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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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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蠡論

范蠡之子殺人,繫于楚,蠡令其少子行千金於所善楚莊生救之。其長子請行,不許,其後卒強以行。於是莊生因為入朝楚王而說之赦。蠡長子聞楚將赦,謂弟固可活矣,入莊生家,復取金去。莊生怒,竟說楚王論殺其弟。人以此稱蠡始不欲遣其長子為知也。自君子觀之,蠡固未嘗知也。

《比》之《蹇》曰:「比之匪人。」《隨》之《震》曰:「孚於嘉吉。」夫以匪人之比,而望嘉孚之吉,其可乎?吾觀莊生非賢者也。其褊心與市井小人之為慮無以異,而蠡顧以其子之命委之,烏得知?方蠡子之進金莊生也,如果不欲受,卻之可也;既思終還之,則雖為取去,奚嫌焉?蓋生以為救蠡之子,而其家不見德,則不足以為名。又忿己以力為人,而反為人所易,故雖當其厚友之托不顧而必以術殺其子。噫!抑甚矣!郈成子過衛,右宰穀臣饗之,欲托以其帑而未言。及穀臣死,迎其妻子,分宅而居之。晉叔向繫獄。祁奚乘驛見範宣子,言而出之,不見叔向而歸。夫受人之事,則死生不以變其志;急人之難,而非為名高,此固古賢人君子所為,而蠡乃以望於莊生。及其不得,反以為其長子致之,何其謬也!且蠡當日即令遣其少子如楚,而其子之囚於楚者,亦必不可救。何則?長子生而貧,則嗇而貴財;少子長而富,則亦驕而輕士。今使膏粱之子,忽視貧士,指麾而為之用,則雖予之厚利而不甘。況以莊生之褊心多忌,挾殘忍以報睚眥,設以少年輕肆之氣乘之,蠡之子不愈危哉!嘗考范蠡之行:當其相越,所圖皆傾險之謀。及越破吳,吳危急而求成,句踐欲許,獨蠡不可,而必亟斃之,其意蓋亦忍矣。夫涘頻之水,鱣鮪不遊,離靡之草,虎豹不居,旦暮之交,君子弗與。故必內行備而後可友天下之士,友天下之士而後為之謀,則忠信而不私,當其事,則利害而不渝。故君子重修身而貴擇交,而蠡之所為,殘忍刻薄,其事獨與莊生者相近,宜其心賢之,而欲倚以為重也,而豈知身受其禍也哉!

伍子胥論

昔者嘗怪樂毅之於燕,伍子胥之於吳,皆以受任於先君之時,及至嗣子棄之,於是毅遂超然遠引,而子胥乃戀戀不去,終以諫死於吳。若是之不同何也?蓋古所謂忠臣之行,必度其心之所安而後為,非以苟托於名義以自居而遂可也。

今夫毅之仕燕也,所任者,軍旅之事耳,惠王死而兵權奪,毅雖留,固無可為矣。當伍子胥困屈楚、鄭之郊,飄搖江海之間,結吳光於草野之際,一旦攝吳國而乘之,卒以君臣相倚,報父仇而成君之名於天下。其與吳相得如父子手足,員雖烏集起事,而其實與世胄同國休戚者等。吾意闔廬之死也,必以吳托之子胥,子胥亦必慨然任而不辭。子胥之心,方以為受先君之恩,寄社稷之重,思盡其輔弼之任,雖播棄而不忍自疏。而不料夫差之終愎不悛,遂泯絕其身而莫之復省也。設令子胥於驟諫不用之時,即引身去國,人亦誰得而議之?而樂毅之書至謂「子胥不知主之不同量」,是其行固不免為天下之所譏,而子胥終不肯以彼易此者,蓋彼徒以求其心之慊然而無憾者,夫豈以行事求白於眾多之口也哉!

或曰:「子胥之諫夫差,其時季劄與同立於朝,季子親於吳而反不以諫死,何耶?」蓋自諸樊戴吳,欲以位傳季子,而季子又以賢得民。彼夫差者,忌而遠之甚矣。微子啟,帝乙之長子也,疑於紂而紂疏之,故抱器適周,而奉商祀。微子、季劄之不諫,知不可諫而以身存宗也;伍員之諫,恃夙昔之恩,而冀君之一悟也,而柳宗元乃從而非之,以為非吳親屬,諫死為過。夫彼謂為親屬者固宜死也,而微子、季劄之不死,又豈非親屬者哉!

翰林論

為天子侍從之臣,拾遺補闕,其常任也。天子雖明聖,不謂無失;人臣雖非大賢,不謂當職。而不陳君之失,與其有失播諸天下而改之,不若傳諸朝廷而改之之善也;傳諸朝廷而改之,不若初見聞諸左右而改之之善也。

翰林居天子左右為近臣,則諫其失也,宜先於眾人。見君之失,而智不及辨與,則不明;智及辨之而諱言與,則不忠。侍從者,擇其忠且明而居之者也。唐之初設翰林,百工皆入焉,猥下之職也。其後乃益親益尊,益親益尊故責之益重。今有人焉,其於官也,受其親與尊,而辭其責之重,將不蒙世譏乎?

官之失職也,不亦久乎?以宜蒙世譏者,而上下皆謂其當然,是以晏然而無可為,安居而食其祿。自唐及宋及元、明,官制因革,六七百年。其不革者,御史有彈劾之責而兼諫爭,翰林有制造文章之事而兼諫爭。彈劾、製造文章所別也,諫爭所同也。其為言官也,奚以異?入而面爭於左右,出而上書陳事,其為諫也,奚以異?今也獨謂御史言官,而翰林不當有諫書,是知其一而失其一也。是故君子求乎道,細人求乎技。君子之職以道,細人之職以技。使世之君子,賦若相如、鄒、枚,善敘史事若太史公、班固,詩若李、杜,文若韓、柳、歐、曾、蘇氏,雖至工猶技也。技之中固有道焉,不若極忠諫爭為道之大也。徒以文字居翰林者,是技而已,若唐初之翰林者,則若是可矣。

今之翰林,固不可云皆親近居左右,然固有親近居左右者。且翰、詹立班於科、道上,謂其近臣也。居近臣之班,不知近臣之職可乎?明之翰林,皆知其職也,諫爭之人接踵,諫爭之辭連筴而時書。今之人不以為其職也,或取其忠而議其言為出位。夫以盡職為出位,世孰肯為盡職者?余竊有惑焉,作《翰林論》。

李斯論

蘇子瞻謂「李斯以荀卿之學亂天下」,是不然。秦之亂天下之法,無待於李斯,斯亦未嘗以其學事秦。

當秦之中葉,孝公即位,得商鞅任之。商鞅教孝公燔《詩》、《書》,明法令,設告坐之過,而禁遊宦之民。因秦國地形便利,用其法,富強數世,兼並諸侯,迄至始皇。始皇之時,一用商鞅成法而已,雖李斯助之,言其便利,益成秦亂。然使李斯不言其便,始皇固自為之而不厭。何也?秦之甘於刻薄而便於嚴法久矣!其後世所習以為善者也。斯逆探始皇、二世之心,非是不足以中侈君而張吾之寵。是以盡舍其師荀卿之學,而為商鞅之學,掃去三代先王仁政,而一切取自恣肆以為治,焚《詩》、《書》,禁學士,滅三代法而尚督責,斯非行其學也,趨時而已。設所遭值非始皇、二世,斯之術將不出於此,非為仁也,亦以趨時而已。

君子之仕也,進不隱賢;小人之仕也,無論所學識非也,即有學識甚當,見其君國行事,悖謬無義,疾首顰蹙於私家之居,而矜誇導譽於朝廷之上。知其不義而勸為之者,謂天下將諒我之無可奈何於吾君,而不吾罪也。知其將喪國家而為之者,謂當吾身容可以免也。且夫小人雖明知世之將亂,而終不以易目前之富貴,而以富貴之謀,貽天下之亂,固有終身安享榮樂,禍遺後人,而彼宴然無與者矣。

嗟乎!秦未亡而斯先被五刑、夷三族也,其天之誅惡人,亦有時而信也邪?《易》曰:「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其能視且履者,幸也,而卒於凶者,蓋其自取邪?且夫人有為善而受教於人者矣,未聞為惡而必受教於人者也。荀卿述先王而頌言儒效,雖間有得失,而大體得治世之要,而蘇氏以李斯之害天下,罪及於卿,不亦遠乎!行其學而害秦者商鞅也;舍其學而害秦者李斯也。商君禁遊宦,而李斯諫逐客,其始之不同術也,而卒出於同者,豈其本志哉?宋之世,王介甫以平生所學,建熙寧新法。其後章惇、曾布、張商英、蔡京之倫,曷嘗學介甫之學邪?而以介甫之政促亡宋,與李斯事頗相類。

夫世言法術之學,足亡人國,固也。吾謂人臣善探其君之隱,一以委曲變化從世好者,其為人尤可畏哉!尤可畏哉!

賈生明申商論

太史公曰:「賈生、晁錯明申、商,公孫弘用儒術顯。」世多疑之。果若是,則公孫弘賢於賈生邪?宋儒者以為生上書謂「髖髀之所,非斤則斧」,以此待諸侯,為申、韓之意,吾謂不然。生欲立法制以約諸侯王,使受地有定,不致入於罪,而抗剄之,所以為安全也。斤斧以取譬耳,豈刑戮謂哉?此不足為生病。然遂謂太史公為誣賈生,則亦非也。

夫戰國以來,百家並興,雖或純或駁,或陋且謬悖,推本之,彼亦各原於聖人之一端,未嘗不可相為用也,顧用之何如耳。冬必裘而夏必綌者,時也。齊甘苦酸辛鹹而御之者,和也。諸葛武侯當先主之時,寬法孝直,救李邈、張裕,其用意一出於慈仁,乃以申、韓之書教後主,知其所不能也。且賈生、諸葛,皆所謂天下之才,識時務之要者矣!申、商明君臣之分,審名實,使吏奉法令而度數可循守;雖聖人作,豈能廢其說哉?然使述此於景、武之時,則與處烈風而進翣者何以異?良醫不能使鍾乳、烏頭之無毒,而使其毒不為患也。惟文帝仁厚,而所不足者,在於法制。故賈生勸之立君臣,等上下,法制定則天下安,此皆申、商之長也。申、商之短,在於刻薄。賈生之知,足以知文帝必不如申、商之刻,特患不能用其長耳。景帝之天資固薄矣,提殺吳太子於嬉戲,疏張釋之而誅周亞夫,其資如此,而晁錯又以申、商進之,何怪有吳、楚之難。賢者視其君之資而矯正之,不肖者則順其欲。順其欲,則言雖正而實與邪妄者等爾。

賈生當文帝而明申、商,汲長孺為武帝言黃、老,彼皆救世主之弊,和而不同,豈如公孫弘、匡衡之流,雖號為儒者,誦說之辭,洋洋盈耳,而適以文其奸說者邪?周公之告成王曰:「詰爾戎兵,方行天下。」召公、芮伯之告康王曰:「張皇六師。」若以此言施之好武之主,其害豈不更重於申、商哉?惟於成、康之時,則無以復易矣。

吾嘗謂觀人之真偽與書之真偽,其道一而已。世所謂「古文尚書」者,何其言之漫然泛博也!彼以為使人誦其書,莫可指摘者,必以為聖賢之言如是其當於理也,而不知言之不切者,皆不當於理者也。

晏子不受邶殿論

大夫相滅而相並者,是篡殺其君之漸也。齊、晉之末載是已!齊崔氏也亡,而邑入乎慶;慶氏也亡,而邑入乎二惠諸族。其時大夫分邑,子雅辭多受少;子尾既受而稍致諸公;陳氏不取邑而取百車之木。是三子者,以為賢於吞噬之甚者則可矣,以其私家相取為非人臣之道,則一而已。晏子將明言其不義乎?得罪一國而不可為也,將從而受分乎?違己之心而不忍出也。「邦無道,危行言孫。」其處喪,則托曰:「惟卿為大夫。」其辭邶殿,則托曰:「畏失富。」晏子之心,固亦苦矣!

夫晏子之賢,無愧儒者。世乃以孟子不欲比管、晏,及沮封孔子事,疑其非賢。是皆不然。晏子蓋盛德而才差不足,又直陳氏得政之日,事景公庸主,未嘗得君如管仲專也,故其功烈,非孟子王佐之才之所希也。然第曰「管仲,曾西所不為」,不言晏子者,重晏子之德也。當孔子至齊,以景公之庸懦,豈遽能以「季、孟之間」期以待鄰之一儒士哉?此必晏子薦之故也,及其不能用孔子,此必晏子所痛,而知其國之將亡不可救者,夫何有反沮孔子事哉?晏子以儉著,春秋之後,墨子之徒,假其說以難儒者,沮孔子封事,墨者造之也,故載於《墨子‧非儒篇》。其言以儒者為崇喪遂哀,破產厚葬,此墨者之陋說,非「粗縗斬」以喪父盡禮者之言也。諸侯裂地以封大夫,此三晉、田齊以後之事,非孔子時國不過賜田邑之制也。子長不能辨而載之《世家》,雖大儒如朱子,亦誤信焉。是以晏子為世詬,而不知其固非實也。

魯襄公十七年,晏桓子卒。平仲嗣立,能為喪禮,又從平陰之役,意其年必逾二十。其後五十七年乃會夾谷,計晏子必已喪矣。晏子喪而後景公行事益悖,而子長言會夾谷時有晏子,吾益知《世家》言之多謬也。

議兵

兵民分,雖有聖人不能使之復合者,勢也。今有人焉,命其子弟,入則挾掞操管而學書,出則量庾藪、權輕重、度長短、持算而營什一之利,其子弟必無一能矣。今君國子民者,佹而使耕稼之農,聽號令、習擊刺、舍田里安居而履鋒鏑,而輕死亡之難,其病於眾庶而傷於國也,亦明矣。目不兩視,耳不兩聽,手左右畫則乖,足跂立則先疲。兵農兩為,戰則速敗,而田野為蕪萊,國何賴此哉?

然古王者兵未始不出於農,何也?古之時,征伐之事固少,一旦戰而用其眾也,至於萬人,則為多矣。日行三十里而舍,戰陳必以禮節焉。擇素教之人,而使進退止伐於疆場之交,不啻為揖讓俯仰於庭戶之內也,夫何為不可?後世不然,動以百萬之師,決勝於呼吸之頃,屠滅之慘,川谷流膏血。軍旅數動,則士長齒槁馘於營幕之中。當此之時,士卒知戰鬥而已,居則暴桀,而與人若不同類,固不可使伏居井里;而民苟非習於兵者,亦不可使之復為兵矣。昔者湯之伐桀也,民則曰:「舍我穡事。」湯至仁也,以民為兵,不免於怨。若後世之兵,善撫循之,或踴躍以從戎事。豈將能賢於湯、武哉?兵與民分之故也。昔者管仲用齊,欲以兵服諸侯。管仲知先王兵民為一之制,不可以決戰,故參其國,伍其鄙。國中士之鄉十五,五鄉為一軍,參其國,故三軍以方行天下。伍其鄙,故野有五屬,五屬皆農夫而已。國則為軍,鄙則為農,雖不盡若唐、宋以後之制,而兵民之分自是始。故齊之伯天下者,兵習戰而農不勞。是故管子天下才也。謂兵不可擾農,亦不可盡一國而為兵,定以三萬人,教以軍令,使之足用。是故兵必習戰,農必習耕,兵不習戰,農不習耕,雖多不如其寡已。

嗚呼!後之為兵者,何異於管子也?兵額多而不盡可戰,又不欲養兵而逸之,使之不習戰而習於百役。自明以來,運糧之丁,其始兵也,而卒不能持一梃以與怯夫為鬥。然以代民轉輸之苦,尚有說也。今之營伍,有戰兵,有守兵,不習知戰守之事,顧使之雜為,捕伺盜賊,詰私販、娼妓、賭博之任無不與,是直有司事耳。使兵足任之,而有司不能,何以為有司?況兵藉是名而恐猲取財,擾地方為害者,有之矣。夫兵農惟不欲兼也,故使之專於為兵。今之紛然而呼於市,而誰何於道路者,夫豈非兼任也?則又不若使為農之為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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