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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一·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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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费用】

夫天下未尝无财也。昔周之兴,文王、武王之国不过百里,当其受命,四方之君长交至于其廷,军旅四出,以征伐不义之诸侯,而未尝患无财。方此之时,关市无征,山泽不禁,取于民者不过什一,而财有馀。及其衰也,内食千里之租,外取千八百国之贡,而不足于用。由此观之,夫财岂有多少哉!

人君之于天下,俯己以就人,则易为功;仰人以援已,则难为力。是故广取以给用,不如节用以廉取之之为易也。臣请得以小民之家而推之。夫民方其穷困时,所望不过十金之资,计其衣食之费,妻子之奉,出入于十金之中,宽然而有馀。及其一旦稍稍蓄聚,衣食既足,则心意之欲,日以渐广,所入益众,而所欲益以不给。不知罪其用之不节,而以为求之未至也。是以富而愈贪,求愈多而财愈不供,此其为惑,未可以知其所终也。盍亦反其始而思之?夫向者岂能寒而不衣、饥而不食乎?今天下汲汲乎以财之不足为病,何以异此。

国家创业之初,四方割据,中国之地至狭也。然岁岁出师以诛讨僭乱之国,南取荆楚,西平巴蜀,而东下并潞,其费用之众,又百倍于今可知也。然天下之士未尝思其始,而惴惴焉患今世之不足,则亦甚惑矣。

夫为国有三计:有万世之计,有一时之计,有不终月之计。古有三年耕必有一年之蓄,以三十年之通计,则可以九年无饥也。岁之所入,足用而有馀。是以九年之蓄,常闲而无用。卒有水旱之变,盗贼之忧,则官可以自办而民不知。如此者,天不能使之灾,地不能使之贫,四夷盗贼不能使之困,此万世之计也。而其不能者,一岁之入,才足以为一岁之出,天下之产,仅足以供天下之用,其平居虽不至于虐取其民,而有急则不免于厚赋。故其国可静而不可动,可逸而不可劳,此亦一时之计也。至于最下而无谋者,量出以为入,用之不给,则取之益多。天下晏然无大患难,而尽用衰世苟且之法,不知有急则将何以加之,此所谓不终月之计也。

今天下之利,莫不尽取。山陵林麓,莫不有禁。关有征,市有租,盐铁有榷,酒有课,茶有算,则凡衰世苟且之法,莫不尽用矣。譬之于人,其少壮之时,丰健勇武,然后可以望其无疾,以至于寿考。今未五六十,而衰老之候,具见而无遗,若八九十者,将何以待其后耶?然天下之人,方且穷思竭虑,以广求利之门。且人而不思,则以为费用不可复省,使天下而无盐铁酒茗之税,将不为国乎?臣有以知其不然也。天下之费,固有去之甚易而无损,存之甚难而无益者矣。臣不能尽知,请举其所闻,而其馀可以类求焉。

夫无益之费,名重而实轻,以不急之实,而被之以莫大之名,是以疑而不敢去。三岁而郊,郊而赦,赦而赏,此县官有不得已者。天下吏士,数日而待赐,此诚不可以卒去。至于大吏,所谓股肱耳目,与县官同其忧乐者,此岂亦不得已而有所畏耶?天子有七庙,今又饰老佛之宫,而为之祠,固已过矣,又使大臣以使领之,岁给以巨万计,此何为者也!天下之吏,为不少矣,将患未得其人。苟得其人,则凡民之利,莫不备举,而其患莫不尽去。今河水为患,不使滨河州郡之吏亲视其灾,而责之以救灾之术,顾为都水监。夫四方之水患,岂其一人坐筹于京师而尽其利害!天下有转运使足矣,今江淮之间,又有发运,禄赐之厚,徒兵之众,其为费岂可胜计哉!盖尝闻之,里有蓄马者,患牧人欺之而盗其刍菽也,又使一人焉为之厩长,厩长立而马益臒。今为政不求其本,而治其末,自是而推之,天下无益之费,不为不多矣。

臣以为凡若此者,日求而去之,自毫厘以往,莫不有益。惟无轻其毫厘而积之,则天下庶乎少息也。【蓄材用】

夫今之所患兵弱而不振者,岂士卒寡少而不足使欤?器械钝弊而不足用欤?抑为城郭不足守欤?廪食不足给欤?此数者,皆非也。然所以弱而不振,则是无材用也。

夫国之有材,譬如山泽之有猛兽,江河之有蛟龙,伏乎其中而威见乎其外,悚然有所不可狎者。至于鳅蚖之所蟠,羊豚之所牧,虽千仞之山,百寻之溪,而人易之。何则?其见于外者不可欺也。天下之大,不可谓无人。朝廷之尊,百官之富,不可谓无才。然以区区之二虏,举数州之众,以临中国,抗天子之威,犯天下之怒,而其气未尝少衰,其词未尝少挫,则是其心无所畏也。主忧则臣辱,主辱则臣死。今朝廷之上,不能无忧,而大臣恬然未尝有拒绝之议,非不欲绝也,而未有以待之。则是朝廷无所恃也。沿边之民,西顾而战栗。牧马之士,不敢弯弓而北向。吏士未战而先期于败,则是民轻其上也。外之蛮夷无所畏,内之朝廷无所恃,而民之自轻其上,此犹足以为有人乎!

天下未尝无才,患所以求才之道不至。古之圣人,以无益之名,而致天下之实,以可见之实,而较天下之虚名。二者相为用而不可废。是故其始也,天下莫不纷然奔走从事于其间,而要之以其终,不肖者无以欺其上。此无他,先名而后实也。不先其名,而唯实之求,则来者寡。来者寡,则不可以有所择。以一旦之急,而用不择之人,则是不先名之过也。天子之所向,天下之所奔也。今夫孙、吴之书,其读之者,未必能战也。多言之士,喜论兵者,未必能用也。进之以武举,而试之以骑射,天下之奇才,未必至也。然将以求天下之实,则非此三者不可以致。以为未必然而弃之,则是其必然者,终不可得而见也。

往者西师之兴,其先也,惟不以虚名多致天下之才而择之,以待一旦之用。故其兵兴之际,四顾惶惑而不知所措。于是设武举,购方略,收勇悍之士,而开猖狂之言,不爱高爵重赏,以求强兵之术。当此之时,天下嚣然,莫不自以为知兵也。来者日多,而其言益以无据,至于临事,终不可用。执事之臣,亦遂厌之,而知其无益,故兵休之日,举从而废之。今之论者,以为武举、方略之类,适足以开侥幸之门,而天下之实才,终不可以求得。此二者,皆过也。夫既已用天下之虚名,而不较之以实,至其弊也,又举而废其名,使天下之士不复以兵术进,亦已过矣。

天下之实才,不可以求之于言语,又不可以较之于武力,独见之于战耳。战不可得而试也,是故见之于治兵。子玉治兵于𫇭,终日而毕,鞭七人,贯三人耳。𫇭贾观之,以为刚而无礼,知其必败。孙武始见,试以妇人,而犹足以取信于阖闾,使知其可用。故凡欲观将帅之才否,莫如治兵之不可欺也。今夫新募之兵,骄豪而难令,勇悍而不知战,此真足以观天下之才也。武举、方略之类以来之,新兵以试之。观其颜色和易,则足以见其气;约束坚明,则足以见其威;坐作进退,各得其所,则足以见其能。凡此者皆不可强也。故曰:先之以无益之虚名,而较之以可见之实。庶乎可得而用也。

【练军实】

三代之兵,不待择而精,其故何也?兵出于农,有常数而无常人,国有事,要以一家而备一正卒,如斯而已矣。是故老者得以养,疾病者得以为闲民,而役于官者,莫不皆其壮子弟。故其无事而田猎,则未尝发老弱之民;兵行而馈粮,则未尝食无用之卒。使之足轻险阻,而手易器械。聪明足以察旗鼓之节,强锐足以犯死伤之地,千乘之众,而人人足以自捍。故杀人少而成功多,费用省而兵卒强。

盖春秋之时,诸侯相并,天下百战,其经传所见谓之败绩者,如城濮、鄢陵之役,皆不过犯其偏师而猎其游卒,敛兵而退,未有僵尸百万流血于江河如后世之战者,何也?民各推其家之壮者以为兵,则其势不可得而多杀也。

及至后世,兵民既分,兵不得复而为民,于是始有老弱之卒。夫既已募民而为兵,其妻子屋庐,既已托于营伍之中,其姓名既已书于官府之籍,行不得为商,居不得为农,而仰食于官,至于衰老而无归,则其道诚不可以弃去,是故无用之卒,虽薄其资粮,而皆廪之终身。凡民之生,自二十以上至于衰老,不过四十馀年之间。勇锐强力之气足以犯坚冒刃者,不过二十馀年。今廪之终身,则是一卒凡二十年无用而食于官也。自此而推之,养兵十万,则是五万人可去也;屯兵十年,则是五年为无益之费也。民者,天下之本;而财者,民之所以生也。有兵而不可使战,是谓弃财。不可使战而驱之战,是谓弃民。臣观秦、汉之后,天下何其残败之多耶!其弊皆起于分民而为兵。兵不得休,使老弱不堪之卒,拱手而就戮。故有以百万之众,而见屠于数千之兵者。其良将善用,不过以为饵,委之啖贼。嗟夫!三代之衰,民之无罪而死者,其不可胜数矣。

今天下募兵至多,往者陕西之役,举籍平民以为兵。继以明道、宝元之间,天下旱蝗,次及近岁青、齐之饥,与河朔之水灾,民急而为兵者,日以益众。举籍而按之,近世以来,募兵之多,无如今日。然皆老弱不教,不能当古之十五,而衣食之费,百倍于古。此甚非所以长久而不变者也。

凡民之为兵者,其类多非良民。方其少壮之时,博弈饮酒,不安于家,而后能捐其身。至其少衰而气沮,盖亦有悔而不可复者矣。臣以谓:五十已上,愿复而为民者,宜听;自今以往,民之愿为兵者,皆三十以下则收,限以十年而除其籍。民三十而为兵,十年而复归,其精力思虑,犹可以养生送死,为终身之计。使其应募之日,心知其不出十年,而为十年之计,则除其籍而不怨。以无用之兵终身坐食之费,而为重募,则应者必众。如此,县官长无老弱之兵,而民之不任战者,不至于无罪而死。彼皆知其不过十年而复为平民,则自爱其身而重犯法,不至于叫呼无赖以自弃于凶人。

今夫天下之患,在于民不知兵。故兵常骄悍而民常怯。盗贼攻之而不能御,戎狄掠之而不能抗。今使民得更代而为兵,兵得复还而为民,则天下之知兵者众,而盗贼戎狄将有所忌。然犹有言者,将以为十年而代,故者已去而新者未教,则缓急有所不济。夫所谓十年而代者,岂举军而并去之?有始至者,有既久者,有将去者,有当代者,新故杂居而教之,则缓急可以无忧矣。

【劝亲睦】

夫民相与亲睦者,王道之始也。昔三代之制,画为井田,使其比闾族党,各相亲爱,有急相赒,有喜相庆,死丧相恤,疾病相养。是故其民安居无事,则往来欢欣,而狱讼不生;有寇而战,则同心并力,而缓急不离。自秦、汉以来,法令峻急,使民乖其亲爱欢欣之心,而为邻里告讦之俗。富人子壮则出居,贫人子壮则出赘。一国之俗,而家各有法。一家之法,而人各有心。纷纷乎散乱而不相属,是以礼让之风息,而争斗之狱繁。天下无事,则务为欺诈相倾以自成。天下有变,则流徙涣散相弃以自存。嗟夫!秦、汉以下,天下何其多故而难治也!此无他,民不爱其身,则轻犯法。轻犯法,则王政不行。欲民之爱其身,则莫若使其父子亲、兄弟和、妻子相好。夫民仰以事父母,旁以睦兄弟,而俯以恤妻子。则其所赖于生者重,而不忍以其身轻犯法。三代之政,莫尚于此矣。

今欲教民和亲,则其道必始于宗族。臣欲复古之小宗,以收天下不相亲属之心。古者有大宗、有小宗。故《礼》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古者诸侯之子弟,异姓之卿大夫,始有家者,不敢祢其父,而自使其嫡子后之,则为大宗。族人宗之,虽百世而宗子死,则为之服齐衰九月。故曰:“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别子之庶子,又不得祢别子,而自使其嫡子为后,则为小宗。小宗五世之外则无服。其继祢者,亲兄弟为之服。其继祖者,从兄弟为之服。其继曾祖者,再从兄弟为之服。其继高祖者,三从兄弟为之服。其服大功九月。而高祖以外亲尽则易宗。故曰:“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小宗四,有继高祖者,有继曾祖者,有继祖者,有继祢者,与大宗为五,此所谓五宗也。古者立宗之道,嫡子既为宗,则其庶子之嫡子又各为其庶子之宗。其法止于四,而其实无穷。自秦、汉以来,天下无世卿。大宗之法,不可以复立。而其可以收合天下之亲者,有小宗之法存,而莫之行,此甚可惜也。

今夫天下所以不重族者,有族而无宗也。有族而无宗,则族不可合。族不可合,则虽欲亲之而无由也。族人而不相亲,则忘其祖矣。今世之公卿大臣贤人君子之后,所以不能世其家如古之久远者,其族散而忘其祖也。故莫若复小宗,使族人相率而尊其宗子。宗子死,则为之加服,犯之则以其服坐。贫贱不敢轻,而富贵不敢以加之。冠昏必告,丧葬必赴。此非有所难行也。今夫良民之家,士大夫之族,亦未必无孝悌相亲之心,而族无宗子,莫为之纠率,其势不得相亲。是以世之人,有亲未尽而不相往来,冠婚不相告,死不相赴,而无知之民,遂至于父子异居,而兄弟相讼,然则王道何从而兴乎!

呜呼!世人之患,在于不务远见。古之圣人合族之法,近于迂阔,而行之期月,则望其有益。故夫小宗之法,非行之难,而在乎久而不怠也。天下之民,欲其忠厚和柔而易治,其必曰自小宗始矣。

【均户口】

夫中国之地,足以食中国之民有馀也,而民常病于不足,何哉?地无变迁,而民有聚散。聚则争于不足之中,而散则弃于有馀之外。是故天下常有遗利,而民用不足。

昔者三代之制,度地以居民,民各以其夫家之众寡而受田于官,一夫而百亩,民不可以多得尺寸之地,而地亦不可以多得一介之民,故其民均而地有馀。当周之时,四海之内,地方千里者九,而京师居其一,有田百同,而为九百万夫之地,山陵林麓,川泽沟渎,城郭宫室涂巷,三分去一,为六百万夫之地。又以上中下田三等而通之,以再易为率,则王畿之内,足以食三百万之众。以九州言之,则是二千七百万夫之地也,而计之以下农夫一夫之地而食五人,则是万有三千五百万人可以仰给于其中。当成、康刑措之后,其民极盛之时,九州之籍,不过千三万四千有馀夫。地以十倍,而民居其一,故谷常有馀,而地力不耗。何者?均之有术也。

自井田废,而天下之民转徙无常,惟其所乐,则聚以成市,侧肩蹑足,以争寻常,挈妻负子,以分升合。虽有丰年,而民无馀蓄,一遇水旱,则弱者转于沟壑,而强者聚为盗贼。地非不足,而民非加多也,盖亦不得均民之术而已。

夫民之不均,其弊有二。上之人贱农而贵末,忽故而重新,则民不均。夫民之为农者,莫不重迁,其坟墓庐舍,桑麻果蔬,牛羊耒耜,皆为子孙百年之计。惟其百工技艺,无事种艺,游手浮食之民,然后可以怀轻资而极其所往。是故上之人贱农而贵末,则民舍释其耒耜而游于四方,择其所利而居之,其弊一也。

凡人之情,怠于久安,而谨于新集。水旱之后,盗贼之馀,则莫不轻刑罚,薄税敛,轻力役,以怀逋逃之民。而其久安而无变者,则不肯无故而加恤。是故上之人忽故而重新,则其民稍稍引去,聚于其所重之地,以至于众多而不能容,其弊二也。

臣欲去其二弊,而开其二利,以均斯民。昔者圣人之兴作也,必因人之情,故易为功。必因时之势,故易为力。今欲无故而迁徙安居之民,分多而益寡,则怨谤之门,盗贼之端,必起于此,未享其利,而先被其害。臣愚以为民之情,莫不怀土而重去。惟士大夫出身而仕者,狃于迁徙之乐,而忘其乡。昔汉之制,吏二千石皆徙诸陵。为今之计,可使天下之吏仕至某者,皆徙荆、襄、唐、邓、许、汝、陈、蔡之间,今士大夫无不乐居于此者,顾恐独往而不能济,彼见其侪类等夷之人莫不在焉,则其去惟恐后耳。此其所谓因人之情。

夫天下不能岁岁而丰也,则必有饥馑流亡之所,民方其困急时,父子且不能相顾,又安知去乡之为戚哉?当此之时,募其乐徙者,而使所过廪之,费不甚厚,而民乐行。此所谓因时之势。

然此二者,皆授其田,贷其耕耘之具,而缓其租,然后可以固其意。夫如是,天下之民,其庶乎有息肩之渐也。【较赋役】

自两税之兴,因地之广狭瘠腴而制赋,因赋之多少而制役,其初盖甚均也。责之厚赋,则其财足以供。署之重役,则其力足以堪。何者?其轻重厚薄,一出于地,而不可易也。户无常赋,视地以为赋。人无常役,视赋以为役。是故贫者鬻田则赋轻,而富者加地则役重。此所以度民力之所胜,亦所以破兼并之门,而塞侥幸之源也。

及其后世,岁月既久,则小民稍稍为奸,度官吏耳目之所不及,则虽有法禁,公行而不忌。今夫一户之赋,官知其为赋之多少,而不知其为地之几何也。如此,则增损出入,惟其意之所为。官吏虽明,法禁虽严,而其势无由以止绝。且其为奸,常起于贸易之际。夫鬻田者,必穷迫之人,而所从鬻者,必富厚有馀之家。富者恃其有馀而邀之,贫者迫于饥寒,而欲其速售。是故多取其地,而少入其赋。有田者,方其贫困之中,苟可以缓一时之急,则不暇计其他日之利害。故富者地日以益,而赋不加多,贫者地日以削,而赋不加少。又其奸民欲以计免于赋役者,割数亩之地,加之以数倍之赋,而收其少半之直,或者亦贪其直之微而取焉。是以数十年来,天下之赋,大抵淆乱。有兼并之族而赋甚轻,有贫弱之家而不免于重役,以至于破败流移而不知其所往,其赋存而其人亡者,天下皆是也。

夫天下不可以有侥幸也。天下有一人焉侥幸而免,则亦必有一人焉不幸而受其弊。今天下侥幸者如此之众,则其不幸而受其弊者从亦可知矣。三代之赋,以什一为轻。今之法,本不至于什一而取,然天下嗷嗷然以赋敛为病者,岂其岁久而奸生,偏重而不均,以至于此欤?虽然,天下皆知其为患而不能去。何者?势不可也。今欲按行其地之广狭瘠腴,而更制其赋之多寡,则奸吏因缘为贿赂之门,其广狭瘠腴,亦将一切出于其意之喜怒,则患益深,是故士大夫畏之而不敢议,而臣以为此最易见者,顾弗之察耳。

夫易田者必有契,契必有所直之数。具所直之数,必得其广狭瘠腴之实,而官必据其所直之数,而取其易田之税,是故欲知其地之广狭瘠腴,可以其税推也。久远者不可复知矣,其数十年之间,皆足以推较,求之故府,犹可得而见。苟其税多者则知其直多,其直多者则知其田多且美也。如此,而其赋少,其役轻,则夫人亡而赋存者可以有均矣。鬻田者皆以其直之多少而给其赋,重为之禁,而使不敢以不实之直而书之契,则夫自今以往者,贸易之际,为奸者其少息矣。要以知凡地之所直,与凡赋之所宜多少,而以税参之,如此,则一持筹之吏坐于帐中,足以周知四境之虚实,不过数月,而民得以少苏。不然,十数年之后,将不胜其弊,重者日以轻,而轻者日以重,而未知其所终也。

【去奸民】

自昔天下之乱,必生于治平之日,休养生息,而奸民得容于其间,蓄而不发,以待天下之衅。至于时有所激,势有所乘,则溃裂四出,不终朝而毒流于天下。圣人知其然,是故严法禁,督官吏,以司察天下之奸民而去之。

夫大乱之本,必起于小奸。惟其小而不足畏,是故其发也常至于乱天下。今夫世人之所忧以为可畏者,必曰豪侠大盗。此不知变者之说也。天下无小奸,则豪侠大盗无以为资。且以治平无事之时,虽欲为大盗,将安所容其身?而其残忍贪暴之心无所发泄,则亦时出为盗贼,聚为博弈,群饮于市肆,而叫号于郊野。小者呼鸡逐狗,大者椎牛发冢,无所不至,捐父母,弃妻孥,而相与嬉游。凡此者,举非小盗也。天下有衅,锄耰棘矜相率而剽夺者,皆向之小盗也。

昔三代之圣王,果断而不疑,诛除击去,无有遗类,所以拥护良民而使安其居。及至后世,刑法日以深严,而去奸之法,乃不及于三代。何者?待其败露,自入于刑而后去也。夫为恶而不入于刑者,固已众矣。有终身为不义,而其罪不可指名以附于法者。有巧为规避,持吏短长而不可诘者。又有因缘幸会而免者。如必待其自入于刑,则其所去者盖无几耳。昔周之制,民有罪恶未丽于法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重罪役之期,以次轻之。其下罪三月役,使州里任之,然后宥而舍之。其化之不从,威之不格,患苦其乡之民,而未入于五刑者,谓之罢民。凡罢民,不使冠带而加明刑,任之以事,而不齿于乡党。由是观之,则周之盛时,日夜整齐其人民,而锄去其不善。譬如猎人,终日驰驱践蹂于草茅之中,搜求伏兔而搏之,不待其自投于网罗而后取也。夫然后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礼乐之所以易化,而法禁之所以易行者,由此之故也。

今天下久安,天子以仁恕为心,而士大夫一切以宽厚为称上意,而懦夫庸人,又有所侥幸,务出罪人,外以邀雪冤之赏,而内以待阴德之报。臣是以知天下颇有不诛之奸,将为子孙忧。宜明敕天下之吏,使以岁时纠察凶民,而徙其尤无良者,不必待其自入于刑,而间则命使出按郡县,有子不孝、有弟不悌、好讼而数犯法者,皆诛无赦。诛一乡之奸,则一乡之人悦。诛一国之之奸,则一国之人悦。要以诛寡而悦众,则虽尧舜亦如此而已矣。

天下有三患,而蛮夷之忧不与焉。有内大臣之变,有外诸侯之叛,有匹夫群起之祸,此三者其势常相持。内大臣有权,则外诸侯不叛。外诸侯强,则匹夫群起之祸不作。今者内无权臣,外无强诸侯,而万世之后,其尤可忧者,奸民也。臣故曰去奸民。以为安民之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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