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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一 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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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李武曾論文書

僕自季夏與武曾別,舟行無事,每誦武曾送行之文,雖未即方駕乎古人,其於今之為古文辭者,固已不侔矣。日月逾邁,易夏而冬,知武曾近所造就,當有十倍曩昔者。然僕竊感古之君子,往往以離群索居為過,蓋切劘者寡,則怠心乘之,又恐武曾以僕之去,復置古文於不講也。故輒陳近日所得,冀武曾垂聽焉。

僕之將遊大同也,筮之,得明夷之“既濟”,文曰:“箕子之明夷,利貞。”私念昔之聖賢,文明柔順,蒙難而克正其志,以之用晦而明,天殆欲嗇我遇,以昌我文,未可知也。既至大同,閉戶兩月,深原古作者所由得,與今之所由失,嘿然以疑,憬然以悔,然後知進學之必有本,而文章不離乎經術也。西京之文,惟董仲舒、劉向經術最純,故其文最爾雅。彼揚雄之徒,品行自詭於聖人,務掇奇字以自矜,尚安知所謂文哉!魏晉以降,學者不本經術,惟浮誇是務。文運之厄數百年,賴昌黎韓氏,始倡聖賢之學,而歐陽氏王氏、曾氏繼之,二劉氏、三蘇氏羽翼之,莫不原本經術,故能橫絕一世。蓋文章之壞,至唐始反其正,至宋而始醇。宋人之文,亦猶唐人之詩,學者舍是,不能得師也。北宋之文,惟蘇明允雜出乎縱橫之說,故其文在諸家中為最下。南宋之文,惟朱元晦以窮理盡性之學出之,故其文在諸家中最醇,學者於此可以得其概矣。

以武曾之才,正不必博搜元和以前之文,但取有宋諸家,合以元之郝氏經、虞氏集、揭氏傒斯、戴氏表元、陳氏旅、吳氏師道、黃氏溍、吳氏萊,明之寧海方氏孝孺、餘姚王氏守仁、晉江王氏慎中、武進唐氏順之、昆山歸氏有光、諸家之文、遊泳而繹之。而又稽之六經,以正其源;考之史,以正其事;本之性命之理,俾不惑於百家二氏之說,以正其學。如是而文猶不工,有是理哉?惟怠心乘之,役於妻子衣食,而輟置不講,則其害有不可言者。然吾黨處貧賤不堪之境,尤當以艱貞自勵,不可自夷其明,此箕子所以處明夷之道也。武曾聞之,以為然邪,否邪?

相去四千里,信問實難,人旋之日,幸賜報命,並示近制,以補區區之不及,幸甚幸甚。

○與查韜荒弟書

與韜荒別六月矣,前行至長洲時,曾寓書左右,以古文辭相勖。不審別後進德修業,能直詣古人堂奧否?

文章之難,古今不數,僕頻年以來,馳驅道途,幸不後君子之教。然自商丘侯朝宗,南昌王於一二子之外,其合於作者蓋寡。二子又未盡其蘊以死,僕誠痛之。比來京師,五方之人,操翰管而高視者,何啻百計,求其若二子者,已不多得,況夫與古人方駕者哉!既又自念天之所以與我者,未嘗有靳,己則自棄,而厚望於人,非大惑歟?由是日取六經、諸史及唐宋元明諸家之文讀之,惘然若有所遺亡,而恍乎其有得也。雖未敢遽附乎作者,其於二子之文,蓋或庶幾焉及之。所可憾者,與韜荒相去四千里,無從討論得失,不知是非果有當於作者否也。

《記》曰:“時過然後學,則勤苦而難成;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今韜荒方在壯年,又樂於取友,吾黨之士,可語者不乏,相觀而善,以底於成,則惟韜荒是賴。夫天之生才,非必千里一賢,百里一士,棋布而星羅之。蓋嘗聚於一境之內,孔門四科,遠者惟言子一人,其餘類皆齊魯宋衛之士,而廬陵、南豐、臨川,近在數百里之內,至眉山蘇氏,乃萃於一門。韜荒在吾黨,試與二三子相勉無倦,士貴立志,志既立而業不成,未之聞也。然後各出其言,務勿戾於聖賢,而有裨世教,使吾黨之文,振起一境之內,豈不盛哉。

其言之不怍,恃韜荒之助我也。

○與高念祖論詩書

京師苦寒,念祖無恙。伏承手教,再四諄諄,以詩律下問,念祖年齊於僕,而謙以自牧若此。又處客途窮乏之時,饑寒奔走,無一足以動其心,惟風雅之是務,是豈當世之士所能冀及者。故輒陳萬一之得於左右,惟高明擇之。

僕之於詩,非有良師執友為之指誨也。蓋嘗反覆求之,其始若瞽之無相,倀倀乎墜於淵谷而不知,如是者十年,不敢自逸。然後古人若引我於周行,而作者之意,庶幾其遇之矣。《書》曰:“《詩》言志。”《記》曰:“志之所至,詩亦至焉。”古之君子,其歡愉悲憤之思感於中,發之為詩,今所存三百五篇,有美有刺,皆詩之不可已者也。夫惟出於不可已,故好色而不淫,怨悱而不亂,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後之君子誦之,世治之汙隆,政事之得失,皆可考見。故不學者比之牆面,學者斯授之以政,使於四方,蓋詩之為教如此。

魏晉而下,指詩為緣情之作,專以綺靡為事,一出乎閨房兒女子之思,而無恭儉好禮,廉靜疏達之遺,惡在其為詩也?

唐之世二百年,詩稱極盛,然其間作者,類多長於賦景,而略於言志,其狀草木鳥獸甚工,顧於事父事君之際,或闕焉不講。惟杜子美之詩,其出之也有本,無一不關乎綱常倫紀之目,而寫時狀景之妙,自有不期工而工者。然則善學詩者,舍子美其誰師也歟?明詩之盛,無過正德。而李獻吉、鄭繼之二子,深得子美之旨。論者或詆其時非天寶,事異唐代,而強效子美之憂時。嗟乎!武宗之時,何時哉?使二子安於耽樂,而不知憂患,則其詩雖不作可也。

今世之為詩者,或漫無所感於中,惟用之往來酬酢之際,僕嘗病之,以為有賦而無比興,有頌而無風雅,其長篇排律,聲愈高而曲愈下,辭未終而意已盡。四始六義闕焉,而猶謂之詩,此則僕之所不識也。而念祖以未能工此為慮,是何足道哉!比得念祖所為述祖德詩諷詠數過,深有合乎古人恭儉好禮廉靜疏達之義,此非有本者不能為也。而又謙以自牧,無一足以動其心,其進於古也不難耳。

僕自至大同,未嘗為詩,辱索新詩,無以報命,謹錄雜文六首,冀念祖教其不及,幸甚幸甚。廣平之行何日,與念祖同舟而來,中忽相失,不禁悢悢也。

○報李天生書

辱惠書以古文辭相勖,足下負高世之才,所為歌詩,皆必傳之業。而手教諄摯,抑何其自處之恭,而稱許之過也。

文章之本,期於載道而已。道無不同,則文亦何殊之有。足下乃云,南北分鑣,各行其志。豈非以於麟為北,而道思應德熙甫數子為南乎?僕少時為文,好規仿古人字句,頗類於麟之體。既而大悔,以為文章之作,期盡我所欲言而已。我言之不工,必取古人之字句,始可無憾。則字句工拙,古人任之,我何預焉。乃深有契乎韓、歐陽、曾氏之文,不自知其近於道思、應德、熙甫數子也。

足下學博而才富,英敏果銳之氣,直欲軼秦漢而上之,視僕之所為,出唐宋之下,宜其分鑣疾馳,去之惟恐不速。若僕之所期於足下,則不惟不以唐宋之文,強足下以所不為,亦且不以秦漢之文為足下勸勉。蓋足下之所尚者文,而僕之所期於足下者,載道之謂也。孔子曰:“辭達而已矣。”《禮》曰:“辭苟足以達,義之至也。”《詩》曰:“人之好我,示我周行。”夫適萬里者,必於周行始之,有人焉,以為周行人所共由,不若轉而之層崖峻嶺,雖極於嵩、華、恒、岱之巔,我未見其能達也已。文之不能載道,何以異此?僕之深契夫韓、歐陽、曾氏之文者,以其折衷六藝,多近道之言,非謂其文之過於秦漢也。足下試取古人而神明之,勿規仿其字句,抗言持論,期大裨於世道人心,而不為虛發,將足下所謂分者,未始不合也。道一而已,何南北之殊途哉?

慺慺之誠,忘其愚蒙,而辨說於左右,冀足下亮之而已。

○與顧寧人書

太原客館,兩辱賜書,贈以長律二百言,久未得報。去夏過代州,遇翁山天生,道足下盛稱僕古文辭,謂出朝宗、於一之上。僕之於文,譬猶秋蟬候蛩,僅能遠去穢滓,以自鳴其風露焉爾。夫人所尚不同,則文亦異焉。足下謂僕之文,異乎二子可也,而豈遂過之與?亟欲就見足下,自訟其短,既至京師,而足下已去,見所撰《詩本音》,謂三百篇無葉韻。自僕思之,聖人復起,豈有易於足下之所云乎?繼見足下《與武子書》,論苓字音義之訛,證以《簡兮》、《采苓》之詩,且廣引《定之方中》、《盧令》、《車轔》諸篇。凡零、令等字,悉當讀若鄰。足下之用心,可謂勤矣。然僕竊有疑焉,《采苓》之詩曰:“采苓采苓,首陽之顛。”釋者謂苓,蘦也,今甘草是也。而枚乘曰:“蔓草芳苓。”李善注《文選》以為:“苓,古蓮字。”僕因是悟向者箋釋之誤。蓋苓之為蓮,猶夫茄之為荷爾。蓮,水花也,而采於山巔,五沃之土產蓮。而首陽至瘠之地,正以喻人言之不足信也,而鄭氏以為首陽山之上信有苓矣,豈不謬哉!揚雄之頌趙充國也,曰:“明靈維宣,戎有先靈。”而《漢書》金城有令居郡,則零令等字,古之人類讀若憐,而非鄰矣。夫鄰之與憐,其音雖通,然亦不可不辨。

聞足下將攜是書,刻之淮上,故以是聞於左右。僕之言本無足采,足下試因其言而詳繹焉,亦未必無小補也。

○報汪苕文戶部書

彝尊不敏,言行不足取重鄉里,比來京師平生交遊,惡其姓名之賤,至有患難相援,懿親相目者,登其堂或避匿不出。而執事無一言之介,揖諸坐客之右,有請必見,規我以道德,繩我以文章,此昔人所謂知己也。遂忘其勢分之隔,而遽以所生之墓銘為請,執事不拒,纚纚數百言,述先人之行義甚備,且以子厚、永叔二子為喻。彝尊受而讀之,始而慚,既以感,泫然不知涕洟之被面也。

古之葬者,書賵於方,書遣於策,後乃納之以銘。銘之作,必其文辭之工,卓然可傳於後,庶足遺其子孫,而信之百世。近代不然,往往就爵位相次者,列其名以為榮,不復計辭之工否。故公孤之葬,不乞銘於卿大夫,卿大夫之葬,不乞銘於士,則夫士之不得志以歿,欲求卿大夫一言以誌其墓,抑又難矣。往先曾祖賜葬日,其神道碑,例當請之宰輔。是時閹寺擅政,正人皆已去國,在位者率非其人,由是神道之碑闕焉。至先大父卒,亦未克表其墓。自執事銘及先人,而上及於先曾祖,先大父,幽潛之德,廉慎之節,皆於執事之文信之。是則執事一援筆而推賜及於數世,向之所謂難者,請之執事,而遂得焉。信夫道德文章之交,其異乎流俗者相萬也。

辱諭書法,敬聞命矣。竊更有請者,先母唐,家本華亭,考諱允恭,官石屏知州,生平毅然不惑神鬼佛老之說,有君子之守。祖文恪公,萬歷十四年賜進士第一人,以禮部侍郎掌翰林院事,卒贈尚書,予諡。匪特朝有正人之目,所著《家訓》,東南巨室,以為圭臬。其地閥官世,例得書,顧執事略焉,願得附書之,不勝幸甚。

○報周青士書

久不得足下書,客自京師郵致一通,發函誦之,喜溢顏面。至及交道之薄,抑何言之悲也。足下平居急人患難,至稱貸益之。自僕里居時,已有竊笑足下之愚者。今坐困若是,恒人之情,方益誚訕之不置,又誰援足下於阨者邪?雖然,足下其無患,孔子曰:“富而能及人者,欲貧而不可得也。”矧足下昔未嘗富,而皇皇以及人為念,天雖欲長貧足下,得乎?足下但肆力文章,勿以貧賤戚戚。

來教云:“吾黨數人,漂轉四方,天自、韜荒、武曾,類皆有所遇合。”而聽聞之謬,謂僕以古文辭傾動一時,比之不龜手之藥,其業則均,而洴澼洸封侯有異。則僕誠有所未安,僕頻年以來,馳逐萬里,歷遊貴人之幕,豈非饑渴害之哉。每一念及,志已降矣,尚得謂身不辱哉。昔之翰墨自娛,苟非其道義,不敢出。今則徇人之指,為之惟恐不疾。夫人境遇不同,情性自異。乃代人之悲喜,而強效其歌哭,其有肖焉否邪?古之工於此者,莫若陳琳、阮瑀。工而多者,莫若劉穆之。然傳於今者特少。則以當時雖歎其工,而之三人者,終未慊於心。以為不足傳,而棄之者多也。至徐幹懷文抱質,有箕山之志,自出其文為《中論》,傳世最久,儒者取焉。然則欲文之工,未若家居肆志者之獨得矣。

足下方登古人之壇場而左右之,於以裂土封侯,蓋無不可。若僕者,乃所謂洴澼洸焉爾。與足下別六年,未得歸,聞足下困阨不能救,私心負疚無已。束修之入,聊分銖兩,為卒歲之需。傳天自已歸,足下試取酒飲之,告以鄙言,則不特為足下勉之而已。

○答孫侍郎書

昨酒間以玉劍相示,彝尊疑不能決,歸而中夜輾轉,思古經籍所載,未之或聞,疑古琰圭之屬,因作《釋圭》一篇以獻。先生不罪其妄,賜之手教甚溫,殆孔子有取狂簡之遺。且赧且悚,欲默而不言,慮無以答循誘之盛心,故敢復奏記於左右。

來教云:圭下不應有一孔。考鄭康成注《周禮》,謂以組穿聯六玉,溝彖之中,以斂屍。賈公彥疏其義,則云:六玉兩頭皆有孔,又於兩孔之間為溝渠,於溝之兩畔稍高為眉彖。而圭亦在六玉之中,則其有孔,不足異也。

來教又云:元人大朝會,陳玉斧於酒海前,斧亦殷時物。斧可玉,則劍亦可玉。夫彝尊之致辨非劍者,以玉劍之未見於經也。若玉斧,則《記》有之矣。《明堂位》曰:“朱幹玉戚”注以為戚斧也。《春秋傳》曰:“戚鉞鬯。”詩曰:“干戈戚揚”釋者以戚為斧,以揚為鉞,蓋其大小異名。則元人所陳,正《記》之所云玉戚是已。

彝尊不學,狃於章句,六經之所無者,不敢蘧定其有。伏惟先生深思好古,當世博物之君子,無以逾焉,願更聞玉劍之義,俾小子知所裁,勿令釋圭之言貽笑於世,斯幸甚矣。

○與越辰六書

《七發》廣陵之曲江,即浙江。曲與折,義均也。故其詞曰:“弭節伍子之山,通厲骨母之場。”注以為骨母,胥母之訛也。《水經注》:浙江水流兩山之間,江川急浚,兼濤水晝夜再來,至二月八月最高。潮水之前揚波者,伍子胥。後重水者,大夫種。是以枚乘曰:“海水上潮,江水逆流,似神而非,於是處焉。”其詮釋最確。曾鞏序《鑒湖圖》,有所謂廣陵斗門者,在今山陰縣西六十里,去浙江不遠。而錢塘郭外,有廣陵侯廟迄今猶存。至若江都之更名廣陵,在元狩三年,時乘已卒,不應先見之於文。是《七發》之廣陵,非江都也明矣。又元至正元年,省試《羅刹江賦》,試者三千人,獨錢惟善以錢塘江為曲江,遂聞於時,號曲江居士,載記歷歷可證。顧世人以廣陵二字,遂誣曲江在揚州,指城東小水以實之,可笑也。比見足下榜門,書廣陵濤字,流俗相沿,無足怪,特不宜誤自足下,故以奉聞,惟垂察。

○與魏善伯書

叔子至,述足下甚賞鄙文,貽以刻集。為僕序集唐詞,褒譽太過,不敢當。僕延跂足下久,意得把手揚州,不謂溯江徑返。然古人相知,有交深謀面之前者,不在合並之速也。方今作者,寥寥可數,足下弟昆父子,各出其文相雄長,盛矣。而足下才多,無所不有。雖然,名之所指,毀易歸焉。故立言尤不可不慎。

伏讀集中《正韻竊取》一卷。僕不能無規於足下。聲韻之書,自魏晉已有之,李登之《聲類》、呂靜之《韻集》是已。外此,周研、張諒、段弘、王該、李槩、夏侯詠等,各有成書,少者三四卷,多至四十餘卷。惟沈約所撰《四聲譜》,見於《隋志》,僅一卷,其非全韻可知。至唐《四庫書目》不載,則已亡之。唐初奉為章程者,陸法言《切韻》,其後孫愐刊正,為《唐韻》。宋陳彭年再修《廣韻》,丁度定《集韻》。景祐以還,行《禮部韻略》。紹興間,毛晃之《增韻》出,《廣韻》久而漸廢。蓋韻凡數更,已非法言之舊。然分韻二百有六部,未之有易也。淳祐中,平水劉淵,始並為一百七韻,曰《壬子新刊禮部韻略》。足下所見,今世所存,特劉氏之韻爾。顧目為沈氏書,加以詬詆,其毋乃重誣古人矣乎?

僕以為韻之失,不在分,而在合。足下怪“門”、“存”、“吞”、“恩”不應在元韻,而文韻內有“勤”、“斤”、“殷”、“欣”等字,謂分之無所分。夫自二百六部,未合“門”、“存”歸於“魂”,“吞”、“恩”歸於“痕”,未嘗在元韻。而“勤”、“斤”等字,則自屬殷部。足下試取杜甫詩誦之,凡“勤”、“斤”字,寧與真同用,無有與文同用者。然古人分韻雖嚴,通用甚廣,如真至仙,為部十四,皆得相通。蓋嚴,則於韻之本位,豪厘不爽。通,則臨文不至牽率,而乖其性情。亂之自劉氏始。有妄男子於此,取古詩書篇什,悉以己意紊之,或見而恚,遂力詆伏生、毛公之非,可不可也?且韻書之作,自李登以下,南人蓋寡。沈氏書既無存,傳者,陸氏《切韻》爾。法言家魏郡臨漳,同時纂韻八人,惟蕭該家蘭陵,其餘或家范陽(盧思道),或家狄道(辛德源),或家河東(薛道衡),或家頓丘(李若),或家臨沂(顏之推),及沛(劉臻),類北方之學者。黃公紹失考,謂韻書始自江左,本是吳音者,妄也。至《正韻》成,樂(韶鳳)、宋(濂)諸君子,則皆南人矣。足下詆北人之書為舌蠻音,既不足服其罪,意欲力崇《正韻》,而反詬厲南人,何哉?僕非敢好為排擊也,以足下愛我,無以報,願附諍友之義,望足下亟改正。孔子曰:“過而不改,是謂過矣。”

○寄譚十一兄左羽書

江生自昌平至,述十一兄比來頗有不豫之色。叩其故,則以賢主人好音樂,延吳下歌板師,所進食單,恒倍主客之奉,思辭之歸,弟以為不足介意也。

昔者孔子以燔肉不至行,穆生以醴酒不設去。則以先至後不至,先設後不設,是謂禮貌衰,則去之。去之固宜已。在《易•同人》之象曰:“君子以類族辨物。”蓋物各有族,在人類而辨之,君子惟自審其分處焉,斯無不自得矣。不觀夫昏者乎?娶妻而納采、儷皮、純帛可也。至於買妾,有費百金者,若欲落營妓之籍,非千金不可。其流愈下,其直益高。《禮》固有以少為貴者,且歌板師之教曲,在兄未適館以前,主人既置之別館,不與共席。每食但與兄偕,則能類族辨物矣。食單之豐,譬諸以魚飼狸,以肉喂犬,於兄何損焉?孟子有言:“飲食之人,則人賤之。”兄若引去,不知者將以兄為飲食之人,其可哉。故特附書左右,惟垂聽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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