,北山师弟为一支,东发为一支,皆浙产也。”这是说,黄震是浙江宁波宗朱熹之学的代表人物;而且他与何基等“北山四先生”同为宋代端平以后,闽、浙、赣地区朱熹后学中的翘楚。同卷所载黄百家案语又说,黄震“折衷诸儒,即于考亭亦不肯苟同,其所自得者深也。今但言文洁之上接考亭,岂知言哉?”这是说,黄震对朱熹并不盲目信从,而是有所立异,因而不应把他仅仅视为朱学的继承者。这两则案语,前者概括出,黄震作为程朱理学的继承者,在宋末理学史上的地位;后者则透露出,黄震具有程朱理学修正者的思想风格。
黄震,字东发,浙江慈溪人,学者称为于越先生。逝世后,门人尊称为文洁先生。其生年,据《宝祐四年登科录》推算,应为宋嘉定六年(公元1213年),其卒年当在元代初年 [1] 。
关于黄震的学术渊源,《宋元学案》卷六十四《潜庵学案》载:“王文贯,字贯道,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早嗜学,与乡先生余端臣游。登进士第,教授真州,除宗学谕。从游尝数百人,黄文洁公震,其弟子也。”可见,黄震曾师事王文贯,而王文贯则曾师事余端臣。又据《鄞县志》记载:“余端臣,字正君,精毛氏诗,学宗庆源辅氏,以溯朱子之传”(咸丰六年刊本,卷十四《人物》) 。所谓“庆源辅氏”,是指辅广。《宋元学案》卷六十四载:“辅广,字汉卿,号潜庵,其先赵州庆源人也。……始从吕成公游,已问学于朱文公,留三月而后返。……伪学禁严,学徒多避去,先生不为动。文公曰:‘当此时立得脚定者甚难,惟汉卿风力稍劲。’……与魏文靖公善,每相过,必出文公言语文字,雒诵移晷而去。”由此可知,辅广虽兼为朱熹与吕祖谦的及门弟子,但其为学趋向却与朱熹为近。而黄震,就是辅广的三传弟子。
黄震在《祭叔祖机察壶隐先生墓》一文中,曾这样谈到自己的家世:“在昔先人,来从东嘉,富而好德,朴不务华。迨我叔祖,始以文振。……南北讲解,公亦归老。筑台白沙,放怀诗酒。……赍志莫售,爰俟来者。笃教犹子,彬彬儒雅”(《黄氏日抄》卷九十五。以下简称《日抄》) 。这段话透露出,黄震的先世虽然富有,但却并非书香门第。他的叔祖(黄得一,号壶隐先生)虽然是这个家族第一个薄有文名的人,但终其一生也没有踏入仕途。在失意之余,他把全部心血都用来教育自己的“犹子”(侄子),使之成为一介儒士。这个“犹子”就是黄震的父亲黄一鹗。
黄震的少年时代,其家庭已经败落。他曾多次谈道,“某生长田闾,身经艰苦”(同上卷九十三《特转朝奉郎谢庙堂》) ,“亲曾种田”(同上卷七十八《咸淳八年劝农文》) ,“余以家贫厄,少时以外侮告,先人辄令勤学”(同上卷四十六《读史一·史记》) ,等等。可知他早年曾亲自参加农业生产劳动,这就使他对农民的困苦生活有一定了解。在做官以前,他曾“授书糊口”(同上卷九十三《抚州到任谢庙堂》) ,生活并不富裕,所以他曾以“浙间贫士人”(同上卷七十八《咸淳八年春劝农文》) 自称。
宋理宗宝祐四年(公元1256年),黄震中进士第。这时,下距宋朝覆亡只有二十年,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都异常尖锐。开庆元年(公元1259年)冬,黄震被任命为吴县尉(据《日抄》卷七十《申府乞免躬亲扰民及理索状》) 。这里的地方豪富一向与尉司相勾结,向佃客追索欠租,屡屡将佃客迫害致死。黄震上任后,不仅“不受贵家告”(《宋史》本传) ,而且还向上司要求“备给板榜,下本司钉挂,永不许干预理索,以致囚死人命”(《日抄》卷七十《申提刑司乞免一路巡尉理索状》) ,并主张在其他地方也应一并照此办理。
景定元年(公元1260年),黄震摄华亭县,继摄长洲县。
景定四年(公元1263年),黄震被任命为镇江转般仓分司(据《日抄》卷七十二《发孙提刑书》) 。这时,正值独揽朝政的贾似道推行公田法,并设置官田所,以便施行。黄震也被改任提领官田所,先后被命于镇江、常州设置分司。他力陈“公田之弊”,指出:“朝廷买公田正欲免和籴之扰,而州县催公租又反效和籴之扰”(同上卷七十三《申省控辞改差充官田所干办公事省札状》) 。并认为如果设置分司,其结果必然是:“百姓良苦,尚何以饱吏卒之欲”(同上) ?
咸淳四年(公元1268年),黄震被任命为史馆校阅(据《日抄》卷七十四《第五任史馆校阅》) ,“与修宁宗、理宗两朝国史实录”(《宋史》本传) 。这年七月,他在轮对时,针对在蒙古兵威胁下险象丛生的南宋政局,极言时弊,并“请罢给僧、道度牒,使其徒老死即消弭之,收其田入,可以富军国,纾民力”(《续资治通鉴》卷一七八) 。黄震提出这一建议是有具体背景的:“时宫中建内道场,故震首及之”(同上) 。宋度宗为此恼羞成怒,将黄震“批降三级。用谏官言,得寝,出通判广德军”(同上) 。
在黄震任广德通判期间,当地由于官置社仓,“仓官至取倍称之息,州县展转侵渔”,致使“民不堪命,或至自经”(《日抄》卷八十七《抚州金谿县李氏社仓记》) 。可是“人以为熹(朱熹)之法,不敢议”(《宋史》本传) 。黄震则坚决主张予以改革。他说:“法出于尧舜三代圣人,犹有变通,安有先儒为法,不思救其弊耶?况熹法,社仓归之于民,而官不得与。官虽不与,而终有纳息之患”(同上) 。他所采取的具体改革措施是:“买田六百亩,承代人户纳息。且使常年不贷,惟荒年则贷之,而不复收息。凡费皆取办于六百亩官田之租”(《日抄》卷八十七《抚州金谿县李氏社仓记》) 。这样就将社仓法的纳息制度取消了。与此同时,他还禁止、取缔了当地祷祈祠山庙等淫祀、迷信活动。当时,广德郡守贾蕃世“以权相(贾似道)从子,骄纵不法。震数与论是非,蕃世积不堪,疏震挠政,坐解官”(《宋史》本传) 。
咸淳六年(公元1270年),黄震任绍兴通判(据《日抄》卷九十四《绍兴府学先圣殿》) 。第二年又被改任抚州知州 [2] 。这时,抚州大饥,饿殍遍野。黄震一方面向富室劝粜,对于屡劝不听的富室,或则强行发廪,开仓平粜,或则封籍解州(据《日抄》卷七十八《委周知县发廪第二榜》) ;另一方面则要求百姓“小心听候告粜”,“不可胡乱作事,有犯到官,决不轻恕”(《日抄》卷七十八《四月初十日入抚州界,再发晓谕贫富升降榜》) 。当时,转运司分派给抚州和籴米七万余石,黄震起初是向上司“详述民情”,要求免派,后来“以没官田所入应之”(《宋史》本传) ,从而使当地的负担有所减轻。
咸淳八年(公元1272年),黄震升任江西提举常平仓司。次年,改任江西提点刑狱。“有贵家害民,震按之,贵家怨。又强发富人粟与民,富人亦怨”(同上) 。因而受到弹劾,被贾似道免职。
德祐元年(公元1275年),贾似道罢相后,黄震出任浙东提举常平,但第二年南宋小朝廷就覆亡了。
宋亡后,黄震采取了与元朝政府不合作的态度,隐居于宝幢山,“誓不入城市,故居之图籍、器物为人掠尽,亦不问”(《宋季忠义录》卷十《黄震》) ,“日惟一食,仰天长歌,祈速死”(咸丰《鄞县志》卷二十四《寓贤》) ,终于“饿于宝幢而卒”(《宋元学案》卷八十六《东发学案》) 。
黄震的著作有:
(一)《黄氏日抄》(即《慈溪黄氏日抄分类》)。此书本九十七卷。其中,前六十八卷,系黄震阅读经、史、子、集诸书的札记。关于这部分内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谓“是编以所读诸书随笔札记,而断以己意”(卷九二) ,是符合实际的。六十九卷以下,收录作者的奏札、申明、公移、讲义、策问、书、记、序、跋、启、祝文、祭文、行状、墓志铭等作品。这部书原佚第八十一卷、第八十九卷、第九十二卷,实存九十四卷 [3] 。
(二)《古今纪要》十九卷。此书上起传说中的三皇时代,下迄北宋哲宗时期。撮举诸史,括其纲要。请汪佩锷《黄氏日抄纪要序》认为,此书“实与日抄相辅而行”。
(三)《古今纪要逸编》一卷。此书又名《理度两朝纪要》。全祖望《东发先生史稿跋》以此书为《理度两朝政要》(见《宋元学案》卷八十六《东发学案》) ,误。
(四)《戊辰修史传》一卷。此书即全祖望《东发先生史稿跋》中所说的《戊辰史稿》,内为有关杜范、真德秀、洪咨夔、袁甫、徐元杰、李心传的六篇传记,系黄震于咸淳四年(戊辰)任史馆校阅时所作。
(五)《仰天遗草》一卷。关于此书,《(康熙)〈鄞县志〉》卷二十《修辞考·著述》有著录。原书已佚。
第二节 黄震的宇宙论
在宇宙论方面,黄震认为:“理无定形,亦无终穷。……事万变而不齐,而理无不在。……理本无所不包”(《日抄》卷六十八《读叶水心文集》) ,“理虽历万世而无变”(《日抄》卷四十《读东莱先生文集》) 。这同朱熹所谓“儒者以理为不生不灭”(《朱子语类》卷一二六) ,理“无所适而不在”(《朱文公文集》卷七十《读大纪》) 等提法没有什么两样,也是把精神性的“理”说成是超时空的存在。
黄震还因袭了朱熹关于“天理流行”的观点,一再谈道:“云为百措,无非天理之流行”(《日抄》卷九十三《谢王仓使破白改官状》) ,“天高地下,万物散殊,皆造化生息之仁,而至理流行之寓”(同上卷八十六《林水会心记》) ,“一事一物之微,一举一动之暂,无非天理之流行”(同上卷八十七《止庵记》) ,等等。“理”又被等同于“太极”,“天理流行”亦即“太极”之流行。所以,他又说:“一太极之妙,流行发见于万物”(同上卷九十一《书刘拙逸诗后》) 。依照这种观点,天地间的一切事物,都成了他所谓的“理”(或“太极”)的体现。这就颠倒了客观物质世界同观念之间的关系,说明黄震的宇宙论是继承了朱熹的客观唯心主义的天理论。
黄震在继承朱熹天理论的同时,对程朱理学关于“道”的观点有所修正。
首先,黄震批评了认为“道”超出天地人事之外的观点。
他说:
道即理也。粲然于天地间者皆理也。不谓之理而谓之道者,道者,大路之名,人之无有不由于理,亦犹人之无有不由于路。谓理为道者,正以人所当行,欲人之晓然易见,而非超出人事之外,他有所谓高深之道也。(同上卷八十二《临汝书堂癸酉岁旦讲义》)
夫道,即日用常行之理。不谓之理而谓之道者,道者,大路之称。即其所易见,形其所难见,使知人之未有不由于理,亦犹人之未有不由于路。故谓理为道,而凡粲然天地间,人之所常行者皆道矣。奈何世衰道微,横议者作,创以恍惚窈冥为道,若以道为别有一物,超出天地之外,使人谢绝生理,离形去智,终其身以求之而终无得焉。吁,可怪也!(同上卷九十五《读抱朴子》)
这里,无论是“道即理”“道即日用常行之理”的命题,或是“道者,大路之名”,“人之所常行者皆道”的提法,都渊源于朱熹 [4] 。但是,黄震由此而进一步反复强调“道”不在天地人事之外,则是对朱熹的观点的一种修正。
我们知道,在朱熹那里,“道”作为与“理”等同的范畴,既是指作为道德伦理准则的“理”,即“人道”;也是指作为宇宙主宰、万物本原的“理”,即“天道”。就前者而论,朱熹认为“理”在事中;就后者而论,朱熹则强调“理”在事先,认为“未有天地之先,毕竟先有此理”(《朱子语类》卷一) 。即认为“理”(“道”)可以独立存在于天地之外。这两种观点以“理”生“气”为纽带,互相联系,共存于朱熹天理论的思想体系中。然而,在上面的引文中,黄震却是以“道”在事中的观点,否定“道”(“理”)在天地人事之外的观点。这就在实际上背离了朱熹的“理”在事先说。
黄震在批评老子关于“道”的观点时,曾说:“愚观老氏首言道可道,非常道。又曰:可道非道。是首破天下万世常行之理,而后来之荡空者皆从而衍之也”(同上卷六十一《读欧阳文》) 。这里,他是把“道”在事中的观点同老子“道”先天地生的观点对立了起来,用前者否定后者。我们知道,朱熹的“理”在事先说,与老子关于“道”先天地生的观点是一脉相通的。所以,黄震对老子“道”论的批评,实际上也是对朱熹“理”在事先说的背离。
其次,黄震依据“道”在事中的观点,批评了二程及其门人谢良佐对于曾晳的赞扬,反对他们“遗落世事,指为道妙”。
《黄氏日抄》卷二《读论语·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章》中说:
四子侍坐,而夫子启以如或知尔,则何以哉?盖试言其用于世,当何如也?三子皆言为国之事,皆答问之正也。曾晳,孔门之狂者也,无意于世者也。故自言其潇洒之趣。此非答问之正也。夫子以行道救世为心……夫子岂以忘世自乐为贤,独与点而不与三子哉?后世谈虚好高之习胜,不原夫子喟叹之本旨……单摭与点数语而张皇之,遗落世事,指为道妙。甚至谢上蔡以曾晳想象之言为实有暮春浴沂之事,云三子为曾晳独对春风冷眼看破……是盖学于程子而失者也。程子曰:“……孔子与点,盖与圣人之志同,便是尧、舜气象。”此语微过于形容,上蔡因之而遂失也。……曾晳固未得与尧、舜比,岂得与夫子比?
这里,黄震以孔子为“行道救世”的表率,把“为国之事”视为“行道救世”的具体表现。显然,他认为“道”即存在于“为国之事”中。因此,在他看来,“无意于世”的曾晳,是于此“道”无缘的。而二程、谢良佐对曾晳的赞扬之词,什么“尧、舜气象”,什么“冷眼看破”云云,也就自然是“遗落世事,指为道妙”,即没有讲明“道”之真正所在了。
应当指出,在赞扬曾晳这点上,朱熹比二程、谢良佐更甚。他在《论语集注》《先进·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章》注中说:“曾点之学,盖以有见夫人欲尽处,天理流行……其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隐然自见于言外。视三子之规规于事为之末者,其气象不侔矣。”即认为曾晳能达到一种使自己内心充满“天理”,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的精神境界,因而是只知拘泥于具体事物的子路、冉有、公西华三人所不能相比的。由此可见,黄震所批评的“遗落世事,指为道妙”的思想倾向,实际上也是包括了朱熹的这种观点在内的。
第三,黄震还批评朱熹后学的“道”论。他说:“文公(指朱熹)既没,其学虽盛行,学者乃不于其切实而独于其高远。……说《论语》舍孝弟忠信不言而独讲一贯”(《日抄》卷八十二《抚州辛未冬至讲义》) 。他指出,朱熹后学这种“舍孝弟忠信不言而独讲一贯”的思想倾向,是对孔子《论语》所谓“吾道一以贯之”的“道”论的断章取义,是受“异端之说”影响而产生的“荡空之说”(同上卷八十二《临汝书堂癸酉岁旦讲义》) 。同时,他还反复批评朱熹后学中有人认为“道不必贯而本一”的观点。他说:“近或推之愈高,谓道本自一,不必言贯,此固非后学所敢言”(同上卷二《读论语》) 。又说:“谓不必言贯,此道不必贯而本一。呜呼!此‘有物混成’之说也,而可以乱圣言哉”(同上卷八十二《临汝书堂癸酉岁旦讲义》) ?即认为,“道不必贯而本一”的观点,正是直接继承了老子“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的“道”论。
这里必须着重指出:
(一)如上所述,黄震是把“理”视为亘古永存、无所不在的超时空的存在的,然而又反复强调“道”(“理”)在事中的观点,否认天地人事之外有什么“道”(“理”)的存在。显而易见,黄震的宇宙论是有着内在的矛盾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黄氏日抄》中并没有专门阐发过“理”生“气”的问题,而且黄震还表示强烈反对那种不知“实修”,“惟言太极”的风气(同上卷三十三《读周子太极通书》) 。他甚至说:对于朱熹,“世不患不见其明理之书,患不见其论政之书”(同上卷九十《晦庵与江玉汝往复帖序》) 。可见,黄震对于从本体论的角度探讨“理”的问题,并不重视。
(二)黄震以上所论的“道”,既然是指所谓“人所当行”的“日用常行之理”,可知他所谓的“道”,指的是封建伦理道德规范,那么,他所谓的“事”与“道”的关系,也就根本不是指客观事物及其内部的规律性,而是指在人们的生活中,践履封建伦理道德的问题。因此,他所主张的“道”在事中的观点,并不是唯物主义的观点,而仍属于唯心主义理学的范畴。
第三节 黄震的性论
在性论方面,黄震继承了程、朱“性即理”的观点。他说:“‘性即理也’一语,近世间有疑之者,愚意训义不得不有所托以明之耳。……性本指人物之所禀赋,然不得不推所赋之实理为说,故曰:‘性即理也’。陈氏曰:‘理是汛言天地间公共之理,性是言在我之理,只此一理,受于天而为我所有,故谓之性。’此语足以解或者之疑矣”(同上卷二十五《读礼记》) 。很清楚,他同程、朱一样,认为所谓“性”,是人与物所禀赋的“天理”。
对于由张载所提出,而后为程、朱所因袭的关于“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观点,黄震也表示赞同。他说:“横渠先生……凡所议论率多超卓。至于变化气质,谓‘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此尤自昔圣贤之所未发,警教后学,最为切至者也。学者宜何如其遵体哉”(同上卷三十三《读横渠语录》) !
黄震在继承程、朱性论的同时,对程、朱的性论也提出了修正的见解。
首先,黄震主张以孔子的人性说统一各种人性说,反对程朱理学将性善说,“天地之性”“气质之性”说,同孔子的人性说对立起来。他说:
孔子言“性相近”“习相远”。此六字参之圣人,稽之众庶,求之往古,验之当今,无人不然,无往不合,此平实语也。孟子道性善,人皆可为尧、舜,而未尝见有能为尧、舜者。此立为议论以诱人为善,而非复孔子平实之比也。自此众论并兴,皆不能出孔子六字之外,虽伊、洛说出天地之性、气质之性,亦不过为孟子解性善之说。(同上卷八十五《回陈总领》)
可见,黄震认为,只有孔子的“性相近”说,才是最平实、正确的人性学说。历史上相继出现的其他人性学说,包括孟子的性善说和宋儒提出的“天地之性”“气质之性”说,都不能和它相比,也不能超出它的范围。
程朱理学的人性论认为,孔子的“性相近”说,是指“气质之性”,孟子的性善说是指“天地之性”。据《河南程氏遗书》卷第十八载:有人问程颐:“‘性相近也,习相远也’(按,见《论语·阳货》) ,性一也,何以言相近?”他回答说:“此只是言气质之性。”程颐还说:“孟子言性善,是性之本。孔子言性相近,谓其禀受处不相远也”(《遗书》卷第二十二上) 。黄震认为,程颐的这种观点,实际是在抬高孟子的人性说而贬低孔子的人性说。所以,他指责程颐说:
阴陋吾夫子之说而不敢明言其非,则曰:性相近是指气质而言,若曲为之回护者。然则孟子之言性何其精,而夫子之言性何其粗耶?(《日抄》卷二《读论语》)
他进而指出:
人生而有性,已是气质之性。天地之性已自付与在其中。所谓天地之性,既非未生以前虚空中别可言性,则亦不逃乎性相近之说也。(同上卷八十五《回陈总领》)
这里,黄震认为,“性相近”说不仅是指“气质之性”,而且也包括了“天地之性”。这就反驳了程颐所谓“性相近”说只是指“气质之性”的观点。
从这种观点出发,黄震批评程朱理学家,在提出区分“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人性说以后,将孔子的“性相近”说丢在一边,指责他们:“翻倒得一新说一方便,归之为宗师。孔夫子《论语》反成堂前太公说古老言语,无复顾之者矣。若各师其师而不以孔子为师,流弊安有穷已哉”(同上) ?这里黄震所谓的“以孔子为师”,就是说,应以孔子的人性学说来统一宋儒的人性学说。
正因为如此,黄震还为韩愈的性三品说进行了辩解。朱熹曾谈到,韩愈的性三品说是指“气质之性”,至于“天地之性”则不存在什么“三品”。他说:“韩退之《原性》中说三品,说得也是,但不曾分明说是气质之性耳。性那里有三品来”(《朱子语类》卷四) ?黄震则指出:
性有三品之说,正从孔子上智、下愚不移中来,于理无毫发之背。至伊、洛添气质之说又较精微。盖风气日开,议论日精,得气质之性与天地之性对说,而后孟子专指性善之说举以属之天地之性,其说方始无偏。此于孟子之说有功而于孔子之说无伤。实则孔子言性,包举大体;孟子之说,特指本源而言。性无出于孔子者矣!奈何三品之说本于上智、下愚之说,而后进喜闻伊、洛近日之说,或至攻诋昌黎耶?(《日抄》卷五十九《读韩文》)
由此可见,黄震认为,韩愈的性三品说不仅由来于孔子的观点,而且同宋儒的“天地之性”“气质之性”说也不矛盾。这就反驳了朱熹对韩愈性三品说的批评。
其次,黄震反对奢谈人性。他说:
学者亦学夫子而已。夫子未尝言性,言性止此一语(按指《论语》“性相近也”语),何今世学者言性之多也。无亦知其性之相近而戒其习之相远可乎?(同上卷二《读论语》)
黄震在这里明确批评了宋代理学家,对他们热衷于谈“性”,深表不满。在他看来,即便是为他所首肯的“天地之性”“气质之性”说,也是大可不必多谈的。
朱熹在集注《论语·公冶长》中,子贡所说“夫子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时,曾说:“盖圣门教不躐等,子贡至是始得闻之而叹其美也”(《论语集注》卷三) 。对此,黄震针锋相对地予以批驳说:
子贡明言不可得而闻,诸儒反谓其得闻而叹美,岂本朝专言性与天道,故自主其说如此耶?要之,子贡之言正今日学者所当退而自省也。(《日抄》卷二《读论语》)
这里,黄震一方面指出,朱熹等理学家之所以违背子贡的原意而强作解人,是为了给其奢谈性与天道提供根据;另一方面他又指出,子贡的这句话恰恰是理学家们所当引起反省的。
第四节 黄震的认识论
在认识论方面,黄震继承了朱熹的“格物致知”说。他称赞朱熹说:“晦翁本《大学》致知格物以极于治国平天下,工夫细密”(同上卷六十八《读叶水心文集》) 。有人不同意朱熹将“格物”的“格”字释为“至”字,而认为应释为“去”字,并举出“格斗”一词为证,从而把“格物”释为“格去外物”。黄震认为,这是“晦庵之说既行,异端之辩交起”(同上卷二十八《读礼记》) 的表现。他为朱熹的观点辩护说:“愚谓格之义皆至也。‘格于皇天’,上至于天也。‘格于舜’,舜来至于前也。……若格斗去者,亦正以两人亲手而间,彼此击刺,皆至其身,非有间隔其间,故谓之格。安得以格斗为格去外物之证哉”(同上) ?
黄震还沿袭朱熹的思想路径,阐述了“心”的作用。他继承朱熹“心者,身之所主也”(《大学章句》经一章注) 的观点,指出:“心者,吾身之主宰,灵明广大,与造化相流通”(《日抄》卷八十六《省斋记》) 。他所谓的“心”,显然不是指作为人体五脏之一的心,而是指的认识主体。他还继承朱熹“心具众理”的观点,认为“心所以具众理而应万事”(同上卷二《读论语》) 。又说:“心具众理,理贯万事”(同上卷八十八《虚白观记》) 。这就是说,作为认识主体的“心”,其思维活动的范围是无所不至的。
黄震还阐发了程、朱的主敬说。二程和朱熹都很重视认识主体的修养。所谓“敬”,就是他们所提出的关于认识主体修养的一种方法。叶适曾批评二程说:“程氏诲学者,必以敬为始。……非孔氏本旨也”(《水心文集》卷十《敬亭后记》) 。黄震对叶适的观点予以反驳说:
礼不先于克己,礼将何自而复?学不先于敬,己私又何自而克?己且未知所以复礼,又何以使民俗之复礼?……公(按指叶适)于义理,独不满于陆而不及朱,似于朱无忤者,然朱之学正主程而程之学专主敬,乃反以程子言敬为非,又何耶?且敬也者,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以来相传之说,非程子自为之说也。苏子瞻千古奇才,独以轻薄仇程子,终身思所以破其敬之说,尚终其身不能,而水心欲破之,宜其说之不能自白也。(《日抄》卷六十八《读叶水心文集》)
在这段话中,黄震把“敬”同“克己复礼”联系起来,认为只有“敬”,才能“克”去“己私”,从而达到“复礼”的目的。他又指出,叶适反对二程的主敬说,实际也就是在反对朱熹。同时,黄震把主敬说讲成是自古以来所谓“圣贤”的“相传之说”,这就为主敬说制造了“历史根据”。
黄震在继承程、朱的认识论观点的同时,对程、朱的认识论也提出了修正的见解。
首先,他批评程、朱的“生知”说。
朱熹《论语集注》卷一《为政·十五志学章》注,引二程语云:“孔子生而知者也,言亦由学而至,所以勉进后人也。”朱熹本人在注解此章时,也说:“愚谓圣人生知安行,固无积累之渐。”黄震在《黄氏日抄》卷二《读论语》中,明确表示不同意程、朱对此章的解释,他说:
诸儒议论叠出,皆因待圣人过高,谓圣人不待学故也。然圣人亦与人同耳。
这清楚表明,黄震认为,即便是所谓“圣人”,也不可能生而知之,而只能是学而知之。他在阅读王安石的《伤仲永》一文时,也写札记说:“金谿农家子方仲永五岁能诗,父日携之环丐于邑人,不使读书。……年二十而泯然众人矣。教之不可已如此”(《日抄》卷六十四《读文集·王荆公》) 。这里,他也强调了后天的学习对人取得知识的决定性作用。
其次,在认识主体的修养方法上,黄震虽然赞同程、朱的主敬说,但不同意二程的“静坐”主张,并对之提出了批评。他说:
心者,所以治事,而非治于事。惟随事谨省则心自存,正不待治之而后齐一也。……至于斋心服形之老、庄,一涨而为坐脱立忘之禅学,始瞑目株坐,日夜仇视其心而禁治之。及治之愈急而心愈乱,则曰:易伏猛兽,难降寸心。呜呼!人之有心,犹家之有主也。家有主反禁切之,使一不得有为,其扰者势也,而讶心之难降欤?故世有竭平生之力以从事于禅,适足以槁馘其无用之身,他尚何望?奈何世习缠染,以是易惑,虽明辟“坐忘”之为“坐驰”者,亦或谕学者之静坐,诚不自意,滔滔流俗承虚接渺,谈空演妙之极……(同上卷八十六《省斋记》)
《河南程氏遗书》卷第二上载二程语录云:“司马子微作《坐忘论》,是所谓坐驰也。”同书卷第二下载二程语录云:“只闭目静坐,为可以养心。”又《河南程氏外书》卷第十二载:“伊川每见人静坐,便叹其善学。”由此可知,黄震所谓“明辟‘坐忘’之为‘坐驰’者,亦或谕学者之静坐”,指的就是二程,这里,(一)黄震认为,作为认识主体的“心”,是要“治事”即应付客观事物的,可是道家的那种叫人排除思虑的心斋 [5] 修养方法,以及禅学那种叫人息虑凝心的坐禅方法,却仇视人的认识能力,硬要“治”“心”,这就势必使人成为废物。(二)黄震指出,二程所谓“静坐”的认识主体修养方法,也是因受道、佛二家影响而提出来的。(三)黄震认为,二程的“静坐”主张,导致了以后谈虚说空的不良习气。朱熹主张初学者也应以“静坐”为修养方法(见《朱子语类》卷一一九) 。所以,黄震对二程主张“静坐”的批评,同时也是对朱熹的批评。
第三,在知、行关系上,黄震强调躬行,提出“言之非艰,行之为艰”,力图纠正朱熹后学“不知其躬行”的流弊。
《论语·里仁》中记录了孔子这样一句话:“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黄震在讲解这句话时,说:“耻者,谓言过其行则古之人以为深耻也。夫子此意正欲学者讷于言而敏于行耳”(《日抄》卷八十二《余姚县学讲义》) 。他还说,在《论语》中,孔子“不得已而见于问答者,亦皆正为学者躬行而发,凡今见于《论语》二十篇者,往往不过片言而止,言之非艰,行之为艰,圣门何尝以能言为事”(同上) ?
黄震为什么这样强调“躬行”,提出“言之非艰,行之为艰”?其中的缘故,他曾这样说:
自晦翁之学盛行,而义理之说大明。天下虽翕然而向方,流弊亦随之而渐生。盖论说之求多,恐躬行之或缺,苟诚用力于躬行,何暇往事乎口说?某行天下,今踰半生,凡见言晦翁之学者几人,往往不知其躬行。……世所谓《中庸》《大学》者,身未必行,惟见笔舌华靡。……(同上卷九十五《祭添差通判吕寺簿》)
这就清楚表明,黄震之所以强调躬行,正是不满于当时宗奉朱熹的理学家们,那种只知“笔舌华靡”,空谈义理,不知躬行的现象。他还说:
周、程既没,学者谈虚,借周、程之说,售佛、老之私。……此而不辟,其误天下后世之躬行,将又大于杨、墨以来之患者。文公先生(指朱熹)于是力主知行之说,必使先明义理,别白是非,然后见之躬行,可免陷入异端之弊。此其救世之心甚切,析理之说甚精,学者因言之已明,正其身之所行,为圣为贤,何所不可?顾乃掇拾绪余,增衍浮说,徒有终身之议论,竟无一日之躬行。甚至借以文奸,转以欺世,风俗大坏,甚不忍言。文公所以讲明之初意,夫岂若是?然则今日其将何以救此?亦在明吾夫子之训,而深以言之轻出为耻。其行于言也,常恐行有不类,惕然愧耻,而不敢轻于言;其见于行也,常恐不副所言,惕然愧耻,而不敢不勉于行。则言日以精,行日以修,庶几君子之归,而不至骎骎陷入虚诞欺罔之域,则可无负于文公知行并进之训矣。(同上卷八十二《余姚县学讲义》)
这里,黄震虽然提到“无负于文公知行并进之训”,但在实际上,他却把朱熹知行学说的主旨归结为教人躬行。而这并不符合朱熹本人的思想实际。朱熹认为:“致知、力行,用功不可偏。偏过一边,则一边受病”(《朱子语类》卷九) 。在朱熹的知行学说中,虽然强调“行”,认为“行”重“知”轻,但也强调“知”,认为“知”先“行”后。朱熹说过“为学之实固在践履”(《朱文公文集》卷五十九《答曹元可》) ,然而又反对“只教人践履”,认为“义理不明,如何践履”(《朱子语类》卷九) ?显然,黄震把朱熹的知行学说归结为教人躬行,这正是朱熹所反对的“偏过一边”。因此,黄震对朱熹知行学说的阐发,实际上是对朱熹这一学说的修正。正是通过这种修正,黄震才得以使自己强调躬行的观点,同朱熹的知行学说挂起钩来,从而取得了理论上的依据。
从这种强调躬行的观点出发,黄震还修正了朱熹关于讲学的观点。朱熹是反对只躬行而不讲学的,他曾说:“躬行固好,亦须讲学。不讲学,遇事便有嵲屼不自安处。讲学明,则坦坦地行将去。若只躬行而不讲学,只是个鹘突底好人”(同上卷一二〇) 。黄震则明确指出:“今日之所少者,不在讲学而在躬行”(《日抄》卷八十二《抚州辛未冬至讲义》) 。他还说:“每窃谓今日吾侪之所少者,非讲说也,躬行也。向也六经之旨未大彰明,我朝诸儒所以极力辩说,至文公而精切的当矣。吾侪何幸,获享其成。入耳著心,以正躬行,此正今日紧事,又暇于文公脚下添注脚乎?……某窃意教不止讲说而已也……不能随事寓教,以正人心,是于腾口澜倒之中,又推其波耳”(同上卷八十四《答抚州程教授请冬至讲书札》) 。
关于黄震反复强调的“躬行”的具体含义,他自己曾谈到:“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五伦,反不知实践而无愧,则……口谈义理,皆非其实”(同上卷八十八《余姚县重修学记》) 。又说:“至今流布天下者,无非言理之书,不善学者,遂或流而为空言矣。不知古之正心诚意者,正将推以治国平天下”(同上卷九十《晦庵与江玉汝往复帖序》) 。可见,他所谓的“躬行”,主要是指对于封建伦理道德原则的践履。黄震这种强调躬行的思想,虽然包含有维护封建纲常的一方面,但在当时民族矛盾异常尖锐的特定历史条件下,这种思想对于反对统治集团中妥协苟安和从事抗元斗争,则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
第五节 黄震的道统论
黄震对韩愈、程颐、朱熹的道统论也有所继承。他认为存在着一条所谓“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的传道之统,赞扬二程“发明孔、孟正学于千四百年无传之后”(同上卷三十三《读程氏遗书》) ,表彰朱熹“精究圣贤之传,排辟异说,所力任者在万世之道统”(同上卷三十九《读南轩先生文集》) ,把二程、朱熹视为道统的继承人。基于这种道统论,他指责苏轼说:“苏子谓武王非圣人,孔子所不敢言也;谓孔氏之家法,孟轲始乱之,儒者所不忍言也”(同上卷六十二《读苏文》) 。
程朱理学家认为,为了维护道统,就必须辟“异端”。黄震也不例外。在黄震的心目中,所谓“异端”,主要指佛、道,尤其是佛。这同程、朱的观点也是一致的。他说:“佛、老之害极矣”(同上卷九十《钦道载闲道集序》) !“近世佛氏之害尤甚”(同上卷二《读论语》) ,“愚平生谓禅学为异端之异端”(同上卷三十四《读晦庵先生文集》) 。他在《戊辰轮对札子》中,陈述佛、道之害说:
厥今流弊之极,弃父母而为之(指佛、道)者半天下,竭膏血而奉之者徧天下。有家者弊于此而不可以为家,有国者弊于此而不可以为国。(同上卷六十九)
他还向封建皇帝描绘了一幅禁绝佛、道之后,所可能出现的理想图画:
收其庄产,上可以富军国;鼓铸其铜像、铜器,又可使货泉流布天下。然此犹以近效言也。鳏寡孤独之类少,而奸盗之罪省,使人人得正其纲常;凶愚吞并之根绝,而冤讦之狱稀,使人人得安于耕凿;无忏罪之说以误民,而闾里之所好皆真善……蔓延天下不可胜言之祸,不动声色销磨就尽,而使民俗得尽复唐虞三代之旧。如四塞之云雾净扫而再睹青天,如积年之蛆秽尽除而重添活水。开辟以来之奇事,未有如此之大快者!(同上)
在黄震看来,只要禁绝佛、道,就会使封建社会变成近似于桃花源式的“乐土”,这自然是一种幻想。不过,由此可以看出,黄震之反对佛、道,是从维护封建纲常伦理与巩固封建统治的需要出发的。他的这种反对佛、道的言论代表了世俗地主阶级的利益。
黄震在反对佛、道的同时,也批评了那些受到佛、道影响,特别是受到佛教影响,以及被他视为“借儒谈禅”的理学家。这种批评,有的地方实际上触及程、朱。此外,他还指名批评程门弟子杨时、谢良佐说:“龟山不免杂于佛……上蔡才尤高而弊尤甚,其于佛学殆不止杂而已”(同上卷四十一《读尹和靖文集》) 。他进而指出,张九成、陆九渊、杨简诸人之“借儒谈禅”,都是由于受到谢良佐的影响:
濂、洛发其精微,后来遂有因精微而遁入空虚者,如张横浦,如陆象山,如杨慈湖,一节透过一节。……盖尝考究三人之说,无一不出于上蔡。……上蔡于程门才最高而不幸与揔老交,故其弊如此。东坡谓其父杀人报仇,其子因以行劫。原上蔡本心不过欲用其心,禅学遂得而入之。吾儒之祸,莫烈于此矣!(同上卷八十五《回董瑞州》)
这里,黄震认为,“借儒谈禅”是“吾儒之病”。黄震之所以有这样的认识,是因为在他看来,这种“借儒谈禅”能诱使人误入禅学而不自知,具有较大的迷惑性。他说:“上蔡以禅证儒,是非判然,后世学者尚能辨之。上蔡既殁,往往羞于言禅,阴稽禅学之说,托名儒学之说,其说愈高,其术愈精,人见其儒也,习之,不知已陷于禅。此其弊则又甚矣。”(同上卷四十一《读上蔡语录》)
黄震还指出,这种“借儒谈禅”的倾向,在他所处的时代,已成为理学家的一种通病。他说:“近世流弊浸淫,凡言吾儒者,多阴用异端之说,甚者昌言异端之不可废,而自贬吾儒之不及”(同上卷三十四《读晦庵先生文集》) 。因此,他主张对这种倾向应大力摒除。他在读石介《徂徕文集》时所写的札记中曾说:“徂徕先生学正识卓,辟邪说,卫正道,上继韩子以达于孟子,真百世之师也。……使先生生乎今之世,见托儒者之名售佛、老之说者,辟之又当如何哉”(《日抄》卷四十五《读徂徕文集》) ?黄震这里所说的“卫正道”,指的就是维护道统,而他自己则正是以道统的维护者自期的。
黄震在继承道统论和主张“辟异端”以维护道统的同时,对程、朱的道统论也提出了修正的见解。
韩愈在《原道》中,曾这样谈到儒家的所谓道统:“吾所谓道也,非向所谓老与佛之道也。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昌黎先生文集》卷十一)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所谓道统之“传”,应当如何理解?(二)其所传之“道”,究竟是什么?关于第一个问题,《河南程氏遗书》卷第十八所记程颐语录中,在谈到《原道》一文时曾说:“如曰:‘轲之死不得其传’,似此言语,非是蹈袭前人,又非凿空撰得出,必有所见。若无所见,不知言所传者何事?”即认为韩愈是对道统之“传”“必有所见”,才能说出“轲之死不得其传”这样的话来。由此可见,程颐是把道统之“传”理解为一种难于窥见的传授关系。朱熹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所谓‘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者,尧、舜、禹相传之密旨也”(《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答陈同甫》) 。关于第二个问题,朱熹回答说:“如《书》云:‘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此便是尧、舜相传之道”(《朱子语类》卷五十八) 。显然,在朱熹看来,道统之“传”是尧、舜、禹等所谓“圣人”之间对密旨的亲相授受;而《尚书·大禹谟》上所说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这十六字,就是他们所传授之“密旨”。
黄震的看法则不同。他说:
所谓“传”者,前后相承之名也。所谓“道”者,即《原道》之书所谓其位君臣、父子,其教礼、乐、刑、政,其文《诗》《书》《易》《春秋》,以至丝麻、宫室、粟米、疏果、鱼肉,皆道之实也。故曰:“以是”而传。“以是”者,指《原道》之书所谓“道”者而言之,以明中国圣人皆以此道而为治也。故他日论异端,又曰:果孰为而孰传之耶?正言此之所谓“道”者无非实,而其传具有自来,彼之所谓“道”者无非虚,而初无所自传云尔,非他有面相授受之密传也。托附程录者乃发为异说,称誉《原道》,以为此“必有所见”,若无所见,所谓传者,传个甚么?呜呼,异哉!……愚故意其为上蔡谢氏之门依仿而托于程录也。(《日抄》卷五十九《读韩文》)
又说:
愚按古无传道之说,孔子之学,惟曾子弘毅,足以任道。子思、孟子皆然。至今所讲明者,皆其说也。子夏、子张未见其有传于今也。韩文公辟佛、老,故言中国之所以治者,自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次第相承,具有自来,故以传言,以辟佛氏之说。自夷狄晚入中国,于中国之治并无相干,皆平空杜撰,故他日又曰:果孰为而孰传之耶?韩文公之言传道者,意盖如此。不幸释氏以衣钵为传,其说浸淫,遂使吾儒亦谓若有一物亲相授受者,谓之传道。此积习之误,圣门初无是事。(同上卷四十二《读陆象山语录》)
由此可见:(一)黄震认为所谓道统之“传”,根本不是什么面相授受的密传,而不过是前后次第相承之名。他对道统之“传”的这种理解,不仅不同于程颐、朱熹,而且在实际上也不同于韩愈。因为,在韩愈那里,这种所谓道统之“传”,毕竟也是一种所谓心传的关系。(二)黄震认为,所谓道统之“道”,即韩愈《原道》中所谓的“道”。在他看来,这种“道”是“圣人”的“治道”。由于“道统”本身就是一种历史的虚构,因此,黄震对“道”的这种理解,不可能符合实际。但他的这种观点对于朱熹关于道统之“道”的理解,则是一种否定。(三)黄震认为,那种把道统之“传”说成是“若有一物亲相授受”的观点,是因袭了佛教传衣钵的说法。(四)黄震没有指名批评程颐,而把程颐论《原道》的语录说成是可能为谢良佐所杜撰。这说明,他不愿意直接提到程颐。
针对朱熹派理学家以《尚书·大禹谟》中“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十六字为道统心传之要,黄震在所写《读尚书·人心惟危章》札记中,这样批评道:
此章即尧尝授舜之辞,舜申之以授禹而加详焉耳。……盖舜以始初所得于尧之训诫并平日所尝用力于尧之训诫而目得之者,尽以授禹,使知所以执中而不至于永终耳。岂为言心设哉?近世喜言心学,舍全章本旨而独论“人心”“道心”,甚者单摭“道心”二字,而直谓即心是道,盖陷于禅学而不自知。其去尧、舜、禹授受天下之本旨远矣!……愚按心不待传也,流行天地间,贯彻古今而无不同者,理也。理具于吾心而验于事物;心者,所以统宗此理而别白其是非。……禅学……以理为障,而独指其心曰:不立文字,单传心印。此盖不欲言理,为此遁辞,付之不可究诘云耳。(《黄氏日抄》卷五)
这里,黄震不仅批评了借《尚书·大禹谟·人心惟危章》大谈所谓“道心”“人心”之分以及“十六字心传”的朱熹及其门人蔡沈等,而且也批评了“直谓即心是道”的陆九渊。他指出,“十六字心传”之说是对《尚书·大禹谟·人心惟危章》的断章取义,有违原文的本旨。他更进而指出,所谓“十六字心传”之说,和陆九渊“直谓即心是道”一样,都是来源于禅宗的影响。像黄震这样对“道统”论的批评,在宋代理学史上,还是少见的。后来有些思想家对理学思想的批评,往往是以所谓“道统”论作为突破口的。
* * *
[1] 按,《宝祐四年登科录》(见《粤雅堂丛书三编》)载:“黄震……年四十四,五月十四日辰时生。”依此逆推,则黄震当生于宋嘉定六年。其卒年,据近人陈垣考订,应为元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参见《辅仁学志》第十二卷第一、二合期,1943年12月版,第286页,陈垣《黄东发的卒年》。
[2] 《黄氏日抄》卷九十四《抚州先圣殿》题下原注:“辛未四月到任”。宋咸淳七年,岁次“辛未”。
[3]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九二《子部·儒家类二》关于《黄氏日抄》云:“其中八十一卷、八十九卷,原本并阙,其存者实九十五卷也。”此系未将原佚之第九十二卷算入而致误。
[4] 朱熹曾多次说过:“道即理”(《朱子语类》卷七十四),并说:“道只是君臣、父子日用常行当然之理”(《朱文公文集》卷五十九《答吴斗南书》)。“道训路,大概说人所共由之路”(《朱子语类》卷八)。
[5] 《庄子·人间世》云:“惟道集虚。虚者,心斋也。”郭象注云:“虚其心则道集于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